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6 23: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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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重視、內容完整。市、縣(區)衛生監督機構在市、縣(區)黨委的領導下,高度重視“三查三看”教育,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召開了動員會,組織了專題學習和輔導,按照“三查三看”教育要求認真研讀必讀篇目,撰寫讀書筆記和必得體會,開展學習討論和交流,使學習活動有聲有色、扎扎實實。
二、形式多樣、效果明顯。全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采用“5+2”、“白+黑”、集中學習、專題輔導、個人自學、在線學習、撰寫心得、電化教育、檢查督促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做到學有所記、學有所感、學以致用,取得了明顯的學習效果。
三、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學習中,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注意理論與實際的結合,把“三查三看”的學習與衛生監督工作、與創先爭優活動、與“三個一”主題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學習,提高了理論素質,增強了工作能力。同時,按要求認真、自覺、扎實的開展好學習活動,態度積極、學風端正。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工作,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檔案完整率達100%。
(二)放射衛生監督覆蓋率達100%。
(三)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率達100%。
(四)區管放射診療單位放射防護達標率80%以上。
二、工作內容
(一)監督檢查工作。
全面檢查轄區內各放射診療機構放射防護工作情況,重點檢查《放射工作人員證》持有情況、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情況、設備狀態檢測情況、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等。
(二)摸底調查工作。
為更全面了解全區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的基本情況,對各放射診療單位的專業人員、設備及相應質量控制設備配備情況以及年度診療患者數量情況進行更詳盡的摸底。
三、檢查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階段:從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放射診療單位根據《放射診療單位調查表》(附表2)的內容集中開展自查自糾,重點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情況、設備狀態檢測情況、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職業健康監護情況。
(二)第二階段為監督檢查階段:從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翔安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各監督科室對轄區內放射診療單位放射防護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中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核實。各監督科室按要求登錄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網站上的“全國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進行數據填報。
(三)第三階段為數據匯總階段:從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對監管單位的監督信息按要求進行匯總,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將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報送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四、工作要求
(一)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根據翔安區2012年放射衛生重點監督檢查實施計劃,結合轄區內放射衛生工作現狀,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摸底調查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一、工作內容
(一)開展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
對所有持證的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生產過程和衛生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去年飲用水監測合格率低的供水單位監督檢查工作,特別要加強鎮水廠的監督檢查;檢點是:供水單位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情況、水池清洗消毒、水質消毒處理及水質自檢工作開展情況、供管水人員衛生管理情況等衛生管理臺賬。督促鎮政府加快村級水廠改造,并做好衛生指導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與縣建設局、規劃局聯系,對廬城涉及二次供水的單位和小區進行摸底,并登記造冊,檢查各二次供水單位場所的衛生狀況,清洗、消毒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督供二次供水單位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二)開展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水質衛生監測工作
全縣飲用水供水單位、水質監測的水樣數量、抽檢時間、檢驗項目等具體內容按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監督抽檢計劃執行。
(三)建立飲用水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所將結合監測結果和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情況,繼續推進飲用水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并將監督監測結果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二、時間安排
(一)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水質監測
每年二次會同縣疾控中心檢驗室對全縣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采樣檢測,上半年在4月到5月份進行,下半年在10月到11月份。12月份總結上報。
(二)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衛生知識培訓
在四月份組織全縣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管理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主要是強化各供水單位法人的法律意識,提高各單位在制管水過程的業務水平,杜絕介水疾患的發生。
(三)工作總結
對全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總結,將各水廠衛生狀況和水質衛生監督監測結果情況報告當地政府。按上級要求上報各類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
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檢查,規范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努力提高我縣飲用水水質合格率,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加強我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醫療廢物處置不當帶來的社會隱患,為市民營造一個安全的就醫和生活環境。市衛生局醫療廢物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區(縣)開展醫療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實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落實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醫療廢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情況。
(二)落實年月日“天津市衛生行業醫療廢物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情況。
(三)組織部署有關部門開展醫療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四)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
二、督查時間
年月底開始至月日進行督導檢查。
三、督查安排
(一)分組情況。
督導檢查工作分3個組,分別由后勤基建處、醫政處、執法監督處帶隊,每個督導組檢查5-6個區(縣)。檢查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督查方式。
采取查閱資料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
1.查閱資料。聽取區縣衛生局工作匯報(匯報情況包括屬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情況),查閱相關資料。
2.現場檢查。在每個區(縣)抽查6家醫療衛生機構。市內六區檢查二級以上醫院1家,門診部或診所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各1家,疾病預防疾控機構或專科疾病防治機構1家,血站1家(南開區),其他被查單位由各督導組自行安排。
其他區(縣)檢查二級以上醫院1家,門診部或診所1家,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各1家,疾病預防控機構或專科疾病防治機構1家,血站1家(塘沽、薊縣),其他被查單位由各督導組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要充分認識醫療廢物專項治理督導檢查工作的重要性,避免搞形式、走過場。要明確工作目標,周密部署,根據各區縣醫療衛生機構類型、分布、醫療廢物管理工作自查情況,采取不同的督導方式,有針對性的開展督導檢查,特別是對未納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范圍的醫療機構進行抽查。
(二)加強指導,注重協調。
在開展檢查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指導。督導檢查過程中,如在區(縣)發現部門或單位間由于職能不清、溝通不暢,致使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存在扯皮、推諉的情況,要及時給予協調,盡快解決問題。
以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總理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廣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繼續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一規定、四辦法”為主線,結合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和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各類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全力抓好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活動,強化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查處各類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用人單位加強職業衛生管理,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措施,改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推動《職業病防治法》和《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重點行業領域。要突出抓好礦山(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生產、儲存)、建材(陶瓷、石材加工等)等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以及開展了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業領域的執法檢查。
(二)突出重點檢查內容。對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執法檢查內容主要參照《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主要內容及檢查方法》(職業衛生業務文件ZW—JB—2013—002)執行。
煤礦職業衛生監察執法可參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重點檢查內容見附件3。
(三)突出查處重點違法行為。在全面檢查用人單位依法履行職責的基礎上,重點對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1.沒有建立職業衛生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的;
2.沒有向安監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
3.建設項目沒有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的;
4.工作場所沒有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沒有在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設置警示標識的;
5.沒有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的;
6.沒有為勞動者提供合格個體防護用品的,特別是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沒有為勞務派遣工發放合格個體防護用品的;
7.沒有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的,沒有按規定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四、方法步驟
(一)檢查方式
本次活動采取縣市安監部門全面排查,縣市區交叉檢查,市級抽查方式進行。要堅持明查和暗訪相結合,以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為主的形式進行。
(二)時間安排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自2014年6月開始,至2014年12月底結束,共分為3個階段:
1.調查摸底、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6月)。各地要根據執法檢查的重點行業領域,搞好調查摸底,明確檢查用人單位名單,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執法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執法檢查方案及執法計劃于6月底前報市局。
2.全面執法、整改治理階段(2014年7月至10月底)。按照重點檢查內容,對用人單位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限期改正;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的企業,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問題嚴重的,依法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
3.認真總結、鞏固成效階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各地執法檢查任務要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對開展活動情況要認真進行書面總結,并如實填寫《職業衛生執法檢查臺賬記錄表》(附件1)、《“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執法情況統計表》(附件2),做好執法信息的匯總分析,產煤地區要另行填報《煤礦職業衛生監管執法情況統計表》(附件3)。各地將總結報告及三張表格于11月15日前報送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本次活動市局成立“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陳秀全副局長任組長,由職業健康科具體負責。各地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確定執法檢查專班,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執法檢查計劃,確保執法檢查取得實效。
(二)統籌兼顧,注重實效。各地要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與職業衛生基礎建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做到相互促進、協調推動。要做好與各職能科室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一、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等。
二、檢查內容及范圍
(一)內容
1、學校飲用水衛生:以飲用水衛生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供水設施衛生狀況及飲用水水質情況為重點,加強轄區內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
2、傳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學校按照衛生部、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傳染病防控制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3、教學環境、生活設施衛生:加強校舍、教學設施、生活設施、衛生保健室配備等基本衛生條件的監督檢查,對學校內影響學生健康的學校教室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教學衛生環境開展監督檢查。
(二)范圍
全縣范圍內的中小學校、托幼機構。
三、檢查時間
2012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學校督導檢查工作。
2012年10月下旬對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總結,10月20日前各鎮將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及附表1、2、3(含電子版)報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數據統計截止到2012年10月18日)。
四、工作分工
各鎮衛生院負責轄區內一般中學、所有小學的衛生監督檢查;縣衛生監督所負責全縣完職中學、私立高中學校的衛生監督檢查,并做好對各鎮的業務指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
三、檢查對象
(一)醫療機構: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縣直各醫療機構、民營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縣衛生局負責轄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醫療廢物處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劑使用等情況,詳見表1。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疫情信息報告管理、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詳見表2。
表格使用:每個受檢查的醫療機構填寫附表1;受檢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填寫附表2。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9年4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2009年4月—7月)為組織實施階段。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開展監督檢查。
第三階段(2009年9月)為總結階段。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衛生監督所要將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將附表3和工作總結書面上報市衛生監督所,同時報衛生局疾基婦股備案。
縣衛生監督所聯系人:張昌華
衛生局疾基婦股聯系人:李國燕
六、為確保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順利完成,特成立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衛生監督工作組:
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彭映春縣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彭玲艷縣衛生局副局長
張昌華衛生監督所所長
成員:李國燕縣衛生局疾基婦股股長
王章良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李文良衛生監督所干部
衛生監督工作組設在衛生監督所,由衛生監督所具體負責。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配合,突出重點,嚴格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轄區內的監督檢查。
(二)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糾正,依法嚴肅查處。
一、指導思想
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
三、檢查對象
(一)醫療機構: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縣直各醫療機構、民營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縣衛生局負責轄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醫療廢物處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劑使用等情況,詳見表1。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疫情信息報告管理、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詳見表2。
表格使用:每個受檢查的醫療機構填寫附表1;受檢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填寫附表2。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9年4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2009年4月—7月)為組織實施階段。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開展監督檢查。
第三階段(2009年9月)為總結階段。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衛生監督所要將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將附表3和工作總結書面上報市衛生監督所,同時報衛生局疾基婦股備案。
縣衛生監督所聯系人:張昌華
衛生局疾基婦股聯系人:李國燕
六、為確保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順利完成,特成立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衛生監督工作組:
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
*
衛生監督工作組設在衛生監督所,由衛生監督所具體負責。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配合,突出重點,嚴格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轄區內的監督檢查。
(二)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糾正,依法嚴肅查處。
根據市物價局等四部門轉發省物價局等五部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全國醫藥衛生服務價格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為規范醫藥衛生服務價格行為,配合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群眾醫藥負擔,經研究,決定自7月下旬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醫藥衛生服務價格檢查工作,并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方案,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檢查的組織安排
(一)檢查的組織形式
此次全區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工作由區物價局、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區衛生局共同實施。區物價局具體負責檢查工作,區監察局、區糾風辦負責檢查的組織領導工作,加強行政問責,追究有關價格違法單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區衛生局負責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被檢查醫療機構配合檢查工作。
(二)檢查的對象和時限
1、檢查對象:全區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含社會零售藥店);醫療機構(含民辦醫療機構、鎮街衛生院、油田和地方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醫藥衛生服務有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
2、檢查時限:2011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價格和收費行為。對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檢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檢查的重點和內容
檢查的重點:政府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執行情況;藥品加價率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政策執行情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情況,一次性醫用耗材、檢查檢驗的價格與收費執行情況。
檢查的內容:
1、政府定價藥品是否按規定價格執行,有無越權制定價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銷售,或者采取改換藥品名稱、規格及包裝等形式變相漲價的;
2、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是否嚴格執行規定的加價率政策,有無變換方式,抬高名義進價、降低實際進價,變相提高加價率的行為,醫院自制藥品價格是否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作價辦法核定;
3、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銷售藥品是否嚴格執行零差率政策;
4、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價格和相關收費是否按照規定政策執行,有無擅自提高價格、自立項目收費的;
5、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有無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以及強制服務、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的;
6、醫療機構使用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是否按規定的價格或收費標準執行,有無分解項目重復收取一次性衛生材料的;允許單獨收費的,有無超過規定的加價率,以及采取虛增使用數量等方式變相多收費的;
7、醫療機構銷售高值植(介)入類醫用耗材,有無超過規定的價格水平或加價率銷售的;
8、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有無擅自立項收費的;
9、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是否按照規定免費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服務;
10、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執行情況。
二、檢查的時間安排
1、7月28日起,由區物價局對全區醫療機構和有關單位進行全面深入檢查。
2、9月1日前結束檢查工作。區物價局匯總檢查情況,明確案件處理政策界限,研究具體案件處理方式方法。并將工作的組織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典型案例、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議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2012年9月15日前報送市物價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抓好落實。各被檢查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檢查的重要性,切實做好自查自糾,主動提供有關資料,配合檢查工作。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證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加大查處力度。要結合實際情況,突出檢點,切實提高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對重要問題、重大案件要查深查透,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較壞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并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