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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財政體制全面改革,支農項目審批權也隨之發生轉變,其下放后全面優化了我國財政資金政策、加快了資金下撥和執行進度、約束了財政資金運用環節、提升了資金運作效率,創新了財政管理機制、加強了各部門之間交流與合作,整合了各地方財政部門管理職能等,同時也證實了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的資金管理極其重要,支農項目的順利進行都主要取決于資金的運用,所以,資金管理在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極其重要。
二、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財政資金管理存在問題
1.資金管理意識不強,項目資金制度規定模糊
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由于一些地區和部門為方便獲取經濟利益并不自愿下放項目審批權和資金管理權,極易出現放權不放錢的現象,使得支農項目資金難以具體應用到支農項目上,嚴重影響了支農項目的全面實施,影響了項目審批權下放的實效性。與此同時,一些地區管理支農項目資金的意識不強,所制定和遵照的資金管理制度規定不夠完善,項目扶持對象、資金分配方式、資金核算和考核標準等內容不夠明確,并且在資金具體應用過程中,支農項目資金審批權和資金分配權也缺少相應參考制度和標準。
2.資金分配不夠合理,財政資金難以物盡其用
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由于存在各種特殊原因,財政資金管理和分配難以完全適應實際項目需要,資金分配存在不合理現象,財政資金并不能完全物盡其用。一方面是人為原因。一些單位或部門的財務工作人員少,管理工作強度大、幅度大,很難適應和滿足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強度,從而影響了資金的具體運用,減弱了財政資金在支農項目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政策原因。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迅速,對各地方、各部門、各行業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從而,財政資金使用和分配受到更多的關注,財政改革勢在必行。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在具體實施、資金管理方面規定不全面且不具體,缺乏必要的創新和轉變,因此支農項目審批下放后財政資金管理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
3.資金監管不到位,審批權下放后易現盲點
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資金監督管理明顯存在不足,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將支農項目資金下撥后便不聞不問,對財政資金的具體其使用情況并沒有進行全面管理與監督。首先是并未建立和健全支農財政資金監督管理體系,資金監管不到位,審批權下放后的資金使用存在盲點。其次是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對支農項目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力度不大,并未對資金使用進行核實,存在專款未能專用的現象。最后是支農項目專項資金監督考核管理不夠規范,項目資金使用尚未形成流程化管理,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的方式、方法過于單一化,資金使用信息難以在相關部門之間實現共享,加大了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的監管風險。
三、加強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的財政資金監管措施
1.支農審批權下放后增強資金管理意識
首先,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有利于有效靈活運用資金,簡化了財政資金使用環節,充分發揮出了財政資金在支農項目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加強資金管理,應當全面增強其財政資金管理意識,制定相應資金管理制度,宣傳資金管理在支農項目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和質量,更好的規范了資金運用流程;最后,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滿足了各級財政和部門對資金管理的要求,優化和調整各級地方政府和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促進各部門之間管理協作,增強各部門的職權與職能。
2.完善資金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公開機制
根據當前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的財政資金管理現狀,完善并創新相應的資金管理模式,整合并靈活運用社會資源,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適時與計算機網絡技術相結合,全面實現網絡化管理與數據信息資源共享,構建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審批、運用和審核系統,實現數據信息全覆蓋,建立健全相關數據信息管理制度,優化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流程,完善支農項目財政資金投入和實際使用情況等數據庫,為資金管理提供有效的數據信息,使得整個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更加方便、快捷。除此之外,建立信息公開機制,提高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后的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方便各部門、人士對資金運用的管理和監督。
關鍵詞:財政專項資金 煤炭企業 資金管理
一、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基礎組織工作不到位
預算管理主要就是通過事前的預測對未來有個相對清晰的認識,并以此發揮控制作用,將“錢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有的單位由于沒有統一的預算編制用表,預算單位上報到財務室的預算格式五花八門,有的極其簡單,有的自己設計表格,表格的樣式又不統一。另外,有的預算單位沒有花太多時間研究財政部門下發的預算編制說明,最終匯總的預算大多沒能按照編制要求。
(二)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不夠規范
近年來各地財政預算中推行了部門預算和細化預算的編制方法,基本上實行的是“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實際”。但對于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如何實際,缺少明確的定論。換句話說就是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和依據。加之在預算編制中缺少對經濟運行狀況的科學預測和編制方法上沒有實行完全意義上的“零基預算”,基數加增長的辦法仍然存在,甚至有的只是將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切塊”分配,使得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時主觀性強,一方面一些單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大量結余,形成資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專項事業資金又供給不足,影響事業發展和政府職能的實現。
(三)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結構問題
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結構是指專項支出總額中各類專項的組合以及各類專項在整個專項總額中的比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結構反映著一個時期的政策趨向和變化,其優化與否關系著地方政府能否在一定財力約束下有效的履行其職能。由于當前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沒有科學的界定,各地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統計口徑不盡相同,測算比重上會存在一定差異,但從一般情況說,對于大類的專項統計口徑應該是基本一致的。
(四)財政監督缺位現象比較嚴重
各級財政部門雖成立了財政監督檢查專職機構,專門履行財政監督檢查的職能,但受制于人員少、資金項目多,出現了事后專項突擊檢查多,日常監督管理少的情況。在行業主管部門中重項目審批、輕監督管理的現象大量存在,放松甚至忽視了對下級項目單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近年來雖然加大了對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但針對下級部門的多,同級部門之間的資金監管相對較弱。
二、規范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對策
(一)強化財務控制意識,準確定位財務人員角色
將財務的職能定位于全面參與資金使用的決策與控制。財務人員應該參與到資金管理的全過程,對于整個過程進行統籌規劃,根據“資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尤其是要加強對資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證資金使用的高效率。
(二)深化預算改革,細化預算編制,加強預算約束力
在預算改革中,應盡快調整上級對地方財政的補助結構,逐步加大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力度。在年度預算執行中,財政收入完成達不到收入預算時,或者財政支出出現超預算趨向時,應及時調整預算,將問題解決在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盡量減少專項。年度預算執行中,不失時機地采取措施,將可能出現地區之間的財政平衡差距縮小到最低限度,以免影響財政平衡。
(三)改革資金分配方式
現在財政資金分配上的非規范的東西較多,尤其是在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上,一方面配套資金搞所謂的“釣魚”項目;另一方面,在資金的使用上形成了誰爭取的資金誰使用,一部分直接安排在部門或項目的資金往往脫離了財政的監督管理。因此,改革資金管理方式,實行規范轉移支付,增強財政資金分配的透明度。
(四)強化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管理,提高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的時效性
上級財政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資金撥付管理,根據資金分配計劃,盡快將資金撥付到位。因為一些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下達到位后由于季節或其他時間性原因,項目建設只得等待來年進行;另外,因為資金下達較晚,有些單位已經墊資進行項目建設,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下達后成了項目單位的還款資金,使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時效性和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五)建立和健全內部約束機制,加強煤炭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內部審計監督
嚴格規范項目的具體審批內容和條件,減少審批人員的自由裁決權,建立如社會質詢、各級人大定期檢查、新聞媒體曝光等公開的項目監督機制。同時督促項目單位抓緊項目建設,重點檢查分析資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問題,促進資金分配的進一步合理和優化;督促資金發放單位按時、準確、完整地將有關補貼落實到有關受益人或單位;同時應盡量節約管理費用,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切實把有限的資金用于該用的地方。最后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切實落實具體的辦法,做好項目的后期維護和回訪工作,使其達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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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區將績效預算與績效評價掛鉤,從實踐的層面上探索出財政績效的新路徑;
哈爾濱市制定國內首部地方政府績效法規,從立法的層面上詮釋出政府績效的新內涵;
金華市將績效理念融入審計,從監管的層面上折射出政府績效的新策略……
地方上的種種績效變法,昭示著政府績效管理之門全新敞開:績效預算的背后不僅僅是績效財政,更多的是績效政府;政府績效不僅是一個管理方法的問題,更是一個體制的問題。
南海區財政局不斷設計和完善績效預算流程,制定和深化評審指標體系,加強對申報項目的績效評審,從制度層面上緩解“收”與“支”的矛盾,提高政府資金效能。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作為預算改革的地方試驗田,開創了全國財政預算分配制度改革的先河。南海績效預算的實踐表明,績效預算在提高單位部門資金使用效果和工作水平方面能夠發揮其他財政支出管理制度所不能實現的效果。通過績效預算與績效評價掛鉤形成的績效約束環,促使部門單位在獲得過去被稱為“免費唐僧肉”的預算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有了自我約束的心理準備和制度要求。
“自我革命”緣由
預算申報單位與財政部門展開博弈,希望獲得更多的資金,財政出于總體平衡則要求要壓減資金。此外,財政部門的內部科室、分管局長及政府各部門、分管領導,往往希望所分管的部門有更多的資金支持而產生博弈。博弈的一種結果使財政資金向強勢部門傾斜,而很多有關民生的支出被忽視;要么就是平均或按比例分配;要么就是擱置預算。
因此,這種博弈使財政資金分配不能達到最優配置。博弈的另一種結果,使得博弈雙方的成本大大增加,這種成本既包括時間成本也包括物質的耗費成本,甚至在博弈過程中會滋生腐敗。因此,對于擁有資金分配權的部門或領導而言,無論如何分配都會產生利益沖突,一旦分配不當就容易授人把柄,這種資金分配權就成了“燙手山芋”。
同時,預算缺口增加了預算分配難度。2003年,南海區各部門所做的財政預算是69億元,但政府實際能夠支配的財力大概只有44億元,兩者相差25億元,政府財政面臨著巨大資金缺口。
此外,財政收入增加使資金使用風險和難度增大。2007年南海區一般預算支出高達60.66億元,基金預算支出高達29.23億,兩項合計總支出達90億。比寧夏自治區、青海兩省區2007年的一般預算收入還多,基本上相當于中等省份內三個地市級區域的一般預算收入。如此多的財政資金集中在一個縣級單位里,人均可支配財力極為充裕,這就使得資金使用的風險大大增加。在傳統的財政分配體制下,不節制的支出傾向就會占據上風,使用稍有不慎就會產生問題。如果不加強資金管理,腐敗案件發生的機會將會增加。
于是,南海區財政局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2004年,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終于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了以績效預算為核心的財政模式。
“分錢方式”轉變
績效預算是政府財政支出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實現了財政資金分配由“人為分錢”到“制度分錢”的重大轉變,不僅僅是各個預算申報單位資金申報和使用的一種制度約束,而且對各個資金申報單位的工作方式而言,也是一個極大地轉變。因此,這項制度創新從一開始就面臨著極大的阻力和難度,而南海區績效預算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關鍵就在于能夠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妥善處理好改革和發展當中的各種矛盾,建立統一戰線,使得這項制度在南海區逐步得以規范和推進。
南海績效預算能推行,得益于南海區以公共財政改革為導向的綜合財政改革:一是實行了綜合預算,把一般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非稅收入、公有資產收益等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總盤子;二是實行了統一的部門預算,使部門的績效考核成為可能;三是實行了統發工資、統一人員和公用經費標準、清理單位小金庫、行政事業資產統一管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財政監督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使各單位的經費來源只能是財政撥款,為推行預算分配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礎。
此外,為提高南海績效預算的效果,廣東財政科研所與南海財政局一起,每年對績效預算進行創新,不斷鞏固改革成果,提高績效預算的效果。一方面,針對不按照績效預算要求操作的部門和單位,在評價報告中作為“典型”上報區政府,促使部門單位領導重視績效預算工作,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和部門單位工作水平。另一方面,逐步加強績效預算和績效評價工作的聯系,對部門單位形成“績效約束環”,從而促使部門單位在加強自我約束的同時,不斷提高工作積極性。
2008年,在單位自評和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價的基礎上,由區人大財經工委、監察局、財政局和審計局聯合組成績效問責小組,對現場公開抽取的2007年度的四個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及問責。通過問責的形式對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實際工作結果與績效目標進行分析、判斷及質詢,全面評價部門資金使用效果及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變以往財政被社會問責為社會向用款單位問責,從而分清分錢和用錢的責任。
先行者的經驗
在全國探索推行財政績效預算改革的實踐中,南海區積累了一定的改革經驗。總結起來有四條:
首先,與科研部門合作――加強過程控制的系統性。南海在績效預算改革中采取財政科研與財政業務協作發展模式,加強程序安排和運行的規范性、公開性和科學性。在開展評價具體工作時,由財政科研機構作為第三方,設計專家評價方式、確定專家名單,從而在各職能部門與財政部門之間架起了“防火墻”,提高了過程控制的科學性,有效地規避了改革風險。
第二,專家介入――使得預算的配置更有效率。現在編制預算的流程是:人員經費標準化、公用經費公式化,50萬元以上的專項經費績效化。專家評價采取專家個人評價與小組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評價重點緊緊圍繞“項目立項、項目資金額度計算、項目排序”,評價過程分為技術評價和政策評價兩個階段。技術專家負責評價項目的可行性和資金預算的準確性,政策專家按照“大事優先、績效優先、民生優先”的原則,根據國家政策和地方發展戰略、資金使用效益等評價標準,確定項目安排的先后順序。
第三,指標體系――使預算可以衡量。根據專項項目的特點,分為大額專項、基建工程、設備購置及修繕、信息化四大類,并且分別設計了政策性指標體系和技術性指標體系,對項目的政策合理性和技術合理性進行評價。每一類項目首先都包括項目合規性和必要性、項目合理性及可行性、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實施的制度保障、以往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和申報材料質量六類指標。評價時突出項目績效預算的目標導向,扭轉部分單位“無的放矢、信口開河”的不良風氣。
第四,注重程序正義――保障改革成果的有效性。績效預算由區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統一制定規章制度和評價體系,要求所有部門都必須遵循規定的程序來申報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申報后,由財政局績效評價科進行形式初審,并轉交各業務科室出具是否提交專家評價的意見。具體評價時高度注重評價公正,按規定的流程由評價專家獨立進行,評價結果分為同意立項和不同意立項兩類,基于此形成各類項目的優先排序結果和綜合評價報告。其后,依據這些評價報告,區財政局形成項目績效預算總報告上報區政府。在區政府預算協調會議之后,南海區財政部門對批準立項的項目在編制預算時,根據財力狀況和政府工作重點順序依次排序安排資金,對不同意立項的項目,不予編制預算。
8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屬不同的管理部門,支持內容和項目存在交集,如省級搶救性資源保護資金(省住建廳管理)與旅游產業發展資金(省旅游局管理)項目政策內容趨同,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省商務廳管理)與現代物流業發展資金(省發改委管理)政策內容趨同,企業技改貼片資金與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均由省工信廳管理)項目政策內容趨同,導致有的企業多頭申請,省級資金多頭投入,且缺少統籌協調。
二、意見和建議
(一)績效導向,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為提高省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建議財政部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簡化操作、提高效率、公開公正的原則,制定嚴格的資金管理規范,進一步明確支持范圍、內容、管理責任、審批程序、時限要求、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同時按照全省財政績效預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著手從制度上加強績效管理,從部門職責、工作活動和預算項目三個層面制定明確的績效考核目標、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加強績效預算日常監管和績效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從制度上保證財政資金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市場引領,優化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
整體上看,產業發展屬于競爭性領域,財政資金過多直接投入,會影響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發揮,進而導致市場主體的不公平競爭,影響各個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的積極性,同時也增加了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因此建議:一是適當減少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項目數量,集中資金支持對我省產業發展有帶動作用和突出貢獻的大項目,將產業關聯度、企業經濟增長率和社會貢獻率作為項目評審重要因素,提高財政支持項目在文化產業方面的領先性、存續性和成長性。二是建議適當增加貼息項目的支持數量,擴大貼息規模。通過大力支持貼息項目,達到引導銀行貸款及其他社會資金投入的目的,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乘數效應。三是優化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減少財政直接性無償投入,更多地采用市場化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和先評估后補助等方式,既體現國家政策支持、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又符合市場規則。同時,加強對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樣,也有利于政府把更多的管理精力用于提供信息服務、改善市場環境上來,促進產業更好發展。四是應當從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拿出更大份額用于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交給專業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市場化運作。這樣,不僅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幫助企業增加資本金,還能大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防范和減少腐敗。要進一步明確資金管理和項目管理的主體責任,規范操作流程。
(三)整合產業資金,切實發揮財政資金重點引導作用
在優化支持方式的同時,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的原則,進一步整合資金、突出重點,選擇關系全省產業發展、具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項目給予大力支持,形成產業規模,真正體現財政資金通過支持產業發展促進我省產業結構優化、加快轉型升級的導向作用。一是進一步明確支持范圍。省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應重點支持整個產業發展具有較大影響力或帶動作用的企業、項目,支持關系全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局的重點項目和服務體系,特別是對那些具有效益外溢性的產業發展項目給予補助,并適當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規范補助范圍、補助額度及績效目標。二是注重資金使用效益。原則上對組織項目申報時已建成的項目不再支持,不搞錦上添花。對于項目投資規模過大,財政投入杯水車薪的項目,原則上政府也不再直接投入,可從其他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三是合理劃分各級政府事責事權,處理好政府層級之間的責權關系。按照受益范圍和便于管理的原則,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政府對產業發展支持的事責,鼓勵市縣政府積極創新扶持方式,對于受益面窄、項目分散、信息復雜、發展前景較好、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小型項目予以扶持。
(四)狠抓落實,加強項目和財務管理
一是加強項目管理。對項目立項審批、施工建設、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的各環節,實現專家評審項目的全覆蓋,未經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不予支持,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綜合監管,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招投標和施工監理相關規定,規范項目調整審批程序,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制,加強項目驗收工作,確保項目按時保質完成。二是實行項目庫管理。相關部門應提前做好項目準備工作,提早啟動申報程序,減少中間審批環節,迅速下達資金,變“資金找項目”為“項目等資金”,努力形成每年謀劃一批、論證一批、儲備一批、投入一批扶持項目的良性循環。改變一年一申報的評審方式,年度項目應直接從項目庫中篩選,使項目從申報、評審、篩選、確定形成一套規范的機制,既減少基層負擔、節約行政成本,又能提高年度項目確定和資金及時下達時效。對于省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取消項目審批制,改為在分配環節引入競爭機制,采取競爭性分配方法從項目庫中選定項目,在明確使用范圍及預期績效目標的基礎上,通過招投標或專家評審等方法,在眾多備選項目中選擇最能實現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使用效益最高或實施成本最低的項目,確保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三是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資金使用范圍,清理盤活結余資金,整合或取消政策內容趨同的專項資金。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專項資金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規范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完善財務內控制度,規范會計核算行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五)建立績效問責與激勵懲戒機制,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我匯報演講的題目是:“****”
這次學習實踐活動對我*今后五年發展的核心,建設富裕文明開放和諧的**十分重要,對我們從事扶貧開發工作的人來講尤為重要。因為貧困的社會不可能和諧,很多社會不和諧的因素因貧困而發生;貧困的家庭不可能文明。文明是進步的標志,貧困的家庭發展是緩慢的,離文明的要求差距較遠;貧困的困想不可能創新,創新是改革的需要,時代的要求,一個思想貧困的人是不可能走上發展的快車道。開展學習實踐活動活動,結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談三點認識和看法:
一、通過討論和學習,提高扶貧的素質和能力
提高扶貧素質要做到:“四個明確”:一是明確扶貧理念,解決用什么思想指導扶貧開發工作;二是明確扶貧方向,解決扶貧工作的對象問題;三是明確扶貧工作的內容,解決做什么的問題;四是明確扶貧工作方法,解決怎么樣做的問題和如何出成績的問題。提高扶貧能力,這與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提高扶貧開發工作的水平”相符合,提高扶貧的能力,主要是提高三個方面的能力:1、提高把握扶貧政策的能力,對扶貧政策上認識不能偏差、理解上不能偏頗、執行上不能偏離;2、提高統籌協調能力,一是“統”、“統籌”考慮。統籌規劃是推動扶貧開發工作的根本,只有抓住這個根本,就可以改變扶貧工作單打獨斗的被動局面;二是“調”。積極主動協調上下之間、部門之間的各種關系是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基礎,只有抓住了這個基礎,我們工作就可以從被動變主動,從狹窄走向廣闊;3、提高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能力。項目和資金管理,是檢驗扶貧開發工作的尺度和標準。主要是通過完善一些制度和辦法,來規范項目實施和資金投向,取得扶貧開發的顯著成效。
二、通過討論和學習,轉變觀念,創新扶貧資金管理的方式
目前,省級財政扶貧資金分配方法主要采取因素法。目標任務和定額標準分配法、項目擇優分配法等(舉例說明整村推進、安居工程、項目貼息貸款)。省級財政資金扶持方式主要補助、補貼、貼息、以獎代補、獎補結合等多種靈活多樣的方式。通過討論和學習,應積極探索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方式。一是要建立高層推動的資金管理組織協調機制。二是托展平臺、統籌規劃,以規劃為依據,以項目為紐帶,把性質相近、目標相同、用途相形的相關資金,統一編制項目計劃和資金分配方案,統一組織項目實施、統一組織績效評價,充貧發揮資金的綜合效益。三是積極探索“村民互助”的產業扶貧模式,深化扶貧到戶貸款貼息政策,拉動扶貧貸款的投入,提高扶貧效果。
三、通過討論和學習,要逐步形成扶貧開發工人的自身特點和模式
關鍵詞: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分析研究
1鄉鎮財政資金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財政資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目前鄉鎮財政資金在使用方面績效不高,財政部門按照各職能部門財政支出的比例進行預算的編制,確定資金的分配。用款單位目前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將有限的資金形成規模效應,資金投
入面過寬,導致資金使用效益低下。此類現象在其他資金使用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極大的影響了資金使用的績效。
1.2資金核算方面存在的問題
違規現象比較嚴重,盡管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對財政資金管理的力度,但在財政資金使用與核算上仍存在著大量的違規現象。一是鄉鎮財政資金核算方面一般不進行獨立核算,對各種財政專項資金及鄉鎮管理活動中的經常性費用在使用中有混合的現象。鄉鎮財政資金被挪用或者被擠占,不能夠反映出財政專項資金的結余數額。對各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及如何進行績效考評帶來困難。二是有些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單位為了減少專項資金結余上交,出現了不正確使用專項資金的現象,不能做到專款專用,年度終了集中花錢,突擊購貨。第三方面是有些專項資金使用部門不經財政審批,任意改變財政資金用途,預算執行隨意性大。
1.3鄉鎮財政資金在監督管理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
鄉鎮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不完整,存在著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鄉鎮財政資金支出過程中,從財政政策的掌控運用方面到對財政撥款的具體實施階段均沒有形成內在的約束機制,相關的財政監督的法規、制度建設方面沒有形成體系,也沒有及時更新。沒有形成財政資金監督的事前、事中、事后檢查制度。對違反預算方面的項目支出,特別是用款單位隨意變更財政資金使用的情況,財政部門沒有相應的解決方法和具體的懲罰性措施,在處置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方面沒有權威性,缺乏監管力度。
2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問題的原因分析
2.1在財政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方面不夠完善
目前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體制是鄉鎮財政縣級財政部門代管,體制發生了變化,但是鄉鎮財政資金的有些管理制度沒有及時更新和補充完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相對滯后。使得基層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出現制度空白或者是用原來的制度來管理變化后的新項目。由于資金管理方面的制度體系建設不夠及時和完善,鄉鎮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不夠透明和效率不高的情況,鄉鎮級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很好地強化。
2.2鄉鎮財政資金使用結構不合理
鄉鎮財政資金的合理使用,滿足鄉鎮政府各項支出的需要,貫徹財政支出的“三公”原則,及其他公益性財政支出需要是鄉鎮財政的重要職能。而現實中存在著鄉鎮財政資金支出的結構不合理的情況。在應該有鄉鎮政府承擔的社會公共事務等方面的財政支出,而不能滿足需要,這就是財政支出的“缺位”。而應該由市場提供的一些商品和服務,政府部門為了地方的發展過多地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增加了鄉鎮財政支出,這就是財政支出的“越位”。有些鄉鎮政府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大力進行招商引資金、增加地方稅源,創造好的地方經營環境,在土地征用、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增加了鄉鎮財政支出,使得鄉鎮財政支出的結構不夠合理。
2.3不能按要求合理使用專項資金
在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擠占、挪用現象比較嚴重。有時不按用途合理安排使用專項資金。近年來國家在推進農村改革,促進農村建設,貫徹城鄉一體化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雖然在涉及到國家下撥的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方面國家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于鄉鎮財政資金比較緊張,鄉鎮基層財政經辦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加之大多數鄉鎮的財政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鄉鎮專項資金使用存在著不合理的問題比較嚴重。
2.4鄉鎮財政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監督
鄉鎮財政監督體系不夠完善,沒有建立健全嚴格的事前預算、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等財政資金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目前即使實行了“鄉財縣管”的方式,在具體的使用財政資金方面,鄉鎮財政管理部門仍具有很大的自,縣級財政統管實際就是起到了出納的作用,很難對鄉鎮財政資金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3提高鄉鎮財政資金管理水平的措施
3.1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責任制
鄉鎮基層財政資金緊張,在財政資金的管理方面應該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責任制,使鄉鎮政府相關部門的領導認識到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管理的重要性,使他們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按照事前編制的財政預算,落實到各個部門,建立部門預算執行的責任制,并建立嚴格的考核追究制度。保證各部門嚴格按照國家的財經法規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的規定,合理使用各項財政資金,使各類財政資金在使用中符合法規要求,提高其使用效率,保證財政資金的安全。
3.2加強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鄉鎮財政資金的用途是為了政府各部門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滿足社會公共服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使鄉鎮基層文教衛生等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要加強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在鄉鎮財政資金分配方面的改革主要是保障影響社會發展的重點項目,使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發揮好。在財政預算方面的改革主要是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工作,細化財政支出預算,增加財政預算的透明度,加強對財政預算的審查和監督,加大縣級財政部門對鄉鎮財政的監督、審查力度,保證各項財政支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方面的改革主要是減少中間環節將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給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收款單位,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3.3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管理評價制度
建設鄉鎮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的關鍵是建立健全財政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作為財政部門首先應把握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的方向,制定相應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規范體系。在財政預算方面建立一系列的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支出績效。在財政預算的執行過程中建立使用財政資金的指標體系,使財政資金得到合理使用,不“缺位”、不“越位”。在財政資金事后實際績效評價過程中建立指標體系,以考察財政資金使用的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效率性。使鄉鎮財政資金能夠充分發揮作用,實現社會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
作者:趙偉 單位:東平縣銀山鎮財政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政支農支出;規模;結構
中圖分類號:F81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2
作為農牧業大區,農牧業的穩定發展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結合農業自身特點及我區的農業基礎,農業的發展需要政府財政給予有力支撐。因此,通過分析財政支農支出的總量和結構,發現財政支農支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是很有必要的。
一、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規模分析
財政支農支出是指政府財政用于以支持并促進農業、農村、農民發展為目的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資金投入。衡量財政支農支出規模可以采用兩類指標,一類是絕對數指標,一類是相對數指標。絕對數指標即財政支農支出總量,相對數指標即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財政支農支出占農業GDP的比重等。
1.絕對數指標分析
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總額,從1990年的9.24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396.67億元,年平均增長16.61%。其中,“九五” 期間共投入100.89億元,年平均投入20.18億元,年平均增長1.87%;“十五”期間共投入316.95億元,年平均投入63.39億元,年平均增長9.21%;十一五期間共投入772.2億元,年平均投入154.44億元,年平均增長38.37%。從總體來看,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是逐年遞增的,只有2003年和2005年有小幅的下降。
從增長速度來看,財政支農支出的增長速度波動較大且不穩定。從圖一我們可以看出,財政支農支出增長速度基本上是一條波動上升的曲線,且有的年份波動幅度較大。除了個別年份外,大多數年份支農支出增長速度都低于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這種變化趨勢體現了中央、自治區對農業財政支出的變化特征。
圖1 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及支農收入增長速度
2.相對數指標分析
圖2反映的是1990年-2011年間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財政支出的比重,從中我們可以看到,財政支農的力度呈現下降趨勢。1990年內蒙古財政支出總額為60.9億元,財政支農支出總額為9.24億元,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5.13%;2011年財政支出總額為2989.21億元,財政支農支出為396.67億元,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卻為13.27%。在此期間,內蒙古財政支出總額與支農支出總額基本上是逐年上漲的,而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卻呈現下降趨勢。這表明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的力度不夠,沒有體現出對三農的支持力度。
圖2 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
二、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分析
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從內容上講具體包括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農、林、水、利、氣象等部門的事業費用、支援不發達地區支出、農業基本建設支出(含國債投資)和農業科技三項費用等。從表2來看,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農林水氣象部門事業費占財政支農支出的很大比重,且總體上呈現增長趨勢。1990-2007年支援農村生產支出總額累計341.24億元,占財政支農支出總額的51.68%;農林水氣象部門事業費累計188.76億元,占支農支出總額的28.59%。兩項支出總額累計530億元,占據了財政支農支出總額的80.27%。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支出和農業科技三費長期處于低水平狀態,1990-2007年兩項支出資金累計為11.15億元,僅僅占到了財政支農支出總額的1.69%。從總體來看,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支出表現出平穩增長的態勢,增長幅度很小;農業科技三費支出基本保持在0.2-0.5億元之間。
表2 1990-2007年財政支農支出結構情況表 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內蒙古統計年鑒》2008年,《內蒙古財政年鑒》2007年,內蒙古發改委計劃投資報表。
三、財政支農支出規模結構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支農投入總量不足
首先,從財政支農支出規模來看,內蒙古財政支農支出總量從1990年的9.24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396.67億元。而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卻從1990年的15.27%降到了2011年的13.27%反映出財政對農業的支持力度缺乏持續性。其次,從財政支農支出增長速度來看,自治區政府對農業投入的增長速度在大多數年份都低于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
2.財政支農支出結構不合理
在內蒙古財政支農的支援農村生產支出資金中,用于大中型帶有社會性的水利建設比重較大,而農民可以直接收益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較小。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支出和農業科技三費所占比重很小,且其在財政支農總支出中的份額總體呈現下降趨勢。財政支農支出中用于農業科技的投入數量小,比重低,農業科技支出比重長期在低水平徘徊。
3.內蒙古財政資金監管體制不健全,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首先,內蒙古涉農資金管理部門多,主要有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扶貧辦、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這種管理體制決定了農業財政資金的使用分散,使得有限的資金不能有效整合,不利于資金的統籌安排和使用。其次,財政支農資金在執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管,財政資金跨政府層次多,農業財政政策執行成本高,大量資金在層層下撥中被占用,影響資金的及時調度和使用。
四、政策和建議
1.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健立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
首先,增加財政支農投入,是促進農業發展的現實需要,這就要求政府要在財政支農投入的絕對量上保持長期穩定增長。同時要創新開辟多種融資渠道,引導社會閑散資金進入支農環節。其次,要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權,確定各盟市、各旗區財政投入的來源和渠道,規定資金投入份額、投入方向、使用要求,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最后,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農業農村發展中長期規劃,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投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構建財政支農長效機制。
2.優化財政支農支出結構
首先,要加大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基本建設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及農業綜合開發。增加對農業基本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可有效地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農村生活和市場條件。其次,要增加農業科技三項費用支出。推動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升級。再次,要適度減少行政事業性經費支出,全面推進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
3.加強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監管機制
對財政支農資金進行強有力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首先,應加強財政廳對支農資金的監管和審查。財政廳應完善逐級撥款制度,加強對各盟市、各旗區財政部門資金的審計和監管,避免各級財政部門擠占和挪用支農項目資金。其次,改革和完善立項及資金分配方法。將競爭機制引入立項工作,資金分配要與項目效益及資金管理情況掛鉤。再次,建立健全項目執行及資金使用的激勵、獎懲及風險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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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理論基礎和原則
受托經濟責任理論認為,隨著人類社會發展,財產所有權與財產經營管理權的分離,客觀上導致了財產委托者對財產受托者進行經濟監督的需要,這就直接導致了績效評價的產生。為履行受托責任,就要求相應的評價體系對高校所掌管的經濟資源及教育投入和產出的結果進行確認、計量、評價和報告,以如實反映高校履行受托職責和實現其教育職能的情況。高等教育績效評價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能夠反映和控制高校作為受托經濟主體在受托責任上的具體履行過程,二是反映高校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的最終結果。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以規模而不是以效益為基本目標取向,政府部門的著重點在于每年教育財政經費的增長量和增長速度;在教育財政資金分配方面,一定程度上是通過財政部門與經費申請學校之間的“討價還價”來進行的。這樣做,一方面難以避免經驗決策、關系決策的色彩,難以保障財政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在客觀上造成了許多部門和地區高校年復一年地進行教育資金爭奪戰,而對教育投資責任和教育支出績效不夠重視。另外許多高校在申請教育經費時很大程度上存在著不顧國家財力可能性,盲目制定發展計劃的傾向,盡最大可能性向財政申請經費,財政給多少花多少。許多高校在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也存在不計成本、不講效益等問題。這種在教育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上的權責脫節、責任不明等問題的存在,導致了有限財政資金比較嚴重的浪費。由以上問題可以看出,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績效狀況不能不令人擔憂,這些問題的存在要求我們必須對高等教育支出進行績效評價。
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從政府支出績效評價實踐中總結出了“3E”原則,即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所謂經濟性(Economy),是指在財政支出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支出決策機制和支出優先安排機制,克服財政支出活動中嚴重浪費和分配苦樂不均的問題;所謂效率性(Efficiency),是政府及民眾對財政支出在項目決策機制、實施進度、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要求的具體體現;所謂有效性(Effectiveness),是財政支出所取得的最終成果的具體體現,需要結合當前效益與長遠效益來衡量。高等教育財政支出作為公共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原則也同樣適應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的評價工作。鑒于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由于資金使用單位對支出績效認識模糊或者缺乏認識,導致高等教育支出在某些支出項目中忽視最終的目標和效果而單純追求支出的經濟節約;或不顧效果單純追求效率而造成浪費;或追求所謂“效果”而不顧財政資源情況,最終影響綜合效果等。因此,要對財政高等教育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科學、客觀的績效評價,就不能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其中的某一個要素,而要從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要素進行綜合考察、分析,從而達到綜合評價的目的。
二、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存在的問題
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還未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體系。由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尚未建立,高等教育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缺乏應有的考核、監督和評價,加上財經領域存在著“重改革,輕管理”、“重分配,輕監督”等一些不正常現象,導致高等教育財政資金困難與損失浪費并存,高等教育財政支出效益低下等。目前我國在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上存在的問題大致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未形成合理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講效益的制度環境,績效評價缺少應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建設和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法制建設卻近乎空白,還處于探索階段,這極大影響了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整體成效。從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具體情況來看,制訂績效評價體系及評價標準,制定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辦法,組織、協調績效評價工作開展,建立相應的報告制度和評價結果監督制度等都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或政策才能有效開展。從國外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發展實際來看,這項工作要取得實效必須得到立法的支持,而且要制度化、經常化。
(二)未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講效益的監督機制。目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監督制度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如一些地方開始在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在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審查的內容仍只注重于合法性和合規性審核,未轉向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評價;其次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審查的目標仍僅限于鑒證形式,只是審查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管理上存在的問題,而未轉變為發現管理中存在問題并找出原因,提出政策建議,從而提高教育財政支出使用效益和支出效率;另外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審查的方式仍是提供審計式的鑒證形式和財務報告的事后審查,未能形成事前確定目標、事中監督和事后評價的方式。
(三)許多高校對高等教育投資責任和支出績效不夠重視,未能將績效評價納入高校預算執行和管理的整個過程中。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整體。績效預算管理要求以成果為導向,將追求最大績效作為預算管理的根本目標,將實現既定績效目標作為預算管理的根本要求,將財政資源配置的最終成果作為衡量管理活動的根本標準,并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各項管理活動中。但目前許多高校在預算資金的分配上只是著眼于把錢花出去而忽視了預算資金能夠取得的績效,更沒有從源頭上控制沒有績效和低績效的教育投入項目,在教育投資責任上也沒有形成一定的監督和追究機制。(四)未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規范和合理的評價體系。我國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建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是如何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進行科學分類。例如高等教育支出中既有研究生教育支出、大學本科教育支出、高職教育支出,也有校園建設和改造項目、教師工資、學生補助、科研支出,還有人員開支、公用支出等等,同一類支出中的不同項目具也有很大差異,這給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進一步細化帶來很多麻煩;其次是如何解決評價指標的通用性。由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公共性與復雜性特征,使我們短期內很難找到合適的指標來覆蓋所有的項目,也很難找到合理的方法來對社會效益和長期效益進行對比分析;三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標準值。其突出表現在由于不同地區、不同高校采用不同的會計核算方法和會計核算軟件,使得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缺乏應有的基礎數據,加上各類學校的具體情況不同,其間的差異和個性特征導致制定評價標準難度進一步加大。
三、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對策分析
在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大框架下,構建基于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導向的高校會計系統,全面引入績效預算管理思想,并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過程中,并積極探索,分步實施高等教育財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結合具體國情,我國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建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制度不僅僅是對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更是對高等教育財支出的制度約束和控制手段。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法制建設近乎空白,還處于探索階段,這極大影響了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整體成效。為此,我國首先要加快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步伐,在《預算法》、《審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中增加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管理的要求,加強對高等教育財支出管理的約束力,強化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的手段,為開展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奠定必要的法制基礎。其次,要統一制定有關高等教育財支出評價規章和制度,明確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規則、工作程序、組織方式及結果應用等,并對相關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界定等。
(二)構建基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導向的高校會計系統,全面引入績效預算管理思想,建立面向績效評價的預算管理體系,并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的整個過程中。有效的會計信息是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基礎,會計系統及其預算機制的建立是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信息資源平臺。但是目前我國現行高校會計系統由于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方式和過于簡單的財務報告制度等原因,無法滿足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需求。要有效實施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就必須構建基于績效導向的高校會計系統,改革現有的高校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制度,并在預算管理中全面引入績效預算管理思想,增強預算編制的績效性,優化預算資金分配,并以績效為目標嚴格控制預算執行,增強預算的嚴肅性,同時加強預算支出的績效考核,重視預算執行考核結果的應用,切實提高預算的管理水平。
(三)積極探索,分步實施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考慮到高等教育財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復雜性,與此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因此,我國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本著分步實施、逐步試點的方針來進行。首先在評價目標選擇上,基于高等教育項目支出的特殊性,應先以高等教育項目支出的績效評價為切入點,再推廣到其他支出的績效評價。二是在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方面,應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重點高校作為試點單位,方案成熟后再過渡到其他高校。三是在評價方式和評價體系建立上,應先推行高校自評或考評為主,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選擇重點進行評價,并積極協調高校共同制定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標準體系和方法等相關評價制度,并逐步過渡到以財政、審計以及社會中介機構為主的評價方式。
(四)努力做好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配套改革。首先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應建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信息資源庫,搭建便于統一會計核算信息的網絡平臺,以便于監測高校預算支出的完成過程,收集、查詢高校預算支出信息,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其次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高校要科學合理地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進行分類,并能形成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體系,這是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標準體系和有效組織實施的前提和基礎。另外要加強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培訓和宣傳工作,逐步形成高等教育財政支出講績效和有績效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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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過程中,如何認識財政監督職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調整財政監督職能的定位,如何轉變財政職能的實現機制,是擺在理論界和實踐工作者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監督主要以行政監督為主,通過行政法規的制定和檢查,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財政資金的運行和財務活動的進行以及財政政策、會計制度的執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使財政監督具有了新的內容,它既要體現以國家為主體財政分配關系的監督要求,也要反映以價值規律和市場競爭為特點、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的監督要求。一方面社會主義國家的分配性質,要求對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進行監督,通過國家分配政策、財務制度以及相關法規的頒布,反映社會主義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關系。同時,多種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過私營、外資、合資企業的監督,維護按要素分配形式為補充的分配運行秩序。另一方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財政監督要反映價值規律和市場經濟的要求,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轉變財政監督方式和監督手段,運用經濟、法律方法監督地方、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經濟活動,使其收支行為、分配方式、資金營運、上交利稅符合國家財政政策和市場準則,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財政分配的正常運行,維護國民經濟運行秩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改變了傳統計劃經濟模式下國家財政在收支過程中統收統支、大包大攬,不講經濟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國家財政分配出現了三個轉變,一是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在分配方式上變統收統支分配體制為明確事權、劃分稅種、確定收支的分稅制機制。二是在國家、企業、個人的分配關系上,變單一按勞分配方式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按要素分配為補充的分配體制。三是在國家財政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分配關系上,變預算內、預算外分配雙軌制為逐漸向預算內單軌分配轉變。財政監督也從計劃經濟體制下事無巨細、一統到底的直接監督,變為依法監督和間接監督,通過《預算法》、《會計法》、《稅收征管條例》等財政法規,監督財政部門內預算編制情況和預決算執行情況,監督稅務部門稅收征管、匯集、解繳情況、納稅對象的完稅情況,以及各財政部門非稅性財政收入收繳上解和使用情況。并通過社會監督機構,監督企事業單位資產運行過程和財務會計活動,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和企業出資人利益,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供保障。可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經濟運行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財政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財政監督更加必要。
二、財政監督職能的定位
財政監督是對各項財政資金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寓監督于整個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幾層意思:第一,專門的監督機構要和其他業務機構合理分工,專司監督的部門應該牽頭抓總,對整個財政監督工作、檢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業務部門要按照監督部門的要求進行監督。這要研究專司監督部門和業務部門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樣分合適。第三,正確運用檢查的權力,對各種資金進行監督檢查。事后要有核準報告制度,要由監督部門對報告進行審查、認可,使監督寓于管理之中,通過各項業務制定合適的規章制度。第四,體現財政監督的功能。結合支出管理體制改革,改造傳統的支出體系和信息系統。在支出改革過程中,必然要觸動傳統的模式,舊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這個過程中,財政監督部門要發揮作用,要使每個制度建立的時候,就考慮到監督的職能,在新的管理體系和信息系統中資源共享,數據透明,預算確定下來后,必須進入信息系統,執行到什么程度,授權限于哪些人,在關鍵處行使監督職能。
三、轉變財政監督職能的實現機制
在財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的過程中,及時轉變財政監督職能的實現機制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改變過去傳統的單一的財政監督內容和監督對象,把對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與對企業、單位的監督檢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須從傳統的以企業財務收支為主要對象的監督模式,轉換為充分運用財政部門綜合管理財政收支的職責特點,在開展對企業執行財會制度和預算收入解繳情況監管的同時,把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本級預算收入、劃分、留解、退付的監督上來。
2.由重收入監督轉變到收支并重上來。通過財政收入監督,可以達到增加收入,防止財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財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確、資金使用效益如何,有無擠占挪用現象等,都關系到財政職能的發揮,關系到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因此,新形勢下的財政監督職能的實現機制,必須逐步建立從財政預算支出的申報、撥付到使用過程的跟蹤監督機制。
3.由事后監督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綜合監督為主轉變。沒有事前、事中監督,根本談不上監督體系建設。必須有一套辦法規定,由專司監督的部門利用其所處的地位和職權來調動所有業務科室,對這套辦法進行檢查。
4.要從大檢查突擊性監督向日常全方位監督轉變。十幾年的大檢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帶有突擊性質,并且檢查對象多是企業。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為主,因此,財政監督要轉變監督方式,逐步由突擊檢查轉到日常全方位的監督。財政監督不只是簡單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監督應該更重要。重點不再是企業,而應是財政資金,真正形成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財政監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監督檢查轉變到監督服務。財政監督要徹底改變過去那種只重檢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繳,不重整改,監督檢查與管理服務相脫節的做法。變單純的監督檢查為監督服務,寓服務于監督之中,把監督檢查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結合起來,達到為加強財政管理服務、為財政中心工作服務的目的。
6.從對外為主向對內為主轉變,強化內部監督。財政部門手中的“財權”決定了有必要在內部建立起強有力的自我約束機制,包括自身隊伍建設,制度規定的建設,行使內部審計職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規范自身行為。內部監督應該做好內部審計、專項檢查和離任審計。
四、堅持財政監督職能,必須加強法制建設
堅持財政監督,健全財政職能,確保市場經濟有序運行,就必須加強財政法制建設。依法理財氛圍越好,財政監督職能越能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