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5 2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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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標任務,以精益求精為標準,創新長效管理機制,突出重點,以專項整治推動整體工作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一、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突出重點,切實抓好當前熱點工作
一是XX縣垃圾生態修復工程的垂直防滲工作目前已經施工完成,省廳的驗收已經進行,材料正在完善,力爭盡快銷號。
二是繼續開展城區水環境治理工作,抽調精干人員進入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全面落實人員包河制度,及時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工作。
深入開展了法治宣傳進基層活動,向轄區沿街商戶、建筑工地、拆遷工地發放宣傳材料,講解掃黑除惡方面的法律、法規,開展了渣土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進入工地、渣土企業發放宣傳材料,解讀文件內容。全城共有x家商戶主動通過LED宣傳屏投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宣傳信息,進一步增強了宣傳教育實效、提升群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知曉率和參與度。
四是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頻發,在堅持不懈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我局狠抓安全生產工作不放松,要求各部門及二級機構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并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二)多措并舉,全面推動各項工作開展
1.市政基礎設施管理方面
一是及時修復和整改路面、窨井蓋和雨水篦等基礎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更換窨井蓋x個,損毀雨水篦x個,修復破損塌陷路面約x㎡,修復破損確失人行道花磚x㎡,查處施工工地違規排水x余處。
二是修復地埋電纜短路、斷路等故障點x處;
2.燃氣安全監管方面
一是認真落實上級各項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聯合燃氣企業組織了燃氣從業人員培訓,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和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發放燃氣安全宣傳材料x余張。
成立了反恐防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設立了掃黑除惡反恐防暴舉報箱、舉報電話。二是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與各家燃氣企業簽訂了《2020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制定了《XX縣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方案》。根據新《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要求,制定了《XX縣燃氣配送四統一標準》、《關于建設瓶裝液化氣配送站的規定》等工作方案,實行人、車、證、服裝四統一,集中經營、統一管理、先城區后鄉鎮程序逐步落實,開展自查自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互查、雙隨機一公開、進校園、進小區活動,從源頭嚴格把關,減少安全隱患。三是加大對執法力度。吸取2020年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2020年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重特大爆炸事故教訓,每月組織召開由燃氣企業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設定24小時舉報電話,堅持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大查抓好燃氣安全監管。聯合市監局等相關單位開展全縣燃氣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監督責任單位整改到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x份,取締非法燃氣鋼瓶收購切割廠x家、處罰違規點x個、規范配送車輛x輛、依法暫扣鋼瓶x只、組織燃氣企業應急預案演練x次、組織燃氣企業法人負責人外出學習x次、開展專項督查x次、互查x次。四是加強對管道氣建設的監管。管道氣方面整體鋪設管線x公里其中xx主管網已鋪設,上半年共完成戶內管安裝通氣點火x戶、商業x戶、工業x戶。
3.園林綠化管理方面
上半年城區公共綠地全面實行市場化養護,根據《XX縣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對華藝園林、興物園林公司養護管理的考核檢查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園林養護質量的考核力度,促進園林養護管理質量和水平向更高層次邁進。組織開展了樹木防寒、抗旱保苗、苗木清洗、樹木冬修、涂白和綠化補植等工作,確保綠地養護有大的起色。
4.環境衛生工作方面
持續加大對博德爾公司的監管力度,成立專項督查小組加強對城區道路保潔、小廣告、垃圾桶、公廁、垃圾中轉站等方面的督查:今年,我局在主城區又投放x余個垃圾桶,確保城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全覆蓋。
同時,開通12319投訴電話,接入環衛灑水、掃地車GPS監管,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對城區機械化沖洗、清掃進行監管,提高了機械化清掃率。目前城區道路保潔共配備x輛負壓式吸塵清掃車、x輛沖洗車,采用機械化吸塵、溫法清掃等方式進行環衛作業;配備高壓灑水車x臺、低壓灑水車x臺、霧炮抑塵車x輛,達到有效降低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5.市容綜合治理方面
按照主干道嚴管、次干道嚴控、小街巷逐步規范的工作方針,堵疏結合、溫馨提示、嚴格文明執法,治理市容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拆除違章搭建。二是治理校園周邊環境。三是露天燒烤整治。城市市容環境明顯提升。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是繼續規范執法隊伍建設,強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執法人員行為規范管理,做到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城管隊伍。
二是堅持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氣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清單。
加大鄉鎮燃氣市場安全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黑點、黑氣、倒灌等違法行為,取締非法違規銷售網點,落實企業配送四統一制度和燃氣鋼瓶定向使用,加強反恐防暴應急預案演練和部門聯動機制和對管道氣的監管力度,規范管道天然氣建設手續報批程序,督促管道燃氣公司下半年向尤集、漁溝、禪堂、下樓等鄉鎮發展。
三是加大對xx公司的監管力度,加強督查調度頻次,對城區環境衛生全覆蓋督查,繼續加強宣傳全覆蓋,全面提升環境衛生質量。
四是結合文明創建開展市容環境治理,對xx等重點路段安排專人守候、錯時值班。
開展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街創建工作,將鐘靈大道和建設路創建為示范道路。
五是加強綠地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和審批,嚴厲查處破路、毀綠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補植綠化,修復道路毀損窨井蓋、路面、雨水蓖、人行道花磚。
我局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舉辦第二屆鄉村旅游文化節的號召,成立了縣城管局旅游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相關領導和下屬各股室(所、中隊)負責人組成,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保障工作落實到位。
二、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舉辦旅游文化節是我縣展示客家新面貌的又一大盛事,是我縣“強攻工業、主攻旅游、產業興縣、富民強縣”的重大舉措。強化環境整治,做好第二屆鄉村旅游文化節的環境保障工作,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局干部職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充分認識到旅游工作的重要性。
三、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味
大道景觀綠化提升工程是我局的重點工程項目,是旅游文化節我縣對外展現城市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大道原有設施檔次低,綠化殘敗,路沿石損毀、材質風化嚴重,旅游文化節前重點打造該路景觀綠化迫在眉睫。為避免重復建設產生的巨大浪費,實現可持續發展,我局依據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按照“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念,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科學調度,狠抓質量,實行工程進度倒排工期,每天一上報,每周一調度,全力以赴將大道景觀綠化打造成我縣的精品工程,力爭在相當長一個時期內不落后。該工程招標價約1300萬元,實際工程造價達1800萬元,該工程經專家評議可申報省級優質工程。
四、開展環境整治,提升管理效果
(一)抓環衛保潔,確保環境潔凈。為提升縣城環境衛生質量,全面消除衛生死角,在城市“牛皮癬”治理、主街道清掃保潔市場化的基礎上,由保潔作業公司全面接管小街小巷,新增清掃面積20余萬平方米,城區清掃保潔實際總面積已達165萬平方米,基本實現城區環衛保潔全覆蓋,達到保潔工人增加、保潔時間延長、保潔范圍擴大的目的。為確保旅游文化節期間的作業效果和衛生質量,在作業公司日常保潔與監管的基礎之上,制定網絡式巡查機制,監察管理人員不間斷巡查監控,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督辦整改,確保了城區道路更加干凈整潔,街道面貌煥然一新。結合大畬“三送”精品點的建設要求,制定了環衛工作方案,在重要節點部位,實現垃圾袋(桶)裝,設立垃圾臨時存放點、垃圾桶、鉤璧箱等,配備衛生保潔人員,重點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和道路、河流整治保潔工作,確保第二屆鄉村旅游示范點生活垃圾收集率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為進一步提升農村環境衛生質量,擬在2013年投資990余萬元在新建城區、小松鎮、高田鎮、橫江鎮、屏山鎮等建設8個垃圾中轉站,現已做好可研報告,并制定了實施方案,項目建成后,實現轉運生活垃圾達100噸/日。
(二)抓城管監察,改善市容秩序。為迎接和備戰第二屆旅游文化節,我們按照“依法治城,管教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對城管監察職能進行了重新界定,由單一的市容秩序管理到依據法規綜合行使環境衛生、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等方面執法監察職能,把城管監察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創新了管理機制,節約了行政資源,提升了工作效能。其次實行網格化精細管理,將城區劃片分塊,按照定人、定時、定崗、定責的管理模式,建立黨員示范崗和管理示范路,設立崗位公示欄,公開管理信息,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使一個黨員成為一面旗幟,讓一面旗幟形成一個樣板,每一個樣板都充分展現管理成效。再次是嚴格標準規范管理,以市容秩序監管為側重點,著力根治城區街道亂停放、占道經營、戶外廣告設置等市容管理頑癥,重點抓好市場“臟亂差”、夜宵攤點擾民、出店經營等難點熱點問題的集中整治。據統計,今年以來,余土監管中隊整改、制止渣土運輸污染550余起、查處50余起、責成清理污染路面300余起;城管監察各中隊開展專項整治30余次、查處夜市攤點60余個、疏導整改流動攤點3200余個、整改查處出店經營3000余起、糾正查處亂停放車輛4600余起、清理查處違章戶外廣告760處等,堅持整治一起鞏固一處,改變以往“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不良現象,有效改善市容環境,逐步提升城市形象。
(三)抓市政管護,完善設施功能。按照為民、利民、惠民的基本原則,對市政設施維護實行無縫隙、無死角、全覆蓋管理維護,多渠道爭取資金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功能,及時恢復受損設施,避免城區道路殘缺、窨井蓋缺損、防護欄破損造成的安全隱患,認真做好下水道疏通工作,盡可能地減少雨季發生內澇。強化主次干道路燈管理,推進小街小巷簡易路燈安裝,全面消除夜間照明盲區。旅游文化節前先后更新維修市政設施近200余處,給南苑路、郵政北路等十余條小街小巷新安裝簡易路燈200余盞,投入53萬余元資金,對檢察院南側約160余米道路進行路面硬化,投入600百余萬元完成大道人行道提質改造,消除斷頭路、泥巴路、修復破損道路及窨井蓋數十處,進一步方便群眾出行與休閑需要,便利惠及城區千戶萬家,及時消除了各類安全隱患,受到人民群眾廣泛好評。
(四)抓好節點美化,扮靚縣城環境。一是營造了節日喜慶氛圍,做好城區旅游文化節期間的美化、亮化工作,先后采取自籌方式投入近十萬元,在大道、站前廣場、沿江路、琴江路、西華中路等繁華路段擺放了花圃,兩邊樹上懸掛了小紅燈籠3萬余個,并對重要節點進行了美化綠化。二是結合我縣第二屆鄉村旅游文化節整治任務,從亮化美化入手,著重做好城區主要節點、交通要道美化裝飾,新安裝火樹銀花等亮化設施,從而優化感官視角。消除臟、亂、差地段,抓好陳舊受損設施的修復改造,對桂花屋進行立面修繕,改造客家風情街亮化等,努力彰顯客家風貌,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從執政為民、敬畏生命的高度,充分認識涉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汛期各項涉水安全措施落實,在思想上更加重視涉水安全,在行動上更加自覺地抓好涉水安全工作,在工作上更加扎實地落實涉水安全措施,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進一步明確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層層落實各級涉水安全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全面部署汛期涉水安全工作,認真分析、深刻把握汛期涉水安全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涉水安全監督檢查,努力減少和控制汛期各類涉水安全事件的發生。
二、把握關鍵,突出重點,切實加強汛期涉水安全監管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河務、水利部門要對全縣黃沁河、河流、渠道等全線進行安全排查,密集設置警示標語,在危險地段、渡口碼頭、堤防馬口、浮橋等部位設立永久性安全警示標牌,重點部位設立大型宣傳警示標牌,并安裝隔離網。新聞、廣電部門要在重點時段滾動播放涉水安全公益廣告和安全常識,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要增強涉水安全防范意識,自覺不在河道、灌渠、溝渠、坑塘游泳、洗澡、釣魚等。教育部門要督促各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警示教育,印制宣傳單,與學生和家長簽訂涉水安全責任書,教育學生不要到河道、坑塘玩耍、洗澡。家長要履行好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教育孩子遠離危險區域,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河務、水利部門要成立涉水安全巡查隊,對黃沁河河道和引水干渠,進行全方位巡邏檢查;尤其是在黃河調水調沙期間,要加強值班,全面做好清灘及涉水安全管理工作,對進出灘區人員進行登記,嚴禁群眾在河道內、河岸邊和可能漫水區域從事各種生產、游樂等涉水活動,并將船只、水上漂浮物和人員撤至安全地帶,復查河道清障情況,確保防洪安全。重點區域要聘用安全員,蹲點看護,及時勸解處置親水臨水行為。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內所有坑塘、魚塘和溝河危險水域設立警示標志,明確專人負責看護巡查,嚴防溺水情況發生。
三是加大監管力度。園林中心要落實龍泉湖等游園湖泊水上安全管理措施,確保不出問題。交通部門要加強浮橋和渡口的安全監管,嚴禁不具備載客條件的船舶載客航行,確保水上安全無事故。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全縣各類管網、窨井蓋等設施維護,在施工、維修、缺損時要及時設立警示標志。河務、公安、工商等部門及有關鄉鎮要組織聯合執法,依法拆除黃沁河河道內臨時簡易橋,取締大堤上非法經營的餐飲攤點。
四是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汛期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預報、預警和預防機制,加強與氣象、水利、河務、國土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天氣、水文、地質等信息變化,完善各項應急預案,扎實做好防范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開展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扎實做好應急準備,做到反應靈敏、處置果斷、保障有力、救援有效,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時有效應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發生各類突況要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置。
測評內容
根據《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指標要求。
測評時間
2012年6月上旬
測評方法
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同步進行,均采用實地考察和材料審核兩種方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結果將單獨排名,并納入當年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成績。測評成績采用百分制,占本屆(2012-2014年度)總成績1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成績占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成績的40%。
主要工作
(一)專項整治協調組工作
1、市容市貌專項整治協調組
負責鎮領導:林善榕(黨委委員)
組長:楊鎮(執法中隊指導員)
李寧(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執法中隊、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工商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流動攤點。主要問題:主要中心區流動攤點屢禁不止;少數民族攤點偶有出現;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存在高音喇叭沿街叫賣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村(社區)轄區內環境衛生工作包括本轄區內104國道路段。
(2)占道經營。主要問題:部分路段存在未審批的占道經營;部分已審批的占道市場存在越線經營、亂扔垃圾、越時經營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104國道、中心區康莊大道延伸至亭江大道、新街、流動攤點由規劃中心和執法中隊負責;各村(社區)道路攤點由各村(社區)規范管理并做好環境衛生。
(3)亂張貼。主要問題:轄區內背街小巷亂張貼現象時有發生;小區內亂張貼現象嚴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104國道、康莊大道、新街路段,由規劃中心及執法中隊負責;背街小巷等由各村(社區)自行負責。
(4)門前三包。主要問題:“門前三包”制度不落實。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執法中隊負責,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配合,加強督查,督促“門前三包”制度進一步落實。
(5)戶外廣告。主要問題:部分路段店招店牌存在設置不規范、臟亂差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組織力量繼續排查,對不規范的店招店牌、立地廣告等進行整改。
(6)公廁、果皮箱。主要問題:公廁和果皮箱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繼續完成公廁的改造建設任務;在背街小巷增設果皮箱等。
2、交通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派出所、交管站、執法中隊、社會事務辦、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兩車停放。主要問題:主次干道和商業街存在“兩車”亂停放現象;部分路段“兩車”停放點沒有劃線;部分路段“兩車”占用盲道停放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交管站負責,派出所和各村(社區)配合,結合“門前三包”制度,以劃線有序停放為重點,分階段有計劃地在全鎮開展“兩車停放”專項整治活動。
(2)摩的、三輪車。主要問題:主次干道、商業大街、城鄉結合部等區域“摩的”非法營運現象和三輪車亂停放現象比較嚴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交管站負責中心區范圍及104國道車輛停放,其它各村負責本村轄區內車輛亂停放、“摩的”非法營運、三輪車亂停放專項整治行動。
(3)闖紅燈。主要問題:闖紅燈、亂穿馬路現象時有發生。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文明交通大整治行動。
(4)電動車。主要問題:電動車超標,不按道行駛、亂停車、亂掉頭現象時有發生。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繼續做好超標電動車的換購工作;加強對電動車違章行為的教育和整改。
(5)流浪乞討、散發小廣告。主要問題:在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主要商業街區等區域沿街乞討、散發小廣告。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社會事務辦、執法中隊和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加強對流浪乞討、散發小廣告的整改。
3、“五小”店、中小餐館、醫院、圖書音像和電子游戲店等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衛生院、文化服務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執法中隊、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改。包括:
(1)“五小”店。主要問題。部分店家未亮證經營或無證經營;部分店家食品衛生意識不強,“三防”(防塵、防蠅、防鼠)措施不到位,員工健康證未及時辦理;部分店家后堂環境臟亂差。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衛生院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開展小食雜店、小旅店、小理發美容店、小浴室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小歌廳整治。
(2)中小餐館。主要問題:部分店家未亮證經營或無證經營;部分店家食品衛生意識不強,“三防”措施不到位,員工健康證未及時辦理;部分店家后堂環境臟亂差,消毒設備和器具未使用。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衛生院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整治,杜絕無證經營、未持健康證上崗及衛生臟亂差現象。
(3)圖書音像、網吧和電子游戲店。主要問題:部分店家存在販賣盜版的音像、圖書;部分店家經營涉黃涉賭現象;部分店家環境衛生差;部分網吧上網登記制度落實不到位,有接納未成年人現象;網吧吸煙現象比較普遍;消防安全隱患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整治。
4、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經發辦、衛生院、工商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中隊、安辦、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對農貿市場、超市、各類生鮮店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治。規劃中心、執法中隊負責康莊大道兩側占道經營的攤外攤、店外店兼亭頭市場大門兩側店面占道經營;亭頭村(社區)、亭頭農貿市場處負責市場內及周邊(含自產自銷市場),規范管理及環境衛生、清理亂張貼工作,自產自銷市場按劃線規范整齊擺放經營,垃圾袋裝并及時跟蹤保潔。
(1)農貿市場管理。主要問題:無證照經營,越線經營現象;食品“三防”措施時常不落實;商品未明碼標價;市場內存在亂停車現象;部分市場環境衛生保潔不及時、不到位;市場周邊存在店外店、流動攤點現象;市場周邊停車秩序普遍比較混亂。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經發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按照專項整治方案,完善亭頭、閩安農貿市場管理制度。
(2)超市。主要問題:經營過期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在超市門口占道擺攤促銷,車輛亂停放及秩序混亂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負責,執法中隊等有關部門配合,進行綜合整治。
(3)各類生鮮店。主要問題:占道經營、污水橫流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負責,各村(社區)配合,進行整改。
5、公共設施和社區等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派出所、文化服務中心、工商所、綜治辦、安辦、電信公司、供電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座椅、窨井蓋、電話亭等公共設施。主要問題:全鎮范圍內尚有座椅、窨井蓋、電話亭等公共設施破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電業局、電信公司等組織人員,分別針對所屬的全鎮范圍內損壞的公共設施進行不間斷巡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
(2)亮燈工程。主要問題:部分背街小巷路燈缺少或損壞,維護不及時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各村(社區)配合,對全鎮范圍內的人行道、背街小巷路燈缺損壞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對缺損的路燈及時維護。
(3)小街巷。主要問題: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溝蓋缺損;部分小街巷存在亂拉線、亂搭建、亂堆放現象;部分小街巷存在攤外攤、店外店現象;道路綠化、硬化、行道樹養護不夠。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各村(社區)配合,改造小街巷,并加強對全鎮小街巷的維護。村(社區)要加強對小街巷市容環境衛生的整治。
(4)市政消防。主要問題:部分路段未按規定配備市政消火栓,有些路段的市政消火栓損壞;主干道沿街消防櫥窗損壞無設備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安辦配合,有關部門配合,對鎮內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商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排查。
(5)社區環境、設施、無物業小區。主要問題:無物業小區基礎設施陳舊、損壞現象比較普遍;小區內尚有亂堆放、亂掛曬、亂搭建現象;小區消防、保安等安全防范制度普遍缺失,設施不全;小區文化活動設施欠缺,綠化和衛生保潔不到位;無物業小區業委會未成立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中心、各村(社區)負責,各有關部門配合,對閩安、閩亭、亭頭社區需整治的小區進行升級改造。
(二)宣傳及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工作組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組、文明辦、廣電站、工會、團委、教育組、效能辦、經發辦、工商所、財政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
(1)發動群眾。通過各社區設立意見箱等方式,廣泛征求市民群眾對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意見、建議,推動解決市民群眾提出的問題。
(2)氛圍營造。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社區宣傳欄、戶外廣告、宣傳標語等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廣泛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志愿服務、道德模范等宣傳,營造文明城市創建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市民群眾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3)市民群眾宣傳。各村(社區)廣泛發動村民,通過各種形式,對群眾開展“做一個文明人,不給他人添麻煩”的活動。
(4)賓館、酒店等宣傳。制作宣傳材料,在賓館、酒店和旅游場所等進行廣泛宣傳。
(5)中小學生教育。由教育組負責,在全鎮中小學開展“爭做文明市民,不給人添麻煩”宣傳教育活動。
(6)企業宣傳。由工會、經發辦等負責,在企業廣泛開展宣傳活動。
(三)軟件材料組組成人員和工作
成員:《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軟件材料涉及的相關單位的分管領導。
工作職責:對照《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指標,做好迎檢軟件資料的整理歸類、印刷裝訂、迎檢備查、解釋說明等。
(四)督導組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1、定期不定期開展創建督導直至測評結束,根據工作需要,應適時加大督查力度;
2、督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相關部門、村(社區)進行整改,并做好跟蹤落實,將情況及時反饋給對應的專項整治組負責鎮領導和鎮創建辦;
一、嚴抓細管。市容環境有明顯改善
結合城市創建工作,切實加大了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務質量有所提升,城市更衛生了,秩序更好了。
1、強化環衛保潔。為保持好美麗、干凈、整潔的環衛秩序,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做好了城區38個社區323.11萬平方米的清掃、保潔以及垃圾清運工作,全面有效地改善了轄區環境衛生。今年,對農村第三方工作進了改革,實行下沉式管理,將城鄉17個村委會49.7萬平方米第三方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的監管、考核,移交至鄉鎮,大幅度提升了高效地農村第三方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環衛作業。為逐步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通過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引領階段工作,引入第三方服務模式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梅園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2、持續整治頑疾。在各鎮(辦)城管中隊和社區的共同努力下共清理了垃圾死角2.07萬余處,清理垃圾1.16萬余車,清除“牛皮蘚”78.5萬余處,清除廢舊廣告牌631余塊、破爛橫幅816余條。查處私建菜地384余處,修復綠地草坪0.87萬平方米,清理拔除私種菜218.07萬余株。今年,4月份根據區領導關于落實“路長制”指示,對原電影院北邊與市國貿大廈之間一條寬5米左右、長約50米左右小巷子進行整治,清理污染廢棄垃圾1噸左右,修復污水管道100余米,清除銹蝕鋼架及鐵皮屋沿棚150多平方米,整理線纜130余米,徹底改變了“臟、亂、差”現象。
3、規范市場秩序。整改背街小巷占道經營及出店經營行為0.78萬余起。整治農貿市場無序擺賣、市場外溢、環境臟亂等現象3.58萬余起,勸阻教育驅離小攤小販占道經營7.2萬余人次。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秩序值班執勤,有效的保障了學校師生上、下班的交通秩序。為提高市容市貌,保持城市道路環境秩序,規范整理亂停亂放停各類車輛27.5萬余輛。進行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發放黏貼《文明養犬倡議書》《文明養犬宣傳標語》等宣傳通知單0.3萬余份,制作文明養犬標語及整治宣傳牌共60余塊,聯合社區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宣傳等活動,走家進戶0.65萬余次,抓獲流浪犬、無主犬60余只,圈定暫放管理流浪犬場地1處。
4、強化督查督辦。為提高“雙創”標準,做好城市管理各項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市容市貌管理方面,采取招用第三方服務形式,增加城市管理協勤人員,有效的提升了城市管理效力,保障了城市管理環境秩序。增強督查巡查力度。為著力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規范長效的問題發現和處置機制,努力打造整潔、有序、靚麗的城市環境,聯合創建辦抽調14人組成3個督查組,對創建中的問題進行拍照督查,充分展示法治、文明、規范的隊伍形象,有力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轉變。
二、精心組織,市政基礎建設有明顯改進
1、基礎設施管護到位。清掏背街小巷化糞池0.29萬余處,更換破損井蓋及蓋板956余塊,清理安全隱患大小枯枝斷木716余棵,修復平整坑洼地面613余處,面積5.3萬多平方米,清理疏通生活污水溝渠及管道450余米,維修接通排水管道270余米,排除銹蝕脫落煙囪余20米,清除安全隱患墻面松動大理石板100平方米,塌陷地面20平方米。更換損壞燈泡1075余支,更換安全隱患電線3270余米,建設路燈線地槽105余米,維修電源接入點56余處,更換銹蝕傾斜路燈桿21根。重點加大對城市安全隱患的處置,針對東風巷社區鷹王花苑35號4棟和假日酒店側面(原老玻璃廠)墻體傾斜并有部分風化石塊掉落進行修繕,面積400多平方米,有效解決附近居民安全問題。
2、園林養護工作扎實。做好樹木綠植的栽種及移植,草皮綠地的鋪設,及時在季節來臨時做到化肥的播散、澆水、除蟲作業,確保綠植被的生長和存活。做好綠植物的管理作業,對各類大樹、灌木的枯枝落葉進行清理打掃,樹枝修剪,根據氣候要求做好樹木的防預作業。為做好園林樹木的養護作業,聘請了專門的白蟻病害防治第三方,有效提升園林綠化養護工作質量。
3、小街小巷改造逐年推進。先后完成了7條小街小巷道路綜合改造,11座公廁修建等項目建設,總投資2271萬余元,受益群眾10.3萬余人。
三、規范執法,城市執法水平有明顯提升
1、強化控違拆臨。在上級的幫助和指導,與其他部門(單位)的積極配合下做好了控違拆零工作;尤其是做好了今年的老舊區改造控違拆違工作,拆除面積5.22萬余平方米,查處違搭違建0.67萬余起,下發整改通知書0.56萬份,拆除違章搭建雨棚0.53萬個,拆除旱廁16個,拆除違章雜物間379個。為提升城市品質,針對步行街正一觀路的214家臨時攤點進行拆除,營造了一個干凈、整潔、有序的休閑環境。
2、強化大氣污染治理。查處亂倒建筑垃圾,帶泥上路,撒漏和非法運輸、不按規定運輸建筑垃圾和余土行為35余起。油煙排放整治行動376余次,檢查餐飲店油煙排放672家,推動32余家小餐飲店重新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為做好重點區域餐飲油煙排放整治,聘用了第三方專業大氣污染防治公司,對餐飲油煙排放等大氣污染防治進行實時監控,有效使餐飲油煙排放達標。禁燃禁燒專項巡查1036余次,查處露天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雜草、建筑垃圾等露天焚燒行為316余起,現場撲滅焚燒59余次,發放宣傳單和橫掛條幅1.7萬余份。為降低粉塵指數,環衛作業車輛,堅持每天在城區路面進行清掃保潔、灑水、降塵,有效地抑制了揚塵污染。
四、下一步2021年的工作打算
1、認真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持續做好我區違法建筑全方位、無死角做好違法建筑的巡查、打擊、做好早發現早制止、不成風、不成型,繼續清除存量違建,提高新量違建巡查打擊。加強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亂貼亂畫的治理,重點整治違規余土清運,油煙排放,不文明養犬行為整治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2、持續做好城市管護工作。加大城鄉生活垃圾的清掃、保潔,以及垃圾清運的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化糞池、管網堵塞、窨井蓋破損、路面坑洼、路燈不亮問題。認真做好小街小巷園林綠化、公共廁所的管護工作。
1.市政旅游基礎設施管理方面一是為方便旅游餐飲服務業發展,完成了城西農貿市場周邊道路整治、路燈安裝、景觀綠化工程,6月18日全面竣工。二是為打造城市優美旅游環境,完成長安路、楊柳河(食研院旁)、德通橋路口3處和楊柳河西岸污水排放口截流工程。三是為保證游客安全,全面完成了對城區28座橋梁、73座板涵檢測工作。四是在巡視巡查中發現柳臺大橋河堤基礎被河水沖刷13余米長,河床被沖刷3米深的安全隱患,該局及時利用冬季枯水期,對柳臺大橋被損河堤進行加固維修處理,防止河堤大面積塌陷。
2.路燈管理方面
加快實施全區道路路燈建設,新安裝路燈200余盞,不斷提升城市照明環境。著力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和條件,安裝了永興路與政通西路等4個道路平交口紅綠燈;改造光華大道柳城誼苑路口等交通設施;安裝花都大道3個路口gps聯動交通信號機,保證了車輛及行人安全。還在城市景觀亮化上狠下功夫,以生態、節能、環保為原則,科學合理的實施了五環廣場、金強廣場片區等13處景觀亮化工程,美化了城市空間,提升了城市品位。
3.自來水管理方面
首先是確保了全城安全供水,做到了停電不停水,出廠水質達《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全年完成有效供水量686萬立方米。完成了城市供水管網探漏、新建4口水源深井、2臺二氧化氯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城市消防栓78座安裝及226座維修維護工程、城市供水主管網長6219米改擴建工程、自來水水價調整前期準備工作等。抓緊實施引進市水六廠自來水以及區自來水公司和金強自來水公司兩水廠管網并網等相關工作。
4.燃氣管理方面
為保證各游客接待點安全,牽頭協調組織了燃氣安全大檢查12次,發出整改通知書6份。完成民用、餐飲、洗浴、茶房等1250戶煤改氣工作。積極協調完成新增燎原cng加氣站的建設工作,極大緩解了溫江區車輛加氣難的局面。針對冬季氣源相對緊張的情況,我局積極協調兩家cng企業,為全區公交車、出租車開通了加氣綠色通道,優先為公交、出租車輛加氣,方便市民出行,維護社會穩定。
5.重點打造成青旅游快速通道
為滿足市民對旅游和休閑的需要,實施完成了鳳溪大道全長3.3公里市政綜合設施改造工程,包括高壓線下地、雨污分流、道路整治、景觀綠化及路燈工程等,9月26日全面完成,總投資7000余萬元。將鳳溪大道建設成為了一條寬敞、平直、風景優美的旅游景觀大道,極大地提高了市政基礎設施對旅游業的承載能力,大幅提升了城市品質。鳳溪大道中段人行道采用花崗石鋪砌,為方便游客,采用斜線分布方式設置了停車位,規范了車輛占道以及亂停亂放現象;鳳溪大道北段主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設置2.5米寬的綠化隔離帶,并對兩側的路燈進行了翻新改造,確保車輛行駛和路人出行安全;鳳溪河河面上新建了3座帶有景觀打造的拱橋,河堤坡面實施了3000平方米軟植綠化,河岸設置防護欄桿1075米,河堤新安裝了庭院燈和泛光燈,每隔20米增設休閑座椅,以供市民休閑小憩,共計增設30余把,已成為城區休閑佳處;原一、二支道和小區等通道欄桿進行了重新建設,拱橋和欄桿有魚鳧頭像的剪影嵌入天然石材,整潔大方美麗的鳳溪大道不僅承載城區旅游交通,也傳承了溫江悠悠文化。
6.集中整治國色天鄉配套設施
針對我區的重點旅游項目,該局專項對國色天鄉配套設施進行了集中整治。在城區主要交通路口,設立了國色天鄉指路牌,為去國色天鄉的游客指引方向,對城區通往國色天鄉的道路紅綠燈和路燈進行實時維護,防止交通事故產生,在人行道設置了無障礙設施,定期對路面、窨井蓋等進行維修維護,施劃道路標線,確保路平、燈明,保障夜間車輛、游客交通和出行安全。
全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37億元。
二、招商引資目標完成情況
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充實招商引資項目庫,完善基礎資料,列出重點項目,增強針對性,提高成功率,做足做細做實招商工作。今年該局新增招商引資項目3個,一是彩疊園房地產項目,現已到位資金6225萬元;二是柳城江南項目,現已到位資金5000萬元;三是工業項目,現已到位資金5000萬元。目前,已全面超額完成今年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投資1.62億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 準,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 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并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第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并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準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準,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第十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 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 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準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未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專門機構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托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 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特許經營合同、委托運營合同涉及污染物削減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 意見。國家鼓勵實施城鎮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三)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應的良好業績和維護運營經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排水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
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發揮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庫、洼淀、湖泊調 蓄洪水的功能,加強對城鎮排水設施的管理和河道防護、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確保雨水排放暢通,共同做好城鎮內澇防治工作。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要求,確定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標準,明確雨水的排水分區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徑流。
第十九條 除干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同時進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不得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
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當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合理確定截流倍數,通過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建設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準;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并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第二十五條 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的,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 設置于機動車道路上的窨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保證其承載力和穩定性等符合相關要求。
排水管網窨井蓋應當具備防墜落和防盜竊功能,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后評估制度,在汛前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并加強城鎮廣場、立交橋下、地下構筑物、棚戶區等易澇點的治理,強化排澇措施,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
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在汛期,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加強對易澇點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汛期應當服從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或者監督。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維護運營信息,并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第三十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符合國 家有關標準,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 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第三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90個工作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出現進水水質和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出水水質超標,或者發生影響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突況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核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排水監測機構接受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從事有關監測活動,不得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排水戶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污水處理費應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 作他用。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不應低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 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并將監督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為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第三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履行維護運營合同的情況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核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
第三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中,發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 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擅自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其他無法安全運行等情形的,應當要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采取措施,限 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無法安全運行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終止維護運營合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終止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的維護運營合同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的規模,制定促進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指導。
第五章 設施維護與保護
第三十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窨井蓋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從事管網維護、應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間作業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醒目警示標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墜落、 車輛陷落,并及時復原窨井蓋,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城鎮排澇所必需的物資。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裝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發生后,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搶修,并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工程建設范圍內地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相關情況。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排水管網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拆除、改動方案,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并承擔重建、改建和采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等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 可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 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后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 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 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 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 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 嚴重后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 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 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 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定事先報告或者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 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 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 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采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 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 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 防護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深入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州委六屆五次、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關于“六城”同創決策部署,以提高全鎮居民生活品質為核心,以提升集鎮人性化服務水平為目標,以“六城”同創(創建“優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森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為抓手,大力推進集鎮精細化建設管理和人性化服務,努力建設“環境優美、干凈整潔、暢通有序、寧靜祥和、文明開放、宜居宜旅”的新城鎮。
1. 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六城”同創是一項系統工程,協調性強,關聯度高,要堅持以規劃為引領,以項目為抓手,整合各方資源,引導社會參與,不斷提升城鎮品位。
2. 有序推進、統分結合。堅持長遠目標與階段性任務相結合,堅持宜統則統、宜分則分,集中力量,重點突破,確保創建工作有序推進,成效明效。
3. 創新機制、強化基礎。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群眾主體作用,著力探索解決城鎮建設管理難點和瓶頸問題,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管理高效”的創建機制。
4. 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緊扣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群眾歡迎不歡迎、贊成不贊成、滿意不滿意為標準,全力實施好“六城”同創、精細化建設管理、人性化服務。
(一)工作目標:“掃干凈、擺整齊、保暢通”得到全面落實;集鎮綠化、亮化、美化、靜化水平得到提升;全鎮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保持330天以上;全鎮功能及公共服務支撐系統不斷完善;本鎮轄區河道環境有效改善、創建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
(二)工作任務
(1)集鎮出入口、道路、廣場、公交車站、集貿市場、背街小巷、居民區、單位大院、住宅小區等場所保潔責任落實,環境整潔,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嚴格落實“門前六包”責任制。
(2)按照“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鄉鎮轉運、集中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在全鎮逐步建立垃圾集中處理運行機制,推進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進程,實現集鎮環衛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網絡,使全鎮環境衛生面貌得到明顯改觀。
(3)全面實施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設置規范、文明美觀。
(4)對茅壩、上寨、五臺集鎮主街道的門店牌匾、標識標牌統一規格、標準、樣式。
2. 實施交通暢通工程。
(1)推進集鎮道路建設,科學修訂交通規劃,改善和完善主次干道網,合理渠化路口,繞上寨集鎮道路建設,發揮微循環作用。
(2)道路交通及景區標識和設施、公交站點(牌)、交通護欄、窨井蓋管理規范,無殘缺破損現象。
(3)交通秩序管理有序,車輛停放整齊規范。
(4)大力整治占道經營現象,還路于民。
(5)完成公共停車場建設規劃并加快實施,全面開放政府大院停車場,有效緩解逢集停車難問題。
(1)加強本鎮轄區內河道河岸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建設,組織對龍峽河綠水段水體漂浮垃圾、岸線散落垃圾定期清理。
(2)加大對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現象的治理。實施河道、水體的綠化、亮化、美化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和教育方式,引導廣大居(村)民說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
(2)引導和教育廣大居(村)民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有效制止亂吐亂丟、亂倒污水等不良習慣。
(3)提升廣大居(村)民的文明意識,努力營造安全文明出行、禮貌熱情為外來人員提供問路指引等幫助的社會氛圍。
(4)動員各站所、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參與村鎮建設管理,使全鎮各單位干部職工積極主動地支持和參與村鎮建設管理,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1. 啟動和宣傳階段(__*年8月3日—15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做好活動的宣傳發動。
2. 具體實施階段(__*年8月16日—2016年5月31日),各單位各司其職,按照工作方案逐步開展相關工作。
3. 考核驗收階段(__*年6月1日—10日),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黨委精細化建設管理、人性化服務活動。鎮黨委書記蒲瑛任指揮長,鎮長向壽剛任第一副指揮長,各站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宣傳引導。廣大居(村)民是“六城”同創活動的主體,要借助新聞輿論和社會宣傳等手段,動員全鎮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
(三)落實保障措施。明確工作人員,扎實開展“六城”同創、精細化建設管理、人性化服務活動相關工作。明確經費保障,采取向上爭取項目、整合財政資金、撬動民間資本等辦法,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六城”同創項目資金需要。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鞏固和發展創建成果為目標,以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為載體,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著力營造秩序井然、環境優美的城市形象。
二、創建目標
1.省級示范路: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的領導、指揮、督導、協調,成立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綜合組、宣傳督察小組和三個專項整治小組。
1.綜合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市容管理示范路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收集并報送各類資料,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各項整治工作。
2.宣傳督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負責做好市容管理示范路創建輿論宣傳、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工作。
3.公共設施、建(構)筑物立面專項整治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負責做好創建路段沿線公共設施、建(構)筑物立面的管理、執法和改造工程、工地圍擋建設,協調相關部門維修功能不全、影響市容市貌的公共設施。
4.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做好創建路段沿線環衛設施的維護維修、公廁管理、道路沖洗、衛生保潔、垃圾清運等工作。
5.市容秩序、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負責做好創建路段沿線流動攤點、店外經營、車輛停放等管理和執法,規范設置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
四、創建標準及分工
(一)建(構)筑物立面。沿街建(構)筑物外立面應保持整潔,外墻色彩符合街景規劃要求;臨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墻(含門窗)內外、立柱、臺階踏步等均不得擅自懸掛、書寫、張貼或設置有經營服務內容的廣告性文字、圖案、標語或標貼;臨街建筑物外墻上安裝空調外機要保證安全牢固,空調外機與地面距離不得小于2米,設置統一樣式的外罩或檔板,并與街景風貌特色相協調;商住合一的建筑物如封閉應統一規范,門窗防護(盜)欄設置不得超出墻體立面,其形式不得影響建筑景觀;臨街建筑一律不得設置遮陽(雨)蓬。
責任單位:執法大隊負責沿街管理、執法和工地圍擋建設,市容管理科負責建(構)筑物立面改造工程。
(二)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戶外廣告(含店招店牌、標志牌、指示牌等)符合《省城市容貌標準》和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或規定,戶外廣告設施完好,用字規范,無缺字、漏字、錯字、別字,與街景風貌相協調;無過街橫幅,無布幔,無擅自設置的廣告;無煙草廣告,無陳舊畫面,無長期閑置廣告位,未能及時廣告的,應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公告欄、招貼欄、閱報欄等各類公共信息欄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潔;重大宣傳節慶活動應嚴格控制短期性戶外廣告的審批,經批準設置的應按時拆除。戶外廣告使用期滿后應及時拆除或清理。
責任單位:執法大隊、市容管理科
(三)公共設施。道路設施完好,各類窨井蓋完好;門牌標識設置規范,樣式、材質、色彩及設置的相對位置統一,號碼齊全,無污臟破損;道路(含地面)交通標志、標識齊全規范,隔離欄(墩)保持整潔,無明顯污臟、破損;綠化養護良好,無空缺綠化帶,無缺株死株,無依托樹木亂拉亂掛,無1平方米以上地面;城市家具色彩與街景協調,定期維護保養,保持完好整潔,無亂涂亂貼、亂寫亂畫現象,無多余附屬物。
責任單位:區城管辦、執法大隊、環衛處
(四)環境衛生。嚴格執行《省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落實崗位責任,不留管理盲區,全力打造全省最干凈城市;推行16小時動態巡查保潔作業,全天候考核,隨臟隨掃,確保路見本色;積極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袋裝化收集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公廁、垃圾中轉站、垃圾箱、果殼箱等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保持整潔美觀,公廁達到二類以上標準。
責任單位:環衛處
(五)市容秩序。臨街無違法建設;無亂設攤點、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無亂堆亂放,無占用盲道;遮陽傘應按規范要求統一設置,總量控制,布局合理,其樣式和色彩與周邊環境相協調;臨街無經營鋁合金、石材、木器加工和摩托車、電動車修理等服務店。
責任單位:執法大隊、市容管理科
(六)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落實。市容環衛責任書簽訂率達100%,責任狀應根據營業執照等詳細情況,按劃分標準填入(打?。顚憙热輵鏈蚀_;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承諾書應在簽訂責任狀的同時簽訂,并依照責任狀編號逐一登記造冊,檔案標簽統一規范;所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狀信息應錄入數據庫系統進行管理;責任狀應張貼在單位(商家)室內醒目位置,可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證照排列張貼,不得歪斜、污舊、遮擋覆蓋;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應進行日巡視、月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記錄存檔;市容環衛責任人設置足夠數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場內衛生,依法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履約率達100%。
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七)加強工地管理。嚴格要求所有工地要規范、文明施工,并做到封閉施工。工地出口地面硬化,保持周邊整潔;待建地塊設置實體圍墻,高度、形式和外墻色彩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并且圍墻內不積存垃圾等雜物,增強施工單位規范、文明施工的意識。履行維護市容環境整潔有序的義務。
責任單位:環衛處、執法大隊
五、創建工作步驟
創建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具體如下: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0日前)
1.各中隊采取多種方式,將創建活動精神傳達到沿街兩側店面商鋪及相關單位。
2.發放宣傳資料,廣泛發動群眾。
(二)整改整治階段(5月21日至31日)
按照方案的要求和標準,集中整治有損市容市貌的行為和做法,徹底解決市容市貌難點、熱點問題。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份)
各單位根據市容管理示范路創建工作計劃,制定詳細的責任分解表,將工作任務責任到人,并明確完成時限,確保創建工作的穩步推進。
(四)長效管理階段(7月份以后)
對于創建成功示范路,各中隊要結合創建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積極做好鞏固創建成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做到定人、定崗、定責任、定效果,真正使轄區內的市容管理水平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部署,著力推進.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認識示范路創建活動的意義和目的,把創建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時間要求強勢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