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0 15: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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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莫乎爾牧場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莫乎爾牧場管理委員會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釬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A、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薩爾布拉克鎮安監辦 乙方: (簽章)
(簽章) 責任人: 責任人:
一、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現場等各級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及工作業務技術水平。
二、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崗位安全技能,理解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并會采取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工作中認真按照安全規范要求進行操作,做到不違章、不蠻干、不冒險作業。
三、進入施工現場自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緊系安全帶?作業時規范佩戴防護用品,當現場無防護用品時,本人會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反映并拒絕施工。
四、保證不在施工現場吸煙,吸煙時必須處在“固定吸煙區”。
五、保證不在施工現場焚燒垃圾或其它明火作業。
六、保證班前、班中不參與飲酒
七、堅守個人工作崗位,工作中不擅離職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極怠工、不頂撞領導、不滋事鬧事。
八、當現場發現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報告?并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九、積極服從公司的安排與調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
十、未經批準,不將公司或公司關聯企業涉及安全、保密性的物品直接帶進或帶出施工現場。
十一、未經批準,保證不私自以各種形式變賣、倒賣現場物資材料。
十二、對公司管理存有疑問或意見時通過正確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撥同事之間關系,不惡意散播或私下議論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極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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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建筑工程 監理人員 安全職責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監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的重要性探討
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是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有效保證,是政府和建筑企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穩步運作發展的重要條件。
1. 在企業現代化管理方面
強化相關監理人員安全意識,增強施工項目監察力度,是企業推進現代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眾所周知,推進現代化管理的根本目標是通過科學性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使建筑過程面向高效,有序方向進行。
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重視安全生產,一味盲目追求建筑行業帶來的巨大利潤;有的企業摒棄安全監理部門;有的企業一味招聘人員進行擴大生產規模。眾所周知的黑龍江哈爾冰大橋坍塌事件,更加深刻牽動政府和民眾的安全管理神經;必須建立起“面向市場,服務人民”的安全管理模式。
一個企業在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同時,應注重安全建設,確立建筑工程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全體員工安全責任義務。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如果項目建設建立在不重意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發生建筑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以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換取項目工程巨大利潤,就失去建筑施工的意義和根本目的。因此,提升監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與國家和人民利益相一致,有利于企業進行現代化管理。
2. 提升安全責任意識是實現社會主義經濟,四個現代化建設重要條件
實現安全生產是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重要因素。“安全生產,重于泰山”,充分說明在實際施工中發揮人的作用,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監管人員安全責任意識是發展市場經濟重要的問題。
一方面在建筑中體現勇于拼搏,善于思考的奉獻精神,另一方面應保障建筑項目安全,舒適,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質量標準,另一方面堅強監管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并落實建筑施工中充分體現政府關懷,激發勞動熱情和建設積極性。反之,如果安全責任意識不高,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懈怠現象,極易出現安全管理疏漏,施工過程中易造成工程事故,給政府和企業帶來經濟和不可預估的損失。
二:加強建筑工程監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的相關措施
1.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監理責任體制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度及其相關各項規章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監理安全責任意識的根本保證。在實際建筑工程安全監管工作中,應以2004 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條例》為依據,并以2006 年10 月國家建設部頒發的《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為指南,將國家和政府要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需求以及安全標準建立層層分解、并落實到項目管理各環節中。建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各監理人員為成員的項目監督管理行動小組,并制定相應職責和權限,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擔的安全管理
責任,并與年終績效考核掛鉤,加強各人安全責任意識。為使項目建筑按時按量完成,各有關人員在安全質量和安全生產上應保持萬眾一心、各施其責、同舟共濟,切實履行四項基本職責,努力做好安全責任規章制度建設。
2. 開展安全責任宣講會
針對項目建筑施工人員和建筑監理人員普遍人員素質不高情形,在提升監管人員安全責任意識過程中,應注重安全宣講會的重要作用。通過階段性舉行安全宣講會,講解安全工作在項目工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現階段建筑工程由建設型轉變為安全舒適型。
通過建筑結構,建筑類別,建筑安全職責,安全監管內容,安全監管任務等方面綜合講解,對新近員工進行專職講座,努力提升項目監理人員自身安全責任意識,并為安全事故最小化提供理論宣講。
3. 項目監理安全工作記錄
在加強監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過程中,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監理安全職責,將安全監督任務和成果以安全記錄形式體現。
在實施目的上,通過實行監理安全工作記錄,充分了解建筑結構安全系數,有助于建筑結構安全分析與進度保證,加強監理人員安全思想意識建設。
在實施方式上,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施工規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工程建筑強制性標
準對施工現場實施全方位審核和監督檢查各部門人員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記錄安全工作日志,落實責任制體制。通過監理安全工作記錄和審核,在進行任務安排和安全職責時,可根據工作日志及時進行安全排查,有助于安全責任意識提升。
4. 樹立項目風險意識,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在進行建筑項目施工過程中,應要求項目管理者及其監理人員應樹立建筑市場風險意識,學習、掌握風險特點與防范技術術,加強對施工風險,經營風險,建筑風險的合理預警、監視以及管控,加強風險意識管理。
建筑工程監理人員,須時刻樹立高度風險意識和安全危機意識。面對復雜多變的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把實際建筑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方面風險,通過市場分析,現場調研,案例分析等形式作好風險預測并研制出合理有效解決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和規避建筑風險。監理者要對潛在風險和潛在安全危機有充分意識,并
結合自身具體情況,根據安全案例,整理常見安全施工事故手冊,在安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將安全損失降到最小化。
再者,樹立依規,依法,依標安全監管的理念,有針對性,組織性地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實行安全管理機制,切實履行“審、查、停、報”四項安全監管基本職責。
參考文獻:
[1] 楊建紅.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質量管理與控制初探[J]. 科技資訊,2009,(28).
[2] 周曉強,胡萬里. 高層建筑工程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及對策[J]. 科 技成果縱橫.2008 (11) .8).
一、管理目標
1、杜絕發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與急性中毒事故。年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3‰以內,年因工重傷、死亡事故率為零。
2、積極推動項目部創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規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規定,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文明施工達標率達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所轄范圍確保完成一個以上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應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項目部應設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工程總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以上,必須配備2~3人的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應設立安全管理股。
2、各項目經理部要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堅持執行旬檢制度。每周例會必須同時進行安全生產分析研究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布置、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3、明確職責,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崗位責任體系,層層分解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做到責任明確、措施得力、落實到人。
4、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按照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必須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投入。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投入,嚴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被淘汰的機具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5、提高項目經理部整體安全管理素質,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任職。
6、深入開展“關愛生命,關注安全”創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動,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和生活及工地環境,消除環境污染,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為的意識。
7、認真執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強制性條文標準,每旬組織一次工地自檢,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執行“三定、一落實”措施,加強控制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圍護、起重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事故的發生,狠抓“三寶、四口”、施工用電等安全防護措施。出現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8、深入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活動,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證安全達標目標的全面落實。對存在要采取切實有效防范措施。應按公司所編制“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與文明施工實施圖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示范圖集”標準執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以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觀念,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的制度。
10、應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11、公司將對各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執行和落實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年終組織考評,對完成管理目標達標的項目部給予通報表彰,獲得省級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稱號將給予較大的經濟獎勵。未能完成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處以1000~10000元經濟處罰。對于管理不力,造成傷亡事故的,將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62條、第64條、第66條的規定處理。
12、本責任書為2013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作為年終組織考評的依據。
本責任書經公司蓋章、企業法人簽字及各項經理部項目經理簽字后即生效。
公司蓋章: 項目部:
簽名: 負責人:
關鍵詞:建筑工程;監理;安全責任;落實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監理單位按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根據有關法規和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因此,工程監理應該在建設單位委托的業務范圍內承擔責任。
1.正確認識監理的安全責任
在《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有關現行法規中,僅規定了建設單位有監督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和造價的權利,而沒有賦予監督施工安全的權利。既然建設單位沒有監督施工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權利,作為受建設單位委托的監理單位,也不應負有監督安全生產的義務和權利。依據權責對等的一般性原則,監理單位承擔的安全責任應該限定于監理過程中的“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事故”責任,而不是承包單位進行組織生產建設中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此外,《安全生產法》所稱的生產經營活動,是指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法約束的主體,是自身的經營活動可能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單位,不應包括為建設工程提供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即使監理單位可視為《安全生產法》中包括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涉及的安全事故是施工方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出現的事故,絕不是監理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出現的事故,所以在施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施工企業自己施工人員的傷亡是施工企業的事,是施工企業及與其有連帶合同責任單位的事,因此《安全生產法》所約束的生產經營活動主體,是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及與其有合同關系的相關責任單位,絕非是與施工企業無任何關系的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如果在監督管理活動中,因自己違反操作規程和規范造成自己的監理人員的傷亡事故,這時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才應為監理單位,才受《安全生產法》所約束,我們一定要正確理解《安全生產法》立法的初衷和本意。
2監理安全責任監督管理主體的認定與法律適用
(一)監理安全責任監督管理主體的認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因此應由建設局對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的職權。
(二)監理安全責任的法律適用,安監局援引的法律法規分別有《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先從法律適用上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出處罰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應當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而無論是監管責任人還是監理單位,都顯然不是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理單位從事的是監理服務行為,而不是施工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所以安監局把《安全生產法》以及由它衍生出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作為行政處罰依據,存在行政相對人主體認識上的錯誤。
其次,從行政機關執法依據上講,縣安監局以其行政職能不能援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來作出處罰,因為能夠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不應當是安監局而應當是建設局。該《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雖然安監局與建設局都是行政機關,但不等于行政機關可以隨意援引法律,任意進行處罰。其所援引的行政法規必須與其行政職能相對應,才能真正起到公正執法的作用。
再次,在法律適用上,對監理單位的行政處罰,應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因為《安全生產法》沒有對監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如何作出處罰的規定,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當中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于監理單位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無論單位和個人都有明確的處罰依據?!栋踩a法》屬于一般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是特別法,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即便監理單位應當受到處罰,也應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而不是《安全生產法》。況且安監局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來確認監理單位違法,卻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罰則來處罰監理單位,適用法律混亂,破環了法律的內在統一性。
此外,用不同法律條文認定同一違法事實,又用同一處罰條款對行政相對人作出不同的行政處罰,其政策法律觀念之淡薄,其行政行為之隨意可見一斑。另外,處罰告知依據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確有要求監理單位向主管部門報告安全隱患的義務,但該法條對于監理單位履行義務的前提是在監理工作中發生嚴重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情況下,明顯不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的停工期間。
(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依據《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 號)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規定,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職責有:
1)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未進行審查的,監理單位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監理單位審查簽字認可,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將情況及時書面報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未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的,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2)監理單位在監理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監理單位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沒有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3)施工單位拒絕按照監理單位的要求進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單位沒有及時報告,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4)監理單位為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應當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監理單位履行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施工單位為執行監理指令繼續施工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應依法追究監理單位以外的其他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監理單位完全履行《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規定安全監理職責,不應再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其全部責任應由未執行監理指令私自拆除塔機的施工單位承擔。此外,安監局認定的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符,適用法律不當,程序混亂,以致作出了錯誤的處罰決定,依法應當撤銷。
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內容也可以看出這個法條要求執法機關對被處罰人處罰前,必須履行責令其整改的義務,這是處罰的基本前提,執法機關未履行該義務,對監理單位的處罰行為是無效的行政行為。當地任何行政機關均沒有對拆塔吊之事給予監理單位下達過限期整改通知書。既然行政機關沒有履行這樣的法定義務,那么其對監理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就是錯誤的,是與《行政法》相違背的。
結語
監理行業其自身的特殊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復雜性,使得現行法律在司法實踐中容易引起混亂。隨著監理市場的日趨成熟、規范,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等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同時政府有關管理監督部門不能超越法律,一味強調監理方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責任,更應該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和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管力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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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偉業.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J].安全生產與監督,2005(6).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強化特種設備安全安全生產意識,強化“一崗雙責”和行政問責;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有效防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和諧社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使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賦予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促使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照《特種設備評分標準》的要求做好主動申報、主動建章、主動培訓、主動消缺等工作。建立適應我市實際的推進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的監管機制。
三、工作步驟
按照市政府的總方案步驟,第一輪分三步對全市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級別評定,針對不同級別的企業實施分類指導、治理隱患,20__年底前完成第一輪考評驗收。20__年起,組織對企業新一輪級別評定和考評驗收,推動全市不間斷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一)第一步:宣傳發動和級別評定(20__年1月----20__年底)
為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量化考評,省政府安委會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了《福建省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標準》(以下簡稱《級別評定標準》)?!都墑e評定標準》采用“千分制”,由共性部分“九個方面”700分和“行業特殊要求”300分組成(《級別評定標準》可在省安監局網站下載)。
我局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在《級別評定標準》的基礎上,就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方面制定了《__市使用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評分標準》(附后,以下簡稱《特種設備評分標準》)?!短胤N設備評分標準》也采用“千分制”,共分7個大項32個小項,其中將特種設備安全未經注冊登記、未定期檢驗合格、使用土制設備、重大安全隱患未限期整改和當年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五項作為否決項,評定為c、d級,實行一票否決。對在各類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中,特別是在今年的冶金起重機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嚴重問題沒有按規定期限落實整改到位的單位,此次級別評定應按《特種設備評分標準》6.3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評為d級。(《特種設備評分標準》可在__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下載)。
《特種設備評分標準》不單獨作為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級別評定標準,只作為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其中一項評定內容。若相關行業《級別評定標準》沒有制定此項評定內容,但有些企事業單位又確實涉及到,則評定為“b級”以上級別的企事業單位,其使用特種設備安全綜合評定得分也要相應達到700分以上,也可將此項內容單獨評分后與該企事業單位其它項目綜合得分相加,取平均值作為級別評定分值。
根據《__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關級別評定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巖市安委[20__]17號)第四條“相關部門配合問題。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提出具體要求,供行業主管部門級別評定時作業評定依據。原則上,行業主管部門評定的級別不能高于監管部門所認定的級別。”的規定,如有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按《特種設備評分標準》被評為c級或d級的,則行業主管部門評定的級別不能高于c級或d級。
各縣級質監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活動的宣傳發動,在6月底前對鄉鎮和開發區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組織一次培訓,講解如何應用《特種設備評分標準》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評級。重點解決因協管員對特種設備業務不熟(尤其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梳理分清等)而導致對《特種設備評分標準》漏評的問題。
級別評定工作按省政府安委會的要求,原則上由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實施,采取“企業自查自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分類,縣級主管部門復核確認”的評定程序進行。各級質監部門按照政府實施方案賦予的職責“協助相關部門檢查、指導、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開展工作。
1、自查自評:有使用特種設備的企業對照《級別評定標準》和《特種設備評分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后,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2、初審分類: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企業自查自評情況進行現場比對、初審,并按不同行業上報(縣、市)行業主管部門。
3、復核確認: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企業級別情況進行現場復核確認。擬確認為a、d級的,報倒級政府安辦確定,同時上報市行業主管部門??h級政府安辦將確定為a、d級的企業,應反饋行業主管部門,并上報市政府安辦。
市屬以上企業(含市國資委控股企業)、__經濟開發區內的企業自查自評后,直接報市行業主管
部門和__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進行確認。其余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直接報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比對、初審后上報市行業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市行業主管部門擬確認為a、d級的,報市政府安辦確定。市政府安辦將確定為a、d級的企業,反饋市行業主管部門,并上報省政府安辦。
各級質監部門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檢驗期間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存在五個否決項的實行“一票否決”,由各級質監部門直接評為c、d級并函告當地鄉鎮(街道)政府及行業評定主管部門。
(二)第二步:分類整理(20__年1月----20__年10月)
總體要求是:a級抓鞏固,b級抓提升,c級限期整改,d級給予掛牌督辦。
1、有使用特種設備的企業級別評定后,各縣(市、區)質監部門要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分類指導。對a級和b級企業,要抓好鞏固提升;對c級企業,要督促其對存在的特種設備主要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期限。對存在問題多、整改難度大的,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會診,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確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實。整改落實情況應報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市質監督部門審核。
2、對d級企業,市屬以上企業、__經濟開發區內的企業由市政府掛牌督辦,其余企業由縣級政府掛牘督辦,責令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結束后,由企業提出申請,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合格的,報市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無望的企業,由市政府或縣(市、區)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3、企業安全生產級別實行動態管理。各級質監督部門和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每年應結合安全檢查和監督檢驗,視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決定是否調整其安全級別,須調整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調整和確認。
4、市屬以上企業、外資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分類整改工作,由市質監局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指導和督促。
(三)第三步:考核驗收(20__年11月----20__年12月完成)
從20__年11月開始,市質監局將對各縣(市、區)質監部門本輪開展這項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驗收。經驗收沒有實現目標的,限期補課,逾期仍沒有實現目標的,將嚴格按規定實行行政問責,并由市局派工作組進行督辦。
本輪工作完成后要實現以下目標:
1、各地各行業使用特種設備的企業安全生產級別總體上達到:a級企業占企業總數的30%以上。b級企業占企業總數的50%以上,不存在d級企業。
2、符合到省質監局規定的使用重點監控特種設備的企業,不存在c、d級。
3、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緦崿F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三個明顯提高”:即使用單位主動登記和報檢明顯提高、管理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明顯提高、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率明顯提高。有效遏制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發生。
四、約束措施
(一)按《特種設備評分標準》評定為c級的企業,質監督部門取消其評名牌產品資格。
(二)按《特種設備評分標準》評定為d級的企業,質監部門暫扣其相關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證,函告其行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責令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整改,限定整改期限并掛牌督辦,在整改期內仍沒有達到整改要求的,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三)對未開展落實企業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主體活動的縣級質監部門,確定為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目標責任制考核不合格單位,取消其質監系統內的評先評優資格。
五、職責分工
由市級政府及各相關主管部門檢查指導、組織評定、復核確認和督促隱患整改等工作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原則上由市局派員或委托所在轄區的縣級質監部門協助參與。
由縣級及縣級以下政府及各相關主管部門檢查指導、組織評定、復核確認和督促隱患整改等工作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原則上由所在轄區的縣級質監部門或委托鄉鎮及開發區特種設備協管員協助參與。
六、工作要求
各級質監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地政府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的重要意義。特別是重點監控特種設備單位,必須按照當地政府的行動要求,確保每年至少1次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到位,并將重點單位的安全級別評定等情況向當地政府報告。要以此為契機,以政府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活動為平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安全生產隱患舉報(通過手機短信編輯舉報內容發送到10657300199),促進隱患排查治理,促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強化領導。各級質監部門要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加強組織領導,市質監局決定成立開展“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局長張家勇任領導小組組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__特檢分院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市開展“三年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二)落實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情況將列入各級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即要嚴格標準、不走過場,又不得借機隨意設卡、刁難企業。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借機設卡刁難企業的,將按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突出重點。對列入重點監控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化工行業、氣體充裝、人員聚集場所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及重要部門的電梯使用單位列為此次活動的重點。
(四)加強協調。開展此項活動要堅持“政府統一領導、行業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聯合行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原則。各級質監部門要深刻領會市政府“三年行動”精神實質,切實遵循工作程序,找準工作定位。切實履行好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單位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的復核確認,檢查、指導督促工作的落實。質監部門雖然不作為一個行業來組織企業的評定工作,《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評分標準》只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其中一項評定內容,但它的重要項具有否決權。各級質監部門要積極協助和參與各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的級別評定工作。
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有的判令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因此,正確認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責任主體是非常必要的。
一、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適用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之規定。
1、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侵權民事責任應適用《民法通則》之規定,而不應適用《建筑法》之規定。
《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和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及適用?!睹穹ㄍ▌t》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加害方侵害相鄰建筑物屬侵害他人的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屬《民法通則》調整。該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屬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使用土地時侵害相鄰方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此規定。
《建筑法》調整的范圍和有關建筑安全管理規定及適用。《建筑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由于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的主體是管理機關,而并不包括建設工程相鄰的一方,故該法調整的主體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管理機關,而并不涉及相鄰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雖然,該法第五章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規定了建設各方的法定義務,但并未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時,加害方對相鄰一方的民事責任。
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和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及區別
《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第3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2款規定了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第3款規定了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其構成要件為(1)行為違法,包括作為與不作為;(2)有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4)主觀過錯。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備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而是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應當對于他人的財產、人身損害承擔的民事責任。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1)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需承擔舉證責任。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則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也稱無過錯責任原則,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或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加害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才能不承擔責任,否則就推定其有過錯,并承擔民事責任;或者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即對于損害的發生,加害人、受害人雙方均沒有過錯,法院視情況分擔損失的原則。(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法律特別規定。法律規定包括《民法通則》中的規定(第121條-127條、第133條)和民事法律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3、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屬于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3條(下稱意見第103條)規定:“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惫P者認為,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本條之規定。理由如下:
(1)該條為法律特別規定。該條規定雖不在《民法通則》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規定之列,但由于該規定屬于民法中有關相鄰關系的司法解釋,并具備民事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因此,該條規定為法律特別規定。
(2)該條規定主觀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不適用過錯推定或公平責任原則。該條中沒有“相鄰一方(加害方)有過錯”之類似規定,同時該條中也沒有“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及“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之類似規定。因此,該法律規范為特殊侵權中無過錯責任原則之民事法律規范。
(3)該條在建設工程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范圍之內。該條雖未直接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該條規定的假設條件中的“等”字,理所當然地已包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
(4)參照
損害。前款情形,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險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損害的,并可請求損害賠償”。同理,該條中也無加害人有過錯、舉證倒置、雙方均無過錯之規定,因此,該條規定更證明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特殊侵權應適用無過錯民事責任。
二、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后的追償權
在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糾紛中,建設單位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如果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主體有過錯,那么建設單位有權向有過錯方行使追償權。
1、追償權的取得。
該權利不是按連帶責任之規定取得而是按約定或者法定取得。連帶責任,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向所有連帶責任人請求承擔民事責任,也有權向連帶責任人之一請求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向受害人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約定。因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不可能與受害人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涉及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沒有規定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相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法律已規定建設單位應獨立承擔特殊侵權的無過錯民事責任,故建設單位在承擔民事責任后,不具有按連帶責任規定取得追償權。
由于建設單位與參與工程建設的他方均有合同關系,與勘察設計單位有勘察設計合同關系;與施工企業有施工合同關系;與監理單位有委托監理合同關系,因此,建設單位在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根據上述合同關系及履約事實,向過錯方追償。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了建設各方注意安全義務。其中,主要是:第37條規定了設計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4條、第47條、第51條規定了施工企業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風險等措施,對相鄰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取措施保護地下管線,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發生事故時,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第40條、第42條、第49條、50條規定了建設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將房屋拆除委托給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企業承擔。如果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違反上述注意安全義務造成相鄰方的損害,那么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過錯方主張權利。
2、追償權的限制
關鍵詞 建筑施工;施工技術;技術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4)121-0092-02
1 建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建筑施工過程中管理制度問題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往往由于建筑施工中不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不完善的風險評估機制,導致諸多安全事故的發生。現階段城市建筑施工多屬于高層建筑或超高層建筑施工,通常這些建筑樓層高達幾十層,甚至高達上百層,是非常復雜的建筑工程,對安全管理提出了較大的難度。這些建筑施工中的高層作業,不僅施工作業復雜,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如,建筑施工在高層作業時的預留洞口、安全防護的窗戶口、樓梯口以及電梯井道口等,就存在高層作業人員墜落的安全隱患;高層作業的升降設備也可能由于未及時保養維護、年度檢修存在安全隱患,這些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帶來較大的損失。
1.2建筑施工過程中自身特點問題
建筑施工由于自身的復雜性以及周期長等特點,多個工種、施工工藝是需要交叉作業、同時作業的。因此,在同一個建筑施工過程中,施工部門同時作業,存在較多的露天作業、立體化的作業、變動大的作業位置等,使得在施工中諸多運輸機械頻繁使用,一旦作業操作層級之間通信聯絡不順暢,就會面臨安全事故的發生。目前的建筑施工項目壽命周期較長,往往幾個月,甚至多達幾年。在較長的建筑施工過程中,施工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往往會逐漸淡薄自己的安全管理意識,引發施工安全事故;在較長的建筑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設備也存在變質、老化問題,也存在安全隱患。很多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往往發生在工程后期或者工程竣工階段,這都是因為建筑施工周期長,導致安全意識淡薄、機械設備老化所致的安全事故。
1.3建筑施工過程中技術因素問題
建筑施工過程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建筑施工技術也越來越先進,建筑結構越來越復雜,建筑功能越來越多元化,這就對建筑施工技術要求越來越高。建筑施工只有滿足建筑結構的要求,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實現各項建筑施工技術的整合兼容才可以。而很多建筑施工并沒有綜合考慮各項狀況,致使存在安全質量隱患。同時,現階段人們的審美越來越個性化,對建筑施工也提出了獨特的要求,這無疑會加大建筑施工的難度。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很多建設單位沒有結合建筑施工的實際狀況設立科學的建筑施工管理體系,也未按照施工技術要求施工。在建筑施工技術人員配備方面,沒有將建筑施工環節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接,導致建筑施工環節無人負責;甚至有的建筑施工人員并未進行安全施工技術崗位培訓,導致施工人員在實際作業中由于安全意識淡薄存在違規作業現象,引發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影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2 建筑施工技術管理策略
2.1優化建筑施工技術組織管理體系
結合建筑施工項目設立健全的建筑施工技術組織管理體系,實現建筑施工技術專人負責,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實現總包、分包聯動管理,落實建筑施工技術管理職責。在建筑施工的全過程管理中,結合項目前期、項目中期以及項目后期實現建筑施工各部門之間的有效協作,合理調度配置專業技術人員,實現權責利落實到位。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建立以建筑施工合同為依據,以建筑施工工程總包為核心,建筑施工層級關系聯動運行的施工技術管理機制,確保建筑施工全壽命周期內建筑施工技術組織高度協調配合和人員配置。另外,還要加強對建筑施工技術人員進行崗位培訓,提高建筑施工技術人員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保障建筑施工順利運行。
2.2加強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建設
建筑施工除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之外,還應結合建筑施工實際狀況制定相應的施工技術管理制度,以明確的制度設計規范關鍵施工技術環節,指導建筑施工技術具體作業,保障建筑施工人員規范施工。如,健全建筑施工設計審批制度,確保建筑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在項目前期能夠結合建筑施工的現有條件,編制科學的建筑施工組織設計;健全建筑施工設計變更核定管理制度,確保施工圖按照設計變更制度、業主需求和現場施工條件進行變更處理,維護建筑施工設計文件,確保建筑施工按照施工圖施工;健全建筑施工技術復核制度,確保建筑施工技術在施工過程中的準確性,避免建筑施工中的錯誤,規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建筑施工工程質量;健全建筑施工技術交底制度,確保建筑施工人員了解建筑施工設計、建筑施工特點、建筑施工技術要求以及建筑施工注意事項等,在具體施工過程中做到科學施工。
2.3強化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基礎工作
強化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基礎工作,在建筑施工中合理應用科學的施工技術以及先進的施工設備,以科學的施工技術成果保障建筑施工進度,控制建筑施工成本,提高建筑施工工程質量,提升建筑施工企業管理水平。強化建筑施工人員的責任,加強對建筑施工關鍵點的控制,將建筑施工人員責任落實到位;加強監理單位對建筑施工現場的管理力度,尤其嚴格建筑施工現場材料把關;嚴格監督建筑施工關鍵點,按照建筑施工技術規范施工,以建筑施工技術制度把關建筑工程質量,規范建筑施工操作行為,糾正違規作業,最大化保障建筑施工質量,確保建筑施工按時、保質交付。
2.4實施建筑施工進度的技術管理
建筑施工進度的技術管理需要按照項目進度計劃來開展各項工作,項目進度計劃作為建筑施工組織設計的核心內容,是衡量建筑施工項目進度的指標,是保證建筑施工工程按時完成的依據。筆者認為在建筑施工進度的技術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結合建筑施工方案以及建筑施工程序設計建筑施工項目進度表;第二,在建筑施工項目進度表中要體現出建筑施工項目進度、項目程序以及項目工程方向等,還要體現出建筑施工工藝措施;第三,建筑施工項目進度是不斷變化的,需要編制項目短期實施計劃以調整項目進度。建筑施工項目進度計劃是結合項目邏輯關系、項目施工工藝以及項目組織結構,以網絡計劃圖和甘特圖形式繪制的。
2.5設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安全責任制
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安全責任制的設立是確保施工項目順利開展的。項目經理是建筑施工中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建筑施工項目安全負全面責任,應設立分級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建筑施工工序中每位員工的安全責任,確保每位員工嚴格執行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落實執行各自職責。建筑施工現場要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員,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規章制度,糾正現場施工違章作業,以安全責任制規范建筑施工技術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建筑施工安全。另外,還應設立建筑施工安全設施方案,增加建筑施工安全設施的投入,預防控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建筑施工安全損失費用,保障建筑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建筑施工企業持續發展。
建筑施工是一項復雜的工程項目,質量作為建筑施工的核心工作之一,是需要實施有效建筑施工綜合管理工作的。針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升建筑施工技術管理水平,以健全的建筑施工技術組織管理體系、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建設、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基礎工作、建筑施工進度的技術管理和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安全責任制優化建筑施工管理,保證建筑施工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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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現狀與問題;安全隱患
中圖分類號TM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73-0051-02
1 我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建筑行業一直處于人員傷亡事故多發狀態,事故發生率和人員傷亡人數長期位居我國生產性行業第二位。
1.1我國建筑施工的特點
我國建筑產品的固定性和生產的流動性及受外部環境影響因素多促使建筑施工生產具有一次性、復雜性、連續性、分工性、露天高處作業多、勞動力密集等熱點,從而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控制面廣、具有動態性、協調性與嚴謹性。
1.2我國建筑行業施工中傷亡事故多發
從我國傷亡事故統計資料分析看,近年來,雖然總體施工傷亡事故和人數呈現下降趨勢,但年均死亡數仍然有千人左右。
1.3我國施工項目事故類別多
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主要類型基本劃分為高處墜落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物體打擊事故、觸電事故和機具傷害事故五大類別。
1.4我國建筑施工事故發生的普遍性和規律性
建筑行業中存在的施工安全問題,不僅在我國形式嚴峻,而且在發達國家依然很突出。從事故發生類型與特點來看,具有明顯的規律性和一致性。
2 我國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隱患的因素
在我國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頻繁發生,其根本在于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問題嚴重,部分原因在于施工項目自身特點。
2.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缺乏嚴密性,落實不到位
工程建設主體的安全責任難以有效落實,而個人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不好操作。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不強,責任不夠明確,責任不能到人,只是紙上談兵,缺乏實踐到位。
2.2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者安全意識淡薄,未制定出完善高效的應急預案
一些施工單位在資金的投入方面厚此薄彼,對安全進行投入不多,甚至挪用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以減少生產成本,使設備得不到及時維護更新和保養,安全人員得不到教育和培訓,造成安全隱患居高不下,時有發生。此外,缺少必要的訓練和救援設備,發生事故時,不能及時有效的進行應對。
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仍不夠完善,尚未有效全面展開
安全生產方法缺乏多樣化與有效性,局限于安全制度書面規定,不能真正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受各種因素影響,在實際管理中,個別監督執法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不高,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有的甚至,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對事故隱患查處不力, 存在走過場的情況,埋下了隱患是種子。
2.4建筑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未形成體系
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法規的數量雖然不少,但是隨著建筑施工生產的發展,日益暴露出不少缺陷和問題。具體適用到施工階段的法規太少,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不強,相對應的法律法規也不夠健全,且存在重復和交叉現象,容易造成相互扯皮與無人管理。
2.5建筑本身特點、施工人員安全觀念薄弱以及相關環境因素
造成建筑事故的原因,除了與建筑業的高空、露天、勞動力密集型、復雜性有關,受氣候、溫度、地形條件影響,還與施工機械質量不合格、勞動者文化素質低、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滯后、施工操作不當等因素有關。
3 加強企業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與對策
3.1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將其落實到實處
建立安全責任制是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的重要保證,需將重點放在安全責任的落實上,增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針對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注重并進行全面檢查,實施獎懲制度,進行認真總結,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從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3.2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建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轉變管理者錯誤理念,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使其明確安全責任與經濟利益密切相關,從而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加大安全投入,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建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3.3完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
加強政府與社會監督力度,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與運行機制,加大對安全事故責任的追究力度,管理者應針對本工程施工特點進行分析,并根據具體情況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確定可行性方案,從而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3.4規范相應制度,完善相關法規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制定內容齊全、針對性強,體現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并積極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強化責任追究,嚴格治理,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
3.5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加強施工過程安全管理,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建筑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并鼓勵技術工人參加技術等級培訓。注重安全教育的實效,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并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方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保證,提高施工質量,進而提高施工總體安全水平。
4 結論
施工中的安全維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關乎建筑企業的經濟利益,并關系到改革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穩定大局。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我國目前施工中首要而又緊迫的任務,只有堅持安全生產與工程效益并重,才能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建設的順利進行,從而有利于人民的生命與國家財產安全,進而為社會穩定和國家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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