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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管理 大唐北一電廠
《安全生產法》總則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其含義有三個意義:一是守法是前提;二是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三是保證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場所、環境等方面的條件符合安全生產的必要條件。
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根據國務院、國家安全總局、大唐集團公司等有關規定,對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基本原則、內容,落實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法及落實過程中應解決的問題也作了詳盡的說明。大唐集團公司為了實現發電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對電力所有崗位員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還制定了“安全責任制”。
一、企業安全生產級級有責
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管理體制重申了16個字令: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這16個字明確了企業、行業、國家三級的安全生產責任。首先安全生產是企業負責,企業領導必須對其生產全過程的安全負責。同時還實行行業管理和國家監察以及各級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對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進行監督。
為此,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對企業各級機構(部門)和領導都規定了相應的安全責任。我公司也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對總經理、黨委書記、副總經理以及各部門負責人都清楚地規定了各自在施工建設中的安全責任;《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明確了“公司系統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負責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并充分發揮作用”。總的責任書強調了“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作用”;總的責任書還強調了“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的有效運作實行責任分擔”,以“保證公司各部門安全責任制的落實。”這些基本制度規定不難看出:公司領導、有關部門直到車間、班組和個人,都清楚地規定了:一旦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各項要求,發生了生產事故,應當受到處罰。這不是株連,而是因為安全生產級級負責。比如大唐云岡熱電公司“1.25”汽車卸煤溝清理蓬煤人身死亡事故和大唐吉林熱電公司“2.25”人身傷亡事故,造成的后果就是按照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
二、企業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安全生產法》總則第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這就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也就是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內涵。還明確了一個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組成是全體員工,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領導和部門管理人員就要做到層層把關,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要做到分兵把守,這樣才能構筑起保證安全生產的壁壘。
三、通過“三級控制”來體現各崗位安全責任制的重要性
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13條規定了系統內“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對公司、車間、班組、個人每一級的控制責任和本級的安全目標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這是每一級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實踐證明,公司目前制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是通過“四級控制”中的每一級控制工作才能落實,把各項預防事故的控制工作做嚴、做細、做實,才能落到實處。反之,安全職責就只能是表明文章,安全工作就會有漏洞、有死角,就容易發生事故,而且相關責任人和領導還要受到事故責任的追究和處罰。
四、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每一級安全目標和控制責任
層層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一定要按照“四級控制”的原則和要求,明確每一級的安全目標和控制責任。比如對施工單位的班M而言,安全目標是:“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控制責任是:“控制異常和未遂”,這是按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制定的,完全符合班組一級人員的知識和能力水平。因此,班組的安全職責要圍繞落實責任和實現本級目標來制訂的條款,指導各崗位做好具體的安全控制工作,即事故預防工作。車間安全目標是:“不發生重傷和事故”,控制責任是:“控制輕傷和障礙”;廠級安全目標是:“不發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和一般電網事故”,控制責任是:“控制重傷和事故”。因此,在制訂車間、廠級安全目標的時候,作為公司安監部門要總攬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認真務實的下達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來確保公司全年安全生產目標得以實現。
(一)制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
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一定要按照“四級控制”的原則和要求,明確每一級的安全目標和控制責任。
(二)把各項安全工作做嚴、做細、做實
在明確企業安全目標和控制責任后,落實安全職責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控制工作。這就要求把保證安全生產的每一項具體措施要做嚴、做細、做實。做嚴,就是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去實施;做細,就是制定的保標措施沒有遺漏、作業程序沒有錯誤或顛倒;做實,就是所做的該項安全工作扎實、有效,不能馬虎,實事求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目前,我公司安全監管工作缺乏上述要求,存在工作隨意性、經驗主義等不良現象。
五、落實安全責任制要做到“三個意識”
(一)要樹立“為一線服務”意識
從制訂企業“安全目標責任書”到落實各部門責任目標的實施情況,需要有很多工作要做,不僅僅是制定在紙上,更注重是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各崗位安全職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以及“兩個體系”的有效運作很重要。所有這些都是為一線施工員工服務的,為實現安全、高效、穩定、可控基建工程服務的。只有每個部門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員,尤其是工程部、生產準備部的管理人員在抓生產的同時,一定要親自過問、親自主抓安全管理;在本職工作中一定要想到一線施工人員的需要;一定要想到基建安全的需要;一定要善于發現一線施工人員存在的問題和弊端;一定要科學的解決一線施工人員提出的難題(即五個“一定”)。我們的管理人員缺乏知識可以彌補,缺乏技術可以提高,缺乏能力可以鍛煉,但是,不能缺乏責任心,不能缺乏安全職責。
(二)要樹立“過問效果”意識
抓安全工作必須嚴格落實效果,對安全工作決策和布置任務后,緊跟著必須抓檢查、重落實,實行動態安全工作管理和整改閉環管理,做到有安排、有布置、有落實、有整改。嚴禁“呼聲高,檢查低;光看結果,不注重過程。”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必須做到心中有數,樹立“過問效果”意識才能把工作落實的實處。
(三)樹立“正確處理階段性和連續性安全工作關系”的意識
要處理好階段性安全工作和連續性安全工作的相互關系。階段性的安全工作包括每周(月)安全定期檢查、標準化規范評價自查、優化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改造、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日節前安全檢查等各項安全工作,這些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集中一定的人力、花費一段時間去做,并且必須認真、保質保量的按照“標準、規定”做好,注重閉環管理,收到應有的效果;但連續性的安全監督工作,要求我們安監人員每時每刻都要做好“四級控制”工作,各級領導必須足夠重視。如果不能充分發揮“四級控制”的作用,不履行各級的控制責任,隱患就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習慣性違章、異常事件就會隨時變成事故,甚至是重復發生。從某種意義上講,認真抓好貫穿于階段性安全工作中的聯續性的“四級控制”工作,每時每刻落實好“四級控制”中的每一級控制責任,才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關鍵。
六、今后安全工作的思考
目前,我公司冬季施工計劃及冬季工程進度責任狀已經實施,今年冬季沒有冬歇期這么一說,按照工程進度計劃落實冬季施工進度,作為安監部要充分利用冬季施工存在的各類危險因素要持續不斷的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檔案資料的收集、規整,要利用工作之余修訂完善已經執行一年的《安全管理制度匯編》中51個制度;對各標段施工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安監人員進行精品工程策劃方案再培訓、工程管理制度再學習;對我公司工程部、生產準備部、計劃部等部門領導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尤其是標準化作業的培訓,是我們安監部目前工作的重點。首先,積極響應公司冬季施工總體計劃,著力開展安全技術理論授課,對工程安全管理、設備安裝監管、重大危險目施工進行系統的指導,對主要關鍵環節的監管給予理論+實踐的幫助;二是認真開展冬季專項檢查活動,做到及早發現、及早消除;三是編寫2017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及保標措施,為工程建設安全可控再控保駕護航;三是潛心學習,提高安監人員整體素質,同時正確處理好安全與幾大因素之間的關系:
(一)安全與基建施工的關系。安全與基建工程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安全應服務于工程建設,這是一個基建目的的問題。
(二)辯證看待安全生產形勢。安全生產形勢不能好一陣差一陣。這種狀態說明公司安全形勢不穩定,原因何在?主要是管理指導思想上和管理措施上的問題。當安全形勢好時,安全就可有可無了,因而放松管理,導致安全形勢惡化;反之,當安全形勢差時,上下重視,有抓好安全的氛圍了,檢查、整頓、嚴格管理、堵漏洞,安全形勢馬上又好轉了。我們的希望是安全生產狀況能平衡地在直軸上運行。
(三)安全與事故分析的關系。事故分析是最生動的安全教材。有的管理人員打不開情面,不召開分析會,或開分析會輕描淡寫,這對當事人和安全生產沒有絲毫益處。多年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事故一旦發生,抓好事故分析是最大的忘羊補牢;同時也是抓安全管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反事故能力的最佳時機。
(四)安全與反違章的關系。實質上,有些人認為違章是不會造成事故的。比如安規規定在高2米以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但有些人說為啥我一直就沒系安全帶也沒發生事故呢?這實際上代表了一種觀念,這種觀念不糾正,反違章的安全文化氛圍就難以形成。
(五)黨政工團齊抓共管與安全的關系。從某種意義講,企業安全生產與企業每個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的高低直接相關,即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息息相關。而企業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職工就能形成更強烈的安全生產觀念。這也是我們國有企業安全管理的一大特色。
參考文獻:
摘要: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的關鍵是完善行政問責機制。本文分析了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的必要性,進而討論了完善這個機制的措施,以期對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處置甚至預防做出有益的理論探索。
關鍵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機制;行政問責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死亡人數來論把生產過程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定性為重大安全生產事故,30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在此,筆者將在生產過程中造成10以上死亡的事故統稱為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有關統計資料顯示,2000—2012年間我國公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1110起,造成21708人在事故中遇難。筆者認為,多數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的緣由更多表現為行政主體的責任缺失而事后處置過程中又缺少對責任主體的有力問責。所以,處置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關鍵在于完善行政問責機制。
2008年,國務院首次將行政問責作為一項制度寫入《國務院工作規則》。這說明,在實踐的基礎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的行政問責作為一項常態的制度得以確定。所謂行政問責,是關于法定主體對行使公共權力的組織與個人在履行法定職責以及績效等方面實施監督、質疑與責任追究的制度規范(姜曉萍,2007)。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中加強行政問責制,既可以穩定受害群眾的不滿情緒,也可以打擊漠視群眾生命安全的行為,更有利于推進責任型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一、推行行政問責的必然性
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追究過程中,筆者認為,引起事故的最重要責任主體應該是政府部門。所以在出現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后,及時地對相關黨政干部進行行政問責是必要的。下面筆者將具體從人民群眾、生產管理者和行政官員三個群體闡述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推行行政問責的必要性。
1.普通群眾缺少對安全生產監督的客觀條件。可以說,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普通群眾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直接從事生產者。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環境既能保障生產者的生命健康權,也可以提高他們從事生產的積極性。所以,普通群眾對安全生產的主觀需求度是最高。但是,由于知識、技術、地位等客觀因素的限制,使得他們很難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2.生產管理者相對缺少進行安全生產的主觀積極性。生產安全的直接負責者是生產管理者,但是經濟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卻使得他們容易注重直接利益,而相較忽視他們負有保障安全生產的義務。為了降低成本獲取更多的效益,生產管理者往往可能會無視勞動者工作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甚至想法設法地向監管機關隱瞞實情。因為主觀上消極,僅憑生產管理者很難實現真正的安全生產。
3.行政官員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的主客觀因素。主觀上來講,我國的行政官員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代表著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責任意識,有維護安全生產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主觀意愿。
客觀上來看,行政機關的組織機構是科層制,較高級可以要求下級官員按時完成任務并對其成效進行質詢,所以一旦出現安全生產事故,上級必然會對下級進行追責;行政官員對生產活動負有安全方面的監督職責,也掌握著能夠對生產活動安全與否監測的技術條件。所以,從主客觀兩方面來看行政官員都應該對安全生產活動負主要責任。一旦有重大事故發生,必須及時進行行政問責。
二、推進行政問責的制度化建議
不論從主觀因素還是客觀方面,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中對行政官員進行問責都是必要的。下文將從明晰問責主體和重視問責效力兩個方面提出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如何推進行政問責,實現行政問責的常態化、制度化。
1.明確問責主體。有職當有權,有權必有責。權責相當構成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行政問責的邏輯起點。應當進一步理順并明確行政機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權責相統一的原則,明晰各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乃至各職位之間在防范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使各行政主體的職責通過法律或文件得以規范化。
2.重視問責效力。有令不行挑戰了上級的權威,也不能讓群眾對處置結果悅服,它降低了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增強問責的效力,就是應該實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問責中每次問責的效果都不應是一次性完結,而應伴隨必要的后續效力,以保證問責能夠切實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結語
對行政官員進行行政處分并不是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中推行行政問責的根本目的。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種基本理念,責任政府必然要求政府敢于積極地回應民眾的基本需求并勇于承擔責任。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被關注是我黨和政府重視人權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的價值體現。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置中推進行政問責,意味著強化對政府責任的監督和制約,實現生產過程的安全發展。(作者單位:吉林大學行政學院)
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沈亮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對危害安全生產的犯罪行為,始終堅持依法從嚴,及時懲處的方針,認真履行審判職責。各級人民法院2006年共受理各類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共1206件,審結1195件,生效案件涉及被告人1500多人。今年1至8月,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此類案件933件,與去年同比增長了31.79%,審結802件,同比增長30.41%,生效判決涉及的被告人數1014人,同比增長24.11%。各級人民法院依法通過審判懲處危害安全生產的犯罪,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發揮了人民法院審判職責的重要作用。
“一些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能夠長期存在,非法開采、超能力、超定額、超層越界生產屢禁不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這些現象背后存在著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等現象。”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宋寒松副廳長,在分析檢察機關查辦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時介紹說。
據統計,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涉嫌安全生產責任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971起,其中涉及玩忽職守810人,濫用職權85人,受賄等其他性質案件47人。
宋寒松表示,失職、瀆職行為涉及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生產安全執法和監管的主要環節,其中,基層政府和煤炭生產主管部門人員占32.5%,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人員占25.6%,國土及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人員占8%,公安人員占5%,質檢部門占1.8%,其他人員占17%。此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已成為導致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幾乎每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背后都存在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問題。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犯罪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特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權錢交易,濫用執法權不僅會導致公民對法律失去信仰,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去公信力,還會褻瀆黨和國家的形象。
安全生產,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工傷事故和職業性疾病就會減少。
意義: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利于增加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職工的責任感和調動他們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由各個行政部門、采區、車間、班組(工段)和個人組成,各自具有本職任務或生產任務。而安全不是離開生產而獨立存在的,是貫穿于生產整個過程之中體現出來的。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安全責任;保障體系追究機制;電力工程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監督相結合。其中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分清了管理責任,奠定了責任基礎,在企業內部安全監督管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有利于企業內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有助于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1 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誤區
1.1 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門的事情。這個概念源于企業內部對部門職責的劃分,從而造成了對安全生產責任認識的誤區,認為安全工作僅是安全部門的事情。
1.2 安全隱患應該由安全部門負責整改。在電力工程建設中,業主、監理發現的安全隱患,通過文件、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印發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任人在簽發文件時,看到“安”字打頭的,便交給安全部門全部負責,并未明晰分開安全監督管理職能與安全生產保障職能。
1.3 直接責任和監管責任認識不清。對于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理、施工單位都急于就問題而解決問題,監理單位只認為安全隱患都是施工單位的責任,忽略了自身應該承擔的監管責任。
2 安全生產責任的定義及內涵
責任的涵義:一是分內應做的事,盡責任;二是沒有做好份內應做的事,因而應當承擔的過失,追究責任。安全責任的內涵是安全法律責任,指從事生產的有責主體必須承擔的相應安全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的核心內容,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執行都應以責任制為基礎。
3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管理體系存在的突出問題
3.1 安全生產責任劃分不清。在電力建設中,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大多數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責任劃分不盡合理,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門一肩挑,監管部門和保障部門未明確分開建立,致使安全技術、資金等保障不到位,基礎不牢固。
3.2 末端安全生產責任缺失。安全生產責任末端即崗位安全職責,我們常常強調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但往往是層級越多,削弱越多,在執行過程中責任的不明晰是導致執行力削弱的關鍵因素。如果我們的責任體系,對每一級監管人員和保障體系人員責任進行了明確,各自應當承擔哪幾條責任,會涉及哪些責任風險,才是安全責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3.3 安全生產責任交叉漏洞。各參建單位內部存在著綜合監管部門與專業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職責界限和相互關系不明確的問題,在工作中產生了職責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響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性、協調性,出現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脫節和漏洞。
4 電力建設工程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
4.1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建立
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單位、部門、崗位從上至下,必須涵蓋每個人,每個崗位。職責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確定每個人的職位,一定要落實到每個人,明確規定各職位應當擔負的任務。首先界限要清楚,在實際工作中,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近,職責越容易明確;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遠,職責越容易模糊,應按照與實體成果聯系的密切程度,劃分出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實時責任和事后責任。其次,職責內容要具體,并要做出明文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負責,才便于執行與檢查、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中也應該包括橫向聯系的內容,在規定某個崗位安全職責的同時,必須規定同其他部門、個人協同配合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組織整體的功效,也是落實“一崗雙責”的關鍵。
4.2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
當前形勢下,企業的安全責任體系建設落后,責任制度核心地位認識不夠,安全責任內容未具體化,導致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混亂。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法律依據,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前提下,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建立責任追究考核機制,因為,只有通過對不履行安全責任行為的不斷追究,安全責任的強制性才能體現,責任意識才能得到加強,安全責任才能在人的意識中得到強化,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
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責任追究的對象是生產安全事故,是通過事后追究、依法從重處罰違規安全生產行為來達到警示作用。然而,在企業內部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對安全生產事故內部預防的體現,我們必須擴大責任追究對象,才能更好的解決安全責任認識和履職問題。因此,按照“事前追究,防范事故”基本思路,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對象應該擴大范圍,具體包括:未遂事故或無傷害事故,傷害輕微但發生頻繁的事故,管理缺陷引發單位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從事后追究轉變到事前責任追究,查找分析根本原因,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三個層級中追究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做到“四不放過”。
我們需進一步認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責任明晰的管理體系,通過對各個層級、每個崗位安全責任履職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強化我們的安全管理基礎;掌握安全監管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的內涵,根據職能分工,將安全責任合理分解到相關部門,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安全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對安全隱患的事前追究,解決安全責任鏈中相關責任方的薄弱環節,推動責任體系正常運行,各司其職,從而達到“任何隱患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的目標。
一、加強學習、夯實基礎
在工作中認真學習公司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學習公司領導的講話精神,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廣大群眾服務的指導思想,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素質水平。自從來到燃氣公司,本人深知不斷提高各項業務水平的重要性,積極參加并認真學習各項維修技能,用于自己的實際工作當中, 作為一名老黨員我更應該起到積極帶頭作用,始終堅持“用戶至上,服務第一”的工作作風,熱愛本職工作,一切以服務好群眾,讓群眾滿意為出發點。
二、堅定信念、服務群眾
作為燃氣維修的工作人員,接到維修服務單時,應在規定時限內上門,不得推諉,主動報明身份,說明來意,工作時要準確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熱線電話返回工作單。通氣、維修要以“安全第一”為原則,嚴格按《戶內通氣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入戶通氣維修時必須攜帶天燃氣檢測儀,對戶內管道進行檢測,做到“心細、眼勤、手勤”。需要拆表、換表必須使用檢漏儀器進行安全檢測,確保不漏氣,方可送氣,換表要填寫換表記錄。必須熟知天然氣相關知識,了解《涿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和規范的有關規定,了解民用燃氣設施的工作原理,能對用戶在使用天然氣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做出正確解答,不得隨便應付用戶。
在維修工作中,不斷樹立職業道德和服務水平。我始終把以服務為己任、方便群眾、服務群眾、奉獻社會作為自己在維修工作中的職業觀念和宗旨。基層群眾是一個特殊群體,服務于他們時,如果能夠做到順民情,聽民意,解民憂,那么你會發現他們是最樸實善良的,但如果面對他們使用生硬的官方語言和刻板的紅頭文件,那么你會發現他們也是最蠻不講理的。長期以來,我一直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愛崗敬業,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要求自己,確保做到每次維修,讓群眾滿意。
三、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
作為最基層的維修人員,我們的服務對象是面向眾多群眾,涉及面廣,服務對象多,工作作風正不正,工作態度好不好,工作責任心強不強,將直接關系到每一位群眾的切身利益和我們自身的形象。同時,我們的維修成效和服務質量還將影響到我們燃氣公司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位置。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要真心誠意的對待每一位群眾,每一次維修,站在對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問題和所遇到的問題,切切實實地為他們著想;在與群眾交往、溝通時,要做到熱情禮貌,耐心細致,態度溫和,全心全意的解決一切可以解決的問題。堅決杜絕臉難看,事難辦的作風。滿腔熱情的為群眾處理好每一次維修服務,只有這樣才能得到群眾的肯定。
四、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
一、認真學習,提高自己綜合素質
要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因此,我要加強學習,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上級部門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學習,使自己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綜合素質,增強履行安全監督工作的能力,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
二、履行職責,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我要充分履行駐礦安全監督員的工作職責,依照《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煤礦安全實施全面監督檢查。要監督煤礦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監督煤礦執行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決定和規定,監督煤礦依法進行安全生產和建設。要監督煤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煤礦嚴格執行采掘計劃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監督和指導煤礦按有關規程、規范、規定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和安全技術工作。與此同時,我要深入煤礦井下作業場所進行檢查,保證每月入井天數不少于天,查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定期向上級匯報,發現重大情況立即報告,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維護煤礦財產與職工生命的安全。
三、依法行政,制止一切不安全行為
關鍵詞:煤礦 安全 生產責任 重要性
進入21世紀以來,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煤礦行業已經成為了國家建設的重點項目,是國家基礎產業之一,其生產質量和數量情況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與以往煤炭生產水平相比,我國近年來的煤礦產量逐年提升,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很多企業將眼光集中在了經濟效益上,隨之而來的是煤礦安全事故的頻頻發生。如何做好煤礦的安全生產,明確生產責任就成為了企業關注的重點。完善的安全生產體系和責任能夠為煤礦開采者提供有效的經驗借鑒,規范他們的行為,進而提升煤礦生產的數量和質量。
一、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科學構建的重要性
(一) 有助于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
構建科學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對煤礦開采者實施的有效對策。通過完善的安全生產體系的構建,能夠為煤礦開采人員提供切實可行的工作依據,規范他們的生產行為,保證開采作業在科學的范圍內實施,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二) 有助于規范煤礦生產企業的工作行為
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僅包括煤礦生產的具體行為,還包括開發人員在開采中所要明確的具體行為以及企業的活動內容。具體而言,其中規范了企業在煤礦安全生產中所要購買的安全設備、施工行為、開采條件以及開采者的具體行為。這些明確的規范有助于幫助開采者進行有效工作,規范企業和個人的行為。
(三) 有助于幫助煤礦企業節約資金,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眾所周知,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常常具有較高的破壞性,會給煤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人員傷亡。做好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提高生產的安全性,幫助煤礦開采者規范開采行為,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更好的節約資金,使其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
二、 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有效對策
在上述文章中,我們已經清晰直觀的看到了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企業煤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它能夠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提升煤炭生產的質量,減少人員傷亡。為了切實達到這一目標,煤礦生產企業一定要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提升煤礦開采水平。
(一)理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完善監管監察組織
針對目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力量不足的實際情形情況,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擴充國家監察員隊伍。根據現行的煤礦安全生產體制,地方監管工作大多由多家機構承擔、職能互相交叉。對此,建議各地生產企業盡快建立切實可行的制度規章,明確能夠獨立履行煤礦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的各級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并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數量。重點加強基層,尤其是重點產煤縣(區)、鄉(鎮)兩級的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建設,逐步形成責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煤礦安全監管體系。
(二)細化監察、監管及企業責任主體的具體責任
按照國務院79號文明確規定的國家監察的5項職責及地方監管的6項職責,各地方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通過分解、細化等方式,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
定辦法,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執法內容、執法對象、執法程序和執法手段。根據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的職責性質,進一步明確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的職責,避免監管監察職責重復。從而更好的貫徹落實責任制,做好監督工作,抓好安全生產環節。
(三)建立相應制度,保證責任體系運行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作基礎,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的構建也是如此。為保證責任體系的有效運行,還需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評價制度、監督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確定對監察、監管工作的考核主體,建立科學客觀的評價標準,對各級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量化評估,建立執法監督機制,約束執法人員的行為,以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中、、違反廉政規定等行為追究相應責任,對無視安全生產的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企業負責人進行懲處,進而確保做到安全生產。
(四)健全法規、提升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
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是執法依據,是保證責任體系有效運行的基石,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建議進一步完善現行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尤其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適時制訂可操作的煤礦安全生產地方法規;對不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使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能夠有法可依;提升現行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強化技術標準的權威,進而強化監察、監管人員以及煤礦負責人的責任意識。
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逐步完善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社會煤炭用量在逐年提升,隨之而來的安全事故也頻頻發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構建,能夠減少事故發生的頻率,提升煤炭產量和質量,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對煤礦企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了切實達到這一目標,煤礦企業要完善安全體系,加強監管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做好職工安全思想工作,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第一,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并提升開采技術,提升開采工藝,開拓創新,不斷完善開采措施,依靠科技進步,從而確保安全生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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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人民政府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主體,全面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
(二)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時組織制定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規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并組織考核、獎懲,對考核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四)建立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充實加強的原則,配備足夠的監管力量和監管裝備,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檢查的經費、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等列入財政預算;
(五)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對國家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強監督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并安排相應配套資金;
(六)支持、督促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七)部署、督促下級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對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打擊和取締工作;
(八)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保障應急救援投入;接到發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九)及時作出并督促下級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的行政責任追究決定;對在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搶救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獎勵;
(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市長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副市長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負有分管領導責任。
二、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各自范圍內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切實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
(二)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分管副市長或者市安委會;
(三)設立或明確安全生產工作機構,配備相應人員,明確監管職責,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依法對生產經營活動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對重大、特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
(五)接到發生職責范圍內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并派員趕赴現場,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六)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每月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七)依法對在安全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八)按照規定組織相關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從業人員和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防范事故的能力;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副職負責人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其他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研究重大安全生產政策措施,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建議;
(三)承擔對其他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監督和考核工作;
(四)組織制定、實施本市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分析和預測本市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應對策;
(五)組織檢查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規定、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六)負責經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審批和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及礦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安全監督審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對本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特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實施監督;
(九)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實施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做好3人(不含3人)以下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批復結案工作;
(十)負責本市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上報和安全生產形勢公告工作,及時公布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以及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有關信息;
(十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四、市公安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實施對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二)實施對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的責任和措施,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排大火災隱患,落實整治責任;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職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并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四)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五)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環節安全,負責焰火晚會活動和群眾文化、體育、商業等大型集會活動的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工作;
(六)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和治安管理案件,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五、市經濟委員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工業生產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
(二)負責建筑材料等工業生產和行業生產安全工作;
(三)參與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六、市交通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范圍內的公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船、采砂船、公務船及批準從事客貨運輸的船舶(包括經批準從事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通航水域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四)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志、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事故多發的公路路段和橋梁的改造;
(六)按照規定參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車輛和相關人員資質的培訓、考核、認定工作;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七、市建設委員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二)依法組織實施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
(三)負責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市燃氣、液化氣、供水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園林水域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按照規定參加建筑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八、市農業委員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漁港、漁船和鄉鎮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實施對漁港(漁業養殖水域)、漁船和鄉鎮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二)依法組織實施漁港、漁船檢審;
(三)按照規定參加漁港、漁船和鄉鎮企業發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九、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做好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入戶、辦證和檢審工作;
(二)按照規定參加農業機械發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市教育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在校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加強對學校組織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公益勞動、愛國主義教育等社會實踐活動的監督,確保學生安全;
(三)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四)嚴禁學校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五)負責對學校校園內建筑物、道路、設備和涉及安全的教學、實驗用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市體育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體育運動安全和體育經營活動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體育比賽及比賽器械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依法對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體育經營項目進行審批;
(三)負責督促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對公共體育設施安全進行管理;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二、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和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和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及檢驗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并組織做好檢測檢驗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二)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和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二)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督促其管理單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四、市水利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水利設施(包括水庫、水電站、堤、壩、水閘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病、危、險水庫的調度管理,防范決堤、垮壩事故的發生;除泄洪特殊需要按有關規定執行外,開閘泄水必須保證上、下游船舶、房屋、農田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五、市氣象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防雷減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減少雷電災害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
十六、市衛生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職業衛生監察工作,依法加強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對安全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搶救工作。
十七、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負責在審批、核準礦產資源采礦權時,嚴格審查其礦產資源開發設計方案;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審查意見,不得發放采礦許可證;負責查處非法勘查、開采和越層越界開采的礦山企業,依法注銷或吊銷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采礦許可證。
十八、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應當將安全生產和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列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在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十九、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進行審批的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并對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對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進行審批的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查封、取締,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屬于經營單位的,由市工商局依法相應吊銷營業執照。
二十、市財政局應當將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二十一、市勞動保障局應當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組織做好傷殘等級鑒定以及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工作。
二十二、市廣電局應當加強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并利用新聞媒體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領域內存在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進行輿論監督。
二十三、市監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二十四、市總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提出保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二十五、**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明確安全監管機構和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開發區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范開發區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十六、市招商局負責城東工業園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范工業園區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十七、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負全面領導責任,按照規定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和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并對本部門、本單位和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