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1 1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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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與工商等部門聯手破獲了重慶帥拍涉嫌利用其開發的“返本壹佰”網絡系統進行傳銷犯罪特大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19億元。為此,檢察機關批準對涉案的陳興、張斌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
2011年4月,陳興等人在重慶市涪陵區用30萬元注冊成立了重慶帥拍,公司經營范圍為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服務。當年8月,陳興赴浙江、福建等地對浙江“萬家購物”網絡經營模式考察學習。隨后,重慶帥拍“研發”了一套“返本壹佰”網絡返利系統,并投入運營。
截至2012年6月案發,運營“返本壹佰”僅10個月的重慶帥拍神話般地從涪陵一家小公司壯大成為在全國28個省市設立有浙江、北京、深圳、西安、大連、重慶等六大分公司,發展各級商1584個、聯盟商家24995戶、消費會員38.76萬人、總報單金額(過手資金)達119億元的“超級大公司”。
警方偵查結果顯示,重慶帥拍通過網絡宣傳、辦培訓班、發傳單等方式宣傳其“消費100返100”經營理念,要成為商、加盟商,需繳納2-3萬元不等的保證金,繳后可以享受其每天營業額0.2%-1%不等的提成和返利;如果在商、加盟商處繳費并繳納消費額15%服務費,普通消費者(會員)就可以獲取返利,直至足額返回其消費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所謂100%返本金)。
警方調查發現,重慶帥拍并無任何經營實體,要實現“消費100返100”的承諾,僅僅依靠15%的“服務費”和“保證金”,從理論和實踐上均無法長期維持,只有靠不斷發展新商和新會員消費,來填補老商提成和老會員返本的資金黑洞。
2012年4月,“返本壹佰”陷入困境,無法正常兌現其承諾。今年6月,“返本壹佰”在全國各地會員及經銷商因長時間不能獲得返利,開始向媒體及工商部門舉報“返本壹佰”有“龐氏騙局”嫌疑。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發展和普及,一些傳銷組織開始在網上編造“快富、暴富”的謊言,收取費用,發展人員,組成層級網絡,從事網絡傳銷活動,致使大量網民受害者深陷泥潭。網絡傳銷作為一種打著電子商務旗號的新型傳銷方式,正成為威脅互聯網安全的一顆毒瘤。
自2011年7月起,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等六部門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查處網絡傳銷案件100余件,涉案金額超過20億元,罰沒金額1.6億元,逮捕和刑拘網絡傳銷頭目300余人。
2012年是國內消費返利、返本“商業模式”全軍覆沒的一年:4月,我愛我買網被查處;5月,福州百分百返利崩盤,高層跑路,燒餅購物網被查處;6月福建萬商購物網倒閉,負責人投案自首,印象柳永購物網倒閉,負責人投案自首;溫州百業聯盟被查,董事長被追捕。
網絡傳銷是一顆毒瘤
近年來,網絡傳銷案層出不窮。公安部經偵局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處相關負責人指出,網絡傳銷不管披著怎樣的外衣,其本質還是以拉人頭騙取加盟費。
據介紹,網絡傳銷主要有這樣幾種表現形式:以網絡購物為幌子,假借“電子商務”“網購”“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等,吸引會員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并推薦他人參加購物成為會員,根據下線會員的數量或購買商品數額的多少獲得獎勵。
有的假借“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資源”等信息服務的名義,吸引用戶交納一定金額的費用,并按照成功推薦加入的人數和交納的費用多少獎勵會員發展下線。也有以網絡投資為旗號,假借“資本運作”“私募股權”“私募基金”“投資理財”“網絡基金”的形式,虛構國內外大型投資公司或金融機構,以高額返利、回報為誘餌吸引網民注冊為會員,并發展、拉攏下線會員認購股權或基金份額。
針對廣大青少年,傳銷團伙以網絡游戲為誘導,假借“游戲股票”“開心淘寶”“金錢游戲”等游戲形式引誘玩家購買游戲充值卡或交納會費,鼓勵會員推薦他人加入,從而獲得直銷獎、銷售獎。
業內人士認為,與傳統傳銷手段相比,網絡傳銷欺騙性更大。隨著參與者越來越趨于年輕化、高學歷化,網絡傳銷手段不斷升級、模式更加隱蔽,發展蔓延非常之快,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更惡劣、危害更大。
網絡傳銷的參加者繳納入門費或者購買網絡服務、網絡產品的付費方式大都是網上支付,虛擬性強,也更加隱蔽;有時公安機關在沿資金鏈條順線倒查時,發現大量涉案資金通過地下錢莊進行周轉,給資金追繳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同時,網絡傳銷在網上發展人員,各自身份往往是假名或代號,操縱者也由明轉暗,躲在幕后,下線一旦被執法部門查獲,上線能馬上逃無蹤跡。
據介紹,相比傳統傳銷,網絡傳銷還有傳播蔓延快的特點。由于互聯網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網絡傳銷突破了地域甚至國界的限制。為逃避打擊,傳銷人員經常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在全國各地流竄作案,頻繁變換服務器地址,給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帶來了挑戰。
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網絡傳銷犯罪已形成上下鏈產業結構。網絡中有人在銷售傳銷組織常用的制度定制版本和網站模板,同時為購買人提供在線試用等服務。
打擊傳銷面臨新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網絡傳銷仍處于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國家尚未出臺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的法律法規,這給監管部門打擊犯罪帶來一定困難。分析人士表示,國家要提高打擊網絡傳銷的效果,就必須針對網絡傳銷的固有特點,從完善相關法律規則入手,使打擊行動有法可依。
[關鍵詞] 社會網絡 網絡生產 傳銷網絡
說過,中國社會就是一個“關系”社會。按照格拉諾維特的解釋,“關系”是指“人與人、組織與組織之間由于交流和接觸而實際存在的一種紐帶”。這里所說的“關系”不僅是對現有關系的判斷與決策,而且要設法尋找、建構新的關系。
一、社會網理論回顧
“網絡”(network)一詞由德國社會學大師齊美爾于1922年最先提出,隨后演化成社會學的一個主導性分支。社會網分析是在社會計量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分析方法,在經濟社會學領域,人們強調社會網方法對理解社會經濟行為的重要性。在對正式組織和職業流動的研究中,羅納德?博特(R. Burt)使用了“結構洞”的概念;林南(Lin)在研究勞動力市場時使用了“社會資源”的概念;艾得斯柯(Endresik)用“網絡資本”概念解釋了與東歐劇變有關的宏觀經濟變化,即從國家社會主義轉化成另一種更多依賴市場機制的經濟制度。
馬克?格拉諾維特(M. Granovetter)研究了人際關系網在找工作時的應用,并對人際關系類型進行了明確分類,即“家庭―社會型關系”(family―social contact)和“工作型關系”(a person known from a work situation)。林南(Lin)和羅納德?博特也都從各自的角度觸及了網絡生產問題。索羅森(Olav Sorrenson)和斯圖亞特(Toby E.Stuart)以美國風險投資公司為例,論述了公司之間關系網絡的建構對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
由上分析可見,大多理論都簡單觸及到網絡生產問題,為深入探討網絡的生成機制,本文引入“傳銷網絡”對網絡進行動態分析。本文選用真實案例,但所涉名稱均屬虛構。
二、“麗漫”傳銷網個案透視
“傳銷網絡”是“地下經濟”,無法在合法的空間中運作,這決定了“傳銷網絡”必定要依靠關系網絡來運行,它從醞釀生成到發育成形,都是和社會關系網絡息息相關的,沒有社會網就不會有它的存在與發展。以傳銷網為著手點,可以較深入地發現網絡的生成過程,找到其特征與作用。
1.傳銷網概況
“麗漫”傳銷網是一個以傳銷日用品獲利的傳銷組織,它有嚴格的組織體制,從2002年開始一直在武漢地區活動,現有三名主管,三名地區總,下設有若干經理及主任,人員近200名。
2.“建網”:網絡生產
在“麗漫”傳銷網絡中,存在兩種類型的建網活動。一種是原有的社會關系轉化為工具使用,第二種是“拉關系”,即網絡的擴展活動。
(1)原有社會關系轉化為工具使用
其一,血緣與地緣關系的利用。傳統中國社會的社會關系以血緣、地緣兩種主要紐帶聯系而成。血緣關系在這種以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的網絡建構得到普遍使用,其最大原因在于安全性高,也可利用此種關系擴大個人在整個網絡中的地位。
“麗漫”傳銷網絡中的周紅與周亮兩兄妹是傳銷網絡中利用血緣關系的一個典型。周紅通過朋友介紹進入傳銷網絡,通過發展會員最終成為“部長”,周亮便是其發展的會員,二人又利用家族關系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先后發展其大伯、小叔、小姑等人進入組織;而后又利用姻親關系發展了周亮的兩個妹夫成為會員,隨著會員的增加兄妹二人利用血緣關系發展的會員已達11人。周紅職位是部長,有較大權力,在家族中也有較大威信。在傳銷網絡中,利用血緣關系建構網絡的例子非常普遍,主任或部長的背后幾乎都有家族成員的進入。
其二,同鄉、同學關系的利用。在鄉土社會中,同鄉、同學關系是典型的建立在地緣關系基礎上的社會關系。非法性質的傳銷網絡是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如果僅局限在血緣和姻親關系的狹小范圍內,是無法滿足經濟利益需求的。將同學、同鄉吸入到自己勢力下,不僅保證其“簽單”和收取“單錢”,也可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保證其安全。
楊華是利用同鄉、同學關系的一個典型例子。他是武漢某高校的大學生,由于家境困難,靠打工獲取生活費,意外進入傳銷組織,深信可賺大錢,交納2000元“單錢”后成為正式會員。先由“信譽顧客”升為“理長”,后又升為“主任”,他憑借掌握的培訓技巧和知識優勢不斷介紹同學加入組織。由于傳銷的非法性,楊華主要依靠外校的同學或同鄉發展外校的學生加入。像楊華這樣利用同鄉、同學關系建立關系網的現象也較為普遍。
(2)“拉關系”:“無中生有”的關系建構
傳銷是“黑市經濟”,必須解決諸如“有效”逃避公安部門追查的難題,而這些問題僅通過“既存關系的工具化”是無法解決的,因此需要第二種網絡建構的方法,即“拉關系”。通常,拉關系的是網絡中的上層成員。組織中的上層成員擔任的角色,表現為與相關人士聯絡,獲取一定信息,保證組織在關鍵時刻全身而退。
“麗漫”傳銷網的總負責人張文在一次培訓中了解到會員陳某在公安部門有一個熟人劉某,張文便說服陳引見一下這位熟人,在陳某的牽線下,張文與劉某經會面談話后,雙方達成協議,在傳銷網運作中,劉負責提供信息,張每月付給劉一定的傭金。張文與劉從最初的經人介紹認識,發展到后來為穩定的“伙伴”關系,促成了網絡結構的完備化與運作的有序化。在這一例子中,張的關系網的擴展過程表現出明顯的“無中生有”。
這種關系是在已存在的關系的基礎上建立的虛擬連帶關系,把這種虛擬關系作實,建立一種互惠的利益關系,實現了網絡從無到有的建構。
三、結論與討論
1.信任問題
信任是社會關系的一個重要為維度,也是人們在社會關系中不可或缺的內容。格蘭諾維特(Granovetter)曾指出,人們的經濟交換行為得以發生的基礎是雙方的相互信任。信任來源于社會網絡,信任嵌入社會網絡之中,人們的經濟行為也嵌入社會網絡之中。在“傳銷網絡”中,信任的嵌入性表現尤為明顯。周紅在利用血緣關系發展其親人加入傳銷時,親人雖對組織的具體運作不夠清楚,但基于對她的信任才會加入。可以說,這一加入是建立在情感基礎上的選擇。
2.網與物
社會網的四個基本要素是結構性要素、資源性要素、規范性要素和動力性要素。社會網的動力性要素(dynamic component)關注的是網絡形成的時機,制約因素以及不斷進化的網絡結構。在傳銷網的建構中,動力性因素便是以簽單為依托“物”的利益分享機制。簽單在傳銷中被認為是業績的象征,一份簽單代表一份提成。簽單的多寡直接與物質利益掛鉤。由此,在獲取物質利益的驅動下,會員們會極力發展會員,說服更多的成員加入,網絡便得以不斷地建構與擴展。可見,傳銷網的建構中,“物”化的利益便是其動力因素。
(圖一)鏈式建構
(圖二)網式建構
3.網絡連接多元性
社會網成員之間的關系種類越多,則這個網絡連接的多元性就越高。研究表明:網絡連接多元性越高,網絡建構速度越快,網絡規模越大;網絡連接的多元性越低,網絡擴展速度越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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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6600元成為會員
據謝女士介紹,2009年7月底,鄰居黃小姐向她推薦了一家聲稱是“MDG香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Mycool產品,并在一名叫成運峰的男子帶領下到沙井天虹商場附近的鄢為民、夏科、莫寧等人的住宅樓聽課。謝女士告訴記者,這幾個人都是該公司的成員。
在課程中,謝女士得知,該公司法人趙中華,香港“小超人”李澤楷持有30%的股份。而該公司的產品主要是一款網絡電話功能軟件Mycool。手機安裝Mycool軟件之后,打國際長途短途只需要0.06元/分鐘。并且有10萬文字免費發送、免費發圖片、免費視頻聊天等多種功能。
最令謝女士心動的是公司的獎金制度。“他們當時告訴我可以選擇集中套餐成為公司會員,比如選擇購買D套餐會員3300元就能成為會員,只要拉進兩個D套餐共達到6600元就可以成為商,成為商后業績達到5000份可以享受到全球業績季度分紅3%,還可以享受配送股票5000股”。謝女士還被告知,在該公司負責國際銷售的發起人李鑫在2008年8月—2009年7月一年內個人銷售收入約3000萬元人民幣。
謝女士和大多數會員一樣選擇了購買E套餐,于是在繳納了6600元成為會員后,謝女士又發展了兩個E套餐會員并成為了商。之后謝女士和另一位會員羅先生在華強北某寫字樓租用了辦公室開設了Mycool體驗中心,期望能夠做到10000分的業績后享受全球業績季度3%的分紅,以及全球業績半年度5%的分紅,同時配送股票10000股。
謝女士說,她當初繳納會員費時心存懷疑:“我當初交錢時是夏科經辦的,他讓我把錢打入銀行的一個私人賬戶,當時我有些疑問,就問他為什么不轉入公司的賬戶,他說,公司業務太大,分片區來的,打入個人賬戶比較方便,我就沒有懷疑”。
“公安局認為是一種網絡詐騙”
在開設體驗中心的時間里,謝女士分別發展了C、D、E套餐各一人,這三位會員還沒有開始開拓市場,謝女士卻發現有些不對頭了。
謝女士介紹說,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該公司不斷更改公司名字,它的前身是美亞公司,后來改成“MDG香港科技集團”,再次改名為ABM香港科技集團公司,產品也不斷改名:Mycool改名COLALA、JOYME。今年2月8日起,公司逐步把網站關閉,產品也停掉了。“在當時的情況之下,大家意識到公司有問題,都想報警,但是后來黃小姐出面與我協調,并承諾在過完春節退還我的21300元。但是3月,黃小姐在退還給我2000元后再無下文。”
謝女士一再向該公司討要均無結果,于是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我們到現在也沒辦法認定這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傳銷,但是報案時,公安局認為是一種網絡詐騙,需要轉經偵局辦理,打傳辦和公安局也會配合辦理”。
“我當時心里想,這家公司號稱是李澤楷投資2000萬美元,是公司股東,現在在網絡上都能搜索到這些新聞。而且該公司在深圳的幾家媒體上均有打廣告,怎么會是假的呢?”謝女士感慨地說。
這個項目是一個收費項目,每人是一元,呵呵,一支雪糕的投資!
今天的這個項目,每人只需要按我說的辛苦幾天,然后該干什么干什么,等著收錢就是。
好,現在給大家幾分鐘時間,來看下這個網站
都是一樣的,講完以前大家都不要注冊。
好了,現在聽我講一下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
第一,這是什么網站?是個什么模式?
不客氣的說,這是個標準的網絡傳銷,是小傳銷,哈哈!不管這個站長怎么掩飾,都是傳銷。
可不可以做?我說可以!
大家知道網絡下的傳銷是禁止的,網絡上好像還沒人管這塊。網絡上很多拉下線的項目都有傳銷嫌疑。
但拉下線的項目,上去幾十元的,就太難了。不要看很多人在生活中請朋友幫個小忙,還要花幾百元請酒,一點都不心疼,但網絡上幾十元在這些人眼里好像網絡下幾萬元,投資都很小心。
第二,只投資一元,能賺多少啊?
項目無大小,做到極致是高手
其實項目的大小還是有區別的,區別就是:越是小項目,不起眼的項目,越好做!越來錢快!!
據我的經驗判斷吧,做這個超越網,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絕對來錢快的!
首先1元錢,真的就像你們現在在宣傳頁面看到的那樣,不過一根雪糕錢,沒有人會在乎。
其次,看到網站的計算表了嗎?只有大家按我下邊提供的模式發展,絕對可以讓大家在幾天內拿到第四層的收入。
還有,大家現在看到的是宣傳頁面,這里講的是最多允許發展10個一層,其實網站現在是可以發展到100個一層的,這些要注冊以后才可以看到。宣傳頁面這樣寫,是怕寫上一層100個,算出來的數字太驚人、太恐怖。
關鍵是大家行動一定要迅速,你行動快了,就站在了金字塔的頂端了,我是第742位付費會員。
第三,還是談是不是騙子網站的問題。
首先,大家看這個網站,做的還是蠻不錯的,功能也比較齊全,估計做起來要萬元以上。
其次,大家看他的支付標準,1元起付!如果他存心騙人,根據他的投資,不圈到10萬個會員以后走人,根本就沒有什么意義,大家算算,對吧?大家如果做,每天申請支付一次就是了,只要不支付,馬上停止。
第四,大家注意
這個網站是沒有防惡意注冊程序的,至少現在沒有。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同一臺電腦注冊多個帳號,甚至包括父子帳號。
也就是說,從網站程序上來講,從理論上來講,你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下級,再做自己下級的下級------一直到第十層,然后你就可以用你的第十層的帳號宣傳。其結果是,每有一個加入的,你就可以通過10個支付寶獲得多達0.95元的收入,而網站只有0.05元收入。
但大家最好不要這么做,一方面要10個支付寶,很麻煩,另一方面,一個加入的,網站才收入0.05元,還要給你10個支付寶打款,你就覺得這樣對站長公平嗎?對我公平嗎?
對于這個問題,我上午和客服溝通的結果是,可以注冊父子帳號,限2層!但這是他口頭承諾,大家最好不要這么做!小心他人工開掉你!做網賺,誠實點不好嗎?
好了,現在講怎么注冊的問題
大家打開網址,
兩個都是一樣的。
我講完以前大家都不要注冊。
大家現在看到的即是宣傳頁,也是注冊頁,
注冊是在右下角,見下圖
您的上線:***也就是我。顯示不是1368的請告訴我。
填寫你設計的密碼。點提交注冊后,系統會告訴你的登陸ID。
請大家記住你的登錄ID,以及密碼,最好用筆記下來!
現在重點講下如何付費開通:
1,銀行卡支付:點擊“銀行卡支付”前邊那個圈,并且點擊付費確認以后,會自動跳轉到銀行支付頁面。因為我不知道大家都用什么銀行卡,所以無法一一祥說了。銀行卡支付后,款立即到帳,并且立即自動開通。
2,支付寶支付:需要大家向支付寶***支付1元錢,要寫明你的ID號。
切記!等待人工開通。也很快的。
針對網絡傳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不久前曾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警示,提醒公眾:高度警惕網上騙局,避免誤入傳銷陷阱。
點點鼠標就能數鈔票?
根據韓女士提供的信息,記者與這名網友在網上取得聯系。稍微寒暄后,該網友給記者發過來《依托于網絡平臺的資本運作投資計劃》、《連鎖銷售的意義》、《財富俱樂部互助公開信》等一堆材料,讓記者先學習,并建議先看《財富俱樂部互助公開信》。
這封所謂公開信的核心內容是告知詳細“網絡資本運作”操作辦法:需要先注冊成為“財富俱樂部會員”,再支付580元人民幣的“網站使用管理費”,以獲得一個全球唯一的“會員編號”。憑“會員編號”和密碼登錄會所網站,建立個人的“營運平臺”。
“通過互聯網發展人際網絡,把后面加入人的錢重新分配給前面加入的10個會員賬號上。”該網友介紹說,運作非常簡單,“就是上網發帖、頂帖,讓別人上網搜索找到你,跟你咨詢了解跟著你做”。他還說,這種方式風險小,投入小,收益大。
“網上資本運作”是傳銷
當前傳統傳銷行為越來越被人們所熟知,生存土壤日漸減少,一些傳銷組織開始轉戰互聯網,借助“電子商務”的旗號在更廣闊的領域大肆擴張,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
我市是電子商務大市,有一大批從事網絡銷售的企業和個人,因此市工商部門十分重視對網絡傳銷的打擊和預防。前不久,市工商局約談了28家重點電子商務企業負責人,向企業宣傳網絡傳銷的形式和預防手段,要求大家加強網絡營銷手段的管理、會員信息的管理,遇到把握不準的問題提前向工商部門咨詢,主動開展自查自糾,拒絕傳銷信息,加強對網站內容的審查把關。
其實,所謂“網上資本運作”,只是傳銷轉換了一個“馬甲”而已,從現實中轉換到網絡空間里,聯系、轉賬、發展下線等都通過網絡進行,實際上“換湯不換藥”,本質上依然是傳銷。
千萬別信天上會掉餡餅
針對網絡上日益蔓延的傳銷活動,許多網民都呼吁有關方面予以嚴厲打擊。其實,只要廣大網友提高警惕,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就能有效將網絡傳銷拒之門外。
我市一位專門負責打擊各種網絡違法行為的技術專家與記者交流時指出,與傳統傳銷相比,網絡傳銷成本低、投入小、欺騙性強、隱蔽性高,“服務器設在境外,還設有幾級密碼,會員全部網上交流,而且隔一段時間就換IP地址,一有風吹草動就卷款潛逃”。
義烏工商學院淘寶班平時十分注重對學生遠離網絡傳銷的教育,因為網絡傳銷最容易誤導一部分渴望自主創業的青年學生。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大學生創業選擇的網絡平臺比例為:淘寶占80%,易趣網、百度有啊、拍拍網等平臺大概占9%,自建網站占到11%。如果這部分大學生被網絡傳銷誤導,后果將會非常嚴重。
針對愈演愈烈的網絡非法金融傳銷態勢,銀監會、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曾發出警告,“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網絡金融傳銷相比傳統傳銷危害更大。傳統傳銷畢竟受到地域上的限制,雖然能從外地拉人入伙,其影響力與輻射范圍都還比較小。單個傳統傳銷項目的受害者相對來說也較少。網絡金融傳銷上線發展下線的方式,除了傳統的線下以外,還極力通過互聯網傳播渠道全面擴散,波及范圍更廣,受害者也更多;何況一些受害者由于事前并未意識到參與的是傳銷活動,只是將之當作了正常的投資理財,缺乏戒備使得其受騙金額往往很大,有的甚至傾家蕩產。
網絡金融傳銷之所以能夠引人就范,原因是多方面的。從總體形勢來看,目前的金融經營環境相對寬松,追求財富自由的人們面臨著更多的選擇,渴望從中快速獲益,這讓那些網絡金融傳銷的組織者看到了希望,意欲賺快錢而自己投資理財能力又不足的公眾因此淪為了犧牲品。從網絡金融傳銷的組織者來講,他們使出的招數的確具有很強的誘惑力與迷惑性,通常,他們給出頗高的收益承諾;更有的網絡金融傳銷平臺玩起了“賊喊捉賊”的伎倆,通過微信群、自身平臺虛張聲勢地傳授所謂的投資防騙技巧,以此進一步忽悠受騙上當者。
今年3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就新型傳銷活動風險預警提示,一些傳銷組織以所謂“微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旅游互助”等名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推銷產品和服務,從事傳銷活動。業內人士介紹,無論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只要同時具備三點就可以判斷是否涉嫌傳銷,即“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
為了不使網絡金融傳銷形成泛濫態勢,職能部門需要與時俱進盡快升級監管與防范打擊機制,在明確相應的監管與執法職責基礎上,盡可能通過事前的積極介入,通過充分利用多部門聯動、多渠道宣傳、大數據監控、技術防御與法規制度懲戒相結合等方式,及早發現網絡金融傳銷苗頭,全面、精準予以打擊,努力降低其社會危害程度。作為社會公眾,也須擦亮自己的眼睛,購買理財產品還是要到正規金融服務機構辦理,對于網上過高的投資理財收益承諾要有所警覺,別總想著天上能夠掉餡餅;如若發現涉嫌實施網絡金融傳銷現象,及時報警,協助警方及早破案,防止危害進一度擴大。
一、網絡傳銷案件的偵查難點
作為偵查部門,對于構成犯罪的網絡傳銷案件如何進行查處是當前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由于網絡傳銷具有隱蔽性,虛擬性以及跨地傳播性等特點,所以在網絡傳銷案件的偵查中,存在著諸多難點。
(一)案件線索發現難。在目前條件下,網絡傳銷案件的案源主要來源于群眾的舉報,而真正投訴舉報的受騙者并不多。有的受騙網民自認是心甘情愿上當,金額又不大,便懶得追究。有的受騙網民則認為,反正投訴政府部門管不了,所以報案與否也就無所謂了。依照職權,工商部門無權對可疑網站進行監控,必須由網監部門進行,所以對于案源的發現。工商部門顯得極為被動。而偵查部門對網絡傳銷的偵查活動一般依賴于工商部門所提供的犯罪資料,在工商部門難以獲得案件信息的情況下,公安部門的偵查工作就難以開展。這導致了整個打擊網絡傳銷活動的被動性,是我們面對的一大難點。
(二)犯罪證據固定難。網絡傳銷相對于傳統傳銷最大的改變就是其載體為網絡。這是一個虛擬的數據世界,所有的活動痕跡只是一些電子數據,瞬間即逝。而我們又很難在網絡傳銷案件中找到實質性的物證。所以電子證據就成為網絡傳銷的一道“保護屏障”。電子證據有別于《刑事訴訟法》中所明確規定的七大證據形式,其證據效力在我國仍沒有得到法律明確規定,所以對網絡傳銷的證據采集和固定是我們當前必須研究的課題。
(三)法律失位懲處難。當前國內尚無網絡傳銷的專門立法,在查處網絡傳銷時所適用的法律大多為《禁止傳銷條例》和《刑法》,一般定性為非法經營罪,當數額超過五萬元,為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在現實操作中,犯罪分子還可以交納罰金來減少自己的刑期。云南破獲的一起涉案價值4億元的特大網絡傳銷案件,其主犯最后只判五年刑期,缺乏懲處應有的力度,大大打擊各部門對網絡傳銷案件的偵破熱情。所以,法律失位的問題必須盡早解決,據悉,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將于年內出臺《查處和取締網上傳銷案的規定》,將對網絡傳銷的打擊和預防起到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緩解當前法律失位的情況。
(四)案件管轄難。偵查部門接手網絡傳銷案件有兩個渠道,一是工商部門移交,這種情況不存在管轄權問題,二是群眾直接舉報或者主動發現線索,由于網絡傳銷活動過程具有時空的跨越性和信息媒介的無體性,偵查機關對網絡領域的犯罪管轄權就產生了許多爭論,確定管轄權成為偵查機關需首要解決的問題。根據刑法規定,我國實行以屬地管轄為基礎,以屬人管轄為原則,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為補充的刑事管轄制度。我們應該堅持這一基本制度、并對屬地管轄加以適度擴張,對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做廣義的解釋,以找到刑事管轄權的聯結點。網址在網絡上的具有重要地位,與現實環境聯系最多、最穩定,所以網址在明確管轄權時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但是目前利用網址的局限性還很大,大多數仍由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受案管轄。針對網絡傳銷領域的范圍較廣,加強地區間的合作是增強對網絡傳銷犯罪偵查所必不可少的,必要時需由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二、網絡傳銷案件的偵查對策
(一)情報信息主導偵查
情報信息有助于偵查主體認識案情。網絡傳銷案件是犯罪行為人為達到犯罪目的,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破壞特定經濟關系的行為結果。這種犯罪活動在經濟動態運行中會破壞相對平衡的經濟態勢,而經濟平衡態勢的破壞又可以以信息的形式從各種渠道,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犯罪行為發生、發展的狀態。這種信息使偵查主體能在犯罪過程中發現案情,并通過暢通的信息渠道不斷獲得情報信息,分析情報信息,最后偵破案件。具體措施有以下兩點:
1、注重公開網絡信息的瀏覽和挖掘。在網絡經濟犯罪領域內運用網絡信息挖掘技術,其基本工作流程是:首先,建立一個網絡經濟犯罪信息的目標樣本庫,并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一整套用于網絡經濟犯罪信息特征提取和詞頻統計的總詞典。該詞典根據公安工作的需要制定,并且具有不斷自動補充新詞匯的功能,能做到系統總詞庫的自動更新:其次,根據目標樣本的詞頻分布,從總詞典中挖掘目標的特征信息:由系統自動確定信息采集的范圍,運用信息過濾技術從網絡中獲取與我們事先制定好標準的相關信息;最后,提取源信息的特征向量,運用匹配算法和相關模型將獲取的網絡信息與用戶需求模板的特征向量進行匹配,將符合要求的信息提取出來。輸出給情報人員,再由情報分析員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其情報價值。網絡傳銷犯罪信息挖掘的對象就是有著與網絡經濟犯罪目標樣本庫中樣本有相同或相近特征向量的網絡信息。網絡傳銷犯罪網絡信息的挖掘,包括網絡信息內容的挖掘、網絡信息潛在鏈接結構模式的挖掘和網絡信息交流過程中用戶訪問信息的挖掘。前兩種是對網絡第一手數據進行挖掘,后一種是對網絡第二手數據進行挖掘。從前兩種數據中得到的情報信息可以使我們對犯罪的實體進行確定,而從后一種獲取的情報信息則可以使我們鎖定犯罪分子,甚至弄清其真實身份。公安部正籌建“全國傳銷違法犯罪分子信息庫”。以精確打擊各類傳銷組織和傳銷犯罪分子,目前已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庫將涵蓋1998年以來所有傳銷違法犯罪分子的個人信息和相關傳銷活動信息。
2、建立全國統一的監管網絡,并賦予工商部門監管職權或者賦予公安部門直接偵查權。當前網絡傳銷泛濫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各單位部門難以協調作戰,查處部門沒有法律賦予的監控權,而監控單位又沒有直接查處權,使得打擊成本大大增加,容易錯過最佳打擊機會。工商部門將通過與信息產業部、公安網監聯合建立全新的監控網絡,可以從網絡中直接查找有害網站,這在其他國家的實踐中也被證實是切實有效的措施。
(二)網絡傳銷案件電子證據的收集和固定
在傳統傳銷中,一般采取臥底偵查,獲取證據,但這對網絡傳銷難以奏效。目前,主要采用對網絡傳銷組織的網站以及個人電腦進行技術滲透。這是偵查手段的發展方向。可以通過網監部門配備專用線路和調制解調器。采用匿名訪問、匿名電子信
箱收發郵件等方式進入網絡傳銷系統,將網站的違法內容進行下載記錄,具體操作步驟:第一,信息發現。網監部門主動行使職能,對各種網絡信息進行篩選,發現隱匿于其中的網絡傳銷信息或者網站。第二。確定犯罪發生地。包括網絡服務器地址、參與者操作地、會員交費地等等。網絡傳銷由于具有跨地傳播性,必須首先固定其服務器地址。在現在的網絡傳銷案件中,絕大多數服務器所在地就是組織者的操作地,可以通過IP地址追蹤,鎖定其準確地址:參與者操作地是網絡傳銷組織的骨干力量,負責傳銷信息,并收取會員“入門費”的操縱者,對他們的IP地址進行鎖定,將對鎖定傳銷發起者起到很大作用:會員交費地是會員通過什么途徑,采取什么形式將“入門費”轉到組織者所規定的賬號。這就必須對組織者的銀行賬號進行監控,并將各轉賬記錄保留作為證據,這對案件的偵查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三。物理證據獲取。對網絡傳銷網站進行取證,包括物理證據和信息獲取兩部分。物理取證是指對網絡傳銷組織者所使用的硬件扣押,將其作為證據:信息獲取是在整個網絡傳銷電子證據固定鏈中最重要的一環。信息獲取的最難點在于要保證記載其傳銷行為的原始數據不受損害。網絡傳銷組織者大多掌握計算機技術,在對其終端進行侵入時必須隱藏自己,否則難以保證侵入的連續性,并且組織者可能將傳銷數據保存于其系統日志、數據文件、寄存器、交換區、隱藏文件、空閑磁盤空間、打印機緩存、網絡數據區和計數器、用戶進程存儲器、文件緩存區等不同的位置,大大增加我們搜尋的難度。所以在此類案件中。信息獲取不但是關鍵,而且更是難點,我們必須掌握計算機系統和文件的安全獲取技術、數據和軟件的安全搜集技術、磁盤或其他存儲介質的安全無損備份技術、刪除文件的恢復重建技術等等。
當我們獲取了網絡傳銷數據后,就要對其進行數據分析。在當前技術條件下,我們可以將獲取的數據利用專門機器對其原始存儲地的鏡像文件進行分析。這樣就可以將網絡傳銷的電子數據轉化為我們所需要的電子證據格式。所取得的電子證據可刻錄成光盤或制成書面材料以能達到證據目的。
(三)根據網絡傳銷結算特點控制傳銷資金流
返校途中師姐喊她做“兼職”
“她說那化妝品是美國的,在中國市場銷售得很好,喊我去看一下,做不做沒關系。”成都某高校大三同學周倩(化名)向《天府直銷》反映,上周四,當她從廣安老家返回成都時,不斷接到一位師姐的短信和電話,要她到成都后立即聯系,稱有件好事請要與她分享。
當周倩提著行李走出十陵長途汽車站口時,師姐已經和幾個女子站在了車站大門口,笑嘻嘻地幫周倩提包裹,上了一輛小轎車,“開車的也是個姐姐。”周倩說,自己跟師姐認識多年,想必師姐一定是有好事給自己。當周倩跟師姐從長途汽車站繞三環路來到成都西邊一小區后,師姐和其他幾位女子迅速將她帶上了一套套三房間內。“里面全是美容、美體的化妝品和護膚品。”周倩仍不明白自己來這里的目的,當她落座后,師姐立即給她端上一杯熱水讓她緩解旅途的疲勞。
“她說這是個工作室,負責營銷培訓,產品主要是美國的化妝品,而且已經取得了直銷牌照。”周倩說,自己一聽到直銷,再看看整個房間內的布局和產品,立刻起了疑心,直銷為什么躲在小區搞?周倩想到一個好朋友去做傳銷至今連畢業證都沒拿到便有些擔心。“我不喜歡她們那種方式,也不知道她們的行為是否合法。”周倩說,希望了解清楚后再做決定。
工商提醒節后傳銷會反彈
“傳銷分子也要過年,節后肯定會有所反彈。”針對節后傳銷可能再次抬頭的情況,成都市工商局直銷監管處相關負責人指出,節前,全國各級工商、公安機關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的統一部署,采取積極措施,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去年7月-10月,工商、公安機關開展的打擊傳銷百日執法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據統計,去年成都市工商、公安聯手重點查處了16件以“直銷”、“連鎖經營”、“特許加盟”、“電子商務”、“網絡教育”、“基金投資”、“資本運作”等名義從事傳銷的案件,涉案金額上千萬元,取締傳銷窩點20余個,教育遣返傳銷人員300余人,依法嚴懲了一批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春節期間,一部分傳銷組織和窩點短暫歇息,節后將再次出沒,工商、公安機關將保持嚴打高壓。
訊:1月12日,賀蘭縣打掉一個以網絡營銷推銷化妝品為由的傳銷團伙,發現涉嫌傳銷人員60多人。
1月10日,有群眾舉報,在賀蘭縣塞上名居小區有人涉嫌傳銷。經過2天的摸排,1月12日10時許,賀蘭縣公安、工商、城管等單位組成打擊整治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小組,對塞上名居小區8號樓至12號樓進行檢查,發現涉嫌傳銷人員60多人。
據調查,涉嫌傳銷人員分別來自廣東、廣西、四川、江西、重慶、貴州、湖南、湖北等地,都是以網絡營銷化妝品為由騙來銀川的,這種化妝品只是虛擬產品。前7天,傳銷頭目只是通過講課的方式對他們進行“洗腦”,還包吃包住。此后就以交2900元的“會費”為由讓他們發展下線。
從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9日,賀蘭縣共打掉傳銷團伙8個,其中辦理刑事案件2起,行政處罰14起,遣返314人。(來源:寧夏新聞網 文/羅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