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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介紹了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新型節能模式的概況、流程,對比了國內外現階段的發展狀況,并指出EMC的特點和存在風險,分析了市場需求。研究表明EMC模式在我國工業、建筑、農業領域存在大量的市場需求,國家出臺的一些優惠與激勵政策對發展EMC產業有利,但同時發現,與發達國家相比,在技術與市場成熟度層面存在較大差距,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產業分析
1.合同能源管理介紹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指:節能服務公司(EMCo)與自愿進行節能的企業簽訂合同,然后對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并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分享節能收益,到期后,節能設備歸客戶企業所有。EMC這種模式最新穎的特點是:被改造的企業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也不需要擔心技術和資金問題,節能方案、節能設備和項目資金全都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并且雙方都能獲得節能收益,是一種雙贏模式[1]。具體流程如表1
2.國內外發展情況
2.1 國外發展狀況。20世紀70年代, EMC這種新型節能模式起源于美國,伴隨著當時的“世界能源危機”迅速在其他國家發展起來,比如加拿大、日本。
20世紀90年代,美國EMC得到快速發展,能源管理整個產業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幾的速度遞增,這主要得益于當時聯邦政府的扶持和推動。首先,當時聯邦政府和各個州政府制定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EMC的指導性文件,并通過了關于所有聯邦政府辦公樓建筑至2005年達到30%的目標議案;其次,DOE通過先進的技術和網絡服務,促進各個州政府、聯邦政府和國家實驗室之間的交流合作,共同吸取經驗教訓,從而促進了EMC在美國的發展[2]。
加拿大在合同能源管理運用方面也非常成熟,這主要是由于銀行和政府在資金方面的支持。聯邦政府、各個地區政府和六家大型銀行都大力支持開展EMC項目。政府要求市政樓宇率先接受節能改造,而銀行方面則主動對客戶和項目進行評估,同時給予資金支持。加拿大節能服務公司初步測算,加拿大在節能方面的潛在市場需求達到約200 億加元,約合180億美元。
日本政府方面想來對“節能減排”非常重視。自1997年以來,EMC模式得到廣泛發展和運用。根據新能源和工業技術開發機構測算,目前日本年均節能服務項目大約存在13億美元的市場容量。日本政府結合自己國家的國情主要采從事業資金、金融支持、稅制改革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發展。
2.2 國內發展狀況。我國在20世界90年代末開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模式,隨后產生了一些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范圍覆蓋各個領域,服務項目主要有以下幾種:照明節能、變頻器改造升級、廢熱回收利用。近幾年,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漸從設備設備節能方向向全方位節能管理方向發展,服務范圍擴展到熱電系統、空調系統、蓄能系統等工程。通過能源方案的設計,可以降低用戶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達到節能減排。
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節能服務公司百強榜及研究報告顯示,中節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百強企業數量占全部節能服務公司數量的2.86%,年度節能量占該行業節能總量的17.51%。這凸顯了節能服務業快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升的發展趨勢。據悉,從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從502家猛增到3500家,節能服務項目投資額從195.32億元增加到412.13億元。
EMC節能服務模式引入我過已經多年了,經過了政府、企業家和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總的來說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加速發展的趨勢還沒有形成,在推進EMC模式過程中,主要還存在以下幾種主要障礙:
1.融資困難。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很難通過券商、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為EMC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首先,我國EMC剛剛起步,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規模較小的公司,現金流不足,無法保證其能按規定時間償還貸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前期投入到產出周期較長,大型項目大概需要幾年時間才有回報,后續的資金投入面臨很大壓力,由于缺乏資金,后期大量的項目無法開工。很難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制約了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的發展。其次,銀行等相關機構缺少對這種新機制的了解,這也增加了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的難度。
2.節能公司缺乏專業性。我國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缺乏專業性,營運能力不強。現階段,EMC機制對節能服務公司在正在市場開拓能力、風險監測能力,財務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幾方面的不足,降低了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3]。
3.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前景
3.1節能減排的重要性
改革開放30 年以來,我國締造了一個經濟發展的“神話”。但是,在經濟飛速速發展的同時,也為此付出了大量資源。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期間,我國能源每年耗費量迅速增長。這無論從經濟還是環保方面,都是我們所無法承受的,不符合我們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實施節能減排已迫在眉睫。
3.2政策激勵
1.“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出爐。不久前,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節能環保產業存在廣闊發展前景。《規劃》中還提出了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目標。保持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該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
《規劃》還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包括裝備產業化與重大節能技術工程、再制造產業化工程、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等[4]。
2.稅收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為節能服務產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優惠。《意見》將EMC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的投資和節能環保產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相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有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和獎勵;免征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節能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對節能服務公司轉到讓給客戶企業的相關資產,免征增值稅[5]。
因此,從國家出臺的政策上看,對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減排的態度,國家是明確的,積極扶持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減輕節能服務公司的負擔。
3.3 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前景。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個百分點。從單位產品耗能看,有部分行業的主要產品平均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出近40%,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在節能市場方面有極大的需求空間。
1.建筑業。我國現價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樓宇能耗最嚴重。據相關機構調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為20-6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兩倍;大型公共樓宇的平均耗能為70-30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樓宇能實施節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減少用戶單位的運行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支持,從而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6]。
2.工業。據統計,我國工業能源耗費量占全國總量的71%,發達國家工業能源耗費只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在工業方面節能改造方面,我們存在大量市場空間。有研究表明,我國在2000-2020年期間,如果通過節能改造等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潛力達3.1億-3.9億噸標準煤,建材工業節能潛力為13%-22%,有色金屬節能潛力為4%-10%,石化工業節能潛力為10%-24%[7]。
4.結論及建議
4.1結論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日本等國的豐富經驗。
2.工業和建筑也領域,進行節能改造的潛力相當大。
3.隨著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采取EMC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將會從中受益,這些企業不僅有充足的現金流,而且還可以帶動節能設備的需求。
4.雖然EMC模式在我國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雖然市場上有大量節能服務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項目規模較小,而且技術水平難以跟上世界先進水平,在對信用、技術要求極高的EMC模式下,必然會淘汰大批的競爭者。最終,那些在管理、資金、風險控制和技術方面都具有實力的企業才可能發展起來。
4.2 建議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獎勵力度,對項目達到和超過預期目標的企業,明確用戶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可分享獎勵,從而促進節能公司和用戶企業的合作,加強雙方的積極性;這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規模小,起步晚的特點,政府應在節能公司發展初期給予保護。
2.擴寬融資渠道。雖然我們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放開銀行信貸規模,但是仍無法滿足我國節能服務市場的需求。不要把融資目光僅限于銀行貸款,我們可以設立專業化的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融資。
3.建立行業規范。為提升整個節能環保行業的專業化和節能服務公司的公眾形象,避免沒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擾亂市場秩序,建立行業準入機制,審查節能服務公司資質。
(作者單位:浙江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 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風險評估[J].電力需求側管理, 2007(5):24-26.
[2] 李巖 沙瑞麗.美國的ESPC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模式[J].環境保護.2012:80-81
[3] 常燕.節能投資新機制[J].能源技術經濟.2011(23):40-44
[4] 《“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5] 《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節能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開始興起,它是一種基于市場的節能投資新機制。EMC旨在克服制約節能的主要市場障礙,它的實質是一種企業以節約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機制是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國內稱EMCo,國外則稱ESCo)與意愿進行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EMCo向客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監測及培訓和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最終贏利并持續發展。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的專業化能源管理公司發展速度驚人,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及地區。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對我國節能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國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推廣遇到了多方障礙,其中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首當其沖。
一、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現狀
(一)國內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意義。首先,EMCo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用于那些技術上具有可行性、財務上合理的節能項目上,使節能項目在經濟上對客戶和EMCo成為雙贏,這種雙贏機制形成客戶和EMCo雙方實施節能項目的交易意圖;再者,EMCo實施節能項目的時候,承擔了節能項目實施的大部分風險,可以克服目前節能項目實施的一個主要市場障礙;另外,EMCo是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項目方面具有專業的技術服務、系統管理、資金籌措等多方面的綜合優勢;EMCo的專業化綜合性管理,可以有效地節約項目運作成本,還能夠通過分享節能項目實施后的節能效益,最終贏利并持續發展。最終吸引其他節能機構和投資者建立更多的專業化EMCo,EMC的發展將推動和促進我國節能產業化。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國內,EMC已逐漸發展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模式,它的核心內容:利用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GEE)這兩個國際機構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我國引進、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國際上先進的市場節能新機制,促進我國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全面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不斷提高我國能源利用效率,同時有效減緩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速度,從而為緩解全球溫室效應做出積極的貢獻。在分析、總結EMC在發達國家成熟的發展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EMC適合我國的發展政策,可以促進我國節能減排工作的推進和節能業產業化的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是由全球環境基金項目、世界銀行上世紀九十年代引入我國。在1996年,國內建立了三家示范性節能服務公司: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份,以上三家示范性節能服務公司已為400余家用能單位提供了相應的節能服務,節能項目數目有475個。三家示范性公司總投資額約13.3億元,獲得凈收入總共約4.8億元,可以看出,這產生了巨大經濟效益。
我國政府從2000年開始大力度地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新機制,這方面的舉措有: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簡稱EMCA)成立大會,EMCA是經民政部正式批準成立的非盈利社會團體組織,它是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EMCo服務子項目的執行機構;建立專項擔保資金,實施節能服務公司的貸款擔保計劃。
二、國外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分析
常見的融資模式有債務融資、租賃融資及市政租賃及證券等。美國、日本、加拿大及歐洲等發達國家及地區,合同能源管理起步較早。尤其美國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運作中的保證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這兩種模式前者應用較多。巴西有獨特的EMCo運作模式如Super EMCo模式、保證基金融資模式及SPE融資模式。這些融資模式的運作對我國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一)保證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保證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是指工商業設備的擁有者(業主)向第三方融資結構(貸款人)周期性地進行定額債務的償還(債務總額包含了EMCo交鑰匙工程的價款及借款人融資的相應費用)。這種模式中,EMCo要向業主保證:工程實現的節能量效益可以彌補所有項目還款額、所有提供給EMCo的測量、經營與維修服務等費用。若最終實現的工程節能量效益不夠彌補業主的工程償還額,EMCo便有義務為這兩者的差額付費。可是,但若實現的工程節能量效益超過了項目還款額,業主和EMCo便可以來共享這筆超額收益。這些均取決于EMCo所承擔的風險及提供服務的內容。
(二)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是指EMCo為其交鑰匙工程進行融資且有義務向貸款人還款。在共享節能量結構這種融資模式中,首先業主會承諾在遵循能源服務合同條件下,將項目的節能效益的部分分享給EMCo(或固定百分比),這個金額是用以彌補EMCo的債務和節能項目相關的運營費用。因為業主沒有向貸款人還款直接的合同義務,所以EMCO不只是承擔了項目節能成果的風險,還承擔著若業主不給EMCo應得的節能分成,而EMCo也要向貸款人還款的業主信用風險。此時,由于EMCo方風險的增加,通常要對業主索要較高的融資費用。
(三)Super EMCo模式。Super EMCo是在巴西法律體系下,首先要創建一家租賃融資公司(租賃融資公司為EMCo公司的客戶提供節能租賃設備并只限經營租賃業務)。巴西議會限制服務公司在節能項目融資中進行投資,租賃公司要受巴西中央銀行的監管,而且只有得到認證的租賃公司才能租賃。Super EMCo作為租賃公司會為EMCo公司提供融資,它便可以有機會同終端的節能用戶簽訂償還合同。EMCo然后可以據從Super EMCo的效益分成,同節能客戶共同來確定節能項目的規模和期限。Super EMCo的長處是項目的交易費用具有規模效應。
(四)保證基金模式。開發保證基金的關鍵動因來自擔保資金可以提高EMCo信用等級的需要,這樣公司可能利用的市場潛力變廣;另外,由于巴西銀行不將能源服務合同作為滿意擔保。因此,保證基金模型在這樣背景下應運而生了。首先,保證基金模式可以減少EMCo及客戶債務融資的相關費用開支。EMCo每年需要向保證基金機構交付傭金,這要據客戶分給EMCo的項目的節能效益分成做出相應的調整。保證基金模式為那些有較好節能需求市場但銀行授信的可能性小的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了穩健的融資保證。
(五)特殊目的公司模式。SPE融資模式可以把更多的社會資金利用起來。客戶、EMCo及其他的股權出資人首先要成立一個特殊目的公司,這個公司成為出資人及貸款人的紐帶,這樣便可擴大資金的來源。特殊目的公司融資模型要求在法律、會計方面都具備完備的制度。一般來說,對中型的節能項目較為合適。因為資金的來源廣,這樣就可以分散項目的投資風險,同時也使EMCo信用得到增級。
三、適合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模式
就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常見的融資模式來說,在兩者間衍生的可轉換債券兼有兩者的特性(屬于金融衍生工具)。目前,國內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尚未采用。對于節能項目風險很大、資金需求量較多時,為擴大資金來源,及吸引投資者的參與,適當考慮運用此方式是可行的;而且可轉換債券轉換的可能性增加了EMCo的風險。發行此類債券前要做好EMCo的相應風險評估。而對于資金需求大、項目周期長且收益樂觀的節能項目時,可以考慮采用項目融資方式。
在借鑒美國經驗時,因為EMC在我國建立時間并不長,在銀行業沒有很好的資信記錄,所以銀行能夠直接給EMCo提供貸款的這種可能性很低。目前,銀行業沒有此領域的評估人員,市場的進入是需要過程的。在我國較為新穎的EMCo,無論在技術水平,還是在對風險的識別、管理上的提高都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在分析保證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與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兩者后,目前我國要走漸進式發展之路,應先實行保證節能量結構這種融資模式。只有在保證節能量融資模式引入運行成功后、EMC發展成熟之后,才適合引入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對EMCo的自身經濟實力要求比較高,運行的難度也較大,但EMCo提升為向客戶提供全方面、多方位的服務仍是發展的方向。
在借鑒巴西的經驗時,我國在拓展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時,可以選擇引入多機構、多方位的融資模式。巴西的保證基金模式、Super EMCo及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國都是可以嘗試的。但絕不可以照搬照抄,要能夠針對具體的節能市場需要,可以考慮運用Super EMCo模式;保證基金融資模式更具有借鑒意義,因為根據我國國情,引入擔保可以使我國EMC突破銀行惜貸的束縛;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國并沒有應用。
四、結語
能源緊缺,同時節能產業空間廣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可以促進我國節能機制市場化的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在強大節能市場的需求下,會有更多的金融機構(如銀行、基金和保險公司)參與到節能項目的投資中。克服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障礙,加速各類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合理的節能項目的普遍實施,切實高效地推動我國節能產業的發展,是我國應堅持的一項長期能源戰略。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王滕寧.在我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要注意的幾個問題.經濟師,2003.2.
[2]竇彬.歐美合同能源管理經驗與啟示.杭州科技,2007.4.
[3]楊振宇,趙劍鋒,王書保.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及待解決的問題.電力需求側管理,2004.6.
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一種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EPC)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而基于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以下簡稱EMC.)發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EMC已發展成為一新興的節能產業。國際上流行的EPC包括三種形態:一是節能效益分享型,即EMC提供資金和全過程服務,在客戶配合下實施節能項目,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約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收益。二是節能量保證型,即客戶分期提供節能項目資金并配合項目實施,EMC提供全過程服務并保證項目節能效果,按合同規定,客戶向EMC支付服務費用。
三是能源費用托管型,即客戶委托EMC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能源托管費用;EMC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實施成本。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降低企業目前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公司(EMC)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通過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技改新機制,由專業節能公司(以下簡稱“EMC”)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目標合同。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融資與融物相統一等特點。根據我國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可以將其認定為融資租賃。為準確確定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結合節能項目投資回收特點,依據所簽節能合同的不同類型進行會計計量。當節能投資合同期限較短,建議以購買節能設備的實際成本確定耗能單位節能投資成本。當節能投資合同期限相對較長,引進節能設備價款有可能會延期支付時,建議耗能單位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當以購買(節能設備及技術)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其具體做法,可參考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相關處理。新晨
二、節能效益分享型企業會計核算方法
我國在20世界90年代末開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模式,隨后產生了一些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范圍覆蓋各個領域,服務項目主要有以下幾種:照明節能、變頻器改造升級、廢熱回收利用。近幾年,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漸從設備設備節能方向向全方位節能管理方向發展,服務范圍擴展到熱電系統、空調系統、蓄能系統等工程。通過能源方案的設計,可以降低用戶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達到節能減排。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節能服務公司百強榜及研究報告顯示,中節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百強企業數量占全部節能服務公司數量的2.86%,年度節能量占該行業節能總量的17.51%。這凸顯了節能服務業快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升的發展趨勢。據悉,從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從502家猛增到3500家,節能服務項目投資額從195.32億元增加到412.13億元。EMC節能服務模式引入我過已經多年了,經過了政府、企業家和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總的來說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加速發展的趨勢還沒有形成,在推進EMC模式過程中,主要還存在以下幾種主要障礙:1.融資困難。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很難通過券商、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為EMC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首先,我國EMC剛剛起步,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規模較小的公司,現金流不足,無法保證其能按規定時間償還貸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前期投入到產出周期較長,大型項目大概需要幾年時間才有回報,后續的資金投入面臨很大壓力,由于缺乏資金,后期大量的項目無法開工。很難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制約了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的發展。其次,銀行等相關機構缺少對這種新機制的了解,這也增加了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的難度。2.節能公司缺乏專業性。我國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缺乏專業性,營運能力不強。現階段,EMC機制對節能服務公司在正在市場開拓能力、風險監測能力,財務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幾方面的不足,降低了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3]。
2.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前景
2.1節能減排的重要性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締造了一個經濟發展的“神話”。但是,在經濟飛速速發展的同時,也為此付出了大量資源。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期間,我國能源每年耗費量迅速增長。這無論從經濟還是環保方面,都是我們所無法承受的,不符合我們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實施節能減排已迫在眉睫。
2.2政策激勵1.“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出爐。不久前,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節能環保產業存在廣闊發展前景。《規劃》中還提出了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目標。保持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該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規劃》還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包括裝備產業化與重大節能技術工程、再制造產業化工程、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等[4]。2.稅收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為節能服務產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優惠。《意見》將EMC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的投資和節能環保產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相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有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和獎勵;免征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節能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對節能服務公司轉到讓給客戶企業的相關資產,免征增值稅[5]。因此,從國家出臺的政策上看,對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減排的態度,國家是明確的,積極扶持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減輕節能服務公司的負擔。
2.3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前景。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個百分點。從單位產品耗能看,有部分行業的主要產品平均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出近40%,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在節能市場方面有極大的需求空間。1.建筑業。我國現價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樓宇能耗最嚴重。據相關機構調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為20-6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兩倍;大型公共樓宇的平均耗能為70-30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樓宇能實施節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減少用戶單位的運行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支持,從而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6]。2.工業。據統計,我國工業能源耗費量占全國總量的71%,發達國家工業能源耗費只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在工業方面節能改造方面,我們存在大量市場空間。有研究表明,我國在2000-2020年期間,如果通過節能改造等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潛力達3.1億-3.9億噸標準煤,建材工業節能潛力為13%-22%,有色金屬節能潛力為4%-10%,石化工業節能潛力為10%-24%[7]。
3.結論及建議
3.1結論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日本等國的豐富經驗。2.工業和建筑也領域,進行節能改造的潛力相當大。3.隨著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采取EMC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將會從中受益,這些企業不僅有充足的現金流,而且還可以帶動節能設備的需求。4.雖然EMC模式在我國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雖然市場上有大量節能服務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項目規模較小,而且技術水平難以跟上世界先進水平,在對信用、技術要求極高的EMC模式下,必然會淘汰大批的競爭者。最終,那些在管理、資金、風險控制和技術方面都具有實力的企業才可能發展起來。
一、“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特點及作用
1.“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是由節能服務公司(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o)通過與企業簽定能源服務合同來為企業實施節能項目的模式。即:節能服務公司自帶資金、技術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在合同期,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回收投資和獲得利潤,合同結束后,設備及效益歸企業所有。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原本由能源用戶進行的節能改造工作現由節能公司承擔,能源用戶坐享節能改造成果;二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三是能源用戶利用預期的節能效益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四是節能服務公司不斷開拓節能市場,在發展壯大自己的同時,客觀上提高了全社會節能降耗水平。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作用是能夠有效排除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障礙,其核心是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合作,通過實施節能項目創造節能價值來實現互惠雙贏。
能耗企業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接受節能服務,自身不投入,不擔風險,不占用太多精力,不需要額外投入節能資金就能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坐享節能成果。
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節能服務,容易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通過同類項目的開發和大量“復制”來提高其節能項目的運作能力,降低節能項目的實施成本,在為能耗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獲得更多的利潤。
隨著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可帶動節能產品生產、租賃和節能投資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國外的發展現狀
1.“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得到普及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石油危機之后,就在許多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基于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也十分迅速。經過30多年的發展,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其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據統計,美國已有專業節能企業2100多家,其中有些公司已形成跨國集團。2003年僅紐約州專業節能公司的營業額就達85.5億美元,節能客戶已由工業企業擴大到機關、團體、學校和私人住宅。1990~1994年,加拿大EMCo協會所屬公司的營業額每年遞增了60%。
2.“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得到推廣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國內節能機制的轉換,提高能效,節能減排。早在1996年就開始組織實施“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以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實施,在北京、遼寧、山東建立了3個示范EMCo,并成立了國家節能信息傳播中心,為項目提供技術援助。項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啟動,將世行/GEF贈款的絕大部分用作EMCo商業貸款的專項擔保資金,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到2005年12月底,三家示范EMCo累計為客戶實施了423個節能項目,節能能力達到135萬噸標煤/年,項目壽命期內的節能總量為1411.3萬噸標煤/年。二期到位專項擔保資金1100萬美元,拉動節能投資29505萬元人民幣,實現銀行貸款18090萬元人民幣,累計擔保總額16271萬元人民幣。
面對經濟發展中的能源瓶頸和國內巨大的節能市場,在國家示范項目的帶動下,各省紛紛建立和發展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步伐。湖北2002年1月成立首家EMCo――湖北美歐節能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并申報第二批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2002年10月,上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和上海首家EMCo――上海市節能服務有限公司,并制定了2003~2005年上海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自2002年10月起,“合同能源管理”在上海興起后3年多的時間里出現了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其中30多家專門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完成了各類節能項目200多個,有3.1億元的非政府資金投入,年節約能源15萬噸標準煤,減少用電負荷80MW,年減排二氧化碳10萬噸,粉塵42噸,全部投資預計在3年內可收回。“十一五”期間,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再結合本市“十一五”節能規劃的內容,組織、協調安排40個大中型節能項目,預計可削峰140MW。經過5年努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效果要達到相當于建成一個600MW的能效電廠。
從2004年國家成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到2006年,EMCo會員已發展到226家,年均增長54%。截止到2006年底,國內各類EMCo共計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1426個,形成年節能能力280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181萬噸。
三、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吉林省節能工作
吉林省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期,要完成“十一五”能耗減低目標,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從節能效果看,國外普及、國內正在推廣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可大幅降低企業的投入和風險,是節能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推動全省節能減排,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現實和長遠的意義。
(一)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除了財稅、融資等國內共性市場障礙外,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節能產業薄弱。據各節能網統計,目前相關節能企業有16家,其中14家為節能產品生產企業,2家為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起步晚,發展緩慢。
二是節能市場尚未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在省內尚未廣為人知。從長春市四星級以上酒店能管部門的問卷調查顯示,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占70%。從3家大型企業、20家中小企業的調查看,大型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都有所了解,而中小企業則基本空白。由于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不甚了解,EMCo與客戶在節能服務的具體環節上難以達成共識。
三是存在信息障礙。目前全省還沒有一家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權威、實用的綜合節能信息。金融部門、私人投資者等潛在的節能投資方,對節能項目的可贏利性不甚了解,節能市場和節能資金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脫節。
(二)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2007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的關鍵一年,需要強化手段為節能降耗助力。在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有必要加強政府推動,并發揮市場主導作用,積極培育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
1.成立專門機構,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借鑒外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建議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對EMCo的指導工作。從科研院所、大型重點企業、機關部門中挑選人員,組成過硬的節能管理專家隊伍,研究制定“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和相應的激勵政策及扶持政策,營造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2.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認知度。舉辦政府各級相關部門、大中型重點企業、節能服務公司參加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訓班。一是提高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立全省節能服務體系、推動節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認識,以及對國家節能政策和形勢的認識;二是使耗能企業與EMCo正確理解和運用“合同能源管理”。
3.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傳播“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動員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節能知識、政策和法規,提高全民節能意識;二是在政府網站開辟節能專網,權威、可靠和有效的信息,引導社會投資者及企業決策者了解、關注節能,搭建節能服務公司與耗能企業之間的合作平臺;三是開通能效診斷熱線,積極開展網上培訓、交流和咨詢活動。
4.依托大型企業優勢,高起點發展我省節能服務企業。由于大型工業企業的工藝復雜,生產線科技含量高,外埠EMCo很難獨立提供節能服務。吉林省大型工業企業多數擁有節能方面的技術、人才、設備和管理等優勢,應引導和扶持省內大型企業集團,依托自身優勢成立EMCo,在為本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開展對外節能服務,使全省節能產業背靠大型企業技術和人才等實力,高起點,快速發展。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 內涵 阻礙 建議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與意義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基于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EMC―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一種適合當前形勢的商業運作模式,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包括從能源審計、項目設計到工程實施、節能確認等一全套服務。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覆蓋的行業很廣泛,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石油化工行業到紡織業。
據相關部門預計,今年中國的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增速保持在30%~40%,未來行業市場容量有望高達4000億元。所以,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當前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有力措施,也是倡導低碳經濟和建設兩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被引入中國后10余年的時間里,合同能源管理已被證明是一項“多贏”的節能模式。首先,節能服務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以此帶來的風險,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既減少了能源成本支出,又建立了良好的綠色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競爭力;其次,EMC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收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回利潤;另外,投資機構也可以從這一商業活動中得到投資回報。從宏觀層面來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有助于用能企業專注自身主導產業的發展,實現產業升級及低碳轉型,也有助于公用事業節能減耗,減少財政支出,同時也帶動了諸如融資租賃產業、金融服務業、節能設備制造業、信息咨詢等相關產業的發展。總之,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在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我國現在處于經濟快速發展和能源持續緊張的大環境下,基于市場運作、受利益最大化的驅使,節能服務企業會不斷尋找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所以,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在我國存在著廣闊的節能市場。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加上不斷完善的政策出臺來推動這一產業的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將成為低碳經濟的代表產業之一,我們也將迎來低碳經濟、低碳社會的新時代。
二、 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與問題
1998年,在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的支持下,我國實施了“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分別在北京、山東、遼寧成立了3個示范性的節能服務公司,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引入國內。10年來,節能服務公司不斷發展。到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11.3萬人,增幅達74%。 但是在這些成就的背后,我們還應看到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過程中還面臨著一些阻礙:
1.意識不強
在國外,“合同能源管理”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尤其在北美和歐洲,現已形成龐大的節能產業。有資料顯示,國外在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后的項目平均節能可達到30%。相比之下,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起步晚,發展時間短,很多人都不理解這一新名詞,有些企業節能意識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約束,往往只從自身的短期經濟利益來考慮,認為“節能”和“經濟利潤”不可共存。所以,雖然政府在努力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良的發展環境,但公眾認識還需要一個過程。
2.融資困難
這是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的一個非常大的挑戰。來自科技部的一份資料顯示,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有92%面臨融資困難。原因主要有:節能服務公司建立的年限短,規模小,如果從銀行貸款,并沒有固定的有形資產作為抵押,能做抵押的只有未來的收益,且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所以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節能企業的投資收益回報時間也較長,一般要5年甚至更久。當企業的自由現金流不足時,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盡管事實證明大多數節能公司業績優良,但實施項目初期的融資瓶頸很難讓他們增強公司的影響力。這樣節能服務公司就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融不到資,就無法擴大公司規模、增強品牌影響力,當實力無法增強時,在融資上面臨的問題就越難解決。
3.發展不規范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引入中國的時間并不長,還沒有形成適合于我國國情的發展模式,所以還存在一些不規范之處:
首先,市場誠信不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較大,這方面缺乏法律保障。包括合同的嚴肅性,合同中的比例分成糾紛等。其次,規模較小,自有資產不足,實力差,難以適應當前推進節能工作的需要,另外,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節能服務公司少,所以影響力也較小。
4.標準不清晰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被看好的節能模式,在我國發展的過程中,行業技術標準卻不明確,如技術專利的設立標準、節能設備的使用標準和節能效益的評估標準等。因為沒有整合各方的需求來為這條產業鏈上的企業提供一種可共同遵守的技術標準,所以并不利于技術專利的共享、項目實施的資源分配,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發展進程中的一大阻礙。
三、推進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
針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面對的問題,應從以節能服務企業為中心,與之相關的各產業來綜合考慮,不斷加強節能意識,完善節能服務模式。
1.加強節能意識,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
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首先需要加強的就是節能意識,尤其是重點用能企業、大型商務樓宇和公共機構這些高能耗單位,并鼓勵他們逐漸認識和理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選擇合適的方案對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同時,政府應著力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充分發揮能源主管單位和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這些中介組織的作用,利用網絡、報紙等公共平臺來宣傳合同能源管理,讓公眾對這一機制有更深入的了解。
2.發揮政府示范作用,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納入政府采購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是一種非常適合在政府采購中推廣的節能機制。政府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減少公共財政的支出,減輕國家財政負擔,提高能源效率。更重要的,這一模式的推廣和實施有利于政府機構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引導行業節能工作的開展。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因為它是一種新型的科技服務采購,同時包含了工程、貨物、服務等內容,不同于一般的貨物采購,所以還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規則制度來推動其發展。
同時,采購過程中,還要注意實現采購機制和運營機制相結合(即把后期的運營成本也考慮在內)、解決零余額賬戶的問題(即財政劃撥給預算單位的資金,在結算時如有結余,應全數返回國庫,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打擊公共機構節能的積極性)。
3.完善貸款制度,不斷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
政府應拿出一部分用于支持節能減排的資金來支持金融創新,可以促進金融機構更好的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支持。設立專業化的節能項目擔保基金和相應的運作機構,建立、完善以擔保基金啟動銀行貸款的節能融資中介機制。
各金融機構也要及時制定一些切實措施,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對于其中可行的模式,要加以推廣。例如,央行擬在銀行、節能技術服務公司和節能業主企業三方中推廣保理(保付) 融資業務試點。由于保理業務基于服務合同中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節能服務公司就可以將應收賬款作為債權抵押給銀行,進行債權抵押貸款,節能業主企業則向銀行還款。項目完成后,銀行再向節能服務公司放款。上海一所銀行以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實施服務合同的未來收益權作為還款來源,發放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貸款。貸款資金實行封閉使用,專款專用,通過對回籠資金的監管及第三方信用擔保實施雙重保障。該銀行將這一信貸產品稱為訂單融資。
其實,除了信貸產品,與合同能源管理關聯的衍生品交易也可以考慮,比如碳排放權現貨和期貨。還可以以“碳券”的方式廣泛募集節能資金,設立專門的“碳券基金”用作節能減排項目的投資和信貸擔保基金,促進節能減排投資進入資本市場。
4.促進規范發展,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標準
針對節能服務企業規模小、實力差的問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
另外,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應加緊制定相關行業技術標準,完善行業規范,為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大力推廣提供有效的技術依據和保障;另一方面,設立一批質量比較好的節能實驗室或認證機構,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水平、可信度(實力)進行評估,也對節能經濟效益進行評估,提高企業信譽度,避免出現在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和投資機構之間互相不信任的情況,促進節能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節能服務企業還應通過系統持續性的培訓、海外學習、技術交流等方式來加強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同時不斷引入新設備和新技術,提高節能技術。
5.推廣合理機制,實現節能社會化
除了一些高能耗企業、公共機構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對象外,普通住戶家庭的節能也應被重點提出。因為老百姓購買或者更換節能產品的成本較高。所以,對節能服務企業來說,節能的群體效應也是很高的。可以以社區為單位,在不降低生活品質的前提下,在普通住戶家庭中宣傳節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選擇合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鼓勵大家購買節能電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實現節能的社會化。
6.組建合同能源管理聯盟,完善節能服務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個多產業參與其中的復雜商業模式。組建合同能源管理聯盟,將為各方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溝通平臺,這一聯盟應包括節能材料供應商、節能設備制造商、金融保險機構、工程安裝公司、檢測機構、工程設計公司、招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合同能源管理價值鏈的所有主體。同時要注意從宏觀環境、產業環境和企業環境各方面不斷完善節能服務模式,使之能更快速更健康的發展,為發展低碳經濟和建設兩型社會貢獻應有的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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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能源管理:期待重生[N].第一財經日報 2010-04-14
近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節能環保產業作為七大新興戰略產業之一,未來具有著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
合同能源管理進入實質性階段
9月8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告審核推薦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名單,其中主要涉及余熱利用、照明系統改造、中央空調系統節能改造、鍋爐系統改造、熱泵技術、電機拖動系統改造(變頻器)等節能改造技術,上榜名單涉及上市公司分別為達實智能、延華智能、九州電氣、合康變頻、榮信股份、動力源、智光電氣和中科電氣。
這是繼6月8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和8月9日的由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之后的又一重要舉措。這一舉措為相關公司在獲取節能補貼、綠色低息信貸、稅收減免方面提供了綠色通道,使相關節能服務公司獲得了國家認證,這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進入實質性發展階段又一次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節能服務發展空間巨大
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應用領域。節能服務項目分布在工業、建筑、交通等各個領域,涵蓋鋼鐵、石化、建材、交通、電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業。合同能源管理適用于合同金額較大、能源計量便利的用電大戶和用能大戶,在工業高低壓變頻器、工業余熱回收利用、工業鍋爐,建筑HVAC、配電系統、LED路燈系統等領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的重點領域。2009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1.0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6.3%,單位萬元GDP能耗為1.08噸標準煤,比上年下降2.2%,而今年上半年我國單位萬元GDP能耗同比上升0.09%,減排壓力驟然增加,完成2020年減排40-45%的目標難度十分艱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有望成為推動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的有效手段。
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增速有望保持30-40%,未來行業市場容量有望高達4000億元。2009年,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再一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產值從2008年417億元增長到588億元,同比增速40.9%,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額從2008年117億元增長到195億元,同比增長67%。產業總計綜合節能投資從2008年253.2億元增長到360.4億元,同比增速為42.3%;其中合同能源管理(EPC)項目投資從2008年116V7億元增長到195.3億元,同比增速為67.37%。并形成年節能能力1757.9萬噸標準煤,年減排1133.85萬噸二氧化碳。我們預計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同比增長36%。根據EMCA協會對于節能服務產業的估算,節能市場總規模大約4000億元,未來發展空間非常巨大。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簽訂合同的方式確定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了實現這個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用能單位用節能所獲得的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和其要求的利潤的一種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用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承擔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允許客戶利用節能帶來的收益來升級工廠和設備,從而降低運行成本。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發展到2013年通過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這一發展目標。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呈現以下五種不同的類型:
1.節能效益分享型
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分享節能項目帶來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在這種類型中,節能項目所需的投入按照雙方的約定,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或者雙方共同來承擔。待節能項目完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由節能服務公司和用戶分享節能帶來的效益。當然,合同執行結束,設備無償轉讓給用戶,節能服務公司只負責分享以后的節能收益。在我國,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就是這種節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戶將前期節能設備和系統的改造和運營管理全權委托給節能服務公司,然后以節能獲得的收益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等到合同期滿,經過節能服務公司改造過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也全部屬于用戶。對于那些缺乏資金,對于改造設備無能無力的小型公司來說,能源費用托管型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3.節能量保證型
有節能需要的用戶進行初始投資,包括設備和節能系統的建設、改造支出,而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提供服務,并保證節能項目的目標達成。待項目實施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根據合同的約定,由用戶一次或分期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若達不到雙方約定的目標,為完成的部分的差額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支付。合同完成后,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用戶,從此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就全部歸用戶所有了。在這種類型中,有節能需求的用戶需支付高額的節能項目的資金,所以需要用戶資金足夠,同時,改造完成后,達不到目標還可以獲得節能服務公司的差額補償,所以在我國目前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這種類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融資租賃型
融資租賃型與其他類型的不同點在于,節能設備既不是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建造或購買,也不是用戶自己出資購買,而是由融資公司負責提供,融資公司以租賃的方式向用戶提供所需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客戶根據租賃協議,定期繳納租賃費用。為了達到用戶的節能要求,由節能服務公司對設備進行改造,并確保在合同期內對設備達到節能目標。合同期滿,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種類型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組合方式因公司而異。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觀點
目前國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各持己見,存在以下幾種觀點:觀點一、按商品銷售進行處理這種觀點認為,合同能源管理實質上是節能服務公司的一項混合銷售,即銷售節能設備和提供節能后續服務。根據這種觀點,節能服務公司在發出商品時根據規定的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收入確認方法進行核算,按存貨對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節能設備進行核算,而用能單位則視節能設備為自有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觀點二、按照BOT合同進行處理BOT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對公用基礎設施的一種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政府授權某家私營企業一定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投資建設經營某種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允許其向用戶收取費用或者以銷售商品的方式來歸還貸款,收回初試投資以及獲取利潤。政府賦予的權限期滿后,私營企業需將此項公共設施的所有權轉移給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有著明顯的建設—經營—轉讓的過程,因此,可參照其進行會計處理。觀點三、按照租賃業務進行處理由于租賃又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應歸類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也有不同觀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為經營租賃:(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備了融資租賃的第1、2、5項特點,應視為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四、總結
節能服務公司內部技術實力是項目成功的重要保證,其風險來自于節能技術的可行性、先進性、可靠性和適應性的不確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方案都是建立在前期進行的節能診斷和能效測評的基礎上,節能診斷或能效測評都會影響節能方案的可行性。由于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生命周期限制,現有的節能技術方案很快就有可能會面臨淘汰的風險。運行管理過程中,如果不能根據現場實際工況及時調整節能運行方案,設計方案往往難以及時適應實際工況,從而導致節能效益降低。因此,節能技術方案的失敗和更新換代都可能給節能服務公司帶來無法收回投資和利潤的風險。
2風險評價矩陣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運作機制決定了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實施中必須承擔風險。因此,應完善項目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識別與項目有關的風險,評價和管理改善項目的執行效果,從而使潛在機會或回報最大化,潛在風險最小化。風險矩陣是項目管理中識別風險因素重要性的一種結構性方法,風險矩陣能夠全面、動態地初步識別風險因素,包含風險來源、可能結果、預期發生概率,然后對風險進行分級整理,為風險管理的后續階段打下基礎。利用風險矩陣收集的數據和評估結果可以在整個風險管理過程中應用,有著重要的推廣應用價值。風險矩陣方法關于各風險評價因子的權重系數是通過專家打分或調查投票的方法來確定的,以識別對項目影響最為關鍵的風險,為節能服務企業經營者提供制定相應風險處置措施的依據和歷史紀錄。
2.1原始風險矩陣
原始風險矩陣由需求欄、風險欄、技術欄、風險影響欄、風險概率欄、風險等級欄和風險管理/降低欄等構成。風險矩陣通常由項目風險管理小組來完成,負責對項目風險因素的識別和評估。
1)需求欄:列出項目的基本需求,通常包括項目操作要求和項目管理需求。
2)風險欄:描述項目的具體風險。
3)技術欄:根據具體需求列出可采用的技術。如果所需技術不存在或不夠成熟,則可能會不能滿足需求,風險發生的概率就會相對高些。4)風險影響欄:用于評估識別風險對項目的影響,通常用I表示。將風險對項目的影響劃分為五個等級。
2.2Borda序值
由于風險等級欄僅給出了三個直觀的風險等級,因此在評價結果中會產生很多風險結,即處于同一等級可以繼續細分的風險模塊。為了能夠識別同等級下相對關鍵的風險,在風險矩陣中引入Borda序值方法,以盡量減少同等級的風險評價結果。Borda序值是對某準則進行排序,統計出風險因子在該準則下的排名,然后進行綜合考慮。設總共有N個風險值,i為風險因子,k為相應準則(k=1表示風險影響,k=2表示風險發生概率)。
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評估
根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特征選取風險因素。在編制風險清單基礎上,結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具體特點,進行專家投票。經過對收回的有效問卷進行整理,即可輸入風險影響和風險發生概率。對于風險影響,應根據加權后的投票結果,采用取多數原則;對于風險發生概率,應采取加權平均原則。其中,U24項目運行管理能力屬于高等級,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最大風險;U23工程質量和U27預期效益適應性條件其次,前三項高等級風險均屬于內部風險,可以通過自身技術力量的完善進行規避。U11政策影響作為外部風險,對項目的實施具有重大的導向作用,可以通過及時了解政策趨勢,采取相應的風險應對和控制措施。
險規避和應對措施
通過風險識別找出影響項目質量、進度、投資等目標順利實現的主要風險,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提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風險的控制措施,盡可能地降低工程項目風險,實現節能運行項目的預期目標,這是項目風險管理的主旨所在。雖然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大量風險客觀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通過項目經驗和積累,以及通過測試、模擬、分析掌握的節能技術相關數據資料,來識別甚至是量化風險,判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連帶后果,從而通過適當的技術和方法來應對與控制風險。根據風險清單指標體系的要素,可以提出相應可采取的應對與控制方法。
4.1外部風險的應對與控制
外部的政治、經濟環境是不可控制的。規避這些風險,需要節能服務公司仔細研究政治、經濟動態和走勢,了解國家在節能事業方面的政策和優惠措施,熟悉法律法規,相應風險清單的應對措施。
4.2內部風險的應對與控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執行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內部技術實力是項目成功的重要保證,這部分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控制這些風險,節能服務公司應通過不斷提高自身技術實力,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運行管理方案,保證預期的節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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