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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擁有較為固定的供容力、有限的抗外界干擾能力和自我調節能力.而經濟發展是建立在資源環境的基礎之上,良好、健康的經濟可以提升技術與科技,幫助抵御惡劣環境,減輕自然災害影響,但另一方面,區域經濟的過快或不健康發展會損壞生態環境平衡,破壞生態環境自愈或供給能力,造成環境惡化、資源供給降低等問題,引起政府干預,生態環境系統便通過環境成本提高、政策限制等方式反饋制約經濟的發展.生態系統主要是以自然資源(包括原材料、土地等)和供給能源的形式參與經濟系統活動,而經濟系統活動主要以“三廢”回流生態系統。可以看出,經濟與生態環境是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但又通過積極和消極的作用聯系在一起,經濟活動是以生態環境為基礎,而生態環境又受到經濟活動的副產品影響.只有當兩個系統互相以積極的效應抵消掉消極效應,形成協調、健康發展才能實現良性循環與兩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1.2數據來源及處理
山東省作為國內的經濟大省、農業大省、人口大省,處于南北經濟連接處,研究其環境-經濟系統,有其良好的借鑒與推廣價值.總體來說,近年來山東省GDP呈不斷增長的趨勢,“十一五”年均增長12.3%.2011年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GDP達到了45429.2億元,比上年增長10.9%.2012年GDP實現50013.2億元,比上年增長9.8%.年均增長率在10%左右,總量居全國第三位.經濟效益不斷提高,處于經濟快速發展階段,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大省.根據經濟-生態環境系統的劃分及特點,本文主要按照科學性、代表性、實用性等原則,借鑒環境-經濟協調發展的評價體系研究成果[13-14].構建山東省經濟與生態環境兩系統發展的指標體系,選取了山東省1996—2012年的數據進行分析.數據來自1997—2013年《中國統計年鑒》、《山東統計年鑒》、《山東省環境狀況公報》及山東省統計局的官方網站,個別年份數據的缺失采用相鄰年份值插值法補齊.
2實證分析
根據、計算得出1996—2012年山東省經濟綜合發展指數f(E)與生態環境綜合發展指數f(C).可以看出,1996—2012年山東省經濟與生態環境兩系統都呈曲折緩慢上升態勢.其中,生態環境系統指數在2008年出現了一個峰值,這與2008年青島市作為奧運會分賽場,政府加大環境治理投入有關.經濟系統指數經歷了“九五”(1996—2000年)期間的緩慢增長后,從“十五”初期(2001—2003年)開始,山東省經濟綜合發展指數開始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為了更清楚地反映山東省經濟與生態環境耦合在時空上的特點,根據表2繪出山東省經濟與生態環境耦合度演化圖(圖2).可以看出:1996與1997年山東省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耦合度處于區域Ⅰ,經濟和生態環境相互影響極低,處在低級協調階段.1998年開始一直處于區域Ⅱ,經濟和生態環境處于協調發展階段.其中,1998—2001年,0°<α≤45°,說明系統處于協調發展階段,經濟與生態環境相互影響,共同發展.2002—2012年,45°<α≤90°時,1<tgα,經濟系統的演化速度快于生態資源系統的演化速度,生態環境為了滿足經濟發展,表現為資源消耗的增長速度超過經濟發展速度,生態環境開始制約經濟發展.兩系統協調耦合度于2011年緩慢到達最大值,隨后出現緩慢下降趨勢.
3結論及政策建議
3.1結論
1)山東省的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之間沒有呈現完整“倒U型”曲線關系,而出現“倒U型”的前半段,但該省近幾年加大了對環境治理的重視力度和投資,2011年耦合度數到達了頂點,2012年出現了下降趨勢,也就是拐點已經出現,表明環境與經濟系統的演化速度更加適宜,開始從生態環境制約經濟的發展(45°<α≤90°)向環境經濟共同發展的方向轉變.
2)山東省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往往處于“不進則退”的相持階段,現階段為了更好地實現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其重點在于控制環境排放和加強環境治理上.經濟排放不是環境治理的格蘭杰原因,環境污染排放的沖擊對經濟增長產生負效應,說明山東省在發展經濟時,不應該采用粗放式發展模式,以破壞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
3)經濟增長是環境治理的格蘭杰原因,環境治理卻同樣產生負效應,這與許多研究提出環境治理會促進經濟增長的結論不一致,產生這個結論的原因是:第一,山東省現階段是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推進對治理環境的設備、資金投入,環境治理依然是被動地受限于經濟系統,環境治理投入短期內表現為消耗經濟發展的成果.第二,環境治理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具有一定的門檻效應.耦合分析認為,山東省在研究期內主要處在資源消耗速度大于經濟發展速度的階段,長期以高速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環境治理水平相對較低.這就造成了環境治理的投入和效果實際上沒有和經濟增長的演化速度相適宜,從脈沖分析的結果看,達不到許多研究者得出的環境治理促進經濟增長的響應效應.
3.2政策建議
1)處于經濟高速發展中的中國,容易形成經濟系統演化速度高于生態環境系統演化速度,如果不對經濟與生態環境進行合理的控制,很有可能走向兩個系統崩潰的結果.雖然經濟與生態環境系統長期處于協調發展的狀態之下,兩系統間的內在作用情況也是十分復雜并沒有固定規律,所以,為了使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制定其宏觀政策與治理方式要因地制宜.
2)經濟發展會帶來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提高生態環境質量首先就是對“三廢”進行合理的控制,然而,單純的控制一方面增加了環境承受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浪費了資源.所以,對“三廢”控制并加以利用可以改善環境質量.
1.1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的主體與客體按照“誰受益、誰補償”原則,水源地保護區的補償主體有兩類:當地政府。由于水源地生態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和環境保護的公益性,政府有義務調整保護區生態建設者的生產發展權和受益者的自由權;水源地生態環境的受益者。包括水源地資源的開發利用者、水資源消費者及其它生態效益的享用者。水源地保護生態補償的客體應包括為環境保護、涵養水源、水質保證而付出代價的區內全部相關者。具體包括失去發展機會的相關企業和各城鎮居民,以犧牲經濟發展為代價的保護區相關政府,保護區內水源涵養林的種植者,各項保護、恢復工程的建設者和相應管理者,及生態保護宣傳者。
1.2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標準的確定
1.2.1面向上游的水源地保護區生態建設補償將水庫上游水源涵養區各項生態建設的投入作為水源地生態補償,上游水源地地區既是生態貢獻區又是生態受益區,下游地區是單純生態受益區,應共同分擔上游地區的生態建設成本。
1.2.2面向下游的基于上游發展權限損失的補償水源地保護區為了整個流域的生態環境建設而放棄一部分產業的發展,從而失去了獲得相應效益的機會,下游受益地區必須對上游水源地保護區人民的發展權損失予以一定補償,可選擇不同補償方式進行補償。生態補償核定方法采用機會成本法,
2汾河水庫生態補償實例分析
2.1汾河水庫概況汾河水庫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婁煩縣境內,距省城太原市83km。壩址以上控制流域范圍包括山西省忻州市寧武縣、靜樂縣,呂梁市嵐縣和太原市婁煩縣四縣,流域面積為5268km2,占四縣總面積92.5%。汾河水庫庫區水域面積32km2,總庫容7.2×108m3。此外,自2003年山西省引黃工程南干線開通以來,平均每年引黃河水約9000×104m3,并向省城太原市供水,汾河水庫作為引黃入并工程的調蓄水庫,已成為山西省最大的飲用水水源地。
2.2汾河水庫生態補償的主體和對象汾河水庫生態補償的主體應當是太原市主城區的300×104多個市民、企業事業單位等用水主體及市政府。而補償對象包括因保護水質、涵養水源付出成本及影響經濟發展的水源地農民、水源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
2.3汾河水庫生態補償額度和核定方式生態補償核定方法確立可從兩方面衡量。水源地相應主體為保護生態環境所付出的成本。包括直接投入成本(即環境整治、生態建設、污染治理等工程項目所需資金)和機會成本(即由于保護生態而導致的發展機會喪失)兩部分。投入成本可準確測算,而且機會成本可用水源地居民收入與全市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測定;通過保護水源所產生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兩部分。其中,經濟效益可根據輸送水資源量按不同價格(包括政府補貼部分)扣除輸水成本及加工成本而帶來的效益;生態效益一般依據水資源的娛樂、旅游、休憩和調節水量、水土保持、水源涵養、廢物凈化等生態服務功能等方面測定其生態效益。確定補償核定方法要綜合考慮水資源保護成本和效益兩方面因素,實現補償效果與補償意愿相協調。
2.4汾河水庫生態補償計算方法
2.4.1汾河水庫水源地保護的直接成本核算按照婁煩縣“十二五”期間省城水源地汾河水庫環境治理保護規劃,“十二五”期間全縣規劃實施水保造林、污染治理、基礎設施改善、發展及民生保障、循環經濟五大工程。水保造林工程。新增林地200km2;配套建設林地節水灌溉工程31處;占地補償15.3km2;汾河水庫庫周塌岸治理21.4km;汾河濕地公園建設32×104m2;污染治理工程。建設生活垃圾處理廠1座,實行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建設小型生活污水處理站22座;河道治理新筑堤壩122.6km,清淤疏浚98km;澗河源頭治理4km;基礎設施改善工程。縣城舊城改造安置4033戶17844人,庫周小城鎮建設安置4992戶19444人;建設公路58km;產業發展及民生保障工程。興建養殖小區100個;發展日光節能溫室3000棟、溫室大棚6000棟;開發生態公益性就業10116人。以上項目每年需生態保護資金10.84×108元。
2.4.2汾河水庫周邊地區保護水源經濟發展損失補償根據太原市、婁煩縣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測算。機會成本=(參照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鎮居民人口+(參照地農民人均純收入-水源地農民人均純收入)×水源地農業人口=(17258-10667)×27589+(7611-3109)×97538=620955175≈6.21×108元。綜上所述,依據水源地生態涵養成本-效益測算生態補償核定方法模式,對汾河水庫生態保護區總體補償額應確定為每年17.05×108元。
3結語
要]經濟轉軌是近年來研究熱點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傳統經濟學領域,較少涉及生態環境領域。文章在總結前人觀點的基礎上分析經濟轉軌進程中生態環境效應,著重分析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生態環境正負效應。總體而言,市場經濟生態環境效應要優于計劃經濟,市場經濟為提高資源配置和資源效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但同時也要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規避其帶來的生態環境負效應。
[關鍵詞]經濟轉軌;管理機制;生態環境效應
[中圖分類號]F12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國內外學者關于經濟轉軌的研究比較多,但對其還沒有形成一個確切的定義。經濟轉軌也叫“經濟轉型”或者“經濟過渡”,主要研究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社會主義世界計劃經濟消解、市場逐步形成的這一過程(胡德寶,2010)[1];經濟轉軌主要是指社會經濟從一個歷史階段向另一個歷史階段的轉變,具體而言主要是指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轉軌經濟一般情況下,就其原來意義來說,無論“過渡經濟”、“轉軌經濟”,還是“轉型經濟”,其含義并無太大區別,均指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制度轉換(張仁德,2006)[4]。綜上所述,許多學者基于傳統經濟學的視角將經濟轉軌定義為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筆者認為經濟轉軌內涵非常豐富,不應僅僅指對資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體制的轉變,還應包括發展模式、發展要素、發展路徑的選擇。
目前關于經濟轉軌的研究內容多集中在傳統經濟學領域,例如市場化轉軌過程的描述和分析[3]、轉軌經濟比較方法論[4]、經濟轉軌過程中自然壟斷行業規制改革及績效差異[5]、轉軌經濟中的國有企業重構[6]、經濟轉軌不確定性對我國城鎮居民消費行為的影響[7]、轉軌路徑、經濟增長與轉軌理論范式研究[8]、經濟結構對體制轉軌國家經濟增長的影響[9]等。然而,經濟轉軌所帶來的不僅僅是上述社會經濟效應,它還改變了企業的運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對企業的生態環境決策和政府的生態環境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帶來生態環境質量的改變。但當前對于經濟轉軌過程中的生態環境效應研究比較少,主要有李國柱、馬樹才從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國經濟體制轉軌與生態環境質量的關系[10];侯偉麗從定性角度分析中國經濟轉軌的生態環境的效應[11];季斌、沈等從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轉軌的生態環境效應[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經濟轉軌帶來的生態環境效應,對于區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機制有重要的意義。
二、經濟體制的基本類型和特征
張春霖認為經濟體制是人類為解決資源配置和動力問題而確定的一組機制,包括決策、信息、激勵、約束的機制,強調所有制和協調機制并不是經濟體制的構成要素,進而又把上述四種機制分為兩組,即決策—信息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13]。張仁德認為經濟體制是借助于經濟體制實行資源配置的一整套經濟系統,或者說是對資源配置作出決策和執行這一決策的一整套組織安排[14];樊綱、光認為經濟體制是一定的經濟制度或者生產關系所采取的具體組織形式和運動方式,包括社會組織和管理經濟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經濟運行機制[15]。上述定義從不同角度揭示了經濟體制的特征,筆者基于上述研究結論對經濟體制的含義進行重新界定。經濟體制主要是指資源配置的方式,這種方式也可以認為是在一系列機制運作下的制度安排,不僅僅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和企業所有制結構,還包括整個國民經濟的管理體系和制度,主要分為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兩種。計劃經濟體制是指經濟運行主要通過政府在整體的宏觀調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經濟布局等方面發揮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計劃成為配置資源的基本方式、國家通過指標的方式直接管理企業、國家所有制是經濟體制的基礎、強調國家利益等[16];市場經濟體制是指經濟運行主要通過市場在微觀經濟領域、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有關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場通過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高效率地配置資源,生產者和消費者是決策的主體,追求個人、企業利益是經濟活動的基本動力[17]。
三、計劃經濟的生態環境效應分析
(一)“公地悲劇”的產生
馬歇爾·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對這個問題有過簡練的描述,計劃經濟形成了個人理性與集體經濟的偏離,由于不存在資源的私有產權,工廠經濟不必為其使用的土地和資源付費,這就導致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從理論上講,計劃經濟體制可以避免外部性問題,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處置資源時,真正的“公地悲劇”才會產生。整個社會或者多個單位共同占有公共資源,公共資源的產權清晰而使用權模糊,經濟主體往往可以以較小的成本就可以獲取公共資源,最終會使公共資源枯竭[18][19],計劃體制對資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業將追求利潤作為經濟業績,也浪費了大量的資源和污染了生態環境。此外,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生態環境政策、制度、觀念不完善,往往導致資源的過度使用和生態環境污染。另外,國家作為社會成本的承擔者和強制執行者,僅具有純理論的意義,企業使用資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運營機制和價格機制也加速了資源的過渡利用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力度;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制定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也對資源生態環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重工業為重心的工業建設、和化運動造成了資源的大量浪費、“大三線”和“小三線”建設使得錯誤的工業布局引發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以鋼為綱”、“以糧為綱”方針忽視生態規律,造成生態生態環境的極大破壞。
(二)重工業優先發展趕超戰略的負作用
由于當時的國際背景和國內背景,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和盡快實現工業化,我國采用蘇聯的工業化發展戰略選擇了一條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發展道路,然而重工業這種資金、資源密集型產業并不符合我國的優勢,因此重工業的發展必須在扭曲的宏觀政策中得以生存和發展。根據現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業結構是生態環境效應的主要因素,是影響生態環境質量的主要驅動因子[20]。縱觀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是計劃經濟時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國重工業化時期大致分為五個時期,即1949年~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重工業優先、“一五”期間的重工業化、“二五”期間的“”對重工業的強化、1961年~1964年對“”的糾正、1965年~1978年備戰和三線建設對重工業優先的再次強調[21]。長久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形成了重工業太重,輕工業太輕的畸形產業結構,重工業的發展不僅消耗了大量的資源,而且使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著名的經濟學家吳敬璉研究員認為重工業一般具有兩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傳統的重工業發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發展道路,重工業的過度發展造成本來已經很脆弱生態生態環境加速破壞;二是資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業的加速發展必然使得本來已經非常短缺的水、土、煤、電、油等基本資源高度緊張,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群眾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負效應的影響[22]。
四、市場經濟的生態環境效應分析
(一)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態環境正效應
1. 市場機制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場經濟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場機制或稱為價格機制,市場機制在反映資源稀缺性、提高資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微觀層面上,企業對于市場上的價格信號能夠做出靈敏的反應。市場價格的波動,及時地反映出市場對各種產品的需求,以及各種資源的稀缺程度,通過企業的自發行為,促使生產要素流動,經過一定的過程,使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從而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23]。宏觀層面上,由于堅持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和宏觀調控,價格信息真正能夠在資源配置中起導向作用,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實現較計劃經濟體制高的效率。以水資源為例,研究表明,市場發育程度越高,水資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國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是無償供水或者低價供水,城市生活和工業用水的價格也是嚴重扭曲,極為嚴重浪費水資源[25]。由于水資源的無價或低價,使用者很難通過技術創新來減小成本,據調查灌溉農田比噴灌、滴灌分別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劇了水資源的浪費,還造成了土地鹽漬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態生態環境問題出現。市場經濟體制下水資源有償使用法律、辦理辦法等明確規定了各類用水全面實行有償使用[26],不僅使供水單位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而且對節水工作的開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經濟杠桿的作用。另外,市場機制促進了非國有企業的發展,集體、三資、私營等各種產權類型的企業大量出現,這些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開了競爭。市場機制的引入建立了資源市場,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斷擴大。
2. 市場化有利于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全要素增長率和產出增長的貢獻率遠高于傳統經濟時期,這將有利于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在前蘇聯、東歐國家及計劃經濟時代的中國由來已久,政府多次強調轉變經濟方式卻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學者樊綱認為歸根結底這不是認識、管理、政策問題,也不是發展戰略問題,而是體制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國外延式發展的問題不可能根治[28]。劉國光學者也認為,相比較而言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對經濟增長方式制約性更大,這種制約性不僅反映在微觀層次的企業經營機制上,而且體現在宏觀層次的經濟調控體系和調控手段上[29]。劉傳江學者認為傳統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因其忽視個人利益和經濟激勵、排斥市場制度與市場機制,因而不僅會因為缺乏技術創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勵和動力機制而內生出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而且還決定了這種增長方式的鎖定狀態[27]。上述觀點表明,經濟體制轉變和增長方式的轉變應該是同步的,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市場化可以通過三個渠道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第一,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形成靈活、準確反映各類自然資源相對稀缺性的價格體系,逐漸替代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資源價格體系,從而為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優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價格幾乎全部決定市場上供需變動的產品,受指令性價格影響的工業品占工業總產值的份額較低;第二,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通過市場調整,形成有別于計劃經濟體制的高度化和協調化的產業結構;第三,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促進企業研發和采用新技術以在競爭中保持優勢,以增進資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態環境污染程度。
3. 市場化有利于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
生態環境政策是協調發展與資源生態環境之間矛盾的手段,同時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延伸和實現其發展目標的重要調控手段[30]。生態環境政策包括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生態環境法規制度、生態環境公眾參與等三個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費、排污權交易、生態補償、資源生態環境稅收等方面,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對于降低生態環境保護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政府補貼、擴大財政收入以及提高公眾生態環境意識諸多方面起到了較好的效果。在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漸進的改革時期,這些帶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生態環境政策與市場經濟手段相結合,比較有效地緩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兩種手段,一種是政府干預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經濟手段,如環境資源稅、環境污染稅或排污收費、環境保護補貼、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種是市場機制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經濟手段,如自愿協商制度、污染者與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權交易制度等。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環境價格和收費改革、綠色資本市場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排污交易市場的試點、綠色貿易和綠色保險的實現、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綠色信貸和銀行綠色評級、企業環保債券等體現了我國環境管理的市場手段更加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日臻完善,注重市場機制在解決環境問題中的作用。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態環境負效應
市場經濟相對于傳統經濟體制在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但市場經濟體制的調節有以下缺點:①只能解決微觀經濟平衡問題,不能解決宏觀經濟平衡問題;②市場機制只能反映現有的生產結構和需求結構,而不能反映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的目標和結構;③市場機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競爭為前提的,而現實條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壟斷等因素下難以實現充分競爭;④許多社會消費的公共產品難以通過正常的市場價格機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態環境資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屬性使得市場經濟并不能解決所有的生態環境問題,相反有些資源生態環境問題反而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變得更加惡化。
一方面生態環境和資源往往屬于公共財產,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資源將會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外部不經濟性,但卻可以降低生產者的邊際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費者的邊際私人效應。換句話說,對于外部性的生態環境和資源問題來說,市場機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場機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難以解決長遠和整體利益,因此市場經濟難以解決可持續發展的問題[32]。另一方面,我們的經濟體制轉變僅僅30年的時間,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體制轉變卻用了上百年的時間,我們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在制度方面還有很多不足之處,由于生態環境污染和資源消耗往往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外部不經濟性,卻能給企業和消費者帶來[前與局部利益,然而企業和消費者行為的不規范就表現為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惡化。
以海洋漁業資源為例,隨著水產品價格不斷升高,以及資源保護、維持水產品資源再生能力的意識極為淡薄,缺乏資源持續利用的觀念,20世紀70年代后期隨著漁業市場的迅速發展,尤其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近海捕撈過度,水產資源嚴重衰退,傳統的底層魚類資源衰退最嚴重,形成了“見有就補,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惡性循環[33]。又如農村資源生態環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幾乎沒有有效的經濟手段對農業生產中的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給予一定補償,對社會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費用。這實際上鼓勵了農村居民采用掠奪式生產方式。由于生態環境保護尤其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本身是一項公共事業,屬于責任主體難以判斷或責任主體太多、公益性很強、沒有投資回報或者投資回報率較小的領域,對社會缺乏資金吸引力。同時由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利用率較低,有限的農村環保資金沒有產生出最大的生態環境效益。目前在實施農業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上,還存在著資金分散、重復建設和“自上而下”的決策現象,資金分散到多個部門,難以達到協調統一效果[34]。綜上所述,市場機制并不能解決所有的生態環境問題,由于資源生態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市場體制也有不能企及之處,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市場建設方面的作用。
關鍵詞:生態環境; 協調發展; 實證分析; 對策研究
一、引言
我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又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更為突出。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正式出臺,其中明確表明:要走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之路。在此方針的指引下,并隨著21世紀全球氣候惡化的大背景以及我國經濟與生態環境發展現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作為國家戰略不斷被重視。因此,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協調關系研究以及相關實踐工作刻不容緩。
二、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定性研究
(一)國外定性研究
1、社會發展以經濟發展為主。國外最早研究經濟發展的著作,是1776年亞當?斯密發表的《國富論》。之后,20世紀30年代,主張經濟發展決定一切的凱恩斯學說誕生。這種思想一直持續到20世紀50年代。典型著作有朱利安?西蒙和貝克曼為代表的《資源豐富的地球》和《沒有極限的增長》。
2、人類經濟活動造成生態環境破壞。20世紀50年代,人類社會爆發第一次環境危機。1962年,美國學者萊切爾?卡爾遜(Rachel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一書,闡明了近代工業對自然生態的影響。美國學者米香(Mishan),在 1967年發表的《經濟增長的代價》(The Cost of Economic Growth)和1977年發表《經濟增長論爭》(The Economic Growth Debate)等著作中,表明經濟不斷增長的同時,環境質量在不斷下降。美國學者戴利(Daly)率先給出穩態經濟的發展模式,重視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
3、主張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對于保護生態環境,鼓勵資源約束的主張,Georgescu Roegen運用熱力學定理從本質上解釋了自然環境的局限性,他認為生產耐久的產品,使用清潔能源才是解決環境與經濟的矛盾的出路。20世紀70年代,英國經濟學家舒馬赫發現著名 “小型化經濟”理論,他大力主張小型化經濟發展的模式。隨后的1972年,麥多斯(D.L.Meadows)等學者發表《增長的極限》,提出“零增長”學說,強調生態環境與經濟需要協調發展。
(二)國內定性研究。關于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關系的內涵和關系研究,目前國內主流的幾種觀點如下所示:首先,姜子青(1992)發表文章《協調發展的理論探索――論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若干重要問題之一》,認為生態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具有“共同發展和持續發展”的內涵;其次,李文彥(1997)在著作《我們共同的未來》中認為,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就是可持續發展;然而任勇和張坤(1999)認為協調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是并不等價,前者只是后者的先行條件。最后,陳祖海(2004)認為環境與經濟二者之間是動態發展的,二者呈現非線性關系。
三、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定量研究
國內外在生態環境與經濟系統的定量研究主要是針對評價模型,其研究思路是,先從宏觀角度分析環境與經濟發展狀況以及協調與否,然后對協調程度進行量化分析和評價,最后解決兩者矛盾使之協調發展。目前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定量評價模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投入產出模型。投入產出分析法最早是在20世紀30年代產生,提出者為美國經濟學家瓦西里?列昂惕夫(Wassily Leontief),此方法后來被應用到研究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協調發展。后來很多國家,比如日本、美國、中國等都將此方法引進來解決本國的環境經濟系統,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二)EKC計量模型。美國學者Grossman和Krueger于1991年最先提出,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簡稱EKC),曲線反應出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呈倒“ U”型。EKC主要反映技術、貿易、地理等因素對環境的影響,但沒有對影響的原因及內部結構進行解釋,因此,EKC模型有待于進一步的優化改進。
(三)綜合評價模型。環境經濟系統是一個綜合體,單項評價方法對于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狀況的評價往往不夠客觀和科學。因此學者們將回歸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等結合起來構建社會經濟與環境系統的綜合評價模型。
(四)協調度和協調發展度模型。該模型是用協調度和協調發展度來定量分析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狀況,并進行排序比較和分析研究,從而知道相關的環境和經濟發展決策制定。
(五)生態經濟整合模型。生態經濟整合模型由許多生態環境的、社會經濟的模塊組成,是跨學科,多尺度地研究生態經濟系統。此前,L.C.Braat等對于采用數學模型加入到生態經濟的整合,形成新的模型方法并對其作出了分析與評價。然而,該模型的研究剛剛起步,尚未成熟。
四、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對策研究
關于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對策,國內外最終落實在自然環境問題方面的解決上。根據現存的對策研究文獻來看,生態環境問題的產生主要兩方面原因:制度根源和科技根源,前者來源于 “市場失靈”。針對問題根源,國內外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解決“市場失靈”引起的生態問題,用技術手段解決科技根源引起的生態問題。
(一)經濟手段。在國內外研究中,經濟手段有多種劃分方法。在國外,OECD(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將經濟手段的分為五種:收費、補貼、市場創建、押金―退款制度、執行鼓勵金。這在哈密爾頓等學者的著作《里約后五年――環境政策的創新》中也有體現,里面的“利用市場”和“創建市場”實則環境經濟手段。在國內,部分專家把環境經濟手段大致劃分成政府援助、稅收、低息貸款三類,而有些專家則劃分較細,其中還包括污染索賠、排污收費等。
(二)技術手段。目前,實現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技術手段整體上是以科學技術為依托,不斷深入以生態產業為主的循環經濟建設和發展。環境技術分為淡綠色和深綠色技術,分別包含減少廢棄物產生、清潔生產和末端治理技術。同時也可以直接分為清潔生產、廢物處理、生態工程、生態環境恢復等技術。循環經濟建設,以科技為支撐,將清潔生產與綠色消費有機結合,旨在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破壞的矛盾,其核心思想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途徑。
五、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雖然國內外學者對于都十分重視生態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研究,并取得相眾多研究成果。但是目前,協調發展研究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沒有充分說明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本質,對兩者的相互作用機制研究不完善,使得很難客觀準確地評價經濟活動導致的環境污染。第二,受行政管理等人為因素以及各區域存在自然條件差異的限制,不同區域的經濟與生態環境系統都是完整獨立的。大部分評價模型和實證分析結論只是經驗性總結,不宜推廣。第三,現有的大部分指標體系與評價模型依然只是多指標、多層次的堆砌,無法真實反映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相互作用。
六、結論
相比較而言,定性研究方面國外比國內更為提前,而且研究程度較深較為全面;在定量研究方面,指標體系和評價模型幾乎是國外的研究成果。然而這些研究成果最終都是服務于政府的生態與經濟發展方面的對策制定,使其產生社會價值。這就使得對于生態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研究不僅應注重理論層面的擴充,更應在對策實施方面加大力度。(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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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子青,曲財亭,劉新民.協調發展的理論探索――論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若干重要問題之一[J].環境保護,1992(01)
[5]陳祖海.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再認識[J].地域研究與開發,2004(04)
關鍵詞:經濟發展;生態環境;耦合協調;山東半島城市群
20世紀中期以來,多諾拉事件、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倫敦煙霧事件、水俁病事件等震驚中外的工業環境污染大事件接連發生,工業與環境之間的拮抗已經危及到人類的健康持續發展,經濟與環境非協調已凸顯為全球性問題[1~2]。相對于歐美,我國工業起步較晚,但改革開放作為契機大大推動了我國經濟發展,并呈現出快節奏、收效大等特點。與此同時,快速城鎮化背景下,城市人口迅速聚集、能源消耗加大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而生態環境問題又反過來制約城市經濟發展[3],進而制約人類生存與生活[4],生態環境問題已發展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與重點[5~6]。“經濟新常態”下,產業結構優化、動力轉換是重要轉變方式,經濟發展質量提升成為社會各界追求的目標。且自“十”以來,“美麗中國”“綠色發展”的概念相繼提出,生態文明已上升到國家戰略。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和基本要求,是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的水平、供需平衡、同步性的表征。因此,協調好二者的關系,是我們切實實現可持續發展,平穩推進新舊動能轉換的必由之路。山東半島城市群位于東部沿海,與蘇、魯、豫、冀交界,與朝鮮半島隔海相望,是連接南北、承啟中外的重要樞紐。2005年,《山東半島城市群總體規劃》批準實施,首次范圍涵蓋青島、煙臺、威海、淄博、濰坊、東營、濟南、日照8個城市;2014年,新規劃將半島城市群擴大到13個設區市,涵蓋“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省會城市群經濟圈”;2017年2月,《山東半島城市群發展規劃(2016-2030年)》頒布實施,確定山東半島城市群涵蓋整個山東省17地市,是“十三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第四大城市群,戰略意義重大。因此,基于耦合協調視角,以最新規劃范圍山東半島城市群17地市2000年~2015年的經濟與生態數據為基礎,結合新背景構建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指標體系,運用熵權法測度二者發展水平,再通過耦合協調模型進行定量評價,考察二者的演變及協調發展格局,以期為山東半島城市群的經濟和生態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一些思路。
1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1.1數據來源與標準化處理
本文主要基于國家公布的2017年山東半島城市群最新的劃分范圍,研究2000年以來山東半島城市群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耦合協調情況,并進一步選取2005年、2010年、2015年三個時間截面,研究山東半島城市群范圍內各地市的耦合協調情況,以期為半島城市群進一步良性發展發展提供一些思路。鑒于研究需要,本文選取《山東省統計年鑒》(2001-2016)、《中國城市統計年鑒》(2001-2016)、部分《中國統計年鑒》等相關數據作為分析來源。
1.2研究方法與過程
1.2.1指標體系的構建
新背景下對經濟發展的度量,本文對經濟發展擬從經濟實力、經濟活力和經濟效益三方面予以測度,其中,經濟實力中包含人均GDP和人均財政收入兩個指標,經濟活力分別從GDP增速、三產產值占GDP的比重、工業制成品占GDP的比重,科教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四個角度進行衡量,經濟效益包含城市和農村人均收入。而對于生態環境測度,主要是按照PSR模型(壓力——狀態——響應)進行分類衡量,對于生態環境水平,主要包含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兩個指標;生態環境壓力包括萬元GDP能耗、萬元GDP水耗、萬元GDP電耗和萬元GDP工業SO2排放量四個指標;而生態環境治理包括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兩個指標。
1.2.2研究方法
對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耦合的協調發展測度,本文旨在選用TOPSIS熵權法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客觀給予各指標權重,并進行相應賦分,對山東半島城市群近16年時序和當前的空間分異狀況進行定量評價。
2結果分析
本文通過對2000年以來山東半島城市群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水平耦合協調程度計算后發現,半島城市群近16年不論是經濟還是生態環境都呈現穩定性增長,且經濟水平較生態環境發展速度更快,2010年后更是有加速態勢,并于2015年首次超過生態環境綜合得分,呈現經濟和生態綜合得分“并駕齊驅”的場景;耦合度雖在發展中發生三次小幅回落現象,但總體上較協調發展度仍然提升明顯,2012年后,經濟與生態環境耦合度實現并持續了99%的高位,2015年更是基本達到完全耦合的狀態;而協調發展度從明顯失調穩步提升6個等級至良好協調狀態,可持續性勢頭發展良好。此外,對協調發展指數(L)動態分析中還可以發現,不論耦合度還是協調發展度均整體處于上升趨勢,就耦合度而言,2002年~2009年是其階段性活躍發展年份,就協調發展度而言,并無明顯的跳動性發展期。進一步,通過梳理指標體系中各項準則層后發現,各要素發展情況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平滑增長型,主要表現為經濟實力和經濟效益兩要素,其平滑增長動力來源于良好的國家大環境與政策導向,人均GDP、人均財政收入和城鄉人均收入持續走高。第二類,波動增長型,主要表現為經濟活力和生態環境響應兩要素,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發展新常態,政策由注重速度轉為注重質量,經濟發展由高速正向中低速增長轉變,GDP增速降低也是影響經濟活力波動性的主要原因;受來源趨廣、材料復雜性和技術等影響,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漲勢不穩,一定程度影響了生態環境治理的綜合得分。第三類,異速下降型,主要表現為生態環境水平和生態環境壓力兩要素,生態環境水平在2006年~2009年中處于低谷期后又逐漸緩慢上升,近16年基本保持水平性發展,主要受目前快速城市化階段城市人口增速遠大于穩定的資源供應量增速尤其是水資源的影響,人均資源擁有量不升反有下降趨勢;而受到技術、環境管制日趨嚴格等因素影響,單位GDP能耗、電耗、水耗及SO2排放量得到了顯著降低,故生態環境壓力指標持續性下降明顯,由于是負項指標,進一步也可以說明生態環境保障得到增強。如何讓半島城市群經濟和生態環境發展有的放矢的“揚長避短”,如何解決“短板”區域,發揮本土特色,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實行東部對口幫扶等,切實實現山東半島城市群的經濟和生態環境的整體推進是我們亟待解決的難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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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經濟;生態環境;綠色技術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48-0079-02
1 生態系統面臨危機
1.1 生態系統現狀持續惡化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致力于生態保護,環保意識增強。世界自然基金會通過多年的數據追蹤,發現地球物種健康程度和數量一直在下降,四十年間下降了30%左右;生態環境惡化,出現極端異常氣候,土地沙漠化和極端旱澇、酷熱、嚴寒。比如,北極在人類歷史上首次成為孤島,這一情況在125000年內還是首次出現。生態系統惡化的原因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污染物污染、無休止的破壞環境和各種由此引發的災害。
1.2 過度地開采和使用資源
地球的資源經過千萬年的積累,講求“天人合一”的中國古人注重對環境的愛護,但在工業革命以來的300年,人類對自然的掠奪和破壞已經接近自然對人類生命的支撐極限。照目前的開采規模,石油天然氣最多可消耗50年,煤炭最多可消耗100年;到2020年,地球上的大多數礦產資源包括銅、鋁、錫、鋅、金、銀等都將被開采完畢。人類在以消耗資源為中心的飛速發展中,持續發展的條件卻在不斷喪失。
1.3 過分關注人類自身利益
生態系統與所有物種息息相關,既是所有物種共同的生存環境,也供給生存資源,人類與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人類是生態系統中的一分子,人類經濟系統是生態系統中的子系統,人類在消耗自然資源時,只考慮到了人類自身的利益和需求,并未考慮到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的需求,這種短視的行為極大地破壞了生態系統,沒有給自然界其他物種留出生存空間。
2 發展綠色經濟的必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給出了綠色經濟的定義,即可促成提高人類福祉和社會公平,同時顯著降低環境風險和生態稀缺的經濟。綠色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現有的各個經濟部門、各個行業,在發展中要高效利用資源和能源,實現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綠色經濟需要建立以生態農業、循環工業、可持續發展的服務業為紐帶的經濟系統,達到經濟增長與資源能源消耗的增長、生態環境的惡化脫鉤。
2.1 經濟發展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為基礎
發展綠色經濟首先就要尊重自然,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為基礎,以自然資源的可再生速率作為經濟發展的前提,以綠色技術創新作為發展的手段。改變以往把環境系統作為經濟系統的子系統的狹隘認識,不能局限在自然系統支持人類社會發展,而應重新認識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有限與日益稀缺的自然資源不是人類予取予奪的生產資料,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不可分,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活環境。無休止、過度地使用自然資源必將導致人類生存環境的嚴重惡化和崩盤;保護環境、綠色發展,適度使用自然資源才是人類經濟發展的出路。我們要提倡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保護自然資源,發展綠色經濟。
2.2 綠色經濟是生態系統可承載的經濟發展模式
高速消耗自然資源獲得經濟增長的經濟發展模式形同于殺雞取卵,世界人口已逾70億,人口激增首先意味對自然資源需求激增,糧食、水資源、宜居土地的供給將承受更大的壓力,不改變經濟增長模式,人類的未來發展之路必然越走越艱難。綠色經濟要實現的是人對自然影響的可持續性,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發展,在脆弱的地球范圍內,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完整性,保證人類有足夠的食物、水和能源安全以及基礎空間的需求。在發展綠色經濟的過程中,要引導社會資本對綠色經濟的投資,用于改善環境、保護生態、提高能效和一些相關的環境基礎設施上;要加大對綠色消費的宣傳力度,推廣環保健康的消費模式,政府、企業、個人分別承擔在綠色消費中的責任和義務,使綠色消費深入人心;要提高生產效率,減少投入損耗并且降低廢棄物排放;要鼓勵綠色經濟創新,改變能源消費模式;要保護自然資源,修復受損的生態系統,限制房地產對生物棲息地的過度擴張和侵占,加速自然保護區建設;要推進工業污染治理,衡量環境和社會成本,對工業排污與制造企業收取環境治理費,支持其綠色創新以減小對環境的損害。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追求生態環境的改善和人民幸福感的提高,用綠色經濟指標衡量經濟發展,實現經濟良性、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2.3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自己
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生態環境,無休止地開采和使用資源、污染物污染、溫室氣體排放等人類行為嚴重地破壞了生態環境,引發了自然災害使人類自食苦果。與其說是拯救自然生態環境,不如說是拯救人類自己。如果人類還按照現有的方式生活,不斷地過度索取資源而不回饋,人類的生存必將受到自然生態的嚴厲報復。保護生態環境,與自然和諧相處是人類發展的出路,人類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改善息息相關,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3 發展綠色經濟的關鍵問題
3.1 轉變觀念
保護環境是一項關系到公眾切身利益和子孫后代長遠利益的事業。推進經濟綠色發展除了加強政府政策法規的約束和激勵,還需要廣大公眾的積極參與,因此,必須重視對綠色理念的教育,重視對消費者和企業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我國多年來強調市場經濟,強調提高效率,追求財富,導致現在的整個社會物質化傾向非常嚴重,從個人到團體對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必然導致和有限的自然資源之間的矛盾沖突,長期以來社會資本投資單純追求經濟指標增長,無節制地滿足人類對物質消費的欲望,大量的資本涌入房地產、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金融衍生品,但卻很少投入到改善環境、保護生態、提高能效的有益領域和相關的基礎設施,這種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這種對資源的過度消耗的經濟增長理念只能從文化、精神、意識形態來轉變,需要我們傳統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借鑒西方國家發展中的經驗和教訓,才能抑制當前這種物質化的趨勢和潮流。
3.2 制度建設
一個人的行動不完全取決于他的認識和觀念,還取決于外部壓力和現實的利益。現實利益要靠制度來約束。好的制度可以將個人利益導向有利于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向,而不是單純地追求經濟效益。所以,制度建設非常重要,是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的根本。我們需要建設一套制度能夠把國家的意志跟各省現實狀況和發展需要結合起來貫徹落實,而這一點就需要有一個指標來加以考核、加以衡量、加以比較,把發展綠色經濟跟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聯系起來,才能給地方以很大的壓力,才能把國家綠色發展的意志得以貫徹。反之,地方政府會迫于財政收入的需要而忽視環境保護與綠色發展。
3.3 綠色技術
重視科技創新已成為共識,但科技創新不應籠統地談,現在應該提倡綠色技術創新。現在的技術研發方向應該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作為衡量這個技術是否先進最重要的指標。政府要在綠色技術的創新中發揮主導作用,政府致力推廣的一切新技術都應該將資源效率、環境影響作為指標。技術創新是發展綠色經濟最重要的環節,應當把綠色技術創新從生產到使用再到循環回收環節來綜合衡量技術的綠色水平,例如電動車在城市中使用安靜、方便、零排放,可是在生產過程中電池的污染也要慎重考量。
3.4 法律保障
發展綠色經濟必然會受到現實利益的干擾和誘惑,現實利益的約束要靠法規、制度、標準規范,要依靠健全法律制度建設來加以保證。一個好的法律制度,能夠引導這個社會向著有利于環境和公共利益的發展。健全法律法規保障綠色經濟的發展,不僅要研究有利于環境和資源節約的財稅和金融政策,還要完善涉及各項標準、技術規范的法律法規,形成有效的法律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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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倫理的含義
西方古典經濟學開創者亞當?斯密、德國著名的社會學家、經濟學家馬克斯?韋伯等較早使用了“經濟倫理”一詞。其中斯密的經濟倫理思想來源于經濟主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依賴性,即看不見的手。而韋伯在考察西方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生時對經濟倫理做了如下闡述:“產生資本主義的因素是具有合理的記賬、合理的技術和理性法的那種合理的永久性的經營,但也不獨是這些。必然補充的因素是理性精神,對生活普遍指導的合理性以及合理性的經濟倫理”。后來,韋伯又在其《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多次使用“經濟倫理”一詞,但始終未下過確切的定義。至今經濟倫理在國際學界尚無統一的定義,我國學界代表性的意見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意見認為,經濟倫理是指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的倫理精神或倫理氣質,或者說是人們從道德角度對經濟活動的根本看法;第二種意見認為,經濟倫理是在經濟領域中,一定社會或階級用以調節個人和他人、個人與社會、社會團體與團體之間利益關系且能以善惡進行評價的意識、規范及行為的總和;第三種意見認為,經濟倫理就是人們在現實的社會經濟活動中產生并對其評判和制約的道德觀念,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指產生于人們的經濟生活和經濟行為中的道德觀念;二是指人們對這種道德觀念的認知和評價系統。上述觀點都從一定程度上把握了經濟倫理的內容,但尚有局限性。因為它們都忽視了經濟倫理的一個最主要的方面――經濟制度倫理。如果經濟制度結構不合理,甚至不道德,個人的道德行為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而只能作為獨善其身的手段。相反,如果經濟制度結構合理,符合道德精神,那么,即使某些個體存在不道德行為,它對社會的危害也會受到相應的制約。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經濟倫理這個概念嚴格地說來,它涉及人類社會經濟制度、經濟活動中的道德問題,涉及處理人們在社會經濟活動相互利益關系中所應當遵循的原則和規范。以及對經濟制度、經濟活動的道德評判。由此,筆者將經濟倫理定義如下:經濟倫理是指人們在經濟制度合理前提下,在經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道德觀念、道德規范以及對社會經濟制度和經濟行為的價值判斷和道德評價。
在當今世界經濟的發展中,涌動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兩股大潮,在這種情勢下,如何密切結合我國的經濟現象與經濟生活,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經濟倫理,進而實現區域金融生態平衡,既具有理論意義,又有現實價值。
二、區域金融生態與經濟倫理
從2006年春季開始顯現,2007年8月席卷美國、歐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場,2008年下半年全面爆發――次貸危機目前已經成為國際上的一個熱點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不斷蔓延的嚴重影響,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歷了二戰后的又一次沖擊。本次金融危機始于次貸危機,進而演化升級為全方位的經濟衰退。
在這樣的殘酷的現實下,金融生態已經擺脫了仿生概念的抽象化探討,誠如周小川行長所說,“金融生態”這個比喻,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機構的內部運作,而是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也就是金融運行的一些基礎條件。這個詞能形象地表述中國金融風險復雜的形成機制。國內的許多學者也對區域金融生態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分析。滕春強(2005)從制度經濟學角度對我國區域金融生態不平衡的現狀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他指出:區域金融生態是由既定的經濟體制和法律法規等制度環境所決定的。蘇寧(2005)認為區域金融生態的外部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法制環境、信用環境、市場環境和制度環境。
眾所周知,亞當?斯密在其倫理學名著《道德情操論》中提出了“道德人”的假設,認為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義情操是人類社會道德行為的普遍基礎與動機。在其后來出版的經濟學巨著《國富論》中,斯密又提出了“經濟人”的假設。作為經濟學的人性假設,斯密認為,在經濟行為中,人們是從利己心出發的,因此應該從人們的利己心的角度來考察經濟世界。由此,“經濟人”和“道德人”的區別與對立亦稱為“亞當?斯密問題”。
金融活動中,金融活動主體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進行各種活動,具有明顯的“經濟人”特征,同時這種逐利的活動又不可避免地要承擔作為“社會人”的社會責任,在自身利益與他人利益、集體利益、社會利益不能共贏條件下需要進行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時,應該承擔作為利益關系方相應的倫理責任,踐行倫理準則,維護金融生態的健康開展。這實際上是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對金融倫理規范的要求,是金融活動主體應遵循的倫理準則。其中最主要的是信用準則和公平準則,二者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促進了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發展。
信用準則是區域金融生態的重要準則,是金融活動的基礎,是現代金融產生和發展的重要動力。信用是以誠信為內核,互信為前提,信任為歸宿的制度,各種金融借貸活動是信用的外在表現形式。在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國家,信用體系比較完善。由于我國金融信用體系構建的滯后,在金融領域存在比較嚴重的信用危機,體現在信貸市場、資本市場、票據市場等方面,均表現出比較嚴重的損害金融信用準則的現象。在信貸市場上,許多已經貸到款的自然人和法人利用轉型時期我國金融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制造大量呆壞死賬,以此逃廢銀行債務,侵吞銀行資產,使銀行資產萎縮、自身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增加銀行的風險;在資本市場,2001年以來,以重慶億安、銀廣廈、藍田股份等為代表的中國多家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聯手制造了多起“金融黑幕”事件:在重要報告中虛報利潤、隱瞞重要信息、虛假信息、偽造憑證等,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票據市場上,出現多種票據欺詐的行為,導致商業票據在金融交易中失去應有的作用,即不利于企業間的交易,同時又妨害了銀行業務的開展。金融機構自身也存在諸多損害信用的做法:比如,為了逃避審計與監管,擅自偽造和虛報各種會計數據,不進行規范經營;或者不計成本、不擇手段進行不正常攬儲或向客戶推薦高風險的業務與產品;或者與其他機構沆瀣一氣,進行違規造假,擾亂市場秩序。所有這些行為都是對金融生態環境的踐踏,急需重構金融健康發展的信用制度。
公平準則是金融活動主體公正平等履行自身權利與義務的準則與行為方式,金融活動主體與各個利益相關者在金融活動中必須公正平等地進行金融交易,是金融生態環境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博特賴特研究指出:“只有當市場被人們認為是公平的時候,人們才會積極投入到資本市場中去,因而作為效率這個目的的一種手段,公平性具有一種倫理價值。”金融市場中存在種種不公平現象:欺詐與操縱、不對稱信息、不平等的談判力量以及無效定價,這些使個人投資者和社會成員在金融市場運作中處于不公平的待遇。在各種金融契約關系中也存在因為委托與產生的各種不公平的交易,金融交易中經紀人應按相關的規則履行他對客戶應盡的義務,而不能利用其專門的金融知識或信息為了自己的私利進行工作,以避免各種利益沖突。否則,對于委托人或被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經紀人在委托或活動中的機會主義行為無疑增加了諸多的交易成本,影響了金融市場的效率,也增加了金融活動中的倫理風險,嚴重的可引起金融市場的動蕩:如巴林銀行的倒閉等。金融活動中公平是相對的,單玉華稱之為“局限性”,這種局限性有多種體現:形式上公平,內容上不公平,甚至形式上公平掩飾了內容上的不公平;規則上是公平上,但可能制定規則本身不公平;參與主體本身身份地位導致的不公平;金融活動主體為了實現自身目的而進行的不公平的投資區域選擇如“圈紅”等等。這些不公平的做法在我國金融領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從而也顯示了在我國加強金融倫理規范的必要,進一步構建公平合理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
三、我國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存在問題
1.我國金融資產質量地區發展不平衡,抵抗風險能力差。主要表現在東部沿海地區資產質量水平較高,中西部地區則較低,其中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地區尤為嚴重,2003年,2004年連續被評為E級,致使該地區不良資產比例居高不下,金融生態系統不能良性運轉。
2.地方政府權力過于集中,權利被放大,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形成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在分稅制以前,主要表現為擅自減免企業稅收、將預算內收入轉移為預算外收入等;在分稅制以后,則表現為鼓勵企業拖欠中央稅款、謊報收入基數以及鼓勵地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等。其結果是造成地方財政舉步維艱的困境。從而促使地方政府將眼光投向金融資源――爭奪區域內國有銀行分支機構的金融資源。
3.社會信用環境惡化。中小企業融資難,造成銀企關系緊張。以中西部地區尤為嚴重。西部地區居高不下的不良貸款,給金融機構造成大量的呆壞賬的同時,也給中小企業和個體投資者帶來巨大的負擔和影響。
4.國有金融職能沒有發揮作用,為民間融資提供了過多的土壤,對金融機構產生沖擊。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者在創業資金的需求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采用民間融資方式進行補救,來滿足需求,雖然促進了民間融資行為的發展,由于民間融資在借貸程序、利率、違約責任等方面存在嚴重的不規范問題,對區域經濟及社會穩定都產生了不小的負面影響。
四、改善我國區域金融生態的對策建議
鑒于要素貢獻彈性系數直接反映各要素的變化對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影響力的大小。所以引入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構成要素的貢獻彈性,對于區域金融生態的對策建議的分析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為此,本文引入了中國社科院2005年的《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報告的分析,該報告通過對50個大中城市樣本形成的立體餅圖的要素貢獻彈性,可以看到:城市法治環境、地區經濟基礎、地方金融發展、金融部門獨立性和誠信文化等五項因素的貢獻彈性總和達到四分之三左右,足見它們是決定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優劣的最重要因素。
結合此成果,對我國區域金融生態的對策建議如下。
1.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營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按照有利于金融生態平衡的基本要求,結合地方實際,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納入到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等宏觀環境下通盤考慮和安排,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制定出系統可行的規劃和階段性的具體目標,使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活動循序漸進,逐步達到預期目標。
2.促進金融市場結構的優化,營造以資本市場為主,貨幣市場為輔的金融市場體系。在積極運用股票市場融資方式解決各地區的資本籌集問題的同時,不斷完善市場的組織體系,加快貨幣市場的基礎建設,積極建立靈活有效的融投資體制。擴大貨幣市場交易與實現市場客體多元化同時并舉,以增加貨幣市場交易工具,從而滿足不同融投資主體的需求。
3.強化區域法制,創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法制影響著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有序性、穩定性和平衡性。既要做到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法制,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又要求金融機構內部相關人員嚴格守法。規范相關當事人的金融行為,為金融業的發展和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提供公平規范的發展環境。
關鍵詞:寒地黑土;綏化市;生態環境;經濟手段
中圖分類號:F062.2;F30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20-4667-04
寒地黑土是寒溫帶濕潤半濕潤地區具有深厚均腐殖質層的高寒黑色土壤。黑土中有機質含量約為黃土的10倍,是最肥沃的農業用地,土壤交換總量和鹽基飽和度均較高,是一種高肥力土壤。世界上的這種高寒黑有3處,一處在美國的密西西比河流域,面積約為120.00萬km2,一處分布在烏克蘭大平原,面積約為190.00萬km2,第三處就分布在我國的黑龍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呼蘭河流域,總面積101.85萬km2,是世界上最佳寒地黑土核心區域。綏化市是東北黑土的中心區,可依托寒地黑土資源大力發展以綠色農業、生態農業、品牌農業為標志的寒地黑土經濟,傾力開發推廣寒地黑土產品。寒地黑土經濟顯示著勃勃生機,備受世界關注[1]。生態環境的逐漸惡化,會使寒地黑土經濟失去生存條件和空間,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寒地黑土經濟的堅實基礎。重視寒地黑土地區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寒地黑土資源是寒地黑土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1 綏化市寒地黑土區生態環境現狀
2004年國家授予綏化市“中國寒地黑土特色農業物產之鄉”稱號,寒地黑土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環境,為社會創造了豐富的物產。通過寒地黑土品牌的牽動,綏化市加快推進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建立健全綠色產品標準體系,寒地黑土產品正在沖出國門走向世界;綏化市農村經濟的物質投入水平、技術應用水平、產業發展水平和農民素質得到了較大的提高,逐漸被國際市場認可和接受。但同時,高消費和低利用也導致了資源的浪費,寒地黑土地區當前的生態環境建設情況存在著許多問題,已經成為寒地黑土經濟發展壯大的制約因素。
1.1 農村環境污染嚴重
農村產業化發展中農藥、化肥、地膜等的大量使用以及廢棄物、污水的隨意排放造成了嚴重的水源污染、空氣污濁、土地沙化、地力下降;農村工業化發展中,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鄉鎮企業涌現,給寒地黑土地區的土壤、水體、動植物甚至人們的生命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城市企業排放的污水、污氣和污物向農村轉移。黑龍江是一個農業大省,而綏化市耕地面積占全省的20%,糧食總產量和商品量占全省的25%,該市農業人口占大多數,人畜糞便、生活垃圾及生活廢物任意排放,秸稈隨意焚燒,對大氣環境也造成了嚴重破壞,這些問題對寒地黑土地區生態環境構成了威脅。
1.2 黑土土壤污染嚴重
土壤處于自然環境的中心位置,承擔著來自各方面的污染物。由于生產者的生態意識薄弱,隨著黑土開墾年限的增加、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污染物不斷排放,土壤環境中存在的污染物種類和數量也隨之增加,土壤污染日趨嚴重。土壤的物理性狀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黑土土壤理化性質變壞,土壤容重增加,保水、保肥、通氣性能下降,土壤日趨板結,可耕性越來越差,抗御旱澇能力下降,影響農作物正常生長。
首先是農藥殘留與難降解的有機污染。我國的主要農產品中,農藥殘留超標率高達16%~20%,土壤侵蝕嚴重,有機質含量下降,土壤理化性能變劣,危脅著食品安全;其次是農用塑料薄膜的使用所帶來的“白色污染”也日益嚴重,農用塑料膜不易分解而且具有一定的毒性,地膜使用后約有20%殘留在土壤中,可分解釋放環境激素,污染環境,堵塞農田灌溉[2];再次是農業生產本身帶來的污染,如農用化學品的大量使用對農田、農產品及水體的污染;畜牧業大規模、集約化生產的發展對水體的有機污染等。用大量施用化肥及生長激素換得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這種粗放型的農業生產方式是得不償失的。由于長期的污染及不合理利用,黑土層每年減少0.4~0.5 cm,一些地區的黑土層已由開墾初期的60~70 cm減少到目前的20~30 cm。據考證,1~2 cm黑土的形成需要三四百年時間[3],黑土污染和侵蝕的最終結果是逐漸向黃土演化。
1.3 土壤養分減少、肥力下降
在少投入多產出的思想支配下,農民采用廣種薄收的掠奪式經營方式,使得土壤養分失調,黑土中有機質含量減少,土壤肥力逐漸下降。1958年綏化市黑土中的有機質含量在4%~6%,有的高達8%,到1990年,黑土中有機質的含量下降到3%~5%,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方已經達到2%以下[4]。隨著黑土中有機質含量的減少,養分貯量和保肥性能也相應下降,作物單產降低,總產量不穩定,農作物的品質也因土壤地力的減弱而下降。
1.4 秸稈資源、沼氣池等未得到充分利用
長期以來綏化市一直存在重糧食利用、輕秸稈利用的傳統觀念。隨著農業生產和農村能源事業的發展,農作物秸稈出現了大量的剩余。這些秸稈除了用作燒火做飯、飼養牲畜、取暖等外,還被堆積到村頭路邊,不僅妨礙交通,還污染環境。可以采用新技術將農作物秸稈轉化為沼氣燃料,不僅能減少寄生蟲對土壤的污染,更有利于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量。沼氣發酵殘留物對23種農作物病害、24種蟲害具有良好的防治作用,其防治效果與許多目前使用的農藥相當[5]。在綏化市充分利用秸稈,建沼氣池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既可以減少污染,也可以保護寒地黑土地區的生態環境。
據統計,綏化市2012年有耕地16 433 km2,林業用地6 640 km2,宜牧草原5 153 km2,可養水面1 513 km2,大體是“二山一水七分田”。2011年綠色食品認證面積達10 353 km2,占耕地面積的63%,居全國地級市首位。畜禽飼養量占全省的20%,烤煙、亞麻、甜菜等經濟作物產量均居全省之首,綠色食品總量、商品量、獲標識認證產品數量均居全省前列。綏化的安達市是全國的“奶牛之鄉”、慶安市是全國的“綠色食品之鄉”、蘭西縣是全國的“亞麻之鄉”和“東北之鄉”。綏化市還被國家命名為“中國寒地黑土特色農業物產之鄉”,寒地黑土的區域特色日益顯現,寒地黑土經濟正在崛起。然而目前綏化市的生態環境問題正制約著“寒地黑土綠色物產之鄉”發展戰略的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產生著不利的影響。
2 利用多種手段解決綏化市生態環境污染問題
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經濟單位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過程中,都可能遭遇市場失靈的情況,環境污染就屬于市場失靈中的外部性問題。為解決經濟發展中的外部性,早在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庇古就提出了政府可將稅收用于調節污染行為的思想,以稅收來彌補因污染造成的資源損失和治理污染的費用,生態稅收的運用已獲得世界各國的廣泛支持。在利用經濟手段治理的同時,也應輔助其他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才能更好地保護好寒地黑土區域的生態環境。
2.1 利用經濟手段控制黑土地區生態環境
2.1.1 對向寒地黑土區域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征收環境污染稅 農藥、化肥等使用產生的污染物采取超標收稅的制度,當消費者的需求造成環境污染時,應對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征稅,利用市場規律影響價格,以達到減少農藥、化肥產量和消耗量的目的。綏化市屬于農業大市,現有耕地16 433 km2,為了追求土地產量的最大化,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化肥、農藥及地膜,這些都會造成環境污染,政府應該對這些物品的消費征收一定的稅額,使其不要被過量地使用。具體的做法應該是由有關部門測定黑土每年可使用的最低化肥量,以這個量作為標準,制定超標收稅的原則,這樣能夠合理地控制農藥、化肥等的使用量,從而延長黑土的使用年限。
對向農村排放污物的企業征收環境污染稅。應該借鑒國際經驗,在寒地黑土地區開征土壤污染稅、大氣污染稅、污染源稅等專項稅種[6],按污染物的排放量征稅,這樣可以刺激企業改進治污技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常規化肥、農藥與一些少污染、無污染的生物農藥和化肥之間設定稅率差距,刺激、鼓勵生產和使用無污染產品,并提高現有的高科技無污染產品的競爭力。在西方發達國家早已開征了排污稅、污染產品稅等環境保護稅種,既可以抑制資源浪費,又可以為經濟主體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2.1.2 將土地使用稅列入資源稅的征收范圍 目前綏化市的黑土耕地資源不僅在數量上一直呈減少趨勢,而且在質量上也呈下降趨勢,減少和下降的原因多是源于土地的圈占和部分地方城區擴建。對此,政府應該對這種土地的占用行為采取相應的約束手段。
1)在現有的資源稅中應并入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對占用土地、耕地等資源的行為征收資源稅,提高土地的使用成本,尤其是對黑土地區的占用,要收取高于一般土地占用的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按實際使用量計算。這樣能夠合理確定土地使用量,減少耕地占用,并緩解黑土資源浪費現象。
2)建立黑土資源財政補償機制。向國家和政府申請財政撥款,專項用于黑土保護;設立黑土資源補償資金,加大對黑土地區耕地的保護性投入,加大對保護性耕作和深松整地的補助和獎勵。政府可給予農民經濟補貼,鼓勵農民對現有耕地采取保護性措施,使土壤免遭侵蝕;還可以簽訂土地使用合同[7],農民和政府簽訂合同,具體規定農民使用土地應該達到的環境目標,政府提供相應的補貼。
3)加強沼氣的綜合利用。鼓勵農戶興建沼氣池,并給予財政補貼。沼氣池用戶菜地的土壤寄生蟲污染能減少60%~80%,沼氣池還能處理人畜糞便,減少農村環境污染;一口8 m3的沼氣池一年生產的沼肥相當于50 kg硫酸銨、15 kg氯化鉀[8],這就減少了黑土地區農藥化肥的使用量。保護寒地黑土地區生態環境,應借鑒一些發達地區建沼氣池的經驗,在綏化市大力發展沼氣建設。
2.1.3 保護好農村飲用水源,征收水資源污染稅 綏化市農村人口眾多且生態意識薄弱,人畜糞便、生活垃圾對飲用水污染嚴重,大量使用的化肥和有毒高殘留農藥累積在飲用水和土壤中,對居民的生活健康構成了威脅。要達到控制水污染的目的,必須從水污染的源頭采取辦法。在一些國家如荷蘭、瑞典、美國等都開征了水污染稅,政府應該征收水污染稅,劃定村鎮集中飲用水源區域,加大保護力度,確保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逐步改善。
2.2 利用法律手段來防治黑土地區環境問題
要解決黑土地區環境問題,加強法制建設是必要之舉。早在1936年美國就頒布并實施了《土壤保護和國內配額法》,1962年又實施了《耕地保護計劃》等;荷蘭為防止污染,立法規定直接將糞便排到地表為非法行為。綏化市土地環境管理部門應該借鑒國際經驗,針對寒地黑土地區的生態環境問題制定相關法規和政策措施,雖然現在已有相關水土保護法、森林法、土地法等,但缺少土壤保護法[9]。當前應結合實際,建立起有利于黑土地區環境保護與防治的立法體系,并加強對黑土地區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如制定農村環境保護法、土壤保護法等,作為國家農村環境保護的基本法規。同時加強農民的法律和社會責任感,用法律手段調動人們參與黑土土壤保護的積極性,對無視法律、破壞黑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懲罰。
2.3 利用行政手段管制寒地黑土區域生態環境
在環境治理中,行政手段主要包括注冊登記制度、制定標準、禁令及許可證制度等。綏化地區應該加強執行行政管制措施,如在化肥管理中明確規定生產銷售化肥的注冊登記、許可制度,要求化肥生產者和銷售者就自己生產銷售的化肥品牌、等級、養分含量等事項向政府主管機關登記,一旦發生污染超標問題,可直接追溯責任人,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在農藥等物質的用量和使用方法上,要加強對破壞黑土養分、危害公眾健康的農藥的管理,并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推廣高效、低毒和低殘留化學農藥,禁止在蔬菜、水果、糧食、中藥材等生產中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防止化肥、農藥、地膜不合理使用和超標污灌帶來的化學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證農產品安全。多年來,歐盟國家在農業政策中不斷增加支持農村發展的內容,致力于改善農業環境,如瑞典早在1987年對農藥進行了重新登記,500多種農藥僅通過了300多種,1991年又重新審核[10]。相關經驗都值得借鑒。
3 小結
綏化市依靠優越的地理環境為社會創造了豐富的綠色物產資源,但這些綠色物產賴以生存的環境正在遭到破壞,也正在威脅著寒地黑土綠色物產的發展,綏化市寒地黑土迫切要求政府采取相應的手段治理。國家應該全面探查黑土地區農業環境,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目前的狀況,結合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和節水農業;積極發展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在環境治理過程中應以經濟手段為主,法律和行政手段為輔,同時加強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發揮公眾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作用。要依靠全體公民共同努力防治污染,保護寒地黑土地區的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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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共產權;產權失靈;經濟成本;市場交易;規制模式
一、引言
毋庸置疑,生態資源環境都是人類享有的公共資源,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性。隨著科學技術與社會生產力的迅速提高、工業化進程的突飛猛進,人類在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和經濟增長奇跡的同時,無償汲取與浪費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導致資源攜帶者環境這類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嚴重匱乏。
出現了一系列諸如:自然資源短缺和耗竭、生態系統圈污染與破壞等危害人類社會生存與全面發展的問題。面對日益凸顯的嚴峻局面,人類必須摒棄以往的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兩高一低)為特征的線性經濟模式,放棄使用高成本為代價的工業化發展道路,建立以“3R”甚至“5R”為原則、擬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綠色生態產業網絡循環型經濟形態。對于環境與資源的產權問題,早在1980年末,美國生物學家G·哈丁就以此為研究起點,考察人類的資源環境關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劇”的命題。該命題簡要表述為:每個人都陷入一個迫使其無限擴大畜群的系統中。在一個堅信公地自由的社會里,所有的人都搶先行動,追求自己的最佳利潤,毀滅是最終目標。公地的自由給所有人帶來毀滅。正是因為公地是公眾的共同資源,在使用上具有很強的非排他性,導致公眾內部的每個成員寄希望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約而同將采取擴大養殖規模、增加牲畜數量的行為,致使公共牧場的環境和資源受到極大的破壞。
生態退化現象也愈演愈烈,牧場面臨枯竭并慘遭遺棄,最終形成公地悲劇。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這種悲劇的出發點來自個人的貪欲,欲望的無限是罪惡的開端和最根本的因素,但倘若制度預先已界定清楚,或是財產被私有化,蓋上“不可被侵犯”標志,那么悲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輕。公共財產的產權分配制度的失效與難以合理界定必將造成社會資源配置失靈,資源的開發和環境的利用又離不開產權的合理分配,主體利益的博弈終究偏向占優一方,無論采用何種手段都將影響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規則,乃至偏離均衡狀態發展。
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賦予的經濟內涵與特征
法律領域對產權的研究要早于經濟學界,認為產權(Propertyright)是對物品或勞務根據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處置,從中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環境領域一直也沒有明確地提出產權概念,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則站在經濟范式的立場上給出產權的定義:“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并進一步地把產權種類劃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非存在產權、共有產權等。而“公共產權”一詞,來自西方產權經濟學家對資源稀缺和交易成本定性研究的領域范疇。美國經濟學家A·阿爾奇安認為公共產權和私人產權是相對立的,認為:公共產權是公共體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分享同樣的權利,都可以使用某一資源來為自己服務,可以排除公共體外的任何成員對公共體內的任何成員行使這些權利的干擾,但每個人都無權聲明這個資源就是屬于他個人的財產。公共產權在公共體內部不具有排他性。作為特殊公共物品的生態資源環境,其產權的內涵表現在每個社會成員(包括繁衍的子孫后代)對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和使用都有同等的權利,公眾和社會共同享有對環境資源的使用。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特殊性內涵,充分蘊育了其多樣性的特征。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
1.典型的非排他性
生態資源環境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向每個使用者開放,允許其自由進入、平等地分享,每個人都可以利用該資源為自己服務,并獲得相應的收益。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就會造成實際增加的總價值低于增加的成本,社會產品的邊際收益低于每個資源使用者的平均收益。因而,公共產權的非排他性給自然資源的利用帶來了巨大的外部效應。
2.代際共享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不僅是當代人擁有的,與后代人關系也甚為緊密。這也是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與其他公共產權在使用范圍的不同之處。當代人對此擁有完全所有權,任意的占有、使用、處置,必然會導致資源當期的過度利用。因而,當代人在使用資源時必須考慮后代人的生存基礎和福利,實現資源環境的代際公平分配。
3.國際傳導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具有一定的國際地理融合性,跨越國界甚至覆蓋全球。作為人類共同擁有的公共物品,個體的行為必定會對他人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某企業大量排放尾氣和廢氣造成大氣層的嚴重污染,致使當地氣候驟變,乃至影響全球環境惡化,其后果的嚴重.陛難以想象。
4.系統網絡性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作為一張布局錯落有致的產權網是不可分割的。一個綜合系統是由不同子系統和元素聯網組成的,每個子系統之間都有緊密的聯系。對一個系統的生態環境破壞必然會影響到其他系統的生態資源開發和利用環節,它們的產權關系具有生態聯系性和系統整體性。
三、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主體界定缺失的經濟學分析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其主體一直是學術界爭議的對象,也是眾學者熱議的話題。就我國而言,雖然是資源稟賦豐裕及擁有地理優勢的大國,但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主體界定依舊存在多方的紛爭。與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較好的發達國家一樣,我國的生態資源環境也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屬性。而且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由此可見,國家和集體是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者,國家和集體統一行使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權。主體利益如何維護及產權缺失該怎樣彌補?這些都是法律、規章中沒有重點解釋或明文標注的。文章以經濟學中行為主體利益為出發點,形成獨特的分析視角,來首先分析制約產權清晰界定的經濟屏障。
首先,必須承認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本身就具有模糊性與復雜性。以我國為例,盡管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稟賦,但人口增加及經濟增長的速度不斷上升,無疑加重了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度,導致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稀缺程度急劇惡化。當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遠低于社會成本,甚至私人收益遠大于社會收益時,環境與資源作為我們共有的財產在貨幣形式呈貶值趨勢。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者使用行政權利支配著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其他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既是資源與環境的使用者也是破壞者,外部不經濟給某些經濟主體帶來收益的同時又以其他經濟主體付出的成本為代價。受損害的經濟主體因沒有清晰明確的產權界定而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和支付,施害的經濟主體借著“搭便車”的行為對資源環境無償使用,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正如科斯在其經典著作《弛會成本問題》中提到“問題的交互性質”一樣。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初始產權界定清晰了,那么市場機制在最初由法定權利界定下的產權分配之后,能使資源達到最優配置,達到所謂的“在不使一個人情況變化的條件下,也不能使另一個人的情況變好”的帕累托最優的狀態。可是現實生活中,各經濟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產權體系需求的多元化與公共產權的供給呈不均衡狀態,使得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清晰界定的難度較大。
其次,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存在著制度層面上的缺陷。盡管我國上個世紀90年代就引進循環經濟的思想理念,也相繼運用了適當的制度安排支持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公共產權,可效果甚微。實踐中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的困難、交易成本過高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環境治理方面,政府、環保機構、中介組織等經濟主體嘗試做過不懈的努力,例如《環境保護法》中對企業這類經濟主體的排污標準進行了規定,并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監測與評估制度。但出于各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沒有得到很好地實施,相應的產權制度只是形同虛設。在生態資源的使用和開發方面,政府集所有權、管理權于一體,而作為經營者的經濟主體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無視相關的政策、法規,對生態資源實行肆意掠奪開采,嚴重扭曲了資源與環境在區域或區際之間的優化配置和分工布局。
如上所述,正是基于經濟體系內部的利益、技術、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的內生性或外生性因素,使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不能分割或無法確定其具體范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主體界定的模糊不清造成了其公共產權的失靈,體現公共產權在制度界定方面存在的種種缺陷與約束。深層次地分析影響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失靈的原因及內部機理,需要在經濟領域范圍內從微觀、宏觀、市場(中觀)、制度這四個層面人手。
1.微觀主體層面
微觀主體在經濟系統里具體為單個企業和居民。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具有典型而理性的經濟人格,單純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和各項制造費用,從原材料的生產到產成品都未主動自發做好清潔生產、無污染排放和廢品回收這三個環節,甚至部分企業基于主體利益而免除責任,超標排放廢水、廢氣,擴大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污染,并以無成本或低成本為代價享有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權,缺乏有效的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意識。諸如我國在2003年實施的《清潔生產促進法》里也還沒有具體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生態資源環境無償使用使企業獲得巨大的收益,而生態環境卻遭到嚴重的破壞。從公民的角度來看,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是公共的,因而我同個人擁有的自然資源和環境單位產權基本上可以忽略。雖然個人平均下來只是擁有一些零散的自然資源,但不能無視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現象。我國在自2008年6月初實施“限塑令”以來,提倡用環保型購物袋,但具體到公民個人還未引起重視,并缺乏足夠的生態保護意識,放棄使用對環境污染極大的塑料袋。微觀主體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是生態資源公共產權主體的基本單元。主體的經濟人格化,必將影響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合理運行。
2.宏觀主體層面
各級政府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管理中處于主體地位。作為代表社會共同利益的機構,政府的目標定位必須是多重性的。既要強調經濟增長,又要注重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若“一只手長,一只手短”,就會出現失衡狀態,存在“政府失靈”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不力、政策具和決策的選擇失誤、運用行政性手段不當、政府干預行為的經濟運行效率低下等。當然政府在利益的驅動下,也可能利用手中的行政壟斷權利,在招標過程中以理性經濟人的思維方式處理具體問題,促使尋租和官僚機會主義行為的滋生。此外,環保機構作為輔助政府執行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行使環境公共產權的機構,也將成為宏觀主體的組成部分之一。例如,我國的環保機構無強制執行權,法律賦予環保部門執行權偏軟。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權責不清,甚至引起職責上的沖突。環保部門較低的能力建設影響了監管效果,其中存在監察執法地位不明確、環境執法能力低、人才隊伍素質不高、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環境應急能力薄弱。生態資源環境產權被層層委托,從中央政府到地方環保機構,每一層的委托與利益目標都存在著差異,無法實現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最優配置。
3.市場體系層面
市場是提權交易的場所,有效的環境資源產權結構必須在市場交易選擇中產生。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能夠依靠自身的力量調節,自發運行,對社會資源實現最優配置。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完全自由的競爭體制已不存在。作為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我國,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由于多方的干預因素影響,形成“市場失靈”的局面。表現在:市場不能自發界定經濟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配,不能保證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發展和穩定協調;外部不經濟沖擊價格杠桿機制,導致環境與資源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扭曲,使市場沒有很好地反映出生態資源環境的真實價值;在環境和資源產權的交易方面,環境資源的經營者不能通過市場提供合理的競爭機制來作價和出售資源的使用權,進而無法實現其經營權。
4.制度協調層面
制度不等于法律條文,它是一種非正式的規范,諾斯曾把制度定義為“博弈規則”。此規則分為兩類:正式規則以憲法產權制度和合同為主,非正式規則包括規范和習俗兩大類。他進一步強調即使能從國外借鑒良好的正式規則,如果本土的(Indigenous)非正式規則因惰性而一時難以變化,新借鑒來的正式規則和舊有的非正式規則勢必產生沖突,其結果是借鑒來的制度可能既無法實施又難以奏效。作為資源環境產權這類特殊的公共物品,其制度層面主要是指對公共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歸屬作明確的界定和制度安排,包括資源環境歸屬的主體、份額,或是對生態資源環境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進行分割或分配。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交易制度里必須要明確產權的所有人要以合法的產權運作程序來獲得產權交易收益。建立良好的交易制度不僅能夠解決無法用價值衡量的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價格問題,還將平衡市場中這類特殊公共產權交易的供求與競爭問題,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對于我國而言,還沒有可操作性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出臺,發達國家也在不斷地探索之中。目前,排污交易權制度作為公共產權制度的~個子系統備受國外學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在實踐中不斷的探索完善。從環境的外部性和資源的交易成本來看,建立一系列較為完善的、協調運作各利益主體關系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應是所有國家的題中之義。
四、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建構
全面改變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失靈的局面,實現人類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生態的永久保護,必須進行制度層面的全新設計,強化產權的功能效應。除了使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子系統完善以外,更重要的是亟待構建一套適合經濟發展的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模式。
1.政府公共產權與企業交易產權的雙重模式
鑒于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不清晰,市場機制的自發配置難以有效實現,那么政府作為制度的供給者,理應介入到與企業共同設計產權交易中。對降低無法分配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的交易和轉讓費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政府將通過對資源和環境的主體進行層級劃分,把產權交易較為明晰的主體的所有權通過市場運作拍賣給企業法人單位或個體,充分擴大對這類生態資源環境所有權的主體范圍,使生態資源所有權細化并被主體分享。明確產權界定才能有效保護好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減少個體或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生態資源環境絕大部分產權邊界比較模糊,諸如空氣、河流、海洋等生態型資源,系統性聯系很強,若能夠把這些公共產權逐步分散,具體分割到區域行政單位,使政府成為類共同產權的虛擬主體,而企業或個體擁有公共產權經濟涵義上的所有權,那么“上游污染上游治理”的局面就能迅速擴散。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誰污染誰治理”的良好局面。具體實施的企業或個體可以實現多元化的形式,通過市場交易行為來提高對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與有效配置,積極引入多元主體,允許不同形式的企業參與平等競爭。在界定主體責任與權限時,不單只有生產領域的行為責任,在消費領域中也應承擔回收利用的義務。
改變企業微觀主體的被動地位,并迅速轉變為主動。政府可制定一些具體的可操作性的監管措施,使企業轉化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環境生態保護的觀念。在衡量企業內部生產的成本和社會成本之中,避免過多涉及目標利益,把外部成本盡量內部分解,并適當縮小企業治理環境的內部成本與外部獲利的差距。通過合理的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意識,開展節約型活動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2.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市場是商品交易的場所,任何商品的交易都離不開市場這個中介,包括無形商品——產權。市場化產權規制模式的提出是基于我國政府已將生態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有效的分配給各個產權主體的假設之上的。處理好產權市場的兩個層級,建立較為良好運作狀態的一級產權市場。公共產權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個先驗條件:交易的產權價格是基于合理而科學的基礎上,并能真實反應生態資源環境的自身價值。在一級市場上,生態資源公共產權的合理作價能夠保證其順利發行,并到二級市場上進行流通。通過在二級產權交易市場主體行為的集體談判行動和協商結果,決定生態資源環境貨幣價值的正真體現,實現價值流通自發反應生態資源稀缺的程度。不僅如此,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還可利用多重方式反應產權的流動性,例如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把非動態的產權改造為動態性的產權交易,充實在二級市場上公共產權交易形式。
此外,合理建立一套企業排污權市場合法交易是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有效探索路徑之一。企業的排污權交易是近幾年西方發達國家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設計的一套遏制污染的模式。該交易權運用新制度經濟學奠基人科斯的理論進行外部設置。政府可設計一系列關聯企業生產污染的評估指標體系,采用發放許可證的方式來實現企業對生態資源環境破壞程度的補償,在公開市場上采取拍賣、股份分享等方式進行排污權交易。一方面有利于那些治理污染成本高的企業,在交易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放棄采用夜間排放等方式來規避對生態資源環境的間接污染。另一方面,治理污染所付代價低的企業也將受益匪淺。企業可像存款儲蓄一樣把減排獲得的排污權在沒有交易對象時存放在交易市場里,可以在某個時候取出來出售或使用。市場化的生態資源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優點還表現在可使企業在公開市場上進入排污治理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為企業單獨或集中處理污染排放物,從而間接獲得排污權的所有權,并把其在市場上自由出售給企業或返賣給政府。
3.法制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