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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金融控股公司;概念;辨析
[中圖分類號] F82 [文獻標識碼] B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FHC)在我國快速發展,但是,由于金融體制原因,我國尚未就金融控股公司的運營與監管進行立法,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概念沒有權威定義,學界和企業界對此一直存在模糊認識,甚至錯誤理解。
有學者認為“金融控股公司必須控制銀行、證券或保險兩個或兩個以上金融子公司”;也有學者認為“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控股公司形式存在,其主要資產顯著分布在銀行、證券、保險兩個以上金融領域的企業集團”;還有學者認為,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應當關注其“對金融機構控制性持股的本質特征,而非必須跨兩個或兩個以上金融領域”;也有學者提出“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必須是金融機構并且對其他金融機構有控制性持股才是金融控股公司”,相應的,母公司本身不是金融機構,即便對其它金融機構有控制性持股,也不能稱為金融控股公司,只能叫做“控股金融公司”。
針對這些模糊認識,本文從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溯源入手,分析主要國際組織、西方發達國家和我國臺灣地區關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比較相關概念,進而給出筆者關于金融控股公司基本概念,以期立一家之言,收正本清源之效。
二、金融控股公司概念溯源
(一)聯合論壇對“多元化金融集團”的界定
1999年2月,由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起,聯合國際證券監管委員會和國際保險監管協會設立的“多元化金融集團聯合論壇”(Joint Forumon Financial Conglomerates,下稱“聯合論壇”),了《多元化金融集團監管的最終文件》(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Conglomerates)。在此文件中,“多元化金融集團”被定義為:“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證券、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大規模的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
此文件的表述,對我國學者定義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產生了重要影響,但需要注意的是,聯合論壇的文件,指向的監管對象是“多元化金融集團”,并非一般意義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二)美國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
美國《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第一次提出“金融控股公司”這一新的法律范疇,但是并沒有直接給出定義,而是在第103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含義應以《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的表述為準,符合特定條件的銀行控股公司可以轉型為金融控股公司”。《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第2條規定:“銀行控股公司是指對任何銀行或依本法成立之銀行控股公司具有控制權之公司。”
據此,銀行控股公司如果符合包括資本充足、經營良好、社區振興法案評級達到滿意程度以上等要件,可以選擇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依照《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的一種組織形式,其強調的核心是對銀行的控制權。
(三)日本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
日本《獨占禁止法》第116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即“以經營金融業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整備法》將金融控股公司區分為銀行控股公司、證券控股公司和保險控股公司三大類,2001年以后,統一稱為“金融控股公司”。日本將“金融控股公司”定義為:“需經金融廳許可而設立,以銀行、證券或保險公司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其至少應持有一家銀行子公司、證券子公司或保險子公司具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達50%以上的股份”。
日本關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強調的也是對金融子公司的控制權,并明確指出控制權是指持有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到50%,金融子公司數量為至少一家。
(四)我國臺灣地區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
臺灣地區于2001年頒布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法》,其第4條第2款對金融控股公司賦予明確定義:“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一銀行、保險或證券公司有控制性持股,并依本法設立的公司”。而控制性持股是指:“持有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25%,或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公司過半數的董事”。
臺灣地區對金融控股公司定義十分明確,其重點也是強調對金融子公司的控制權,差別是控制權被概括為兩個并列的條件,一是持有有表決權的股份比例或資本總額超過25%,二是實際控制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兩個條件具備其一即被認為具有控制權。另外,臺灣地區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資本額不得低于新臺幣200億元。
三、金融控股公司相關概念辨析
我國學術界對金融控股公司基本概念的相關表述,之所以出現這樣那樣的模糊認識,原因大概是源于翻譯、引用的異化,以及相關概念的混淆使用造成。
(一)翻譯及引用異化
上世紀末,有學者把“聯合論壇”的《多元化金融集團監管的最終文件》,翻譯為“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而后的研究引用中,又把“金融控股集團”與“金融控股公司”等同起來。對此,幾年前就有學者研究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但混淆已經形成,至今并未得到根本糾正。
筆者認為,就英文原文而言,“Financial Conglomerate”與“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不是同一個概念,其內涵也不相同,不應等同使用。
(二)相關概念的混淆使用
在我國,企業集團、金融集團、控股公司、集團公司等概念比較近似,實踐中經常被混淆使用,進而金融集團、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集團等與金融控股公司經常被混為一談。作為學術研究,筆者認為這些概念含義不同,指向的主體也不相同,需要嚴謹辨析。
一是關于企業集團。企業集團是個外來詞語,類似組織德國稱為“康采恩”,美國稱為“利益集團”,最早使用“企業集團”一詞的是日本。在我國,國家工商管理局于1998年4月,印發《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其第3條指出,“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該《規定》明確指出:“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實踐中,企業集團名稱可以在宣傳和廣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業集團名義訂立經濟合同,從事經營活動。
二是關于金融集團。金融集團不是一個規范的法律范疇,沒有明確的內涵,其指向的客體也不清晰,不應單獨使用。相對來講,金融企業集團會更容易理解,意指金融機構組成的企業集團,但是,金融企業集團也不是規范的法律范疇。
三是關于集團公司和控股公司。這兩個詞也不是規范法律范疇,我國《公司法》沒有對二者進行專門界定。一般認為,“集團公司”是指企業集團中居于控制地位的核心企業;“控股公司”是對子公司具有控制性持股的母公司,多數情況下二者可以通用。
用一個圖片可以比較形象的描述“企業集團”和“控股公司”、“集團公司”三者關系。如下圖所示,“企業集團”是一個整體的概念,是多個成員單位的集合;而“集團公司”、“控股公司”,是一個個體的概念,是居于統領或控股地位的成員單位。子公司以及孫公司都是企業集團內的成員單位之一。
企業集團、控股公司(集團公司)、子公司關系示意圖
(三)關于金融控股公司業務領域辨析
“聯合論壇”對金融企業集團的界定,明確指出其業務范圍要至少涵蓋銀行、證券、保險兩個或兩個以上金融業務領域,其關注點是“多元化”。類似的,德國實行全能銀行(All Finance)制度,全能銀行可以同時經營銀行、證券、保險業務,而不必法人分治,其金融集團就是全能銀行。
美國、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是實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典型代表,與聯合論壇關于“多元化金融集團”的界定不同,其關于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界定,強調金融控股公司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子公司的控制性持股,并強調必須控制的金融子公司的數量。
我國學者關于金融控股公司“必須控制銀行、證券或保險兩個或兩個以上金融子公司”的說法,是把控股公司與多元化金融集團混為一體,又將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重點,放在了“多元”,而忽略了其“控股”的本質。至于“金融控股公司”與“控股金融公司”之說,筆者認為有舍本逐末之嫌,我國的準金融控股公司目前不是金融機構,只是由于法律法規建設不到位,監管沒有依據,才未給這類機構發放“金融許可證”,一旦法律監管到位,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
四、結論
筆者認為,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概念進行界定,需要強調對金融機構控制性持股的本質特征,不應該限定其必須跨兩個金融業務領域。
我國2014版《公司法》第217條明確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由此可見,我國法律對控制權的界定,結合了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兩方面的表述,強調絕對控股,但同時也明確持股比例不足50%但足以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也被視作享有實際控制權。
為了準確的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首先結合“企業集團”的內涵,賦予“金融控股集團”定義,即:“金融控股集團是指以資本為紐帶,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由居于控制地位的母公司及其控股的銀行、證券、保險等子公司共同組成的企業聯合體”。
基于此,定義“金融控股公司”就非常簡單明了,即: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具有控制性持股的公司”。這一定義,有兩個重點,一是強調“控股”的本質;二是強調對金融機構的控制性持股。這一定義,并不強調其控股子公司的家數,以及控股公司本身是否具有金融機構的性質。這樣,就可以清晰的描述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集團的關系,即:金融控股集團是一個企業聯合體,是“1+N”的概念;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控股集團中,居于控制地位、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子公司具有控制性持股的母公司,是“1”的概念。
筆者認為,金融控股公司以控股經營金融子公司、實現集團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其本身具有金融屬性,應當接受金融監管。在我國目前實行“分業監管、分業經營”的金融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尚處于缺位狀態,需要盡快制定相應法律法規,促進金融控股公司規范、穩健發展。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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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計量所應體現的財務報告原則
由上述對于國際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修訂背景的分析不難看出,金融工具計量與財務報告列報密切相關。財務報告是企業正式對外提供會計信息的手段,總括揭示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等情況。企業的信息使用者將主要根據財務報告中的會計信息進行經濟決策。因而,傳遞簡單、完整且清晰有效的信息,以幫助信息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是財務報告作為一種提供信息的手段所應達到的目標。隨著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與發展,企業財務報告中完整反映金融工具信息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從而IASC/IASB陸續了有關金融工具的國際會計準則。然而,財務報告的編制者、審計人員和使用者普遍反映現行國際會計準則中報告金融工具的要求過于復雜,而導致復雜性的一個主要原因就在于現行國際會計準則中對金融工具的計量有很多方式及相關規則。因此,目前IASB所進行的國際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修訂,對金融工具的計量要求進行簡化,以確保財務報告提供更加清晰、完整的信息。2008年發生的世界金融危機導致IASB和FASB在2008年10月的聯席會議上決定成立一個咨詢小組,即金融危機咨詢小組(FinancialCrisisAdvisoryGroup,FCAG),其成員都具有豐富的金融市場國際經驗。2009年7月28日,FCAG了《最終報告》(FinalReport),指出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的透明度(transparency)和誠信(integrity)的信任對于全球金融穩定性和良好的經濟增長非常重要。通過提供透明的、無偏見的、如實反映的、相關的會計信息,財務報告在金融體系中起到一個整合的作用。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的定義,高透明度意味著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使用者能夠根據企業所提供的信息準確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風險程度等。而根據IASB在2010年10月所的概念框架項目階段性成果中對財務報告信息質量特征的描述,相關性和如實反映是有用的會計信息所同時必備的兩個基本質量特征。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是指該信息能夠使得使用者所做的決策有所不同。會計信息要有用,除了反映相關的情況之外,還必須如實反映其所打算反映的情況。截至目前,對于金融工具計量,IASB和FASB關于修訂金融工具準則的聯合項目中所達成的暫時性決定有兩個要點,一是關于金融工具的初始計量,二是關于金融工具后續計量中的分類和計量基礎,這些都與財務報告密切相關。1、金融工具的初始計量IASB和FASB提出,金融工具的初始計量取決于后續計量情況:(1)如果后續計量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都計入凈收益,則初始計量按照公允價值計量;(2)如果后續計量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或者后續計量按照攤余成本計量,則初始計量按照交易價格進行計量。2、金融工具后續計量中的分類和計量基礎IASB和FASB提出,金融工具后續計量中的分類和計量應該既基于金融工具的特征,又基于會計主體為該金融工具所采取的企業戰略。會計主體應根據管理金融資產所從事的企業活動,對符合金融工具標準的所有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三類之一:(1)以攤余成本計量;(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凈收益;(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對于金融負債,會計主體應根據管理金融負債所從事的企業活動,對符合金融工具標準的金融負債劃分為兩類:(1)以攤余成本計量;(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凈收益。由上,金融工具計量與財務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和收益表(或綜合收益表)直接相關,一方面,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中要根據上述分類采用不同的計量基礎進行后續計量列報;另一方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其當期的公允價值變動要么反映在收益表的凈收益中,要么反映在綜合收益表的其他綜合收益中,或者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部分的其他綜合收益中。另外,對于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關于金融工具的列報,IASB還考慮進一步提出下列要求:(1)對于按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除了定期存款負債之外,在資產負債表上要以括號的方式披露相應的公允價值;(2)對于按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要在資產負債表上以括號的方式披露相應的攤余成本。對于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及計量的依據,新國際金融工具準則給出判斷標準,從而不同分類的金融工具采用不同的計量基礎可以有序地進行,這些判斷標準本文不再加以詳述。但值得指出的是,財務報告中凈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區分列示,對于金融工具計量結果的反映是關鍵的一環。
我國財務報告改進探求
下面在對我國現行財務報告體系的局限性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財務報告改進建議。我國企業現行財務報告所遵循的是財政部2006年2月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其中,財務報表由報表本身及其附注兩部分構成。我國現行財務報告體系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資產負債表的局限由于受到確認與計量標準的限制,現行的資產負債表未能反映企業所有的資產和負債,有些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項目被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例如一些衍生金融工具,從而不能全面反映企業財務狀況。而且,資產負債表上不同項目的計價采用的是不同的計量基礎,并且由于對資產、負債的分類過于簡單,主要按照流動性進行分類,從而使得基于不同計量基礎的資產、負債相加,所得到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信息意義不大。2、利潤表的局限利潤表是我國現行財務報告體系中與國際上存在差異最大的一張報表。2006年2月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所規范的利潤表,綜合收益概念未完全引入,反映的主要是已經實現的收益,忽視了其他未實現的價值增值,使得當期利潤報告不夠全面,不能滿足報表使用者對信息的需求。雖然財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企業應當在利潤表的“每股收益”下增列“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但由于在其他準則中沒有相關規定,企業實務的會計核算往往沒有相應會計賬戶進行記錄與反映,導致報表并未進行其他綜合收益的反映。另外,利潤表在分類列報上,也過于籠統,沒有在報表上區分持續經營業務和終止經營業務。3、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局限我國現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按照不同的所有者權益項目分別反映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在本會計期間的增減變動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并將本會計期間增減變動分為“凈利潤”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所有者投入和減少資本”、“利潤分配”、“所有者權益內部結轉”五大類,存在沒有明確反映其他綜合收益的局限性。4、附注附注是對在財務報表主體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財務報表主體中列示項目的說明。《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對附注中至少應當披露的內容進行了規范,但與國際上相比較,實務中我國企業財務報表附注相對來說還不夠豐富。另外,現行財務報告的主要報表之間的聯系不緊密、各報表反映的信息仍顯籠統,也是現行財務報告體系需要改進的地方。隨著國際間經濟合作加強,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日益明顯,金融工具在企業中使用得越來越廣泛,對我國現行財務報告進行改革迫在眉睫。1、建立財務報告概念框架財務報告是信息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的主要信息來源,而要保證財務報告的決策有用性,首先應建立系統的、邏輯一致的財務報告概念框架。請注意,這里所明確提出的是財務報告概念框架,而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由一系列說明財務會計并為財務會計所應用的基本概念組成的理論體系,而財務報告概念框架強調的是與財務報告密切相關的基本概念和理論,其內容應包括所報告主體、有用財務報告信息的質量特征、財務報表要素、財務報表要素確認與計量的基本原則、財務報表列報以及披露等。只有建立了系統的、邏輯一致的財務報告概念框架,對財務報告體系進行改進時,才能有一個統一的基礎。在建立財務報告概念框架時,應結合當前經濟發展的趨勢,加強對未來事項的關注,在確立基本概念(如財務報表要素中資產的定義)時應考慮如何將衍生金融工具等重要信息納入報表體系。2、明確反映綜合收益概念綜合收益可以全面地反映一個企業除了所有者投資和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所導致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之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而所有者權益等于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因此,綜合收益的確定與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密切相關,體現了會計確認上的“資產負債觀”。由于財務報告中凈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區分列示,對于金融工具計量結果的反映非常關鍵,因此,在財務報告中明確反映綜合收益概念,尤其是明確區分凈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是很有必要的。目前,IASB已經于2011年6月《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列報(對第1號國際會計準則的補充)》,對于其他綜合收益包含的內容進行規范,并進一步將其他綜合收益分為兩類:一是“將重分類計入損益的項目”;二是“不能重分類計入損益的項目”。該文件的生效期本來是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的會計期間,但由于IASB一般對于新準則的實施會提供12個月的緩沖期,現在暫時推遲為2012年7月1日開始的會計期間。我國應密切關注IASB的動態,并結合我國企業實務經驗,制定進一步的準則解釋,切實貫徹財務報告中對于綜合收益的反映。3、加強報表之間的聯系,統一分類標準財務報告是信息使用者(尤其是企業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情況,進行決策所依據的重要信息來源,而構成財務報告的主要內容是財務報表,不同的財務報表從不同角度對企業的情況進行反映,共同構成對企業的全面反映。雖然現有財務報表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勾稽關系,但有聯系的財務指標畢竟有限。因此,加強各個財務報表之間的聯系,統一分類標準,并對財務指標進行適度的分解,將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清晰完整地了解與決策相關的信息。4、加強報表附注的功能財務報表附注是對財務報表重要項目進行補充說明的很好方式。有的時候,某些項目的公允價值信息、歷史成本信息對于信息使用者來說都是很重要的,那么就可以考慮在財務報表主體中采用某個主要計量屬性計量反映,而在報表附注中披露基于其他計量屬性的信息,并提供取得依據等詳細信息。例如,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信息是大多數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主要信息,因而在資產負債表主體中應提供按公允價值計量的信息,但是,對于某些信息使用者來說,金融工具取得時的歷史成本也是很重要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在報表附注中提供該信息而對金融工具進行全面完整的披露,從而更好地滿足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求。另外,有些在財務報表主體中無法通過貨幣計量反映、但與信息使用者決策相關的非財務信息,也可以通過在附注中披露而加強財務報表對信息使用者的作用。
本文作者:陳輝工作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會計學院
[關鍵詞] 供應鏈;供應鏈金融;產業集群
[中圖分類號] F8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283(2012)09—0100—03
一、供應鏈金融的產生與概念
(一)供應鏈金融的產生
供應鏈金融伴隨企業供應鏈管理的發展而產生,作為企業優化管理方式的供應鏈管理在謀求企業內部整合,控制成本,提高競爭優勢后,逐步將目光放在企業上下游采購和銷售等與外部的聯系上,企業經營伴隨著物品、資金的流動,企業之間必然發生存貨、賒銷、預付款、訂單等貿易行為,在金融機構的推動下,供應鏈成員企業積極參與供應鏈融資問題的解決,以節約成本,提高競爭力,實現多方共贏。從1998年起,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實施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很少,而商業銀行信貸又以擔保和抵押信貸為主,能否提供有效的物品抵押擔保是企業得到信貸融資的關鍵。同時商業銀行存在的信貸配給使得只有個別企業能夠得到信貸支持。供應鏈金融正是在解決抵押、擔保的問題上,利用供應鏈中的結構性資產,實現企業信貸融資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的供應鏈金融業務是20世紀初上海銀行開展的存貨質押業務。改革開放后,相關業務逐步恢復,而國內對供應鏈金融的研究始于對產業集群企業融資問題的思考,作為供應鏈金融實踐和理論研究領先者的平安銀行首先于21世紀初開展了產業集群供應鏈金融研究,在珠三角地區產業集群帶,選擇能源產業鏈作為供應鏈金融融資探索的突破口,為其供應鏈節點企業提供票據貼現等金融服務,解決了集群企業融資問題,發展自身業務,進而把發展能源供應鏈金融的融資經驗擴展到汽車、鋼材、有色金屬、糧食等產業領域。后來為了銀行供應鏈金融業務的實踐和風險控制,逐步側重對單一供應鏈上企業融資需求的分析,形成了自償性貿易融資模式。
(二)供應鏈金融的概念
供應鏈金融作為新興的融資方式,其理論及模式還處在不斷完善中,如胡躍飛(2009)認為供應鏈金融是人們為了適應供應鏈生產組織體系的資金需要而開展的資金與相關服務定價與市場交易活動,對供應鏈金融的概念進行了更加廣泛的闡釋。徐學峰(2010)認為供應鏈金融應當界定為整個供應鏈范疇之內,將供應鏈上的相關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根據交易中構成的鏈條關系和行業特點設定融資方案,將資金有效注入到供應鏈上的相關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融資方案。
首先,雖然目前我國供應鏈金融的研究大都由商業銀行的實踐推進完成,商業銀行作為資金供給方在供應鏈金融主體中占據主要席位,但也應看到供應鏈金融主體不僅僅是商業銀行,一些財務、擔保、小額貸款公司、物流公司等機構正逐步進入其中,從整個金融市場來看,供應鏈金融的主體應當界定為金融機構;其次,供應鏈金融的外延不應太大,供應鏈金融的產生是基于對貿易融資的探索,所以在概念的界定上應當體現出兩者的不同。
綜上所述,供應鏈金融就是金融機構或物流企業通過對特定供應鏈進行分析,對這個鏈條上的相關節點企業提供系統性金融與資金服務的活動。
二、產業集群的概念與特點
產業集群是一個研究較為成熟的經濟領域。早在100年前,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就提出了產業區的概念。隨著對集群現象研究的深入,產業集群的概念由邁克爾·波特提出,他認為產業的發展往往是在國內幾個領域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國內外有很多對產業集群的研究,本文借鑒王緝慈(2001)對產業集群的定義,即同處在一個產業領域,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聯系的公司和關聯的機構,由于具有共生性和互補性而聯系在一起的企業群體。這些公司的相互聯系和關聯主要體現在供應鏈上產生的貿易關系。
(一)產業集群的特點
1區域性
產業集群具有明顯的區域性,它是基于一定目的的企業和機構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定企業區域或地理上的集聚現象。形成這種集聚的原因包括成本最小、勞動力充裕、資本、信息服務等經濟因素和一些社會因素。許多企業集聚在一起,構成了各條供應鏈企業,可以實現勞動力和信息的便利流動,從而為企業的生產和技術革新創造了條件,同時產業集群中還形成一定的社會關系,如地緣能夠維持企業間的貿易穩定。產業集群也被稱為塊狀經濟區,正是源于其區域特征。
2網絡性
產業集群內部各經濟體基于不同分工形成了特定的角色,處于生產經營的不同供應鏈上,各條供應鏈節點企業的客戶和供應商的關系使了供應鏈之間的穩定的契約合作關系,構成集群內企業的相互聯系的空間網狀結構。長期的合作關系使企業間的供應鏈與單一企業的供應鏈模式具有相似性,在集群發展過程中,集群內部的資金、貿易和信息技術的交互,形成網絡化的供應鏈,有利地推動了整個集群的發展。
3共生性
產業集群中企業不僅具有地理上的聯系,同時在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各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聯系。集群中的企業基于供應鏈的延伸發展而來,集群內企業目標一致,形成了穩固的經濟關系,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本地區的經濟實力。集群中的企業一般具有同一產業類別,即所屬行業具有一致或相近性。他們共同組織在一起與群外企業產生聯系,正是基于內部企業的頻繁貿易和非正式的聯系使得集群能夠生存發展。
三、供應鏈金融與產業集群的聯系
產業集群中的眾多中小企業形成各供應鏈,供應鏈企業間必然產生貿易、資金往來,這就為供應鏈金融服務與產業集群提供了客觀的環境,實際上,由于產業集群的特點與供應鏈金融的實施環境較為契合,使兩者聯系緊密。
韋爾奇曾經說過“我整天幾乎沒有幾件事做,但有一件做不完的事,那就是規劃未來”;德魯克也認為沒有戰略的組織就好像是沒有舵的船;張瑞敏則認為一個企業沒有發展戰略,就沒有發展思路,沒有思路就沒有出路。
可見,戰略對一個企業的重要性,戰略決定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績效,有時候甚至決定一個企業的成敗,有效的戰略可以幫助企業獲得長期的競爭優勢;可以給顧客不同的價值和效用;可以為顧客精心設計價值鏈,不僅運營效率高,而且顧客體驗好,感知價值明顯。
總之,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戰略,更離不開有效的戰略。
2、企業社會責任戰略
環境是戰略制定的基礎,企業面臨的環境可以分為市場環境和非市場環境,非市場環境是外在于與市場交易、但卻與之相關的社會、政治、法律、輿論、文化等,能夠為企業提供秩序的內外部環境因素,如果能充分利用非市場環境,那么企業就可以有效地運轉,獲得并保持長久的競爭優勢,獲得經濟、社會績效的統一[1][2]。面對不同的外部環境,企業采取的不同戰略就相應的稱之為市場戰略和非市場戰略。
非市場戰略是企業在面對政府、金融機構、新聞媒體、公益機構、公眾等利益相關者所組成的外部環境時所采取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一系列戰略。我們重點研究非市場戰略中的社會責任戰略。根據企業采取非市場戰略的事項類型進行分類,分為政治戰略、社會責任戰略以及社會公眾與媒體戰略[3]。其中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包括3個層次:初級層次(對股東和員工負責);中級層次(對客戶、政府、環境以及社區負責);高級層次(從事慈善捐助事業)[4]。
3、運用扎根理論分析浦發銀行的社會責任戰略
選擇浦發銀行,是因為早在2006年就了中國銀行業第一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迄今已連續7年。多年來,該行堅持圍繞國計民生、金融普惠、優質服務、金融創新四大領域積極踐行社會責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不斷優化客戶體驗,關愛員工,努力回饋社會。
研究社會責任戰略采用扎根理論,是因為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是定性指標,主要是企業采取的具體行為,這些行為從不同層面表現在企業新聞報道、財務報表以及社會責任報告數據資料中,而扎根理論又正是一種定性研究工具,能夠通過對資料的分析、比較提煉出有價值且根植于資料的結論,為建立一套理論解釋而進行研究[5]。
運用扎根理論,筆者研究浦發銀行的社會責任戰略,最終形成概念模型。
3.1個案資料的開放性譯碼
開放性譯碼是指將搜集到的企業原始資料逐步進行概念化和范疇化,并對資料內容以及抽象出來的概念再綜合的過程[6]。主要分為兩個步驟:一是概念化,整理原始資料,從資料數據中發現概念、概念屬性、維度,以概念將原始資料重新組合。二是范疇化,一些基本的概念編碼可以根據其屬性被歸在一個更高抽象的概念之下,形成范疇[6]。
第一步,經過對浦發銀行2010-2012年三年的社會責任報告資料進行逐句貼標簽(定義現象)和初步概念化后,最終得到531個標簽和255個初步概念。第二步,對第一步的初步概念進行歸類、抽象,逐步提煉出概念;對已經得到的概念繼續提煉、歸類,逐步提煉出范疇,最后抽象出123個概念和68個范疇,于是概念和范疇逐漸替代了資料的內容。經過開放性譯碼的分析,將收集整理來的資料轉化為利于比較研究的單位,以便能從繁多復雜的文字資料中透過現象看到本質,有利于進一步研究新問題新觀點。
3.2個案資料的主軸譯碼
在開放性譯碼中,分解、提煉出來的范疇是獨立的,沒有深入探討最終范疇之間的相互關系,所以引入主軸譯碼。主軸譯碼是將各個獨立的范疇加以總結聯結,從而將被分解的資料重新整理[7]。
典范模型是扎根理論方法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典范模型包括“因果條件現象脈絡中介條件行動/互動策略結果”六個方面的要求[8],典范模型中被其他范疇進一步解釋、說明的范疇就成為了主范疇,而條件、脈絡、策略和結果等范疇,與“主范疇”有關而且幫助了解該范疇的,稱為“副范疇”,因此,典范模型將范疇分為主范疇和副范疇,并構建起范疇間緊密的支撐關系。
在資料的開放性譯碼中,一共提煉了68個范疇,通過運用典范模型對范疇繼續的歸類和抽象,一共得出三個主范疇,分別是“AAA1責任管理”、“AAA2經濟責任”、“AAA3社會環境責任”,而其余的范疇則是為了說明、解釋這三個主范疇的副范疇,這些主范疇通過下面的典范模型而構成。典范模型以及范疇之間的關系如下表所示:
主范疇“AAA1責任管理”的典范模型
因果條件 AA5保護投資者、AA7維護與評級公司關系、AA60審議高管績效和福利薪酬 現象 AA4董事會高效決策
脈絡 AA1社會責任戰略化、AA2社會責任品牌化、AA3社會責任管理化 中介條件 AA險管理、AA10內部控制、AA49建立審計組織
行動策略 AA8信息披露、AA17信用評級穩定 結果 AA12社會責任機構、AA14公司治理獲肯定、AA16國際排名前列
主范疇“AAA2經濟責任”的典范模型
因果條件 AA13優質服務、AA15金融創新、AA19支持國計民生、AA24金融普惠 現象 AA18網點增加、AA27災備建設、AA53人民幣業務國際化
脈絡 AA23村鎮銀行服務三農、AA33合規管理收費、AA55客戶業務辦理高效、AA63優化客戶申訴處理 中介條件 AA29拓寬融資渠道、AA30完善金融運行體系、AA54客戶忠誠度評價體系、AA62提升客戶安全意識和知識、AA43防腐倡廉、AA44反洗錢
行動策略 AA20支持文化產業和載體、AA21支持地方經濟、AA22支持中小發展、AA65幫助客戶財富增值、AA66提供客戶專家顧問團、AA67提供客戶業務診斷 結果 AA25網點服務轉型、AA26客戶滿意、AA48合規經營
主范疇“AAA3社會責任”的典范模型
因果條件 AA32發展員工、AA40捐贈工作機制化規范化、AA52支持政府項目、AA13優質服務、AA15金融創新、AA28建設空中銀行 現象 AA6同行互相溝通學習、AA35全行志愿者活動、AA56員工互助友愛、AA45節約環保、AA46綠色金融、AA47環境友好、AA59綠色信貸
脈絡 AA34拓寬捐贈渠道、AA57培養后備干部、AA58征信知識宣傳 中介條件 AA31關懷員工、AA36保障監管善款、AA68銀政合作
行動策略 AA37扶貧幫困、AA38助學、AA39賑災捐助、AA41援藏醫保、AA42關愛老人、AA64支持世博亞運 結果 AA5最佳雇主、AA61志愿者活動優秀
一、負債的概念內涵
隨著經濟(金融)活動的資本化和全球化,會計學先是受到了經濟學的普遍影響,后來又廣泛滲入了金融學的理論和知識。經濟越發展,會計越復雜。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為中國企業的經濟(金融)活動輸入了新的記錄元素和報告內容,也使得中國上市公司的會計確認與計量變得十分復雜。在現行的準則體系下,對負債的概念結構沒有給出整體描述,需要分析提煉才能得出負債的概念內涵。在定義上,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因此,負債具有三個特征:負債是現時義務,負債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對負債定義的理解通常沒有難度,有難度的是在《企業會計準則》的體系下負債計量發生了哪些重要變化,這些變化的含義何在。
從核算內容來看,負債構成的項目體系變得更加豐富,負債計量的重要性明顯增加了。關于負債計量的制度性規定,主要集中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并且,職工薪酬、企業年金、股份支付、所得稅和金融工具等五個內容屬于新增事項。那么,為什么會增加這么多項目,為什么有這么大的改動,會計準則的基本內涵在哪里?如果僅僅從趨同、等效的角度去理解可能難以得到理想的解釋,還需要在理論和應用層面都有一些獨到地視角和見解。
首先,早期的負債項目主要是指經營性負債和融資性負債,但是《企業會計準則》強調了企業對于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和義務,這主要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這表明除了債權人擁有優先清償權、股東擁有剩余財產權之外,政府作為國家財富的管理者、職工作為企業財富的創作者,這兩個利益群體正在顯著影響和涉足企業的經濟活動。其次,前期的負債項目只有結算功能和融資功能,但《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負債還具有金融投資功能,這主要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這些變動表明交易性金融負債具有對賭性質,企業對經濟責任的承擔和給付水平可以隨著市價的變動而變動,并有可能期待一個少付利息的好處和盈利空間。因此,從概念內涵來看,負債計量的制度性變化體現了負債理念的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從對經營與生產活動的負債躍升到對利益相關者責任與利益的主動承擔,企業與職工簽訂一些遠期合約和承諾以鎖定未來分配關系,負債因此具有了公司治理和利益分配的功能。第二個飛躍是從融資功能躍升到投融資功能一體化,企業推出由債權人自由抉擇的短期借貸產品,因此衍生了(金融)負債的投資功能。將這兩個飛躍結合來看,《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度性框架對于市場的不確定性給與了認可,使得企業的現時(遠期)責任和義務變動錯綜復雜,企業既受到利益相關者的多重制約,也賦予了利益相關者以選擇權和執行權,負債既可以具有遠期承諾能力,也可以具有金融市場上的即期對賭功能,這就是《企業會計準則》賦予負債計量的豐富涵義和理念創設。
二、對負債的基本分類
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度性框架下,新增的負債項目很多。面對如此復雜多樣的負債項目,如何才能理順核算關系和加以統籌規劃就需要給出一個有價值的分類方法,并最終找出其中的核算規律。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分類方法,負債被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兩大類。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予以償還的債務,核算項目比較多,核算類別比較廣。非流動負債是指除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項目,一般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其他非流動負債五個項目。與原來的制度體系相比,現行資產負債表的分類方法更加科學,體現在兩個方面:把預計負債從流動負債調入了非流動負債,這就更有利于揭示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的價值相關性和真實性;非流動負債不一定都是長期負債,所以“長期負債”作為分類概念退出資產負債表是合適的。但是,資產負債表的負債分類原則不能反映負債項目的計量基礎和核算規律。因此,需要引入第二種分類方法,這里基于計量屬性提出“負債的三分類法”,也就是將負債分為交易性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和非金融負債三個類別,在計量屬性上依次對應于市值計量、攤余成本和實際成本,在資金運動上依次對應于企業的投(融)資活動、融資性活動以及經營性活動,具體如圖1所示。
“負債三分類法” 以計量屬性為分類依據,與資金運動相對應,便于理解,是一種比較理想的分類方法。其中,“交易性金融負債”采用市價計量,對應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負債”通常采用攤余成本計量,主要包括應付債券、銀行借款以及對融資租賃的長期應付款;“非金融負債”采用實際成本計量,主要是指因即期結算關系而形成的應交應付款項。此外,“短期借款”雖然屬于“其他金融負債”,但由于償還期限較短,借款金額較小,按照成本效益原則通常以合同利率核算賬面價值。這種分類方法的合理性還可以從會計學的理論演進過程得到解釋。按照傳統觀念,負債最早產生于結算關系和借貸關系,結算關系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借貸關系與融資活動有關,兩者都采用實際成本計量。后來經濟學的價值觀和資產觀被大量引入會計學中并誕生了真實收益學派,會計信息質量受到了廣泛關注,應付債券就改為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利息費用并按照攤余成本確認賬面余額。這是因為應付債券往往金額比較大、時間比較長,對會計信息質量有著重要影響,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有優劣之分、市場對企業的債券評價有好次之分,對債券按照內在價值和真實收益進行計量就確有必要。再后來資本市場高度發達、金融衍生工具被大量開發,顯著影響到會計學的理論與實踐,于是融資行為和投資行為有時是融為一體的,所以對交易性金融負債要求采用市價計量,這就產生了負債理念的第二個變化。交易性金融負債既然能在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有了交易就有了市價,有了市價就有價格變動損益,有了損益所以就具有了投資性質,因此交易性金融負債已經不再是純粹意義上的融資活動,而是投融資活動的組合。
三、“負債三分類法”的準則應用
總體來看,準則的分類方法與“負債三分類法”在總體框架上基本一致,但對應付款項的歸類不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的規定和解釋,“金融負債”是指交付金融資產、以一項新的金融負債或者以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或清償的合同義務。“交易性金融負債”是指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的金融負債、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將于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負債部分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債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解釋,“其他金融負債通常是指除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以外的金融負債;通常情況下,企業發行的債券、因購買商品形成的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等應劃分為其他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通常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與本文不同,《企業會計準則》把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都一并劃入其他金融負債,而“負債三分類法”是把應付賬款和非融資租賃的長期應付款都劃入非金融負債。那么,應付賬款究竟應當歸入哪一類更合適呢?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應付賬款(包括應付票據)以及其它的應付應交款項,都是因為結算關系而形成的現時債務,通常是按發生當時的實際成本入賬并且債務人的風險承擔是由購銷協議、借貸協議、工資協議來約束,這些協議規定了一個確切的付款金額,既不受市價影響,也不采用攤余成本。從這些項目特征來看,應付賬款與其他結算性債務并無顯著區別,同樣是來自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性活動及其結算業務,所以還是歸入“非金融負債”更為合適。而《企業會計準則》的負債分類主要是參考了“金融資產”的分類方法,但問題是“其他金融負債”把結算負債和融資負債混為一體,其實沒有確切的指導意義,仍然值得商榷。這里提出幾點看法:首先,應對金融負債的內涵有一個基本界定,否則外延過度,反而不知所云。一項負債之所以被稱為金融負債應當是基于融資業務,也就是投融資活動,譬如融資租賃是金融活動,而一般租賃就不是金融活動。那么,應付賬款作為企業經營活動所附生的結算業務,既不同于投融資活動,計量基礎也不是攤余成本,因此歸入其他金融負債就不合適。與此類似,其他結算業務的負債也應歸入非金融負債才是合適的。所以,負債分類首先應當確定一個分類基礎,或者是業務性質,或者是計量基礎,或者是流動性,這樣才具有一致性。其次,對金融負債(或者金融資產)的界定應當與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當。在資本市場高度發達的英美國家,金融衍生工具十分普通,應收應付款項可作為金融工具來管理,譬如那些比匯票更復雜的結算工具。那么,美國作為全世界的資本中心和金融風險中心,FASB的這些規定與美國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是相適應的,但是放置到其它的國家和地區就未必合適。況且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正是始于金融衍生過度,始于風險泛濫的美國房地產次貸市場。所以,中國會計準則也把應收應付款項視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就很值得商榷。最后,對金融危機和公允價值的反思,不僅要評判金融業務與公允價值本身的對與錯,還要關注金融工具以及公允價值的適用范圍和適用程度是否合適。其實,并不需要無限擴張公允價值的適用范圍,適當收縮和限制金融負債(金融資產)和公允價值的使用是必要的。
四、第四類負債項目
“預計負債”與上述三類負債項目顯著不同,既沒有實際成本的發生,也沒有交易性市價,應當單獨列為一個類別。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已經對“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進行了規范,但沒有解釋“預計負債”的概念內涵。那么,“預計負債”有哪些特殊性質,為什么需要單獨歸為一類?
就概念來說,“預計負債”應當是指在會計期末按照權責發生制對某些不確定事件所導致的現時義務的合理估計和風險承擔。根據權責發生制,凡是當期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確認為當期費用,因此《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所以,在理論上,“預計負債”對會計信息質量有著重要影響,是對收付實現制的突破。
就質量特征來說,“預計負債”通常可能存在某些要件的空缺,以至于雖然存在經濟責任但還沒有產生結算義務,并且信息可靠性的質量不如其他負債項目。例如,在會計報表日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但已經確知企業將負有賠償責任。那么,考慮到“預計負債”被記錄時,某些手續或某些要素還有欠缺,可靠性也有所欠缺,所以其最佳披露方式是區別于其他的負債項目并進行單獨報告。就風險管理來說,“預計負債”往往是風險警示信號,向投資者報告了風險信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預計負債”是對“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常見的或有事項包括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和環境污染治理。除了產品質量保證,其他項目通常對應于非經常性損益。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基本上是來自于各個種類的經營與管理風險,除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歸屬于不可控風險,其他的非經常性損益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人為因素,這些人為地風險因素基本上都被包括在“或有事項”之中,揭示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因此,建議把“預計負債”單獨歸為一類,這就產生了“負債四分類法”,見圖2。“負債四分類法”比較完整地勾畫了負債的概念框架,具有風險與資金管理的意義。“負債四分類法”的分類原則,來自于計量基礎的不同和資金運動的不同,每一類負債項目都具有不同的風險涵義,對其成分、比重、結構進行計量分析,將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證意義。
在應用層面,以2007年、2008年A股的非金融行業上市公司為例,“預計負債”對債務結構的影響見表1 ,“預計負債”的平均報告比例為18%,平均余額為1.12億元,占負債平均總額的1.35%。
五、原“預提費用”
“預提費用”盡管已經被取消,但作為權責發生制的重要內容還會繼續存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仍然值得討論。特別是“預提費用”與“預計負債”既有著相似性,又有著重要區別,以往還沒有研究對這個問題展開討論。關于“預提費用”,有兩個問題比較重要。首先,“預提費用”為什么被取消?一般有兩種解釋,一種認為“預提費用”給了企業盈余管理的空間,另一種認為“預提費用”不符合負債的定義。第一種解釋給出了大部分的理由,因為“預提費用”科目確實帶來了比較多的管理問題,最多見的是企業在沒有任何合同、協議等外部債權和約定義務的限制下就自制內部單據并用以計提成本費用,這一類行為需要嚴加防范。第二種解釋其實不成立,因為對“預提費用”的合理計提其實是符合負債定義的(這將在后面解釋),但對“預提費用”的濫用往往不符合負債的定義。還有第三個原因也很重要,那就是取消“預提費用”科目不至于影響到會計核算。按照原來《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企業預提的短期借款利息、租金、保險費和固定資產修理費等”。這些項目的債務記錄都有相應的核算科目,譬如“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和“應付賬款”。其次,“預提費用”具有什么樣的特征和涵義?那么,從利息、租金、保險費等項目的核算性質可以知道,這些項目是企業的常規履約責任和經常性支出,與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有關。如果給“預提負債”一個定義,應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在會計期末承擔有確定金額的支付責任。譬如,會計期末的應付利息、工程進度款都是典型的預提負債等。為了避免發生概念上的混淆,建議用“預提負債”代替“預提費用”作為對這一類企業債務的概括。總的來說,“預提負債”應當歸入帶結算義務的“非金融負債”。
“預計負債”與“預提負債”都是以權責發生制為理論基礎,但兩者的區別在于“預計負債”是基于不確定事件的發生,而“預提負債”是基于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其次,“預提負債”的管理要點是成本控制,“預提負債”的成立應當滿足三個要件:協議書、債權人、經營管理活動,否則就屬于企業主觀意識的預提也就是盈余操縱行為,濫計成本費用和濫提負債應當被嚴令禁止。而“預計負債”的管理要點是風險控制,應當采取措施盡量免于訴訟、仲裁、擔保、重組義務與環境污染責任;并且,“預計負債”往往是來自于非經常性的、不可比的、對企業的聲譽和經營有著特殊影響的事件,傳遞了經營風險。
總結全文,對負債的概念內涵與理論基礎進行了分析研究,基于負債項目的計量基礎提出了“負債三分類法”;基于權責發生制分析了“預計負債”與“預提負債”的概念內涵和提出了“負債四分類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討論了現有準則體系的金融負債分類方法(也適用于金融資產)的潛在問題。現將本文的主要觀點和理論涵義歸納如下:(1)本文的分析表明《企業會計準則》蘊含了負債理念的兩個轉變,一是更加重視對職工、管理層等利益相關者的責任與利益的主動承擔,二是由單一融資功能發展到投融資功能一體化。這兩個轉變使得負債計量變得既復雜又重要,企業的負債行為既可作為風險與資金管理的投融資工具,也可作為協調和維系利益相關者關系的管理措施。(2)本文基于計量屬性和理論分析提出了將負債分為交易性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和非金融負債的“負債三分類法”,在計量屬性上依次對應于市值計量、攤余成本和實際成本,在資金運動上依次對應于企業的投(融)資活動、融資性活動以及經營性活動;考慮到“預計負債”的信息質量可靠性往往不如其他負債項目,屬于非常規項目并且具有特定的風險涵義,需要單獨歸為一類,這個考慮了預計負債的“負債四分類法”才是對負債的概念框架的完整表述。(3)本文的分析表明在我國把應收應付款項歸入金融資產(負債)值得商榷,把往來款項劃入金融負債,實際上是把結算負債和融資負債混為一體,沒有確切的指導意義。會計準則對于金融負債(或金融資產)應當有一個合理的界定,并與國家的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當,外延過度不利于體現經濟業務的真實涵義,對公允價值會計的過度外擴會蘊含潛在的計量風險。在后金融危機時代,債務風險和其他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使得企業面臨競爭失敗、關停、破產等多重危機。但是,目前對負債的研究還不為國內學者所重視,特別是沒有關注到對負債結構的研究,本文提出的“負債三分類法”和“負債四分類法”為此提供了一個基本思路,在未來將有大量可拓展空間。在微觀層面,可以研究負債以及負債結構對于公司治理水平、企業績效、融資政策選擇以及企業生命發展周期等的影響;在宏觀層面,可以研究負債結構與經濟發展水平、負債結構與資本市場發達程度、負債結構對經濟穩定性的影響等。譬如,通過負債結構與企業生命周期的研究,檢驗企業的業績報告是否屬實,檢驗企業的發展戰略是否務虛,進而可以判斷一個企業當前的經濟狀況、未來發展前景并以做出價值評估。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6年。
[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2006年。
[3]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年出版。
[關鍵詞] 服務創新 “四緯度”模型 金融服務創新
一、服務創新的四維度模型介紹
四維度模型是Bildenbeek等學者在1998年提出的,這一模型將技術創新作為其中的一個維度,更多的關注了服務創新中的非技術因素。它的具體框架如下:
對于服務企業來說,創新的目的主要是提高服務質量,因為服務質量的高低決定了企業的經營業績,四緯度模型正是基于服務質量形成而建立的,它的四緯度要素都會對最終服務的質量產生影響。從上面的模型中可以看到四緯度指的是新服務概念、顧客界面、服務傳遞系統以及技術。
二、金融服務創新中的四緯度要素
金融服務是金融機構向社會提供的、滿足客戶需要與信用、與信用聯系在一起的金融機構活動和結果。在這里我們把金融服務分為第一服務和第二服務。從微觀層面上講第一服務指金融機構提供的各種金融業務,而第二服務指那些與具體的業務沒有技術聯系卻又關系到金融業務能否順利開展和廣泛推廣的一系列配套服務。金融服務創新應包括這兩類服務的創新,第一服務的創新主要是指新工具、新業務,這種創新更多的注重技術緯度,第二服務的創新則包括新市場、新方式、新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方法,因此第二服務的創新則需要四緯度要素的參與,尤其是除技術以外的其他三個要素。當然,任何一種形式的金融創新都是通過幾種要素綜合作用來實現的,只不過不同的金融創新形式側重的緯度或界面不同。
依據前面四緯度模型,金融服務創新中的四個要素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新金融服務概念,很多時候,金融服務的創新僅僅是一種新的概念的引入。比如,最近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個人資產,他們需要專業人員的幫助以完成對其金融資產的管理和經營,于是企業就可以開發一種幫助顧客進行金融產品管理的服務并在競爭者之前占領市場。
2.新的客戶界面,這里包括現有和潛在的金融服務的接受者以及如何與他們進行交流。金融服務創新的成敗取決于能否被現有和潛在的客戶所接受。例如,銀行和保險公司當前推出了所謂“直接服務”,但這并意味提供了新的服務,而是銀行和保險企業與顧客的聯系方式發生了顯著變化。
3.金融服務傳遞系統,這一緯度的核心是強調現有的金融企業組織機構以及現有員工的能力必須適應新服務開發的需要,如不適應,就要通過新的組織結構設計和員工能力的培訓,促使創新順利進行。
4.技術選擇,它主要指信息技術在金融服務中的應用。網上銀行、ATM機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
三、從四緯度要素角度看我國金融服務創新中的問題
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客觀上改變了我國金融業的壟斷局面,競爭的加劇迫使各金融企業加大了服務創新的力度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從四緯度要素角度分析,這些問題主要是:
1.金融服務的創新主要看重第一服務即業務的創新,而對新業務的配套服務重視不足。缺乏配套服務的跟進,金融服務企業的新業務往往不能被顧客理解和接受,甚至其員工對新業務也知之甚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服務的推廣;
2.金融服務企業創新的動力主要來自市場競爭的外部壓力,其創新的內部驅動力不足。首先我國的金融服務企業的員工素質偏低,對于創新本身就有懼怕的心理,害怕創新的結果造成自己的利益損失;其次企業的經營戰略也很少定位在創新方面;最后,R&D部門的工作缺乏以市場為導向的創新精神;
3.金融服務創新存在著盲目跟從的現象。一般來說,服務創新的生命周期較短,極易模仿,但在目前我國的金融服務企業中存在著盲目模仿的現象,缺少對市場和客戶的分析與調查是很難取得創新的成功。
四、如何根據服務創新的四緯度模型提升金融企業的服務創新水平
就我國金融企業的服務創新現狀來看,前三個維度的創新還相當缺乏,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服務創新的質量與效益,而以四緯度模型為基礎的服務創新系統不僅同時兼顧了第一、第二金融服務,同時又為金融服務創新提供足夠的內部驅動力。那么該如何利用這一創新系統提升我國金融企業的服務創新水平呢。
1.新的服務概念來源于顧客、員工以及研發部門,而前兩個往往被我們忽視,這就要求金融服務企業加強與顧客的交流,研究有效的交流方式,從顧客中獲取盡量多的代表市場需求的信息,同時要制定合理的考核辦法讓員工積極參與到企業的創新活動中;
2.建立合理、完整的創新流程,一項服務創新的產生過程應該包括產生創意、發展產品概念到營銷規劃、試銷再到投放市場、顧客評價,缺少其中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創新的失敗;
3.創建有效的金融服務傳遞系統。首先要對企業進行組織再造,改變現有的垂直的、剛性的企業組織結構,建立扁平的、能對市場變化作出快速反映的組織結構;其次要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短期學習,確保員工對本企業的服務創新動態有及時的了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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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國次貸危機引發了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對會計界造成了很大的沖擊,引起會計界對會計的諸多方面進行深刻反思和研究。由此可以看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客觀經濟環境對會計的影響程度越來越深,范圍也越來越廣泛。本文試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會計核算、財務風險幾個方面分析客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對會計的影響。
[關鍵詞]客觀經濟環境變化會計影響
一、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影響
為了適應客觀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和與國際財務會計趨同的需要,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要求越來越重要。財務會計念框架作為會計理論范疇,是分析、評估和指導會計準則發展的一個規范性理論基礎。
(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涵義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onceptualFrameworkofFinancialAccounting,CF)一詞,最早出現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976年12月2日公布的《關于企業財務報表目標的暫行結論》、《財務會計和報告概念結構:財務報表的要素及其計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含義》等3個文件中。FASB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定義: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由相互關聯的目標和基本概念所組成的邏輯一致的體系,這一體系能引導出前后一貫的會計準則,并對財務會計和報告的性質、作用和局限性做出規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主要是明確財務會計中一些基本的也是核心的概念,它以會計目標為邏輯起點,通過對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記錄等的研究,形成一個內在一致的理論體系,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二)經濟一體化使財務會計的空間變得更大,構建立一整套符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愈顯必要
近十幾年來,在世貿組織的自由貿易機制作用下,各國相繼推行了不同程度的開放政策,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規模不斷擴大,跨國公司所占有的市場份額也在不斷增加,生產經營和消費日益具有全球性,如電訊業、銀行和保險業、運輸業等服務業的全球性特征尤為明顯。
全球經濟一體化是21世紀全球經濟發展的主流。在可預見的時期內,全球經濟一體化將呈現如下特征:國際金融網絡使國際商務在時間上連續,價格上聯動,隨著交易手段和方式的不斷創新,交易額會迅速增長,競爭更加激烈,風險也加大。
全球經濟一體化對傳統的財務會計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它使財務會計工作的空間變得更大,常常出現跨地區,甚至是跨國的會計核算;而且,由于風險的增加,特別是在金融工具不斷創新的今天,財務管理工作的難度增大,因此,必須構建立一整套符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并引導出前后一貫的會計準則,有效規避財務會計的風險。
(三)對我國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建議
1.立足中國實際,借鑒國外經驗
因為會計具有雙重屬性,既具有技術性又具有社會性。會計的技術性使得在構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可以借鑒一些國外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經驗教訓,從而節省制定成本,提高制定效率。會計的社會性使得在構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從我國的社會經濟環境出發,立足中國實際,充分考慮我國會計環境的特點,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2.循序漸進,不要急于求成
在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一定要循序漸進,在對財務會計需要提供什么質量的信及怎樣提供以滿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等內容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系統科學、邏輯嚴密并對我國的會計準則/會計實務具有實際指導作用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3.確立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制定機構
考慮到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的實際情況,存在很多特有的經濟活動和經濟事項,會計準則可能沒有規定,但由財政部組織、學術界、實務界以及企業界共同研究制定,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頒布,這樣可以具有法律約束力和較強的權威性,切實對會計準則、會計實務起指導作用。
4.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應當完整嚴密
在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對其構成概念框架的子系統都應涵蓋,缺少任何一個子系統,都不是一份完整的概念框架。具體來說,由于我國會計環境的特殊性,在構建概念框架時,要充分考慮我國的會計環境,可以將其作為概念結構的一個邊緣,然后將概念結構分為幾個層次:第一層次包括會計假設、會計目標;第二層次為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第三層次包括會計要素及確認、計量報告原則;第四層次為財務報告。這些內容層層推進,共同構成一個完整嚴密的概念框架系統。
二、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客觀經濟環境的發展導致了財務環境的新變化,財務邊界變得模糊、核算重點多元、核算期多樣化、本位幣和幣值不變假設弱化等等。這些都對傳統的財務會計模式產生重大影響,也是傳統的財務會計模式無法解決的,只有依靠網絡會計模式才能自如地應付。
(一)知識經濟的興起使會計核算重點由單一的有形資產向多元轉移
知識經濟是知識和經驗在生產經營中的應用,它一方面是指知識和技術向傳統產業的滲透,增加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全面提高傳統產業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是高新技術本身的快速發展,增加其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知識作為一種重要的生產力要素改變了企業的資源結構,它和貨幣資本一樣,是一種能為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無形資本。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使傳統的以廠房、機器、貨幣資本為主要內容的資源配置結構發生了變化,知識資本包括知識產權、專有技術、商譽、信息資產以及與此相關的人力資本等無形資產都成為企業的重要資源,出現了以知識資本為主的資源配置結構。企業的新的資源配置結構,使如何對知識資本的價值進行計量和管理成為財務管理工作的新課題,會計的核算重點也要單一的有形資產向有形和無形資產等多元化轉移。
(二)虛擬企業和虛擬經濟使會計主體由傳統意義上的“實”的企業擴展為暫時的“經濟相關的聯合體”
20世紀90年代后期,虛擬企業作為一種新的經濟組織形式開始出現在經濟生活中。所謂虛擬企業,德國斯圖加特大學教授H.J.Bulliger認為虛擬企業是一種網絡組織:通過網絡,應用通訊技術和信息技術進行分散的互利互惠的合作,一旦合作的目的達到,這種合作的關系也就解除了。這是一種暫時的,空間跨度很大的合作,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已突破了傳統的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如合資企業、跨國公司等。虛擬企業的出現也就產生了所謂的虛擬經濟。由于虛擬企業充分地利用了網絡技術,所以也有人把虛擬企業叫做網絡企業,實際上虛擬企業的概念要比網絡企業更為寬泛,網絡企業只是虛擬企業的一種形式。
虛擬企業的出現,使得會計主體假設下的“企業”的概念變得模糊,會計主體的概念也就變得不那么確定,既實也虛。傳統意義上的會計主體是由以下兩個條件來確定:一是能控制資源,承擔義務并進行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二是特定的個人、集團或機構的經濟利益范圍。這兩個條件中有一個共同之點是實際邊界清楚的“單位、個人、集團或機構”,而虛擬企業的內涵和外延都是變化的。也就是說,能夠用來確定會計主體的傳統意義上的依據已有些不適應了。現在的會計主體不僅僅是實實在在的傳統意義上的企業,而且也是由某一共同利益結合起來的“經濟相關的聯合體”。美國會計學者瓦爾曼指出:“虛擬企業使企業的空間能夠根據迅速變化的市場靈活地重構和分合,從而使會計主體具有可變性,并使傳統的會計主體具有新的意義。”這里所說的虛擬企業和虛擬經濟的“虛”是相對于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的“實”而言的,并不是絕對的。
虛擬企業也是企業的一種更新潮的重構形式。企業重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興起,當時還只限于企業內部的重構,如精簡和調整機構、剝離企業的非核心業務等,其目的是使管理更為靈活,競爭力更強。到90年代又出現了企業之間的并構和重組。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的重組是一種長期的穩定的企業重構,而虛擬企業則是一種暫時的企業重構。企業重構目前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經濟活動。不管是那種形式的企業重構,都給會計主體增加了不確定因素。
(三)會計核算期變得多樣化,即時核算與實時報告將是會計核算期的主要形式
會計核算期是指將持續不斷的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人為地劃分為前后連續,時間相等的會計期間,定期地向有關方面提供財務信息。財務年度報告是我國長期以來最常見的一種報告形式。
持續經營是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的基本特征,會計主體都將持續地,無限期地正常經營下去,而不會終止結算。虛擬企業是一種暫時的經濟相關的聯合體,有利則合,無利則分,也許會較長時間地延續下去,也許會很快解散,而更多的可能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合作方。有時即使合作方沒有增減或解散,但沒有持續的經營活動,這就使得持續經營的假設變得較為模糊。因此,它對會計核算期的要求也變得模糊,一般是某項經濟合作一旦完成就要立即提供會計核算報告,根本不需要等到某一個固定的核算期如年、季、月的結束。一般情況下,虛擬企業也無須對社會提供財務報表,只須對虛擬企業內部各成員提供財務報告即可。
隨著市場經濟的高度發達,特別是虛擬企業和虛擬經濟的興起,會計核算期變得更加多樣化。當會計信息成為一種重要資源而使經濟活動增加附加值的時候,即時核算和實時財務報告將是主要形式,它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將越來越重要。
三、對財務風險的影響
財務風險是指公司財務結構不合理、融資不當使公司可能喪失償債能力而導致投資者預期收益下降的風險。它是內外部環境及各種難以預計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影響,導致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具有不確定性。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的爆發和延續已導致全球經濟受挫,國際金融市場也正在經歷著重組與改變。導致次貸危機的直接原因就是對某些衍生工具的風險沒有進行真實的披露。因此必須加強風險的披露和制定防范風險的措施。
各種金融衍生工具的產生,本意是為了降低企業各種投資的風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IFRS7)對金融工具有全面披露的要求。披露不僅包含關于金融工具重要性的信息,還要包含相關的風險性質和程度。而對后者的披露,即是對風險的定性和定量的描述。性質上要求披露每種金融工具所面臨的風險,管理層的目標,政策和風險管理的過程等。程度上要求披露在報告日的風險暴露程度的定量的描述,這包含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風險集合的描述。
此次次貸危機中,對某些衍生工具的披露就存在著嚴重的問題。次貸危機的核心是非傳統貸款的爆發,包括次級抵押貸款。這些貸款由房屋抵押經紀人賣給華爾街的投資銀行,而投資銀行再次將它們包裝成更加復雜的結構債券,將大量的信貸違約調期(CDS)及其它與債券有關的金融衍生產品銷售給各種金融機構、對沖基金和投資人。由于CDS是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沒有專門機構監管它的交易,另外持有者不愿對其風險進行真實的披露,導致CDS的市場有很大的不透明性。
信貸違約調期(CDS)是指違約調期的買方將定期向賣方支付一定費用,一旦對應第三方信用違約發生,CDS的賣方就要向買方賠付損失。因此當信用違約率上升后,對于CDS的賣方而言,賠付的損失也就跟著上升。美國國際保險集團(AIG)自2006年以來,其CDS的成本就急劇上升,但AIG并未重視它的風險。在2007年第四財季出現虧損之前,AIG從來沒有在其年報中披露過CDS。2008年初AIG宣稱,根據內部估值模型,由于CDS產生的損失約9億美元。但最終AIG在3月底宣布了因CDS而減記了超過110億美元次貸相關衍生資產。2008年11月10日AIG了第三季度財報:該集團虧損245億美元,其中,CDS業務當季的資產減記規模超過70億美元。可見正是CDS導致AIG陷入了流動性和資本不足的危機中。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金融工具準則;淺析
一、金融工具概念
金融工具準則規范的是金融工具交易活動,包括發行、持有、轉移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列報披露的規則。所以,首先需要理解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無疑是與金融市場緊密相關的,沒有比較發達的金融市場,則不可能存在相應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場的基本功能是資金融通,即提供資本流動和交易的場所。
金融市場提供了資金融通和流動的場所及規則,金融工具就是促使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融通和流動的具體媒介。根據準則的定義,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從金融工具所約定標的類型可分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兩類。基本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是資金流,包括企業持有的現金、存放于金融機構的款項、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來期間收取或支付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或義務等,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存出保證金、存人保證金、客戶貸款、客戶存款、債券投資、應付債券等。衍生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不是資金流,而是基本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期權等。
二、金融工具準則體系和規范范圍
金融工具準則具體包括四項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具體規范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列報事項。我國金融工具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一致。
引入金融工具概念是2006年頒布的新準則亮點之一,金融工具概念下,既包括了各類企業普遍涉及的貨幣資金、往來款項、長短期借款和證券投資事項,也包括一般企業可能較少涉及的期權、期貨、遠期合同等衍生工具投資事項,這些事項均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規范范圍。
三、主要核算和披露規定
1.金融工具的分類與確認
從會計核算角度,金融工具分為以下六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負債;權益工具。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具體又可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貸款和應收款項
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對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其他金融負債
主要指經初始確認后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其他金融負債。包括一般企業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等。
(6)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例如,企業發行的普通股。
(7)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重分類的特別規定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經初始確認后不得隨意變更,準則對重分類行為進行了規范并設立了懲罰性條款。
2.主要計量屬性的應用
關于金融工具的計量共有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歷史成本和現值等計量屬性。所有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的初始確認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3.金融資產轉移的特別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著重規范了企業將持有的金融資產轉移給該發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的會計處理,包括票據背書轉讓、應收賬款保理、資產證券化、債券買斷或回購等結構化融資業務等。
四、新舊準則主要變化
新金融工具準則中規范的內容,在新準則頒布之前,分別在《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印發的《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2003]l4號)及《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5]12號)等規范性文件中有相應規定,部分內容沒有明確規定,與這些制度相比,新準則的主要變化有以下方面。
1.重新分類
舊制度對金融資產主要分為: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新準則將企業取得的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所規范的股權投資等之外的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舊制度對金融負債主要分為: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新準則劃分為兩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
此外,新準則規定了舊制度中沒有涉及的權益工具概念,并將衍生工具由表外披露納入表內核算。
新準則主要按各類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的性質進行分類,同一類別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用相同的計量屬性和核算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趨同。
2.計量屬性
舊制度對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新準則要求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計量。
五、主要關注點
金融工具準則在金融資產初始分類方面給予公司管理層較大自,雖然準則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及重分類做了相應限制性規定,但管理層還是有相當的會計政策選擇空間。此外,在公允價值具體標準的確定等方面也有相當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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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西戰略的大背景下,作為福州新興CBD的海峽金融商務區,承擔起了福州金融產業聚集區的重任,隨著商業地產投資熱潮的萌動,海峽金融商務區的總部型經濟價值日趨凸顯,成為各路資本關注的焦點。
銷售業績斐然
長期以來,由于住宅市場的火熱,投資者熱衷于投身住宅市場,忽視了寫字樓的投資價值,加上CBD概念的缺失,導致了福州的寫字樓市場整體處于不溫不火的狀態,寫字樓的投資氛圍并不成熟。隨著海西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福州作為海西核心城市以及兩岸金融中心地位的確定,投資者在住宅市場陷入“僵局”的情況下,果斷轉向以寫字樓為代表的商業地產。
“目前銷售部的業績很不錯,福州各大新寫字樓的銷售都很火爆。”福建申發置業營銷經理張奕貞表示,由于福州本地投資者對寫字樓投資還很陌生,相對而言,有外地投資經驗的投資者對投資寫字樓更為熱衷。“這些客戶通常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工作過,對于商業地產的升值演變有直觀的認識,對于投資福州寫字樓會更加理性,眼界相對更高,更能了解海峽金融商務區在未來福州商業發展中的地位和潛力。”
集聚效應帶動需求
近年來,總部經濟的建設浪潮席卷全國,CBD作為總部經濟的主要載體,擔負著完善總部經濟發展軟硬件環境的重要使命。作為CBD核心要素之一的金融機構,則發揮著為CBD區域內企業提供可持續的金融支持,不斷吸引、壯大企業集群,帶動總部型經濟整體發展的重要作用。
業內人士認為,金融服務業已經成為推動總部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作為海西戰略的其中一環,海峽金融商務區在福州城市建設規劃中,已經被定位成福州未來的金融中心,出于對總部型經濟長遠發展的考慮,海峽金融商務區將通過高端金融機構的聚集效應,提高商業運作水平,成為福州經濟增長的支柱之一。
據了解,目前興業銀行、招商銀行、福建海峽銀行等10余家金融機構已經確定了入駐計劃,正在海峽金融街開展總部大樓的規劃建設。海峽金融商務區的集聚效應正在顯現。
張奕貞表示,海峽金融商務區是政府前瞻性的規劃,萬達廣場全方位的配套、優越的地理位置加上便利的交通,稀缺的江景資源,銀行的集體入駐,海峽金融商務區的整體價值得到了極大的提升。“金融中心在哪,就能帶動整個區域的發展。銀行需要發展樓宇經濟,集體入駐則是看好這里的總部經濟。企業需要提升自身的品牌和形象,也需要銀行來提供存款等業務,10余家銀行的集體入駐將會進一步提升海峽金融商務區對企業的吸引力。”
本土企業入駐
“海西總部經濟的戰略概念上,目前即使是廈門也沒有政府打造金融街板塊的概念形成,福州海峽金融街是唯一一個由政府著力推動的金融街概念。這為市場帶來了信心。”福州世紀百聯營銷經理林明表示,目前本土成長起來的創業型、集團型企業購買寫字樓的比例已經達到60%以上,可以說大部分的寫字樓都是本土企業在消費。“由于目前兩岸經濟聯系的日益緊密,兩岸的經濟交流有了進一步發展,海西經濟上升為國家戰略,福州也將迎頭趕上沿海其它發達城市,福州本土的總部型經濟正在崛起,刺激了本土企業的寫字樓購買需求。”
林明認為,由于商業地產的投資門檻較高,有別于住宅投資,目前海峽金融街的主要客戶是高端消費群體,大多為機構與企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有了長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成為跨國企業甚至是全球性企業,這些企業站在了更高的角度上看待公司的未來經營戰略,因此,需要更高要求的辦公場所。”他指出,企業購買寫字樓除了滿足辦公需求外,還需要通過不動產來保值增值。“購買寫字樓可以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