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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允許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增設備的進項稅額,對于固定資產較多的物流企業,這樣不但降低了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還改變了通常采用的固定資產核算方法。針對這種變化,通過研究全面轉型后的增值稅,深入探討此次變革對福建物流企業在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上的變化,并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進行探討。
0引言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物流企業擁有的固定資產越來越多,其現代化程度也越來越高,性能也越來越先進,固定資產占企業的比重相當大,投資也相當大。在我國加入WTO后,物流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企業面臨著更為復雜的理財環節。正確地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增強物流企業的經濟實力,提高其參與市場的競爭能力,是物流企業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增值稅改革的核心是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這一變革必然導致物流企業固定資產的相關會計處理發生根本性變化。
1轉型后增值稅的科目設置
2009年1月1日開始推行的消費型增值稅,是一次徹底的增值稅轉型改革。國家要求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全國范圍內(不分地區和行業)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為預防出現稅收漏洞,將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且容易混為個人消費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設備范圍之外。同時,作為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將相應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調整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
根據這次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福建省物流企業固定資產購進環節的增值稅就像購進原材料、存貨等涉及增值稅的物品一樣,增值稅進項稅額直接在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增值稅進項稅額直接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文章提到“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科目,這種設置方法是2004年7月1日起,我國東北老工業基地等試點地區在增值稅轉型試點時期所采用的科目,從2009年1月1日起,這個明細科目已不再使用,而福建省不屬于試點范圍,故本文對這個明細科目不做任何介紹。
2福建物流企業對消費型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2.1外購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2.1.1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物流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如果購進固定資產涉及運輸費用時,運輸費按照7%的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例1】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購入不需安裝的貨車兩輛,買價為280 000元,增值稅47 600元,支付運輸費5 000元。已取得增值稅合法抵扣憑證,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計算如下:
47 600+5 000×7%= 47 950
借:固定資產 284 650=280 000+5 000×9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7950
貸:銀行存款332600
2.1.2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物流企業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發生的安裝費用等,借記“在建工程”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安裝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賬戶,貸記“在建工程”賬戶。
【例2】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購入需要安裝才能使用的車輛檢測線一條,買價8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600元,支付包裝及運輸費2 000元。設備由供貨商安裝,支付安裝費2 000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1)支付設備價款、稅金、包裝及運輸費
借:在建工程82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600
貸:銀行存款95 600
(2)支付安裝費
借:在建工程2 000
貸:銀行存款 2 000
(3)安裝完成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84 000
貸:在建工程84 000
2.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是指物流企業為了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或者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而由物流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其建造實施方式的不同,可分為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兩種。由于本次增值稅轉型只對自營工程的賬務處理有影響,出包工程的賬務處理并無變化,故本文只對自營工程的賬務進行闡述。
自營工程,是指物流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例3】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一大型器械,為工程購入各種專用物資200 000元,支付增值稅34 000元,專用物資與當期全部用于機器設備類工程建設,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
(1)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貸:銀行存款234 000
(2)領用工程物資和原材料時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200 000
貸:工程物資 200 000
(3)工程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200 000
貸:在建工程200 000
2.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增值稅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2.4捐贈轉入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捐贈轉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已扣除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為支付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則按照增值稅進項稅額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例4】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接受捐贈新固定資產一臺,發票價格為200 000元,增值稅34 000元,支付運輸費1 000元。增值稅由A企業支付,各項合法憑證均已取得,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資產200 9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 070
貸:營業外收入234 000
銀行存款1 000
2.5視同銷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固定資產:
(1)將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非應稅項目;
(2)將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免稅項目;
(3)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4)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5)將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無償贈送他人。
納稅人有上述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未作銷售的,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5】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2009年1月份發生下列業務:
(1)1月11日,該企業將一套自制的價值1 000 000元大型設備用于該企業內部生產,設備成本為700 000元。
借:固定資產870 000
貸:庫存商品7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000
(2)1月17日,該企業將交付使用的大型設備作為股利分配給某股東。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1 170 000
貸:固定資產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000
(3)1月25日,該企業向當地紅十字會捐贈一臺價值50 000元的生產用固定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58 500
貸:固定資產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 500
2.6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如果相關固定資產專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允許抵扣的不動產項目,專用于免稅項目、專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以及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應將原已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金額予以轉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6】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將購入的固定資產50 000元(已取得專用發票),其中50%用于本企業的廠房改擴建工程,另外50%發生非正常損失,增值稅稅率為17%,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9 250
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9 250
貸:固定資產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 500
借:營業外支出29 25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9 250
2.7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例7】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出售一臺使用過的設備,原價為234 000元(含增值稅),購入時間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該設備恰好使用3年),折舊年限為10年,采用直線法折舊,不考慮殘值。若2012年的售價為210 600元(含增值稅),該設備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由于設備購入時間為2009年2月,則購入的增值稅已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故在2012年3月出售時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清理時
固定資產原價=234 000/1+17%=200 000(元)
3年累積計提折舊=200 000/10×3=60 000(元)
2012年出售時應繳納增值稅=210 600/1+17%×17%=30 600(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140 000
累計折舊 60 000
貸:固定資產 200 000
(2)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10 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0 600
借:固定資產清理40 000
貸:營業外收入40 0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該設備購入時間為2008年10月1日,則固定資產的原值為234 000元(購入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設備成本),設備出售之日為2009年1月1日之后,則設備出售視為舊貨銷售,按照不含稅銷售額與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相關增值稅計算及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清理時
3年累積計提折舊=234 000/10×3=70 200(元)
2012年出售時應繳納增值稅=210 600/1+4%×4%×50%=4 050(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163 800
累計折舊 70 200
貸:固定資產 234 000
(2)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10 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206 5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 050
借:固定資產清理42 750
貸:營業外收入42 750
參考文獻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會計[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111-127.
關鍵詞:稅務管理 稅務風險 稅務風險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稅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隨著政府2009年《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導》的頒布,各企業也給予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越來越多的重視。要想促進企業的有效發展,稅務風險管理的落實很有必要。因此,本文就稅務管理流程下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進行研究,其不僅符合企業管理的需要,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企業稅務管理的概念及內容
(一)企業稅務管理的概念
所謂稅務管理,其是以企業總體經營目標為基礎,結合有效信息,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稅收效益,管理包括稅務策劃、控制、效益度量、業績評價等內容,且在企業管理各方面的層次上均有涉及。稅務管理需要明確其作用,其中運營控制使得稅務成本效益不斷提高,日常管理是實現稅務成本的降低,信息管理是針對稅務管理信息的實時提供。
(二)企業稅務管理的內容
企業稅務管理的內容主要有:一、稅務戰略管理層次,也就是籌資、投資以及收益支配決策,而收益支配決策包括稅務的策劃、控制、效益度量以及業績評價等內容。二、稅務運營控制層次,也就是生產、供應以及銷售經營中稅務的各項管理工作;三、稅務日常管理層次,也就是會計核算、稅企關系以及納稅申報管理中的稅務管理工作;四、稅務信息管理層次,也就是涉稅信息的收集、處理及輸出過程中稅務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企業稅務風險及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一)企業稅務風險的概念
企業稅務管理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就是企業稅務風險,其在稅務管理中客觀存在。然而,管理人員缺乏對企業稅務管理的了解,在實際的稅務管理中存在缺陷。稅務風險是指稅務目標管理、日常管理、運營控制以及信息管理等過程中,因涉稅事項的不確定影響,可能給企業造成一定的收益或者損失。稅務風險帶來收益或者損失取決于稅務管理者的風險認識及管理,如果其能有效進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那么將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稅收成本效益,否則,企業將蒙受虧損的打擊。
(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概念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指稅務管理人員在稅務管理過程中,識別并評價企業的稅務風險,通過有效風險控制機制的制定,盡可能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從而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要點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要點包括內部環境、事項判斷、目標建立、風險應對、風險評估、監督控制以及信息傳送等。
(四)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內容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內容包括稅務風險的戰略管理、運營控制、日常管理以及信息管理。以上內容都是在相應的管理過程中,對企業稅務風險的判斷與評價,并且建立合理的風險控制機制,有效降低稅務風險,減小企業損失。
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系統的構建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系統構建的整體結構:
(一)系統構建的整體目標
按照企業稅務管理流程標準,依據企業各項管理體系,加強管理人員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參與性,從而對企業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的判斷與評價,完成風險控制機制的制定,達成稅務風險的降低以及企業收益的提高。
(二)系統構建的整體結構
運營控制、戰略管理、信息管理和日常管理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四個方面,其中,這些方面的內容包括目標設定、內部環境、風險評估、事項識別、監管控制以及風險應對等要素。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企業稅務管理工作中,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其中重要的一項內容,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因此,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進行研究,對企業發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按照企業稅務管理流程標準,依據企業各項管理體系,加強管理人員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參與性,落實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可以使企業稅務風險降到最大,最大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本文根據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現狀,結合實際,設計出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系統,該系統綜合了多方面的因素進行考慮,具有較高的可行性,值得廣大企業在今后的稅務風險管理中應用。
參考文獻:
[1]羅威.中小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研究[D].暨南大學,2012
摘要: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管理策略辦法
隨著現代物流的迅速發展,物流管理日益滲透到企業各項管理之中。物流成本管理是生產企業物流管理的核心部分。企業通過對物流成本的有效把握,利用物流要素之間的效益背反關系,科學、合理地組織物流活動,加強對物流活動過程中費用支出的有效控制,降低物流活動中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消耗,從而達到降低物流總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生產企業物流成本管理目前狀況
生產企業物流成本是指企業在進行供給、生產、銷售、回收等過程中所發生的運輸、包裝、保管、輸送、回收方面的成本。和流通企業相比,生產企業的物流成本大都體現在所生產的產品成本之中,具有和產品成本的不可分割性。
西方發達國家的物流成本管理研發經歷了了解物流成本實際狀況、物流成本核算、物流成本管理、物流收益評估、物流盈虧分析五個階段。在生產企業的物流成本管理實踐中,達到物流成本管理第四階段水平的企業不多,多數企業的物流成本管理水平還都處于第三階段。
在我國,生產企業對物流成本的構成已經有了一定的理解,并確認了最需要展開的功能成本分析和動態的成本計算能力。但是由于我國工業化總體水平較低,許多會計核算方法成為解決物流成本新問題的障礙,對物流過程進行有效的成本管理仍然存在著困難,嚴重影響了工業企業物流合理化及管理水平的提高。貨物卸貨、搬運、暫存、包裝、資訊、準時配送等方面失控,企業物流專業化技術水平不高,物流不合理,物流運作能力低下。
物流管理水平的低下決定了物流成本管理水平較低,組織間交易成本高,物流成本水平居高不下。從物流成本管理經歷的五個階段看,我國企業的物流成本管理大多還處于了解物流成本的實際狀況,即對物流活動的重要性提高了熟悉的第一階段,只有少部分企業達到了物流成本核算,即了解并解決物流活動中存在的新問題的第二階段(但核算水平很低、了解和解決新問題的層次也不深),物流部門落后于生產部門,物流成本管理遠遠落后于生產管理。
生產企業物流成本管理的主要新問題
企業物流成本管理關系到企業成本競爭優勢的建立。在我國絕大多數生產企業管理實踐中,物流成本衡量的計算體系尚未確立,能明確本企業物流成本在銷售額中所占比例的企業少之又少,報表上所反映出來的物流成本僅是向企業外部支付的物流費用,只不過是物流成本的“冰山一角”,因而無法真正了解物流的全部費用,實現物流成本削減也變得十分困難。
(一)現行財會制度和核算方法不利于物流成本管理
日本早稻田大學西澤修教授在探究物流成本時指出,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不適合現代物流的費用管理,不能把握物流費用的實際情況,導致人們對物流費用的了解甚少,存在很大的虛假性。目前,我國企業現有的會計核算制度主要是按照勞動力和產品來分攤企業成本的,企業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中沒有單獨的科目來核算物流成本,企業的“損益表”中沒有物流成本的直接記錄,因而較難對企業發生的各種物流費用做出準確的計算和分析,無法完整統計物流成本,使企業物流成本管理無從下手。
(二)物流量規模小制約物流成本的降低
我國第三方物流還處于發展初期,第三方物流市場還相當分散,第三方物流企業規模小,多數第三方物流企業重基礎設施建設,輕物流信息平臺建設,缺乏標準化的運作程序,無法提供整體解決方案,難以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沒有物流業務外包的生產企業多為中小型企業,物流量小,達不到規模經濟,并且物流設施和技術落后,在倉儲、運輸、配送各個環節仍然以手工作業為主,使企業物流成本管理難以開展,物流成本較高。
(三)物流成本橫向比較困難
各企業通常是分別對物流成本進行計算和控制的,即各企業是根據各自不同的理解和熟悉來把握物流成本,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各企業間無法在物流成本方面進行比較分析,也無法得出確切的行業平均物流成本值,難以建立物流成本比較優勢。
提升生產企業物流成本管理水平的思路
物流成本管理是企業物流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對物流成本的有效管理,能推動企業物流的合理化進程,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對物流成本的控制,企業應當從思想觀念上和管理體制上加以轉變,探究制定可行的程序和方法,堅持運用系統化的方法綜合考慮以得出合理的方案,最終追求總成本的最小化。
在物流成本的控制過程中運用系統理論和系統方法,將和物流相互聯系的各項業務環節組合成統一的整體,并將計算機運用到企業物流成本的綜合控制中,從系統整體出發,互相協調,為客戶、本企業內各部門提供最佳服務,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一)優化物流流程
企業降低物流成本應從優化物流流程,改善物流管理入手,從企業組織上保證物流管理的有效進行。設置專門的物流管理的部門,實現物流管理的專門化;樹立現代物流理念,重新審閱企業的物流系統和物流運作方式,吸收先進的物流管理方法,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尋找改善物流管理方法,有效管理企業物流成本。
(二)完善物流途徑
傳統的狹義的物資成本概念僅限于物資本身的購進價款,物資的質量成本及拖期交貨成本對企業成本的影響往往沒有得到計算、考核和控制。在物流成本構成中,倉儲成本比重僅次于運輸成本,因此企業應注重倉儲成本的管理,采用JIT(JustInTime)方法,完善物流途徑,縮短物流運程,減少庫存量和周轉環節,合理庫存,提高保管效率,這是降低物流成本最重要的方法。企業在保證物資質量和交貨時間的前提條件下,可以免去為防止殘次品和不按期到貨而多儲備物資,節省流動資金的占用,降低物資存儲費用。
(三)再造業務流程
為適應當前的競爭態勢,生產企業物流管理部門必須進行以市場、客戶為導向的流程再造,變職能管理為流程管理,通過流程再造,建立以市場為導向、面向客戶、以客戶評判作為服務考核結果、體現運作效率和效果的流程,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
和流程再造相配套的還包括將原有的基于職能部門的績效評價指標過渡到基于業務流程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修改后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應該能恰當地反映企業整體運營狀況以及流程各節點部門之間的運營關系,從而促進整個物流上的資金流、信息流、物流、價值流、工作流高效流動,實現整個物流暢通無阻的高效運行。
(四)恰當選擇物流模式
從產權角度看,物流模式大致可以分為自營物流、物流聯盟和第三方物流。在物流實踐中,企業應該以物流成本最小化為最終目標,從企業的資金實力、管理能力、物流在企業發展中的戰略地位以及物流市場的交易成本四個方面進行綜合權衡,選擇物流模式。
物流外包作為一個提高物資流通速度、節省倉儲費用和減少在途資金積壓的有效手段,確實能夠給供需雙方帶來較多的收益,企業選擇第三方承擔物流服務的情況將會更加普遍。因此,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理想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實行物流外包或局部外包,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之一。假如物流對企業發展非常重要,企業的物流管理協同成本小于委托第三方物流的交易成本則應該選擇自營物流。
(五)系統管理物流成本
追求物流總成本的最小化,對于企業構筑和優化物流系統,尋找降低物流成本的空間和途徑具有非凡重要的意義。隨著物流管理意識的增強和來自降低成本的壓力,不少企業開始把降低成本的眼光轉向物流領域。
然而,在實踐中發現,不少企業對降低物流成本的努力只是停留在某一項功能活動上,而忽視了對物流活動的整合。由于各種物流活動之間存在著效益背反,這就要求管理人員必須探究總體效益,以成本為核心,用系統論觀點,按照總成本最低的要求,調整各個分系統之間的矛盾,把它們有機地聯系起來,成為一個整體,從而達到物流總成本最小化,實現企業的最佳效益。
(六)加強物流成本的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的基礎是物流成本的計算,物流成本計算的難點在于缺乏充分反映物流成本的數據,物流成本數據很難從財務會計的數據中剝離出來。因此,要準確計算物流成本,首先要做好基礎數據的整理工作。
(七)實施“全程供給鏈”管理
對于一個企業來講,控制物流成本不單單是追求本企業物流的效率化,而應該考慮從產品制成到最終客戶整個供給鏈過程的物流成本效率化。為了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物流成本,企業管理應從過去關注企業“內部供給鏈”的管理轉向關注從客戶到供給商的“全程供給鏈”管理。生產企業對從原材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全過程實施一體化管理,企業和供給商和顧客發展良好的合作關系,建立比較完善的供給鏈,盡量減少“中間層次”,直接將貨物送達最終顧客,減少開支,并能更有效地管理資源,無需承擔倉儲及存貨管理的成本。
【論文摘要】根據新所得稅法的法律條文和實施細則,針對物流企業的行業特征,從影響應納所得稅額的兩個因素適用稅率和稅前扣除項目人手,比較了新舊所得稅法下物流企業不同的納稅標準,分析了新所得稅法對物流行業的政策引導,為物流企業盡快適應新法、調整納稅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參考意見。
1引言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正式實施,與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相比,增加、修改、完善了許多內容。物流企業面對新所得稅法的實施,應正確把握政府的政策導向,即時調整納稅方案進行稅收管理,做到合法納稅,并最大程度地提高稅后利潤,發展企業。
2新稅法與舊稅法的對照分析
新所得稅法對照現行所得稅法,其主要特點是統一了五項標準并提出了兩項過渡措施,具體有:(1)法律適用統一。新所得稅法對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法和外資企業所得稅法進行了整合,把兩套不同的所得稅辦法“合二為一”。新所得稅法實施后,中國不同性質、不同類別的企業均適用新所得稅法。(2)納稅人認定標準統一。新所得稅法實行法人納稅制度,改變了以往內資企業所得稅以獨立核算為條件判定納稅人標準的做法,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認定標準,使內外資企業的納稅人認定標準完全統一。(3)所得稅稅率統一。新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的基本稅率確定為25%,除“過渡期政策”外,內外資企業在所得稅率認定上一視同仁,使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得到了統一。(4)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新所得稅法原則上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真實合理的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包括取消了對內資企業實行的計稅工資制度,對企業真實合理的工資支出實行據實扣除,對企業公益性捐贈、研發費用等費用支出的稅前扣除比例進行了統一規定。(5)稅收優惠政策統一。新所得稅法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政策,除符合過渡性優惠條件和西部大開發區域優惠條件的企業外,設立在其他所有地域的企業均適用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6)對享受法定稅收優惠的老企業實行過渡措施。即對新所得稅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給予過渡性照顧。(7)對部分特定區域實行過渡性優惠政策。即對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5個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優惠,同時,新所得稅法還繼續執行西部大開發地區的鼓勵類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3新所得稅法對物流企業的影響分析
新稅法下內外資企業統一征收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讓內資物流企業與外資物流企業一起站上了公平起跑線。企業所得稅=企業應納稅所得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扣除項目調增項一扣除項目調減項由以上公式可知,應納所得稅的計算,主要受適應稅率和扣除項目的影響,新所得稅法對以上兩個因素均有新的規定。
3.1稅率分析
(1)微利物流企業適用稅率分析。舊稅法規定,微利企業享受27%和18%的稅率,外資企業享受24%或15%的優惠稅率,對于對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應納稅所得額在l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法規定,微利企業所得稅率為20%其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在我國,真正具有實力的綜合物流巨頭屈指可數,大量物流企業停留在單一的運輸或倉儲階段,普遍起點低、起步晚、規模小、整體實力弱。新舊稅法更替的標準中,最重要的是應納稅所得額標準。過去的規定是10萬元,過了l0萬元就要按33%繳納企業所得稅;新規定提高到30萬元,30萬元以內按20%的稅率計稅,超過30萬元才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會使更多的企業享受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率。
(2)一般物流企業稅率。原稅法規定:內資企業所得稅率為33%,對于外商投資和外商企業來說,卻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如“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或者設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能源、交通、港口、碼頭或者國家鼓勵的其他項目的,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的規定,且生產經營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還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相對于內資企業,稅負是十分偏低的。新稅法出臺后,統一了稅率,統一規定所得稅率為25%。稅率的統一使企業能夠在同一片土地上充分公平的競爭,有利于挖掘企業發展的積極性,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杜絕了內資企業采取將資金轉到境外再投資境內的“返程投資”方式,以享受外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扭曲行為。目前世界上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和地區的平均稅率為28.6%,中國周邊18個國家的平均稅率則為26.7%。相比之下,新稅法25%的稅率屬于中偏低。這樣的稅率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力,也有利于繼續吸引外資。
3.2物流企業相關的稅前項目扣除標準分析
舊法在稅前成本扣除標準方面,內外資企業的差別很大。這種不同待遇給內資企業增加了很多負擔。新稅法統一了稅前扣除標準,有利于物流企業的公平競爭。新稅法主要對以下幾項扣除標準進行了修改:
(1)工資支出。新稅法改變了對內資企業實行的計稅工資制扣除,而改為按企業和單位實際發放的工資據實扣除。按照舊稅法,如果內資企業實發工資高于計稅工資標準,那么對超過部分就存在重復征稅問題一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個環節都有征稅,而新稅法的制定避免了重復征稅的問題。物流企業屬于人才密集型企業,新稅法的規定有利于物流公司降低人力成本,為物流行業引進高級管理、技術人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促進了物流行業盡快擺脫低層次徘徊狀態。
(2)研發費用。新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時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新稅法同時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舊法規定研發費用據實扣除,對研發費用增長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對于物流行業來說,改變低起點、小規模、競爭力不強的現狀,就必須加大研發投入,提高技術改造水平,新稅法取消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一些條件限制,更加有利于物流行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技術含量和競爭能力,設計出節能、環保、高效、科技含量高的物流服務產品。
(3)廣告支出。關于廣告支出,舊稅法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有不同的規定。具體有①考慮到高新技術企業推進新技術的必要廣告支出,高新技術企業的廣告費可在稅前據實扣除;②糧食類白酒生產企業不屬于國家鼓勵類生產項目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③一般企業的廣告費支出按當年銷售收入一定比例(包括2%、8%、25%)扣除,超過比例部分可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但是對于外商投資企業,不分類別均可據實全額稅前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中將廣告費用的扣除規定在按年度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含)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支出,對于起步較晚、起點較低的物流行業來說,將會從中受益。目前物流企業投入廣告比例普遍偏小,一般在0%~2%之間。廣告客戶絕大多數是物流商用車生產企業和會展企業,其中物流企業廣告僅有國外巨頭ups等,國內的也僅有中遠、中外運、中國郵政等大型國企的形象廣告,鮮見其它物流企業身影。物流廣告客戶缺失已經成為嚴重制約行業媒體發展的重要因素。
(4)基礎設施折舊。新稅法對企業足額提取折舊的、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準予扣除,同時規定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我國物流行業長期存在基礎設施不足,技術裝備落后的現狀。雖然近幾年來,我國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增加了不少,修建了許多高速公路,鐵路也幾次大提速,但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仍然不能完全滿足物流服務的需求,主要運輸通道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倉儲設施落后,大量的倉庫是2o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老舊建筑,在倉庫防火、防潮、防盜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在使用高新技術手段儲藏現代化的商品方面困難也不少。另外,現代化的集裝箱、散裝運輸發展速度緩慢,高效專用運輸車輛少,運輸車輛以中型汽油車為主,能耗大、效率低,裝卸搬運的機械化低。
對于物流行業來說,運輸工具、倉儲設施、裝卸設備、信息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投入是實現物流高效化的重要保證,隨著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物流行業逐漸呈現出大型化、高效化、專業化和自動化固定資產的投入需求,新稅法的規定完全有利于物流行業的這一發展趨勢。
(5)企業兼并虧損彌補。新稅法與舊稅法對企業合并彌補虧損有不同的規定,舊稅法規定:可彌補被合并企業虧損的所得額=合并企業未彌補虧損前的所得額x(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合并后合并企業全部凈資產公允價值)(國稅發【2ooo】119號)新企業所得稅法:當年可由合并后企業彌補的被合并方企業虧損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x國家當年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新稅法將加速物流業兼并、重組趨勢。
關鍵詞: 施工企業物流管理信息化模式
Abstract: At present low level of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materials, inventory, site management is in chaos, affecting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oncept of precision logistics management mode,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level of moder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logistic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attern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目前項目以包工包料的的承包方式由企業承包給項目部,項目部以交管理費給所在企業的方式進行運作。項目部配備材料員、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資料員等組成項目管理班子,進行施工階段的控制。特別在材料管理方面,項目負責人自己負責采購,材料員負責材料進場及出庫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涉及材料品種多、數量大、質量可靠性差異大、在現場管理中存在許多弊端,制約著材料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比如:我們浙江人在山東臨沂開發項目,當地生產的模板周轉率只有3次,價格48元/張,而浙江生產的模板周轉率可達8次以上,價格62元/張,每次攤銷費用相差8.25元。作為施工方,當然不愿意用當地的模板,更愿意利用物流的方式從浙江采購模板運至山東臨沂,節省大量費用。 打破項目部自性采購的傳統模式,建立企業統一物流采購中心,以批量采購替代另星采購,以專業人員替代項目部單打獨斗,可有效提高材料管理水平,節約大量成本。特別是遠距離作業,物流管理顯得猶為重要。
二、傳統建筑施工企業材料管理的弊端
目前施工企業材料物流管理大多停留在手工管理狀態,這種落后的管理方式必然導致了工作效率低,管理不規范,成本費用高,實時性、動態性差,難于控制,工作方式煩瑣。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物流管理息化低,甚至還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的階段;對物資供應商聯合體的構成缺乏科學管理,短期競爭多于合作;
物資采購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博弈過程,非集約化,采購成本高;
物資采購沒有與預算部、技術部、施工部緊密聯系,缺少必要的信息支持,與工程實際嚴重脫節;
物資庫存、現場管理混亂,造成資源的浪費,建筑成本的增加。
因此,打破傳統建筑企業物流管理方式至關重要。隨著管理和技術的不斷提高,各種有效方式不斷涌現。本文提出了“建筑材料精準物流管理”模式,能夠解決傳統建筑企業物流管理的缺陷,并防范新的問題的出現。
三、建立精準物流管理模式的三大基礎條件
3.1 技術支持——建筑施工企業實現信息化
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化是精準物流管理的技術支持,必須輔助企業各管理層次,其核心是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的應用。工程項目管理軟件一般包括合同管理、進度管理、預算管理、物資管理、人勞管理、機械設備管理、資金管理、成本管理等八個基本的模塊,能夠輔助各層次的管理:對企業物資統一分類、統一編號,編制物資數據庫;從進度管理模塊導出階段性計劃工程量;根據計劃工程量預算管理模塊計算出物資計劃;依據物資計劃,物資管理模塊實施物資采購管理。
以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化為技術基礎,對物流進行精準控制,實現物資料采購渠道多元化和透明化,物資庫存管理、現場管理的實時化和精準性,最終達到物資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浪費小,保證建筑施工企業順利建造。
3.2 組織環境基礎——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
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是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共享數據庫、EDI、WEB等信息技術,將策劃單位、業主、勘測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筑施工企業的各個部門有機的連接起來,對整個建筑產品供應鏈實行有效的管理,實現精準物流管理,縮短建造周期,減少非生產性無價值的工序、簡化工作流程,實現企業內外部組合的一些列活動的總稱。
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打破了原有部門界限,加快了建筑施工企業內外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流通和反饋速度,節省了潛在的時間、節約了潛在的成本、為建筑施工企業精準物流管理提供了組織環境基礎。
3.3 組織文化基礎——精準建造思想
精準建造(Lean Construction)是一種基于建筑產品管理,通過精確的建筑產品定義、合理有效的建造單元的分解、精準產品策劃、精準設計,在物資的精準供應、全過程的產品控制、及時的信息流通和反饋、全體人員早期介入下實現建筑產品的成功交付、資源浪費的最小化、價值創造的最大化的建造管理方法,以提高建筑產品的價值、優化整個建造過程的價值流、構建合理有效的產品流、降低資源浪費、合理控制工期、整個項目達到最佳效能為目標的管理活動的總稱。精準建造的根本目的是使整個建造過程持續時間縮短、精準物流管理、建造成本最小、整個建造價值鏈創造價值最大、客戶滿意度最高。
因此,將精準建造作為組織文化的基礎,指導組織的建造生產,其目標是實現建造過程的“零浪費”,其中包含了物資的“零庫存”,即將工程建造過程與物資供應相連接流水化,最大化地減少中間庫存、消除中間搬運、等待的時間浪費,達到精準物流管理。
四、精準物流管理模式
4.1 精準物流管理的目標
在建筑產品的整個建造過程中,工程項目是一個臨時的產品系統而獨立的存在,緊密的與物流聯系在一起。加強物流管理是工程項目精準建造的資源保證。精準物流管理的基本目標是:加強供應商的管理,改變傳統的競爭和短期合作為長期有效合作;規范物資采購機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實現物資采購電子商務化和批量化,縮短物資采購周期,降低采購成本,簡化采購程序;加強物資入庫、出庫、調撥、報損管理,使庫存最小化;加強物資入場、加工建造、退場、損耗管理,降低物資浪費,減少物資的二次搬運;物流信息及時、準確,便于物流的有效控制。精準物流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物資的“零庫存”和“零浪費”,從而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加整個建造過程的價值、最大化的滿足客戶滿意度。
由于計劃體制等歷史原因,我國企業長期以來不重視稅收管理,許多物流企業的前身都是國有企業,對于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目前物流企業大部分的稅收管理工作都由財務部門代為執行,而我國當前的稅收體系越來越復雜,稅收征管日趨嚴格,為此物流企業應設置專門的稅收管理部門,規模較大的企業應設置稅收總監,并配備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高的管理人員。
二、加強物流企業日常稅務管理工作,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支出
物流企業應首先做好日常稅務管理工作,包括及時辦理稅務登記,正確計算稅款,按期進行納稅申報并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嚴格管理發票以及其他涉稅憑證,及時正確地進行稅務會計核算,接受稅收檢查等常規性的涉稅活動。
日常稅務管理是企業稅務管理的基礎,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是企業獲取納稅管理基礎信息的來源,做好日常稅務管理,可以使企業的各項涉稅行為規范合法,避免罰款和滯納金,以及大額補稅給企業現金流造成的不利影響,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損失。
三、合理有效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稅收成本
從2005年以來,我國為鼓勵物流業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國家稅務總局于2005年12月29日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試點物流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208號),該文件允許試點物流企業在運輸和倉儲兩個服務環節的營業稅計征基數,扣除外包業務的營業額,按差額計征營業稅。這項政策的出臺對于物流企業消除重復納稅有重大意義。因此凡是在試點名單里的物流企業,應在會計核算時取得并妥善保管合法的相關抵扣憑證,以能充分享受這項優惠政策。
關鍵詞: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稅收籌劃顧名思義,是企業在稅收方面做出的一種籌劃行為,又稱“合理避稅”。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法律和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前進行合理規劃,選擇合適的方案以達到“稅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種企業理財行為。其中,“稅收利益最大化”不僅要實現稅負最輕,還要兼顧稅后利潤最大化等目標,提高企業整體利潤水平。稅收籌劃有利于農產品物流企業提高財務規劃能力,合理降低經營中的稅收負擔,降低現金支出,優化現金流,從而提高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保障運營安全。
二、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稅收籌劃的系統風險主要是由企業外部因素引起的風險,如市場環境變化等,導致企業無法實現稅收籌劃目標,從而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損失。系統風險多來源于企業外部,企業難以對外部因素實施有效控制,這些風險對企業稅收規劃造成的消極影響也很難確定。對農產品物流企業而言,稅收籌劃的系統風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稅收法律風險目前,我國還沒有稅收的基本法,稅法中的相關規定比較抽象和寬泛,使得地方稅務部門很難嚴格參照執行,只能根據自身在長期征稅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地方稅收征收細則來實施管理,這一現象使得地方法規的效力高于上位法,從而導致稅收中存在一定的混亂。再者,現在的稅收法規與一些司法解釋過于繁雜,甚至存在矛盾,導致企業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難以做出準確判斷,有法卻不知該如何依,依哪個,形成了有法難依的尷尬局面。2.稅收自由裁量權風險稅收自由裁量權是法律賦予稅務部門的權利,稅務部門在實際操作執行過程中面對的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多種多樣,難以做出統一的裁決,因此在執法過程中必須為稅務部門保留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自由裁量權允許稅務部門在法律法規授權的范圍內,以公平、公正、合理為原則,自行做出行政決定,有利于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條款,提高稅務行政效率。稅收自由裁量權在為稅務部門提供工作便利的同時也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這主要是由于稅務員知識和素質水平不一導致的。其一,稅務員可能為了自身利益,利用稅收自由裁量權扭曲正常執法行為,給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難以規避的風險;其二,稅務員可能受到自身知識水平的限制,在判斷稅收籌劃行為的合法性時做出錯誤判斷,使農產品物流企業蒙受非法避稅的懲處;其三,有些稅務員可能為了避免麻煩或出于偷懶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為”,使得農產品物流企業難以享受應得的稅收優惠;其四,稅務員也可能受到上級稅收任務的影響,在執法過程中過于嚴格,從而影響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此外,也有一些稅務部門為增加收入,對不合法的稅收籌劃沒有進行事先公示而直接在事后收取罰款,給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和損失。
三、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
由上文可見,農產品物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面臨眾多風險,企業必須積極采取措施進行防范才能保障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實施,達到稅收籌劃的目標和效果。農產品物流企業防范稅收籌劃風險主要應做好以下方面。首先,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深刻理解稅收籌劃的定義,樹立稅收籌劃觀念,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稅,通過合法的稅收籌劃活動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正確的稅收籌劃觀要求企業在稅收法規的約束下,以合法納稅為前提實施籌劃活動,企業須知,合法納稅是義務和根本,稅收籌劃是合法的經營手段,有利于企業利潤的增長。其次,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認識到稅收籌劃帶來的凈利潤的增長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說,稅收籌劃的規劃空間不是無限擴張的,企業不能把眼光都放在稅收籌劃上,不能過度依賴稅收籌劃來實現利潤增長。企業必須樹立合法納稅的觀念,對農產品物流企業而言,稅收籌劃只是一項可以提高企業收益的技術,企業要在守法的基礎上利用稅收籌劃技術獲取更高的利潤。此外,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還要建立系統的籌劃觀念,稅收籌劃工作是一種管理行為,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各個部門的協調與配合來共同完成。某一部門的疏忽可能導致整個稅收籌劃安排的失敗,因此,農產品物流企業必須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系統,強調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性,平衡稅收籌劃工作的收益與風險,達到最優的利潤水平。
四、結論
隨著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發展,稅收籌劃工作成為企業經營管理中重要的一環,積極了解并防范稅收籌劃風險十分必要。目前,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主要包括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其中系統風險主要包括稅收法律風險和稅收自由裁量權風險,而非系統風險主要包括稅收籌劃人員風險和稅收籌劃操作風險。針對這些風險,本文提出了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包括樹立企業稅收籌劃觀念、降低稅收籌劃法律風險、化解稅收籌劃人員風險、協調企業內部籌劃機制、建立籌劃風險預警機制等。通過合理的預防與調整,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將逐漸降低,稅收籌劃安排將日趨完善。
參考文獻:
[1]李潔.淺析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及防范[J].電子商務,2010,10:43-44.
一、現代物流業稅收的征管特點
1.跨度大。現代物流是一個跨度很大的系統工程。表現為一是地域跨度大,二是時間跨度大。管理難度比較大,隱蔽性強。
2.穩定性差。物流系統穩定性差而動態性強。物流行業連接多個生產企業或用戶,隨著需求、供應、渠道、價格的變化,系統內的要素及系統的運行經常發生變化,難于長期穩定。
3.綜合性強。現代物流系統屬于中間層次范疇,是比較綜合的行業,如果對之細化,還可以分解成若干個子系統。
(4)要素復雜。物流系統的要素十分復雜,它的運行對象遍及全部社會物資資源,將全部國民經濟的復雜性最后集于一身,帶來物流系統的復雜性。
二、現代物流業稅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營業稅存在部分重復納稅現象,享受差額征稅的受益面過窄。物流企業通常把一部分不擅長的業務外包給其他物流企業或其他服務性行業,除少部分試點物流企業外,其他物流企業均須全額征稅,這些使得現行物流業存在部分重復納稅現象,這種重復征稅會給企業帶來相當大的額外稅收負擔,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試點物流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208號),對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納入試點名單的物流企業及所屬企業將承攬的運輸業務或倉儲業務分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可以按照差額征收營業稅。但能夠享受這一政策的企業少之又少。
2.物流企業綜合稅負相對偏高,一體化的物流服務難以分別計稅。物流業整個產業鏈的若干環節,分別適用稅目注釋中的交通運輸業、郵政電信業和服務業,稅率分別為3%和5%,對兼營不同稅目不能分別核算的從高計征。在會計實務中,企業一單業務做完很難區分不同環節的收入,稅率的不同削弱了稅收對產業的整體調控功能,也不利于稅務管理眾所周知,我國物流業屬于微利性行業,但倉儲及其他物流服務卻使用5%的稅率,比運輸業稅率還高出2個百分點。這使得很多物流企業難以盡快通過自身積累獲得快速發展,不利于物流產業的發展。而倉儲業與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廣告業等一樣執行5%的稅率,稅率明顯偏高,倉儲業與其他物流服務業發票不能抵扣增值稅,這樣不僅影響了物流業一體化的發展,同時還不利于物流業務的整合,進而影響物流企業的經濟效益。
3.相關票證管理上存在漏洞。一是稅務部門對《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經證》)跟蹤管理不到位。由于目前《外經證》既無全國統一式樣,也無防偽標志,更無全國聯網查詢系統,因而極容易被偽造并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二是有些自開票納稅人違反相關規定,擅自為其他納稅人開具貨運發票(特別是一些個體運輸戶),使這些運輸戶不去地稅機關開具發票。三是國、地稅部門在運輸發票的開具、抵扣環節上,尚存在信息傳遞不暢的障礙,使運輸發票信息與納稅申報信息脫節。使得貨運發票成為一些不法分子虛開、代開發票而偷逃稅款的主要方式。
4.濫用相關稅收政策逃避繳納稅款。現行的物流業相關政策由于自身存在的缺陷,給現代物流企業發展帶來了不少困惑。根據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不符合抵扣范圍的固定資產除外)和銷售應稅貨物所取得的由自開票納稅人或代開票單位為代開票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業發票準予抵扣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單位為代開票納稅人開具的貨運發票上注明的運費、建設基金和現行規定允許抵扣的其他貨物運輸費用;裝卸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不予抵扣。貨運發票應當分別注明運費和雜費,對未分別注明,而合并注明為運雜費的不予抵扣。
現代物流業中的倉儲、等業務開具服務業發票,交通運輸業務開具運輸發票,前者適用的營業稅稅率本來就高于后者,再加上只有運費發票能夠進行增值稅抵扣,使稅負更加不公平。由于存在此差異,客戶都要求物流企業開具運費發票,有的自開票納稅人便將以上業務混淆核算,全部開具運費發票,任意劃分運費和雜費的金額,既偷逃了營業稅,又加大了下一環節增值稅抵扣額。交通運輸業務僅按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但是其開具的運輸發票可以按照運費金額的7%進行增值稅的抵扣,這就形成了稅收征管的漏洞,滋生了物流企業虛開運輸發票的土壤。
三、完善現代服務業稅收征管的建議
為治物流稅收“頑癥”,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了《關于促進物流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簡稱“意見”),第一條就提出了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特別強調要結合增值稅改革試點,盡快研究解決倉儲、配送和貨運等環節與運輸環節營業稅稅率不統一的問題。筆者認為要完善現代服務業的稅收管理,需在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簡化合并物流各環節營業稅稅目。為鼓勵制造企業、商貿企業采用現代物流管理理念、方法和技術,實施流程再造和服務外包,促進傳統運輸、倉儲、貨代企業實行功能整合和服務延伸,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的轉型,建議對第三方綜合性物流企業的倉儲、配送等環節營業稅率由5%降至3%,將其交通運輸業、倉儲業、貨代等服務業稅目簡化合并,設定營業稅“物流業”稅目,并允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物流發票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這樣不僅可以降低物流企業的整體稅負,解決一體化的物流服務難以分別計征營業稅問題,也有利于相關企業提升經營業績。
2.設計符合物流行業經營特點的專用發票。物流業稅制由營業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發展是現代物流稅制改革的基本趨勢,但是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現階段仍采用營業稅稅制的基本框架內,研究與涉及符合我國物流業務特點的物流專用發票是一個較好的階段性措施。建議整合與物流業務相關的各類現有發票,推出統一的物流服務業專用發票,以適應一體化物流運作需要。同時也可方便企業的操作和稅務部門的征收管理。
3.擴大差額納稅的范圍,適當降低部分物流服務的營業稅稅率與土地使用稅稅率。建議有關稅務部門考慮適當降低物流業務中倉儲、分撥等業務的營業稅稅率。將此部分業務作為特殊服務業看待,對物流業務各環節實行從低統一稅率,參照現行物流運輸業稅率3%征收,以利公平稅負,并根據物流行業占地面積大等特點,適當降低土地使用稅稅率。
4.適當放寬自開票納稅人的條件。稅務部門應根據現代物流企業的發展現狀和趨勢,適當降低自開票納稅人的認定門檻,進一步修訂完善《貨物運輸業營業稅納稅人認定和年審試行辦法》,允許物流企業采用租賃、掛靠等方式整合和利用社會車輛為其提供貨物運輸,只要這些社會車輛是以物流企業的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物流企業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此舉可以避免社會資源浪費,降低環境污染程度,提高物流企業運行效率,也將使很多受此條件限制的核算規范、按章納稅的物流企業能被認定為自開票納稅人,從而有效緩解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
5.允許物流企業統一計算與繳納所得稅。2008年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取消了對物流企業所得稅統一繳納的規定。在全國范圍內經營,設置分支機構的物流企業執行《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08]10號)。該政策規定,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范圍的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處理辦法。“就地預繳”,是指居民企業總機構、分支機構,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比例分別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網絡化經營、一體化運作是物流企業基本的運行模式,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方式,割裂了物流企業的網絡關系,嚴重制約著物流企業做強做大。建議:針對物流企業網絡化經營的特點,應實行企業所得稅總分機構統一申報繳納,取消對跨省市總分機構物流企業實行“就地預繳”的政策。
關鍵詞:物流企業;納稅籌劃;控制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7-0030-02
引言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通過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涉稅經濟業務事項進行設計、運籌和安排,使得納稅人能夠以較低的納稅成本完成經營行為。物流企業需要涉及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房產稅、所得稅、印花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義務,而中國政府并沒有在稅收政策方面給予物流企業以優惠,使物流企業的稅收負擔較重。物流企業必須對本行業所適用的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制定有效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以期合理、合法地降低納稅成本。
一、物流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
1.納稅籌劃外部環境差。中國納稅籌劃外部環境差的原因很復雜,首先是稅法建設不完善,還有很多需要修改和調整的地方。主要體現在稅法傳力度不夠,納稅人無太多的途徑了解稅法的全貌,也就難以知道稅法的調整情況,這種情況影響物流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同時社會各界對納稅籌劃存在或多或少的誤解。其次,中國稅收征管意識較差、技術水平不高、人員素質低,與發達國家存在的差距。最后,中國的稅務服務業發展比較緩慢。在當下這個時期,中國的稅務服務業才剛剛起步,發展還比較滯后,再加上專業人員素質比較低、專業水平普遍不高,使得稅務服務行業更缺乏吸引力,也就難以滿足眾多納稅人的需求。
2.納稅籌劃基本工作沒有做好。由于物流企業管理水平低,會計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物流企業中的管理活動不是按照工作流程,并且財務上還沒有規范的預算方案,企業領導權力過于集中,只是憑自己意愿擅自決定;同時,由于企業管理上存在一定問題,導致物流企業的稅務籌劃主要工作人員主體不明,企業領導主要還是靠財務部門做好納稅籌劃,但會計人員自身認為本職工作就是做好會計核算,為領導提供會計報表,不去做納稅籌劃。會計人員還存在素質比較低,專業水平不高的缺點,導致物流企業當前執行會計政策力度不夠,賬目出錯,不按會計工作程序做賬、核算方法出錯等問題,企業無法進行納稅籌劃。
二、物流企業納稅籌劃工作存在的問題
1.對納稅籌劃的涵義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在中國,大多數人對納稅籌劃還不了解,當談及到納稅籌劃時,總是與偷稅、漏稅聯系在一起,認為納稅籌劃就是違法行為。而實際上,偷稅與納稅籌劃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偷稅是指納稅人采用不正當手段,千方百計少繳稅或者干脆不繳稅,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屬于違法行為。
2.稅收籌劃外部環境差。中國稅收籌劃的外部環境差,第一是稅法建設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傳力度是不夠的,納稅人太多的途徑的不理解,也難以理解或稅法規定,這種情況影響的企業稅收籌劃。同時,社會各界對稅收籌劃和誤解。其次,中國的稅收征管竹意識差,技術水平不高,人員素質低,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最后,中國稅務發展比較慢。在這一時期,中國服務業剛剛起步,發展比較滯后,加上專業人員素質低,專業化水平不高,使得稅務服務行業更具吸引力,滿足許多納稅人。
3.物流企業缺乏納稅籌劃高素質人才。眾所周知,我們無法補救發生的市場經濟活動,必須事先對納稅籌劃進行規劃和安排,從而來適應市場變化,這就要求物流企業的納稅籌劃人員熟知企業整個籌資、經營、投資等一系列經營活動的內容,同時還要具備會計、稅收財務等專業知識,此外物流企業納稅籌劃人員不但要對稅法精通,并且能掌握稅收政策調整情況,還要熟悉物流企業業務流程,能夠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出不同的納稅籌劃方案,從而供管理者決策。企業納稅籌劃人員的執業水平是納稅籌劃成功的保證,也是納稅籌劃人員自身價值的體現。但當前大部分物流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執業水平較低,不具備較高的稅收政策水平,不具有對稅收政策深層加工的能力,無法保證籌劃方案的合法性。
三、物流企業納稅籌劃策略分析
1.提高物流企業相關人員的素質。物流企業納稅籌劃亟待解決,解決的根本途徑就是提高物流企業人員,特別是企業管理人員和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企業可以通過參觀學習、外出考察、聘請教師、組織培訓等形式來提高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素質,消除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對納稅籌劃的錯誤認識,不能把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混為一談,要讓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熟悉、熟練應用稅收方面的知識,采用納稅籌劃的技術和方法,進行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
2.遵守稅收法律規范,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物流企業必須要樹立納稅籌劃的風險意識,凡事要做到防患于未然。物流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首先要樹立起牢固的風險意識,在納稅籌劃的過程中,涉及國家的優惠政策和鼓勵政策時,必須要從各個方位、各個角度、各個層面上對所籌劃項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進行充分論證,有效地進行納稅籌劃的風險防范。稅收具有強制性,如果偏離了納稅遵從,企業將面臨涉稅風險。如果觸犯了稅法,那就是偷逃稅,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就是無效的,甚至還可能面臨法律制裁。納稅籌劃必須堅持其合法性原則,全面地、準確地把握政策的規定是規避納稅籌劃風險的關鍵,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這樣才能使納稅籌劃行為能得到當地稅務機關的認可,還可以聘請納稅籌劃專家,提高納稅籌劃的權威性和可靠性。
3.加強納稅籌劃管理,保證企業的戰略利益。納稅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從納稅人方面來看,納稅籌劃可以減輕納稅人的稅負,有利于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納稅籌劃通過稅收方案的比較,選擇納稅較輕的方案,減少納稅人的現金流出或者減少本期現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資金,有利于納稅人的經營和發展,其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納稅籌劃必須圍繞這一總體目標進行綜合策劃,將其納入企業的整體投資和經營戰略,不能局限于個別稅種,也就不能僅僅著眼于節稅。因而,納稅籌劃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納稅活動涉及的利益并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項目納稅的減少并不等于納稅人整體利益的增加。企業經營的最優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納稅人或機構開展納稅籌劃應綜合考慮,全面權衡,不能為籌劃而籌劃。物流企業應該熟悉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和鼓勵政策,充分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合理地進行納稅籌劃。當前,中國對企業的稅收,也像其他國家一樣,都采取了許多的鼓勵措施和優惠政策,物流企業應該熟練運用納稅籌劃的方法,去合理避稅,來提高企業利益最大化。
4.堅持成本效益原則,關注法律環境變化。納稅籌劃使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相應的代價,使物流企業因稅務籌劃而發生一些支出或損失。如果稅務籌劃的節稅額不能彌補這些支出和損失,那這種稅務籌劃就是毫無意義的,也是無效和不可取的。
中國在不斷加快納稅基本法的制定和頒布同時,還逐步對已經發現的有關稅法的模糊或不明確之處進行修訂,并且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企業的納稅籌劃策略必須做出及時調整,若構成違法行為,企業將受到嚴厲懲處,這樣就會使納稅籌劃行為失去原有的積極意義。
結論
稅收籌劃是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稅收作為企業的成本和企業利益密切相關的。合理,有效控制企業成本,獲得最大利潤是一個企業的經營目標。與稅收籌劃可以合法,合理,有效減輕稅負,提高資本回收率,稅后利潤最大化,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活力。
總之,物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政策的選擇空間大。企業應結合自身情況,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籌劃的同時,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基于企業整體利益為出發點,詳細分析了所有的影響和制約的稅收籌劃的條件和因素,權衡了利弊會計政策選擇的選擇,可以使企業稅收負擔不輕但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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