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0 0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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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外來車輛的管理,能有效的預防意外事故發生。如何管理外來車輛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相關外來車輛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外來車輛管理辦法一
為了加強學校對食堂、商店、浴池送貨車輛及工作人員平時進出校門管理,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安全和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做出如下規定:
一、關于送貨車輛進出學校的規定
1、送貨車輛進校必須向輔警出示學校統一制作的送貨卡,在校門警衛室登記后方可進校。
2、超過2噸以上車輛禁止進校。
3、司機酒后禁止入校。
4、送貨車輛在學校規定時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許進校。
5、課間學生在校園活動時間禁止出校。
6、送貨車輛在校園內必須緩速行駛,禁止鳴笛。
7、食堂泔水車進校時間為學生就餐半小時后,等待學生就餐結束方可收集殘食。
8、送貨車卸貨完畢須經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員準許方可出校,下課時間不準出校。
二、關于工作人員進出學校的規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員進出校門必須向輔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員晚上外出時必須于當晚學生就寢熄燈前(21:40)返校。
3、食堂制作早餐工作人員早晨入校時間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員騎自行車到校門必須下車推行,騎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在校園要緩速行駛,停放在摩托車棚。
三、違章處理辦法
1、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員對送貨車負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轉貼自實用工作文檔欄目)責任。凡是送貨車在校園肇事的未經學校準許一律不準出校,根據肇事情節追究車主和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員責任。
2、凡是頂撞輔警,無理取鬧的車主和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違章強行進入者,輔警有權代表學校扣車、報警。
3、工作人員未經當日值班領導批準,不準帶其他人員入校。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要檢點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發現言語過激、行為失當者隨時辭退。
外來車輛管理辦法二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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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5.公司車輛出入管理規章制度
外來車輛管理辦法三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五公里),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到校保衛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并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后,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后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后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衛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一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二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 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三1、車輛的管理、調度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2.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周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鑒定。對于車輛出現的問題,鑒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鑒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準后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匯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志,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本局車輛管理,保障工作需要,按照安全、節約、效率的要求。依據現行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重點保障”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是指屬稽查局固定資產的各種機動車輛。
第三條稽查局各種機動車輛屬國家財產,任何人不得人為損毀,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輛的管理:
第四條本局機動車輛統一由綜合股負責管理
第五條稽查局長使用的車輛和已分配到各稽查分局使用的車輛,由使用者和使用單位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特殊情況需要調用的,應服從統一安排。
這里所指日常管理包括:車輛的使用、車輛的違章處理、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
第六條綜合股對所有集中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指定專業司機駕駛、保養,并應采取有效措施監督車輛的安全狀態和使用狀態。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清洗保養、車況性能的檢查,對駕駛人員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和職業規范教育,對工作態度、車輛保養好、安全行駛無事故的應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不適應駕駛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
第七條為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工作的需要。車輛管理人員應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包括:車輛購買信息、車輛的保險信息、車輛的駕駛員信息、車輛的維護和修理信息、車輛的事故信息等。
第八條綜合股應加強車輛油料的管理,每月對車輛進行勘測并填寫車輛勘測表,以此作為油料領用的依據。車輛使用情況(耗油、修理費等)每月統計一次,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九條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的管理,督促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洗。車輛修理應指定專業的修理廠定點修理。
第十條辦案用的七輛全順車只能安排日常工作、查案用,晚間必須停放在稽查局院內,節假日期間不得使用全順車。
第十一條非日常工作以外需要使用全順車的,均需稽查局局長批準。
第十二條稽查各分局應加強對自行使用的車輛的管理,原則上只能在市內工作用,如遇需要離開南昌市的,須經稽查局長批準。
第十三條車輛的配置、報廢、更新由綜合股提出意見,交分管局領導審核后,報經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車輛按指定的車位定點停放。無指定車位的車輛停放時,不得影響院內其他車輛的行駛暢通。
三、車輛的使用:
第十五條綜合股負責集中使用的公務用車的調度,并實行專人調度制,即:所有車輛由一人負責調度,以便于車輛的合理使用,保證資源不被浪費。
第十六條綜合股調度使用車輛只能安排工作時間內的辦案和工作用,不得安排任何私自用車,也不得安排外單位人員的任何形式的用車。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使用全順車時晚間不得返回稽查局的,應事先報告稽查局長同意。
第十八條稽查各分局、各股人員因工作外出,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應事先提出申請,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經稽查分局分局長簽署意見后交綜合股車輛調度人員安排車輛。
第十九條由于全順車座位較多,為保證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最好每天上午9:00鐘之前提出用車申請。其他零星用車仍可隨時安排。
第二十條遇有必要,綜合股權調用所有任何一輛車輛。
四、車輛的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包括燈光、機油、剎車、冷卻水、濾清器、車輪氣壓等,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人員應保證車輛的衛生,讓乘座人員感到清潔、舒適。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輛應定期進行強制保養。車輛行駛公里數或使用時間達到強制保養規定的限度時,駕駛人員應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
第二十四條車輛的零星修理和大修理,應按照先審批后修理的原則,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修理。
第二十五條嚴禁機動車輛帶病行駛。
五、駕駛員:
第二十六條車輛駕駛人員應樹立愛崗敬業思想,熱愛集體,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公共財產,確保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第二十七條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和開賭氣車。因違章駕駛、交通肇事、亂停亂放而支付的違章罰款,由駕駛人員自理。
第二十八條嚴禁駕駛人員酒后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因酒后開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是我局干部肇事的應給予紀律處分;是臨時人員肇事的,應立即辭退。
第二十九條任何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第三十條長途行車,單程超過400公里的,應配備兩名駕駛員。
第三十一條因駕駛員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造成損壞的,按照省國稅局印發《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和事件分析通報辦法》予以通報,事故責任人應予賠償。
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修理費的,賠償金額為車輛修理費用和其它費用的百分之一;由保險公司部分支付修理費的,按我局實際承擔修理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10%賠償;由我局全額支付修理費的,按實際支付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20%賠償。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義務保證車輛各項手續齊全,對到期手續應及時提出年檢或續辦。
對于因駕駛人員未及時提出而造成未年檢、未續辦、未及時辦理的所有罰款、滯納金等,一律自理。
六、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綜合股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本局車輛管理,保障工作需要,按照安全、節約、效率的要求。依據現行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重點保障”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是指屬稽查局固定資產的各種機動車輛。
第三條稽查局各種機動車輛屬國家財產,任何人不得人為損毀,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輛的管理:
第四條本局機動車輛統一由綜合股負責管理
第五條稽查局長使用的車輛和已分配到各稽查分局使用的車輛,由使用者和使用單位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特殊情況需要調用的,應服從統一安排。
這里所指日常管理包括:車輛的使用、車輛的違章處理、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
第六條綜合股對所有集中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指定專業司機駕駛、保養,并應采取有效措施監督車輛的安全狀態和使用狀態。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清洗保養、車況性能的檢查,對駕駛人員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和職業規范教育,對工作態度、車輛保養好、安全行駛無事故的應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不適應駕駛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
第七條為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工作的需要。車輛管理人員應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包括:車輛購買信息、車輛的保險信息、車輛的駕駛員信息、車輛的維護和修理信息、車輛的事故信息等。
第八條綜合股應加強車輛油料的管理,每月對車輛進行勘測并填寫車輛勘測表,以此作為油料領用的依據。車輛使用情況(耗油、修理費等)每月統計一次,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九條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的管理,督促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洗。車輛修理應指定專業的修理廠定點修理。
第十條辦案用的七輛全順車只能安排日常工作、查案用,晚間必須停放在稽查局院內,節假日期間不得使用全順車。
第十一條非日常工作以外需要使用全順車的,均需稽查局局長批準。
第十二條稽查各分局應加強對自行使用的車輛的管理,原則上只能在市內工作用,如遇需要離開南昌市的,須經稽查局長批準。
第十三條車輛的配置、報廢、更新由綜合股提出意見,交分管局領導審核后,報經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車輛按指定的車位定點停放。無指定車位的車輛停放時,不得影響院內其他車輛的行駛暢通。
三、車輛的使用:
第十五條綜合股負責集中使用的公務用車的調度,并實行專人調度制,即:所有車輛由一人負責調度,以便于車輛的合理使用,保證資源不被浪費。
第十六條綜合股調度使用車輛只能安排工作時間內的辦案和工作用,不得安排任何私自用車,也不得安排外單位人員的任何形式的用車。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使用全順車時晚間不得返回稽查局的,應事先報告稽查局長同意。
第十八條稽查各分局、各股人員因工作外出,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應事先提出申請,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經稽查分局分局長簽署意見后交綜合股車輛調度人員安排車輛。
第十九條由于全順車座位較多,為保證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最好每天上午9:00鐘之前提出用車申請。其他零星用車仍可隨時安排。
第二十條遇有必要,綜合股權調用所有任何一輛車輛。
四、車輛的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包括燈光、機油、剎車、冷卻水、濾清器、車輪氣壓等,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人員應保證車輛的衛生,讓乘座人員感到清潔、舒適。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輛應定期進行強制保養。車輛行駛公里數或使用時間達到強制保養規定的限度時,駕駛人員應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
第二十四條車輛的零星修理和大修理,應按照先審批后修理的原則,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修理。
第二十五條嚴禁機動車輛帶病行駛。
五、駕駛員:
第二十六條車輛駕駛人員應樹立愛崗敬業思想,熱愛集體,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公共財產,確保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第二十七條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和開賭氣車。因違章駕駛、交通肇事、亂停亂放而支付的違章罰款,由駕駛人員自理。
第二十八條嚴禁駕駛人員酒后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因酒后開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是我局干部肇事的應給予紀律處分;是臨時人員肇事的,應立即辭退。
第二十九條任何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第三十條長途行車,單程超過400公里的,應配備兩名駕駛員。
第三十一條因駕駛員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造成損壞的,按照省國稅局印發《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和事件分析通報辦法》予以通報,事故責任人應予賠償。
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修理費的,賠償金額為車輛修理費用和其它費用的百分之一;由保險公司部分支付修理費的,按我局實際承擔修理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10%賠償;由我局全額支付修理費的,按實際支付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20%賠償。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義務保證車輛各項手續齊全,對到期手續應及時提出年檢或續辦。
對于因駕駛人員未及時提出而造成未年檢、未續辦、未及時辦理的所有罰款、滯納金等,一律自理。
六、
為了加強單位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司機職責
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交通管理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學習,增強法制觀念,模范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和駕駛員工作職責,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發現駕駛員酒后開車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50元罰款。
2、愛崗敬業,熱情服務,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服從處辦公室對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3、經常維護車輛、定期保養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司機上班前要認真檢查和清潔車輛,做好出車前準備。不出車時要堅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
4、堅持節假日車輛值班制度。值班司機不得外出,保證做到隨用隨到,以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需要。
5、加強保密觀念,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說的不說。
二、車輛管理
6、處辦公室負責處行管車輛的統一調度和管理。
7、各領導及各科室用車,應提前通知處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調度。用車期間,用車人不得用于其他無關工作的事務。
8、嚴禁公車私用或司機將車輛外借他人,一經發現,出車費用由用車人自理,對當事人(包括司機和用車人)通報批評,并罰款200元。私自出車或車輛外借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包括司機和用車人)自負。
9、駕駛員培訓、車輛年檢、車輛保險、駕駛證年審由處質量安全科協同司機辦理。
10、車輛要做到有序停放,集中統一停放。所有車輛要停放在劃定的停車位置。
11、節假日期間除值班、加班車輛外,其他公務用車一律封存。嚴禁公務車輛在酒店、娛樂場所及風景名勝區停放。違反本條的單位、責任人、用車人、駕駛人,被媒體通報曝光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車輛修理及燃油管理
12、司機要加強責任心,做到自己動手,一般故障做到能檢查、能判斷、能排除。
13、處行管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維修報告,注明需修理的部件、需更換的零配件,經處辦主任審核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指定的地點修理,否則,不予報銷。
14、更換易耗器件(如輪胎、電瓶、坐墊等)由設備科驗證核實,然后交舊換新。
15、車輛修理費用由處財務科統一辦理,須憑發票、修車清單、經批準的修車報告單,方可報銷。
16、處行管公務用車實行用油量與行駛公里數相掛鉤的管理辦法。處辦公室為處行管公務用車加油的直接管理部門,定點加油卡由處辦公室統一管理。行管公務用車需加油時,由處辦專職工作人員持卡跟車前往加油。加油小票需由司機簽字。
17、司機修車、加油虛開發票、油票的,一經發現,按票據數額的2-5倍處罰。
18、每半年對每輛車輛的修理費、燃油費等費用公示一次。
四、安全管理
19、司機要加強安全意識,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交通及機械事故。全年無任何責任事故(包括碰、擦、掛)的,年終對司機給予獎勵。發生一次交通事故或機械事故(指經公安交通簽字為交通事故),取消安全獎。
20、違反交通規則或不服從交通管理被罰款的不予報銷。
21、因工作需要使用私家車,單位給予補助,但出車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車輛安全等由車主自行負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州郵政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生產安全,提高車輛的運行效益,降低車輛運行成本及運行風險,根據我州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分別從車輛的管理機構,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生產,維護維修,更換更新,交通規費繳納辦理,車輛保險投保等幾個重點方面進行規范和要求。
第二章車輛的管理機構
第三條
全州車輛管理機構為州局綜合辦公室和州局運維部。州局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行政用車的指揮調度;運維部負責貫徹落實省局車輛管理要求及相應管理資料的上報,負責制定全州車輛管理辦法并落實管理措施,負責郵運車輛的生產調度,負責養路費、過路費、營運費等交通規費及保險費的統一辦理,負責車輛大修申請、報廢、更新等的審核及辦理。
第四條
各用車單位為本單位車輛生產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車輛的安全使用管理,基本保養維護,負責辦理常規檢測檢修,協助運維部辦理各種交通規費,負責車輛的報修報損,負責車輛維修的最后落實辦理,負責報送相關基礎管理資料。各用車單位要指定一人為本單位的車輛管理員,負責以上事項的辦理和落實。
第三章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條
日常管理采用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的原則,全州現有郵政機動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日常安全運行管理、維護保養、檢測檢修等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落實。
第六條
各單位應“定車定人定責任”,即一輛車固定一個相對穩定的駕駛員,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報修、送修及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若因日常維護保養不力、報修、送修不及時或不按規定駕駛導致損失或產生事故,則由駕駛員負責。
第七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常規安全檢查,查看車身是否正常,車架大梁、懸掛鋼板、傳動軸、輪轂鋼圈等是否存在變形、裂紋、螺絲松動等情況,檢查轉向系統、制動系統、變速系統等是否正常,發動機運轉、各指示警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檢查制動液、液、冷卻液是否充足,若有異常情況,則必須立即進行診斷維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車。出車、維修、加油等事項必須及時如實逐日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每車一表,表格形式見附件一。各單位車輛管理人員在月末對“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進行匯總統計,同時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使用情況統計月報表”,并于次月3日前報至運維部,表格形式見附件二。
第八條嚴禁私拉亂跑,拉運違規禁運物品,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駕駛員將自己駕駛車輛交由其他人員駕駛。
第九條
各單位所屬郵政機動車輛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按時歸班回局存放,長途運輸車輛按固定線路運行,其他車輛只能在本縣市行政區域內運行,嚴禁私拉亂跑、挪作他用或跨區域行駛,生產需要跨區域行駛時,必須報經運維部備案后方可運行。
第四章交通規費辦理及保險投保辦理
第十條養路費及客貨運附加費由運維部統一向州養征處集中辦理,辦理時間為每年12月份辦理繳納下一年度費用。
第十一條
長途運輸車輛過路費由州局統一集中向州路政支隊申請包繳,運維部具體辦理,辦理時間為12月份申請辦理次年1——6月份的包繳并領取發放通行證,6月份申請辦理本年度7——12月份的包繳并領取發放通行證,同時回收回交上次核發通行證。申請過路費包繳的車輛為承擔長途跨縣跨州郵件運輸、速遞物流運輸的貨運車輛。
第十二條
車輛保險由運維部統一集中辦理。根據省局統一要求及省局與云南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的合同協議,全省郵政企業機動車輛集中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享受費率優惠。我州郵政企業機動車輛由運維部集中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潞西分公司投保,保險投保險種全州統一,具體見附件三(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投保險種明細表)。運維部每月初統計本月車輛保險到期數量,交保險公司計算費用,打印保單,制作保險卡,然后到財務室領取支票到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用,簽收保費發票、保單、保險卡,最后將保險卡發放至各車輛,保單由運維部統一保管。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要求需要增減險種和投保額度的,則在本年度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內向運維部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章車輛維護修理
第十三條
修理費在1500元以內的車輛常規保養及一般檢修,車輛管理員報單位領導同意,經州局財務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但用車單位車輛管理員和主管領導需對修理結果負責,修理費在各局各單位成本中支列。
第十四條
修理費用在1500元以上的,用車單位必須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報修、派修單》,運維部收到后初步審核,報州局同意,備案后方可送修,車輛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和車輛管理人員對修理過程進行監督,并對修理質量負責。
第十五條
省局下達的大修計劃由運維部根據車輛運行情況統一安排,并報經州局主管領導同意后,送州局財務室備案,各用車單位負責送修并對修理質量負責。
第十六條
車輛修理完成后,用車單位車輛管理員要及時將修理費發票及修理廠修理明細清單復印一份報送給運維部備案,發票及修理明細
清單要有經辦人、修理廠家和單位領導的簽章。
第十七條
車輛出現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時,現場責任人要主動采取相應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并在第一時間通知運維部、公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第六章車輛的報廢更新
第十八條車輛的報廢、更新和新增由州局統一向省局進行申請,各用車單位提出申請和協助辦理相應手續。
第七章車輛基礎資料填報
第十九條
全州所有車輛基礎資料的報送,采用電子化的方式進行申報。《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使用情況統計月報表》、《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報修、派修單》和《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投保險種明細表》等基礎表格和身份,已經全部在__郵政網站上“__州郵政局車輛管理在線欄目”中設定,各局各單位和部門只需要按照網站上的操作要求進行操作,即可。第二十條各局各單位填報資料時,可在各局各單位的寬帶使用機器上操作,也可自行在能夠上網的地方進行查閱和填報相關車輛資料。
第二十一條運維部負責“__州郵政局車輛管理在線欄目”所有技術支持。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__州郵政局運行維護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一、《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
二、《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使用情況統計月報表》
一、車輛使用管理,堅持保證局機關工作用車和局領導公務活動的原則。各股室區內用車,由股室長提前申請,辦公室負責人(當日值班人員)根據情況妥善安排。區外、市內用車,由分管領導統籌安排。市外長途用車,須經主要領導批準。
二、為保證安全及公務用車需要,不經辦公室負責人(當日值班人員)或分管領導同意,駕駛人不得隨意出車。未經安排,駕駛人有權拒絕出車。嚴禁非駕駛人員駕駛公車,嚴禁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或學習駕駛技術,嚴禁用公車從事出租等營利性活動,嚴禁遮擋車牌,嚴禁將車輛停放到學校、幼兒園、娛樂場所、酒店門前。
三、夜間、節假日和公休日期間,除值班、備勤和參加公務活動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入庫或者封存,因工作需要用車的,提前告知辦公室。除工作需要,下班后及時停放車輛。
四、車輛燃油實行定點、一車一本加油,油本須經分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駕駛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出發在外需加油的,加油票據經用車人員、駕駛人、主要領導簽字后報銷。
五、車輛維修、保養,先由駕駛員說明車況,辦公室負責人、駕駛人到指定維修點檢查,確定維修、保養項目及金額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簽發《車輛派修單》或《車輛保養單》。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應到維修點全程陪同維修,保證修理質量;如需增加維修保養項目,須經有關人員現場查看,并增開《車輛派修單》或《車輛保養單》。維修點憑《車輛派修單》或《車輛保養單》結賬,其他費用單位概不負責。除長途出發外,不準先維修,后補《派修單》、《保養單》。為避免逾期保養,《保養單》需載明上次保養里程數、本次保養里程數。
六、車輛維修淘汰的舊件,由辦公室組織處理。
七、區外出車,填寫《區外派車單》(一式兩份),駕駛人憑《區外派車單》領取出發補助、報銷過路過橋費用。
八、出差補助標準:在本區內的業務活動不視為出差,不發出差補助。區外、市內出差10元/次;其他省內城市出差20元/次;省外出差30元/次。
九、加班補助標準:50元/天(半天25元),駕駛員憑借辦公室開具的《加班通知單》加班,并領取加班補助。
十、設年度安全獎360元/車·年,如發生安全事故,取消駕駛人該年度安全獎。
(一)大院的基本情況
廣西社會科學院整個大院(以下簡稱“社科院”)占地面積13.78畝,廣西社會科學院和廣西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兩個廳級單位200多名干部職工合在一棟辦公樓辦公,宿舍區和辦公區域共一個大院。宿舍區住有163戶,其中社科院干部職工90戶,占55%,調離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職工住戶17戶,占11%,買房戶16戶,占10%,租房戶24戶(其中有10戶非本院職工出租),占14%,其他住戶16戶,占10%。院場地狹小,人員雜亂,車多位少,整個大院總共才有40個車位。
(二)大院汽車進出概況
據最近嚴格統計,社科院公車15輛;區社科聯公車10輛;社科院職工(含配偶)居住在社科大院的,以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字購置的私家車(以實際居住、戶口簿和汽車行駛證登記為準)15輛;社科院職工子女長期同父母居住社科大院(以戶口登記和子女汽車行駛證登記為準)的私家車12輛;社科院職工子女(與父母非長期居住)經常回來探望父母的私家車11輛;社科院干部職工住院外以私家車上班的車輛28輛;住社科大院,在外單位上班的干部職工開外單位的公車回來停放在社科大院的公車5輛;已調離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職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的私家車5輛;區社科聯干部職工私家車上班11輛。
二、車輛停放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員構成復雜,思想統一難
社科大院的人員由廣西社會科學院干部職工、廣西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職工、調離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職工、外來買房戶、租房戶和其他住戶組成,人員構成比較復雜,在思想統一上比較困難,尤其是非社科院干部職工,經常出現不配合后勤管理工作的問題。如在車位已滿的情況下,不聽門衛勸阻,擅自將車輛亂停放在消防通道和120通道上,曾因此出現救護車無法進入病人住戶樓下,延誤搶救時間,病人住戶意見非常大,存在嚴重的事故隱患。
(二)人員流動性大,思想管理難
除去在大院工作的廣西社科院職工、廣西社科聯職工以及在大院常住的住戶外,租房戶、外來辦事人員、探望親屬人員、調離人員等經常需要駕車在大院進出,人員流動性較大。社科大院面積不大,停車位有限,部分外來人員常以車輛短暫停留,辦完事就離開為借口,車輛亂停亂放,甚至占用他人車位,思想管理非常困難,導致后勤管理人員工作難開展,相關人員對此頗有微詞。
(三)人員個性突出,思想教育難
個別人員由于個性突出,以個人情緒和理解來處理問題,缺乏服從大局和為他人著想的意識,仗著不是社科院職工,缺乏有效的約束手段,不服管教,導致后勤管理人員在車輛停放問題上開展思想教育時碰到很大困難。個別車主蠻橫無理,恣意鬧事,以致把車輛開至大院堵住門口,擾亂公共秩序的事件時有發生。
三、車輛停放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
社科大院車輛停放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既和大院客觀環境有關,與個別人員的思想有關,又和管理制度有關。要對問題細致查找原因,明晰產生問題的根源,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徹底根治問題。
(一)大院面積狹小,環境復雜
目前,社科大院總面積僅有9186平方米,大院分為辦公區和住宅區兩部分,辦公區占地面積1333平方米,住宅區占地面積7853平方米。整個大院總共才有40個車位,其中宿舍區只有18個公共車位,辦公區域和車庫僅有22個車位。而因辦事、生活來往的車流量較大,現有車位不能滿足要求,面臨著車多位少的困境。加之大院人員龐雜,思想不一,素質參差不齊,因此難免出現車輛停放管理難的問題。
(二)個別人員思想錯位
1.個別人員本位思想嚴重。
在車輛停放管理中,有個別人員存在嚴重的本位主義思想,在處理問題時只考慮自己,不顧整體利益,不顧他人感受,給后勤管理工作造成很大不便。如個別居住在大院的社科院職工認為自己既是單位職工,又在大院居住,只要交了費,大院的停車位應該優先保證自己私家車的停放。不管有沒有車位,有空地就停,哪怕是消防安全通道和120通道,車主也視若無睹。個別居住在外的社科院干部職工也認為,自己是單位員工,開車來上班理所當然,對不讓進大院停放汽車的管理難以理解。廣西社科聯開私家車上班的個別干部職工因辦公樓與廣西社科院同在一個大院,但大院后勤管理是由廣西社科院負責,所以對廣西社科大院單位的后勤管理工作配合度較低。這種錯誤的本位主義思想的存在,阻礙了單位正常辦公、生活的秩序,同時也埋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是非常不可取的。
2.個別人員掛靠思想嚴重。
在開車進大院停放的人員中,有個別人員仗著自己和大院里的干部職工或大院住戶有親屬關系、私人關系,執意要把車停到大院里。如擁有私家車的個別本院職工的子女,長期同父母居住在社科大院,這些人認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職工,購車款也有父母的錢,只不過沒寫父母的名字而已,大院也應該保證自己私家車的停放。而個別社科院職工的子女,雖然不常與父母居住,但經常開私家車回來探望。這些車主認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職工、老革命,子女回來探視,大院也應該保證車輛的停放。這種思想實際上是嚴重的掛靠思想,只認人情關系,不認管理制度,與當今國家倡導的法治社會精神背道而馳。
3.個別人員功利思想嚴重。
在涉及停車管理問題的人員中,無論是本單位職工,還是其他人員,都普遍存在嚴重的功利思想,只顧蠅頭小利,不顧大局。在社科大院停車比外面停車要實惠很多,很多人就看中這一點,執意要把車停進來,甚至不惜強詞奪理,違反管理規則。如部分租房戶認為在這里租房住,本身房東有《房屋產權證》,所以他們也應有一份停放車輛的資格。
(三)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廣西社會科學院對車輛停放管理主要制定了《廣西社科大院汽車管理方案(草案)》,尚未有正式的文件和規章制度來約束停車亂的問題。而草案在一些條款上還不夠完善,致使部分車主對草案的內容存在異議,不服從安排管理。如已調離社科院工作的一些干部職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認為自己曾在社科院工作過,有過一定的貢獻,有些在院里曾擔任過中層以上干部,并且購買大院公房,有《房屋產權證》。因此,他們片面地認為《廣西社科大院汽車管理方案(草案)》不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房改政策的有關規定。另外一些持有《房屋產權證》的買房戶認為,有必要對進入院內的汽車進行管理,按物業管理條例,他們也享有停放車輛的權利,對于社科院汽車管理方案,他們認為并不合情合理,也不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
四、解決大院面臨的停車難題對策
廣西社科院住宅大院停車難存在的問題,其實主要就是停車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問題。因此,必須要將思想政治教育貫徹到問題的解決中,在此基礎上,再結合法制實際,完善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建設,并充分調動廣大住戶參與管理的積極性,切實解決停車難問題。
(一)加強相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后勤管理中碰到的很多問題,可以歸結為人的思想問題,只要這個問題解決了,工作中的阻力就會減少很多。因此,務必要加強后勤管理人員、車主及住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加強對后勤管理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
如何處理車輛停放的問題,直接檢驗著后勤管理人員的管理素質和水平,簡單的說教和生硬的處理方式很難得到管理對象的認可,甚至會引起無休止的爭執和事端。因此,必須嚴格加強后勤管理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辦事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管理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必須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并與住戶加強聯系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后勤管理人員展開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幫助他們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此外,管理人員之間還要做好經驗交流工作,及時把好的工作經驗傳授給其他人員,從整體上提高后勤管理人員的工作水平。
2.加強對車主及住戶的思想政治教育。
后勤管理工作中,車輛停放的處理問題涉及的是人的問題,后勤管理工作人員在處理停車難的問題過程中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本著為別人考慮的角度來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平時注意與住戶的感情交流溝通工作,拉近與工作對象的距離,與住戶、車主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以方便工作的開展。通過入戶談心、發放宣傳冊、張貼告示等多種方式讓廣大住戶及車主了解大院有關車輛停放管理的制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及時跟蹤了解他們對關于車輛停放問題的意見建議,以及輿論輿情,及時做好提前準備工作,引領輿論導向。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有關管理制度
有完善合理的規章制度,管理工作就能得心應手。要做好管理工作,需要有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需要有剛性的制度作保障。因為制度才能管長遠、治根本。因此,必須引導廣大住戶共同參與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套能確保大院車輛安全整潔停放的剛性制度。
1.深入群眾中征求意見建議。
針對現階段《廣西社科大院汽車管理方案(草案)》尚不完善的問題,要求組織后勤人員深入到群眾中征求意見建議,就大家關心的停車難問題出謀劃策,讓廣大群眾知道停車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并參考借鑒其他單位車輛管理的方案辦法。對采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歸納,采用合理的,摒除不合理的,遵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集眾人之力應對少數人引發的糾難,勢必可以有效解決停車難的問題。
2.綜合運用多種規章制度,打造有效的制度體系。
堅持適應復雜的形勢變化要求,不斷創新觀念。在堅持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多種配套措施,結合有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一起運用。如在落實《廣西社科大院汽車管理方案》時,輔以《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及《南寧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多種法律法規手段,打造有效的制度體系,形成強大的規章制度約束合力,這需要后勤管理部門與有關執法部門通力協作,靈活根據形勢發展,采用合理有效的辦法。
3.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教育。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教育,也是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背景下,“要教育黨員、群眾增強民主意識,積極參政、議政,珍視和保護自己的民利……要教育黨員、群眾樹立法制觀念、遵法、守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并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的斗爭”。因此,必須要加強對車主和大院住戶的民主和法制教育,將民主和法制教育滲透到規章制度中,滲透到大院的環境氛圍中,滲透到與工作對象的交流中。個別本位主義思想嚴重,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識淡薄的人,相對比較難勸說,對這種人有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與依法治理相結合,適當采用法律手段對待,從而不斷改善小區汽車停放管理情況。
(三)發動群眾共建文明庭院
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必須緊密結合群眾,發動群眾。以人為本,是我們解決工作實際問題的情感基礎。因此,解決大院停車難的問題,除了要耐心做好住戶思想政治工作,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擺在首位外,還要充分調動全體住戶的積極性,以黨員為主體,共建文明庭院,推動后勤工作順利開展。首先,要大力倡導建設文明庭院,增強群眾凝聚力。盡管在停車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但車主和住戶共用一個大院,大院的整體秩序關系著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后勤管理要以此為契機,通過下發文件、公貼告示、入戶宣講等方式,大力倡導建設文明庭院,結合“美麗廣西”活動,為群眾努力營造整潔有序的大院環境,促使大家達成共建文明庭院的共識,增強群眾的凝聚力。其次,采用多種手段調動群眾,增強群眾積極性。如何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活動的積極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對此,“要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和職工骨干的先鋒帶頭作用”,身先士卒,積極推進文明庭院的建設工作,做好榜樣示范作用,帶動其他人員的積極性。各棟民主選舉1名棟長,加強管理。制訂廣西社科大院住戶文明公約,并制成不銹鋼牌釘在各棟單元樓道,使廣大住戶都能自覺守法履約。還可以根據情況設立“文明停車示范標兵”“文明戶標兵”“五好家庭”評選活動等。對表現突出的住戶給予嘉獎通報,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給予物質獎勵,以此來調動群眾參與文明庭院建設的積極性。最后,做好跟蹤調查鞏固工作,確保效果不打折。文明庭院的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為防止問題反彈和新的問題出現,必須要做好跟蹤調查鞏固工作。要及時跟蹤群眾對停車情況的思想動態、輿論動態,及時調查走訪,發現問題,就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鞏固取得的成績,確保活動效果不打折扣。
五、結語
車輛管理辦法一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辦法二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調度車輛,保障生產、搶險及其它公務用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類機動車輛。
第三條 本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副總以上的專用車輛由副總本人或專職司機自行管理)。公司公務車及維修車的證照、年審、保險由綜合管理部指定人員與司機共同辦理;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清潔由各車司機負責。
第四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區)用車,須事前預約申請,綜合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并指派車輛出車;部門維修車輛在正常情況下由本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須節約用油,減少不必要的出車次數,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調動部門車輛出車,在不影響正常維修搶險任務情況下,所屬部門應服從綜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條 公司人員一般不得申請個人用車,因重病就診、重病住院和個人緊急等特殊情況必須用車的,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可以用車。
第六條 各部門用車應設置《車輛使用及運行記錄臺賬》,詳細記錄每日車輛的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車事由及部門,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綜合管理部每月核對一次運行臺賬。
第七條 各類機動車輛下班后(中午、晚上),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公司院內),鑰匙交調度(帶班負責管理)。星期六、日及節假日繳款車照常繳款。
第八條 駕駛員不得私自向外借車、換車或出私車。因向外借車、換車、出私車以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全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九條 車用油料由綜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標準統一管理控制(詳見燃油費補貼標準及管理辦法),綜合管理部有義務對油耗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測算,合理調整用油標準,控制管理費用。
第十條 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部門領導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綜合部監督方可維修。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審定,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維修。
第十二條 車輛大、中修應列出維修計劃(包括時間、維修項目范圍、預算)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第十三條 司機應對車輛進行及時保養、維護、清洗、檢查。
第十四條 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發生故障,所需維修費,由司機全額負擔。
第十五條 車輛燃油費、維修費可列入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具體標準根據相關規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別確定。
第十六條 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應復印存檔。
第十七條 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應登記建檔。
第十八條 本辦法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車輛管理辦法三1.0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2.0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3.0職責
3.1車管員職責
3.1.1協助綜合事務部經理做好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各項管理工作。
3.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3.1.3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1.4負責安排公司車輛的保養、年審和二保工作,對公司審批權限內的車輛保修進行監督和安排車輛進廠修理。
3.1.5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3.1.6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級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3.1.7負責調度車輛,安排駕駛員各項工作。
3.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車輛安全員職責
3.2.1協助車管員完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3.2.2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3.2.3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3.2.4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3.2.5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3.2.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3專職駕駛員職責
3.3.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3.3.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3.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3.3.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3.3.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3.3.6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3.3.7每年與公司簽訂一次《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4.0工作內容
4.1車輛的使用
4.1.1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車輛(含公司領導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均由綜合事務部統一調度,各部門用車均須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綜合事務部車隊,由車隊按公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安排車輛,并經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后出車。
4.1.2公司車輛原則上只限于在xx高速公路線內行駛,駛離xx高速公路線外預計超過2小時,應通知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備案。
4.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4.1.4車輛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
4.1.5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4.1.6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4.1.7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車輛的維修
4.2.1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維修費在XX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3000元-5000元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5000元以上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2.3修理后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必須帶回交車輛管理員檢驗認可。
醫院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為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統一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業務辦公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及時、合理、調度使用;救護車由急診科負責調度。
2. 業務辦公用車指行政、醫療、教學、科研和公務用車,在車輛緊張時,優先滿足醫、教、研用車。救護車主要用于120急救救護使用,不得調作他用。
3.院領導城區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城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主管領導批準。
4.科室用車,應以書面形式申請用車時間、地點、事由,到辦公室領取派車單,報請主管領導在派車單上簽批。
5.救護車外出接診必須按標準收費,不得多收、少收,并出具收據,每月結帳時派車單與收據一并上交財務科,如未出具收據,視情節輕重,從嚴處理。
6、醫院如發生臨時性緊急任務,辦公室可隨時調配車輛。
二、車輛油料及維修管理
1.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詳細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司機班班長簽字后,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2.車輛維修必須在醫院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車輛時,司機班長書面報請主管院長批準并注明維修部件、費用及時間等后,方可保養或維修。
3. 節假日及臨時用車加油應事前報告辦公室到指定地點加油,并在兩天內補辦加油單,超時不再補辦。
三、司機管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整潔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安全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承擔,并追究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后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5.車輛保養費、維修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于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