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2 07: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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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大堂:
一.準備工作:
1)檢查是否有干凈足量的工具,定位放在顧客看不見的地方,工具包括(抹布,搗壓棒,掃把,地拖,地拖桶,玻璃清潔劑,玻璃刮,垃圾袋等;
2)檢查洗手間內是否有洗手液,紙巾,水,烘手機等供應,并且清潔無異味;
3)檢查垃圾桶是否裝滿,垃圾無外溢且無異味;
4)檢查所有設備是否都正常運轉且維護優良。
二.日常工作:
1)餐桌的收拾及擦拭干凈,桌椅的排列整齊;
2)地面清潔的維持,如有打翻飲料,及時處理;
3)垃圾箱內備有一定數量的垃圾袋及抹布,以備不時之需;
4)垃圾桶內的垃圾達2/3時需搗壓,達3/4時需倒掉垃圾并更換垃圾袋;
5)垃圾桶內外要保持清潔且無異味;
6)適時檢查玻璃門,窗及鏡子,如有需要并進行清潔;
7)餐廳擺設的整理,清潔。如:墻畫,花草等;
8)清潔用品不能隨處擺放,不能讓顧客看見;
9)顧客離開后立即清潔臺面,(30秒內清潔,60秒內清潔完畢)以消毒水及清潔抹布,擦干臺面,隨時清潔臺面上的油污及水漬;
10)隨時清潔臟的地方,立即拖干倒翻的飲料,掃地及拖地時,接近顧客要有禮貌,盡量不要影響顧客用餐;
11)每次清潔后,都應將清潔工具清洗干凈并放回指定的位置;
12)餐廳內一旦發現有任何問題(顧客投訴,設備等)應馬上向當班經理匯報。并盡快采取措施解決。
三.餐廳外圍:
1)過道垃圾與雜草的清潔;
2)過道地面的清潔;
3)窗臺的清潔;
4)室外的廣告宣傳品如有破損,應通知值班經理;
四.洗手間的清潔:
1)馬桶、小便池的清潔;
2)地面的清潔;
3)更換垃圾袋;
4)鏡子上水漬及指紋的清潔;
5)洗手臺維持清潔;
6)高峰期每15分鐘清潔一次洗手間 ;低峰期每30分鐘清潔一次洗手間;
五.關心顧客:
1)如有顧客不小心倒翻飲料,應及時補給并通知值班經理;
2)積極主動地協助有需要幫助的顧客;
3)做清潔工作時,注意不要影響顧客用餐;
4)音響(空調)太大或太小時,應通知經理進行調節。
六.團隊精神: 主動與其他工作伙伴溝通,協調,合作。
七.玻璃的清潔:
準備工具:
1)玻璃清潔劑;
2)玻璃刮;
3)玻璃擦;
4)抹布;
清潔步驟:
首先,按照比例配好玻璃清潔劑,用玻璃擦將需要清潔的玻璃擦洗一遍,接著用玻璃刮將清潔劑刮干。每刮一次之后,就用抹布將玻璃刮上的清潔劑抹干。當玻璃上只有很少污點的時候,用干凈的毛巾或紙巾拭去即可。
八.招牌清潔:
準備工具:
1)清潔劑;
2)梯子;
3)抹布;
清潔步驟:
1)用抹布抹去灰塵。
2)用清潔劑清洗。
注:每星期清潔一次。
九.地面清潔:
準備工具:
1)掃把;
2)垃圾鏟;
3)地拖;
4)地拖桶;
5)地板清潔劑;
6)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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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促銷員必須在各商場規定時間內持《供貨商駐店促銷人員工作協議書》、所在公司介紹信及已交納管理費用憑證、攜帶本人身份證、健康證(外地人員還需攜帶暫住證和就業證)等原件,到人事部填寫《促銷人員登記表》,經商場人事經理/主管、樓層、樓層(部門)經理面試合格后,由人事部負責發放相關物品。
所有促銷人員進店前,必須參加由人事部組織的關于本部門注意事項的培訓。以上兩項培訓考試面績均合格者才能正式上崗,不合格者商場將酌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再次不合格者取消其促銷資格,并由供應商及時更換新人。
如異地供貨商有特殊要求需當地商場代為招聘、面試,則須填寫一份委找托書,商場應盡力給予配合。
工作時間與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促銷人員的工作時間必須以所在商場部門經理的排班表為準,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工作內容
促銷員除完成其本職促銷任務以外,還必須完成其所屬部門主管相關管理者安排的一切工作任務。
*考勤制度
任何促銷員在上班前應先換上工作服,然后在考勤機上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促銷員有遲到、早退、脫崗或曠工等情況時,商場將會把所有信息反饋給促銷員所在公司并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脫崗
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無故脫崗者被罰以50元整/次。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促銷員均以曠工論。
換班
捉銷員在沒提到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不提擅自換班。如需換班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另外
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促銷員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促銷員須填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副)經理或商場簽字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若促銷員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經部門經理或商場經理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駐店促銷員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罰以50元整(此次類推)。
駐店促銷員上下班須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時須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若需回所屬公司處理事務,須由公司發傳真通知人事部,并經樓層經理同意,方可回所屬公司。
離店
促銷員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商場提出離店請求,但必須提前一周通知部門經理。
離店時,須將考勤卡、胸卡、《促銷員手冊》、《服務規范手冊》、鑰匙及服裝等交回人事部,并辦理其他離店手續。供貨商如派新的駐店促銷人員入店,仍須重新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手續(供貨商職需更換促銷員,只要在半年以內可免收設施費)。
假期
一般情況下,促銷員在請假(任何假期)之前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由,得到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請假。商場將根據促銷員所屬公司有的關規定進行審核,人事部將把把有請假單定期反饋給促銷員所屬公司。
駐店促銷人員將被視作商場自己的員工,參加相關培訓課程。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在不影響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促銷員在業僑余時間參加培訓。此類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將被直接辭退。
勞動保護
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等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
2、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出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提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
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和要求。
5、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他人辦公室、倉庫、服務總臺、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場所,例如:信息處理中心、水房、電房、煤氣缸儲藏室等。
工傷事故
經正當手續進入我商場的促銷員若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我商場將提供急救藥品,其他費用均由促銷員所屬公司承擔。
防火
預防火災是每個促銷員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的同事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通,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促銷員應通曉發生事故或火災時,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工作紀律
1、嚴禁未經許可將公司的物品或設備帶出公司,包括贈品。
2、嚴禁不尊重公司員工、顧客及所有與公司有關的人員的行為。
3、嚴禁在公司內爭吵。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購物。
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志或書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嚴禁破壞工作場所或不按操作規定使用商場設備。
7、嚴禁因私人用途攜帶、消耗公司的商品、設備、工具。
8、嚴禁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修改 銷售商品的價格。
9、嚴禁偽造或以欺騙的形式使用優惠卡。
10、嚴禁未經許可證集募捐或傳遞募捐名單。
11、嚴禁在工作場所聚眾鬧事。
12、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3、嚴禁探聽、傳說、討論他人工資。
14、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在酒影響下工作。
15、嚴禁駐店促銷人員在指定場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6、嚴禁在商場內吸煙。
17、嚴禁將私用的、盜版的程序和游戲等安裝到電腦上,若由于違反規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8、嚴禁在分公司贈券、禮品時,損害公司利益。
以下工作紀律是物別為促銷員所設立:
更衣室
1、在商場條件許可的前提下,促銷員在我商場工作期間可配有更衣箱,更衣箱的鑰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2、要把貴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內,如有物品丟失,公司概不負責。
3、衣箱的使用應隨時保持更衣箱的整潔,并在公司指定的時間進行集體大清掃。
4、請勿在工作時間無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
5、在危及公司和人員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安保部門的有關人員有權共同開箱檢查其中的
物品。開箱時應有指定的證人在場。其他情況下開箱應在被檢查人及由其指定的證人在場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6、更衣箱鑰匙若丟失,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配制,同時按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7、促銷員離店時,應將更衣箱鑰匙退還給人事部。
食堂
1、各促銷員在規定時間內去食堂就餐。
2、食堂僅供就餐之用,未經商場經理的許可不得從事其他活動。
3、不得將飯盒帶到員工休息處以外的區域用餐,如有違反,將被罰50元整/次。
工作卡
1、促銷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作卡。如發現未佩帶胸卡者,將被罰款10元整/次。
2、遺失工作卡的員工,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時付款15元整工本費。
3、促銷員離店時,應將工作卡退還給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促銷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褲,商場內女士不得穿裙子、涼鞋,
以免發生危險。如發現未穿制服者,部門主管必須令其穿上制服,誤工時間按曠工處理。
2、促銷員不能按其個人的意愿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損壞應立即向上級負責人匯報。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于履行本職工作。
4、遺失工作服的員工,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時按公司規定賠償。
5、促銷員離店時,應將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還給人事部。
紀律處分
駐店促銷人員在店內工作期間如有下列違紀行為將受到書面警告及罰款處理,并通知促銷員所屬公司。
1、倚靠貨架,將手放在衣服口袋內,閑聊,進食或做其他工作無關的事,將被處以50元整/次的罰款。
2、對顧客的詢問給以錯誤回答或不做回答,將被罰款50元整/次。
3、顧客向促銷員詢問其他品牌的商品時,以任何理由拒絕,將被罰款50元整/次。
4、與其他駐店促銷店員或商場員工搶顧客而發生爭執或沖突,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100元直到取消其促銷資格。
5、與顧客進行任何私下交易,尤其將在商場承接的業務轉至促銷員所在公司總部或下屬其他店經營,促銷員所屬公司將被處罰以10倍于銷售金額的罰款。其間,商店將通知總部采購中心,采購中心將就情節嚴重程度負責與供貨商協調。
6、其他違反商場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50元/次直至終止其促銷員資格。
*下列但并不僅限于下列的行為也將直接導致取消促銷員的促銷資格:
1、曠工連續三天,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2、泄露公司機密資料,以至損害公司利益。
3、,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失。
4、貶損任何其它品牌的產品。
5、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6、違反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或有圖利他人情節,并導致公司利益損失。
7、觸犯國家刑律,被公安機關拘留或逮捕。
8、辱罵顧客,店內人員。
9、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0、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1、在非指定區域內吸煙。
12、工作時間酗酒。
13、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設備。
14、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5、損壞公司貴重物品。。
16、代人打卡或讓人打卡。
17、偽造考勤記錄.
18、未經許可改商品價格。
19、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客人不依靠我們,但我們要依靠他。
不要把客人誤認為工作中的累贅,他們要酒店工作的目的所在。
我們為客人服務不是施舍恩惠,客人樂意接受服務是我們的榮幸。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于酒店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酒店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酒店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酒店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二年。
四、個人檔案
A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交出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對于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人事部門。
五、工作時間
A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酒店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酒店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擔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
面申請,經酒店批準方可離崗。
九、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酒店規定程序,獲準后,酒店將退還保證金并
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酒店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不遵守勞動紀律,,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B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酒店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有關權益
一、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酒店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并于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人事部、總經理批準。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業余學校學習:
A目的
酒店采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余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執行方法:
*不能占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 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批準。
*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后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選擇課程范圍:
1、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
職業課程。
3、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報銷:
*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員工餐廳:
1、每個工作日酒店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人事部門經理統籌制訂。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第三章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著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
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
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
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
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
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并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柜,酒店有
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
客用電梯。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
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
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由保安部存案。
十、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里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
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里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關電梯里多少人;
B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里的成員)同伴。
*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
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
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
實施。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
場。
第五章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
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準。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留長發;
B手臟;
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褲腳卷起;
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2、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私換外匯;
7、調戲或欺侮他人;
8、行賄受賄;
9、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曠工。
第六章其它
一、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
店新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制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只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二、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于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系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并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采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修訂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愿為甲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日期:
1、貫徹各項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生產以及由全事故負責,直接向總經理負責;
2、編制生產計劃和生產作業計劃,按時完成各項生產制造任務,對完不成生產計劃和生產作業計劃負責;
3、依據生產實際情況和客戶需求變化,制定臨時生產作業計劃;
4、負責安排生產分工、工序進度、生產工調配;對計劃漏項、生產安排不均衡,工時利用率低,生產管理混亂負責;
5、負責領導貫徹生產現場管理,落實5s管理標準(見5s管理手冊),實施目視管理,對5s管理不達標負責;
6、負責臨時用工(計時)管理,確定臨時用工任務和工時;
7、負責工序生產質量管理(見質量手冊);
8、負責生產勞動紀律管理,保證準時開工、按時下工,督導員工遵守勞動紀律;
9、承擔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工作,對違章作業、違章生產負責;
工地員工守則
一、因公司工程需要招 為公司的 安裝人員。
二、主要崗位:
主要負責 職務, 工資試用期每月以 元計算, (基本工資 元, 其它補貼包括滿勤獎、工作獎、伙食費等 元)。試用期為 30 天,試用期過后,以工 作能力而定。
三、工資每月 15—20 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四、要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調動分配。
五、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以公司規定的工地考勤制度扣除相應工資。
六、夏季工作時間為 9.5 小時/天;冬季工作時間為 9 小時/天。具體上班時間以現場項目 部制定為準。
七、各人用的用工工具(如鉗子、錘子、電筆、螺絲刀等小型工具)由各自負責,在職三個 月后按公司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 50 元。
八、工地員工原則上應住工地的宿舍,未經工地項目部允許不能擅自帶外人過夜。若因不 遵守工地制度私自外出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九、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法律、規范和公司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保質保量負直接責任,如有違法行為或違章作業,后果自負。由個人違 紀被有關部罰款,由個人承擔。
十、除自然災害或不能抗拒及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外,員工工傷期間公司發放在治療期 間的基本工資。
(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時間為準) 十一、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赤背、飲酒、帶病上崗,要服從管理人員及 各項目部的管理。
十二、對于工作表現良好,成績顯著者,項目部將在適當的時候給予適當的獎勵;反之, 將給予警告或扣罰獎金。
十三、工地考勤上下班打卡,由個人打卡,若發現代打卡者,扣代打卡和被打卡各 20 元。
十四、辭職員工工資,到次月工資發放日統一發放。
十五、工作期間,員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辭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有違章作業行為被警告不從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不服從領導指揮,工作態度不 好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提出,拒 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有違法行為的; (6)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第 1 頁 共 2 頁 進入工地員工工作守則(試行) (7)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工地上嚴禁聚眾賭博、打架斗毆,若經現場管理屢教不改者.且所造成的傷害,公司恕 不負責,情況嚴重將給予開除。
(9)工傷事故賠償,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十七、新進員工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注:
試用期不滿 7 天辭職或自動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放工資。
未盡事宜,由雙方進行協調解決,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龍進峰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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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簽約代表人:(簽字)
乙方(姓名)(簽字)
聘用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遵義市 法律服務所;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范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擬制、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了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托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聘用合同范本(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
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一、上半年主要開展的內控工作
以《內部控制管理手冊》為參照,積極動員全面組織。半年來,積極組織機關各部門以及各基層配送中心充分利用軟視頻方式,共同參與公司組織開展《手冊》相關內容的業務培訓學習4次,按照公司培訓周的安排在分公司周四組織內控相關業務培訓8次,網上系統培訓1次。通過不斷地培訓學習幫助大家完成了從最初的認識到深層次的了解過程。
按照公司要求全面開展內部控制體系跟單核查工作2次。各個部門以及配送中心結合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全面開展跟單核查,并將核查結果簽字及時反饋,匯總后統一上報給公司內控處。在跟單核查過程中,內控各部門人員都能夠結合實際,仔細查找相關業務流程實施和風險控制在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下一步內控工作
1、繼續認真開展業務流程梳理
針對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相關要求,繼續認真開展分公司業務流程梳理工作。由于分公司經營范圍廣部分業務層面依然存在著風險,將繼續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規避。
2、進一步開展內控理論及業務流程操作的培訓學習工作。
內控涉及分公司生產經營方方面面,關鍵在于執行,要確保內部控制在分公司更有效執行,還應繼續加強培訓,通過培訓不但使全體人員在思想上認識到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還要讓“搞好內控與風險防范是每一位員工的責任”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去,做到人人講內控,人人懂內控,人人執行內控,以保證內控工作在全分公司有效執行。
3、結合《手冊》完成部分規章制度的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