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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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方地處_______省_______縣,是國家級的旅游景點,風景秀麗自然資源豐富,為合理利用和開發當地現有資源,甲方投資興辦了以______________農業科貿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具有規模的蛋雞養殖廠。乙方屬于國家級飼料科研機構,擁有國內一流的畜禽飼料營養技術和眾多科研專家。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強強聯合的原則下,達成如下技術合作協議:
一、合作宗旨
在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原則下,為提升甲方的科技競爭力,提高甲方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蛋雞產品的綠色養殖技術方面進行合作,乙方為甲方的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蛋雞產品養殖技術提供技術服務。乙方為甲方綠色品牌蛋雞飼料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的研制單位。雙方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及省市的科技項目和推廣項目,共同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實現農產品深加工達到互利雙贏的目的。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進度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和生產系列飼料配方。甲方對乙提供的生產配方享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再向_______省境內及周邊省市的任何一方轉讓和泄密。
2、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技術配方內容泄密或轉讓給第三方。
3、甲方銷售產品(蛋品和飼料)的宣傳、外包裝等可冠“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研制”字樣。
4、雙方確保所采購原料質量,共同合作在保證產品質量前提下努力降低蛋雞產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蛋雞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5、甲方有義務將有關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乙方,以便乙方調整配方或派專家到該市場進行技術服務。
6、甲方負責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技術專家往返的交通和食宿費用。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適合市場需要的綠色品牌蛋雞系列飼料生產配方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從飼料配置環節保證飼料產品符合綠色食品規定,每枚雞蛋中膽固醇含量要≤200mg,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其他如卵磷脂≥1.48g/每枚、鐵≥17.2mg/每枚、鋅≥14.7mg/每枚、硒≥0.23mg/每枚等指標高于國內同類先進產品,并根據市場實際需要對配方進行適時調控,以滿足終端用戶對綠色產品飼養的市場要求。
2、雙方未達成續約協議,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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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養殖合同書是指養殖雙方當事人通過簽訂具體明確的有關雙方當事人責任與義務、付款方式、解決糾紛等方面,以便雙方當事人在出現有關違約情況時,可以依法追究違約人的責任并要求其依法賠償的一種協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養殖合作合同范本3篇,歡迎參考閱讀!
養殖合作合同范本一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投資宗旨
:以發展公司,使雙方在經濟上得到合法盈利為宗旨。
第二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山東省---------縣-------鎮----------村--------區。
第三條
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5.
財產為雙方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為60%,-------為40%)。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可協商償還,協商不成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出資方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出資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
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開始運營。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養殖合作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XX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縣ZZ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于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系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系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筑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養殖合作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地處_______省_______縣,是國家級的旅游景點,風景秀麗自然資源豐富,為合理利用和開發當地現有資源,甲方投資興辦了以______________農業科貿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具有規模的蛋雞養殖廠。乙方屬于國家級飼料科研機構,擁有國內一流的畜禽飼料營養技術和眾多科研專家。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強強聯合的原則下,達成如下技術合作協議:
一、合作宗旨
在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原則下,為提升甲方的科技競爭力,提高甲方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蛋雞產品的綠色養殖技術方面進行合作,乙方為甲方的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蛋雞產品養殖技術提供技術服務。乙方為甲方綠色品牌蛋雞飼料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的研制單位。雙方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及省市的科技項目和推廣項目,共同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實現農產品深加工達到互利雙贏的目的。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進度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和生產系列飼料配方。甲方對乙提供的生產配方享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再向_______省境內及周邊省市的任何一方轉讓和泄密。
2、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技術配方內容泄密或轉讓給第三方。
3、甲方銷售產品(蛋品和飼料)的宣傳、外包裝等可冠“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研制”字樣。
4、雙方確保所采購原料質量,共同合作在保證產品質量前提下努力降低蛋雞產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蛋雞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5、甲方有義務將有關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乙方,以便乙方調整配方或派專家到該市場進行技術服務。
6、甲方負責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技術專家往返的交通和食宿費用。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適合市場需要的綠色品牌蛋雞系列飼料生產配方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從飼料配置環節保證飼料產品符合綠色食品規定,每枚雞蛋中膽固醇含量要≤200mg,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其他如卵磷脂≥1.48g/每枚、鐵≥17.2mg/每枚、鋅≥14.7mg/每枚、硒≥0.23mg/每枚等指標高于國內同類先進產品,并根據市場實際需要對配方進行適時調控,以滿足終端用戶對綠色產品飼養的市場要求。
2、雙方未達成續約協議,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簽約地: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于 (見附圖紅線范圍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并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后,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于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只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范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 萬元的違約金,于違約后15日內付清,并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并、轉時,政府對豬只、場內設施、設備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于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養殖保險__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養殖保險________險的規定,承擔被保險人下列標的的保險責任。
業務性質:保險單號:
標的分類
投保數量
何價投保
投保成數
保險金額
費率
保險費
儲金
附加險
合計
標的座落地點
經度:緯度:
總保險金額
(大寫)
總保險費
(大寫)
儲金
(大寫)
保險責任期限
1.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2.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備注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保險人: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郵碼:
電話:
年月日
經(副)理:會計:復核:制單: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養雞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第一條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養雞場均可投保:
(一)雞舍飼雞10000只以上;
(二)雞場選址須在非蓄洪行洪區且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場內的建筑物布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舍內光照、溫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場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雞只的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投保雞只應為無傷殘、無疾病、營養完全、飼養密度合理。
保險責任
第二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依照本規定負責賠償:
(一)特定傳染病(選定責任);
(二)特定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選定責任);
(三)經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診患本條中的特定傳染病,并且經當地縣級(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撲殺、掩埋、焚燒的。
(注:選定保險責任原則見通知)
責任免除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飼養人員及其家屬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二)保險雞只互斗、中暑、凍、餓致死,淘汰宰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四)在觀察期內因第二條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違反防疫規定、拒絕防疫或發病后不及時治療;
(六)保險責任規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損失。
第四條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雞只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雞場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導致保險雞只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但屬于第二條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險期限
第五條根據雞的飼養用途及生長階段,劃分為:
(一)肉用雞:從10日齡起保至56日齡為止;
(二)產蛋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三)種雞:
育雛階段:從1日齡起保至42日齡止。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第六條保險肉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7天為傳染病觀察期;保險產蛋雞和種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5天為傳染病觀察期。
第七條保險雞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殺或調離約定的保險地點,該部分或全部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金額:
(一)每只肉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56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種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第九條保險費:
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標準計收。
賠償處理
第十條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以每棟雞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險天數最長定為連續7天)計算死亡數。若死亡數低于或等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不負賠償責任;若死亡高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按死亡數扣除死淘數予以賠付。
肉用雞、產蛋雞育成階段、種雞育雛階段和育成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雞苗單價+×(出險時已飼養天數+出險天數)〕-殘值
產蛋雞和種雞的產蛋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每只保額×賠付百分比-殘值
賠付百分比
日齡
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50
351-410
411-470
471-500
%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40
一般肉雞死淘率為5%;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死淘率為10%;雞種死淘率分別是:育雛階段為5%,育成階段為10%,產蛋階段為8%。
若保險金額高于保險雞只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時,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計賠。
第十一條發生保險事故時實際飼養只數大于投保只數,按投保數與實際飼養只數比例賠付。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政府畜牧獸醫部門和所屬獸醫師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和治療證明、死亡證明、防疫證明。
第十三條因第三者對保險雞只損害而造成雞只死亡,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必須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若被保險人已取得部分賠款,保險人應在賠償中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行使代位追償權時,不影響被保險人就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失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保險雞只發生部分死亡經保險人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雞只數應相應減少,具體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雞只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必須遵守有關部門加強雞只飼養管理的規定,搞好飼養管理,建立、健全和執行防疫、治療的規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記錄,接受畜牧獸醫部門和保險人的防疫防災檢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切實做好防疫、治療及安全防災工作。
第二十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保險標的數量變動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一條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救護,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以及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到現場查勘,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擅自處理死亡雞只。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后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收購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泥螺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規格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
及數量
備注
第二條 質量要求:1、內在質量:泥螺應符合gb 18406-XX《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其他要求為: _______ ;
2、外觀質量: 。
第三條 種苗提供方式為 甲方自備;乙方提供,提供種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 。種苗應滿足的條件為: ;對種苗驗收的方式為: 。種苗價格為 元/ (單位),合計: 元,種苗價款結算方式為: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鑒于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養殖保險__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養殖保險________險的規定,承擔被保險人下列標的的保險責任。
業務性質:
保險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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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分類|投保數量|何價投保|投保成數|保險金額|費率|保險費|儲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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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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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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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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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座落地點|
經度:
緯度:
|
|------|----------------------------|
|
總保險金額|(大寫)
|
|------|----------------------------|
|
總保險費
|(大寫)
|
|------|----------------------------|
|
儲
金
|(大寫)
|
|------|----------------------------|
|
|1.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保險責任期限|----------------------------|
|
|2.
|
|-----------------------------------|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
|-----------------------------------|
|備
注
|
|-----------------------------------|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
保險人:_____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
地址:______
|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
郵碼:______
|
|
電話:______
|
|
年
月
日
|
-------------------------------------
經(副)理:
會計:
復核:
制單: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養雞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第一條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養雞場均可投保:
(一)雞舍飼雞10000只以上;
(二)雞場選址須在非蓄洪行洪區且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場內的建筑物布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舍內光照、溫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場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雞只的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投保雞只應為無傷殘、無疾病、營養完全、飼養密度合理。
保險責任
第二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依照本規定負責賠償:
(一)特定傳染病(選定責任);
(二)特定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選定責任);
(三)經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診患本條中的特定傳染病,并且經當地縣級(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撲殺、掩埋、焚燒的。
(注:選定保險責任原則見通知)
責任免除
第三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飼養人員及其家屬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二)保險雞只互斗、中暑、凍、餓致死,淘汰宰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四)在觀察期內因第二條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違反防疫規定、拒絕防疫或發病后不及時治療;
(六)保險責任規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損失。
第四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雞只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雞場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導致保險雞只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但屬于第二條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險期限
第五條
根據雞的飼養用途及生長階段,劃分為:
(一)肉用雞:從10日齡起保至56日齡為止;
(二)產蛋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三)種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第六條
保險肉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7天為傳染病觀察期;保險產蛋雞和種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5天為傳染病觀察期。
第七條
保險雞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殺或調離約定的保險地點,該部分或全部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金額:
(一)每只肉雞的保額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56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的保額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種雞的保額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第九條
保險費:
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標準計收。賠償處理
第十條
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以每棟雞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險天數最長定為連續7天)計算死亡數。若死亡數低于或等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不負賠償責任;若死亡高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按死亡數扣除死淘數予以賠付。
肉用雞、產蛋雞育成階段、種雞育雛階段和育成階段:
每只保額-雞苗單價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雞苗單價+─────────×(出險時已飼養天數+出險天數)〕-殘值
56天或140天
產蛋雞和種雞的產蛋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每只保額×賠付百分比-殘值
賠付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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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0
|
95
|
90
|
85
|
80
|
70
|
60
|
5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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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肉雞死淘率為5%;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死淘率為10%;雞種死淘率分別是:育雛階段為5%,育成階段為10%,產蛋階段為8%。
若保險金額高于保險雞只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時,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計賠。
第十一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實際飼養只數大于投保只數,按投保數與實際飼養只數比例賠付。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政府畜牧獸醫部門和所屬獸醫師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和治療證明、死亡證明、防疫證明。
第十三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雞只損害而造成雞只死亡,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必須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若被保險人已取得部分賠款,保險人應在賠償中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
賠償金額。保險人在行使代位追償權時,不影響被保險人就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失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
保險雞只發生部分死亡經保險人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雞只數應相應減少,具體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雞只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必須遵守有關部門加強雞只飼養管理的規定,搞好飼養管理,建立、健全和執行防疫、治療的規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記錄,接受畜牧獸醫部門和保險人的防疫防災檢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切實做好防疫、治療及安全防災工作。
第二十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保險標的數量變動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一條
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救護,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以及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到現場查勘,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擅自處理死亡雞只。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后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乙方: (養殖方)
(甲方)為了發展生產的需要,充分發揮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與廣大漁業養殖戶(乙方)簽訂本養殖合同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養殖黃魚
乙方為了脫貧致富,開拓海水養殖業,以改變漁業的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自愿、向甲方提供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甲方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愿意收購乙方的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叁年,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數量:
根據乙方的實際條件,計劃在無污染海域面積_______畝養殖黃魚。甲方將乙方實際養殖的海域面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納入甲方的生產計劃,并按照質量標準予以優先收購。
四、質量:
為了確保食品的質量和衛生安全,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海洋養殖業養殖的技術標準進行海洋養殖,養殖的海域必須是無污染的海區。并將符合起網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購。
五、價格:
按照市場經濟隨行就市的價格規律。但是,甲方為了海洋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漁民的養殖積極性。凡是與甲方簽訂養殖合同書的,都享受保護價的優惠政策。無論市價上揚或下躍,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六、運輸:
乙方應及時將符合起網標準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起網后迅速采取保鮮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運輸工具由乙方事先聯系落實,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衛生。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義務:
甲方有責任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己納人甲方生產計劃的養殖戶,進行相應的養殖生產技術的知識培訓。提供適當的物力和財力的扶植。
乙方有責任將合格的新鮮養殖黃魚提供給甲方,無論市場價上揚或下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基地關系。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八、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簽字:
銷售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產銷合同。
第一條 養殖人負責的_______養殖生產管理。銷售人負責_______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_______
第二條 養殖人承諾養殖的_______為_______只(頭),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_______前足額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_千克(只、頭)。
第三條 養殖人承諾在銷售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 養殖人養殖的_______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銷售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銷售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養殖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人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_______種苗_______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銷售人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質量問題給養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養殖人未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人
養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監制單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業務性質: ____________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
保險責任期限
1.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2.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備注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 保險人: 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 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 郵碼:
電話:
年 月 日
經(副)理:__________ 會計:_________ 復核:_________ 制單:_____________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養雞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第一條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養雞場均可投保:
(一)雞舍飼雞10000只以上;
(二)雞場選址須在非蓄洪行洪區且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場內的建筑物布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舍內光照、溫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場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雞只的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投保雞只應為無傷殘、無疾病、營養完全、飼養密度合理。
保險責任
第二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依照本規定負責賠償:
(一)特定傳染病(選定責任);
(二)特定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選定責任);
(三)經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診患本條中的特定傳染病,并且經當地縣級(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撲殺、掩埋、焚燒的。
(注:選定保險責任原則見通知)
責任免除
第三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飼養人員及其家屬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二)保險雞只互斗、中暑、凍、餓致死,淘汰宰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四)在觀察期內因第二條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違反防疫規定、拒絕防疫或發病后不及時治療;
(六)保險責任規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損失。
第四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雞只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雞場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導致保險雞只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但屬于第二條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險期限
第五條 根據雞的飼養用途及生長階段,劃分為:
(一)肉用雞:從10日齡起保至56日齡為止;
(二)產蛋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三)種雞:
育雛階段:從1日齡起保至42日齡止。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第六條 保險肉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7天為傳染病觀察期;保險產蛋雞和種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5天為傳染病觀察期。
第七條 保險雞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殺或調離約定的保險地點,該部分或全部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金額:
(一)每只肉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56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種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第九條 保險費:
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標準計收。
賠償處理
第十條 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以每棟雞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險天數最長定為連續7天)計算死亡數。若死亡數低于或等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不負賠償責任;若死亡高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按死亡數扣除死淘數予以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