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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內部審計
[中圖分類號] F239.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05- 0027- 03
1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概述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是指由保險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與全體員工共同建立并實施的,旨在實現公司經營管理目標,有效保障資產的安全完整、財務報告與信息披露的真實可靠,從而確保公司依法合規經營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和機制。由于保險公司經營業務的特殊性,其內部控制一般包括承保控制、理賠控制、投資控制、銷售控制、客戶服務控制、資產接觸控制、償付能力控制、會計控制、信息系統控制、再保險與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控制。
內部控制屬于保險公司的基礎性管理工作,并貫穿于其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隨著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的結合越來越緊密,保險公司不僅面臨自然災害與意外事故的風險,還受到投資環境與貨幣政策等風險因素的影響。內部控制作為保險公司防范風險的第一道防線,科學、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保險公司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的關鍵,不僅有利于深化保險體制改革,促進我國保險機構經營觀念與體制的轉變,還能進一步規范保險市場,從而整體提升保險業的經營管理與服務水平。
2 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2.1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的動力不足,水平參差不齊。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金融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與前提。然而,我國保險公司開始正確認識和著手內部控制建設主要源于外部的推動因素,即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內部控制行政法規的不斷頒布和國際資本市場的監管壓力,公司自身強化內部控制建設的意愿則比較薄弱。雖然外部因素有助于保險公司正確審視自身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但是監管部門的作用越突出,越反映出保險公司自身建設內部控制動力的不足。此外,我國各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參差不齊,整個壽險行業的內部控制水平高于財產保險行業,大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比中小型保險公司好。
(2)公司的內部控制建設滯后于其業務發展,沒有形成健全的內控體系。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同樣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督5個要素。當前我國大部分保險公司重點關注控制活動方面制度與措施的制定,而沒有全面落實5項要素,沒有將內部控制覆蓋到各個部門和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與操作環節,更談不上形成一個立體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風險預防監控體系。尤其一些中小型保險公司,由于規模不大、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人員配備不足,單位內部存在不相容職務兼職的現象,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
(3)保險公司尚未建立科學、有效的問責機制。切實有效的問責機制是保障和落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條件。我國大多數保險公司缺乏對業務操作失誤的有效問責機制,責任追究往往流于形式。例如,對有明確內部控制制度卻沒有嚴格執行的人員沒有追究相關責任;對實際工作中沒有要求員工嚴格執行內控制度的管理者沒有追究相關責任;對因疏忽造成的檢查疏漏沒有追究監督檢查者的相關責任。
2.2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薄弱的原因分析
(1)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尚不完善。雖然我國大多數保險公司已經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各專門委員會等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并制定了專門的議事規則,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①董事的專業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履行選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戰略決策和監督公司經營等主要職能的能力。②主要由大公司聘請的獨立董事難以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獨立發表意見,從而很難代表中小股東的利益。③有些保險公司董事會、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分工制衡機制尚不完善,董事長、總經理的權責不明確。④公司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重弱化。
(2)保險公司組織結構的設置不夠科學。組織結構為保險公司整個內部控制提供了一個活動框架,但我國保險公司在組織結構的設置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公司沒有嚴格按照業務運作程序設置部門與崗位,沒有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沒有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沒有明確關鍵崗位、特殊崗位和不相容職務的控制要求等。
(3)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狀況不佳,很大程度影響了內控的執行效果。人力資源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內部控制的執行效果,如果企業員工的綜合素質不高,內部控制的執行就會流于形式。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狀況不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單位沒有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教育與評審導致員工的綜合素質普遍不高;二是由于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使專業人才數量不能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缺乏復合型人才。
(4)內部審計功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外部市場監督體系尚不完善。受人員與成本的限制,或由于沒有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的重要性,一些剛成立不久的保險公司沒有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有些保險公司雖然設立了獨立的稽核部門,內部審計人員卻很少,并且僅僅從事一些必要的常規審計與離任審計,從而不能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此外,我國相關的監管機構和法律規范尚不完善,往往只通過處罰解決發現的問題,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內部控制問題。
3 構建科學、完善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對策
針對當前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優化公司的治理結構與組織結構、強化人力資源管理、完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等方面出發,構建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增強保險業的綜合競爭實力以促進其實現可持續發展。
3.1 優化公司的治理結構
一方面,優化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如,引入國際戰略投資者以發揮國際資本的監督作用,推進公司的規范上市以發揮資本市場的監督功能,推行員工持股計劃,將企業與員工利益緊密聯系。另一方面,不斷強化董事會的功能,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提名、選聘、激勵約束機制和評估制度以明確獨立董事的作用、權利和責任,實行董事長與總經理職責分開。此外,保險公司還應確定以年薪制為主體的激勵性報酬體制和以股票與期權為主的長期激勵機制,完善所有者與經理人員的委托契約關系,不斷強化董事會與監事會對經理人員的監督。
3.2 優化公司的組織結構
保險公司在組織結構設置時要關注權力與責任的制衡,確保組織機構、管理部門和業務管理崗位之間的相互監督與相互制約。例如,某財產保險公司強調行政和業務的雙向管理,即公司總經理在行政管理上行使直接決策權,但涉及風險選擇和業務決策時則由業務垂直管理的部門決策,從而明確了各崗位的權力責任以進行有效的責任追究。此外,保險公司還應加強對核保權、核賠權、核單權、查詢權、報賬權和法人授權等工作的系統權限管理,根據相關人員的級別分別授權,細化業務流程,并將流程與權限寫入操作系統,從而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3.3 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以強化人力資源管理
一方面,保險公司應建立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提高單位員工雇傭、訓練、待遇、業績考評與晉升等政策的合理程度,從而最大限度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與創造性。另一方面,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建立完善的約束激勵機制,使核心職工更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從根源上消除弱化內部控制的動機。
3.4 不斷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
保險公司應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部,健全內部控制監督體系,從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服務職能,切實提高審計的地位及其工作的獨立性與權威性。此外,企業應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具體內容和工作量確定審計人員的數量與編制,并不斷強化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公司文化和業務技能方面的培訓,并推行資格考試制度,從而全面提升內部審計的作用。
4 結 論
隨著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的結合越來越緊密,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復雜。內部控制作為保險公司防范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科學、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保險公司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的關鍵,并有助于加速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的進程。
主要參考文獻
[1]晉曉琴.全面提升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解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J].商業會計,2011(12).
[關鍵詞]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風險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9. 024
[中圖分類號] F840.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19- 0037- 02
1 引 言
總的來說,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主要是指公司內部各個級別的機構和員工根據自己的職務和責任采取一定的措施有效地防范公司經營中遇到的各類風險,保障公司的經營發展戰略與目標一致的機制。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基本上按照國際上通用的COSO內部控制框架,分為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5項要素。同時結合保險公司自身的業務特點,其主要的控制活動涵蓋承保、銷售、理賠、投資、會計核算等各個方面。隨著金融行業的不斷發展與整合,保險業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日益緊密,廣大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呈現出復雜性、特殊性的特征。從行業特點來說,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風險不僅與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相關,同時也逐漸開始受到宏觀經濟政策和投資環境的影響。很多時候,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不是立刻可見的,而是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潛伏期才能將其發現,這類風險的持續時間較長,影響面也較為廣泛。一般來說,內部控制是保險公司防范、識別風險的一項有效措施,是整個風險控制的基礎。然而,客觀來看,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還亟待完善,并沒有能夠完全發揮內部控制風險防范的作用。鑒于此,保險公司如何增強自身對于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能力已成為新時期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中的重中之重。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的頒布,為廣大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對于保險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有著重要意義。
2 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我國保險公司自身缺乏建立有效內部控制制度的動力
回顧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歷程,不難看出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道路上,來自公司外部的推動力量要遠遠大于公司內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觀意愿。這樣的情形不難理解,客觀來說,要完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不是僅僅依靠保險公司自身就能順利完成的,更多的要取決于國家關于公司內部控制整體政策的頒布和執行進度,以及整個經濟環境對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隨著金融行業在我國的快速崛起,越來越多的人們意識到內部控制是金融企業穩定運行的前提和保障,對于面臨風險種類較為繁多的保險公司來說更是如此。然而,在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歷程中,我們發現最為明顯的推動力來自國家監管部門的督促,來自國際資本市場的監管壓力。雖然,這些外部因素都幫助我國保險公司不斷審視自身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查缺補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水平,但是仍然無法掩蓋保險公司自身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上原動力的缺乏。不少保險公司對于內部控制建設的要求僅僅還停留在能否順利通過檢查的層面,并沒有從根本上重視起內部控制在公司實際經營中所能發揮的重要作用。
2.2 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進度明顯落后于業務發展需要,內部控制體系尚不健全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基本上沿用國際上通用的COSO內部控制框架,分為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5項要素。這5項要素相互滲透,共同作用于保險公司日常業務活動的各個方面。大多數的保險公司沒有將內部控制的五要素完全落實,對于制度的制定過程還缺乏仔細的論證,沒有將內部控制的影響面覆蓋到所有層級的部門和職位。不少公司僅僅將內部控制的重點放在控制活動上,對于其他要素涉及較少。對于一些中小型的保險公司來說,由于財力人力資源有限,難以保障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在有的公司甚至一個人負責多項不兼容的工作,連最起碼的內部牽制都難以做到,更不用說其他內部控制職能的實現了。隨著保險公司業務的不斷拓展,內部控制暴露出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及時更新內部控制機制,內部控制制度就無法滿足保險業務的發展需求,從長遠來看,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保險公司的發展。
2.3 缺乏切實有效的問責制度,責任追究僅僅流于形式
我國的保險公司絕大多數都缺乏對于業務操作失誤的有效問責制度,責任追究往往流于形式。為使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能夠得到保障和落實,必須盡快建立起有效的問責制度,并且嚴格執行。對于內部控制制度中有明確要求卻沒有執行的,要追究未執行人的相關責任;對于在制度中明確要求,而在實際工作中卻沒有要求員工要嚴格執行的,要追究相關管理者的責任;對于由于疏忽導致的檢查疏漏,要追究監督檢查者的責任;對于存在相關問題和缺陷但是沒有及時處理的,要追究領導者的責任。通過以上措施,提高各個級別、各個崗位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同時,對自身的權利和責任有一個更為清晰的認識和理解。在對各種違規、不盡職行為的處理上,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充分發揮問責制的作用,切實保障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運行。
3 優化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相關建議
3.1 重視內部控制理念的建立,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是內部控制得以實施和發展的前提。為了能讓廣大保險從業人員理解并且接受內部控制制度的相關理念,公司應該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制度文化建設向員工普及內部控制工作的先進理念,將內部控制對于崗位職責與各個業務環節的要求向大家傳達。積極開展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學習和培訓,單位領導層必須以身作則。讓員工們在實際工作中逐漸意識到內部控制對于公司以及自身價值創造的貢獻,建立起維護內部控制的意識,提高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成就感,從而營造出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
3.2 提升保險公司風險應對能力,建立健全風險評估體系
風險評估作為COSO五要素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中,應該得到保險公司更多的重視。從實際工作來看,保險公司加強對風險的評估工作,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的主要途徑。建立健全風險評估體系,不僅有助于保險公司提高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同時也能幫助公司進行有效的風險監測和預警。鑒于此,保險公司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對風險進行分類與評級,將等級較高的非常規性風險作為重點監控目標。同時,要在公司的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明確規定,對于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風險要進行系統的識別和分析,根據分析評估結果,采取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措施并予以執行。最終,通過將風險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達到增強保險公司風險抵御能力,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的目的
3.3 合理進行授權,加強權力監督管理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順利執行需要合理的授權,以及對于權力的監督。首先,在公司總部以及各個分公司內部建立起獨立的、擁有一定權力的內部稽查審計部門。通過引進具有相關專業勝任能力的人才,以及對現有的員工進行針對性培訓,建立起一支專業高效的團隊,經常在公司內部開展檢查活動,將不規范業務操作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另外,在保險公司內部進行合理的分級授權。具體來說,就是按照考核標準,根據業務需求將各分支機構分成若干級別,給予其一定的經營管理權,既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有保證了有效的內部牽制。最后,對于重要崗位要實行人員輪崗制度。對于像出納、理賠、業務信息管理等崗位,實行輪崗制,在工作滿一定時間后就進行調換,以防止在重要崗位上出現舞弊等嚴重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 結 語
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對于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有著不可取代的積極影響。加強保險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不論是從防范和規避金融風險的角度,還是從轉變我國保險公司傳統經營理念,深化保險體制改革的角度來看,都將帶來可喜的成果。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于保險的需求與日俱增,我國保險業將迎來自身發展的又一歷史機遇。鑒于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規范保險行業的經營運作方式,將現代風險理論引入我國的保險事業,提高我國保險公司應對風險的能力,從而從整體上提高我國保險行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為我國金融事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主要參考文獻
[1]晉曉琴.全面提升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解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J].商業會計,2011(12).
關鍵詞: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 保險公司 內部控制 管理水平提升
保險業作為金融行業中經營風險較為特殊的行業,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特點具有鮮明的潛在性、長期性以及復雜性,因此,保險公司對經營風險的識別、預警和防范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內部控制則是保險公司預警和防范風險的重要措施,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完善,存在很多問題,無法充分發揮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的作用。隨著《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的頒布,為保險公司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指明的方向,對保險公司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特點
由于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具有明顯的特性,主要有保險的高風險性、社會性、保險期限長期性、業務管理復雜性以及會計核算預測性。因此,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樣具有很多特性,主要體現在內部控制的社會性、內部控制重點的多樣性、內部控制管理的復雜性以及內部控制成本高額性。因此,保險公司要想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就必須充分了解內部控制的特性,根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從而才能更好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
(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社會性
保險公司經營的社會性決定了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必須具有社會性的鮮明特點。因為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發展情況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廣大社會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僅要單純的考慮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投資人的經濟利益,而且還要充分考慮到廣大投保人的經濟利益。并且保險公司經營的目的就是保障保險單持有人的利益,為保險單持有人提供保障和應盡的服務。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十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以市場和客戶為導向,以業務品質和效益為中心,組織實施銷售控制活動。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經營活動主要是維護市場和維護客戶,進而提高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也明確將市場和客戶作為導向,實現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所以,保險公司的社會性體現了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也是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始終秉承的理念。
(二)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重點的多樣性
由于保險公司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經營風險,因此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重點也會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涉及到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僅在保險公司的財務會計控制方面、業務管理控制方面、而且還包括信息技術控制方面、資金運用控制方面,這些都會是保險公司實行內部控制的重點內容。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運營控制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管理、承保管理、理賠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費管理、再保險管理、業務單證管理、電話中心管理、會計處理和反洗錢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第二十二條規定:會計處理控制。保險公司應當規范會計核算流程,提高會計數據采集、賬目和報表生成的自動化水平。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重點多樣性是符合《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的要求,能夠使保險公司重點的進行內部控制。
(三)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
由于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保險公司在經營活動中要面對非常繁瑣的業務,承包風險的多變性較為明顯,現金流入和流出十分頻繁,并且還要做好大量信息的收集,處理以及保密工作。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的工作程序就非常復雜,那么,保險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信息技術控制等活動也會很復雜,進而導致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并且,《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基礎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戰略規劃、人力資源管理、計劃財務、信息系統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機構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這些內容只是保險公司內控管理的基礎管理控制,其他的內部控制活動必然會更加復雜,因此做好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工作也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四)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成本的高額性
保險公司做好內部控制工作必定要投入部分成本,但是,保險公司與其他企業相比,其內部控制成本要高得多。由于保險公司經營的全過程存在很多內部和外部風險,因此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要遍布到經營活動的每個環節,例如,保險公司的銷售控制、運營控制、基礎管理控制和資金運用控制等,從而會使保險公司付出更高的內部控制成本。
二、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水平提升的措施
我國保險公司提高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內部控制。由于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是一個規模較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保險公司進行綜合性和系統性治理。但是,保險公司完善內部控制的關鍵在于保險公司要具有完善內部控制的動力,并且,內部控制就是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責無旁貸的。尤其是《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頒布以來,保險公司更應該做好內部控制工作,完善內部控制管理系統,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保險公司應該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公司治理結構主要是一種聯系和規范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的合理分配,以及與此有關的聘選和監督等問題的制度框架。就是將保險公司的內部權利進行合理的劃分。保險公司有一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的解決公司各方利益分配問題,使公司能夠高效的運作,對于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保險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應該采用三權分立制度,將公司的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分屬于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通過平衡各方的權力,時各個機關各司其職,保證保險公司的正常運行,從而有效的進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完善內部控制。例如《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就明確規定了董事會和監理會的職責。第四十條規定:保險公司董事會要對公司內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定期研究和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架構設置、主要內控政策、重大風險事件處置應當提交董事會討論和審議。第四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管理層履行內部控制職責,對其疏于履行內部控制職能的行為進行質詢。這樣就使保險公司中的各個機構權力平衡,職責明確,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保證公司的順利運行,實現公司管理層平衡,才能有效的完善內部控制。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對公司經營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使公司經營理念更加科學,實現經營管理的精細化,經營方式集約化,充分調動公司管理層完善內部控制的主動性,從而不斷的完善保險公司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風險評估體系
風險評估作為保險公司進行風險管理的基礎,保險公司健全風險評估體系能夠有效的提高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有助于保險公司監測和預警經營風險。保險公司加強風險評估工作,是保險公司完善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保險公司應該科學進行風險分類,有針對性的進行掛管理,并且把風險等級較高的方面作為內控的重點,從而完善風險評估體系。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對經營管理和業務活動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因素進行全面系統的識別分析,發現并確定風險點。根據風險識別評估的結果,科學設計內部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并嚴格執行。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健全風險評估體系,對于保險公司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內部審工作人員的管理,尤其是內部審計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內部審計責任人的權利、義務和工作職責。與此同時,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使內部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國際內部審計標準實行,對審計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的監控,提高保險公司的審計管理水平,進而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也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履行事后檢查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定期對公司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審計范圍應覆蓋公司所有主要風險點。審計結果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進行報告,并向同級內控管理職能部門反饋,確保內控缺陷及時徹底整改。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為了更好的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必須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和合法性,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四)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保險公司應該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標準,將內部控制標準融入到經營活動中,深入到對公司員工培訓、教育和日常工作和行為中,能夠有效的防范不正規的行為發生,有效的降低經營風險,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例如,保險公司可以對每一項工作進行程序化控制,根據業務經營程序合理的設置崗位,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實行崗位設置標準化。這樣能夠對公司的各項活動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針對運營活動的不同環節,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強化操作流程控制,確保業務活動正常運轉,防范運營風險。包括產品開發管理、承保管理、理賠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費管理、再保險管理、業務單證管理、電話中心管理、會計處理和反洗錢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能夠有效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以《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為例淺談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水平的提升措施的分析和研究,從中深刻的認識到保險公司通過充分了解內部控制的鮮明特點,根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完善內部控制系統,進而有效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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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我國各保險公司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如果對效益和管理較為忽視,則其落后的經營模式則不利于其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優勢的。同時當前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也不斷增加,而且風險呈復雜化的趨勢發展,因此各保險公司為了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則需要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來增強自身的實力,提升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確保保險公司市場經營目標的實現。
一、構建良好的控制環境
1.組織結構設計
在財產保險公司中,其最為重要的機構即為監事會或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其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日常經營和運作進行負責,對具體的戰略計劃進行制定,并負責其具體的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設計和監督。同時為了使財產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得以保證,目前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將各級內部審計部門獨立出來組成內部審計監督機構,其不僅功能更加強大,而且專業化程度較高,具有較強的獨立性。
2.有效的組織結構控制
財產保險公司組織結構是指其各部門的功能、機械設置和相互關系的形式和性質,而對各部門的授權和責任劃分會對組織結構帶來較大的影響。在對財產保險公司組織機構進行設置時需要根據經營特點及不相容職務分享原則進行,而且需要明確劃分組織成員之間的權力、責任和職務,這樣不僅有利于公司經濟效率的提升,而且還會對資產及會計數據的可靠性得以進一步增強。
3.授權與責任控制
財產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中需要對每一部門及每一崗位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明確其工作范圍和應承擔的職責,通過對崗位職責進行劃定,可以明確業務授權的范圍和級別,對恰當的責任人和職責范圍進行確定。在財產保險公司內進行任何一項經濟業務處理或是交易時,需要在得到授權批準后才能進行。通常情況下是由股東授權給董事會,然后董事會再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來對總經理及相關管理部門進行授權,因此對于公司組織結構中的任何一層的管理人員,因此處于上級和下級之間,所以其即做為授權的主體,同時也是授權的客體。
二、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
在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過程中,需要對財務狀況的穩健性、對產品供給的合理性及服務質量的優化進行評價。在對財務穩鍵性進行評價時,需要對大量有效的保單進行計算,而且還要提取充分的責任準備金,確保總資產量的安全性能夠得到有效的維護,確保在償付過程中不會給公司帶來危機。同時還需要在內部控制預警指標中對保險公司應具備的最低償付能力進行體現。還需要對每一產品的經營成本和效益進行核算,對服務質量進行優化,確保各級管理人員能夠有效的履行各自的職責。
三、統一有效的控制程序
1.不相容職務的分離
財產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許多職能不能由一人進行負責執行行,特別是單證的保管和領用更需要由不同的人來進行負責,避免給公司的安全運行帶來隱患。利用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可以做到內部的互相牽制,其作為一種管理制度,通過職責分配、工作分工和業力記錄方法相結合,確保在交易授權、交易執行、交易記當及交易檢查過程中由四個不同的員工進行負責,避免由一個員工來在一項交易中擔任兩個以上的職能,這樣可以有效的確保每一項交易都由四個不同的員工進行參與,有效的避免了發生出錯、遺漏及舞弊的機率。
2.接近資產或記錄的控制
(1)對于與物資產的接近要進行嚴格控制,有關人員需要與實物資產進行接近或是接觸時,需要經過特定程度和授權才能進行。
(2)定期盤點和比較。為了確保對實物資產進行有效的控制,則需要定期對其進行盤點,利用盤點的結果來與相關記錄進行比較,確保實現對實物資產的有效控制。
(3)記錄的保護。對于各種文件和會計記錄對其可接近的人員數量和級別要進行限制,將資料進行分類,不同的資料可以限制不同級別的人接近。同時對于資料的存放地點也要進行控制,確保其具有較好的安全性,而且對于一些較為重要的文件資料,還需要確保其具有備用件,公司還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應急計劃,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使公司的基本數據盡快恢復。
3.設計和使用文件與記錄控制
為了更好的加強財產保險公司內部的有效控制,則需要設計一系列業務規劃和會計記錄,這不僅可以有效的確保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高效性,而且還會成為信息高質量傳遞的重要手段。
四、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傳遞機制
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將保證有關財務信息和管理信息及時傳遞到相關人員手中,進而使管理人員能及時掌握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它包括內部控制結構中明確的職責劃分,財務報告與會計系統關系,以及發現例外事項時的報告傳遞程序。
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看,公司信息傳遞機制有兩種基本類型:一是內部傳遞機制,如各種會計和管理信息。另外一種是外部傳遞機制。如在內部信息基礎之上,產生的用于監管目的的信息。如保險監管機構要求的各種報告及其特定情況下信息交流的各種安排。
五、結束語
財產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加強不僅有利于實現對經營風險的防范和化解,而且有利于財產保險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確保財產保障公司能夠健康、持續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產險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加強措施
1 我國財產險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1.1 財產險保險公司員工在內部控制的認識上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
由于財產險保險公司員工在內部控制工作上出現的問題而導致的損失,往往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影響。有的財產險保險公司下級分公司沒有建立員工內部控制機制,就造成了財務人員在制定財務報告和統計數據時難以對應著規范的職業執行標準,所得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難以保障。同時,公司內部和外部審查考核體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很多員工對于內部控制的作用沒有達到一定的認識高度。尤其是基層分公司往往只重視業務,而忽視內部控制,在員工的評判上也往往將業績作為重要的標準,在長時間的積累下,內部控制就形同虛設了。
1.2 員工分工不明確,職責不清
很多財產險保險公司內部沒有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對于員工的崗位責任沒有進行良好的界定,有的部門會存在崗位空缺的問題,職工的管理體制沒有得到建立。績效考核上傳統的考核方式還是占據著主導地位,員工的崗位界定不明確,各部門間的崗位空缺,這些都造成了員工的業績考核沒有一個完善的機制,就會造成員工不明確,職責不清的問題,部門和崗位間團結合作的精神沒有體現出來,也影響了工作的連貫性。
1.3 員工工作的責任體制不完善
對于員工工作的責任體制,財產險保險公司需要作進一步的完善,如果有員工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進而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也沒有進行必要的責任追究機制。就算是建立了相關的責任體制也往往浮于表面,與檢查和引導員工行為無法起到實質性的作用。而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往往是草草了事,而不是進行良好地處理和改善。在責任體制中,對員工基礎工作失誤的問題往往找不到與之匹配的體制,使小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進而在不斷積累中發展成大問題,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以上種種導致員工在工作中行為的約束機制沒有具體化。同時,員工對于責任體制的重要意義也沒有從根本上認識上去,多注重的是個人利益,而忽略公司利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財產險保險公司缺乏完善的員工工作的責任體制。
1.4 內部控制體系不健全,制度與業務的發展沒有同步
財產險保險公司在業務的推進過程中,會受到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三個因素的影響,而信息、溝通、監控是影響具體操作環節的主要因素。現階段很多財產險保險公司已經建立了相關的管理制度,但根據調查,這些制度沒有貫穿到公司的經營活動中,也沒有在部門間進行有效實施,較為全面的風險防范控制體系沒有得到建立,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存在諸多問題,阻礙了制度的良好發展,致使無法做到與業務發展保持一致。
1.5 問責機制不健全
問責機制不當成為了當下棘手的問題。有的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風險下放”的現象,這樣就影響了基層員工的收入,進而導致心理上的落差,更為嚴重的情況還會導致違規操作,觸犯法律。另外,有的公司還容易忽視對基礎工作的問責,使得問責機制只是在總公司才能找到,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礎工作違規情況的發生幾率。
2 加強我國財產險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措施
2.1 加強員工的內部控制意識
內部控制要通過員工來得以體現,要內部控制目標的最終實現也需要通過員工來完成。所以要充分調動員工來參與到公司內部控制中來,使目標得以最終完成。在公司的日常運行中,要積極宣傳內部控制的企業文化思想,使員工深刻認識到內部控制在企業發展所能夠發揮的重要作用。進而打造出一個充滿生機與活力,并具有創造性的企業內部控制文化氛圍,將這種理念貫穿到員工的思想中,使他們自覺地應用在工作中。這里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對于基層公司要重點關注內部控制的作用,使制度能夠在員工的心里生根發芽。
2.2 制定適合企業發展的內部控制目標
公司的經濟效益和良性發展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內部控制的影響。這就需要我們將財產險保險公司各個部門間的控制目標進行一個科學的統籌和規劃,進而進行有效管理,使各個部門間的內部控制目標達到和諧發展。內部控制的目標從總體上來看有:建立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契合的內部管理組織結構;一旦發現員工的工作中出現欺詐、舞弊的行為要及時加以處理。這樣能夠大大降低風險隱患的發生幾率,所以必須要制定適合企業發展的內部控制目標。
2.3 健全員工工作的責任體制
財產險保險公司員工間的相互監督需要責任體制來進行規范。財產險保險公司要全面建設與執行責任體制,對員工沒有按照規范進行執行要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還要對各部門員工的職責進行明確,這樣能夠有利于在出現問題時及時予以責任追究。同時,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對核保權和核賠權等工作的管理,對于那些違規的員工要用相關責任體制來引導員工進行改善,使員工能夠有一個規范工作的思想意識,還要以員工的職位采取適合的責任體制,總而言之是要在工作中建立責任體制。
2.4 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員工的綜合素質往往能夠決定內部控制管理是否達到有效實行。以科學的管理模式為依托,使員工的職業素質和服務水平有一個良好的環境,這樣也能防止風險的發生。財產險保險公司還應該建立一定的激勵約束機制,要實現核心工作人員的短期行為長期化,使其對公司的長遠發展更為關注,對不利于內部控制的動機進行消除,使員工的綜合素質得到全面提升。
2.5 完善問責機制
一個企業要想發展,既離不開管理者,也離不開員工,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兩者之間也會產生矛盾,這將不利于企業的發展。所以需要處理好它們之間的關系,建立一些激勵措施,特別要對基層員工的利益進行傾斜,其更熱愛自己的工作。建立完善的問責機制,要全面貫徹問責機制,而不是浮于表面,真真正正的落實到位,將責任明確到人,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
3 結束語
通過文章的分析使我們充分了解到內部控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財產險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工作效率,還能夠使企業免于發生風險。作為財產險保險公司的員工,要對內部控制在企業的風險防范上能發揮的重要作用有深刻的認識,還在更為深層次上體會出其對整個金融體系安全所帶來的現實意義。這樣的思想就能指導我們更好的進行內部控制,總之只有不斷加強財產險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能力,才能促進財產險保險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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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人壽保險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 制度建設 管理控制
一、人壽保險公司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的必要性
1、國內人壽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基本狀況
在股權結構上,股份制保險公司相對國有保險公司而言,其股權相對分散,《保險法》明確規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架構的內資保險公司至少需要五家股東,且單一股東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20%。分散的股權結構導致了各公司股東背景復雜的現實,中資、外資、國有、民營股東都存在這樣的問題。不同的股東背景使各股東投資目的和價值取向不盡相同,自律程度也不一樣。因此,股份保險公司的股東行為亟待引導和規范,尤其是民營股東。在經營管理上,股份保險公司的規范程度不一,其規范的程度與其股權結構關系密切。在人力資源管理上,股份保險公司的員工素質普遍高于國有保險公司,但也存在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在其分支機構這個問題更為嚴重。目前中國的合資保險公司大多是外國人壽保險公司與中國非保險企業強強聯合,雙方的背景實力強大是主要特點。在經營管理上,外方會派出富有經驗的高層管理人員,這樣合資公司能充分吸收借鑒外方先進的管理經驗。
2、加強人壽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性
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促使企業實現穩健經營、防范經營風險的必要條件,加強和健全企業的內控機制已成為壽險行業的共識。目前,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的商業壽險公司都已建立了比較科學規范的內控體系,國際保險機構的內部控制工作已成為加強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得到迅速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壽險公司終將成為法律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法人,業務上的自主經營,資金需求過程中的自求平衡,經營管理中的自擔風險,經營成果上的自負盈虧等企業特征將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充分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經濟規律所引發的競爭、風險、盈利將驅使商業壽險公司在內部管理、防范經營風險、提高自我保護、自我約束和競爭能力上下功夫。因此,作為經營管理中重要手段的內部控制,將變得越來越重要。
二、人壽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存在的問題
1、組織架構設置不科學
國內多數人壽保險公司按行政區域設置形成金字塔型的組織結構,實行多級管理。這種結構降低了內部控制的靈敏度,導致對基層機構控制失效。盡管也有公司嘗試采取事業部的組織形式,但相對于國外人壽保險公司所采取的矩陣式組織結構還是略顯單一。國內人壽保險公司內部職能部門之間分工不明確,職責交叉重疊,經營者與股東權責不清晰,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相比之下,外資保險公司組織機構、管理部門和業務管理崗位間相互監督,彼此制約的特征十分明顯,公司內部強調行政和業務雙向管理,講求制度第一,權力第二,重要職能與關鍵崗位的設立也存在一定制衡。
2、風險評估機制不完善
一是缺乏日常風險監控機制,對公司及公司內部控制中的風險進行日常監督的能力不足。公司管理層及員工對關鍵性風險的認識和判斷不足,不同部門間對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不全面,導致部門間無法有效配合,風險控制的責任沒有確定。二是風險評估能力較弱。公司不夠重視風險管理的重要作用,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人員對公司風險進行全面、有效地識別與評估,風險管控部門的獨立性與專業性都有待提高。三是缺乏風險處理機制。職能部門與管理層、董事會之間無法形成協調的風險處理機制,各業務部門之間在公司內外部風險認識、風險應對措施制定方面缺乏統一規劃,風險應對措施分散而不成體系、效率較低。
3、財務會計機制基礎不牢靠
會計人員尤其是審計人員業務素質低,觀念落后,法律意識淡薄,且會計主體缺乏獨立性。鑒于保險行業收取保費在前,成本支出在后,因此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保險公司會計在物質和精神上的獨立性顯得尤為重要。沒有規范的市場競爭規則和強有力的監督機制,使得壽險市場出現了無序競爭的局面。為了爭得更多的保費、占領更大的市場,許多公司不惜提高手續費的支付比例,更有一些公司采用固定返還、通融給付等方式來爭奪市場,從而擴大了給付范圍,虛增了保險成本,使有些業務成本的支出超出了其自身的承受能力,造成了事實上的虧損經營。究其原因,管理不善,業務流程不規范,會計監督不力,財務控制存在漏洞。當前我國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假賬泛濫、信息失真、秩序混亂等問題較為嚴重,如有的企業沒有嚴格的復核審批制度;有的單位賬證、賬賬、賬表、賬實不符。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內部控制失控難辭其咎。
4、業務控制機制不合理
一是對銷售人員資格管理不嚴。二是對銷售行為缺乏有效管控。銷售缺乏監督,部分人壽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制定控制業務員品質的相關辦法,沒有成立相應的組織對業務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對處理的程序沒有制定相應的規定。團險承保管理較弱,部分人壽保險公司團險核保流于形式,投保資料的錄入偷工減料,缺乏被保人的信息,難以利用信息處理系統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人壽保險公司普遍存在對理賠人員重視不夠,人員配置不足的現象,從而影響了理賠的時效及控制的效果,特別是某些基層分支機構,由于人手不夠,理賠與核保、理算與調查等崗位不分離,兼崗現象較普遍,為不法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
關鍵詞:內部控制; 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 財務狀況
2006年上海和深圳兩大證券交易所先后出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二者均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評價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并隨年度報告一起披露。本文選擇湖北省2008年64家上市公司的數據進行研究,以了解上市公司對于此次指引執行情況,并與過去幾年學者的研究進行比較,看是否能如大眾所期望的那樣改善內部控制制度。
1理論分析
上市公司按照相關法規要求披露屬于強制披露行為,在非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即使是硬性要求,各公司的信息質量也不會完全相同。因為根據信號傳遞理論,管理層為了能夠與其他公司相區別,獲得競價優勢,他們就會披露更多的信息。因此,強制性披露并不可能完全滿足投資者的要求,上市公司仍然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提供質量不同的信息。目前,上市公司不一定都能夠很好地遵照2006年的《指引》,提供相同或相近質量的內控信息。
本文參照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中提供的可以解釋信息披露情況的因素,并分析公司治理、財務狀況與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關系,以探尋影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的因素。
2研究設計
2.1提出研究假設
假設1: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與公司控制人為國有正相關。
假設2: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與兩職合一負相關。
假設3: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與獨立董事比例正相關。
假設4: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與資產負債率負相關。
假設5: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與公司總資產對數正相關。
2.2變量選擇、模型設計
2.3樣本和數據來源
截至2007年年底,湖北省境內共有64家上市公司,上市股票66只,居中部六省第1位。本文選取2008年湖北省上市公司年報作為研究樣本,剔除6家*ST和**ST公司,抽取剩下58家公司的年度報告,其中滬市30家,深市28家。
本文數據主要來自巨潮資訊網站 ( cninfo.com.cn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sse.com.cn )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szse.com.cn )。在各年報中收集以下資料數據:①公司簡要,包括股票代碼、公司治理和財務狀況等資料以及負責審計的事務所;②關于內部控制信息的描述披露、披露主體和披露位置等。
3描述性統計
3.1湖北省58家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現狀
對58家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發現,《指引》強制規定未得到有效執行,披露內控自評報告和內控審核報告的公司較少且其評價缺乏統一的標準,滬市5家,深市3家。按照披露的項目以及披露的詳略程度進行統計分析
3.2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現狀的數據分析
①總體披露情況。從表中數據可以看出,盡管政策規定在不斷完善,但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披露的公司還是非常有限。從整體來看,深市公司披露情況要好于滬市公司。 轉貼于
②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位置。對于內控信息披露的位置,目前并沒有出臺文件進行統一規定,因而也就呈現出各式各樣的組合。經統計,滬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位置比較散,表現為大部分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部分的披露詳略不等,監事會報告中大多是簡單概括,董事會報告中只有6家給予披露,而重要事項中僅有1家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深市公司披露位置比較集中,表現為各公司均在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包括自評報告、董事會意見、監事會意見及獨立董事意見。
3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狀況分析
①一般來說,國有控股公司規模大,信息披露質量高。經統計,58家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完全符合《指引》要求的總共有8家公司,其中國有控股公司5家。
②兩職合一不利于董事會發揮其應有治理作用,比如聘用、解雇、評價和獎勵CEO;樣本公司中有7家兩職合一,通過對7家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分析,發現6家所披露的信息都較簡單,僅1家出具了內控自評報告。
③通過激勵與約束機制,董事會影響經營者行為,進而影響信息的供給與透明度,獨立董事制度能夠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大部分樣本公司獨立董事的比例均不小于1/3,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信息質量。
④資產負債率越高,公司粉飾報表、盈余操控的動機越強烈,基于此,信息質量也可能就越低。然而在樣本58家上市公司中,38家資產負債率高于50%,內控信息披露詳略程度不一,其中5家同時出具了內控自評報告和CPA審核報告,10家公司單獨出具了內控自評報告。實際情況與理論出現了反差,資產負債率對說明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程度作用不明顯。
⑤一般而言,大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較好,較少產生高報利潤的錯誤。本文公司規模用總資產對數來衡量,經統計總資產對數大于22的有17家公司,其中10家出具了內控自我評報告,6家在年報其他位置較為詳細地披露相關信息,僅1家披露簡單。
4實證檢驗與結果分析
由于只是一般性的描述研究,因而本文只進行各自變量與應變量之間的相關性分析
結果表明,在5%的顯著水平下,可以看出控制人類型、兩職分離、獨立董事比例和總資產自然對數與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有顯著相關關系,接受假設1、假設2、假設3。而資產負債率,在5%的顯著水平下,p值為0.074>0.05,拒絕假設4。上述檢驗結果與描述性統計一致。
5研究結論
通過對樣本公司年報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及相關性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①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情況,同前幾年相比,已經有了較大的改善,大部分公司會在不同位置披露相關信息,但披露的形式和主體未形成統一的規范,信息質量差距較大。通過本文分析,就規范性而言,深市公司好于滬市公司。
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公司規模,與其所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的質量呈明顯的相關性。經統計,僅有2家公司披露了存在的問題并明確表示會不斷改進,大多數公司的內控信息是有選擇性的,并不能真實地反映具體的情況,實用性不強。
關鍵詞: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內部控制缺陷;治理行為
中圖分類號:F272.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2670(2014)05-0093-10
一、引言
最近幾年,許多企業經營失敗或財務舞弊,這和完善的風險監控機制和內部控制體系的缺乏是不無關系的。2008年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頒布了《內部控制基本規范》①。上述五部委在2010年又出臺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下文稱為《配套指引》),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匯總表的編制被提上日程,《配套指引》規定企業不僅需要披露自評報告,而且需要出具鑒證報告,這對規范企業內控是非常有益的。《配套指引》還要求管理層在自評報告中必須包括“缺陷及其認定情況”,而且,“整改情況以及擬采取的整改措施”也被要求包括在其中,注冊會計師應在出具的鑒證報告中,針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意見,更重要的是,注冊會計師還要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②進行一系列描述。《配套指引》構建了我國內部控制體系的框架,支持了內控缺陷的研究。研究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披露情況的文章因此不斷涌現。
在2007年,公司治理整改專項活動在我國證監會的帶領下拉開了帷幕,要求針對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構架中存在的問題整改計劃是這次專項活動的亮點。活動還要求整改完成后,上司公司需要公開整改報告。此活動對很多上市公司來說是一種良好契機,因為上市公司可以借此機會向市場傳遞內部控制有效性提高這種良好信號。提高信息透明度在1998年9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給予的透明度的定義是:公開披露不僅可靠,并且及時的信息,以使信息使用者借此準確評價銀行的風險分布、財務狀況和業績、風險管理實務以及經營活動。報告還指出,披露本身不一定會導致透明;一定要提供準確、及時、充分、相關的信息披露以實現透明,這些披露須以完善的計量原則為基礎。就是向市場傳遞積極信號的有效方式之一。有關信息透明度的許多突出問題在我國上市公司中依然存在,比如不少上市公司一直以來并不重視提供及時、公開、透明、準確信息,不僅提供不實信息,而且操縱利潤報表,各種“數字游戲”時有發生。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是我國監管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內部控制缺陷為基礎,以公司治理整改專項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探索企業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變化。
關于“壞消息”在證券市場中帶來的負面效應的文獻相對較多,研究相對成熟。近年來,也有不少學者對“壞消息”,包括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帶來的積極影響進行研究,具體體現在下述文獻中。Goh[1]利用實證研究,以自愿披露內部控制缺陷,且在SOX法案頒布前的公司為樣本,發現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后,公司不僅在審計委員會以及董事會獨立性方面,而且在財會專長董事人數綜合改善程度方面,顯著高于沒有披露缺陷的公司,更重要的是,在缺陷披露的后一年,樣本公司主要治理特征和控制組公司相比,已相差無幾。我國學者劉明輝、韓小芳[2]將1999至2004年間被上交所、深交所以及證監會“譴責”的64家公司作為樣本,探索公布舞弊事件是否是改善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的一個因素。研究結果顯示“譴責”公告后,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以及高管持股比例降低,董事會規模更加精簡,而且會議次數增加,財務信息質量有所提高,但并沒有在審計意見類型中得到體現。呂慧[3]將2006至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中,暴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作為樣本,運用實證方法――配對樣本T檢驗,分析樣本公司治理行為在內部控制缺陷暴露前和暴露后(總共五年),是否有所改善。研究顯示:在內部控制缺陷暴露后,樣本公司股權集中度出現大幅下降,在股權結構的設置上有一定改善,實證結果還顯示,暴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會結構不僅更加優化,而且發揮出其更加有效的作用――會議頻率出現大幅提高,并且董事會規模變的精簡,但是,在獨立董事機制改善方面未見成效。Dechow[4]研究發現,在競爭性資本市場上,內控重大缺陷的暴露,將會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出現下跌,與此同時,不少機構投資者會放棄持有公司股票。鑒于此,上市公司會通過爭相“好消息”這一途徑,來重塑投資者信心,從而提升公司股價。而“好消息”的是需要通過有效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實現的。另外,管理層將會因內控重大缺陷的暴露面臨被解雇的風險,為維持其在經理市場中良好的聲譽,也將致力于對公司治理進行有效改善,通過提高信息透明度向市場傳遞好的信號。從以上文獻可以看出,“壞消息”出現后,積極作用所體現的因素主要有獨立董事比例、審計委員會會議頻率、審計委員會以及董事會獨立性、財會專長董事人數、股權集中度以及高管持股比例、董事會規模以及會議次數、財務信息質量、董事會結構等這些治理行為,以及信息透明度水平。
本研究理論意義體現在,豐富了與信息透明度和內部控制缺陷有關的文獻。這之前,關于信息透明度的研究一般都是從公司治理對其影響的角度著手的,從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信息透明度變化的角度研究的較為鮮見。本文立足于解決的問題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通過采取一系列治理行為措施,使得信息透明度提升。因此,本文彌補了前人僅從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治理行為的改善效果角度進行研究的局限性,進一步考慮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通過治理行為的改善,給廣大財務報表使用者帶來的直接利好消息――信息透明度提高。
二、假設提出
基于信號傳遞假說,內控重大缺陷的暴露理所當然地會引起負面反應,但從另一角度來看,缺陷公司相對沒有暴露缺陷的公司來說有更大的動力和壓力去改善公司形象,鑒于此,上市公司會通過爭相“好消息”這一途徑,來重塑投資者信心,從而提升公司股價。而“好消息”的是需要通過有效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實現的。Madhavan[5]認為,在一個有效的市場上,提高透明度可以使公司股價的波動性減弱,使股票的流動性增強,股價上升。因此,內控重大缺陷的暴露后,為提升股價,公司有動機提高信息透明度。另外,管理層將會因內控重大缺陷的暴露面臨被解雇的風險,為維持其在經理市場中良好的聲譽,也將致力于對公司治理進行有效改善,通過提高透明度向市場傳遞好的信號。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在一定的外部情境因素(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文化因素、法律、政治等)下,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治理主體會采取一系列治理行為,外部監管力度也會增強,公司內部的董事會、監事會會通過更加合理化股權結構、提高獨立董事比例等行為重塑投資者信心,從而提升公司股價,管理層也要維持其在經理市場中良好的聲譽,也會更有作為。力爭盡快實現“好消息”改變形象,“好消息”的是需要通過有效的信息披露來進行的,而這正好促進了透明度的提高。因此,提出假設1:
H1a: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前后,信息透明度存在顯著差異,暴露后信息透明度提高。
H1b: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與其后信息透明度變化程度是正相關的關系。
由于外部壓力的存在,公司更可能積極地采取治理行為,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會激勵公司采取行動,對治理結構進行改善。因為發現缺陷的公司更可能發生財務報告錯誤或者是舞弊,更容易被監管機構以及投資大眾關注,所以發現缺陷的公司更有動力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來重塑聲譽資本。在存在外部壓力的情況下,公司選擇低信息透明度的成本較高,面臨被處罰的風險越大。因此,在外部監督力度較大的情況下,公司更可能提供高信息透明度的信息。譚勁松、宋順林、吳立揚[6]研究發現,外部監督力度與公司信息透明度成正比。因此,本文提出假設2:
H2a: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外部監督力度增強。
H2b:外部監督力度變化程度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的中介變量。
在委托理論中,中小股東以及其他股東的利益會被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挖掘“隧道”的方式侵占。而在股權相對集中的公司中,大股東占用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相應的,大股東對利益侵占有關的關聯交易很有可能不披露或披露不實信息。雖然大股東這種行為的監管風險是存在的,但如果將獲得足夠大的收益,基于成本收益原則,對大股東來說,選擇不披露或披露不實信息是有利可圖的。鑒于此,股權集中度過高導致的大股東的問題將致使上市公司選擇有意不披露一些可能是重要的信息,進而降低公司的信息透明度。譚勁松、宋順林、吳立揚[6]發現公司問題越嚴重,其信息透明度越低。股權集中度降低,可以減輕大股東的問題,從而有助于信息透明度的提升。而有學者研究發現被譴責或內控缺陷暴露后,股權集中度降低。如劉明輝、韓小芳[2]將1999至2004年間,被上交所和深交所以及證監會“譴責”的64家公司作為樣本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發現,在公告舞弊事件后,公司股權集中度降低。呂慧[3]研究發現,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股權集中度大幅下降。因此本文提出假設3:
H3a: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股權集中度下降。
H3b:股權集中度變化程度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的中介變量。
權利制衡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會導致董事會不能有效監督管理層。董事會的監控功能會因兩職合一被削弱,這更有可能導致公司避免披露一些不利于自身的信息,公司信息透明度也會因此降低。不少學者研究發現兩職合一確實會降低公司信息透明度。例如,Forker[7]研究發現,內部監控質量以及信息披露質量將會因兩職合一而降低。另外,Ho和Wong[8]進行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一發現。崔學剛[9]發現兩職合一會降低公司信息自愿披露水平,從而降低公司信息透明度。孔玉生[10]認為董事會制約、監督總經理的有效性會因董事長與總經理這兩個職位的分離而提高,信息透明度也會受到兩職分離的影響。因而可以推斷當兩職合一取消時,信息透明度可能會提高。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為改善內部控制,加強監督成為當務之急,在這種情況下,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可能是不可取的。同時,也有學者發現受譴責或內控重大缺陷暴露會使兩職合一的程度降低。如Goh[1]發現,兩職合一比例在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趨勢有所降低。Agrawal 和 Anup[10]實證研究發現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兼任比例在被譴責后顯著降低,但較控制組來說仍偏高。劉明輝等[2]發現上市公司兩職合一比例在被譴責后逐漸降低。基于以上文獻,本文提出假設4:
H4a: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兩職合一比例降低。
H4b:兩職合一變化程度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的中介變量。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獨立性和專業性。一般來說,獨立董事能夠給企業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為企業的建立完善與發展建言獻策。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比正常情況下更需要能夠改善內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此時獨立董事便可發揮其為公司提供寶貴意見的作用。獨立董事人數越多,這種作用很可能越明顯。以往的研究也表明,公司被譴責或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獨立董事人數增多。如Goh[1]發現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獨立董事比例提高。吳世農、蔡志岳[11]研究得出,在存在舞弊的公司中,有較小的獨立董事規模。劉明輝、韓小芳[2]實證研究發現,在舞弊事件公告后,公司采取提高獨立董事比例的措施。另外,也有證據表明較高的獨立董事比例可以導致信息透明度提高。Lim等[12]實證研究結果顯示:獨立董事有提高信息披露程度的動機。為了使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降低,獨立董事需要向外界披露更多的信息,從而向資本市場傳遞信號――獨立董事履行了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人數越多,信息披露程度就越高。Chen和Jaggi[13]實證研究表明,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隨著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的提高而提高。Cheng 和 Courtenay[14]研究表明,公司獨立董事人數越多,信息披露程度也越高。Rosenstein 和 Wyatt[15]發現,獨立董事比例越大,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意愿越強烈。Leftwich[16]和Fama和Jensen[17]研究表明,經營者的機會主義行為因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比例的提高而能被更加有效監督,進而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Forker[7]研究表明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的越高,披露財務信息的質量越高,經營者因拒絕披露信息而獲得不當利益的可能就會降低。崔學剛[9]研究發現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較高的公司,其信息透明度也較高。陳禎禎[18]研究發現信息透明度水平與獨立董事比例顯著正相關。孫雷雷[19]研究發現會計與獨立董事比例是正相關關系,獨立董事能夠真正起到監管上市公司的作用,獨立董事比例的增加能夠使得會計透明度提高。綜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設5:
H5a: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獨立董事比例提高。
H5b: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的中介變量。
三、研究設計
(一)變量選取
由于眾學者對內部控制缺陷的定義莫衷一是,其嚴重程度的劃分標準也不明確,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極少談及內部控制缺陷。因此,本文參考呂慧[3]的碩士論文,根據2010年《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其第二十二條列示的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四大跡象,選取替代指標對內控重大缺陷進行量化。具體篩選標準如表1所示。
表1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篩選標準類型篩選標準信息來源財務重述公告財務重述公告的公司剔除由于會計政策變更、估計變更、新準則的采用以及小的詞匯錯誤或者排版上的錯誤而引起重述的情況深交所網站重述公告因重大違規、舞弊等被譴責被四部門(證監會、財政部、深交所、上交所)出具譴責、處罰、警告、禁入市場等懲罰公告的公司剔除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時、業績預報不準確、運營違規而導致的處罰及尚處于立案偵查期的情況銳思公司治理――重大違規數據庫被外部審計師出具非標意見被外部審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剔除由于持續經營能力、由于客觀原因使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尚在調查期還沒有形成結論而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國泰安數據庫審計意見類型
本文從深交網站()的“誠信檔案”中手工搜集公司信息透明度數據從2001年開始,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深交所考評深市主板公司的信息披露狀況。,在搜集到的樣本公司2006年至表2透明度變量定義有序變量“優秀”或A“良好”或B“合格”或C“不合格”或D變量定義43212012年的信息披露考核數據的基礎上,對信息透明度變量的賦值是根據深交所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劃分標準來確定的。劃分標準分為“優秀”或A,“良好”或B,“合格”或C,“不合格”或D等4個等級。對信息透明度變量的定義如表2所示。
(二)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本文的研究樣本只選擇參與深交所考評的公司,鑒于只有深交所考評深市主板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由于2007年證監會開展了公司治理整改專項活動,此活動是上市公司缺陷暴露后,為挽回投資者信心、提高信息透明度的大好時機,但由于2007年暴露內控缺陷公司的樣本量過少,本文選取了2007、2008兩年暴露內控重大缺陷的公司為樣本;本文只選取了單一A股上市的公司,鑒于在不同政策背景下,多地交叉上市的公司受到不同的監督管理力度;本文只選取了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因深市2006年開始創建中小板,2009才開市的創業板與主板上市公司上市年限以及規模都有所差異;本文只選取了非金融上市公司,鑒于金融類上市公司與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有較大區別;在此基礎上,本文選取了2007、2008年暴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時間跨度為2006年-2012年――內部控制缺陷暴露的前一年到后四年),其中2007年選取了111家,2008年選取了115家,2007、2008年的重復選取的有38家,在時間窗口內已終止上市或曾暫停上市的公司被剔除,其中剔除了2007年的26家,2008年的19家,有1家在2007年暴露內控缺陷的公司因在深交所網站“誠信檔案”中無信息透明度數據被剔除。綜上,本文將2007至2008年間深市A股主板內部控制缺陷暴露的非金融類上市公司作為樣本,2007年84家,2008年96家。表3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賦值說明類型賦值賦值原因說明財務重述公告3重大會計差錯,補交重大稅款,重大披露遺漏,對報表項目影響重大。2對會計準則理解有誤,計算錯誤,披露遺漏,對報表項目影響較大。1疏忽造成的差錯,對報表項目影響較小。因重大違規、
舞弊等被譴責3全部3分。被外部審計師出具
非標意見4否定意見。3拒絕表示意見。2保留意見。1無保留意見帶解釋性說明。(三)變量說明
本文根據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跡象的嚴重程度進行量化打分賦值,具體賦值說明如表3所示。所研究的變量賦值如表4所示。
表4變量定義表變量類型變量名稱變量定義符號被解釋變量透明度透明度。樣本公司2009年透明度分值減去2007、2008年透明度分值。以下“Δ”皆為2009年的相關值減去2007、2008年的相關值的差值,在文中稱為變化程度。具體變量定義見表4。的變化量有序變量的差值,“不合格”或D=1,“合格”或C=2,“良好”或B=3,“優秀”或A=4TR解釋變量缺陷暴露程度見表3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賦值說明,最高10分,最低1分QXBL中介變量外部監督力度的變化量是否是國內十大會計師事務所(“是”取1,“不是”取0)的差值JD股權集中度的變化量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差值TOP獨立董事比例的變化量獨立董事數/所有董事數的差值PD總經理與董事長兩職合一的變化量存在兩職合一取1,否則取0的差值DE控制變量資產負債率的變化量負債總額 /總資產的差值LEV公司規模的變化量總資產的自然對數的差值SIZ公司業績的變化量總資產收益率(=凈利潤/總資產)的差值ROA高管持股的變化量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數量的差值M S四、實證檢驗及結果分析
2.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與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因果關系的回歸分析
表8回歸模型以內部控制缺陷暴露程度為解釋變量,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為被解釋變量,模型的R2值為0.342,整體擬合程度較好。常數項、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系數B的t統計值分別為-2.525(P=0.012
變化程度回歸模型系數t值Sig.常數項-0.017-2.5250.012QXBL0.0144.8490.000缺陷暴露程度與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的回歸系數顯著。因此,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與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存在因果關系。
3.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程度的回歸分析
本文采用有序Logit回歸模型分析,由于本文的被解釋變量是樣本公司2009年信息透明度分值減去2007、2008年信息透明度分值,為有序變量。回歸分析之前,進行了變量的相關性分析,發現回歸模型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回歸結果顯示,模型擬合信息表表明最終模型成立,擬合度表體現出有序回歸對本文數據資料是合適的,鑒于篇幅問題,本文對此二表不再列示。由表9報告的參數估計表可知,模型一與模型二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程度與信息透明度變化程度顯著正相關,達到0.05%的顯著性水平,表明公司暴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后一年,公司信息透明度較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當年有顯著提高,驗證了假設H1b。模型二的獨立董事比例變化程度的Wald統計量4.11(P=0.043
五、結論與不足
本文通過對2007、2008年存在內控重大缺陷的公司2007、2008年的透明度與其2006、2009、2010、2011、2012年的透明度進行配對樣本T檢驗,研究發現:存在內控重大缺陷的公司的透明度普遍偏低,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信息透明度普遍大幅提升。而且,進一步通過有序Logit的實證檢驗驗證了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由于獨立董事比例提高的中介效應,導致信息透明度提升的假設。我們認為這主要是因為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比以往需要更多具有專業性的寶貴意見,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此時獨立董事更能發揮其獨立性的優勢,為公司建言獻策。而獨立董事為了向市場傳遞其履行了誠信與勤勉義務,需要向外界披露更多更完善的信息,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一方面可以體現其為公司建言獻策的成果。
在假設的其他并不成立的中介變量方面,是否被十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與透明度變化值在模型一和模型二中,分別在5%,10%的顯著性水平上負相關。這與前文部分所述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外部監督力度加強的分析不符,假設2未得到驗證。這可能是由于十大會計師事務所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公司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的作用。2009年與2007、2008年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變化值與相應的透明度變化值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正相關,表明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透明度水平越有提高,假設3未得到驗證。這與前文部分所述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股權集中度降低的分析不符。可能是由于股權集中度與透明度之間存在倒U關系。也可能與我國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尚存歷史遺留,在股權方面制度尚不健全有關。總經理與董事長兩職合一變化程度回歸結果不顯著,假設4未得到驗證。5個假設有2個得到驗證,提出假設有充分理論依據,實證與理論不符原因也作出了可能原因的分析。
本文在如下方面的研究較前人有所進步:(1)驗證了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當年,公司的信息透明度顯著低于暴露前一年以及后四年。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較差的透明度水平是有聯系的。在此之前并未有學者對此進行研究。(2)驗證了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信息透明度水平逐年提高,說明公司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這樣的壞消息出現后,采取措施,提高信息披露水平。這豐富了前人對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等“壞消息”后,公司采取補救措施帶來的積極成果的研究。(3)在探索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信息透明度提高的關系上,引入中介效應的思路,并驗證了獨立董事比例提高的程度是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與透明度提高的中介變量。鮮有前人對此進行探索。
本研究的研究意義體現在理論貢獻和實踐啟示兩方面。
理論貢獻:本研究豐富了與透明度和內部控制缺陷有關的理論。對公司暴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嚴重程度進行打分賦值是本文的一大創新點。這之前,關于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衡量都是0、1賦值,即按照判斷標準,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賦值為1,不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賦值為0。其次,關于透明度的研究一般都是從公司治理對其影響的角度著手的,從內部控制缺陷暴露后透明度變化的角度研究的較為鮮見。
實踐啟示:首先,公司應重視獨立董事發揮的監督和指導作用,為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營造良好的環境。獨立董事也應履行其誠信與勤勉義務,為公司的發展建言獻策。其次,可以通過強化信息披露考評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其社會影響力,為公司提高其透明度形成一定的激勵影響。
盡管本文有一定的研究意義所在,也存在一定的研究局限性。首先,本文并沒有以利益相關者的角度進行解讀分析,而是從信息披露主體供給的方面考慮。其次,根據《審計指引》列示的可能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四大跡象斷定是否存在內控缺陷,由于存在內控重大缺陷的公司不一定暴露出缺陷,篩選出的樣本公司必定不全面。再次,具體是什么因素導致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透明度提升,本文并未具體涉及。最后,本文所探討的是內控重大缺陷暴露后治理行為改善導致出現“好消息”,進而出現透明度提高的現象,并未對披露“壞消息”導致透明度提高的事項進行研究。這些問題尚有待未來的研究中加以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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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問題;對策
一、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保險公司員工對內部控制建設認識模糊,部分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復雜沒有條理,將公司制度與內控制度混為一談,無法根據公司的全面信息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1]。比如,X財產保險公司在車險理賠環節的設置中,為了吸引客戶,提升理賠效率,可以將出險車輛直接送到4s店等機構進行修理,再與財產保險公司進行定期結賬。雖然這種理賠流程對于客戶來說更便捷,但是保險公司內部卻沒有針對這個流程設置相應的內控制度,導致在賠償款方面容易出現錯賠、重復賠的情況。
(二)對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視度不足
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重視度不足,雖然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完全是為了滿足監管部門的要求。財產保險公司將更多的精力放在經營目標的建設中,忽視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分析,導致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無法充分發揮作用。同時從財產保險公司的執行方面來看也存在很多的問題,導致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部分保險公司習慣于粗放的發展方式,以X財產保險公司為例,在內部控制中注重對保費規模、市場份額的管理,卻忽視企業內部的控制工作,甚至為了實現提升市場份額的目的,在公司內部進行違規操作。這些問題都反映出財產保險企業缺乏風險意識,過于注重經濟效益,導致內部控制工作建設不完善。
(三)缺乏風險管控控制活動
財產保險公司是高風險行業,不僅企業自身存在較強的經營風險,同時客戶風險也會轉移給保險公司。同時分支機構的現金流、定價以及內控等方面也都存在很多的風險。當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在內控制度建設中都僅限于資產完整性的控制、查錯防弊等方面的問題,沒有從企業戰略目標方面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建設[2]。同時在內部控制工作中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準確的預測并進行防范,也未構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同時風險防范能力以及鑒別能力等都比較弱,無法從公司的戰略高度進行分析、識別和評估。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導致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水平較低,存在較大的隱患。
(四)內部控制監督力不強
財產保險內部控制體系需要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過程,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的進行調整、改變評價方式等,使得內部控制體系更完善,從而更好的滿足內控目標。從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情況來看,雖然建立了內控評價機制和監控體系,提升內部控制監督力度,但是由于監督部門缺乏獨立性,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導致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工作落實不完善,導致在實際的內部控制工作中效果不明顯。
二、財產保險公司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對策
(一)建設健全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我國相關監管部門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理論僅提供了一定的設計思路和方法,因此企業在內部控制建設中還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實踐制定更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雖然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對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進行大體的規定,但是主要針對的是公司的共性問題,而不同公司的規模、業務結構等都不同,所以財產保險公司需要以相關規定為基礎,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和性質特點設計科學的、個性化的內部控制體系,使其更符合公司的發展要求[3]。比如,X財產保險公司在個性化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執行以及評價過程中都將員工作為主體。員工是控制制度執行者,也是決定內部控制工作執行效果關鍵因素,通過人性化控制制度系統的建設,提升員工參與內部控制工作的積極性和內部控制效果。
(二)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視,健全激勵機制
財產保險公司作為高風險的產業組織必須要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重視,認識到它對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財產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工作中需要加強對信息系統的應用,使得財務工作人員能夠從繁忙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而且計算機的操作效率更高,有效預防徇私舞弊情況的發生。現代信息系統不僅是企業經營活動的技術保障,同時也是企業在內控工作中有效連接各部門和組織的橋梁,實現信息的共享,及時發現各部門的需求和發展中的不足,并進行整改和完善,更好的適應當前的企業發展形勢。此外,建設與企業發展相符的激勵制度。為員工提供培訓和學習的機會,提升員工的綜合能力和素養,適應當前的企業發展環境。并針對內控工作的開展設置激勵機制,對于能夠積極參與內控工作,并取得良好工作效果的員工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鼓勵,對于在內部控制工作中表現不良,敷衍了事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員工給予一定的處罰。
(三)建設風險管控內部控制程序
財產保險公司的風險比較集中,因此風險管理是公司內部控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制度中需要基于風險為核心的角度,建設人性化的風險控制對策,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效預防公司風險,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財產保險公司需要從精細度的角度出發,采用科學的風險判斷方式,對風險進行定量和定性的評估,并建立相應的評估模型,對公司中的準備金風險、定價風險以及災難風險等進行全面、綜合評估。同時在風險評估過程中還需要結合當前的內外部環境,建設動態風險預警機制。對于能夠量化的財務指標需要設計定量指標,無法量化的指標則需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結合的方式。我國財務保險公司在預警指標制定中主要是通過保監會的償付能力進行監管。同時做好事前、事中的風險分析,做好對市場風險的控制。從財務保險企業來看,必須要做好風險管理工作。財務保險公司的風險本身存在傳遞效應,如果操作不當,極容易使風險管理的效果受到影響。因此X財產保險公司通過加強員工的風險管理學習方式,提升全體員工的風險意識和控制水平。同時通過個性化的控制方式,加強對員工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調動,提升公司的風險管理控制效率。
(四)加強內部控制監督
財產保險公司內外部的環境都是動態變化的,同時內部的經營理念和方式也不斷的更新,內部控制體系作為公司管理的基礎體系也必須要隨時更新和完善。但是由于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時間、能力以及成本等方面的問題,導致審計監督工作的執行不完善。因此在財產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監督中需要通過人性化的管理促進全體員工的參與,并做好對各部門以及各流程的評價。同時由管理層對基層員工進行評價,保證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性,做好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