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3 06: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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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遷戶口申請書(一)
**公安局:
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我于*年*月*日與**市*區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登記結婚, 結婚后雙方都在**生活,為方便生活,特申請將***戶口由**遷來**,請予以批準。
申請人:***
* 年 * 月 * 日
結婚遷戶口申請書(二)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歲,戶籍為貴轄區XX路XX號(與前妻XXX戶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與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或經XX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按離婚協議的約定(或按法院判決書的判決),XX路XX號的房屋歸前妻XXX所有,為此,本人須搬離該處。現本人在XX區XX路XX號XXXX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實際入住。根據XX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貴轄區XX路 XX號的本人戶口遷移到XX區XX路XX號XXXX小區XX號。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手寫簽名)
XXXX年X月XX日
結婚遷戶口申請書(三)
申 請 書
派出所
本人,性別,身份證號碼 現住 省 市 縣 鎮 村,于 年 月 日結婚,現因婚嫁,特申請將配偶 身份證號碼的戶口從 省 市 縣 鎮 村遷入本地,望予以批準結婚遷戶口)!此致!
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__,__歲,__人,于__年__月__日于貴轄區__處購買了__平方的住房一套。根據__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__處的本人及妻子__孩子__的戶口遷到貴轄區__路__號__小區__樓__單元__室。望領導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戶口遷入申請書(2)
派出所:
本人**,**歲,身份證:****,戶籍:*****路**號
本人***年自*****學院畢業后,留在***工作已有*年,目前在****有限公司,從事技術工作,由于工作的關系,于***年*月**日在貴轄區內購買了****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園***幢乙單元***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請將在****路***號的戶口遷到貴轄區**花園**幢乙單元**室。
望領導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
戶口遷入申請書(3)
x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xxx,54歲,本省xx市xx縣xx社區人,2019年8月在貴轄區xx小區購買了一套106m2的商品房(房產證編號:xxxx),并于xx年 xx月x日實際入住。根據xx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住在xx縣xx社區處的本人和孩子xx(現在xx大學讀書),兒媳xx(在xx區醫院工作)的戶口遷移到貴轄區xx小區B棟四單元6-2室。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關鍵詞:甲基對硫磷;氯氰菊酯;神經發育;Morris水迷宮;空間學習和記憶
文章編號:1006-3617(2007)01-0046-04
中圖分類號:R114
文獻標識碼:A
有機磷農藥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都具有神經毒性,有資料表明大鼠發育的關鍵時期,較低劑量的滴滴涕(DDT)、擬除蟲菊酯、有機磷類、百草枯等農藥的暴露,就可導致成年后大鼠腦功能的不可逆改變,如引起學習障礙[1];SD大鼠孕期暴露于七氯殺蟲劑,雌性仔鼠在平面翻正實驗暴露組落后于對照組[2]。本研究于大鼠妊娠期暴露于甲基對硫磷和氯氰菊酯混配農藥,觀察其對仔鼠神經行為發育的影響。
1 材料和方法
1.1 受試物
氯氰菊酯原油(cypermethrin),純度87%,甲基對硫磷原油(methylparathion),純度80%,均由昆明市農藥廠提供,溶劑為市售色拉油。
1.2 動物分組及染毒
健康3月齡清潔級Wistar大鼠由上海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提供,合格證號:SCXK(滬)2003-0008。雌鼠70只,體重120~200 g,雄鼠30只,體重150~220 g。雌雄以1∶1于每晚6:00時合籠,次日晨進行陰道涂片檢查,凡查出者確定為已,當日定為受孕“0”天。將孕鼠48只隨機分為4組,每組12只,于妊娠第1~15天用農藥甲基對硫磷與氯氰菊酯混配進行連續灌胃染毒,對照組采用等容量溶劑灌胃。劑量設定:根據本研究前期實驗結果[3],按對數遞增(高劑量為中劑量的3.16倍,中劑量為低劑量的3.16倍)設計3個劑量組,具體見表1。
1.3 仔鼠早期神經行為發育指標
對出生的349只仔鼠分別測試斷崖回避、平面翻正、前肢懸掛、空中翻正、聽覺驚愕、視覺定位指標。上述6項指標開始測試的時間分別為仔鼠出生后第2、2、14、12、7、16天,連續觀察記錄,計算各劑量組仔鼠達標率即達標仔鼠的數量與測試仔鼠數量之比。
1.4 Morris水迷宮測試
從各劑量組50天齡的仔鼠中隨機抽取16只(雌雄各半)共64只放入由一個直徑為180 cm圓柱形水池中。水池中加入27 cm深的清水,水溫控制在26~28 ℃。一個直徑為10 cm可移動玻璃平臺,按順序在池邊標注東、南、西、北。
1.4.1 隱蔽平臺實驗(Hidden platform) 實驗平臺置于西南象限,距盆邊25 cm,在水面下2 cm,水下平臺實驗共測試5 d,每天測試1次,每次測試仔鼠從4個方向入水,投放的方向由隨機數字表確定,將仔鼠面對盆壁放入水中,實驗人員在放入仔鼠后迅速離開迷宮室,同時啟動電腦軌跡記錄開關,記錄仔鼠尋找平臺的時間(逃避潛伏期,escape latency),仔鼠找到實驗平臺后,讓仔鼠在實驗平臺上停留30 s后,本次實驗確定的最大潛伏期定位為120 s。
1.4.2 可視平臺實驗(Visible platform test) 隱蔽平臺實驗結束后的第2天開始,將實驗平臺升高4 cm,用白色膠布貼附在平臺邊緣上,使其標志成白色,此實驗共測試2 d,每天測試1次,每次測試仔鼠從4個方向入水,記錄仔鼠找到平臺的時間。
1.4.3 空間探索實驗(Spatial probe) 實驗共測試1 d,在仔鼠做完可視平臺實驗的當天,撤除實驗平臺,把仔鼠從東和北兩個方向分別入水,記錄仔鼠1 min內在各個象限的停留時間。
1.5 統計分析
實驗數據采用SPSS 11.5統計軟件包進行處理,根據資料分布情況分別采用:重復測量方差分析、χ2檢驗、秩和檢驗、兩因素方差分析。
2 結果
2.1 仔鼠早期神經行為發育
表2表明,斷崖回避達標率在出生第5和第6天,高、中劑量組的達標率低于對照組(χ2檢驗,P < 0.05)。
表3顯示,視覺定位達標率在出生的第16天下午,高、低劑量組的達標率均低于對照組,差異有顯著性(χ2檢驗,P < 0.05)。其余神經行為發育指標平面翻正、空中翻正、聽覺驚愕各劑量組間差異無顯著性(χ2檢驗,P > 0.05);前肢懸掛在統計學上差異無顯著性(秩和檢驗,P > 0.05)。
表3 仔鼠視覺定
2.2 仔鼠空間學習記憶測試(表4)
2.2.1 隱蔽平臺實驗 仔鼠測試5 d的逃避潛伏期,雌雄比較無顯著性差異(P > 0.05),故將雌雄合并進行分析,經重復測量方差分析各劑量組在統計學上差異無顯著性(P > 0.05)。
2.2.2 可視平臺實驗 實驗共測試2 d,取2 d仔鼠尋找實驗平臺的逃避潛伏期的平均值進行統計分析,仔鼠各劑量組尋找平臺逃避潛伏期經兩因素方差分析,雌雄在統計學上差別無顯著性(P > 0.05),故把雌雄合并進行分析,經單因素方差分析各劑量組差異沒有顯著性(P > 0.05)。
2.2.3 空間探索實驗 各劑量組的仔鼠在各象限的停留時間,兩因素方差分析雌雄之間以及各劑量組之間在各象限的停留時間,在統計學上無顯著性差別(P > 0.05)。
3 討論
對農藥毒性的研究,國內學者大部分集中在免疫毒性、生殖毒性以及胚胎毒性方面,相對于農藥對神經行為功能的影響研究較少,而神經行為毒理學的研究方法具有敏感、可定量及可測定環境危害因素導致的亞臨床表現等優點,因此現已成為對外源化學物進行毒理學評價的內容之一[4]。
甲基對硫磷和氯氰菊酯農藥都具有神經毒性,妊娠期暴露于相關農藥可以對仔鼠的早期神經行為發育產生一定的影響。有資料表明大鼠發育的關鍵時期,即妊娠第6~15天暴露于敵敵畏,和對照組相比,暴露組仔鼠在出生21 d時,雄性仔鼠的活動度下降,成年仔鼠的曠場實驗的活動頻率比對照組減少[5]。有研究表明Wistar孕鼠暴露于溴氰菊酯,仔鼠平面翻正反射陽性出現時間、空中翻正反射陽性出現時間以及被動逃避反應陽性率,均明顯低于對照組[6]。
為了解甲基對硫磷和氯氰菊酯混配對仔鼠感覺功能、反射發育、運動協調功能的影響,本實驗選取了能夠反應仔鼠的感覺和反射功能的斷崖回避、平面翻正、空中翻正、聽覺驚愕、視覺定位以及反應運動協調功能的前肢懸掛和共6個早期神經行為發育指標。實驗結果表明,Wistar大鼠在妊娠期1~15天暴露于甲基對硫磷和氯氰菊酯混配農藥,雖然仔鼠大部分指標未觀察到統計學差異,但斷崖回避在出生后的第4、5天,以及視覺定位在出生后的第16天下午均觀察到合格率降低,斷崖回避和視覺定位分別反映了實驗動物的軀體感覺運動和視覺的發育,這說明在仔鼠的發育早期,混配農藥對實驗動物的神經感覺和視覺已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隨著神經功能發育和代償過程,神經行為發育指標在測試的后期未觀察到差別。
Morris水迷宮是英國心理學家Richard GM、Morris于1981年發明并使用在學習記憶的研究中,目前Morris水迷宮已經成為神經毒理學領域較為常用的評價神經毒性的方法之一,在現代毒理學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7]。與其他的水迷宮測試及跳臺、避暗等檢測工具相比,其主要優點包括:能夠提供較多的實驗參數,系統全面地考察實驗動物空間認知加工的過程,客觀地反映其認知水平,操作簡便,數據誤差較小[6]。關于Morris水迷宮水池內放入的液體國內外有多種,包括:純水、牛奶、合成的無毒的白色液體等,也有的在圓形水池中的水面均勻覆蓋一層大小相似的泡沫顆粒,以增加水下實驗平臺的隱蔽性[8]。然而也有報道在水迷宮內加入牛奶和清水對于實驗動物的實驗成績沒有影響[9],故本次實驗在水迷宮內加入的是清水。有報道Sprague-Dawley大鼠可以利用“氣味”線索來尋找平臺位置[10],故本次實驗在每天實驗結束后,清洗整個水迷宮水池。
Morris水迷宮主要用于研究實驗動物的空間學習記憶能力,有研究表明Wistar大鼠連續暴露于濃度為0.002 4 ~0.055 mg/kg體重對硫磷13 w,運用Morris水迷宮對Wistar大鼠空間學習記憶能力進行測試,暴露組和對照組空間學習記憶能力沒有差異[11]。本次Morris水迷宮實驗選取了隱蔽平臺、可視平臺和空間探索3個測試指標,隱蔽平臺實驗主要測試實驗動物空間學習記憶能力,縱觀隱蔽平臺實驗5 d的訓練情況,隨著測試時間的增加,各劑量組的仔鼠尋找水下隱蔽平臺的潛伏期逐漸縮短,空間學習記憶能力均有提高。可視平臺實驗主要目的為排除動物模型制作過程中導致的仔鼠運動和感覺功能的障礙,增加了對仔鼠視覺功能的測試。空間探索實驗主要反映仔鼠的參考記憶和空間記憶保持能力[12],主要測試仔鼠在4個象限停留的時間,一般來說實驗動物在原實驗平臺所在象限即目標象限(target quadrant)內停留的時間越長,反映實驗動物的空間記憶保持能力越好,反之如果實驗動物在目標平臺以外象限停留時間越長,則反映空間記憶能力越差。從測試結果看,各劑量組在4個象限和目標象限停留的時間均高于其他象限,表明仔鼠均有較好空間記憶能力。
大鼠出生前暴露本實驗劑量的甲基對硫磷與氯氰菊酯,在發育的早期對仔鼠的神經感覺和視覺有一定的影響,但在發育的晚期進行Morris水迷宮測試未觀察到對仔鼠的空間學習記憶產生影響,這可能由于本次實驗的混配農藥劑量較低,或者是隨著仔鼠神經功能發育和機體的代償機制使這種差異減少。
農民轉戶有些啥子好處
一、轉戶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余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年平均流轉收益標準得到相應補償。
二、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房的,將獲得三筆補償資金。一是參照同時期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給予的一次性補償;二是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給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權補償;三是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給予的一次性購房補助。
三、在住房方面,可申請公租房居住,條件成熟時,還可以轉為購買。同時,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廉租住房保障。
四、在養老方面,可參加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到年齡后可領取城市居民養老金。
五、在醫療方面,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享受相應醫療保障。
六、在教育方面,轉戶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就讀城市學校,享受與現有城鎮學生的同等待遇。
七、在就業方面,勞動年齡段的轉戶居民可以享受免費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城鎮創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還可以享受“一對一”的就業幫扶,以及公益性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八、在社會救助方面,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可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哪些人可以轉戶
一、若進入主城九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轉戶:
(一)購買商品住房。
(二)務工經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十萬元或一年納稅五萬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若進入遠郊31個區縣城,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轉戶:
(一)購買商品住房。
(二)務工經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五萬元或一年納稅兩萬元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若進入鄉鎮,本鄉鎮農村居民本著自愿原則,可就近就地轉戶。
四、其他規定。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轉戶:
(一)農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農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鎮身邊無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學校、中職技校學生可遷入學校集體戶或就地轉為城鎮居民。
(四)優秀農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農村籍五保對象。
(六)農村籍義務兵和服役期未滿十周年的士官退役。
農民轉戶需要哪些材料
一、必備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本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其他證明材料:
(一)務工經商證明。
(二)住房證明。
(三)結婚證及親屬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員戶口簿。
(五)納稅額度證明。
(六)就學證明。
(七)優秀農民工證明。
(八)農村集中供養五保對象證明。
(九)農村退役士兵證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農民轉戶如何辦理
一、農民轉戶要向入戶地派出所農轉城窗口提出書面轉戶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通知農村居民到入戶地派出所農轉城窗口辦理轉戶手續。
宅基地如何補償
一、整戶轉為城鎮居民的,可在三年內繼續保留宅基地;部分家庭成員轉戶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繼續保留。
二、轉戶后退出宅基地及房屋的,參照退出時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給予一次性補償,并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一次性給予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今后征地時不再享有補償權利。
三、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保留其在以后整戶退出時獲得宅基地及建(構)筑物的相應補償的權利,不再享有取得宅基地的權利,待家庭成員整戶轉為城鎮居民時,退出宅基地及建(構)筑物并按整戶退出時的標準補償。
四、農村五保對象轉為城鎮居民,轉戶后由民政部門統一安排集中供養的,由農村土地整治機構建立專戶、專賬管理,所取得的土地利用增值收益按有關規定支付給民政部門,專項用于農村五保對象的集中供養。
五、符合城鎮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的轉戶農村居民,轉戶進城后可納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圍。另外,具備條件的區縣(自治縣)政府可在城鎮規劃區內統一規劃建設轉戶居民集中居住點,轉戶居民可按區縣(自治縣)的規定申請購買。
承包地如何處置
一、整戶登記為城鎮居民的,可在三年內繼續保留承包地;部分家庭成員轉戶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繼續保留。
二、轉戶后退出承包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輪承包期的剩余承包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年平均流轉收益確定,退出的承包地面積以承包經營權證上登記的面積為準,由收回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補償。集體經濟組織確實不能出資的,可按程序審核后由農村土地整治流轉中心支付補償,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區縣政府制定。
三、退出的承包地,無論由誰出資補償,其土地的所有權和用途都不能改變,仍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用于農業生產。
第二條 在本省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均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以下統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拆遷工作。
第四條 各級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審核房屋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公告;
(三)負責房屋拆遷單位(含被委托人)的資格審查;
(四)調解和裁決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爭議。
第五條 城市房屋拆遷單位,須持有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房屋拆遷單位向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需提交下列資科:
(一)規劃用地許可證和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項目的計劃批準文件;
(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實施委托拆遷的,還須提交委托拆遷合同。
第六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在收到拆遷申請書之日起二十日內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或作出不予發證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報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一)拆遷居民超過三百戶或臨時過渡安置超過一百戶的;
(二)拆遷居民自行過渡超過二百戶的;
(三)拆遷房屋涉及外國組織和外國人的。
第八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確定拆遷范圍后,有關部門應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營業登記、房屋改建、擴建,房地產交易等手續,但停辦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拆遷人應在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請,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暫停期滿或者拆遷人逾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暫停措施自行解除。
第九條 拆遷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擅自變更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或停止拆遷,確需變更的,應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二)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和安置書面協議;
(三)安置用房應符合《住宅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
(四)一般住宅工程的過渡期限不超過二年;
(五)就被拆遷人安置房屋的房號、面積、層次張榜公布;
(六)將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交原發證部門;
(七)拆遷安置工作完結后,書面報告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
第十條 被拆遷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時搬遷,不得借故拖延阻礙建設施工;
(二)如實提供家庭常住人口和出具房屋及其設施的合法產權證件或使用證件;
(三)自拆遷公告之日起,不得建筑施工、改變房屋用途或進行房地產交易;
(四)與拆遷人鑒訂補償和安置協議;
(五)按期進戶并及時騰退周轉房。
第十一條 拆遷私有房屋作價補償的金額按下列規定補償給房屋產權所有人:
(一)被拆遷人要求保留產權的,拆遷人可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用新建房屋或者其他房屋互換產權,按照互換房屋面積、質量差異結算差額價款。
(二)被拆遷人不保留產權,要求用公房安置的,按所拆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的原則給予補償;不要求用公房安置的,除合理補償外,可再給房屋所有權人不超過補償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獎勵。
第十二條 拆除公有房屋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單位自管住宅以產權調換的形式補償,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建筑造價結算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標準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二)房管部門管理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調換安置房屋擴大面積或提高結構質量所增加的費用不另行結算。
(三)政府代管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也可以按重置價格補償,補償金額由代管部門代管,并保存被拆遷房屋的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拆除非住宅房屋引起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付給房屋使用人補助費,補助標準以拆遷時被拆遷人在職人數月工資額為基數,補助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第十四條 拆遷安置應以拆遷時的戶口人數為準。一房內多戶簿的,屬同輩兩對以上(含兩對)夫妻者分產安置;不同輩者,按一戶安置;空掛戶口的,不予安置。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予以安置:
(一)原有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不含外地結婚定居;
(二)夫妻一方支援省外、國外工作的;
(三)戶口在學校的學生或在本地單位的職工;
(四)出國留學生在簽證期內的(不合國外定居);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應予安置的。
第十五條 對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安置:
(一)就地安置的,以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原居住面積或使用面積加輔助面積為安置標準。
(二)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入區位差的地段,或被拆遷人主動要求到區位差的地段安置的,增加的安置面積原則上不超過應安置面積的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
為鼓勵被拆遷人自愿搬遷,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安置標準。
第十六條 被拆遷私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屬兩人的按下列規定安置:
(一)所有人不保留產權,部分出租、部分自住的,應按實際情況對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別安置;全部出租的,應安置使用人,對所有人進行作價補償,不再安置。
(二)所有人要求保留部分產權的,按保留產權部分的面積互換房屋,對放棄產權部分予以估階補償,安置房屋使用人。
第十七條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實際安置的房屋面積超過應安置面積的部分,由使用人繳納超面積安置費。住宅房屋按建筑造價計算;非住宅房屋按成本價計算。不交納超面積安置費的,拆遷人可減少其安置面積,使用人自愿放棄或自愿減少安置面積的,拆遷人可適當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由于拆遷人的責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為:半年以內增加百分之二十五;半年至一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內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超過過渡期限三年以上的,由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責令折遷人限期予以安置。
第十九條 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者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止拆遷,并可按拆遷面積每平方米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拆遷的,對委托人予以警告,責令其停止拆遷,可以對委托人處以五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補償、安置標準或者擴大和縮小補償、安置范圍的,對拆遷人可處以五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報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吊銷其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無正當理由超過拆遷期限或者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因拆遷人責任造成的,可以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超過折遷期限或延長過渡期限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超過拆遷期限或延長過渡期限一年以上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人違反搬遷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限期退還周轉房,并可從逾期之日起按周轉房使用面積,每平方米每日處以零點一元以上零點三元以下的罰款,直至騰退周轉房。
第二十四條 按照本細則收繳的罰款全部上繳財政。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省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