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07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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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部執業環境較差
(1)在審計聘任機制方面存在一定制度缺陷。如今隨著眾多大型股份制公司的出現與發展,大大提高了股權分散的程度,大量經營者都直接掌握了董事會中的主要或部分權利,而在這種環境下,注冊會計師制度若仍延續公司成立初期的審計聘任機制,必然無法適公司的發展。(2)注冊會計師執業規則制定有缺陷。注冊會計師執業規則制定方式主要包括了規則基礎導向與原則基礎導向兩種,而這兩種制定方式在實際的運用中均存在著各自的利弊。前者,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易于貫徹實施,但卻容易陷入“重形式輕實質”的不良局面,而后者雖不易被經營者的策劃所規避,但卻存在著一定可選擇性,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要求較高。
2.部分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素質較差
對于注冊會計師,其職業素質主要包括職業技能素質與職業道德素質兩種:其中,就職業技能素質來說,由于審計業務本身就屬于一項技術性較高的工作,要求注冊會計師具有必要的知識文化水平與執業能力,但是,就我國目前形勢來看,在注冊會計師報考資格、考核的方式與執業許可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成立條件、后期管理與治理等方面的規定還不是很規范,存在一定問題;而就職業道德素質來說,由于被審計單位對自身審計結果往往都比較重視,故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有部分被審計單位就時常會采取利誘的方式對會計師的實際審計工作施加一定影響,且有些注冊會計師也會借此來尋租,而社會公眾乃至投資者本身由于信息的不對稱,無法全面掌握所有的審計信息,從而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二、影響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因素分析
通過對當前我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質量方面存在的相關問題的分析,可發現影響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的關鍵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
1.相關政府部門對審計市場的過多干預
當前,在中國股市上,投資的風險并沒有過多受到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的狀況和財務指標等一些正常因素的制約,反而是受到政府干預正常等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制約更多,從而致使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更多的關注于政府政策的信息,而對于財務信息與審計的質量卻沒有給予必要的關注。
2.當前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成無法市場的發展要求
當前,我國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屬于有限責任公司性質,僅僅有一小部分事務所屬于合伙制,雖然我國也針對這種狀況進行改革,但是與國際差距還比較大。這兩種組織形式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在合伙制事務所中其合伙人個人需負無限的責任,故在收益與成本的對比中,注冊會計師往往比較重視審計的風險,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大部分風險由企業承擔,注冊會計師本人所負的責任有限,故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與風險意識,從而極易出現虛假審計報告的現象。
3.信息的不對稱
在公司內部,其工作人員對自身財務狀況和經濟的成果了解比較深刻,可能會因利益的驅使而做出粉飾重要會計信息的行為,甚至可能出現設置“兩本賬”、“賬外賬”等情況,而注冊會計師在實際的審計過程中可能無法及時的發現這一問題,從而直接導致其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無法對該企業財政狀況和經濟成果給予公正的評價,最終影響到其審計的質量。
三、有效提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相關對策
1.完善行業監管機制加大處罰力度
當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雖已形成了多方位的監管體系,但其整體監管效率并不是很理想,故提高審計質量不僅需對審計行業進行有效治理,還需對其相應的制度環境與監管體制實施相應的改革,而改革的重點就在于逐步完善會計行業的監管體制,并加大對那些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
2.完善注冊會計師執業外部環境
(1)逐步完善并優化公司的智力結構以改變其審計委托的關系。注冊會計師主要的工作任務就是向投資者公開的披露其審計報告,從而讓其知道目標公司當前管理現狀,同時,審計也是用來有效約束公司經營者行為的一種監督機制。因此,公司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治理結構來為審計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執業環境。如對于國有或者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首先就需切實解決其國有股東缺位情況,然后在逐步加強對其董事與獨立董事的有效監督與約束,以從整體上強化企業的資產所有者和經營管理者的共擔風險意識,最后還需逐步加強審計事前的控制,以增加其公司內部相關審計部門的監督和約束作用。(2)強化審計準則的建設,并逐步完善審計理論與技術方法。當前形勢下,為適應審計環境、對象與目標的變化,國家立法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在審計準則制定的工程中,需積極學習并引進國外先進的設計理論與技術方法,同時要重視我國的實際情況與國際審計準則間的有機融合,充分借鑒國際審計準則中的基本原則與必要的程序,并加大對國際審計準則現有成果的積極研究,以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加快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制定的步伐,最終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實際執業水平的提升。
3.逐步提升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越來越多受到我國相關部門與專業人士的關注,被看作是審計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但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目前,我國經濟建設推動了國家審計的發展,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管理層的重視,國家審計力度的不斷加強,從而也帶動了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提升。然而,我國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內部審計體系,整體的審計水平仍有待提高。新時期背景下,隨著我國許多企業紛紛上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財務問題層出不窮,這些都強化了內部審計的重要地位,對內部審計的發展及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目前,許多內部審計機構屬于企業的內部機構,沒有獨立出來。因此,在審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往往迫于企業內部領導和同級工作人員的壓力,導致審計結果無法客觀公正,甚至淪為企業領導的管理工具。有些企業甚至將內部審計機構與監察部門合并或根本就沒有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還兼任他職,沒有做到專人專崗,這些都嚴重限制了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質量也就無法得到保證[1]。
(二)內部審計工作不規范。雖然我國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隨著審計力度的加強也不斷提升,但由于相關制度沒有相應地跟上審計工作發展的需求、審計技術發展相對滯后、企業缺乏通過提升審計質量以控制風險的意識等原因,我國審計工作仍存在很多不規范的地方,企業在進行審計工作時仍存在缺少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后反饋等問題,審計工作流程不規范、不完善,這大大影響了審計的效率與效果,提高了企業經營管理的風險。
(三)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職能發揮不充分。我國目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仍不完善,內容不明確,這必然導致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結果較主觀,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職能發揮不充分。且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形同虛設,使企業內部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無法受到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工作效果只能來自于企業領導和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的自律,這為權利的尋租行為創造了條件[2]。
三、新時期完善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保持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能夠發揮價值的基礎保證。企業應結合國內現實狀況、借鑒國外成功案例,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即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選擇與其相適應的模式。在保證其獨立性與客觀性的同時,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還需與企業內部其他職能部門建立聯系,保證其主要職責的順利履行,其審計質量控制的結果是有效客觀公正的。
(二)提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技術含量。新時期背景下,企業競爭日趨激烈,企業應注重提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技術含量,以適應信息時代下新環境的需求。企業應通過提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技術含量,使內部審計突破事后審計的工作范圍,在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中發揮積極作用,降低企業的內部管理運營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加強制度約束和外部評價。一方面,企業要結合企業內部實際狀況和外部環境,加強內部審計各個環節的相關制度,如審計立項、計劃編制、相關審計資料的復核等等方面的制度約束,并在運行過程中不斷檢驗和完善,保證制度的系統性、全面性、可行性、發展性。即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約束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另一方面,企業還需聘請外部專業審計機構或團隊對內部審計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強化審計工作的公正客觀性。
四、總結
關鍵詞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貸審計質量對策建議
一、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審計收費(AuditFee)也稱審計定價(AuditPricinz),是指審計服務供需雙方就審計服務所達成的價格,是客戶與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CertiflcatedPublicAccountant,以下簡稱CPA)之間的經濟聯系。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承接業務時不能不考慮成本與效益的問題。只有當審計服務的收人大于審計成本時,事務所才會提供審計服務。審計收費是決定事務所成本與收益的關鍵因素,也是事務所業務競爭的突出問題。
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之間相互影響,Copley(1994)的實證研究證明了審計費用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即事務所和CPA提供的審計質量越好,審計收費就越高;但過高的審計費用也可能使委托人選擇較小規模的事務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審計質量。就某一個審計約定而言,審計費用隨事務所的不同而變化,事務所不同,提供的審計質量特征也不同,選擇了事務所就同時選擇了審計費用和審計質量。
審計收費嚴重影響著審計質量。低廉的收費不利于吸引和凝聚高素質的審計人才,不足以支持對員工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的投入,使得CPA沒有專業勝任能力去發現錯弊。低廉的收費只能與低服務水平的成本相配比,以至于CPA可能減少審計程序,無法保持應有的職業道德水準,降低了審計質量。反之,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越完善,執業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成本也越多。
我國恢復CPA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是審計市場的低價競爭一直困擾著CPA行業的發展。從“理性經濟人”角度來說,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時,只有較高的審計收費才能保證事務所有實力去完善質量控制制度,才能保證事務所有能力付出更多的審計成本去執業,也才能保證較高的審計質量。當然,審計收費過高,也可能存在著“購買審計意見”的行為,造成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的極度依賴。
在我國,對高水平審計質量的需求并非來自市場的客觀需要,政府、股東、公司管理當局等對審計服務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有效需求并未真正建立起來。企業缺乏自愿聘請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制度背景,很多客戶以審計收費的高低,或者以是否為其出具“滿意報告”作為選擇事務所的標準。面對審計市場的激烈競爭,很多事務所為了生存和發展,只能降低審計收費,這就不可能付出較高的審計成本,因而無法保證審計質量。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經濟陷入“滯脹”,一些企業希望聘請收費較低的會計公司,會計公司之間的競爭也日漸激烈,一些會計公司采用了不正當的手段(包括低價競爭)招攬審計業務,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憂慮。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等的推動下,美國會計理論界開始關注審計收費問題。如Simunic在1980年最早運用多元線形回歸模型,考察了可能影響審計收費的各種因素;Watts、Zimmerman和DeAngelo等(1981)認為,事務所的規模可以用來衡量審計質量的高低。DonaldR.Deidjr.和GaryA.Giroux(1992)提出,在沒有直接衡量標準的情況下,審計所花費的時間可以用來衡量審計質量的高低。隨著針對會計公司和CPA的訴訟案件數量的顯著增加,審計收費作為委托人與CPA之間重要的經濟聯系,不再是研究的前提,而是當作研究的主要對象,逐漸成為理論研究的熱門話題。
我國對審計收費的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末。喻小明(2000)認為審計收費低是壓價競爭的產物,而導致壓價競爭的根源在于企業對CPA高質量服務的需求不足,同時指㈩治理惡性競爭行為的措施是要制定CPA收費的最低限價。王振林(2002)認為,大事務所由于客戶多,來源于某一特定客戶的審計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就越低,其屈從于該客戶的壓力相對就低;同時由于遷就某一特定客戶而帶來的名譽損失就越大,因而傾向于出具更高比例的合規審計意見,大所和小所在獨立性和產品質量上存在著顯著不同。此外,還有劉斌、宋衍蘅和殷德全等許多專家和學者對審計收費的大量研究,對解決審計收費問題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審計收費的現狀與原因分析
(一)缺乏行業執首,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市場競爭激烈
從《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百家信息》數據來看,“四大”國際所的審計收入不僅穩居前四,而且遙遙領先于國內所。“四大”所不僅擁有“世界500強”大公司中大部分的老客戶,更以其優質的服務、過硬的品牌、較大的資產規模和雄厚的實力,保證了它們在遭遇訴訟之后具有較強的賠付能力,吸引了原屬于國內所的大量客戶,導致國內所嚴重的客戶流失,給國內所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部分國內所面臨著生存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所審計價格的普遍下挫也就在所難免。
近年來,我國事務所的數量增長較快,尤其以中小型事務所居多。審計市場需求不足、供給過剩,事務所之間壓價競爭現象普遍存在。雖然《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不得以降低收費的方式招攬業務”,但事務所為了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納“低價進入式審計定價策略”(low-balling)招攬審計業務,引發審計市場的價格戰爭。由于過度競爭,打折已成為業界公開的秘密,甚至以支付傭金、回扣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這種違反職業規范的競爭行為嚴重降低了審計質量。大量數據表明,低于政府定價的審計價格招攬審計客戶行為的審計回扣高達40%—60%。
由于中小事務所林立的現狀,特別是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事務所,數量多、規模小、水平低、業務范圍窄,賠付能力有限,較少考慮或者根本不考慮預期損失費用的因素,因此相應地給出更低的審計定價,造成審計收費秩序混亂。有些事務所短期意識嚴重,不注重改善業務能力,拓展業務廣度,而是專注于以低價招徠客戶,使事務所陷入惡性競爭的旋渦之中。
(二)沒有合理標準,審計收費高低相差懸殊
《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的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但收費的多少應當以服務性質、工作量大小、參加人員層次的高低等為主要依據,按照規定的標準合理收費。”根據國家計委1992年12月頒布《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事務所審計業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目前審計收費的基本政策依據是2002年7月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在第五章《收費與傭金》第27條至第33條做中的原則性規定,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制定審計收費標準。審計收費既有計時收費標準和計件收費標準,也有按被審計單位資產規模或營業收入計算收費,更多的則是通過與被審計單位的討價還價來確定具體收費金額,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審計收費缺乏行業指導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務所之間在價格上的惡性競爭,從而對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產生了負面影響。
然而,在我國境內執業的國際所,其審計收費卻從不受國內政府收費標準的約束。國際所可以憑借自身的實力以高收費攬得優質客戶,國內所為求生存,只得爭取規模效應再次壓價以吸引客戶,審計質量再也無法得到保證。這種有失公平的競爭環境從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內所以低收費敗給了國際所的高收費。
(三)審計關系變異,審計收費競爭愈發激烈
理論上的審計關系應該是CPA接受審計委托人的委托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并向審計委托人報告工作和收取審計費用。但是,我國審計市場的委托人與CPA之間的經濟關系與審計獨立性相悖。在實踐中,公司管理層實質上具有聘請CPA的決定權,因此CPA與事實上的審計委托人即公司管理層之間具有相關性而非獨立性。由于我國對CPA職業的期望不高和廣大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審計市場處于買方市場狀態,交易主動權掌握在委托方手中,決定交易價格的不是服務質量,而是滿足委托人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以及與委托人的親密程度等非市場因素。
在我國,被審計單位就是審計委托人,收費方式是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這就出現自己出錢申計自己的怪現象,審計關系變異使CPA在經濟上受制于委托人,審計獨立性大打折扣。不合理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使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構成一個無法解開的內在利益關系鏈,這種依存性使事務所處于被動地位,在與被審計單位進行談判時,由于經濟制約而擔心收不到預期的審計費用,甚至擔心失去客戶,使惡性競爭愈發激烈。
此外,采用招投標方式聘用事務所時,審計服務質量與價格的關系——“信價比”無法事先預測,有些事務所以低價中標,但提供了低質量的服務,審計服務的低價中標在客觀上不夠合理。從國內外CPA,職業競爭的特點看,價格競爭是個不爭的事實,但這種競爭是基于金錢而不是能力的競爭,惡性競爭的壓力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
(四)非審計業務是審計收費復雜化的敏感因素
20世紀80年代以后,事務所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展,非審計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管理咨詢等非審計服務有超過審計服務成為事務所核心業務的可能。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在波士頓的一位董事MichaelCostello說,審計費用提高是因為客戶要求審計師做更多的工作,這顯然是因為他們要承擔的會計責任和職責越來越多。
CPA對同一企業既提供法定審計業務又提供非審計業務,會過多地涉足企業事務,從而與客戶管理當局形成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親密關系。雖然CPA不是決策者,但他是決策過程的參與者,在提出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判斷最好方案的整個過程中,CPA一直與管理當局有親密接觸,CPA在非審計業務的結果中就不可避免地與客戶存在著財務利益關系。如果事務所對客戶出具合規意見,就有遭到更換的可能,擔心失去除了審計收入還有更為可觀的非審計服務收入,在審計的同時對管理咨詢服務進行自我評價,審計服務質量必然受到影響。
(五)審計收費披露機制不夠健全
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我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以便考察事務所的獨立性和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遵循國際慣例,我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進行了修訂,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將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作為重要事項加以披露。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公司的披露很不完整、不規范,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審計收費披露極不充分,透明度較低,使許多投資者對CPA行業表現出更多的懷疑。
(六)缺乏有效監管,違法違規處罰較輕
目前,我國審計監管和執法方面對審計造假的處罰比較多,而忽視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公司法》、《審計法》、《證券法》以及《注冊會計師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對事務所和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等所受的處罰進行了歸類,但對違法、違規的事務所和CPA的處罰較輕,主要采用警告、沒收違法收入、罰款、通報批評和暫停執業資格等形式。法規中即使有相關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中遇到現有法律制度對民事訴訟的限制,CPA民事賠償制度形同虛設,即便審計失敗,也沒有經濟賠償的壓力,因此事務所在制定價格政策時很少考慮提高審計質量與防范審計風險所需要的審計成本,審計收費低廉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質量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大型審計執業單位的建設
目前我國有4000多家事務所,總體上存在著規模較小、執業水平不高、人才難以引進、風險抵御能力差和審計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因為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在數量上使我國的審計市場的供給大于需求,在多年無序的發展中引起價格的惡性競爭,當國內所采取“底價進入式競爭策略”打得不可開交時,“四大”國際所卻以其高收費吞噬著國內審計市場。只有擴大事務所的規模,才能應對市場發展對審計服務質量和審計服務多樣化日益強大的需求。進一步擴大國內事務所的規模,強強聯合,走集團化的發展道路,能夠相互彌補業務廣度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從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競爭力。
加強國內事務所自身規模的建設,有必要提高事務所設立條件,完善事務所注冊程序,并通過合并改組等方式,鼓勵中小事務所進行改組形成大型事務所。從經濟利益角度看,合并后的大型事務所承受管理當局壓力的能力比較強,即使被解聘其損失也相對較小,這有利于其保持獨立性。另一方面,大型事務所注重長期發展,更在乎自身的聲譽,往往選擇保持獨立性以提高聲譽,增強聲譽收費能力。從法律責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型事務所才有能力支付足夠的賠償,發揮CPA風險收費承擔潛在民事賠償的責任。從行業監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務所更容易受到關注,監管部門會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因此不會輕易放棄獨立性。
(二)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審計費用的收取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可以借鑒國際慣例,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強弱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種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根據不同級別人員的每小時收費標準,來決定審計費用。具體地說,以成本作為出發點找出行業成本規律,從人力資源投入收費的角度來制定行業成本標準,以此規范價格秩序形成有序競爭。收費標準可以考慮規定審計收費的上下限,全國各地的CPA審計時按照該標準執行,在標準的上下限之內收費,但實際收費不得低于標準的下限,防止審計市場的惡性競爭。
當四大國際所進入我國時,國內CPA行業還相當幼稚,有關部門對國內所沒有像其他行業那樣予以必要的、有效的扶持保護,政府在政策上和心理上更傾向于國際所。國內CPA行業從“深圳原野”到“瓊民源”再到“銀廣夏”等一系列違規違法案件,被看作是導致上市公司造假和證券市場泡沫現象的罪魁禍首,在剛起步不久就自釀“苦果”。但是,應該看到企業造假有許多原因,不少是行政干預的結果,CPA卻成為“替罪羊”。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國際跨國公司和國有商業銀行的審計業務基本上由四大國際所分享,2001年中國證監會頒布16號規定的“補充審計”也要求由國際所進行。國內所不能在完全的市場上和國際所競爭,與一些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甚至指定有很大的關系。國內所起步晚,又有政策差別,只會加速國內所的衰微,不利于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國內審計市場發展至今已有20多年,有關部門應該調整政策,取消國際所的超國民待遇,改變審計收費有失公允的雙重標準。政府部門應該同等看待國內所和國際所,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主導國內會計業培育寡占型的審計市場結構。國內所要認識到服務水平和質量同國外所的差距,提高審計技術、積累管理經驗、研究市場開發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才能在市場規范化前進的道路上健康發展。
(三)通過第三方介入改變現有審計費用支付方式
現行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審計費用,導致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形成財務依存性,長期以來是審計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針對目前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現象,應該設立審計收費監管機構。由于我國現在還不具備由審計報告使用者支付審計費用的條件,應該在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加入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審計監管中心,該機構必須與雙方單位均無直接或間接經濟關系,其性質是非營利的監管機構,必須能夠保證公正性。
審計監管中心的設置,改變審計者與被審計者的“直接見面”的委托關系,切斷兩者之間的經濟利益談判關系,防止購買審計意見,建立起“企業(委托方)一審計監管中心一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委托關系,組織審計業務的招投標,改變審計付款方式,監督審計質量。加入這一中立機構后,在審計費用的支付流程中加入第三方這一環節,使審計費用在審計工作開始前由被審計單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審計單位對事務所的鉗制,由第三方負責聘用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最大程度地切斷了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之間的利益聯系,在這種新型的審計關系框架下構建了一個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相關性較高的審計收費模式。
改進招投標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最低限價。在招投標過程中,不應只注重服務價格,應充分考慮到事務所的信譽、規模、服務質量等因素,給出綜合評價。同時,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規范事務所聘用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加強社會監督。
(四)應該適當限制與審計業務不相容的多元化服務
在目前審計市場管理體制下,事務所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生存和發展,只有不斷拓展新的業務領域,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等服務。但是,如果事務所向同一上市公司既提供審計服務又提供管理咨詢服務,必將嚴重影響審計獨立性。“雙安事件”后,2002年7月美國總統布什簽署通過了《薩班斯一奧克斯萊法案》(Sarbanes-OxleyAct,簡稱“SOX法案”),正式禁止會計公司向其審計客戶同時提供任何非審計服務。
我同現行法律規定,采取“對非審計業務基本不予禁止”的模式,在CPA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中規定:CPA不能為審計客戶提供不相容業務,但未明確規定不相容業務的具體范圍。上述兩者內容是矛盾的,不利于審計事業的發展。因此,建議立法實施“部分禁止非審計服務”模式,從法律上對部分非審計服務做出禁止性規定,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事務所同時購買兩種服務。對某些非審計服務作出禁止,并不是指禁止事務所從事非審計服務,而是指某一個事務所不得對本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可以向其他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咨詢業務和審計業務之間的關系,要求CPA把為客戶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審計服務分開,即只能提供一種服務,從而在形式上和實質上提高CPA的獨立性。
(五)強化監管,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違法違規的懲治力度
應形成一個完善的關于CPA的法律責任方面的規范,加大CPA的法律責任,強化賠償責任。改變違規成本和違規收益嚴重不對稱的狀況,從根本上消除其違規執業的動機,進一步加大對CPA行業違法違規問題的監督和處理力度。在出臺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之后,各地注協應監督事務所遵循最低限價標準,過度偏離合理水平的審計收費可能意味著審計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政府部門可以據此監控事務所的違規違法行為,嚴禁各事務所搞不正當的低價競爭,應該對超低價收費的事務所加大處罰力度,以保證審計收費標準的順利實施。
為了提高對審計質量的長期監督,有必要在CPA行業大力推廣誠信制度,加強事務所和CPA的品牌意識建設,信譽好的事務所可以執行級別高的審計收費標準,實行優質優價,引導事務所將低層次的價格競爭轉變為高層次審計質量競爭。監管部門應經常對全行業的誠信狀況展開檢查,適時地公布各事務所的信譽等級。通過誠信制度與經濟利益掛鉤的機制,促進CPA行業的良性發展。
(六)強化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社會監督的透明度
審計收費信息的公開披露有助于社會公眾對事務所進行監督,減少審計收費環節的不正當行為,遏制利用價格進行的不正當競爭。我國現有的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較分散、相對粗略、執行力度較弱。因此,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的規定,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包括選擇事務所的決策程序和事務所的收費模式,減少管理當局操縱審計結果的可能。只有集中、詳細和強制三者結合,才能保證事務所披露的信息質量,讓利益相關者取得有用信息。制定規范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將披露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作為企業的應盡義務,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披露審計費用,并規定其披露內容,披露的信息必須全面、客觀、清晰和真實。
審計環境對審計證據、合理的職業謹慎、公允反映、獨立性、審計方法、審計人員的道德行為等都具有內在的、必然的影響。脫鉤改制后的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更大的獨立性,然而其外部環境中的一些不利因素將影響高質量的審計工作:
首先,有些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上極易發生“內部人”控制現象,當審計人員與管理層出現意見分歧時,容易發生購買審計意見行為。其次,有些企業對會計信息弄虛作假,經濟利益驅使其串通某些審計人員作弊,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再者,有些企業缺乏高質量的審計需求,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時,只考慮審計費用,忽視會計師事務所的聲譽和執業質量。最后,當會計市場供求失衡變為買方市場時,同行間無序、不正當的惡性競爭就會變本加厲,行政干預的指定壟斷,經濟拉攏的傭金回扣日益泛濫,會計師事務所就會面臨嚴峻的考驗和巨大的沖擊。
所以,開展高質量的審計工作,離不開高效有序的審計環境。在良好的法制環境下的審計,其質量肯定要高于法制程度不高條件下的審計,而注冊會計師行業法制化的進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需要社會各界的努力和配合,在規范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的過程中更離不開高素質審計人才。
二、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素質與高審計質量的沖突
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忙季人員嚴重不足,淡季人員又無所事事,因此,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都采取了忙季臨時招聘試用或兼職人員的辦法,這些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會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業務水平,有時甚至會損害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形象。而會計師事務所的在職審計人員素質不同程度上存在如下問題:
1、思想觀念有誤區。
沒有樹立“以質量取勝”的良好思想作風,實際工作中,不注重審計質量,偷工減時,片面認為只要項目做得多就會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巨大利益;為了節約審計成本,讓只接受過有限專業培訓,缺乏執業經驗的新手擔當重任;為了不失去客戶,對客戶管理層過于寬容,過分信賴客戶內部審計的工作;為了開拓業務,在對客戶的經營業務不夠了解的情況下接受委托,一旦客戶管理層的誠信度不夠,遲早會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甚至會涉及官司。
2、業務水平不很高。
首先,知識面不寬。審計人員基本上都能較熟練地掌握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及部分常用的經濟法規,對于較為特殊的行業的會計知識不太了解,真正懂得經濟學原理的人很少。其次,知識的深度不夠。實際操作能力較強,理論知識較為薄弱;國內知識較為豐富,國際準則及國際慣例等知識較為貧乏;對國際會計學界的新問題、新思路、新動向等了解不多。最后,知識的融會貫通能力較差。從發展的眼光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不應只局限在年度審計業務上,更應該擴展到財務顧問、管理咨詢等方面。除了要具備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外,還要善于把知識融會貫通、靈活地運用。
3、職業道德失水準。
會計師事務所將自身利益凌駕于實施高質量審計帶來的公眾利益之上,聽命于客戶管理當局甚至有求必應;審計人員對非常熟悉或信任的客戶不能保持適度的懷疑;當客戶以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相威脅時,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生存以喪失職業道德為代價迎合客戶;有些審計人員對道德和非道德行為的界限認識不清,不能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為了牟利會計師事務所采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招攬客戶,不僅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受到整個社會的質疑,而且嚴重威脅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生存和發展。三、全面有效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素質
知識經濟時代的教育已呈現出終身化的趨勢,在職審計人員素質的全面有效提高,不再是幾次短時間的培訓、輔導,而是必須要經常地、系統化地進行。
1、加強思想作風建設。
同行間競爭是不可避免的,而會計師事務所應始終堅持“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要擺正和客戶的關系,對客戶做客觀分析,項目要有取舍,對風險要做事前評估;從領導至每位員工都有明確的質量責任制,并把質量的考核與職務、工資、獎金掛鉤;配備高素質審計人員,提高社會公信力;加強專業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從精神面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管理水平、社交能力等諸多因素入手,構筑自身的文化內涵。
2、提高業務素質水平。
在人員聘用上,要嚴把進人素質關,全部要求大學本科以上的會計和審計專業學歷,不僅注重學識、經驗、業務水平,同樣注重思想作風、道德品質;要體現用人價值關,只有用足用好人才,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出業績、出效益。在人員培訓上,審計人員應加強自身修養,注重業務實踐的鍛煉;會計師事務所要真正重視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如上崗培訓所有業務人員,及時全面地掌握必需的政策法規,執業規范、執業技能及職業道德要求;不定期舉辦國際會計師講座,與國外會計師事務所合作,學習他們先進的審計方法和風險意識;選拔一批人員到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學習;定期召開人員經驗交流會,對專業人員進行案例教育。在人員晉升上,搞好質量獎罰機制,讓加薪、晉級與其審計項目的質量評分直接掛鉤,質量分比重大于業務數量分。
3、營造誠信大環境。
當巨額的經濟利益與嚴肅的道德規范發生碰撞時,只有潛移默化的誠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傾向道德規范,誠信教育應當從全社會抓起。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充分認識到社會審計的目的、重要性及企業自身的會計責任,并建立健全各種配套的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一批屬于會計責任的違規企業,為會計師事務所創造一個誠信的執業環境;審計人員只有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按德辦事,才能真正樹立會計師事務所在社會公眾中應有的威信和形象。
會計師事務所只有以人才為起點,逐步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和競爭機制,實現人才發展的良性循環,才是提高自身執業能力最基本的有效途徑。
論文關鍵詞:高質量審計高素質人才全面有效
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因素很多,但大致可以分為審計資源因素、審計環境因素、審計風險因素和審計行為因素四大類。
(一)審計資源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所謂審計資源,是指審計服務過程中必須依靠的各種實物的或非實物的基本要素以及審計評價的相應資源。審計資源主要包括審計人才資源、審計信息資源、審計技術設備資源等。其中審計人才資源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最大的。審計質量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審計人員的素質,專業能力強、品質好的內審人員作出的審計項目審計工作質量和報告質量一般就高。通常來說,企業審計部的規模也與審計質量的高低是正相關的。審計法規和行業信息是內審人員的行為指南,而這些信息是不停地變化與更新的,內審人員要在工作中應用這些信息作為審計標準,就必須持續地學習,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技術和設備資源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也是重大的,原有的審計技術以及不能充分適應企業管理發展的需要,內審人員要發揮其職能,必須學習使用新的審計技術。而設備資源是先進審計技術的硬件支撐。
(二)審計環境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審計環境主要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文化環境。因為審計可能成為某些政治組織實現自己目標的工具,政治干預審計的事件就有可能發生。經濟環境對審計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它決定了審計的產生、存在與發展問題上。審計職業要得到社會的認可,就必須取得社會的信任,而這種信任必須是以法律為保障的。企業的文化環境對內部審計的影響主要是通過獨立性來發揮作用的。
(三)審計風險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企業內部控制的完善程度、領導層的風險管理意識以及審計人員本身的風險管理水平都會對審計質量產生巨大影響。
(四)審計行為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審計行為因素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直接的、決定性的。通常,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使得內審人員在完成審計項目時可能存在偷懶行為,這就直接影響了項目的質量。審計行為學目前也成為了研究的熱點。
二、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幾點建議
目前內部審計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效率,為改善上述不合理的現象,提供以下建議供參考:1.與被審計單位充分溝通審計工作質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被審計單位的配合情況,項目負責人最好能提前1—2天到達現場。到現場后必須及時跟被審計單位的聯系人進行溝通,告知整個審計工作的大體安排。從而有利于被審計單位做好資料準備工作,也能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審計報告下發后,被審計單位又提出異議,指出某些問題是不存在的,某些漏洞已經進行了彌補等情況,這些問題其實都是由于現場審計過程中溝通不足導致的。從而也影響了審計報告的效率和質量。其實只要在現場審計過程中進行了充分的溝通,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避免的,審計人員要注意不但要與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溝通,更加要與業務人員進行溝通。因為很多情況下,只有實際操作的業務人員才最了解問題的根源和解決情況。所以要想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人員絕不能僅盯著賬本,更要走下基層,了解業務流程。2.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與復核。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工作的基石,工作底稿的規范與否直接影響了審計質量的高低。一份高質量的審計工作底稿既要有規范的格式,又要有完整的內容、明確的觀點和充分的依據,在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過程中還要注意加強對工作底稿的復核。在出具審計報告之前,審計工作底稿必須經過層層復核,實施三級復核制度,尤其要明確每一層次復核人員所復核的內容和承擔的責任。雖然很多企業已經建立了三級復核制度,但大都流于形式,沒有具體規定復核的程序和標準,無法真正起到控制審計質量的作用。例如在審計人員較少的項目中,審計組長和主審由一人擔任,由于時間和精力的限制,審計組長就很難去仔細地復核每位審計人員的工作底稿,而是僅僅對形成問題所涉及的底稿進行復核,這樣就有可能造成有些問題的遺漏。3.保證審計結果有效落實。實施內部審計是不單是要找出企業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更加是要解決這些問題和不足,從而帶來企業管理上的提升。因此內部審計人員首先要轉變觀念,審計項目并不是為了那份審計報告,而是關注公司業務運行中的問題和漏洞,并設法進行完善和彌補。其次要督促整改,加強處罰。對于已發現的問題,內部審計部門要提出解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并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控。同時,對被審計單位屢查屢犯的問題,內部審計部門要有一定的處罰權限。目前很多審計發現的問題得不到整改,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審計部門沒有處罰權限,因此企業管理層應加強對內部審計的理解和重視程度,給予內審部門一定的處罰權限。4.學習使用先進審計技術,提高審計質量。目前我們處于信息時代,高新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內部審計人員要學習使用先進審計技術,包括審計抽樣、統計分析、分析性復核、機審計工具和技術、流程圖的過程描述等。這些工具多數已經經過發達國家內部審計人員數十年的實踐,對于提高審計質量質量與審計效率有著很好的效果。如:在抽樣時可以利用計算機技術建立抽樣模型,這樣不但提高了審計效率,而且使抽樣結果更加科學合理。還可以將各類經濟學、統計學分析模型固化到審計信息系統里面,對數據進行自動分析,從而把內審人員從繁雜的數據分析工作中解放出來,讓其有更多的精力進行專業判斷。這些都有助于審計質量的提高。5.提高內部審計隊伍綜合素質。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管理起著制約、防護、鑒證、促進和參謀作用。作為企業的“經濟衛士”和“經濟謀士”,內部審計要并重監督、評價和服務三項職能。在監督企業運營行為,評價企業運營效率效果的同時,通過合理化的審計建議促進企業管理的不斷完善,為企業決策提供支撐服務。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要全面掌握各種理論知識,并與公司管理實踐緊密結合,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站在最前沿。因此必須要加強內審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以保證內部審計職能得到充分發揮。同時內部審計工作有其特殊性,它在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評價的同時,還具有服務職能。內部審計不單是要發現問題,更重要的是針對問題提出合法、合理、可操作的改進建議,通過審計活動實現被審計單位乃至全公司的增值。要達到這一目標,內部審計人員必須要全面掌握財務會計、工程管理、稅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等知識,了解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站在最前沿。如果沒有上述前提,就很難保證審計建議的適當性,不但浪費公司人力、物力資源,甚至會影響公司整體效率。另外,新形勢下企業的業務活動越來越復雜,為適應這一變化內部審計工作必須由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導向審計轉變,針對性強的專項審計將會越來越多,涉及非常多的新領域,并要求將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融入其中,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審計人員對這些新領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認識,有的甚至是空白,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論指導,盲目開展,不但浪費審計資源,而且也很難保證審計質量。為滿足以上四點要求,提升審計隊伍整體素質,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效果,我們擬開展以下三種形式的學習培訓工作:(1)加強內部自我學習。內部自我學習又分個人自我學習和統一組織學習兩種具體形式,個人自我學習在學習內容、途徑和時間安排上都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內審人員可以充分利用業余時間,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通過互聯網等途徑安排進行;統一組織學習擬定于每月開展一次,主要圍繞國家新的政策法規和集團公司的新要求、日常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個人自我學習過程中的心得體會等方面開展,統一組織的形式一方面能保證學習時間,另一方面便于大家交流,擴大學習效果。(2)聘請專家指導和開展對外交流。選擇在內部審計界有聲望的專家來對我們的審計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并且與內部審計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進行交流,這兩種方法都是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能夠快速提高審計方法和水平。(3)繼續堅持做好外派培訓工作。外派培訓具有培訓質量高、針對性強、學習時間集中、容易快速吸收應用等優勢,因此我們應繼續堅持做好外派培訓工作,加強與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和各大院校等權威機構的學習交流,本著全面性、實用性、針對性和經濟性的原則,制定培訓計劃,并通過一系列控制手段保證培訓效果。
(一)審計報告質量不是最理想
導致審計報告質量不理想的客觀原因是審計人員力量不足,沒有建立審計質量檢查制度。一個審計項目完成之后,將審計材料進行歸檔,就意味著審計工作的結束,但審計效果如何,并沒有人去追究。人是有惰性的,做得好與不好一個樣,很少有人會積極做好它,或者說做好的積極性是不會很高的。正如現在很多單位評先進,單位把先進的指標按人頭分到下面部門,于是人數少的小部門就開始了輪流享受先進,其實這個時候已經失去評比先進的意義;從而出現了審前調查流于形式,審計方案沒有突出項目特點;以為自己對財務熟悉,憑經驗辦事,審計過程中沒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規定的要求實施必要審計程序,最后的結果就是審計報告質量不高,少有精品。
(二)審計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
審計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內審的地位沒有達到最理想狀態,內審機構獨立性還存在問題。盡管,《浙江省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的評價指標體系中“操作行為規范化”中明確規定了內審監督制度占15%,其中內審機構建立占50%,內審機構不獨立的在該項中只能評為中。內審機構只要獨立不管其他項如何,該項至少可獲得良。但是,目前還有部分高校審計機構和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利的一面似乎是提高工作效率,但對于充分發揮審計的職能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因為審計部門提出審計整改意見之后,需要有一個獨立的紀檢監察部門來協助,督促審計整改意見落實效果。
二、提高高校內部審計質量的建議
要提升高校內部審計質量,領導重視是前提,建章立制要先行,規范程序是關鍵,成果運用是目的。縱向來看,實行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從項目來看,自始至終,全過程規范程序;最后要建立質量評價體系,加強考核。
(一)從上到下,建立責任制,層層落實審計質量
《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探索建立審計質量崗位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嚴格責任追究,開展審計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因此,要提高內部審計質量,一定要層層建立責任制,領導高度重視,層層抓落實;環環緊扣,全過程控制,責任到人。首先,建立領導責任制。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注重頂層設計,增強審計質量意識。對于一個單位的審計工作而言,領導重視是前提。領導責任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體制和組織機構設置,應當與審計的權威性一致,由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并有一個副職領導協管;根據規定成立學校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的組成要考慮到成員的專業背景,領導小組的職責明確,經常研究工作,有例會制度,對審計部門提出的年度計劃、年度總結進行討論,適時地對審計報告進行討論或對審計年度工作報告和審計意見進行專題研究。
第二,獨立設置審計機構并在人員和經費上給予充分保證,確保審計工作質量。
第三,重視審計結果的應用,對于審計部門年度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和整改意見,通過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辦公室下達整改通知,由校長辦公室或監察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其次,建立部門責任制。審計職能部門負責人抓落實。審計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水平決定了學校審計工作的理念、思路,顯示一個學校的審計實力。
審計部門的責任主要有四個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學校的內部審計制度,如:學校內部審計辦法、內部審計規程、內部審計流程、內部審計復核制度、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預算審計辦法、科研審計辦法、基建修繕審計辦法、基建項目跟蹤審計辦法等,并逐步推行審計責任制度、審計質量檢查制度、審計公開制度。
第二,向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提出審計年度工作報告;同時圍繞學校中心工作,抓住高校系統普遍關注的熱門問題,結合本校實際,根據部門的審計力量,提出新一年的審計工作計劃建議。根據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的審計年度計劃,安排審計任務,落實審計小組,對審計小組提出明確的審計要求。做好審計項目檢查。
第三,加強對專兼職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教育和培訓,逐步要求審計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第四,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逐步建立審計處長、計財處長等的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和學校治理作用。
最后,建立崗位責任制。具體的審計項目落實到審計小組實施。應當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負責制,審計組長的責任是自始至終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審前準備階段:認認真真做好審前調查,明確審計重點,編制審計方案。審計實施過程中:規范審計取證等審計程序,落實審計復核制度。在實施審計的各階段都要加強審計溝通,逐步開展審計項目的自查或評估。
(二)自始至終,規范程序,全過程管理審計項目質量
年度審計計劃的形成、審計任務的安排、審計項目的實施、審計項目的檢查,都要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學校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執行。從具體的審計項目實施來看,審計項目的質量管理直接關系到審計結果的優劣,對項目質量的管理就是整個質量控制體系中的關鍵環節。所以審計小組在接到審計任務后,主要應該做好以下事情:
第一,認認真真做好審前調查。審前調查是編制好審計方案的基礎,審計方案是審計項目的指導性文件,沒有充分的審前調查,就難以制定出高質量審計方案。
第二,編制系統的審計方案。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從嚴格審定審計目標是否明確,審計范圍是否適當,審計重點是否突出,重要性水平和風險評估是否恰當,審計方法是否適宜,審計步驟是否合理,審計人員分工和審計的時間安排是否科學等方面上下工夫,充分發揮審計方案的審計工作指南作用,切實促進審計工作質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第三,做出審計記錄。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所作的原始證據是編寫審計報告、做出審計決定的重要依據。審計記錄的好壞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及審計工作的效果,它貫穿整個審計工作的全過程。詳盡的審計記錄既可以保證審計人員的工作效率,使其依據審計記錄不會進行重復審計,審計項目結束時,也可以作為審計資料,歸人審計檔案保管,以便防范日后審計風險,保護審計人員利益。
第四,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負責制。如要求主審人員對審計證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審計組長對審計報告質量水平負責,審計部門負責人對審計結果落實負責任。遵守主審、審計組長、審計機構負責人對審計工作底稿三級復核制度,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和控制,落實審計責任制,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內部控制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與財務報表審計息息相關。由于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能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來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即確保企業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和適宜性。而財務報表審計則是需要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允性發展審計意見。兩者之間的目標雖然側重點不同,但其目標是相似的,都是為了能夠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而且在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涉及了較多內部控制審計的部分,而且內部控制審計的諸多內容中也與財務報表審計息息相關,兩者之間可以在成果在相互驗證,而且通過內部控制審計可以為財務報表審計提供重要的依據。兩者在程序執行上存在著差異,但其在目標上基礎是一致的,即向公司外部財務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兩者之間相互作用,并相互產生影響,而內部控制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則主要來源于對財務報表審計質量提高的影響,加強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可以為財務報表真實公允性發揮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通過將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有效的整合,從而有效的提高審計質量。
二、完善內部控制審計,提高審計質量
1.擴大重點審計范圍由于我國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開展的時間較晚,目前還處于實施的初步階段,特別是在當前內部控制環境對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實施不利的情況下,更應該加大對重點審計范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實施的目的是為了起到對管理者監督的作用,從而確保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所以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審計重點需要找出內部控制制度的漏洞和不足之處,同時還要根據行業和企業規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審計計劃,同時可以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重點范圍,同時還要對其他內部控制信息加強審計。
2.吸取別國經驗與創新審計方法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最早由美國開始實施,所以目前各國內部控制審計準則都是以美國為范本而制定的,這就需要我們在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過程中要做好吸收和借鑒工作,趨利避害,做好提前預防工作。目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步伐不斷加大,但這并不意味著全球內部控制控制或是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準則都要具有一致性,其實在具體實務中,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都是針對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的,所以差異性較大,這就決定了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也不可能都如出一轍。所以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需要根據我國的實際國情,制定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符合的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準則,這親不僅有利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康刀菜,而且對于降低社會成本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3.重視實務操作過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由于我國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大一部分企業對于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重要性還缺乏了解,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企業員工對于內部控制的具體流程也無法保質保量的完成,這就需要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人員城朵充分的發揮其敏銳的職業判斷力,提出適當的建議,通過嚴謹的職業態度,從而在內部控制制度下使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公開,這不僅對于企業管理者能夠更好的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內部控制狀況進行充分的了解,而且也有利于社會監督職能的實現,所以對于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人員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確保審計質量的提升。
關鍵詞: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項目質量保證的核心。因此,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以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現場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業務操作,重點把握好兩方面的質量控制。其一,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審計證據為內部審計人員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提供了依據,是項目質量的核心。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包括三點:一是要明確審計取證的范圍。審計證據要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二是要規范審計取證的方法。為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應根據取證的要求不同,對取證方法有所側重,以規范審計取證行為。三是要恰當處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內審人員應要求證據的提供者進行簽名或蓋章,確認其來源真實,證據有效。無法獲取簽名蓋章的證據,應當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評價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及證據來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審計底稿的質量控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和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編制工作底稿時,應遵循工作底稿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保證認定事實客觀存在、問題性質判斷準確、審計建議合理專業。
4.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是復核審定和最終審定控制。審核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審計底稿為基礎,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對審計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審計報告、但必須在報告中揭示的情況,責成審計組繼續深入檢查,將工作底稿補充完整。二是審計報告是否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引用法規條文是否有效、準確。三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問題定性是否正確,評價是否到位。四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幫、促為出發點,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對被審計單位目前或未來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具有指導意義。五是審計報告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層次是否按問題的重要性排列,用詞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作為專業文書,應切忌用華麗辭藻或修飾的方法等。
5.審計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
做好以下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對于提升以后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1)認真開展項目總結。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項目組長要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結,提出本次項目開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類似項目中應注意的事項。審計總結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寶貴財富,對今后的審計工作有極強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有利于不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2)后續審計質量控制。后續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為保證后續審計的質量得到控制,首先,應將后續審計的責任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書面章程中得到明確。其次,在后續審計中,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是否得到控制,加強審計人員對風險接受程度的準確判斷,以規避審計風險,保證項目質量。
6.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審計項目督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內審項目質量的高低。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由于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審計項目的督導缺乏實質內容,僅僅是對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做象征性復核,在深度和廣度上還不能達到項目質量控制得要求。因此,應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明確審計項目的督導工作應貫穿于項目的始終,保證對項目各環節督導的質量控制。
(2)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績效考評的目的本身是獎勤罰懶,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實際運行的情況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采用矩陣式組織方式,一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人員受本科室和項目組的雙重領導,而這雙重領導出于各自利益出發,可能會將不具備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選入項目組,這勢必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加大審計風險。因此,內審部門應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只有不斷提高項目質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從而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年5月.
[2]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編譯,《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專業實務框架》,2005年8月.
PDCA循環法是全面質量管理的科學有效方法,在企業生產經營全面質量管理中,它將質量管理控制過程分為四個階段:Plan(計劃)階段,即根據要求分析現狀,制定審計計劃,提出審計目標;Do(實施)階段,即把制定的計劃認真執行的過程;Check(檢查)階段,即對計劃實施的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確定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Action(處理)階段,即實施的效果總結,把成功的經驗進行總結并整理成標準,同時把本工作循環沒有解決的問題或出現的新問題,提交下一個工作循環去解決。這四個階段始終不間斷地進行,循環往復,故簡稱PDCA循環。PDCA循環法具有對質量全面管理、全部過程管理、由全員參加和全社會推動等特點。PDCA循環法同樣也適用于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全過程審計質量PDCA循環管理由審計計劃制定、審計執行、審計檢查和審計后評價處理四個階段組成,每個階段發揮著不同的功能,共同組成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完整的PDCA循環系統。
二、我國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現狀
雖然在審計質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在質量管理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三是審計過程的檢查、監督不到位;四是審計項目的質量評價體系缺失。這些因素都嚴重影響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
三、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的PDCA循環
企業產品全面質量管理主要包括市場調查、產品設計、采購、制造、檢查、銷售、服務等主要環節。與此類似,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全面質量管理主要包括:立項調查,審計計劃;勘察、設計、監理、采購、招標、施工、財務管理等實施過程審計;審計質量控制、監督檢查;審計成果跟蹤,審計后評價等環節。與企業質量管理的各環節具有對應性。比如:企業產品質量管理的市場調查主要是了解用戶對產品質量的要求,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審前調查主要是了解項目情況,制定審計質量控制計劃,工程審計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和問題。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全面質量管理按照PDCA循環,審計立項調查、審計計劃屬于P階段,審前準備、現場實施、審計報告屬于D階段,審計質量檢查屬于C階段,審計成果跟蹤處理屬于A階段。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PDCA管理的四個階段如下:
(一)P階段即審計計劃階段,包括審計立項調查、審計計劃和影響審計質量因素分析,是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的中心環節。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計劃階段是對全過程審計工作質量管理和控制的總體設計,是全過程審計質量工作的行動指南。因此,在制定全過程審計計劃時,應遵循統一性與靈活性、預見性與現實性、科學性與重要性相結合原則,擬定措施計劃,使審計計劃工作對全過程審計工作真正地起到指導作用。1、審計立項調查審計立項調查的內容包括被審項目所處的經濟環境、政策環境,被審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建設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及建設條件等。通過審計立項調查掌握項目的基本情況,為制定年度審計計劃、實施審計打下基礎。2、制定年度審計計劃和審計目標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根據審計調查結果制定年度審計計劃、確定審計目標。年度審計計劃是對年度的審計任務所作的事先規劃,審計目標是指完成審計項目所應達到的預期效果。制定好年度審計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定期對年度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可以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有利于年度審計任務的完成和審計目標的實現,有利于合理利用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年度審計計劃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內部審計年度工作目標。(2)需要執行的具體審計項目及其先后順序。(3)各審計項目所分配的審計資源。(4)后續審計的必要安排。3、影響審計質量因素分析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1)自愿審計需求不足。(2)審計需求者的錯位。(3)審計監管體制的缺陷。(4)審計人員專業素質和執業水平。(5)審計人員的政治與職業道德意識。(6)審計方法和手段的應用。(7)審計收費。
(二)D階段即審計實施階段,包括審前準備、審計實施、編寫審計報告和審計資料管理,是審計質量管理的關鍵環節。1、審前準備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對需要開展全過程審計的工程項目成立審計組、進行審前調查、制定審計方案、下發審計通知書、召開審計進點會。2、審計實施審計組人員根據審計方案按分工開展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工作,包括:項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審計、勘察與設計審計、招投標審計、項目合同簽訂與執行審計、項目實施過程造價審計、項目竣工結算審計、項目財務決算審計等。其中項目實施過程造價審計包括:對施工現場進行測量、拍照和記錄,對進場材料進行檢查或抽查,對主材價格進行詢價定價,對合同及文件進行審簽,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對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施工索賠進行確認,并收集各類審計資料(包括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變更通知、隱蔽工程簽證、材料簽價、索賠資料等),編制審計工作日志、審計周報和階段性總結,召開工程審計例會等,該階段審計質量管理的關鍵環節。3、編寫審計報告和審計資料管理審計組人員在實施現場審計的同時,匯總審計資料、撰寫審計工作底稿、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核意見、竣工結算審計報告、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和全過程審計報告等)、并簽發審計文書、整理審計資料并檔案等。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需特別注意以下三個方面:1、由于工程審計所涵蓋的專業有工程、經濟、管理、審計、法律、計算機等方面,在確定審計組人員時,要根據項目情況挑選具備專業技術知識、勝任工程審計工作的人員。2、要根據全過程審計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管理、竣工結、決算等不同階段,針對各階段進行審計任務分工和人員調配,并在每個階段審計實施前確定具體的審計事項、責任人、審計方法、需要收集各種資料和數據,并對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整理等。3、在簽發審計文書環節,審計組在出具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核結果報告、項目階段性總結報告、竣工結算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報告等成果文件時,應向派出審計組的審計主管部門報送。為充分利用審計成果,審計部門可與建設單位或其相關單位建立協調機制,擴展審計成果利用渠道,將報告以抄送等形式分發至各單位。審計項目執行階段是影響審計質量好壞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按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一是遵循既定目標。必須全面按審計計劃規定的數量、質量要求和時間節點完成審計任務。二是嚴格審計程序。要按照《審計法》和國家審計準則的各項程序性規定實施必須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并對所有已完成的工作都以審計日記、周報、現場經濟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和工作底稿記錄備案。三是謹慎原則。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依靠審計經驗作出專業的判斷并進行認真核實,因此,審計人員應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不能重程序輕實際,不能讓存在的問題在眼皮底下“溜”走,防止“執行”走過場。
(三)C階段即審計檢查階段,包括制定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定時檢查、及時修正,是審計質量管理的保障環節。1、制定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在建設項目實施審計前,內部審計機構要熟悉并嚴格把握國家、行業協會等對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規范、操作性強的審計質量管理工作程序、流程,明確審計質量檢點,特別要加強對委托審計合同簽訂、審計過程監督、審計報告審核、審計質量檢查評價等重點環節的制度建設,以明確職責、規范管理、確保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工作質量。如建立項目審計小組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確定項目重點審計環節的工作流程、建立項目審計小組向委托部門(審計處)工作報告制度(周報、階段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審計質量考評制度等。使質量管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審計質量的有效追溯,提高全過程審計質量。2、定時檢查。審計組長應隨時檢查審計小組成員的審計日志、審計周報、各種簽證、會議紀要和工作底稿等;審計機構質量監督員要定時檢查各關鍵點的質量控制:審計人員是否能勝任項目審計工作,能否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和執業道德規范,審計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運用的審計技術方法與手段能否揭示審計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審計的處理定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檢查審計項目是否按規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完成。通過定時檢查,及時發現審計中存在的質量問題。3、及時修正。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是一種事前質量控制程序,但它也是一種動態的質量控制程序,它應隨審計進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在審計過程中不斷完善。要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尤其在不合格項控制和預防措施控制上,要改變過去沿襲的老思想、老方法、老傳統,采用符合國際質量標準要求的管理程序,使審計工作程序規范、合理、可操作,真正起到控制審計質量的作用。
(四)A階段即審計處理,包括審計質量分析總結、找出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是審計質量管理提高環節。1、審計質量分析總結。審計處理是通過實施P、D、C三個階段后,對審計的主要過程和重點環節的質量管理方法、程序、效果進行統計、分析、整理,找出計劃目標與審計實際的差距,審核審計質量是否滿足了要求,追蹤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并得到政府及被審計單位的采納,檢查是否建立后續審計、檢查和評價機制。2、找出問題。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關系到審計工作的興衰存亡,體現依法審計的能力和服務大局的效果。在審計處理階段找出影響全過程審計質量的主要問題,并加以整改,為新一輪的審計項目提供幫助。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中一般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審計程序不合規;(2)審計調查了解不深入;(3)審計實施方案缺乏指導性;(4)審計質量管理和控制不嚴;(5)審計成果反映不突出;(6)對審計整改的督促與檢查不到位等。3、提出整改措施。針對審計質量控制中存在的問題,要進行反復的論證和修改,征求多方面建議,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要使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目標盡可能量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優化下一個PDCA循環。保證審計質量的措施有:扎實做好審前調查、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制定各項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規范的審計質量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并嚴格執行;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做好各項審計記錄;定時檢查,發現審計中的質量問題并督促整改落實。
四、審計質量PDCA循環管理中應重點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實行審計組長招投標制度
要打破原有審計組組長用人模式,規定審計組長(或主審)任職資格,以確保其專業勝任能力,同時還要明確審計組組長的職責和權限。探索實行組長招投標制,可選擇一定數量的重大工程項目試行審計項目審計組長招投標,中標者聘為審計項目組長,審計組成員則采用審計組長與組員的雙向選擇確定。通過招投標,優選審計組長,使審計組長更具有責任感,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
(二)建立審計方案論證制度
首先要建立重大工程項目審計方案評估論證制度,對重大工程項目審計組編制的審計實施方案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評估論證,討論審計方案的可行性,解決好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內容、審計手段和方法等問題。通過審計方案論證,可以達到以下目的:一是論證審計風險是否屬于可接受的范圍,要根據審計目標、重點,選擇最小風險方案予以實施;二是論證選擇的審計技術方法是否恰當。三是論證審計的內容是否完整,重點是否突出;四是論證審計組人員與工作內容是否匹配。
(三)建立審計項目質量審查制度
目前審計方案制定、執行、處理等環節集中于同一個審計業務部門,甚至同一個審計組。為降低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應建立審計項目審查制度,成立審計質量審查組,將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的執行與檢查分開。審計質量審查組主要負責對各審計業務部門的審計計劃、執行及提交的資料和結論性文件進行檢查,并督促審計結論的整改和落實。同時,審查組有權對認為有必要的有關事項交由業務部門進行補充審計或者直接進行補充審計。
(四)建立項目后評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