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2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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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區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區政府負責年度土地復墾計劃的審批。區規劃土地局是本區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主管部門,根據本區的土地整治規劃和市規劃國土資源局下達的年度整治計劃,負責我區北部五鎮土地整理復墾年度計劃的編制、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立項和確認的報批、復墾補貼資金的初審及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的日常管理。同時負責土地整理復墾工作的業務指導、竣工驗收和資料整理以及與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的協調溝通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按市規劃國土資源局下達的新增建設計劃和年度土地整治計劃安排土地整理復墾專項補貼資金及復墾經費的資金管理,參與區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區農委負責整理復墾項目的土地培肥和土壤肥力監測,參與區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指導各鎮做好復墾耕地管護利用工作。區水務局負責整理復墾項目涉及的水利設施的質量監管,以及根據水系規劃調整對坑塘、河道等的填埋確認,參與區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并結合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區規劃土地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水務局等部門是區農村土地整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指導和驗收,并按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各鎮政府是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責任主體,負責完成區政府下達的土地整治、整理復墾年度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整理復墾地塊情況的調查摸底、方案編制、申報立項、組織實施。
基本條件
1.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應嚴格按土地整治專項規劃、計劃,增減掛鉤專項規劃等有計劃地組織實施。2.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原則安排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域和一般農地保護區域。3.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地塊必須進行確權登記,其地類現狀清晰無誤。4.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要符合自然生態環境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計劃編制
區規劃土地局根據土地整治規劃和市規劃國土資源局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及年度整治計劃,編制北部五鎮的年度土地整理復墾計劃,報區政府審批。批準后予以下發。
立項、組織實施和驗收確認
立項申報和審核。鎮政府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土地開發整治、整理復墾年度計劃,依據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確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地塊,按規定程序向區規劃土地局申報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立項,并經同意后上報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審核批準。組織實施。經市規劃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由所在鎮政府按本市土地整理復墾項目驗收標準組織實施。項目實施管理推行項目法人、公告、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鎮政府為項目承擔單位,履行法人義務,具體組織項目實施工作。鎮政府應成立項目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項目招投標方案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編制,經所在鎮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項目施工、工程監理、造價審計等應嚴格遵守招投標管理的相關規定,中標確定后,鎮政府負責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和監理等合同,并組織項目實施,對施工進度和質量負總責。竣工驗收和新增耕地確認。項目實施完成后,由鎮政府向區規劃土地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區規劃土地局應及時向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后地類變更和面積核定,并會同區財政、農委、水務等部門聯合進行項目驗收,出具驗收意見。經驗收合格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由區規劃土地局按規定程序向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申報新增耕地面積確認。
補貼標準
區政府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進行補貼,補貼面積以市規劃國土資源局核發的《市新增耕地確認書》確定的新增耕地面積為準,按區政府統籌面積,經費標準按下列不同項目進行核準,經區規劃土地局初審后報區財政,由區財政統一撥付到相關鎮。通過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的項目,每畝補貼原則上高于市要素市場指標調劑價格,該標準每年按區政府核定的價格為準(暫定40萬/畝,每年末重新擬定價格報區政府審批確定)。歷史違法用地拆除復墾的項目參照上述標準執行。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獲得的節余土地指標,每畝補貼120萬元。
資金來源
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資金來源為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閑置費、土地出讓金中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部分等。
使用范圍
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貼使用范圍:1.復墾成本支出;2.農民社會保障、居住轉移等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支出;3.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理、耕地開發、土地增減掛鉤等支出;4.其他與農業、農村和農民相關的支出。
資金管理
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實行“三專”制度,即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和專項管理。各鎮要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資金的使用安全,并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檔案資料的管理。區規劃土地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水務局等部門應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檢查和監督;區審計局對土地開發管理復墾項目資金結合實際進行審計。
指標管理
新增耕地指標由區規劃土地局統一管理。區規劃土地局應建立完整的耕地占補平衡臺帳,動態反映補充耕地指標儲備、使用等情況。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新增耕地獲得的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年度計劃內的,20%區統籌使用,80%直接用于各鎮、園區的建設項目(如鎮、園區放棄,由區統籌使用),區統籌使用指標按標準下撥復墾補貼;超出土地整理復墾年度計劃的,由區統籌使用,按標準上浮20%下撥復墾補貼。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的土地指標,20%區統籌使用,80%直接用于各鎮、園區的建設項目(如鎮、園區放棄,由區統籌使用),區統籌使用指標按標準下撥復墾補貼。各鎮通過歷史違法用地拆除復墾并經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確認的耕地指標,由區規劃土地局統一管理,直接用于各鎮、園區的項目開發。根據市規劃國土資源局核發的《市新增耕地確認書》,對直接用于各鎮、園區建設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由區規劃土地局核發《區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使用單》。
新增耕地管理
區規劃土地局應做好新增耕地的地籍變更登記和統計工作,并在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及時反映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實施后的新增耕地情況。新增耕地的用途不得違反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
本規定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專項用于我縣農村土地(含受地質災害威脅、災毀等)舊村復墾項目的資金。
第二條設立專戶、封閉運行
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經省國土資源廳先行核定產生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上交易平臺與購買方確定交易數量和價格后,縣人民政府授權縣國土資源部門、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設立專戶。專項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接受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三條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支付村民拆舊補償和安置費用。根據各鄉(鎮)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實施方案,對一戶一宅被拆遷的農村村民,可在村莊規劃區內安排新的宅基地或統一規劃建設安置房,保障其生活居住需要;對不需要安排新宅基地或安置的農村村民,在拆舊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二)舊村土地復墾費用。舊村土地復墾為耕地的直接工程施工費,包括:舊建筑物拆除并外運棄渣、土地平整、耕作層客土、土壤改良、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工程等。
(三)災后重建費用。因地質災害、災毀等實施的舊村復墾,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收益應主要用于災后重建,包括災后重建家園補助;項目所在鄉(鎮)、村的道路、農田、水利、公共設施等受損災后修復重建工程費用等。
(四)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新農村基礎設施是指為農村農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工程設施,包括:新村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費用。
(五)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費用。包括項目所在鄉(鎮)、村的田間道路、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和改善農民生活條件的公共公益設施建設費用。
(六)編制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規劃及實施方案費用。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建設規劃,組織編制農村土地舊村復墾專項規劃;項目所在鄉(鎮)、村根據確定的農村土地(含受地質災害威脅)舊村復墾范圍,按項目制定實施方案的費用支出。
(七)舊村土地復墾工程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的費用。包括:舊村土地復墾工程直接工程施工費,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即土地清查費、項目設計與預算編制費、項目勘測費、項目招標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即項目工程驗收費、項目決算及審計費、土地重估與登記費、基本農田重劃及標記設定費,業主管理費,不可預見費。其設計與投資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的通知》(財建〔〕169號)、《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關于修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模和投資預算標準的通知》(財建〔〕79號)執行。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審批使用
凡符合專項資金使用范圍要求的項目,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申請,縣國土資源局報請縣政府批準后辦理撥付手續(從縣級專戶中撥付至鄉鎮政府專戶)。鄉鎮政府享有項目資金審批權,即項目資金的使用由鄉鎮政府負責審批,并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條件的有關規定,資金支付的原始憑證應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五條規范項目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項目及資金的使用管理,要按項目建設要求,做好項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竣工結算、工程量審核及資金審計、決算等工作,并將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呈報縣財政、國土資源部門。
嚴格項目新增耕地驗收,結算土地增減掛鉤指標,規范內業資料管理。
第六條加強專項資金監管
縣財政、審計、國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對各種違法違規使用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資金的行為,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實行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預決算;農村土地舊村復墾項目專項資金收入與支出執行情況等。
第七條 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一、立項條件
(一)土地開發項目
(1)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適宜墾造成耕地的荒山、荒坡、荒草地、有效的河灘地;(2)坡度25度以下;(3)水田墾造項目面積在15畝以上、單片墾造面積在4.5畝以上;(4)旱地墾造項目面積在45畝以上、單片墾造面積在15畝以上。
(二)建設用地復墾
(1)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本縣建制鎮規劃區外,適宜復墾成耕地的農村各類閑置廢棄農村居民點(宅基地)用地和分散在農村的廢棄工礦、磚瓦窯、交通、水利用地及關停搬遷企業用地等;(2)坡度25度以下;(3)面積在5畝以上、單片面積0.5畝;(4)實行下山脫貧、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的村。
二、工作程序
(一)確定年度項目計劃
1、項目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對照土地開發、建設用地復墾立項條件,認真分析政策處理可能性的基礎上,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立項申請。其中涉及林業、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的,須同時附林業、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審批意見。
2、實地踏勘。縣國土資源局收到土地開發立項申請后,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踏勘論證,初步確定項目實施區域,拍攝項目選址現狀照片。
3、確定計劃。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本年度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計劃方案,提交縣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領導小組會議確定,并由縣人民政府下達年度項目計劃。
4、呈報材料。根據縣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領導小組預審確定的項目計劃,由鄉鎮人民政府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村級組織立項申請書;
(2)提交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實施土地開發或建設用地復墾決議》或紀要;
(3)提交項目涉及農戶意見;
(4)村級和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5)其他項目需要的《呈報表》及資料。
5、批準立項。縣國土資源局按照項目立項要求組織相關材料,報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并按規定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二)組織實施
1、項目測量和設計。由縣國土資源局明確具體項目的測量深度、質量要求和設計質量要求,按規定通過委托或招投標確定具有相應資質的測量設計單位,對項目進行測量和設計;測量設計單位根據業主對項目區的實施要求及時間要求,對項目區進行測量設計,并做出工程預算編制。
2、做好政策處理。村級組織是政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在鄉鎮政府的指導下,認真做好政策處理的宣傳、調查摸底以及按政策公開公平兌現政策處理費用。
3、確定項目施工單位。項目業主單位鄉鎮政府根據縣國土資源局提供的項目設計要求和標底價,選擇在縣或鄉鎮招投標中心組織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其中,土地開發項目2009年畝均工程綜合價統一確定為15500元/畝(包括連接開發地塊的機耕路),通過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
4、簽定施工合同。招投標結果公示期滿后,施工單位向縣國土資源局交納項目工程款10%的項目履約金后,與業主單位簽訂項目施工合同。
5、實施項目。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組織項目實施。
(三)加強項目監理
縣國土資源局統一聘請項目監理單位,嚴格按照監理規定和項目設計要求,對項目進度、質量等進行監理,發現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同時完善監理相關材料。作為業主單位的鄉鎮政府要明確專人,根據項目設計要求,加強項目質量的監管。作為業務指導單位的縣國土資源局應提供技術服務,同時加大力量,開展巡查,對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確保項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四)竣工驗收
(1)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會同業主單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驗申請;
(2)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預驗,預驗合格后提交縣領導小組初驗;
(3)初驗合格后,出具初驗報告報市國土資源局復驗,然后報省國土資源廳復核認定。
三、項目質量要求
(一)項目實施質量要求
(1)開發或復墾成水田的耕作層厚度在30厘米以上,且無石塊或樹根;隔水層自然緊密或壓實,其厚度在15厘米以上,無漏水現象,田面平整,高差在10厘米以內。
(2)開發或復墾成旱地的耕作層厚度在30厘米以上,且無石塊或樹根;地面平整,高差在15厘米以內,寬度超過2.5米,內側坡底有排水溝。
(3)田坎要求:①水田開發或復墾項目必須采用塊石砌筑田坎;②旱地開發或復墾項目田坎必須采用塊石田坎。砌坎高度要求耕作面高程一致,砌坎的上口厚度不少于0.4米。要求達到坎面結實、平整確保不產生水土流失。
(4)水利標準:位于河流岸邊的土地開發項目,有堤防建設內容的,應符合所在流域相應的防洪標準。
(5)水利設施:對水田墾造項目應符合農田灌溉、排澇要求,旱地墾造項目須具備常年灌溉的水源。
(7)符合項目建設其他要求。
(二)項目測量、設計要求
(1)項目測量應反映地塊現狀的基本情況,包括界至、等高線、地面附著物、水源、田坎、測量比例等基本內容,以能提供設計參考為前提。
(2)項目設計應具體反映項目地塊在施工過程中完成的標準、質量,測算項目實施的挖方、填方量,并提供相應項目的大樣圖件。
四、職責分工
(一)縣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領導小組。縣政府成立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協調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對項目進行預審、監督和檢查;組織對項目竣工初驗等工作。
(二)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為土地開發項目業主,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鄉鎮人民政府應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具體做好以下工作。(1)轄區內土地開發、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選點并提出立項申請。(2)開發涉及林地、水利的項目,負責做好上報林業、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資料報批工作。(3)指導村級組織做好政策處理。(4)組織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對項目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組織竣工項目自驗及申請竣工驗收和竣工資料報送審計;(5)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6)調處項目建設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和問題,維護社會穩定;(7)負責土地開發后三年內地力培養;(8)負責與施工單位簽訂廉政合同。
(三)國土資源局。(1)編制年度計劃任務。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各鄉鎮入庫項目政策處理情況,編制年度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計劃任務。(2)負責項目的定點、規劃、設計、編制、預算、立項審批,初核項目新增耕地面積。(3)負責項目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項目工程進度;(4)組織項目的預驗和上報縣、市、省初驗、復驗及復核認定。
(四)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規定的時間、質量等要求,組織項目施工,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并提供項目驗收用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施工前、中、后對比照片,及其它驗收必須的材料。
(五)其他成員單位
監察局:負責工程項目招投標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縣農辦、新村建設指揮部:負責做好整村搬遷村建設用地復墾的銜接工作。
統計局:負責做好年度耕地面積變化情況的統計工作;
公安局:負責項目建設使用民爆物品的審批監管,依法查處涉及項目建設案件;
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籌措、資金撥付和資金使用監管;
農業局:負責項目質量監管、開發后地力培育的技術指導和驗收工作;
林業局:負責涉林項目開發預審及防護林栽培技術指導和使用林地報批;
水利局:負責項目水利設施技術指導,編制廢棄山塘水庫利用規劃及實施計劃等工作;
審計局:負責項目的審計和監督;
安監局:負責監督項目的安全生產等工作。
五、政策處理補助標準
1、土地開發政策處理費每畝補助300元;
2、建設用地復墾政策處理費每畝補助3000元;拆遷房屋的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補助20元,簡易房減半補助(未同步進行建設用地復墾的地質災害搬遷或下山脫貧村不享受)。
六、資金籌集與管理
(一)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資金來源。耕地開墾費;土地出讓金收入中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占補平衡及建設用地復墾耕地指標有償調劑款;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省級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等。
(二)項目資金使用范圍。土地開發、建設用地復墾項目資金納入基本建設預算管理,由縣財政局設立改田造地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籌集的資金進入該專戶,所需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資金支出由專戶撥付。具體用于項目的勘測、規劃、設計、工程監理、工作經費、地力培養費、工程直接費和補助、獎勵資金等。
(三)項目資金撥付方式。項目正式開工后,縣國土資源局按政策處理費用的50%撥付到鄉鎮,由鄉鎮撥付到村后,發放到戶;其余50%在項目竣工驗收后,按實際足額撥付到位。
項目建設工程款按實際開發面積計算,通過業主單位,經初步驗收合格后,撥付總工程款的40%,同時退還項目保證金;通過上級驗收后,撥付總工程款的50%。
預留總工程款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一年后經復查無質量問題后兌付。
七、激勵政策
項目竣工并經上級驗收合格后,分別對鄉鎮、村、土地整理中心及相關單位進行獎勵或工作經費補助。其中:
鄉鎮:按項目實際驗收面積,土地開發每畝獎勵400元;建設用地復墾每畝獎勵4000元。在獎勵給鄉鎮的經費中,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40%以內可用于黨政正職、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的獎勵,其余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清償債務、項目建設、改善民生和辦公條件。
村級:按項目實際驗收面積,土地開發每畝獎勵200元;建設用地復墾每畝獎勵2000元。
縣國土資源局:按省國土資源廳核準后新增耕地面積,土地開發每畝補助工作經費500元;建設用地復墾每畝補助工作經費2500元。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視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年終一次性予以獎勵。
八、加強開發、復墾土地地力培養
鄉鎮政府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創新方式,加強對開發、復墾土地的地力培養;縣農業部門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加強業務指導。縣政府今年開始將把開發、復墾土地的地力培養工作列入鄉鎮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內容之一,并在培養經費上予以補助,連補三年,每年每畝100元,經縣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后兌現。
九、加強廉政建設
為切實保證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工程質量,保證項目資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在土地開發和復墾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項目業主方、施工單位與縣監察局三方簽訂廉政合同,與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相關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禁止以下行為的發生:
(一)嚴禁興辦與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有關的經營性經濟實體,不能以任何名義參與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工程建設。
(二)嚴禁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個人經營的公司,承擔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的工程建設。
(三)嚴禁工作人員變相參與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或投資入股、參與分紅。
(四)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收受服務對象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在項目規劃設計、工程建設合同單位任職、兼職、領取報酬。
發生上述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嚴禁土地非法轉讓和流轉行為
一、立項管理
(一)項目主體。項目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單位為墾造耕地項目的申請主體。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項目立項前的初審工作。
(二)立項時間。墾造耕地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1次。當年度月日前完成立項申請,月底前完成項目確認,月底前完成項目組件上報。立項時間以市國土資源局批復時間為準,立項結果以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確認后為準。對于未經確認的項目不得自行組織實施。
(三)立項原則。項目立項必須符合如下原則:①總項目資金不超出年度財政墾造項目專項資金預算;②申請單位無已借啟動資金但未實質開工項目;③符合項目立項條件(土層和坡度);④項目區群眾有積極性。
項目實施可行性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可研論證后確定。
(四)立項要求。項目立項應符合圖、數、實地一致要求,即項目實測地形圖上標注為建設用地的部分在相應的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圖上必須已確認為建設用地地類,并與實地相一致,否則視為土地開發。對于現狀確認為建設用地而變更調查圖斑中未反映的,申請項目立項前項目單位應結合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及時申請變更圖斑手續。
礦山復墾項目自年起必須實行熟土回填以確保墾造耕地質量(粘土類礦山除外)。項目在申報時應落實占用耕地的具體建設項目。
墾造耕地項目范圍內涉及林地、園地的在立項前應分別由林業、農業部門出具可否開發意見。
二、項目實施管理
(一)規劃設計管理。規劃設計時應當充分考慮水利基礎設施配套、土壤肥力保持或改良、耕作條件改善等因素,確保必要的工程資金投入。規劃設計必須經過項目所在地權屬單位、項目主體、設計單位、國土資源局聯合會審,并形成會審紀要。經確認的規劃設計條件不得在招投標或工程施工時自行更改。確需調整的,應在招投標工作組織前申請變更;項目實施時因客觀條件影響需調整項目區范圍和規劃設計的,應及時向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變更,并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向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規劃變更手續。未辦理規劃設計變更手續的,竣工后項目不予驗收。
(二)招投標管理。墾造耕地項目工程必須嚴格執行《浙江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招投標管理暫行規定》和經確認的規劃設計條件,實行招投標制度。在招投標時項目主體應嚴格按規劃設計條件執行,不得擅減工程量。在組織招投標時應有工程設計單位、國土部門參與。項目招投標結束后,項目業主應在15日內將招投標資料和中標結果向縣國土資源局備案。未實行招投標或未經備案的,項目竣工后不予驗收。
(三)項目質量管理。項目質量具體要求為:①紅線范圍內的建筑物必須全部拆除,項目區內碎石必須清除完畢。②同一地塊內應保持基本平整,四周應設置一定高度土埂;與農田相鄰的地塊,路、溝、渠應相應配套。土壤有效耕作層不小于30厘米(礦山復墾不小于50厘米),適合農作物耕種要求。③坡度大于15度的,必須設置成水平梯地(田);不同水平梯地(田)間高差在1米以上必須設置石砌田坎。④0.5公頃以下的可以用田埂分割土地,0.5-1公頃的要有生產道(路面寬度不小于1.5米),1公頃以上的應設置田間道(路面寬度在1.5米至2.5米之間),道路布局合理暢通,斜坡路及4米以上道路外側石砌,路面夯實。⑤進排水設施合理,0.5公頃以上的應布置排水溝,無水源保證的地方必須按需建造灌溉蓄水池。
(四)工程監理。墾造耕地項目應按照有關工程管理的規定,由項目主體確定工程質量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確保工程質量。未實行工程監理制度的項目,竣工后項目不予驗收。
(五)拆遷安置管理。對需拆遷的項目,安置地選擇應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對于集中安置的,安置地應安排在中心村;對于未進中心村安置或零星安置占用耕地的,核算指標時扣除相應占用耕地面積。對進入中心村安置的,按安置戶數每戶補助0.5萬元;對實行集中安置的,按安置規模專項補助,補助標準分別為:20至30戶的,補助20萬元;30至50戶的,補助40萬元;50戶以上的,補助60萬元。
三、項目驗收管理
墾造耕地項目實行省、市、縣三級驗收制度(其中土地開發由縣、市兩級驗收)。縣級初驗由縣土地開發整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每年2次,即6月份和10月份各1次。縣級初驗前,項目業主單位應組織項目區權屬單位進行自驗并通過后方可申請初驗。
項目驗收時按照實測竣工圖和規劃設計圖進行認定,凡發現有擅自更改規劃設計條件施工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按不合格處理。對納入新增耕地面積的不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一是路面寬度大于3米以上的道路;二是大于15度的斜坡面;三是不符合種植條件的其他土地。
對復墾并結合復綠的項目,在申請復墾驗收時必須按復綠方案要求完成全部基礎工程。
縣土地開發整理領導小組考核評比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優良項目按驗收項目數10%的原則確定,對評為優良項目的補助在相應標準上上浮10%。對評為合格項目但工程質量相對較差的,其補助在相應標準上下浮10%。建設用地復墾工作不合格的鄉鎮,停止對項目進行資金補助,并復墾直至合格。
四、項目補助資金管理
墾造耕地項目補助資金設立專門帳冊,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移用和截留。縣財政局負責對項目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并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項目經批準立項后項目主體單位可申請撥付預算總額30%的啟動資金,申請撥付啟動資金時應提供項目區拆遷協議和青苗賠償協議,否則不予撥付。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省級最終認定指標進行資金補助。資金結算時應當扣留項目結算資金總額的9%,其中2%為項目質量保證金,5%為耕作責任保證金(土地開發項目不低于1000元/畝),2%為項目后續維護資金。保證金自項目竣工驗收批復下達1年后經認定符合要求的予以返還;項目后續維護資金,納入全縣項目統籌管理;耕作責任保證金在項目主體組織耕種并經認定后分3年返還,返還比例分別為40%、30%、30%。
五、指標管理
對于取得的復墾指標,其中70%由縣政府統籌使用,其余30%以鄉鎮為單位可以申請自用或由縣政府收購。對于自用的指標,申報農轉項目時所使用的等量指標不再繳納指標使用費。鄉鎮使用復墾指標的農轉建設項目,除政府計劃安排外應由鄉鎮實施復墾項目自行解決。鄉鎮自用指標實行臺帳管理,對于自用指標鄉鎮可以申請相互調劑使用。
六、補助標準
項目竣工驗收考評后,縣政府按省復核認定的復墾指標實行補助,每畝補助標準為:宅基地復墾(含墓葬用地)8萬元;廢棄礦山、工廠、醫院、學校等復墾4萬元(廢棄礦山復墾含復綠的項目,按5萬元補助;實行熟土回填的礦山復墾項目按產生的復墾指標面積追加1萬元/畝專項補助資金);磚瓦窯、交通、水利設施復墾3.5萬元。
土地開發項目,按新增耕地面積補助每畝1萬元。土地整理項目補助每畝3000元。
年月日前立項墾造耕地項目補助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
七、做好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及美麗鄉村建設結合工作
根據《關于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浙委辦〔〕1號)和《關于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湖委辦〔〕7號)相關要求,圍繞“農業資源向現代經營主體集中、農村工業向開發區和功能區集中、農民居住向城鎮和農村新社區集中”總體目標,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結合土地開發大力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全力推進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經濟發展創造新空間。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另行公布。
各鄉鎮在項目組織實施中,應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土地開發與建設中國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工作,通過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土地開發來推動中國美麗鄉村建設。在立項中優先考慮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的整治、開發項目。重點實施38個平原土斗區村整治、開發項目,并在資金補助政策上予以相應傾斜。
八、其他
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堅持“政府推動、村民參與、整合項目、多元投資”的原則,堅持以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指導,以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為重點,科學規劃,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通過實施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挖掘盤活閑置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使農民群眾得到實惠。
目標任務:年完成全縣11個鄉鎮35個自然村2974畝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任務。完成全縣實施以工代賑、移民搬遷、扶貧搬遷、災后重建、地質災害點搬遷等項目整村整組搬遷以后形成的空心村內廢棄房屋拆除任務。
二、實施步驟
(一)項目選擇與申報。
1、各鄉鎮對轄區內年以來實施的以工代賑、移民搬遷、扶貧搬遷、災后重建、地質災害點搬遷等項目整村整組搬遷以后形成的廢棄舊村調查摸底,逐村、逐組、逐項目建立臺帳,匯總上報縣國土資源局。由存在空心村的村委會向鄉鎮提出復墾整理申請,編制可行性報告。經初審合格的項目,鄉鎮人民政府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立項申請。
2、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對各鄉鎮申報的空心村進行踏勘,將符合本年度實施的項目匯總后上報縣政府審定。報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300畝以下由縣國土局批準立項),并報請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二)項目規劃設計與預算。
項目批準立項后,由項目所在鄉鎮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搞好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預算編制工作。
(三)項目區地上附著物拆遷。
項目區地上附著物清理由各鄉鎮負責,村組組織實施;集體房屋由所有者自行拆除,群眾自有房屋由戶主自行拆除;房前屋后零星樹木指標由鄉鎮申請,縣林業局及時審批,群眾自行采伐;電力、電視、通訊桿線由所屬單位自行拆遷。
(四)項目組織實施。
土地平整復墾由鄉鎮負責,項目村具體實施。縣政府對工程進行補助,補助標準按項目凈增耕地面積計算,30-100畝之間(不含100畝),每畝補助500元;100-500畝之間(不含500畝),每畝補助800元;500畝以上,每畝補助1000元。鄉鎮要建立空心村復墾補助資金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移用。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撥付補助資金,完成地上附著物拆遷土地復墾開工撥付30%,全部工程竣工再撥付50%,竣工驗收合格后撥付下余的20%。縣國土資源局對復墾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行業指導。縣水利局對復墾項目進行技術指導,負責工程質量監理。
(五)項目工程配套。
農田水利、林網配套工程由相關部門整合支農項目統籌安排。發展計劃、農發和水利部門整合項目實施水利設施配套工程;林業部門結合植樹造林綠化完成林網工程。
(六)項目竣工、驗收。
1、項目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聘請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并將測量結果和項目工程竣工報告報縣國土資源局,并提出驗收申請。
2、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組織縣農業、水利、環保、財政、林業等單位,逐個對項目進行初驗,填寫《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表》。縣農業部門對土壤肥力質量檢測并出具書面檢測報告。
3、初驗合格的項目,報市國土資源局復驗,通過市國土資源局復驗的項目,報請省國土資源廳復核認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工作順利實施,縣政府成立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主任、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組長,發展計劃、財政、農業、林業、水利、環保、農發、電力、審計、監察等部門和東南鎮、東風鎮等有關鄉鎮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空心村土地復墾整理主要責任在鄉鎮,主體在村,各鄉鎮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各鄉鎮要成立相應機構,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組織專門班子,成立項目建設指揮部,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發揮職能,配合協作,全力支持此項工作。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空心村復墾規劃的編制和項目管理工作;林業局辦理項目區林木采伐指標,并抓好田間林網建設;發展計劃、農發、水利部門要整合項目,切實做好農田水利設施的配套建設。
關鍵詞: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復墾;土地整理;居民點;可行性分析
中圖分類號: D651.1 文獻標識碼: A
一 項目區概況
(一)自然條件
澤州縣位于山西省東南部,史稱“河東屏翰、冀南雄鎮”,東與陵川縣相連,西與陽城、沁水縣接壤,北與高平市毗鄰,南與河南省濟源、博愛、沁陽等縣(市)交界,總面積2024.40平方公里。屬暖溫帶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氣候溫和。
(二)社會經濟條件
澤州縣轄17個鄉(鎮),632個村民委員會。2012年全縣生產總值217.69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44812元,按2012年平均匯率計算達到7099美元。
(三)拆舊區狀況
1、拆舊區土地利用現狀
拆舊區位于大東溝鎮司家山行政村,全村土地總面積446.6066公頃。拆舊區總面積為13.1009公頃,全部為村莊用地。土地所有權為村集體所有,村與農戶之間的土地權屬關系明晰,界線分明,無糾紛,無爭議。
2、拆舊區經濟情況
司家山村為農業村莊,農業收入是村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全村現有耕地面積132.9951公頃,近三年主要糧食播種面積及收入情況見表1。
表1 司家山村近三年經濟情況統計表
二 拆舊區土地復墾可行性分析
(一)土地復墾為耕地可行性分析
拆舊區內土地利用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村莊用地面積大于村鎮規劃建設標準,更達不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要求。同時,拆舊區改造難度低,通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可以復墾為較好的耕地。
(二)資金籌措可行性分析
項目拆舊區的資金來源:
1.由企業出資對拆遷區村民進行補償,并墊資修建村民安置房。
2.村民出資以成本價購買安置房。村民在獲得相應拆遷補償后,需根據自身情況出資購買安置房。
(三)村民搬遷意愿可行性分析
項目拆舊區為典型的農業村莊,村民對改善現有居住條件,提高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村民同意簽署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三 拆舊區土地復墾整理
(一)復墾整理目標
拆舊區范圍均是需要拆遷的村莊,除部分田間道路、溝渠、田坎占地外,其余均可復墾為農用地,復墾后的耕地將進行農業基礎設施配套,使其成為優良耕地。
(二)土地復墾布局
根據區內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結合工程技術措施,確定項目區土地利用結構見表2
表2 拆舊區復墾前后土地利用結構對比表 單位:公頃
(三)土地復墾工程內容
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中主要涉及:拆除建筑垃圾、土地平整、表土覆蓋、土地翻耕。
2、農田水利工程
項目區排水溝采用明溝自流排水,只設一級排水溝。因各片區所處相對位置較高,地下水埋藏較深,排水設計只考慮排澇,不考慮排漬。各地塊中多余地表水通過田塊內部平整后可以自流入排水溝。
項目的涵管主要是排水溝過路涵管,鋪設于排水溝與田間道路交匯處,置于田間道路面之下50cm,滿足人畜力通行要求。
3、田間道路工程
田間道路工程分田間道和生產路兩級。項目區保留原主干道路15條,新修混凝土路面田間道3條,素土生產路14條,停車場面積2921m2。
4、土壤改良工程
其他工程主要是土壤改良工程,為盡快發揮復墾新增耕地的效益,需對新增耕地進行生土熟化,采用施精制有機肥的方法,每畝施用100kg,項目區共需施用14.44噸。
(四)土地復墾整理費用估算
1、復墾投資
根據《大東溝鎮項目區拆舊區土地復墾項目初步設計》的預算結果,拆舊區土地復墾費用約為271.22萬元,畝均投資13801元,具體構成見表3。
表3 拆舊區復墾總投資估算表 單位:元
工程或費用名稱 預算金額 各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
一、工程施工費用 2363627.68 87.15
二、其他費用 295354.19 10.89
1、前期工作費 136854.04 5.05
2、工程監理費 35454.42 1.31
3、竣工驗收費 70908.83 2.61
4、業主管理費 52136.90 1.92
三、不可預見費 53179.64 1.96
總計 2712161.51 100.00
2、拆舊區后期維護費
拆舊區壓覆煤炭開采后,將會造成土地破壞需要及時進行復墾,主要工程措施包括裂縫充填、土地平整、表土剝離回填、道路維修等。為方便村民種地時臨時避雨和存放農具,待拆舊區沉降穩定后擬修建少量簡易房。
3、復墾收益
項目復墾整理后新增耕地9.6259公頃,全部用于種植小麥、玉米,按50%的種植比例。合計一年耕地年純收入10.77萬元
四 拆舊區土地復墾保障措施
(一)制度措施
建立土地復墾兩級驗收制度,確保復墾耕地的質量。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及時核減相關指標,保證建設用地總量有減少,耕地面積有增加。
(二)資金籌措保障
項目土地復墾整理過程中,資金專款專用,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力度,保障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
(三)技術措施保障
應用“3S”技術、數據庫、網絡技術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利用動態監測數據庫隨時掌握實施項目的建設狀況,提高項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適應后期土地管理的要求。
五、土地復墾效益分析
(一)社會效益
對舊宅基地的復墾可以增加耕地面積,提高土地經營的規模化、集約化程度,緩解人地矛盾,確保糧食安全;通過農村新居的建設可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通過城鎮基礎設施的建設可以優化資源配置,有利于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生態效益
通過合理的村莊規劃,有利于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提高公共設施的利用率和服務率,有利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綜合治理,有利于村容村貌等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
對拆舊區的復墾,完善田、水、路、林的配套,有利于調節農田小氣候,改善水土結構,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三)經濟效益
通過工程、技術等措施改造后將形成優良耕地,增加農業收入;對村民進行集中安置后,將大大節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和管理成本,便于農民參與到二、三產業的勞動和技術改進上,有利于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對拆舊區的復墾,將增加有效耕地面積,采用工程、技術等措施提高耕地質量;可實現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使建設用地總量有所減少,布局更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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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濟大學等.城市規劃原理.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4.
【3】王萬茂.中國鄉鎮規劃概論.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
【4】國家土里管理局土地利用規劃司.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1994.
【5】中國綜合農業區劃.北京:農業出版社,1981.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區土地利用現狀更新調查成果,在不改變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以宜耕未利用地開發、土地復墾、農田整理為手段,對田、水、路、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態條件,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質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
二、主要目標
墾造萬畝耕地工程以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為龍頭,在全區各鄉鎮(街道)全面推行,工程規劃期為三年(2009-2011年),規劃墾造耕地5997畝,新增耕地5227畝(其中建設用地復墾1280畝,新增耕地1150畝)。2009年動工4000畝,完成1800畝。
三、工作內容
(一)編制規劃。編制《區“墾造萬畝耕地工程”規劃》,明確工程的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和鄉鎮(街道)項目布局。制定《區“墾造萬畝耕地工程”年度計劃》,開展項目規劃設計,投資預算,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論證。
(二)資金整合。將我區用于耕地開墾和土地整理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和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等各項資金進行整合,集中資金用于工程實施。
(三)項目實施。按照因地制宜、各有側重的原則,進行田塊歸并、土地平整、增厚土層、渠系配套、道路優化、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開發項目區內宜耕未利用地、復墾工礦廢棄地及存量閑置集體建設用地。
四、資金來源與安排
(一)各項工程實施資金由項目所在地籌措解決,在項目立項后區財政撥付不低于30%的啟動資金。
(二)工程資金按照中央和省有關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規定,實行專款專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工程實施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林局、區水利圍墾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統計局、區新農辦、區國土資源分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墾造萬畝耕地工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程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分別協助做好農田整理、村鎮建設、農村道路、防洪水利設施、造林綠化、防治水土流失等方面工作,確保工程按計劃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項目制度。建立和完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決策、溝通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機制,嚴把設計、招標、施工、監理、驗收五個關口。建立健全項目法人、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項目公告、項目驗收、資金管理使用和審計、廉政責任等制度,嚴格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確保工作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
(三)尊重農民意愿。實施“墾造萬畝耕地工程”,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從“墾造萬畝耕地工程”實施中真正能得到實惠。
(四)廣泛宣傳。要加大對“墾造萬畝耕地工程”實施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定期“墾造萬畝耕地工程”項目指南,向社會公開項目的投資規劃、項目地址、建設內容、建設周期、竣工驗收質量要求等內容,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
關鍵詞: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02
近年來,為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以土地平整、田塊合并、村莊更新、溝渠道路改建、宜農荒地開發、土地復墾等為主要內容的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在我國全面展開,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我國目前開展的土地整理活動,帶來的不僅僅是耕地的增加,它對區域范圍內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的影響是全方位的,產生了經濟、社會、生態三方面的效益;其工作內容和運營方式也涉及社會各方面,包括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參與,采取經濟、工程技術、法律、行政等手段對農用地、市地、未利用土地等進行調整、安排、整治的一系列生產實踐活動,因此,需要對土地開發整理的實質、影響、規劃控制等進行多維思考,從而使土地整理活動在資源開發利用和社會系統的發展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一、土地開發整理的意義
(一)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實現農業生產增產增效
土地整理主要針對改變溝浜交錯、地類交叉、渠系老化不配套的土地現狀,進行水利設施配置、道路和林網建設,從而可以極大的改變農業生產基礎條件,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實現農業增產增效。地類一致、高低一致的田塊有助于實現農業機械化生產,擴大農業生產規模面積;合理配套的田間排灌渠系可提高輸水和排水能力,降低輸水過程中損失,提高農田防洪抗澇能力;貫通田間的機耕路為農業機械化生產提供了基礎條件,并延伸了農民到田頭工作的出行距離。
(二)有效耕地面積,緩解耕地面積減少趨勢
土地整理凈增耕地的來源主要有:(1)農田整理通過歸并畸零不整的農田、田坎、溝渠和田間道路,使其成為單塊較大的農田,即可新增不少有效耕地面積。根據土地詳查資料,中國田坎面積高達1246.7萬公頃、溝渠486.7萬公頃、田間道路計約666.7萬公頃。據調查,農田通過整理一般都能新增5-10%的耕地面積,僅此一項整理最終完成后,就可新增耕地面積近666.7萬公頃。(2)村莊土地整理。若按國家《村鎮規劃標準》的上限指示人均建設用地150平方米計算,即使到達人口高峰年時,農村建設用地還可以騰出近680萬公頃土地,若50%能恢復為農田,可增加耕地340萬公頃。(3)工礦廢棄地及災毀地復墾整理。中國目前因開采礦產資源造成塌陷、挖損、壓占、破壞廢棄的土地約280公頃,按33%復墾率計算,通過復墾整理土地可增加耕地93.3萬公頃。通過三項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00萬公頃,從耕地數量上一定程序上保證了中國人口高峰年時糧食安全的物質基礎。
(三)改善農村生活和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現階段的最終落腳點在于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體現在土地整理中,也從單純的增加耕地面積轉為改善農村的整體風貌。如:重視農田防護林的建設,樹種選擇考慮防風美觀兼顧;實行殯葬改革,進行墳墓遷移,進行集中統一安置;對農民新村進行統一規劃,將改善農民居住水平與提高建設用地率相結合;保護水體不受影響,并在外河兩側進行圩堤建設,保證農業生產和居住安全。
(四)增強村級經濟和農民個人經濟實力,改善基層干群關系
由于進行泵站建設、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農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農業生產規模擴大,實現農業機械化生產,可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整理后土地質量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增加。整理后土地經營范圍擴大,宜種性廣,尤其是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后可大大增加農民收入。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通過實現新增耕地折抵建設用地指標,實現指標有償使用,增強村級經濟實力。這些都可以有力地改善干群關系,真正體現了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土地開發整理的步驟與方法
(一)建立健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體系。按照土地開發整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的和任務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編制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逐步建立國家、省、市、區四級目標明確、布局合理、重點突出、措施得力、相互銜接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體系,指導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必須符合規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審查、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都必須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土地開發整理活動要納入計劃管理。年度土地開發整理計劃要與可用資金相匹配,合理確定年度任務;要制定有效措施,強化計劃的指導性和權威性,保證計劃任務的完成。加強土地資源調查與評價。在切實查清土地后備資源的類型、數量、質量、分布和權屬的基礎上,分析研究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的可行性及其對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提出合理開發利用措施,為編制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打下堅實基礎。
(二)土地開發整理要與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協調統一。嚴格控制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編制和項目確定都要經過科學論證,凡開發荒山、荒地、荒灘,都應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生態退耕地區,要加大平壩區、川地等的基本農田土地整理力度,對具備修建設梯田條件的緩坡耕地進行“坡改梯”改造;水資源不足、土地風蝕沙化嚴重的地區,要堅持“以水定地”,以農田整理為重點,努力完善防護林網,增加節水設施,提高土地產出效益,保護生態環境。
土地開發整理要與農業生產結構調整有機結合。開發整理土地的用途應根據土地適應性和農業生產需要合理確定,最大限度發揮土地效益。凡閑置的土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壞的土地,按項目規劃設計,開發整理復墾成園地,開經項目驗收,認定具備耕作條件的,視作補充耕地,在土地變更調查時按可調整園地統計。在非農建設必須占用時,除按照法律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外,仍須按照耕地占補平衡要求實行“占一補一”。
(三)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
土地開發整理實行項目管理制度。政府投資、用地單位和個人履行耕地占補平衡或土地復墾義務,以及社會投資從事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都應按項目進行管理,逐步建立多元投資、分類管理、市場運作、社會監督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機制。
搞好項目儲備庫建設。各省、市、區、縣都應依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計劃和項目管理有關要求,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論證,有組織、有計劃地建立流動、分級、分類的項目儲備庫,以滿足實施土地開發整理的需要,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與規劃設計審查、項目實施和驗收;實行專家論證、項目法人、招投標、監理、公告和合同等制度;對承擔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單位,按有關規定逐步推行從業條件和資質管理。
加強單位和個人投資項目管理。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履行耕地占補平衡或土地復墾義務自行實施的項目,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與規劃設計審查和項目驗收。國土資源部門用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組織實施的項目,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加強社會投資項目管理。社會投資項目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與規劃設計審查和項目驗收。
(四)加強土地開發整理投入與支出管理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國家加大對農業投入的總體要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增加對土地開發整理的投入。要切實加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和土地復墾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做到依法足額收取,專款專用;要切實加強監督管理,保證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
積極建立多元投融資渠道。運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單位和個人資金;開展國際合作,引進和利用外資;鼓勵通過合資、合作,吸引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入,廣泛吸納資金,逐步形成土地開發整理多元投融資渠道。
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單獨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超支出范圍和標準開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項目資金。實行項目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按批復的項目預算、施工合同和工程進度撥付項目資金;建立健全項目會計核算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對項目資金實行全過程的財會管理與監督;嚴格項目資金竣工決算,規范項目的業績考評和追蹤問效。
(五)加強土地開發整理權屬管理
土地開發整理前,搞好權屬核實工作。要依據土地變更調查和登記有關資料,對所涉及土地的權屬、界限、地類、面積進行核實,并落實到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尊重土地權利人意愿,編制和落實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土地開發整理前,土地權屬調整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簽訂協議。項目建設完成后,應按照調整方案和協議,及時做好土地變更調查和登記工作。
土地權屬調整應有利于維護農民權益。土地權屬調整,不應影響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保證農民承包土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有利于農業生產經營,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切身利益。政府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其新增加的集體所有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耕地,應優先安排本集體農民使用,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
(六)土地開發整理科技、標準化與信息化建設
努力實現土地開發整理科學化。積極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有關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工程技術研究;強化科技創新成果在土地開發整理實際工作中的推廣應用,逐步形成土地開發整理科技支撐體系。
加強土地開發整理標準化建設。從土地開發整理實際出發,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結合、有計劃、分步驟的要求,大力推進土地資源調查評價、項目規劃設計、工程建設、預算定額、效益評價等標準的制定工作,逐步形成技術、經濟和管理的標準化體系。
【關鍵詞】建設用地復墾;重要性;實施
我國對于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實施的時間不長,缺乏一定的經驗,在整理土地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但只有通過不斷地實踐,吸取經驗,鼓勵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墾,才能更好地利用土地。本文以重慶為例子,對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現狀進行論述,講述如何實施建設用地復墾,促進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
1 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實施現狀
本文以重慶為例,進行簡要論述。重慶氣候溫和,冬暖夏涼,降水量大約在1000~1400mm之間,雨量豐沛,地貌主要是丘陵、山地,同時,坡地面積較大。近年來,重慶市對土地的保護越來越重視,積極尋找增加土地面積的有效方法。通過不斷實踐,在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對農村用地進行綜合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的質量,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但是在復墾實施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重慶實施復墾的時間不長,經驗不夠,停留在理論層面,并沒有將理論與當地實際緊密結合,導致規劃設計違背事實依據。其規劃設計方案,從圖上倒是符合要求,但是實際復墾中,點多面廣,設計人員沒有將周邊情況考慮到位,規劃中,與當地民眾缺乏有效溝通,導致規劃脫離實際。不僅耽誤進度,還造成資金浪費;項目申報實施周期過長,甚至要一年之久,物價等會不斷變化,導致施工預算與實際建設中的預算不一致,農民也開始觀望,遲疑,又開始的愿意到最后的不愿意,這樣就導致復墾面積減少,是備案面積的60%-80%不等,影響了復墾進度;部分鎮政府對復墾認識不夠,造成復墾進程緩慢;施工隊伍及監理人員不專業等。
2 抓好農村建設用地復墾
2.1 加強農村建設用地復墾規劃管理
要對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墾,首先就要制定合理地復墾規劃。在重慶,農村復墾的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其復墾任務之艱巨,在這種情況下,必須促使重慶鄉鎮及村干部的復墾意識達到高度統一,進而鼓勵農民進行復墾。對于積極性高且又具備復墾條件的村子,優先安排復墾。
對于土地復墾,要統籌兼顧,實行有計劃、有目標地展開。首先,對重慶農村宅基地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分級進行,積極落實每個村的基本情況,包括:人口、耕地面積、經濟收入、居民點用地面積、閑置地面積等,然后每個地方進行統計匯總,通過相關問題的綜合考慮,劃定意向復墾地的面積及位置,嚴格把握復墾的標準,立足于復墾區內的實際情況,做出合理的復墾畫畫和復墾開始的日期。
2.2 和諧促進土地復墾工作更好進行
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各部門、鄉鎮的利益,因此,要處理好鄉鎮、部門的關系,兩者只有密切合作,各盡其責,不推脫等;與群眾達成共識,使群眾認識到復墾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復墾意識;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保證農民利益不受損害,做好農民的安置,新居點要保證水、電、路基礎設施的使用。
2.3 建立農村建設用地復墾責任制
明確建立建立農村建設用地復墾責任制的重要性,一方面,規范各級、各部門在農村建設用地復墾任務上的職責,充分利用自己的權力,對已經選作復墾的村莊,要制定復墾措施,逐步開展復墾計劃,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復墾規劃上,要雷厲風行,另一方面,可以促進農民復墾的積極性。在責任制下,堅持做到有規劃、就有復墾。
2.4 復墾規劃要以人為本
復墾本身就是為了提高農民經濟水平,因此,整個復墾過程都要站在農民的立場,切實考慮農民的利益,例如:群眾的安置工作,對于怎么安置,如何安置的方案,要征求群眾的意見,必須征得大部分人的同意后,方可執行。其中,房子拆遷后,要進行補助,標準要合理,切忌高價低補的現象。補助方案要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村民的意見進行制定,力求達到所有拆遷戶的滿意,維護群眾的最根本利益。
2.5 實施復墾政策
農村建設用地的復墾區別于一般的土地整理工作,它切實涉及老百姓的自身利益,實施起來具有一定的難度。一般情況下,政策具有一定的效力,政策的出臺,往往能促進工作的開展。因此,為了這項艱巨工作更好地進行,需要出臺土地復墾的相關政策,明確其重要內容。首先,鄉鎮人民政府是復墾的主體,其他部門是協助其完成這項任務;確定建設用地復墾的資金補助標準,細化到每畝補助基數;規定復墾區的質量要求;對立項報批條件等都要做出明確規定。
2.6 土地復墾要系統化進行
農村建設用地的復墾,本身就是一件系統性的工程,因此,在這項工作開展的同時,也要保證其系統化進行。一是立項問題。必須按照立項的要求條件,進行綜合劃定,對于不符合復墾條件的,堅決不復墾,切忌通過其他任何方式進行變通,必須樹立立項有理有據;二是建立復墾信息庫。對于符合條件的土地,有序地進行復墾,分批進行,分項實施,切不可隨心所欲,做哪算哪,對于完成的復墾區域,要把項目驗收合格的資料,錄入到土地復墾數據庫,以便檢查和借鑒時的使用。三是每塊土地復墾都要建立資料檔案。包括拆遷補助資料、土地復墾情況的具體資料等。四是對復墾資金公開化。用在哪,怎么用,用多少,各類賬目都要透明化。
2.7 力爭達到土地復墾質量標準要求
為了保證農村土地復墾的質量標準要求,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建設市場化,管理由人民政府,這樣做的目的,有利于項目的更好運行;二是,公開招標,按照招標的要求進行建設,不僅保證了工程的進度,而且保證了工程的質量,對于腐敗行為也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三是建立全方位的監督體系。農村建設用地的復墾是一項大工程,投入資金量也相應很大,為了保障復墾資金的正常運行,必須設立監督體系,同時,也要監督復墾的過程中,各種補償政策是否得到落實,復墾質量標準是否達標等。
2.8 建立專項資金
對于農村建設用地的復墾,需要花費很大一筆資金,因此,要建立專項資金,用于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工程中來,這筆資金的組成由:耕地開墾費、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國土資源局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資金分配方案,由財政局集中支付。
2.9 提高鄉鎮政府對復墾的認識
在重慶,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開展過程中,部分政府對土地復墾的重要性和意義認識不足,對這項工作沒有特別重視,因此,鄉鎮政府,沒有起到帶頭作用,沒有發揮其職能,導致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發展比較慢。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對復墾方面的知識掌握不夠,對復墾管理和指示不到位,導致工作滯后,針對相關問題,
可以采取如下方法:鎮政府可以針對土地復墾工作召開一次動員大會,對工作人員進行復墾知識的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對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重要性進行討論,促使鎮政府的每個工作人員都充分認識到土地復墾的重要意義。引起鎮政府的重視,進而更好地落實復墾工作、提高復墾工作的效率。
2.10 提高工程質量
土地復墾過程中,施工人員基本都是農民自由參加,自身知識水平不高,施工時難免不專業,甚至有的人連圖紙都看不懂,因此,修建的工程很難符合設計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施工進度。基于此,要選用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對其施工技術水平要有嚴格要求,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設計標準進行,保證工程質量。
3 結語
本文以重慶為例,先從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基本現狀進行論述,然后對抓好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進行論述,促進土地資源利用,并探析了土地復墾的方法。重慶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的順利展開,不僅促進重慶當地的土地高效利用,而且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緩解了城鄉用地需求矛盾,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更好進行,對城鄉共同繁榮起到助推器的作用,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