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14 14: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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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路政管理的性質無論那一種定義,對路政管理性質的認識是一致的,即路政管理是行政行為。這一定性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從事公路管理、養護所需經費以及公路管理機構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能所需經費納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既從職能上保障了“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能”,又從財政預算體制落實了政府的財政保障義務。1.2路政管理的范圍路政管理的范圍即公路安全保護的范圍,依據《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包括路產、公路建筑控制區、公路規劃控制區、公路安全保護區以及其他涉及公路安全保護的區域。1.3路政執法管理的行為種類路政執法管理的行為種類有路政許可、路政處罰、路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兩類)、路政收費。除上述直接影響路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路政行為外,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還有路政命令、路政確認等行為。
2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特殊性分析
2.1農村公路管理體制特殊性2.1.1國家政策上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5〕4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政策上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為:縣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管理養護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議性計劃,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組織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農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訂公路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權路產保護。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沒有設立專門的公路管理機構的,可委托省級或市級公路管理機構的派出(直屬)機構承擔具體管理工作,不宜另設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保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由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鄉鎮要積極投入力量,共同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同時,交通運輸部還制定并出臺了《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指導各地及時做好包括村道在內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2.1.2法律法規上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農村公路不是法律法規上的名詞,在法律法規上縣道、鄉道和村道的管理體制:(1)縣道: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縣道的管理(包括路政管理和養護管理)應當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養護實施由具有資質的養護單位實施。(2)鄉道: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鄉道的管理(包括路政管理和養護管理)應當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養護法定義務主體是鄉人民政府,養護實施由具有資質的養護單位實施。(3)村道: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村道的保護由鄉人民政府參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鄉道的管理規定實施。法律法規與政策不一致時,應當執行法律法規。2.2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適用特殊性與國道、省道的路政管理相比,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國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是完全適用的。(2)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適用是有特殊性的:縣道、鄉道是完全適用的。(3)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適用是有特殊性的:村道僅是“參照”適用。考慮到鄉鎮人民政府無專職人員,而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有專業人員,因此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進行路政和養護的管理,并聘任路政協管員方式實施。鄉鎮人民政府可與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簽訂村道路政管理委托協議,以便從法律上來保證村道路政執法的專業性、權威性和有效性。2.3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主體特殊性農村公路中的縣道的路政管理(包括狹義路政管理和養護行政管理)主體是地方公路管理機構,其管理是行政行為。養護實施由具有資質的養護單位負責,養護單位行為是企業行為。農村公路中的鄉道的路政管理(包括狹義路政管理和養護行政管理)主體是地方公路管理機構,其管理是行政行為。養護法定義務主體是鄉級人民政府,其行為屬于政府招標行為。養護具體實施可以招標由具有資質的養護單位負責,養護單位行為是企業行為。農村公路中的村道的路政管理(包括狹義路政管理和養護行政管理)主體是鄉級人民政府,其管理是行政行為。養護的實施沒有法律法規規范。2.4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內容的特殊性(1)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與國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在內容上有特殊性: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國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縣道不少于10m,鄉道不少于5m;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m;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區范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的距離;村道沒有法規規定。(2)公路規劃控制區。新建村鎮、開發區、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邊界外緣的距離為國道、省道不少于50m;縣道、鄉道不少于20m;村道沒有法規規定。(3)公路安全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的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100m,鄉道的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50m;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村道沒有法規規定。
3結語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精神,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宣傳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決定從4月15日起,在全鄉廣泛開展以“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為主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的“四進”宣傳活動。現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主題,以交通安全宣傳“四進”活動為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使車輛駕駛人、中小學生、運輸業業主、務工人員、公路沿線居民等廣大交通參與者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在全鄉形成“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濃厚氛圍。
組織領導
為加強交通安全“四進”宣傳工作的領導,成立鄉交通安全宣傳“四進”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副書記嚴在堂任組長,鄉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虎崗車隊),具體負責全鄉道路交通安全“四進”宣傳的協調工作同志(車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公路工作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學校要成立相應的“四進”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宣傳工作順利推進,取得成效。
工作措施
各村、各單位要把“四進”宣傳作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原來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并形成長效機制和建立“交通安全委員會”的基礎上,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少死人”的中心任務,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各村、各部門要投入足夠的專項宣傳經費,用于開展“四進”活動,使每一個機動力駕駛人,每一個中小學生、每一個運輸企業主、每一個外來務工人員、每一個城鄉居民及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受到每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人人提高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形成“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濃厚宣傳氛圍。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要充分發揮派出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的作用,根據農村交通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各村要出一到二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欄,要張貼宣傳標語,有線電視站要開設道路交通安全專題節目,定期宣傳;派出所民警要深入到責任道路轄區農村,向村民宣講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指導村黨支部(村委會)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寓教于樂,積極開展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藝)活動;利用趕集開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巡回展覽,通過典型案例教育群眾,通過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活動,確保2012年度農村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普及率達80%,抽查合格率達70%。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鄉直鄉辦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落實專人負責,要建立本單位、職工車輛和駕駛員的檔案資料,在交警部門的配合下,組織本單位的全體干部、職工物家屬觀看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和光盤,有條件的要開設交通安全宣傳專欄,發放交通安全宣傳材料。不斷提高本單位干部職工和家屬的交通文明意識。派出所要深入到各單位(部門)強化交通安全意識。虎崗車隊要強化客運個體車主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對客運車主實行定人、定責的宣傳,督促運輸車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客運車主要強化對客運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記錄制度,將安全行車情況與駕駛員經濟利益密切掛鉤,獎優罰劣。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要以創建“道路交通安全學校”為載體,以中小學校為重點,大力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派出所要深入學校講授交通安全知識,各小學校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列為學校社會活動物法制教育課程的重要內容之一,選擇適合學生年齡、心理特點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傳展板;要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宣傳欄,張貼宣傳掛圖(標語);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典型事故案例編印成適合不同年級學生的小畫冊、小教材,發放到每一個學生手中;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道路交通安全夏令營活動,實行派出所民警擔任中小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校外輔導員制度,定期到學校宣傳、指導和幫助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學校要定期認真檢測運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性能,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確保學生交通安全。2012年度,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普及率應達成100%,抽查合格率達90%。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派出所要加強群眾特別是有車家庭和有職業駕駛員家庭的宣傳工作。結合全縣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動,增強家長交通安全意識;派出所配合交警大隊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事故案例編印成的小讀本、小掛圖、小畫冊,發放給廣大群眾;鄉有線電視站要加大交通安全“四進”宣傳力度,大張旗鼓進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存在問題分析
1農村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了一些支持、鼓勵、規范農村道路客運發展的文件、通知、規定,對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的健康發展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但多數政策由于力度不夠、主體不清、監管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夠,執行效果并不理想,只有燃油補貼得以落實,而關于農村道路客運的身份問題、管理體制問題卻一直懸而未解[3].河南省城市公交與農村道路客運管理體制二元分割,城鄉客運享受的政策不一,經營成本相差懸殊,核定的載客人數也不一樣,不能形成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4].隨著河南省各地城市化進程,撤縣設區和城區范圍的擴大,客源、線路等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公交和短途客運經營者因利益沖突而引發的罷運、集體上訪等事件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的穩定[5-6].
2農村道路客運業經營依然艱難
近幾年,油價不斷上漲,各種成本不斷增加,本來收入微薄的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幾無利潤可言.一些線路長期虧損,甚至嚴重到影響生計問題;部分線路采取標高票價的方式,雖然短期可以降低虧損,但直接增加了出行農民的負擔.這不僅違背了農村道路客運服務的初衷,也抑制了出行需求,促使部分農民改選其他出行方式,結果反而降低了農村道路客運的客流量,形成新的虧損.目前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線路盈利的只有36%,另外40%勉強維持,超過23%的線路長期虧損,這嚴重制約了農村道路客運業的可持續發展.河南省不少地方政府由于財政能力有限,在執行了國家規定的燃油補貼政策之外,并沒有其他的扶持政策,這不利于新線開發和鄉村支線的生存,使得農村道路客運經營發展依然艱難.
3農村道路客運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河南省農村道路狀況較差,大部分農村公路交通標志、安全設施不全;鄉村公路絕大多數都是三級、四級公路和等外公路,大多數年久失修,路面損壞極為嚴重,遇上雨天,路面坑坑洼洼,行車極不方便,易發生意外事故;農村道路客運駕駛員安全行車、安全防范意識不強;加上農村道路客運普遍存在早、晚、節假日等時段客流集中,平時客流不足的現象,容易發生超載、迂回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7].這些情況使得農村道路客運安全狀況堪憂.總體上,河南省范圍內農村道路客運在事故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等各項指標的平均值方面都遠遠低于全交通行業平均水平.其中,萬人次事故數為0.004(全交通行業為1.27),億人次死亡人數為5.39(全交通行業為213),億人次受傷人數為35(全交通行業為829),單位運量經濟損失為0.012元/人次(全交通行業為0.03),但是單次事故經濟損失超過全國道路運輸的平均水平,單次事故經濟損失為5000多元(全交通行業為238元).
4農村道路客運經營主體素質偏低
調研顯示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約35%的經營主體從業人員數量低于50人,其中6%的從業人員數量低于5人;經營主體人員構成非常復雜,司乘人員主要由鄉鎮農村富余勞動力、社會閑散無業人員組成.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從業人員的90%只具備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整體文化水平偏低,再加上車輛轉讓頻繁,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得不到系統的教育培訓,整體素質難以提高,服務質量不如人意,客觀上造成了在經營過程中普遍存在重視效益、輕視安全、忽視服務的短期行為.常見有不按規定著裝,不使用文明用語,收錢不給票等行為,強行拉客、粗暴待客、越線串線、晚點缺班、倒客甩客以及私漲票價等嚴重的不良現象也時有發生,最終導致誠信缺失、客源流失,影響了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整體服務水平的提高[8].
加快河南省農村道路客運發展的建議
1健全農村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
農村道路客運和城鄉客運一體化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需要明確交通部門是農村道路客運體系的主管部門,對城鄉客運資源實行統一管理,并依據相關法規的制定和落實,依法行政,科學管理,引導農村道路客運需求,規整農村道路客運市場,切實執行對農村道路客運的扶持;還需要通過一定的考核體系,采用科學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招投標制的管理模式,對經營主體的服務質量、財務狀況、經營水平等實施管理,保證農村道路客運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需要針對農村道路客運的特點,對市場準入、線路設置、車輛選型、安全控制等進行明確立法規定,為農村道路客運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2建立農村道路客運長效補貼機制
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的發展,客觀上要求農村道路客運在功能上要逐步與城市公共交通靠攏,使其具有公益性質,因此農村道路客運應享有與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補貼政策.作者建議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公共財政補助、土地劃撥、稅費減免、車輛保險等優惠政策保障機制;積極爭取農村道路客運政策性補貼,研究制定農村道路客運公共財政扶持制度;建立減免交通規費、簡化審批手續、強化市場管理和直接財政補貼的政策體系,鼓勵客運企業車頭向下;減免企業相關稅費和場站建設經營相關費用,保證農村道路客運票價相對低廉,維持農村道路客運相對于其他交通方式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3強化農村道路客運安全監管力度
農村道路客運的安全監管,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道路客運生產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的監管委托執法機制,強化農村道路客運市場有效管理.公安部門要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搞好農村道路客運安全執法,堅決查處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各類違法違章行為.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督促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教育培訓和運輸過程的動態監管,加大安全投入,防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者和車輛進入農村道路客運市場.通行客車的農村公路需要在危險路段安裝防護欄,并完善交通標志和警示標牌等安全防護設施,提高農村公路及渡口的安全通行水平.
1、影響農機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
1.1農業機械數量的不斷增加是各類農業機械事故增加的必然因素。
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迅速,農民收入有所提高,開始購買小型拖拉機,農用三輪車幫助農業運輸和生產,有關數據顯示2007年底,安徽宿州小型農用拖拉機的數量達到26.2萬臺,農業運輸機械達到了19萬輛,這些農業機械數量的增加,勢必促使農村農業機械事故的發生。
1.2農機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
由于年輕人出門打工的較多,留下農業生產的人,年齡偏大且安全意識差,駕駛技術、文化素質不高,由于缺少安全宣傳教育和操作技術培訓,在作業時違反交通法規,對農村道路安全產生了極大隱患,部分人員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雖然有些人有駕駛執照,但沒有系統的對農機進行維護和修理,缺乏農機安全的相關意識,這樣對農機的安全生產造成嚴重的威脅。
1.3政府對農村農業機械管理缺乏協調性
相關部門之間缺乏監管協調性和管理范圍不確定。例如對于農用拖拉機的管理交通部門、交警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農機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管理權,農用車的管理范圍一直在修改,管理缺乏協調性,存在一些盲區。
1.4農田和道路安全檢查力度不足
農機安全檢查是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前提,年度檢審和交強險是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的安全及安全事故處理賠償的保障。檢測用的相關的設備老化落后或嚴重缺失,向機手收取檢測費無法落實,讓年檢工作陷入困境,許多農機駕駛員對購買農機和辦理駕照的意識有所提高,但是對農機年度檢審驗及交強險的觀念還是不高。
1.5安全防范意識不高
對法律法規宣傳和安全常識教育的重要性認知不足,導致安全宣傳和農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不健全。由于農機生產因季節性,秋季搶收階段,為避免遇到雨雪天氣導致糧食減收,容易出現安全隱患意識薄弱、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情況。
2、預防農村農業機械事故發生的幾點措施與建議
2.1培養一支技術過硬、法規意識強的農機駕駛員隊伍
為了保障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需要對農機駕駛員實行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技術水平保持拖拉機和收割機良好的技術狀況是農機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對于農機的使用要進行規范化管理,必須進行登記統一管理,在進行駕駛業務知識和安全常識培訓后,經審查合格方可發證,并且要參與每年的年審。
2.2要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要加大宣傳力度,對農民和機手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貫徹安全第一。組織農機執法人員深入鄉村,做好農機安全宣傳工作,采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法,注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農機安全管理網絡作用。深入學習宣傳一系列法規文件,利用網絡等多種媒體,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宣傳。
2.3加強農機手的技術培訓工作
根據農業機械的發展,相關部門要制訂實用的技術培訓計劃。組織農機手學習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及農業機械的基本構造和工作原理,熟練農業機械的操作技術。有關部門應幫助解決經費開支問題。加大經費的投入,提高基礎設施的配備,轉變機構性質等,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4加大投入,完善鄉村道路安全設施
鄉村道路交叉路口多,這些路口是事故多發路段。主干道來往車輛多,兩旁岔道車輛若不減速,路口樹木又影響視線,極易發生事故。所以,要加大投入,在鄉村道路交叉口設置減速提示牌和減速路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農用拖拉機安全事故的發生,要落實專人對鄉村道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以保證路況完好,車輛行駛安全。
2.5加強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
提高農機監理隊伍素質的培訓考核機制,不斷加大對監理人員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的培訓力度,并制定培訓教育的考試考核辦法和激勵制度,以提高素養,更新業務知識,從思想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培訓、規章制度建設入手,打造出一支業務精、作風正、效率高的農機監理隊伍,著力提高農機監理人員整體素質,更好地促進農機事業快速發展。
3、結語
關鍵詞: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統計數據
隨著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不斷加強,我國人民對于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問題愈加關注。因為法制的健全能夠促進社會生產的穩定進行,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在不同領域的工作建設都應該結合法制建設的相關原則進行出發。同樣的,農村統計工作的分析也應該結合我國《統計法》的規劃,加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農村統計工作中的法制建設一直備受關注,而目前農村統計工作中存在很多質量問題,以下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一、當前基礎統計法制工作存在的問題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統計法》以來,逐漸形成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全新場景,促進基礎統計工作大幅度邁向法制建設的道路,給以后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建設基礎以及有效促進社會生活中法制環境的建立。但我國的政治經濟共同發展的引導方向還不夠完善,容易受到傳統思路的影響,造成基礎統計法制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在基礎統計中關于虛假信息的記錄中,沒有按照實際的工作原則進行反饋,對統計規則不夠尊重,很多虛假數據沒有統計到;法制建設在基礎統計工作的發展中,沒有按照統計原則進行平衡,給統計部門的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農村監督部門法制建設工作缺乏,不想破壞和統計單位之間的聯系,導致數據信息的虛假匯報;某些執法力度較強的工作人員因為受到這種執法不嚴局面的影響,也逐漸產生同化;對某些嚴重違反執法相關原則的工作人員沒有予以相應的懲罰。因此造成基層統計工作中統計人員缺乏應有的工作素質,在統計工作的執行中不能夠按照法制規定相關原則達到工作目的。為促進基層統計工作中法制體系的建設,促進統計工作走向法制建設規劃的道路,結合法制體系建設的工作難點進行分析尤為重要。從目前影響基層統計工作的發展情況來看,法制體系建設中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一)高層法制意識淡薄,干擾數據現象嚴重。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還不能脫離法制體系工程建設的約束,在政府經濟體制的建設中,各部門仍然以自身的經濟體系建設為主要發展對象,突出表現自己的政績。而某些高層管理者為得到政府部門的賞識,惡意捏造虛假的基層統計數據,嚴重脫離了基層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因此農村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中會受到上級工作的影響,在同樣的工作中也沒有具備應有的法制意識只是按照領導的意見進行工作,把虛假數據做的滴水不漏。規避嚴重問題,故意夸大成績,高層管理者就會得到更多的利益,而農村百姓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卻不能得到及時反饋,導致農村基礎數據統計工作被破壞。高層管理者以犧牲國家的利益為主,損壞人民和法制建設的利益,把自身利益擺在最關鍵的位置,通過虛假的基層統計數據來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并且嚴重打擊了追求真實數據的普通百姓,無視《統計法》的存在。而因為農村所處環境的偏僻,農村群眾也不能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舉報,導致該種現象一直存在于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中。(二)領導重視和支持程度不夠。在基層統計建設工作的發展中,除了要求工作人員積極落實法制建設的相關原則之外,最關鍵的部分就是要求領導者對基層統計工作加以重視。但是在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中,大部分的領導者缺乏對應的統計相關知識,忽視上級領導的統計工作,并且某些基層統計相關指標不符合實際情況,導致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一直達不到對應的標準。尤其是關于部分施工人員忽視統計報表的相關工作,在分析報表的工作中沒有對應的基準。在基層統計相關的法律條文要求中,農村統計工作相關人員沒有真正做到對統計數據進行明確分析,某些數據不能夠及時得到反映,在以后的反饋中難免會出現誤差。并且基層的統計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這對農村的生產建設來說是存在一定的不利的,因此大部分工作人員不能真正完成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三)基層統計人員本身政治和業務數字、法制觀念有待提高和加強從目前的統計工作發展來看,我國要求的基層統計工作標準正在不斷提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也因此出現了大量的難題,給基層統計工作人員帶來很大的困難。但從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實施狀況來講,因為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歷的普及工作還不足,大部分統計人員缺乏應有的工作學歷,對統計工作敷衍了事,農村基礎數據的統計情況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不了解準確的法制觀念的基礎上隨意改變統計數據,引起利益群體在其中大行其事,導致基層統計數據的準確度嚴重缺乏。從《統計法》的相關規定來看,部分工作人員法律意識缺乏,沒有對應的工作建設標準,工作步驟嚴重違反《統計法》的相關規定。特別是在關于統計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中,監督部門對匯報虛假數據的統計工作人員沒有做到對應的懲處,農村數據統計存在一定的不足,因為農村遠離城市,消息閉塞,大部分問題不能夠真實反映到上級部門中,與《統計法》中的相關規定相違背,農村基層統計法律規范未能跟上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下,只有促進執法力度的規范化,才能夠帶動執法工作的嚴格發展。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對基層統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要求,對違法行為制定了懲處標準。但關于法律規范標準的執行中,農村部分單位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導致執法一直不能規范化。而在執法工作的進行中,如果故意忽略某些步驟,就會導致執法程序嚴重缺乏對應的標準,不能夠達到應有的要求。
二、現階段加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的主要途徑
在新型的農村法制體系建設中,為促進數據統計工作快速良好發展,帶動信息的擴散,為實現小康社會提供必要的保證,應該從基層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出發,對以下幾個角度進行具體分析,以促進基層統計工作中法制建設的發展。(一)深入開展農村統計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領導和統。計人員的法制觀念在改善農村統計工作中存在的違法情況中,應該從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出發。首先,應該加強基層干部工作素質,特別是在關于知法守法的有關階段,領導部門應該采取合適的法制宣傳活動來促進基層干部法律意識的提升,在各級領導者心中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促進法律法規的大范圍推廣。因為法律就是最基礎的執行條文,在完善社會主義現代社會的建設工作中,首先應該明確的就是法律觀念。其次,提升基層工作人員法規素質,在關于法律條文的認識中,及時對不同條款的內容進行整理,深入了解法規中存在的本質,為促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出重要保障。(二)建立健全執法機構,提高統計檢查人員的工作素質。在有效法律法規的調節中,基層統計建設的實施需要從統計部門的相關理念進行出發,建立健全執法機構,為促進農村數據統計建設作出重大努力,構建完善的監督部門,來促進統計法制工作的完善。在關于大量的法制工程體系的完善中,為實現基層法制部門的建設工作,大力推動工作人員工作理念的有效結合,培養農村黨風黨紀建設,為實現農村良好作風、精確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工作團隊做出重要保證,以及實現農村數據統計工作的有效發展,在當今統計工程建設原則的基礎上,充分調動統計監督部門的執法力度,為基層統計工作的法制建設奠定基礎。(三)加強基層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提高執法水準。在執法統計的有關原則上,首先應該結合統計部門的有效工作報表或者年底的統計工作出發,促進大范圍的農村統計相關檢查工作。在基層統計法制的建設過程中,應該始終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高舉法制建設的大旗,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行為進行處罰。對某些不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制度進行統計工作的人員,農村監督部門應該予以應有的懲罰,不能夠放松。建立良好的獎懲制度,將農村統計法制建設和城市法制統計建設接軌,維護法律的嚴肅,帶動統計工作的良好健康發展。(四)不斷完善基礎統計法規體系,促進法制建設緊跟時展的步伐。在《統計法》不斷推動和發展的情況下,我國農村統計工作發展已經到了一個全新的場景,在有法可依的正確道路上逐漸走遠。但是總的來講,農村的統計法制建設才剛剛開始,部分現行的法規還不夠標準。因此目前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進行基礎統計工作中法制建設工作的補充,完善現有的法規制度,為帶動基層統計法制建設作出不懈努力。在整體的統計工作建設中,不斷發展,及時進行有效監督工作和法規實施的協調作用。切實做好有效基礎統計工作的滲透,在每一個基層都應該做到準確落實關鍵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促進統計工作朝著更加穩定的情況發展。基層領導也應該做好模范帶頭作用,做到知法守法,為基層統計工作中涵蓋的基礎設施建設進行良好的調整,認真協調基層部門的有關工作,真正貫徹落實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
三、結語
總的來講,在關于深入發展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中,應該做好有效的宣傳工作,促進農村基礎統計工作的協調發展,提升基層領導的法制觀念,在知法守法的基礎上不斷貫徹落實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增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的發展。充分調動監督工作的作用,在基層統計工作法制建設的基礎上,對某些不符合法制建設標準的工作人員進行對應的懲罰,為促進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的發展作出重要保證。
作者:郭培志 王靜 單位:滄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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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
中圖分類號:D92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07-0268-01
我國環境保護法治的主陣地在城市,城市是一系列立法、制度設計的核心,農村環境保護法治建設滯后。當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立法以及相關制度較為籠統、陳舊,難以發揮實際的環境保護效用。筆者結合自身經驗,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進行了探討。
一、農村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環境保護意識不強
社會經濟的發展,雖然讓我們嘗到了物質文明的“甜頭”,但生態文明現狀卻給我們當頭棒喝,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狀況,不均衡的生態保護法制建設機制,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流于形式。2014年,我國對《環境保護法》進行了修訂,其中指出了建設“可持續”生態文明的重要性,并主張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而當前,我國環境保護的主陣地在城市,相關部門對農村的生態環境缺乏保護意識,如果不改變這種情況,將嚴重制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進程。
(二)缺乏指導性綜合性立法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我國沒有根據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情況進行專門的立法,缺少類似《農村環境保護法》這種綜合性法律,領域性法律法規也不健全,難以有效地保護農村的生態環境。
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建議
(一)提高農村環境保護意識
環保部門以及相關機構、組織應該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除在城市地區開展系統的環保管理外,還需要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現狀的認識。只有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才能解決農村生態環境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在科學、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中,政府應該給予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予以充分的認識,并樹立環保先行、協調發展的理念。我國關于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雖然環境保護法中有了理念性、思路性的突破,但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情況仍不容樂觀,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農村環境的了解,做好環境監督管理工作,汲取國內外農村環境管理的經驗、教訓,不斷完善農村環境立法體系,統籌兼顧,實現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
(二)制定農村環境保護條例
我國的環境保護重心在城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監管存在明顯的缺陷,為了更好地改善當前全國環境立法缺失的狀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效力。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應該結合地方實際,加大嘗試性的立法實踐,不斷完善與農村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抓住農村環境保護的核心問題、現實問題、緊要問題、突發問題,改善當前的立法方式,增加特殊性立法,結合地方的地利人文狀況,制定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以更好地保護當地的自然、生態資源。
(三)完善地方立法規劃機制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要想取得突破,關鍵在于制定一個完善的立法規劃和程序,確保立法的前瞻性實施。當前我國的地方立法規劃體系不完善,立法保護的效力難以有效地發揮。為此,地方政府在進行地方農村環境保護立法規劃的時候,一定要有科學的制度、機制體系,按照法定成都評估和審查,確保立法規劃科學性與民主性的統一。
(四)做好農村環境監督管理
從立法層面來看,農村環境監督主體一直不是很明確,這使得農村環境保護和監管存在很大缺失。為了改善這種狀況,應該積極發揮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的積極作用,將其在監管方面的優勢凸顯出來,賦予其監管的權力。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鄉鎮地區設立環保所是比較可行的做法。環保所的監督管理內容可以包括如下幾點:其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并確保法律法規的執行;其二,改善當地的環保審批手續,改善環境保護和監管工作質量;其三,監管和治理當地的環境破壞、污染等行為,諸如生活污水和垃圾、禽畜養殖污染、企業排放污染等;其四,恢復當地生態環境;其五,處理農村生態環境污染、破壞相關的投訴、等案件。
(五)完善環境糾紛救濟制度
為了更好地解決農村環境糾紛,基層政府應該建立完善的環境糾紛救濟制度,建立專門的非訴訟救濟制度以及專門的糾紛救濟機構。此外,還需要完善訴訟救濟制度,結合當地的環境訴訟實際情況,為農民提供訴訟的便利條件,改善訴訟救濟的調解功能。
三、總結
農村地區占地廣泛,生態環境復雜,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嚴重,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環境糾紛比較多,監管不到位。為了更好地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研究。本文分析了農村環境保護法治建設存在的問題,基于此,提出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建議,以期更好地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促進農村地區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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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務工青年是城市三個文明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們結構復雜、流動性大、就業崗位分布廣,文化知識水平參差不齊,工作壓力較大。針對進城務工青年的特點做好法制教育,是提高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培養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的需要,是引導進城務工青年遵紀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促進社會穩定的需要。根據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進城務工青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見》(贛法宣辦[*]16號)要求,結合本縣實際,現就加強進城務工青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核心,認真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和依法治省方針,堅持維護社會穩定同依法維護進城務工青年的合法權益相結合,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同管理、服務相結合,進一步強化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使進城務工青年成為城市“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目標
進城務工青年要重點學習與進城工作、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必備的法律知識,樹立必需的法律意識,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徑,做到知法、守法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學習內容
(一)關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如憲法、選舉法、民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工會法。熟悉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對進城務工青年法律素質的基本要求。
(二)關于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勞動保險、工傷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對進城務工青年勞動權利和勞動安全的有力保護,是進城務工青年應該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關于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商標法、價格法等。這是調整市場經濟關系,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有力武器,進城務工青年學習掌握好這些法律意義重大。
(四)關于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刑法、集會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條例和有關禁毒、禁賭、禁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穩定是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的基本保證,應下大力氣抓好進城務工青年對這些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
四、基本方法
(一)突出重點。要以成建制單位及居住地的進城務工青年為重點對象,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活動作為對進城務工青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以與進城務工青年工作、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作為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推動廣大進城務工青年的學法用法。
(二)注重實效。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制培訓,以課堂集中教育為主,并把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專業技能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充實培訓內容,提高培訓效果。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辦好進城務工青年教育培訓班,并把法制課列入培訓的主要內容。要以集中居住地管理為重點,搞好示范點建設,把集中培訓與分散教育結合起來,不斷創新培訓方法。要通過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櫥窗、墻報、畫廊、知識競賽、圖片展覽、光盤、錄像、錄音以及參觀學習等寓教于樂的形式,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性。各單位、各鄉鎮要依托黨校、普法學校及夜校等活動基地,有組織、有計劃對進城務工青年進行法制教育。
(三)齊抓共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公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個私辦及街道社區管理于一體的進城務工青年管理責任制,將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落實到相關的主管部門和相應的企事業單位、團體中,形成黨委領導、進城務工青年主管部門具體組織、法宣工作主管部門協調、有關方面參與的進城務工青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成建制建筑企業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由該企業自行組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各團體、企事業單位聘用的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制宣傳教育由該使用單位負責。分散居住的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制宣傳教育由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法宣辦要加強對進城務工青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劃或實施方案,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多形式、多途徑、多渠道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注重實效。經常性地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工地等活動,做好法制宣傳與法律服務,寓教于服務之中。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播媒介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為進城務工青年創造良好的法制學習環境。
(三)縣法宣辦將會同有關部門有重點做好進城務工青年的法制培訓。有條件的單位要對進城務工青年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進行法制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要將進城務工青年納入全民普法考試的對象。普法考試合格的,頒發《“四五”普法合格證》。取得普法合格證,可以作為用工單位聘用、上崗就業優先錄用依據之一。
六、組織領導
(一)縣法宣辦負責對全縣進城務工青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
一、“六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根據縣委、縣政府“六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與要求,“六五”普法工作開展這五年來,我鎮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扎實有效地開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領導,確保普法活動順利實施,根據文件要求,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在健全組織機構的同時,我們對普法工作經費給予保障。普法工作離不開學習資料,我鎮辦公室在證訂普法資料時,均以保證本部門本單位普法學習的需要為前提,干部學法讀本的證訂數均按照上級要求如數征訂。同時,我們還結合自身執法的實際,對業務學習用書做到人手一冊。
(二)明確任務,制訂規劃
為適應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法律法規知識,特別是文化、體育、旅游法律法規知識,加強我縣文化、體育、旅游管理法制建設,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管理,根據縣“六五”普法規劃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我們于2011年11月制訂出臺了《縣鎮“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意見》,明確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普法對象及主要內容,制訂了具體實施工作步驟。同時,根據規劃,結合實際,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從而在時間上、制度上、措施上、經費上保證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實開展,加強了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自“六五”普法規劃制定后,我鎮按照《規劃》提出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部署,普法學習采取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面向全鎮干部職工以及市場經營戶,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法律、法規、條例等的宣傳教育活動,并取得了一定的實效。我鎮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學法,各村社干部組織舉辦各類法制培訓班,這樣從各個層面保證了普法教育宣傳工作的有效開展。這幾年來,我們堅持組織學習了《選舉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稅法》、《土地法》、《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條例》等多部相關法律法規。此外,鎮所有執法人員堅持每年自學法律時間不少于40小時,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交流執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執法業務知識,不斷提升執法業務水平。自覺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本系統各個層次以及各類普法工作的同時,我們還十分注重對部門法規規章的社會宣傳和普及工作。我們以每年12·4法制宣傳日、6·26禁毒日等一系列活動為載體,通過懸掛標語、設置宣傳欄、專題新聞報道、現場設攤接受群眾咨詢、發送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
(四)強化管理,依法行政
每年堅持每月鎮機關干部兩次學習日,其中,一次用于法制培訓會。內容以農村常用法律法規為主,對《選舉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稅法》、《土地法》、《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法》等,由各主體部門人員任輔導員。重點解決鄉鎮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把行政管理轉變為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水平。
每年堅持每季度以鎮為單位一次大會培訓。對全鎮全體鎮、村、社干部黨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各村堅持每季度的村民大會,進行法制培訓。重點解決全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做到廣大干部群眾依法辦事,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社會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問題
貫徹執行“六五”普法規劃的這五年,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不可否認的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與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二是對全鎮各行業法制培訓還有待加強;三是宣傳方式有些單一、片面、覆蓋面不廣。
以上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實踐中,認真加以改進。
關鍵詞:農機;安全監理;農業生產
中圖分類號:F322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我國農機安全監理制度的建立和工作的開展是順應了國家農業發展的步伐及要求。以后,我國農業發展開始迎來了新的發展春天。農村生產力得到了徹底解放,農業生產機械作為農村先進生產力的集中體現也逐漸被重視起來,大量農機開始被應用在了具體的農業生產過程中。但是由于歷史的原因,對農機缺乏科學的管理,農民也沒有足夠的使用經驗和操作方法指導,因此由農業生產機械導致的事故頻發,不僅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業的快速發展進程,還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了有效地監督管理農機生產,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就孕育而生了。在成立初期,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雖然發揮了實實在在的作用,也起到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在制度建立和工作標準方面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之后,隨著農業機械化生產的快速發展,國家也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越來越重視,出臺了很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來進一步正規化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目前,我國的農機安全監理首先作為執法機構,依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農機監理會組織學習培訓,提高駕駛操作人員的技能,推廣應用;農機監理可以管理和協調農業生產、農機跨區作業,在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和化解各種糾紛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1 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農機安全監理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對農機安全監理重視程度不夠應該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尤其是在一些經濟相對不發達的地區,當地政府和部門往往過于單純地追求經濟發展的規模和速度,而忽略了緊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在農業機械化生產方面,存在只重視農業生產機械的推廣工作,而輕視農機安全的思想意識比較突出。落實中央關于農機安全監理的指示精神往往只是停留在口頭上,沒有真正地成為一種自覺的行動。這就直接導致了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投入資金嚴重不足,甚至是欠賬十分嚴重,使得農機安全監理的基礎總體來說是非常薄弱的,并且這種不良的局面在較短時間內都很難得到改變,從而嚴重影響了農機安全監理的長期有效地發展。對農機安全生產監管重視程度不夠還使得責任落實不到位,往往只是由農機監理部門獨立地開展工作,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農機安全監管措施落實的不到位,對職責范圍內的相關違法行為查出不力、不及時,甚至是出現了執法不嚴、有法不依的現象,嚴重影響了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1.2 覆蓋面不廣,群眾安全生產意識薄弱
目前,在農機安全生產監理工作中,從相關統計資料來看,基本上我國的所有縣、市和區一級行政區都設置有專門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并且這些機構在人員編制、裝備配備和設施建設方面還是比較齊全和完善的。但是在鄉或鎮一級的情況卻不是很樂觀,有的沒有專門的農機安全生產監理機構,有的甚至沒有專門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這種農機安全監理覆蓋面不廣的現狀是長時間各種原因造成的,其弊端也是十分致命的。由于沒有覆蓋到所有的農機安全生產網絡,使得對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發動不到位,使得一些基層地區廣大農機手對國家關于農業機械管理的法律、法規了解不夠,有的人為逃避監理收費,不愿接受管理,不考證、怕掛牌,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黑車非駕”的現象,同時也使得這些地區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還比較薄弱,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大局。由于農機安全監理基層網絡不全,使得對一些鄉鎮的農機生產和使用情況無法進行有效地監管,這些遺漏的安全監理面往往會成為引發一些安全事故的重要隱患。
1.3 執法手段薄弱,執法依據不足
這應該是我國目前的農機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所面臨的最大問題,直接制約著農機監理工作正常有效地開展。在農機安全監理部分的執法手段和執法依據方面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的問題:相關領域的立法還有待加強,現存法規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舉例來說,現行的《道路交通法》中規定了拖拉機的監管部門,卻沒有對具體的管理手段和執法流程給出明確的說明,執行起來比較模糊,很難發揮具體的很有實效的監管作用;農機監理的執法手段薄弱,執法依據不足,通過調研,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農機執法缺少法律依據,農機監理法律法規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法》只規定了拖拉機該誰管,卻沒有規定如何管、怎樣管的實施細則;現行的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的情況,對實際的農機監理工作指導意義不強。比如說《道路交通法》雖然規定了農機監理部門具有對拖拉機牌證進行管理的職責,但是在路查權、扣車權和處罰權等方面的界定和說明卻是比較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機監理部門的具體監管工作造成了困難;農機監理部門與相關的執法部門之間的合作機制還沒切實形成,致使農機監理部門在某些方面由于自身力量有限導致監管的范圍和效果受到了制約。
2 新時期做好農機監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2.1 提高重視程度,明確工作重點
農機監理部門的服務對象應該是廣大的農村基層,所以農機安全生產的工作重心也應該放在廣大的農村。由于大量的農業機械主要是分布在農村地區,這些地方應該是真正的監管中心,在農村農業生產過程中安全形勢的好壞才是衡量農機監理工作成敗的關鍵。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結合我國的農業生產實際情況,農機監理工作必須繼續往基層推移,具體來說就是要以各行政村為單位,努力在廣大農村構建農機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要積極地在農村基層單位建立起農機安全監理管理組織,做好宣傳和思想發動工作;要主動作為,積極開展農機監理工作,與每一名農機駕駛和操作人員都簽訂安全責任書;要積極為農民群眾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咨詢服務,更新他們的安全生產理念,提高技術操作水平,在事故源頭做好預防工作。
2.2 完善農機安全監理機制
完善的制度是指導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條件。在當期的農機監理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加強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切實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增強監理執法過程的正規性和有效性;同時要在監理實踐過程中,積極探索,改進工作方式和執法流程,注重提高農機安全生產的信息化管理程度,提高技術管理手段,使之能夠更好地適應廣大農村的實際情況,滿足農民群眾最現實、最迫切的要求,尤其要注意收集現行法律法規中的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為將來不斷完善農機安全監理機制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依據。另外,各級部門要加大基層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在各項經費方面要給予充分的保障,并確保資金的落實。
2.3 處理好監理與服務的關系
處理好監理與服務的關系,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要改進農機監理部門的工作方式,提高服務水平。農機監理部門雖說是具有國家法律賦予的一定管理職能的執法機構,但是其本身在廣大農民和農村面前是一個服務性的部門。農機監理是直接面向廣大農村農民的服務,服務廣大農村農民也應該成為農機監理部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處理好監理與服務的關系,要求農機監理部門要切實轉變工作姿態,提供與農村和農民的結合程度,培養和鍛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要在工作中不斷增強自身的服務技能,提高服務水平。農機安全監理部門不光要涉及到行政執法,其另一項重要的職能就是要給農機操作人員和農民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這項工作對于提高農業安全生產水平、杜絕事故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必須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才能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給予他人以正確有效的指導。實際上,監理和服務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并沒有實質的界限,監理是服務,服務也能夠提高監理的效果。
2.4 加強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
強大和完備的農機安全監理人才隊伍是提高農機安全監理效果的關鍵,也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能否長期有效地開展的重要影響因素。目前我國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隊伍的能力和素質總體來說還不是很高,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滿足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具體要求,但是在工作創新、適應新時期發展要求方面還有很大的提高空間。加強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和標準,在內容上既要注重相關法律法規的考核,又要重視對專業技能的考察,二者同等重要,不可有所側重。在考核標準上要注意與實踐相結合,注重理論聯系實踐的能力;要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對不能滿足當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要求的人員要給予嚴厲懲罰,并限期改正。同時對表現突出的人員必須要給予一定的獎勵,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趕學比超的良好氛圍;要注意人才儲備,要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提高農機安全監理隊伍的總體素質,要制定長遠的發展計劃,選送年級較小、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到高一級的部門或院校進行學習和交流工作,為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后續發展儲備充足的動力。
3 農機監理員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3.1 堅強的思想素質和政治覺悟
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需要長時間扎根在基層與廣大農民群眾打交道,工作環境和生活水平也十分有限的。作為一名合格的農機安全監理員,必須要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崇高的政治覺悟,要認識到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性,時刻牢記黨和國家賦予的重大責任,把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要積極地扎根基層,堅定工作信念,做好本職工作,在任何困難和阻力面前都能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切實服務好廣大的農民群眾,為農業生產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
3.2 熟練掌握各種業務知識
總的來說,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是一項技術性比較強、復雜度比較高的工作,并不只是簡單的口頭上的指導,肯定地會涉及到具體的實踐操作。因此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必須要有過硬的業務技能素質。對于相關法律法規的掌握,尤其是要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樣才能保證執法過程的正規性,把握好執法的尺度和范圍;要精通各種農機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操作規程和器械維護保養指導,在必要時給予農機駕駛員和操作員以正確合理的指導,這點對于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3 良好的職業道德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作為一名執法者,在工作過程中必須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這樣才能堅持執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而不至于淪為違法者的工具。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不能利用手中的權力從事任何違法活動,或是在工作中謀取私利,這點應該作為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工作中的一條紅線,一旦逾越就是違法,就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注意搞好與廣大農民群眾的關系,心系群眾,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提高服務水平。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很大程度上展示的黨和國家對農村農業的重視程度,良好的職業道德是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
4 結語
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是我國農業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組織生產、預防事故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時期我國農業生產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同時也給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要繼續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明確責任和范圍,增強工作的有效性,切實滿足具體的工作要求;同時要注重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消除影響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正常開展的不良因素,促進我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跨越式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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