時間:2022-08-04 0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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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文件和會議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節日消費旺季,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不法行為,凈化節日市場,確保全區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祥和、愉快的節日。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我區節日食品專項檢查工作,區政府成立羅莊區節日市場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宣傳、經貿、農業、衛生、畜牧、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煙草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指導協調節日市場專項檢查工作。同時設立5個專項檢查督導組,分赴各街道具體督導并開展檢查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密切配合,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檢查工作。
三、實施步驟和要求
本次節日市場專項檢查為期一個月,即從現在開始到10月8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目標、整治重點和工作責任,對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搞好輿論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法律法規及其重要意義,提高人們對開展節日市場專項檢查、凈化節日市場的共識和參與意識。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加強自身衛生管理,搞好企業自查,積極整改存在的問題,促進企業自律和提高誠信經營水平。
(二)全面整治階段。各街道辦事處和各督導檢查組要根據整治重點和任務目標,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組織人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檢查,做到橫到邊,縱到底,不漏查一個攤點,不遺留一個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特別是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卷煙和經營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為,要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做到該曝光的曝光,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月底,區節日市場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將對五個督導檢查組和各街道辦事處、華盛江泉、北區節日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各有關單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規辦督導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節日市場專項檢查活動結束后,各街道辦事處、北區、華盛和各節日市場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搞好檢查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查找不足,要對今后食品市場管理制定出具體的意見和措施。總結材料要在10月9日前報區整規辦,由區整規辦匯總后上報區政府和市整規辦。
四、檢查的重點和內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塊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為加快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淘汰粘土磚瓦落后生產能力,調整優化墻材產業結構,推進節能減排工作,保護耕地資源,現就我鎮開展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工作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切實提高對開展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合力,扎實開展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工作,大力推進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和節能減排,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治重點和范圍
目前,我鎮現有粘土磚瓦窯生產企業二家(即:大隱磚瓦一廠、大隱磚瓦二廠),按照“分期分批、有序推進、突出重點、確保實效”的專項整治總體工作思路,根據市政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采取因地制宜、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經鎮人民政府綜合分析后大隱磚瓦二廠列入2012年我鎮粘土磚瓦窯生產關停企業。
三、目標任務
按市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整體推進計劃,列入關停淘汰的粘土磚瓦窯在2012年12月底前停止生產,2013年3月底前拆除窯體、煙囪等主要生產設施。
四、工作步驟
整個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2012年6月15日開始至2012年7月15日止,這一階段主要是成立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訂實施方案,召開好會議。第二階段,從2012年7月16日開始至2012年9月底止,主要做好云旱村大隱磚瓦二廠承包經營者的思想工作。第三階段,從2012年10月1日開始至2013年3月31日止,完成對磚瓦二廠責任狀的簽訂,確定相應的補助資金,停止企業生產,完成窯體、煙囪等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的爆破拆除等一系列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鎮成立粘土磚瓦窯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高權同志任組長,工業副鎮長王國濱、城建副鎮長周宏剛、農業副鎮長張偉斌任副組長,工貿辦、農辦、城建辦、黨政辦、社務辦、綜治辦主任和財政所、供電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工貿辦內。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商務部的統一部署,本著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狠下決心,集中時間,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全面實現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目標,確保廣大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目標
㈠總體目標:20*年12月底前,全市縣級以上城市定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95%。
㈡組織建設目標:20*年9月30日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機制,20*年10月20日前,市商管辦制定、完善鄉鎮生豬屠宰場設置規劃,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建立健全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縣(市、區)建立健全生豬屠宰執法機構,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
㈢監管責任目標:市商管辦建立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責任制,與縣(市、區)內貿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專項整治目標責任書,縣級主管部門與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專項整治過程中,各級內貿主管部門實現私屠濫宰,定點屠宰企業違規,違法查處率100%。
㈣企業責任目標:20*年9月30日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生豬進廠驗收制度和臺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縣級以上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三、工作職責
㈠市、縣(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20*]57號)和《商務部關于印發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縣(區)要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和執法機構,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并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行動,集中整治,加大打擊違法力度。
㈡各級內貿主管部門的職責。
市商管辦及縣級主管部門負責制訂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將整治的目標和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監督、檢查所屬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h(市、區)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加強對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要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進行清查,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實現各項整治目標。
㈢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職責。
通過自查自糾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并予以整改。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公開向社會承諾:沒有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志的生豬不進廠(場)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不出廠(場)銷售,有害肉品實行無害化處理,不屠宰注水肉豬、病死豬。同時,承擔屠宰企業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體系所需相關信息的報送責任。發現未經檢疫或來源信息不完全的生豬,有義務及時報當地動檢部門處理。
㈣行業協會的職責。
各級肉類協會要主動協助內貿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豬肉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完善行規行約,組織本行業企業加強行業自律。為企業整改提供技術幫助,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制訂修改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工作措施、要求
㈠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市商管辦成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黃洋根副主任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項工作,督辦和檢查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調查處理舉報信息和大案要案,負責生豬屠宰和專項整治有關信息數據統計。專項整治期間,各內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各項責任目標,要及時報送專項整治信息。
㈡突出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
各縣(市、區)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打擊私屠濫宰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來抓,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聯合公安、農業、衛生、工商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的私屠窩點、私宰專業村以及其他屢禁不止的頑固窩點進行重點整治。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處;舉報一處,落實一處,保證舉報查處率100%。不能以罰代管,對查處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嚴懲,對阻礙行政執法檢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擊力度,徹底根除私屠濫宰行為。
㈢加快進度,在全省城鄉普及生豬定點屠宰管理。
各縣(市、區)要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基本要求和市級制定的鄉鎮定點屠宰場設置規劃,科學合理地布點,于20*年11月底之前將所有鄉鎮(邊遠山區除外)都納入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范圍,禁止私宰豬肉入市,保證定點屠宰的豬肉覆蓋95%以上的鄉鎮。
㈣全面檢查,加強定點屠宰管理。
1、檢查屠宰廠(點)設置情況。各地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我省縣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對轄區內縣以上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情況進行排查,按照轄區人口、消費量、屠宰能力、運輸半徑等指標綜合考慮設置的合理性,對設點過多、過濫的要進行調整。對鄉鎮的設置情況也要進行排查,建檔管理。
2、檢查定點屠宰企業生產條件。各地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條例》和有關標準的規定,全面檢查轄區內所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設計要求和工藝流程是否符合《豬屠宰分割車間設計規范》和《肉類加工廠衛生規范》的要求;產品質量是否符合《鮮凍、片豬肉》和《分割鮮、凍豬瘦肉》等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是否按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和《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的規定進行生產和檢驗,是否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3、檢查定點屠宰企業管理情況。各地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檢查定點屠宰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生豬進廠(場)檢查驗收制度和肉品銷售臺帳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豬、病害豬等違法行為;專業技術人員和肉品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專業技術培訓。
4、檢查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各地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屠宰加工企業生產的肉品進行抽檢,尤其要加強對待宰生豬中的“瘦肉精”和重金屬含量的檢驗,并將抽檢結果報市商管辦。
㈤限期整改,確保完成整治目標。
各級內貿行業主管部門對查處的違法行為,要依據《條件》和《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并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取消定點資格。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⑴屠宰廠(場)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
⑵不符合《設置規劃》要求的;
⑶在屠宰廠(場)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
⑷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
⑸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產、經營。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⑴未建立生豬進廠(場)檢查制度和肉品出廠(場)臺帳管理制度的;
⑵無害化處理設備、設施不完善,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的;
⑶肉品檢驗設備和人員不能滿足檢驗需要的;
⑷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肉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的;
⑸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的;
⑹不能按照要求報送相關信息的;
⑺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投訴查實的。
3、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要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
各級內貿行業主管部門都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舉報、投訴和監督。對接到的舉報,應當及時、完整地進行記錄并妥善保存。舉報的事項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依法進行核實、處理、答復;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并告知舉報人。省內貿辦在《*商貿網》上開設生豬屠宰專項整治欄目,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投訴舉報。
五、實施步驟
㈠動員部署階段(9月5日至9月30日)。
按照商務部要求,20*年9月30日前,各地政府要成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機制,落實經費,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確工作責任和目標,各縣(市、區)制定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確定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人和聯絡員,上報市商管辦。市商管辦與所屬縣(市、區)內貿行業主管部門簽訂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公開舉報電話和聯系人,各縣(市、區)與本轄區內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向社會公布。
㈡全面檢查階段(9月30日至10月10日)。
20*年10月10日前,各地內貿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制定的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工作進度對轄區內的定點屠宰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市定點辦負責縣的定點屠宰企業的檢查,縣(市、區)負責鄉鎮定點屠宰場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意見。主要領導要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現場督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㈢集中整改階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
20*年10月20日前,市內貿主管部門完成鄉鎮生豬屠宰場設置規劃的制定、完善。10月31日前,縣以上要建立健全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生豬屠宰執法機構,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
20*年11月30日前,各地要完成整改工作,進入總結驗收階段。
各縣(市、區)內貿行業主管部門在每周二下午4點前,按照*市商業字[20*]29號文附件1的要求,將豬肉質量安全執法情況、屠宰企業檢查、整治情況和肉品品質檢查情況匯總,傳真報市商管辦業務科。
各級內貿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全面檢查階段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生豬屠宰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整改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㈣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根據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0x年xx市食品安全管理指標評價方案》(xx藥安協辦[200x]x號)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按照省商務廳《關于在全省開展生豬屠宰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皖xx字[200x]37號)要求,結合我市生豬屠宰加工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xx市生豬屠宰加工行業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并印發到各縣、區商務局。各縣、區商務局按照市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統一布署,分別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同時都成立了相應組織,并確定了活動的具體負責人和責任人,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保證專項整治活動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達到預期效果。為了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區還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和信箱。
2、加大宣傳,統一思想認識。生豬定點屠宰是保證肉品安全重要環節,加強生豬屠宰管理,規范肉品流通秩序,提高肉品質量,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和穩定大局的需要。生豬屠宰和肉品市場監管是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一項重要行政職能。因此,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都充分認識到開展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同時,在活動中都積極發揮宣傳輿論作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本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各地都形成上下一致,相關部門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圍。在活動期間市局指派專人經常到縣、區進行督查和暗訪,特別是節日期間,我局還主動會同相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組織人員到縣、區進行抽查。
3、重點突出,加大執法力度。本次專項整治活動是商務部統一要求和布置的,其工作重點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等不法行為,全面清理和整頓定點屠宰廠(場)。針對以上工作要求,我們在整個活動中,重點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結合我市《生豬屠宰許可證》到期,需要換新證之機,要求各縣、區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驗收小組,對所轄區域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逐一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要按照標準逐一評價后寫出驗收報告上報我局,再由我局組織人員下去抽查。全市原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xxx個,經嚴格把關,按照標準條件,對那些規模小、衛生差、管理亂又不能定期整改的定點屠宰場進行清理并取消資格,在這次整治活動中,全市共有xx個生豬定點屠宰場資格被取消。目前,全市共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xxx個經我局審核后換發了新證,基本達到布局合理,設施完備,環境凈化,滿足需要的要求。全市生豬定點屠宰率已達到90%以上,定點屠宰檢疫率已達到100%,全市鄉鎮建立食品供應網絡已達到70%以上。二是把稽查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做到“七個結合”,即市場查與餐館查相結合;集中查與分散查相結合;鄉村查與集鎮查相結合;定期查與突擊查相結合;早市查與夜晚查相結合;全面查與部分查相結合;宣傳教育與嚴管重罰相結合。同時,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四個不”原則進行處理,即對私宰濫殺處罰不講情面,對屢教不改者處理不留余地,對所謂“狠人”處理不遷就,對滋事行兇者處理不手軟。專項整治活動期間,全市共出動xxxx人(次),出動車輛xxx臺(次),檢查生豬定點屠宰廠(場)xxx個,農貿市場xxx個,經營戶xxxx戶(次),搗毀私宰窩點xx個,查獲偽劣產品白條肉xxxx公斤,其中銷毀xxxx公斤,余下均作了無害化處理,處罰款x萬元。
4、加強檢查,確保目標落實。我市在整個活動期間,始終把檢查督促放在第一位,主要做法為:一是企業自查。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對照有關規定重點檢查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是否符合《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二是縣、區商務局全面查。各縣、區商務局在整治活動期間對所在地的定點屠宰廠(場)都進行了全面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三是市局重點抽查。在“國慶”、“中秋”兩節前,我局會同市工商局,對全市x縣x區xx個生豬定點屠宰場,xx個農貿市場進行檢查,并且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縣、區商務局及相關企業,要求整改到位。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質量改善為中心,深入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切實解決事關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探索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的路子,全面建設中原經濟區經濟轉型示范市,為我市建設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奮力走在中原經濟區前列提供有力的環境保障。
二、總體目標
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三大工程”,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目標,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省定目標,確保全市環境和飲用水源水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三、工作任務
(一)強力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
圍繞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燃煤鍋爐專項整治、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清潔生產審核”等8個方面的綜合整治,完成160項污染綜合整治任務。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
一是實施現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康達環保水務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和孟州市、博愛縣、武陟縣、修武縣、溫縣現有污水處理廠要實施升級改造,增加脫氮、脫磷等功能,外排廢水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二是加快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重點推進孟州市、武陟縣、修武縣、溫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市工業產業集聚區中站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2012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和綜合利用力度。新建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必須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三是加快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要圍繞擴大收水范圍,進一步完善干、支管網,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各縣(市)要結合已運行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力度,確?,F有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正常運轉,充分發揮環境效益。中站區要完成中站城區和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山陽區要完成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
四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建設。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再利用”原則,對全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進行整治,實現污泥的安全貯存、處置及綜合利用。2012年9月底前,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全部建成污泥處置設施,以貯存為目的(即不處理處置)將污泥運出廠界的,必須將污泥脫水至含水率50%以下。
五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已建成投運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要達到80%以上,實現穩定、規范運行。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察監測力度,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2.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城區內餐飲業的加工爐灶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對市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基準灶頭3個(含3個)以上的餐飲單位,要安裝經國家環保認證的油煙凈化裝置、設置專用煙道,并督導其定期清洗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止油煙對周圍民居等環境敏感點造成污染。
二是開展施工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加強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城區內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腳手架密目網全封閉、車輛出工地全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工地周邊環境整潔。建筑物拆除必須做好圍擋,邊拆除、邊灑水、邊清運渣土,渣土、垃圾應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天內清運完畢,暫時不能清運出場的,要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
三是開展機動車尾氣專項整治。強化機動車排氣監管,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達標前不予核發定期檢驗合格標志和其他審驗證件。對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差的機動車(高排放車輛)發放黃色標志,其余發放綠色標志。對高排放車輛采取限制行駛區域、行駛時間等交通管制措施,對重型貨車進一步擴大限行范圍。積極鼓勵發展清潔能源汽車、小排量汽車,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
四是開展燃煤煤質專項整治。市區范圍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燃煤必須使用全硫份≤0.5%、灰份≤20%的優質煤炭(有特殊設計要求的鍋爐除外)。加強煤質重點監控單位和年用煤量超過3000噸的其它用煤單位的煤質監管,對超標單位在媒體上曝光并依法進行處理。取得資質的型煤生產企業必須按要求添加固硫劑,減少二氧化硫排放。
五是開展交通運輸揚塵專項整治。城區行駛的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行密閉運輸,保持車輛整潔,均衡裝載,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漏、遺撒;禁止未采取密閉措施的車輛在城區范圍內行駛。
3.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切實抓好蟒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水環境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紙、酒精、白酒、化肥、橡膠等重點水污染行業的深度治理為重點,通過關閉淘汰落后產能,完善治污設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進一步改善兩個流域的水環境質量。孟州市要啟動桑坡皮毛群三年搬遷整治計劃,通過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以及對保留企業實施搬遷改造,調整結構和布局,減少污染排放,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武陟縣要繼續實施小麻村皮毛群、圪垱店皮毛群環境綜合整治,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對保留企業治污設施進行完善改造,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是開展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提升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道路沿線兩側(500米內)企業物料堆場要實行倉儲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粉狀物料運輸要實行密閉運輸,防止物料拋灑揚塵污染;企業廠區至主要公路干線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實防揚塵措施。企業粉塵排放點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設施,煙粉塵排放濃度≤50毫克/立方米。各有關縣(市)區要按照要求,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加強管理,解決道路沿線揚塵污染問題。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省產業政策要求,各縣(市)區要及時關閉污染嚴重、列入淘汰名錄的造紙生產線、制革及皮毛加工企業、蓄電池加工企業等,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列入淘汰、關閉范圍的企業,要依法組織有關部門予以關停,吊銷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并予以公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列入國家、省、市明令淘汰關停的落后設備一律不得出租、轉讓、出售或異地轉移生產。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的分類指導,鼓勵落后產能提前退出,為重點建設項目騰出發展空間。
4.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電力行業脫硝工程建設。電力企業要按照要求建設煙氣脫硝設施或改用低氮燃燒技術,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華潤熱電有限公司、煤業(集團)馮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燒或脫硝改造;金冠嘉華電力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底前脫硝工程建成投運;其他電力企業要逐步開展除塵、脫硫、脫硝工程建設,確保2014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燃煤電廠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要求。同時,各電力企業要完善鍋爐脫硫脫硝控制分析系統,聯入中控室計算機主系統進行控制,具備進出口二氧化硫濃度、進出口氮氧化物濃度、發電負荷、增壓風機電流等其它生產控制參數分析功能,具備核查調閱查取打印功能。
二是啟動水泥企業脫硝工程建設。千業水泥有限公司等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窯生產企業2012年底前要啟動脫硝工程建設,2013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綜合脫硝率達到60%以上。
5.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加大全市環境敏感區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集中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環境綜合整治,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污染物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對風險較大、有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有關縣(市)區要采取限期搬遷或關閉等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二是開展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國家、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重金屬企業開展限期治理,對屬于落后生產工藝的堅決予以淘汰,切實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減少重金屬排放,確保環境安全。孟州市要按照規劃要求完成皮毛企業關閉淘汰任務。
三是加強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以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為抓手,建立國家、省、市級監管重點源清單,加大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力度,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管理水平,確保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6.燃煤鍋爐專項整治
一是市建成區范圍內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鍋爐,集中供熱范圍內所有燃煤鍋爐必須關閉到位,備用鍋爐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市建成區內10噸(含10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縣(市)建成區內2噸(含2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
二是對集中供熱鍋爐及保留的燃煤鍋爐開展高效除塵、脫硫治理。佰利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市綠源熱力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鍋爐大氣污染物必須嚴格按環保要求(煙塵排放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低于200毫克/立方米)排放,同時建設密閉的煤、灰渣堆場和防揚塵設施。
7.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國家污染物最新排放標準,按照分類整治的原則,在全市組織開展糧食及飼料加工、制糖、屠宰、肉禽類加工、蛋品加工、水產品加工、食鹽加工、乳制品加工、調味品及發酵制品制造、酒精飲料及酒類制造、果蔬汁類及其他軟飲料制造、其他食品制造等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廢水達到國家新的排放標準,提高全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水平。
8.清潔生產審核
繼續加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力度,督促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堅固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制訂和實施中高費方案,充分發揮清潔生產的減排效益。
(二)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按照國家、省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市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1.開展生態創建工作
開展生態縣(市)、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創建工作,完成沁陽市、修武縣創建生態縣(市)環境規劃的修編和審查工作;啟動9個省級生態鄉(鎮)的創建工作;完成11個省級生態鄉(鎮)、41個生態村(其中省級17個)的創建任務。
2.開展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
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2011年度9個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并通過達標驗收;組織申報2012年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并實施整治。
3.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結合畜禽養殖單位的標準化建設工程,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設為重點,完成3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任務(其中示范工程6家)。通過強力推進重點養殖企業污染治理,實現畜禽養殖污染物減排階段性目標。
(三)大力推進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通過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構建環境監控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我市環境自動監控體系、環境監察體系、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有效提升我市環境監督管理水平。
1.加強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
認真落實省有關要求,繼續開展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確保完成2012年度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包括城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基站)更新改造任務,強化對氨氮、氮氧化物等“十二五”期間新增減排指標的監控能力。在重金屬排放企業逐步安裝重金屬污染物監控設備,提高重金屬自動監控能力水平。完善市、縣兩級自動監控平臺綜合應用功能,強化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的監管和考核,建立規范的第三方運營體系,切實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科學、高效監管作用,為總量減排提供穩定、可靠數據支持。
2.加強環境監察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察能力建設,以深化“五化”管理(責任化、規范化、精細化、網格化、信息化)為手段,進一步提高環境監察工作效能,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防范性環境監察工作,集中整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各類環境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以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為重點,保障環境安全。開發環境執法移動平臺,設置環境監管數據庫、環境監察電子檔案,顯示動態監管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推進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
3.加強環境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對重點防控區域、重點企業的定期監測和公告制度。加強縣級環境監測機構、環境應急機構人員培訓和設備配置,建立重金屬監測體系,提高應急監測能力,提高縣級重金屬監測水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要修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重金屬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等專項預案,提高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健全環境應急體系,繼續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落實重點風險源應急預案專家評審制和預案備案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每季度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重金屬排放企業要建立特征污染物監測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檔案,每月要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管理情況。
4.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
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以水污染防治設施、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固體廢物處置場為重點,以定量化和規范化管理為手段,通過企業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內部管理和環保部門的現場監管,提高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管理水平,提高現有污染防治設施完好率、運行率、達標率,充分發揮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效益。201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市控以上重點企業、重金屬排放企業、食品加工企業要全面完成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任務。
重點排污單位要建立中控平臺,對治污工藝實施過程化、定量化、科學化管理;規范設置排污口,并設立標志牌;建立完善崗位職責、操作規范、設備維修維護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設施運行、設備維修、污染減排等管理臺帳;加強人員培訓,切實提高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技術指導,組織企業環境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幫助企業查找設施運行和環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企業積極整改完善。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現場監管,嚴查不正常停運、擅自停運、暗排偷排、稀釋外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工作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本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年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市政府按照“年初預算、年中調度、年底考核”的原則,建立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定期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總量減排完成情況進行核查調度,嚴格考核,確保完成減排目標。二是完善河流生態補償機制。要按照省政府河流生態補償考核新的要求,完善我市河流生態補償考核實施辦法,實施嚴格考核。三是強化激勵機制。大力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環保經濟政策。繼續實施高耗能產業差別電價,進一步落實燃煤電廠脫硫電價等環保電價政策。四是進一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機制。擴大和深化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鄉、鎮、辦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健全農村環保監管網絡。五是落實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將處罰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整治,使走私移動電話機的違法活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冒牌、拼裝和翻新等移動電話機產品的行為得到遏制;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懲治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移動電話機的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二、工作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涉及的移動電話機是基于GSM、CDMA移動通信標準制式的移動電話終端。工作重點是:
1、堅決查處非法冒牌、拼裝、翻新移動電話機的地下工廠,打擊偽造、冒用證書和標志的違法行為。
2、清理取締無照經營,依法整治移動電話機交易及二手移動電話機交易市場秩序。重點查處用戶集中投訴舉報的移動電話機集中銷售市場及地下生產廠家,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我縣移動電話機銷售市場及非法交易場所。
3、嚴厲打擊走私移動電話機和銷售走私移動電話機產品的行為。
4、加強對移動電話機生產和銷售環節的稅收征管。
5、加強對移動電話機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強化產品質量監管和移動電話機“三包”責任的落實。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咸陽市移動電話機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專項整治行動。
2、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積極受理并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電話為:縣電子政務辦公室*
3、規范生產源頭,鏟除非法生產移動電話機的地下工廠(窩點)。質監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和市場檢查發現的線索,對用廢舊拆解零部件拼裝、翻新移動電話機的企業和地下工廠予以深挖和嚴查,堅決搗毀其生產窩點;對違法生產、無證書、標志或假證、假標志情況進行嚴厲查處,并列入“黑名單”予以公開曝光。對危害嚴重、情節惡劣的違法犯罪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及時移送*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開展市場檢查,清理各類非法冒牌、拼裝和翻新、走私的移動電話機產品。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從事移動電話機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市場檢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經銷非法冒牌、拼裝和翻新、走私、沒有或偽造冒用進網許可證、許可標志的移動電話機產品,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5、加強行業管理,強化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監管。工商、質監部門要開展質量監督抽查和監測,依法處罰制售質量不合格移動電話機的行為,嚴格按照《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不履行質量責任和“三包”責任的生產、經銷商予以嚴肅查處。
6、追根溯源,狠抓大要案件查處。對市場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線索,及時移送*機關依法查處。對危害嚴重、情節惡劣的違法犯罪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專項整治中依據國家信息產業部編印的《已獲進網許可證移動電話機目錄》等相關資料及其它技術支持,對移動電話機生產企業的生產資格進行確認,對進網許可證及許可標志的真偽進行有效鑒定。同時相關信息可在“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網站(網址:*)上查詢。對20*年9月1日后批準的移動電話機的生產廠家、型號、照片等信息在“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網站直接查詢。
8、參加專項整治行動的市級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行動,積極與省級主管部門聯系,取得指導和支持,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
四、責任分工
縣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本次移動電話機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牽頭工作,會同發展計劃局、*局、國稅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發展計劃局負責提供已經國家批準或核準的移動電話機生產企業名單,作為執法部門識別非法移動電話機生產企業的重要依據。
*局負責對市場檢查中發現涉嫌走私等犯罪線索的行為進行偵查、取證、定性、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國稅局負責對從事移動電話機銷售的單位、個人及生產廠家進行稅收征管。
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從事移動電話機銷售的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質監局負責移動電話機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工作,對拼裝、翻新移動電話機的企業和地下工廠進行查處。
五、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從1月4日到1月6日,縣電子政務辦公室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工商、質監等部門按照要求進行摸底、調查,其它單位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準備工作,向社會開展宣傳。第二階段為專項檢查階段,從20*年1月6日到2月15日,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兩次移動電話機市場聯合專項檢查。第三階段為整治鞏固階段,從20*年2月16日到3月底,在繼續深挖打擊的同時,總結專項行動經驗,鞏固、擴大整治成果,建立監督整治的長效機制,促進移動電話機市場規范化,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移動電話機產業健康發展。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移動電話機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子以高度重視。要把專項整治作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障通信產業的健康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周密部署,認真落實,務求實效。
2、分工負責,協調配合??h電子政務辦公室要負責牽頭組織好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發展計劃局、*、稅務、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各方聯動的工作格局。*部門要嚴厲打擊妨礙執法和傷害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建材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建材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管,督促企業認真履行建材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強化行業自律。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我縣“安居工程”、“新農村建設”等建筑工程質量,促進我縣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開展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磚等生產加工企業全面檢查。
對本轄區內的所有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磚等建材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整治,檢點為以下四個方面內容:一查企業原輔料進廠把關。重點檢查企業加工原輔料進廠是否進行登記,查驗相關合格證明(鋼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主要原料是否建立進廠檢驗制度;二查生產條件。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應當具備相應的檢驗能力和條件,滿足質量檢驗要求。企業是否按標準組織生產,是否建立了生產記錄臺帳;三查產品出廠。重點檢查企業產品是否經檢驗合格出廠,產品標識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是否建立銷售臺帳;四查企業技術資料。產品標準是否齊全,是否具備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
(二)開展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磚等產品監督抽樣檢查。
1、檢查時間:2015年7月15日——10月30日。
2、抽樣要求:
一是監督抽樣一律憑本文件、質量技術監督抽樣單實施抽樣,所抽樣品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第七條執行,由受檢單位提供。抽樣人員不得少于2人,抽樣單必須逐項準確清晰填寫,由抽樣單位和被抽樣單位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是各有關企業應積極配合檢查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檢查,對拒絕檢查的將依據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3、檢驗費用
專項監督檢查的檢驗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標準執行,由受檢企業承擔。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從2015年7月15開始至10月底前完成。分為三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階段(7月上旬)
質計所調查摸底,提供建材生產企業名單。結合全縣建材企業特點,質量監督科負責制定建材產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重點、步驟和要求。
(二)檢查、抽樣與查處階段(7月中旬至10月底)
稽查分局在質計所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依法對重點建材產品
的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開展全面檢查,進行集中整治。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加大后處理查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徹底取締劣質建材的生產窩點。質計所根據本方案要求實施監督抽樣,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監督抽樣結果。
(三)總結階段(11月上旬)
質量監督科做好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通報活動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完善建材產品質量檔案。
四、結果處理
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磚產品專項監督檢查結果,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公布??h質監局根據專項檢查結果,對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嚴格復查,對抽檢不合格、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企業,將立即責令停產整頓,并責令企業限期召回不合格產品。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加強配合。
根據市級文件有關要求,重點建材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列為本局今年重點工作之一。局成立建材產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稽查分局、質量監督科、質計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質量監督科,負責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協調工作。各部門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全面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任務。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根據本局實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門依據各自工作職責,按照
具體實施計劃,明確責任,共同配合,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三)密切聯系,加強協作。
要加強與各鄉鎮政府、工商等部門聯系,加強協作與配合,加強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暢通,共同開展好建材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環保優先方針,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關停并轉等整治措施,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從根本上解決電鍍行業污染問題,促進電鍍行業健康、規范和可持續發展。
二、整治原則
1.增量控制的原則。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電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排污總量予以嚴格控制。
2.規范整治的原則。根據企業布點、環境容量和規劃建設等相關要求,對現有電鍍企業實行分類整治:具備歸并條件的集中歸并整治,不具備歸并條件的原址整治,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遷建整治,達不到整治標準的予以關停。
3.鼓勵引導的原則。對整治中關閉與轉產的電鍍企業,享受區政府《關于鼓勵化工生產企業關閉與轉產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政策和獎勵;對全面整治到位和污水回用減排的企業,區政府將實施以獎代補,具體政策另行制訂。
三、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的所有電鍍行業企業。
四、整治目標
1.所有原址整治的電鍍企業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
2.所有集中歸并或遷建的企業在2009年4月底前必須完成整治,對逾期達不到整治標準和要求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關停。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強電鍍企業源頭控制
電鍍企業布點符合規劃要求,具備集中條件的要統一規劃集中歸并整治。取締廠中廠,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含氰電鍍工藝(低氰鍍金、鍍銀工藝暫緩淘汰)和含氰沉鋅工藝,現有的電鍍生產線必須改造成自動和半自動生產線。
(二)加快電鍍企業設施改造
1.廠房建設改造到位。按照廠房標準化建造要求,對原有廠房進行改造,生產場地實施硬化,生產車間鋪設防滲、防漏、防腐蝕材料地面,搞好廠區內綠化。
2.防治設施建設到位。廠區全面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生產場所的污水規范收集,經專用防滲管道送至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電鍍污泥等危險廢物須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置,其臨時貯存場所須按國家規范化要求進行建設;排污口設置按照《省排污口設施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規范化整治,并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符合《省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要求的單位,應按要求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于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
(三)依法執行相關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保工作。污染防治設施操作員工做到持證上崗,運行管理臺帳記錄齊全。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備,不能自我監控的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定期監測。以間歇性排放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應當設置水污染物暫存設施,排放時間應當向區環保部門申報核準,并按照核準時間排放。企業按比例繪制不小于2㎡的廠區排污及雨水管線平面圖及防治設施工藝圖并上墻,雨水排放口、排污口按規定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管網圖、標志牌一律設在排放口附近醒目處。排放口標志牌內容包括標志牌名稱、排放單位名稱、排放口編號、水量、主要污染指標、環保投訴電話等。
2.嚴格執行清潔生產和持證排污。所有電鍍廠點,整治后要通過清潔生產審核,并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所有電鍍企業污水排放量不得超過環評審批量或“98年零點行動”驗收允許的排放量。
3.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規定。電鍍廠點,生產過程的職業危害因素(酸霧、鉻煙、氰化物、拋光塵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以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報告為準);依法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生產場地設立警示標志;配置符合規定的職業防護設施及用品。
4.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電鍍企業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使用、貯存等環節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劇毒物品的購買、貯存、使用要符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并持證上崗,生產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四)建立健全風險應急預案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環境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和環境突發性事件進行預測和預防,落實事故防范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防止災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和危害。
六、整治步驟
我區電鍍行業整治任務重,時間緊,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認真組織開展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排查階段(2008年8月15日-10月31日)
區專項整治辦公室組織對全區范圍內的電鍍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生產規模、經營現狀、環評審批、污染治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情況,建立“一戶一檔”。
(二)宣傳發動階段(2008年11月1日-11月25日)
制訂全區電鍍行業全面整治的實施方案,區政府召集各鎮(開發區、街道)和電鍍企業負責人召開全區電鍍行業整治的動員大會,部署電鍍行業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力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廣泛動員公眾參與監督。
(三)編制方案階段(2008年11月26日-12月5日)
各鎮(開發區、街道)根據全區電鍍行業全面整治工作要求,對轄區內電鍍企業逐企編制整治方案,并將各個企業的整治方案于2008年12月5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實施。
(四)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12月6日-2009年4月30日)
原址整治的企業必須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遷建、歸并整治的企業必須于2009年4月底前完成整治。在此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經所在鎮(開發區、街道)審核后,報區電鍍行業專項整治辦公室。
(五)檢查驗收階段(2009年5月1日-2009年5月30日)
區電鍍行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牽頭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對未完成整治任務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采取關停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七、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電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創建生態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措施。為保障電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區政府成立由張建新常務副區長任組長,顧偉國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發改、經貿、工商、環保、安監、衛生、公安、建設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區電鍍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區電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統一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制訂整治標準,并組織對電鍍企業整治的驗收工作。各鎮(開發區、街道)也要高度重視電鍍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將該項工作列入政府重點工作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專職人員,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案,進行工作布置、指導和督促檢查。在整治工作結束后,區將組織對各單位整治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獎勵。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深入宣傳此次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要大力宣傳普及安全和環保知識,使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環境保護法》、《太湖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等。同時,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發動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媒體對整治的監督,形成有利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整治工作的深入推進。
3.綜合治理,夯實基礎
一、指導思想
本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以為重點,以提高河道防洪排澇能力、改善河道生態環境為目的,全面清理取締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非法采礦、采砂、取土、違章建筑、傾倒垃圾等違法行為,依法維護河道管理秩序。
二、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自年8月中旬起至年10月底止,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8月中旬)。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政府通告,查清河道內現有非法采砂戶、違章建筑的數量及分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限期停止非法采砂、自行拆除違法采砂設備及違章建筑的指令書,組織召開沿岸有關村負責人專題會議,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力爭促其自行清除。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8月下旬至9月底)。對調查清楚的非法采砂點、石料廠、違法建筑物等,集中時間,集中人力,依法從快清理。對每處非法采砂點、石料廠、違法建筑物等,落實責任人,專人負責,限定時間,統一標準,徹底清理,并將清理情況逐一登記,建立完善長期管理檔案。對拒不配合,不自行清理的,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防汛指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相關鎮(街道)組織力量強行清除。對阻礙清理,抗拒執法者,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和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0月底)。集中整治結束后,組織檢查驗收。分組對全線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未清理或者清理不完善的地方,查明原因,查清責任人,限期整改。根據檢查驗收結果,對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總結于年10月底上報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省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召開之前,我局結合實際,對河道采砂管理進行了全面部署,專項整治活動已全面鋪開。特別是金山鎮政府早在今年6月1日至7月20日用了50天時間,積極爭取公安、水利、國土、環保、供電等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集中對轄區河道內非法采礦、采砂、碎石等進行了清理整治。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組建聯合執法隊伍,采取張貼通告、強行斷電、拆除清運等強制措施,依法對30多家非法采砂、碎石業戶進行了關停取締,有效打擊了河道內的非法采砂行為,當地群眾拍手稱贊。今年7月中旬,我局組織力量分別到沿岸有關鎮、街道召開了由沿村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加強河道管理、嚴禁違法采砂宣傳動員會議,學習并張貼了區政府關于加強河道管理的通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對河道內的非法采砂業戶、違章建筑下達了限期清除指令書。全區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序幕已全面拉開。近期,區政府已拿出規劃,下半年對下游10公里河道進行高標準治理。各有關部門、沿岸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提高防汛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金山鎮為示范,全力抓好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按時、按要求完成任務。為切實加強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將成立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有關鎮(街道)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區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這次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