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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G32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對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既能夠增強土地利用效率,還能夠更加高效地開展城市建設,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是我國經濟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在土地規劃管理的基礎上推動城鄉建設的統籌與調控,制定科學的規劃與管理方案,在確保城鄉經濟發展的通知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一、土地規劃管理作用分析
(一)確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對國有土地進行固化可在空間結構和經濟結構范圍內對土地進行合理利用,可增進地區與產業之間的協調性,實現人、土地、經濟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通過土地規劃與管理,既可以保護基本農田的使用面積,還能夠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條件,形成可持續的、生態化的土地利用環境。科學、規范的土地規劃與管理還能夠進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經濟結構的合理性,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二)加強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積少又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土地用途進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條例的約束下按照經濟發展需求對土地性質進行分類,如將土地資源分為農田用地、建設用地、生態環境保護用地等。這樣能夠限制和引導不同類型土地資源的利用,在經濟建設、耕地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三者之間建立平衡點,達到既保護又發展的目的。
(三)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土地規劃需要經過較長的時期才能夠體現出效果,且其受投資、人口、自然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較大,不同地區和不同方案之間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對土地進行規劃管理可以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當前經驗,指導后續使用的進一步完善和土地規劃手段的進一步創新。
二、城鄉規劃的價值
(一)對空間布局的利用
城鄉規劃的重心就是通過對城鄉的空間布局進行一個合理有效的利用。通過對實際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分析,然后對每個地區作出詳細的規劃,看哪個地方有利于發展經濟,哪個地區適宜人類的居住,通過對布局進行合理的設置,從而對土地有一個合理的應用。土地之源的合理開發作為城鄉規劃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僅對于人們生活環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能夠為人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氛圍。并且通過城鄉規劃,可以協調城市和鄉村之間的格局,促進地方經濟的向前發展。在城市規劃中,生態環境的建設也是一個重要的內容,通過完善人們的生存環境,從而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二)緩解城鄉兩極分化
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指的是通過對城市與鄉村的有限條件進行一個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從而促進城市與鄉村的不斷融合,適應社會發展的潮流。在城鄉規劃中,主要是通過對農村進行改造,充分利用農村中的土地資源,對外進行招商引資,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同時,通過對農村土地的征用,發展經濟項目,然后再根據相關的實施細則給農村的人們分配城市用房,并且鼓勵他們進行自主創業,政府通過提出鼓勵和優惠政策,來支持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農村進行招商引資,還可以通過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有效的分擔,政府對其加強教育力度,提升他們的文化水平,傳授他們農作物的種植管理水平,通過開展培訓等,發展林業、畜牧業、種植業,從而拉動農村的整體的經濟水平,有效的緩解城鄉的兩極分化現象。
(三)有利于宏觀調控
政府對于城鄉規劃的建設可以通過宏觀調控的方式來進行,宏觀調控作為政府發展經濟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以城鄉規劃的表現形式來進行城鄉規劃,從而使城鄉經濟能夠保證協調、平穩的運行。自從《城鄉規劃法》出臺并實施之后,各個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都制定了相關的城鄉規劃政策,以期通過政府對城鄉規劃進行有效的管理和實施,對城鄉的經濟發展不斷存進,從而使其能夠與我國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三、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之間的關系
(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城鎮建設用地有序擴張
加強兩規的銜接和互通的關系,兩者之間既不是明確的制約關系也不是具體的平行關系,要想較好處理兩者之間的關系,應建立符合實際的管理辦法。要把合理用地和保護耕地作為指導方針,城鄉規劃中的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規劃應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以內,并且在城市建設設中可分為新區擴張和舊城改造兩種方式,分別對新增建設用地和舊城改造用地進行合理的利用,在開發區和小城鎮要以新區擴張為主,舊城改造為輔建設良好的大中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都是以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為基礎的。
(二)拓展土地規劃的深度,在規劃與實施之間搭建橋梁
由于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的實施和編制分屬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的利用規模等原則性的問題上存在差異,導致“兩規”在相互結合的過程中不能夠有效的銜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都是由地方政府組織的,由于地方經濟的發展規模和速度追求太快導致城鄉規劃不能順利的進行。地方政府追求形式上的發展盲目的擴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以滿足各類建設用地的需求。土地利用規劃是從土地的結構均衡分配,對城鄉空間增長的控制和對土地資源的布局和空間結構進行合理的布局,“兩規”自身存在的差異性不利于城市空間的有序增長,甚至在城鄉規劃當中出現又相互制約的局面。城鄉空間的擴大常常具有一定的主觀性,擴張沒有一定的規律,通常產生跳躍性和無序性的增長。
(三)以土地管理為核心,推動城鄉規劃的科學發展
為了能夠與經濟體制的增長相適應,規劃管理部門通過積極的探索新的規劃方式,使得區域協調與城鄉規劃相一致,并發展處一系列的新規劃。通過這種特殊的方式來逐步建立和完善“兩規”,使其能夠協調穩步的發展,從而建立一個環節制度化與溝通信息化的信息交流平臺。
為確保兩個“規劃”在工作中的協調一致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區內的建設項目要以審批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為前提;(2)城市是彌補人們精神資源和人文資源的核心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和珍貴的水源保護地帶要做好保護措施,限制建設城市規劃區劃定;(3)限制建立區應該充分考慮鄉鎮和你農村土地歸屬權的單位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溝通;(4)將限制建立區劃定和管理條例上升為由當地政府令,制定相應的配套方案,提高社會保護生態資源的積極性。
結束語
城鄉規劃在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通過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之間的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使得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良好的發展,因此,必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是我國當前土地領域的一個研究熱點,在土地規劃指標分解缺乏科學性、城鄉規劃實施困難的情況下如何在兩者之間建立有效聯系,以審批為前提,以保護為手段,以溝通為橋梁,以保護生態資源為根本,制定科學、合理的執行策略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城鄉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王書芳,王娜. 城鄉統籌理念下探析我國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改革[J]. 江西建材,2014,07:19.
關鍵詞:城鄉規劃 土地管理 問題
前言:
對于城鄉工作而言,其根本目的是實現城鄉的均衡發展,創設更加優質的生存環境,借助對優勢資源的分析,立足全局性與整體性,實現對土地的合理規劃。同時,對于土地,是重要的資源類型,具有不可再生的性質,因此,要重視做好管理工作,使得土地資源的價值得到有效的發揮。城市規劃與土地管理關系密切,需要進行關系的合理分析,兼顧科學性,建造更加合理的管理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
1、全面分析城鄉規劃工作在土地管理中的價值體現
對于土地問題,彰顯全局性、整體性與戰略性,與城鄉居民息息相關,關系密切,同時,與土地利用的有效與合理性也存在不可分割的關系,事關民生,與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統一性。同時,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土地資源備受關注,成為影響城鄉發展的關鍵,尤其是在近期的城鄉規劃中,土地資源城發展的主體因素,諸多城市規劃項目都需要得到土地資源的強大支持。土地管理工作能夠為城鄉規劃提供更大的空間和資源,實現對方案的不斷優化和整合,營造更加優質的環境空間,使得城鄉建設更加趨于長遠性。
2、系統介紹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難點
2.1開發后期土地質量不高
針對諸多開發項目,耕地不可缺少,在根本上滿足耕地審批的標準,因此,在土地被開發之后,土地質量不高,很難滿足項目質量要求,生產能力不高,出現耕地占補不均衡的現象,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開發資源使用效率不高。
2.2相關土地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升
在城鄉土地管理中,項目繁雜,涉及環境、工程等諸多項目,因此,要注重提升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
2.3土地管理在投資主體方面彰顯單一性的特征
在土地開發管理中,主體仍是政府,對投資管理產生較大影響,其資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即土地有償使用的資源預計農業發展基金。另外,還包含土地開墾相關費用,政府投資作用明顯,但是,僅僅依靠政府,很難滿足土地開發管理在資金方面的支持作用。
2.4盲目重視局部,忽視全局性利益
對于屬于重要性資源類型,在開發的過程中,很多企業盲目追求局部利益,忽視全局性利益,使得土地資源出現過度開發的情況,尤其是忽視環境影響。雖然短期利益被滿足,但是,長遠來看,破壞了整個大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3、如何促進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的協調發展
3.1有效發揮城市規劃與土地管理的雙重制約功能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土地使用備受關注,其中的矛盾對社會的有序發展影響較大。因此,要采取主動性的模式,實現對土地能源的科學規劃,保證城鄉規劃與土地管理的匹配,促使二者相互促進的同時,達到彼此限制的目的,防止出現城鄉規劃與土地管理相矛盾的情況,保證土地資源能夠在城市建設和規劃中得到合理利用,發揮價值。為此,在城市規劃項目中,要實行對土地的科學規劃和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在解決土地資源緊缺的同手,緩解土地需求的矛盾,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價值。
3.2對土地管理工作進行不斷規范,實現對土地監督機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
對于城鄉規劃,主要是對城鄉建設空間進行合理統籌,與居民關系密切,也與土地開發利用效率不可分割。因此,在城鄉規劃建設中,要對土地管理進行規范,尤其要強化土地監督機制,控制好總量,實現對結構的合理優化,達到管理的高效性,提升服務的主動性,構建更加科學的發展機制,使得項目的開發能夠最大化地發揮土地的價值和潛能,避免土地品質的下降。同時,要強化執法監督手段的應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針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整治,追加相關責任。最后,要發揮媒體宣傳作用。
3.3重視提升土地開發技術團體人員的整體素質
對于土地開發工作而言,其具有系統性和復雜性的特點,需要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給予支持,保證土地開發的有序進行,因此,要重視建立更加高水平的土地開發專業技術團隊,對其進行定期培訓和教育,增強技術水平,尤其關注對新技術、知識和政策的學習,提升人員專業性與技術性,保證土地開發工作的高水準。
3.4強化城市生態環境的規劃工作
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在整個城市規劃中意義重大,因此,要重視科學規劃的作用,滿足城市建設的基本要求,依據城市的實際承載能力,實現對城市的有效保護。達到社會、經濟與環境有機協調。在具體操作中,要發揮地方優勢,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實現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有效增強。另外,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監督,強化評估和激勵,實現對生態環境的有效控制,加大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執行,形成強大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合力。
結束語:
綜上,在當前社會發展中,要實現城鄉規劃與土地管理的協調發展,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縮小城鄉差距。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實現對規劃水平的提升,立足環境保護和土地的合理使用,營造更加和諧的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1]楊丙紅. 我國區域規劃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學,2013.
【關鍵詞】城鄉規劃;建設;土地管理
1.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1.1規劃編制滯后于建設
在近年來的城鄉規劃區的規劃建設中,就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特別是原有道路系統功能和建設用地的位置及規模,已不能滿足城市建設發展的需求。總規的調整和修編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方案的制訂、評審修改等一系列過程。這對于規劃本身科學性、合理性是必須的,但由于總體規劃的調整及修編,造成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缺乏上層規劃的指導,而無法做深做細,造成對于具體的微觀控制嚴重不足,在整個規劃體系中出現了薄弱的環節乃至斷層,造成規劃管理工作的被動。規劃設計在相當程度上強調的是城市空間環境質量,追求物質空間結構理想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規劃編制單位不能深入實際,隨著近兩年的“房地產熱”及政府的經濟狀況拮據,村莊的搬遷不能及時地實施,造成農民大規模違規建房而無法控制,以致今后村莊搬遷無望,只能調整規劃。
1.2城市土地壟斷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是城市建設的平臺,是城市發展的根本。近年來,由于縣級城市環境的不斷改善,招商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和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城鄉結合部,另外還有大量經營性建設用地走向市場和農村進城讀書人員增加,都吸納了大量的外來人員進城,同時,由于政府長期以來缺少對城市規劃區內的一級土地市場的剛性約束手段,一些居民為了增加收入,利用區域優勢,以要求解決自己居住問題為由,紛紛搶占地皮,亂搭、擴建、亂建房屋,私買私賣,牟取暴利,還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戶的土地隨意高價出賣,擾亂了土地市場,也給規劃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1.3規劃管理技術手段不具體
在城鄉規劃管理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總體規劃是對城市的宏觀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則因為縣級城市規劃經費緊張的原因而存在編制上的不足,致使規劃管理部門無法將其作為管理的依據。加之隨著《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和《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也都沒有出臺,因此就沒有過硬的技術手段對建設項目進行控制。
1.4規劃決策不夠科學民主
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職責,城鄉規劃行政作為一項政府職能,在錯綜復雜的城市大系統中,無論是城市建設發展的宏觀決策,還是整個建設項目的微觀決策,大到城市總體規劃布局、交通組織、環境保護,小到地塊的開發強度、建筑日照、綠地布局和公建設施,無一不涉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和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從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體的外部不經濟行為,體現空間資源使用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對于城市規劃的決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結構、多種關系的綜合性決策,僅憑領導者個人的才能、經驗和智慧或對城市建設的良好愿望進行決策,是難以做到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的。
2.加強城鄉建設規劃與土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嚴格規劃審批
嚴格執行市域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沒有規劃的地塊,一律不批任何建設項目;不符合規劃技術規范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受理;城市規劃區內以及市域內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建設項目審批由市規劃委員會研究,市長一支筆審批。各鎮(處)按規定的權限對本轄區內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以及其他建設項目涉及鎮(處)的,由鎮(處)提出初審意見,各鎮(處)行政主要負責人必須按本區域規劃進行審核再上報審批。
2.2嚴肅規劃設計
土地儲備機構在對地塊進行儲備前必須要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土地在招拍掛過程中,規劃設計條件必須作為一項前置依據。規劃設計條件中確定的各項技術指標,特別是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指標,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變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確需變更的,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市規劃委員會集體審批。經批準提高容積率的建設項目,必須向國土部門補交國有土地出讓金差價。
2.3規范建筑管理
加強建筑安全及建筑節能管理。由市住建局牽頭,監察局、城鄉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房產局、工商局、安監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招投標局、城司和人防辦參與,對在建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每季度向社會公示一次。禁止未批先建、少報多建。同時建立健全“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公示后一年內市招投標局不得受理綜合評價不合格或列入“不良行為記錄”的市內外企業投標報名,市住建局不得受理其年度準入備案。加強對房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對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禁止房屋銷售。由市房產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依法查處未經批準的商住項目虛假宣傳及預售活動。建設項目綜合竣工驗收由市住建局牽頭,監察局、城鄉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房產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執法局、招投標局、城司和人防辦參與。未取得綜合驗收的項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房屋產權產籍登記手續。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評比活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優良工程獎勵分值計入企業信用檔案。對獲得前三名的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級工程招投標中予以加分。
2.4土地征收補償
強化土地收購儲備,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堅決實行建設用地統一規劃、統一征收、統一儲備、統一供應、統一管理的“五統一”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與農戶私訂征地協議,或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集體土地。市國土部門代表市政府行使征收土地主體職責,負責宣傳征地政策、簽訂征地協議、組織報批材料。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土地統征前期事務性工作及土地儲備。各鎮(處)和村級組織負責收地,履行征地協調、落實征地補償的職責。同時要建立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收儲制度。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制訂年度收儲計劃,與鎮(處)簽訂《控制性土地收儲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控制性收儲期間,土地仍由農民耕種。控制性土地收儲范圍應向社會公示。廣泛宣傳、定期公布和嚴格執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城市規劃區內所在鎮(處)負責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構筑物,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形式,停止宅基地安置方式。引導村民到統一規劃建設的安置小區居住。實行政府指導、鎮(處)主體、鎮(處)村(社區)分配落實和物業化管理新模式。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及監管由市房產局負責組織。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由物價、房產部門審核,報市政府備案。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資源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支撐各行各業。當今中國正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重要歷史時期。在新的發展階段,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大國土、大資源、大生態的理念,樹立國土資源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綜合管理的理念,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路徑,對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分析
在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條也規定了: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滯后于城市總體規劃
我國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時間較遲(到 80 年代才在我國起步),先后組織開展了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但其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不完備,因此規劃制定水平低,規劃體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雖然在控制城市的發展規模與避免城市無規則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的指導思想,由上而下編制,規劃中的主要用地指標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沒有充分考慮實際發展的用地需求,脫離實際,存在與城市總體規劃、現狀不一致等矛盾。
1.1 規劃指標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規劃上下級規劃脫節,在逐級分解規劃指標的過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級規劃指標;規劃指標分解落實的主要依據―――基礎數據(各地區歷年用地情況統計、土地后備資源調查數據和產業發展規劃等)不真實、不準確;客觀上社會發展、政策和戰略調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規劃指標分解的準確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確。根據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縣級以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類用地指標,最終要通過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到具體地塊,但在一些地方鄉級規劃與這個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規劃建設用地尤其是農村居民點、非農業建設用地沒有落實用地范圍,農用地結構調整的具體范圍多不落實,尤其是對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未作充分調查研究,定位落實較差。
1.3 規劃文本和圖件不夠規范。一是規劃基數和基礎圖件采用不當。有的規劃未按要求采用統一時間的詳查變更數,人為調減耕地基數,增加建設用地面積,并相應更改了現狀圖。二是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與新法規定不一致。新法對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作了規定,但有的規劃仍使用過去的分類和分區。三是內容不夠完整。一些規劃內容過分簡略,特別是重要指標,如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標,有的缺少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規劃圖。
1.4缺乏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設用地嚴重不足。根據 2001 年度土地變更詳查數據,2001 年底全市建設用地總量為 834743 畝,至 2010 年是 76597 畝的用地指標,年均只有8511畝。更突出的問題是,規劃期內17.44萬畝建設用地指標中,只有5萬畝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為非耕地,這在平原地區中是不現實的。有些城市為滿足建設的需要,突破建設用地計劃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鄉規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和實施辦法
城鄉規劃分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詳細規劃是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因此規劃實施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城市總體規劃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規劃,政府方面熱衷于建設大城市,有任意擴大城市規模的傾向,規劃部門為迎合政府意圖,加上自身利益觀念的驅使(按規劃面積計酬),也喜好做大規劃。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經濟的快速增長,帶來了新一輪的圈地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脆弱性也暴露無遺。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 1646 萬畝,年均274 萬畝,與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萬畝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之初對十個省市的統計,在458.1 萬畝園區實際用地中,未經依法批準的用地就有 314.6 萬畝,占68.7%。
3 協調處理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關系
由于兩個規劃有著共同的規劃對象和規劃目標,從本質看,它們應該是相互協調和銜接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除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了城市體系規劃、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等內容,這應成為土地利用規劃的指導,為土地利用規劃確定區域土地利用結構提供宏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經濟的發展。
城市規劃應樹立耕地保護意識,尤其是保護基本農田。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相互制約,共同遵循發展區域社會和經濟,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發揮城市區域的競爭優勢,協調區域間、城鎮間的矛盾。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依法適時調整規劃,提高修編質量。調整規劃要依法按程序進行,嚴格界定調整范圍。以下幾種情況需要調整或修編規劃:一是受自然災害影響,土地利用現狀和使用條件發生變化并影響規劃執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國家或省級重點項目,符合獨立選址條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農用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情況下,需要調整用地結構與布局的;四是行政區調整后,影響規劃執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規劃定量或定位經核定確實有錯誤或遺漏的。
4 上級規劃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或修編下級規劃
應正確處理好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劃的關系,制定年度計劃不能脫離城市總體規劃,必須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根據近期用地需求來制定年度計劃。城市建設過程嚴格執行年度用地計劃,政府不能背離年度計劃隨意批地。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管理;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隨著城鄉建設發展,針對土地的使用狀況也慢慢出現了新的矛盾,土地管制機構和城市鄉鎮策劃開發機構要兼顧計劃,科學計劃,為一起建設美好的生長環境而奮斗,創建合理的管制系統,按照法律法規辦事,推動經濟建筑的持續前進與改善。
二、關于城鄉建設中土地管理環節的分析
伴隨我國的城鄉規劃建設也在迅速發展。在建設現代化鄉鎮、城市的過程中對土地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財產和生產資料,城鄉建設的工作之中,少不了土地管理。我們可以由目前仍然存在的城鄉建設工作中,與土地管理相關的問題,尋覓出針對土地管理,城鄉建設工作有效推行的方法,由此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
城鄉建設的工作,主要指的是相關的機關做好整體的布局工作,維護生態平衡和環境保障,有效地使用資源,也是有維護現有政策公平的目的。依照現有法規,城鄉建設的工作,主要是以進一步加強城鄉建設經濟方面的協調發展為其基本的要務,而加速改善科學化的用地,并且改變現有城鄉民眾生活條件為其目的,整體的工作之中包含了所有的民眾生活空間劃分。所以由此可知,城鄉建設的工作是一個有全局意義的、綜合性的工作,與我國的政治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也是城鄉基礎建設的前提。土地,這樣一個社會經濟進步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加速緊急發展的基礎,于整體土地管理工作緊密相干。
第一,在城鄉建設工作中,因相關因素的影響,而且工作中不能百分百保障順利進行,由此引發一系列問題,這是極其不利城鄉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實際的工作過程之中,太多的人被利益蒙蔽雙眼和大腦,甚至為此不惜一切代價和手段,只是為了滿足眼面前自己的私欲,如大肆毫無忌憚地對環境造成污染、給土地造成破壞等。這些對土地資源這種無價之寶來說,影響頗為深遠。有些時候,開發商投資的都是巨額資金,再加上資金的周轉時間相對較長,這也就會使許多的開發商完全忽視氣候因素,地質因素,馬上就上手施工,罔顧整體環境需要的適應過程。這樣完全不科學,不合理的建設方法,直接導致生態不平衡,從更遠來看會破壞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嚴重影響民眾生活。
第二,城鄉建設的工作不斷推進,絕對少不了針對土地的管理,這是城鄉建設的系統能否得到穩步發展的大前提,因為工作中的土地管理能力匱乏,也因此不能保障城鄉建設的完成,而且由此造就一系列的麻煩出現,就現在的情況來看,城鄉建設工作中,土地管理十分有難度和挑戰,涉及較多的方面,而在這此之中個別的商人為了謀求更高的利益收入,選擇省成本但不合規范的方法,由此,使得土地的管理質量下降,也使原先的城鄉建設方案達不到原先預期的效果和質量。
第三,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城鄉建設工作之中,土地的管理,投資和管理通通都是來源于政府,其主要的建設意見亦是作為工作的向導發揮具體的作用。但是,一般政府的投資力度很有限,做不到包攬所有土地建設,完善開發的工作。因此,急迫地需要政府來廣泛邀請投資來源,更快地完成項目建設。
第四,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的規劃管理缺乏靈活性和穩定性。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環境,土地利用的側重點是不同的,這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和對未來的科學預測進行適當地調整,但事實上很多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做表面文章,實質上一成不變,與現實脫節。但靈活性不代表可以隨意調整,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需要的是穩定,而這正也是現實中所缺乏的,規劃的不穩定既損害了規劃的權威性,同時也無法達到保護耕地及發展經濟的目的。
三、城鄉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的管理堪稱龐雜的工作量,與之緊密相關的方面還遠不止一兩個,其中涉及和應用的方法手段也很多,在這之中有些開發商為了削減在其成本上的投入,選擇廉價但是不合要求的方法,直接使得土地的管理質量下降,也使得原先的城鄉建設規劃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和質量。
目前,我國的城鄉建設工作之中,土地的管理,投資一般還是來源于政府,政府的建設意見也作為主要向導發揮其作用。但是,政府的投資財力往往很有限,很難做到包攬一片土地,做好開發工作。所以,就需要政府去擴展投資的來源,更好地完成項目建設。
根據時代的不同,土地資源的使用范圍也不同,這也要按照實際的情況做好調節,不能單單只是在表面加以變化而不動其實質,這是操作和實際的脫節。但是這種變化不是指任意的改變,而是在真正的規劃操作之中加以變化,這些也是目前很難去做到的,這些工作的難度和改變不當不僅僅做不到保障城鄉經濟的發展,也更難維護原有的土地環境。
四、城鄉建設工作中,土地管理舉措
城鄉建設規劃,即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這不僅僅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還和土地的開發運用有關。城鎮的綜合發展肯定會帶來城鎮發展和土地之間的沖突。要深刻了解當下社會中存在的違規用地、建造等問題存在的原因,深層次挖掘出在違規用地后面的情況。各級別政府要把握全局,充分了解解決城鎮策劃以及土地之間沖突的急迫,主動搞好城市策劃
第一,土地開發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需要較高的技術支持與人員的專業素質。而構建一支高素質的土地開發專業技術團隊是確保土地開發建設工作高效率、高水準完成的必要條件。針對于我國的這種現況,應該通過不斷地加強新技術應用培訓,來提高專業土地開發管理人員的專業性,以此保障土地開發的科學性與先進性。與此同時建立一套嚴格的、專業的考核與認證制度,定期地對專業的工作人員做好考評,認證,從而使相關從業人員提高能力與業務水平。
第二,對目前已有的土地規劃要綜合地、全面根據本地的現實狀況,做好最好的規劃與開發。進一步分析土地和城鄉建設工作存有的矛盾,相應地增加執法檢查,充分地認識到這兩個工作相結合的重要性,做好相關的工作。實現科學化、合理化地預測對城鄉建設工作要做的改變。
第三,加強多種類的投資吸引,進一步擴大投資吸納,這些都是保障土地管理工作開展的大前提。再來按照每一位投資商需求的不同,完善工作,真正實現融合政商這二者之間投資。
第四,在做土地的管理工作之前,先要安排好實現的編制工作做好,只有事先準備充分,才可以保障現實與城鄉建設工作的脫節問題,改變信息的匱乏問題。從而來有效推進土地管理工作到位,所有城鄉建設工作順利的開展。
第五,由現有的系統擴展并且跟進土地的管理工作,讓他和城鄉建設規劃工作緊密的結合起來,不做表面功夫而是追求更深層次的土地資源管理發展。也勿忘根據城鄉建設規劃案、城鄉的交通建設需求作為出發點衡量整體的布局工作,做到按當地情況規劃建設順利開展。
五、結束語
通過以上詳細的分析和探討,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得知,伴隨著如今的城鄉建設規劃的工作開展,土地管理的工作直接相關城鄉建設發展。城鄉的規劃工作和城鄉土地管理工作同步實現,唯有努力提升服務民眾的水平和工作質量,真正的有效解決這兩者直接仍然存在的問題,給我們先進的城鄉建設的健全發展和完善作出一定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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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管理 土地資源 城鄉建設 規劃
中圖分類號:Y4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0-0173-01
1.城鄉規劃中土地管理存在問題
1.1 城鄉規劃建設形式單一
部分城鄉規劃建設形式單一,不重視土地管理工作,欠缺全面統籌規劃,城鄉規劃建設缺乏地區個性與特性,規劃偷工減料,基本上是照搬其他城鄉規劃的形式,最終影響城鄉規劃建設質量,欠缺生機活力,還很有可能為日后人們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1.2 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不到位
部分城鄉規劃建設布局混亂,土地管理不到位,規劃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不高,城鄉規劃的許多細節都沒有與當地實際情況相一致,只是簡單套用常見的城鄉規劃模式,而且對土地資源管理不善,沒有對公共設施服務區、工業區、生活區及商業區進行有效劃分,給人們生活帶來負面影響[1],阻礙城鄉的統籌發展。
1.3 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銜接不緊密
由于受眾多因素影響,導致城鄉規劃與國民經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土地管理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不協調,各項管理工作銜接不緊密,嚴重降低整個城鄉規劃建設質量和土地管理水平,給城鄉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2.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難點
為有效解決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存在問題,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做好城鄉發展統籌兼顧,我們必須把握城鄉建設中土地管理難點,優化城鄉規劃建設方案,推動城鄉規劃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2.1 土地管理不全面
任何一項建設規劃都會對環境造成或多或少的污染,因此,在進行詳細規劃建設時,必須全面考慮對土地資源的破壞程度,盡可能將破壞降到最低。但許多開放商沒有對城鄉規劃建設的影響因素進行全面考慮,只顧慮投入資金大且資金周轉期長,在城鄉規劃建設時常常不顧氣候和土地的影響直接開荒,造成土地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對該區日后的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2.2 土地管理質量低
由于土地管理涉及范圍廣、影響大,因此在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質量將會直接影響到該地區的生態環境。但部分城鄉規劃建設開發商在規劃城鄉建設時,為追求短期經濟效益而選擇偷工減料,應用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技術,對土地資源管理不到位,降低土地管理質量,拖慢城鄉規劃建設步伐。
2.3 政府資源有限
由于我國土地資源的總體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每一項城鄉規劃項目都必須得到政府批準方可實施,對于大型城鄉規劃建設項目還會適當進行投資,以推動城鄉建設的進行。但我國經濟水平有限,在管理土地資源的城鄉規劃建設時,雖持支持態度,但投入資金有限,導致本來預期效果極佳的城鄉規劃建設項目,因得不到政府資金支持而被延遲或取消[2]。
2.4 城鄉規劃不穩定
在規劃城鄉建設項目時,一些項目開發商對土地資源利用的靈活性和穩定性缺乏全面認識,經常在城鄉規劃建設初步開展時,盲目追求經濟效益而隨意調整城鄉規劃,導致城鄉規劃穩定性一降再降,也破壞了城鄉規劃的權威性,最終導致土地資源不合理利用現象時有發生。
3.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建設對策
3.1 處理好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建設的關系
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建設存在著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正確處理好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建設的關系,做到科學合理地規劃土地資源,充分開發和利用土地資源,堅持走好可持續發展和土地資源節約路線。對存在的違法占用土地、違法建筑的不良情況要深入探究其形成原因,加強土地資源執法管理工作,促進城鄉規劃建設順利進行。
3.2 加強部門協調和溝通
完善的城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機制是保證城鄉協調發展的關鍵,因此,我們必須逐步健全城鄉管理體制,加強各部門間聯系與溝通,促進各部門協調和聯動,促進城鄉發展統籌兼顧。其次,在城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過程中,應重視環境保護,加強對環境保護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此外,由于綠化環境對城鄉規劃建設有重要作用,兼有保護環境、調節氣候、保持生態平衡、美化城鄉景觀等功能,在城鄉規劃建設中要重視綠地規劃、建設和管理[3],適當增加各種形式的綠地面積,提高城鄉綠地覆蓋率,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改善城鄉生態環境,對當地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起重要促進作用。
3.3 優化城鄉規劃建設
優化城鄉規劃建設,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規劃,用科學的思想指導土地利用發展,做好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轉變土地管理方式,全面統籌城鄉規劃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1)加強土地管理規劃的整體控制
各類與土地資源利用有關的規劃都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最終制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安排相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計劃安排的土地利用規劃,必須及時作出恰當整改,核減用地規模。唯有如此,才能加強土地管理規劃的整體控制,落實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優化城鄉規劃建設。
(2)科學規劃城鄉建設基礎設施
城鄉規劃應嚴格遵循合理布局、經濟可行、控制時序的原則,加強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的協調和基礎產業建設規劃,避免盲目投資、過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浪費城市土地資源。
關鍵詞:城鄉;土地規劃;利用;分析
中圖分類號:TU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在城鄉建設和城鄉管理中,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七條也規定了: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和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
1 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意義
隨著城鄉發展進程的加快,城鄉的能源危機日益嚴重,水資源短缺,城市環境污染嚴重,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城市發展的步伐,城鄉土地之間的不合理分配等嚴重的影響著人們群眾的生產生活,這些情況嚴重束縛著城鄉的發展進程,為城鄉的可持續性發展埋下隱患。對于城鄉之間土地資源的利用問題,并不能一朝一夕之間就能解決的,需要一個長期的規劃過程,由于城市化發展進程的加快,外來務工人員越來越多的擁入城市,這對本就緊缺的城市土地資源是一個很大的考驗,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是城市規劃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土地對于農村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礎,而在城市土地是進行合理布局和建設的基礎,面對有限的土地資源的不斷擴張的城市發展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存在,所以如何在城鄉規劃之間對土地進行合理的協調發展是我國城鄉發展進程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對城鄉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問題
2.1 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方式
在當前,我國的農村土地較城市嚴重緊缺的工業用地來講,要適當的富余些,所以針對當前的土地分配情況,在城鄉規劃中對土地的利用方式有二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部分農村土地進行征用,這是農村土地向城市土地轉換的重要途徑,隨著城市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發展加快,農業用地逐漸轉化為城市用地也是必然趨勢,在當前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轉化后的土地使城市緊缺的用地形式有了較大的改觀,保證了城市化進程推進和用地之間的矛盾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上城市用地的需求。其二:以招標、拍賣的方式解決城市的用地需求。城市規劃過程中,房產商進行房產開發過程中的建筑用地通常都是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城市基礎設施的用地通常通過招標的方式取得,然后再用招標的方式分配給有能力承建的單位,對土地加以利用。
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在城鄉規劃中首先說土地征用方面的問題,征用是政府強制性的行業,所以在征用過程中體現不出土地的真實價格,現在對農民土地的征用一般都是價格較低,國家對農民補償的費用可是微乎其微,再加之政府的機關對土地補償款的私自截留,真正到農民手里的錢款更是少的可憐,嚴重的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其次農民在私下對土地流轉的情況嚴重,這種自發性的流轉存在著許多不規范的地方,也沒有統一的規范,所以后續會有太多的問題遺留下來,難以對這部分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利用。現在中國的房價一直處于不斷看漲的狀態,這些虛高的房價與人們的收入形成了分明的對比,這就是房產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高價競拍的結果造成的,高價競拍來的土地,再進行配套的建設,這種情況下房價只能不斷的看漲,造成房產市場巨大的泡沫經濟產生。
2.2 城鄉規劃中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議
要想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首先應該做好城鄉規劃的工作,只有城鄉規劃中合理的對土地加以利用,才能充分的發揮土地資源的利用率。下面就城鄉規劃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具體措施進行分析:
2.2.1 對農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2.2.1.1 征地補償費、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根據地租理論,地租有級差之分,應根據土地的優劣程度來確定地租。換言之,對征收的土地給予征地補償費時,應有所區分,根據地塊帶來的效益確定。對于在可預測范圍內有良好發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廣泛的地塊,在征用補償費的確定時,應區別于劣質地塊。此外,政府在對失地農民的同期損失給予補償時,應該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預期利益,動態提高補償標準,從而既可以降低農民對征地的不滿情緒,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論,級差地租Ⅰ應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級差地租Ⅱ應由土地所有者和經營者共同所有。對土地征用后產生的增值部分,應充分考慮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據國家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土地用途轉變增值的土地收益中,農民約得 5%~10%,村一級得25%~30%,政府及部門得 60%~70%。因此,規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現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實保障農民權益的重要舉措。
2.2.1.2 征用土地的購地費確定。購地費應由被征購地塊的地價款、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構成,其中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應如實補償,地價款可根據農地基準地價,參考集體農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后的用途及預期收益等因素確定,讓農民分享額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對于個人承包集體土地的農戶,在承包期還未到達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們的預期利益更應得到保護。
2.2.2 對土地招標、競拍、掛牌的規制
由于國家允許對經營性土地實行招標、招商、拍賣和掛牌,全面推行和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從而凸顯土地資產價值,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臺。經營性用地通過擴大土地出讓的招拍掛比例,由市場機制決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門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基準地價和出讓底價,充分挖掘土地的資產價值。
根據科斯定理,在明確產權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預市場交易,市場交易便會按照公平合理的價格來進行。市場的真諦不是價格,而是產權,只要產權確定,市場主體便會“議出”合理的價格。土地是一種特殊商品,地價是轉讓產權后的經濟收入,招標、競拍、掛牌會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政府為了保證招標、競拍、掛牌的順利進行以及土地資產價值的充分體現應該先從制定基準地價以及轉讓土地的產權入手,根據轉讓產權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礎設施完善程度、地區經濟結構、人口密度、城市周圍農用地的生產狀況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來制定基準地價,從源頭上規制土地的招標、競拍、掛牌。
3 結束語
隨著改革的深入,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城鄉之間的差異越來越淡化,面對日益緊張的土地資源,城鄉土地規劃被推上了重要日程,土地是城鄉建設的戰略資源,所以對土地的合理規劃是政府對城鄉進行管理和調控的重要手段。經濟是帶動城市化前進的重要動力,隨著經濟的突飛猛進,城市也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面對如此快速的發展,城市無論在人口、能源還是環境方面都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如何更好的規劃城市發展的諸多事宜,促進城市可持續性發展的戰略計劃是當前城市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城市越來越面臨著嚴峻的能源危機,如何更好的協調城市能源的消耗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問題。現在每個城市都面臨著土地資源的緊張的局面,特別是一些大中城市形勢更為嚴峻,所以城市規劃需要從長遠的目標出發,綜合部署各項建設和管理規劃,使城鄉建設中土地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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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畢業論文(設計);質量
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本科生大學期間最重要的集中實踐教學環節,是對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對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綜合素質和教學效果的全面檢驗,是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訓練平臺,是大學生創造性完成科研或工程問題的重要實踐性教學環節之一。如何提高對畢業論文的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是當前高等學校面臨的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畢業論文(設計)概況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涉及地理科學、人文科學、城鄉建設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管理等多個領域的內容。其目標是培養具備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管理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接受過嚴格科學思維訓練和良好的專業技能訓練,立足于宏觀、中觀區域規劃和土地管理,能夠從事城鄉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的研究、教學、開發或應用的高素質復合型專業人才。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作為應用性極強的專業,在我國處于資源環境問題空前嚴重、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新形勢下,應發揮本專業的強大優勢和積極作用,培養具有較高理論素養和較強實踐能力的復合型人才。而論文(設計)作為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實踐教學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顯得尤為重要,它不但可以加強學生對專業知識綜合運用的能力,而且可以針對社會問題達到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為即將走入工作崗位的學生提供專業實戰訓練的平臺,為今后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畢業論文(設計)存在的問題
以重慶工商大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為例,雖然歷年畢業論文(設計)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與經驗,但還有諸多的問題需要解決和完善。
1.面對就業壓力和專業技能的欠缺,學生降低了對畢業論文(設計)的自我要求
由于畢業論文(設計)在時間安排上與學生求職時間沖突,加之當前頗大的就業壓力,使得學生無法全身心地投入畢業論文(設計)的準備中。同時,由于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畢業論文(設計)要求具有較高的制圖軟件使用能力和數據處理能力,部分學生由于缺乏專業技能而降低了對畢業論文(設計)的自我要求。
2.指導教師在畢業論文(設計)指導過程中不夠重視
由于高校教師具有繁重的教學任務和科研壓力,沒有太多精力關注本科畢業論文的指導;一些具有博導、碩導資格的教師,更是由于研究生的培養任務過程以及較多的科研課題,完全淡化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在工作中的地位;個別專業教師由于專業水平有限,不能夠有效地進行指導。同時,由于畢業論文(設計)沒有與教師的職稱晉級、評獎評優等掛鉤,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導致教師對畢業論文(設計)不夠重視。
3.由于選題的問題,畢業論文(設計)中理論與實踐脫節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具有較好的理論聯系實際的社會問題,但在選題中,部分題目與實踐相脫節,使得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大打折扣。
4.管理上存在漏洞,機制上不夠健全
學校及學院雖然制訂了諸多規章制度,但大都是對閱讀文獻、格式等方面的要求,而忽視了對畢業論文(設計)起關鍵作用的指標和標準,嚴重影響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
三、新形勢下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提高的途徑
1.加強師生對畢業論文(設計)重要性的高度認識
思想上的高度認識和統一是畢業論文(設計)順利完成的前提。應通過畢業論文(設計)培訓會、宣講會等方式,使師生認識到畢業論文(設計)在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培養方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大學四年所學理論與專業技能綜合運用的關鍵環節,畢業論文(設計)是學生即將走入社會、與行業對接前的重要實戰訓練。因此,指導教師不但要認識到畢業論文(設計)對于應用性極強的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要性,而且也要認識到畢業論文(設計)是專業培養當中的重要內容。對于學生而言,要認識到畢業論文(設計)不但是順利畢業的重要條件,更重要的是專業綜合能力和實踐能力提高的重要環節,同時,也要認識到,優秀的畢業論文(設計)作品可以作為求職材料中的亮點,是反映一個畢業生專業素養與實踐能力的縮影。
2.夯實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基礎性工作
提高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這是由多種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是大學四年積累的一個過程。(1)在大一新生入學階段,要對學生深入開展專業認識教育,讓學生了解專業發展前景,讓學生知道如何學好本專業,樹立對專業的信心;(2)大二、大三階段要重點培養學生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與專業思維,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干課、專業選修課等理論課程,同時,要加強基礎課程實驗、專業課程實驗實訓和規劃綜合實習等實踐教學,以及專業技術手段課程的理論與實踐教學,諸如,3S技術、規劃制圖以及3D技術的教學實踐;(3)大三、大四階段還要注重培養學生查閱文獻與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等。只有大學各個階段不斷地積累,才能為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提供可靠的保證。
3.提高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的質量
畢業論文(設計)選題是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重要保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是一個應用性極強的專業,尤其在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背景下,要結合目前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資源環境、新型城鎮化以及鄉村發展等問題進行選題,這樣不但問題針對性強,更重要的是通過解決具體問題可以鍛煉學生綜合的專業思維能力。在選題方面要做到以下幾點:(1)要求教師能夠認真負責,并結合自己的研究領域為學生提供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2)在選題的支撐上,要盡可能與指導教師的科研項目、在校學生創新科研基金項目、規劃策劃大賽以及暑期社會實踐等結合起來;(3)在研究尺度上,以小尺度為主,一方面要通過大量調查問卷的一手數據和官方數據進行實證研究,找出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另一方面收集研究區域的基礎數據,對區域進行規劃設計,制訂研究區域的發展規劃方案。總之,通過對選題質量的把關,進一步提高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
4.制訂有利于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制度
規范科學的制度是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基礎。針對目前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制度存在空白或漏洞的問題,應該積極完善各項有利于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提高的制度或機制。(1)適當調整畢業論文(設計)的時間。針對目前畢業論文(設計)與畢業生求職時間嚴重沖突的問題,建議對論文寫作的時間期限進行適當地調整,可以考慮在大四上學期的后半學期進行題目選定、開題等工作,寒假前完成初稿;(2)組織專家對選題進行把關。在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征集后,邀請學院內部專家進行題目篩選,方可允許學生進行選題;(3)嚴格實施二辯制度。對于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必須實施嚴格的二辯制度;(4)實施指導教師獎懲制度。建立指導教師評價標準和指標,評價結果作為指導教師的晉級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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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土地;城市交通;現狀;關系
中圖分類號: P28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城市交通規劃和土地利用的互動關系一直是城市規劃研究的重點和難點之一。不同的發展階段和社會背景對此問題關注的側重點也有所不同。文章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試圖理清我國大城市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之間的協調關系。
二、 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規劃現狀
在我國大多數城市中都是結構單一的中心結構模式,即就是只有一個城市中心,且一般都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帶。由此就造成了城市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以及交通壓力大和環境壓力大的現象。對于這種問題則對整個城市進行多中心布局即可,將城市中心均勻分布在城市的各個位置,從而避免過于集中。在當前中國城市土地利用中還存在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規模過大以及基礎設施發展滯后于城市規模,城市土地利用的強度不合理等問題。如今,各大城市都開始在郊區建立新型工業園以及居住用地。同時,在當前城市發展以及城市中心土地價格急速上漲的情況下,城市中心的居住用地會越來越少,而城市中心的居民以及消費者等也呈上升趨勢,則城市交通規劃以城市中心為重點成為必要。
2.1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統的互動關系
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加速,我國大城市正經歷著一場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突出表現在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和結構重新調整的城市空間重塑:一個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城中村更新、CBD、TOD城市開發的逐步推進和住房市場化等因素給各個城市帶來了新一輪的機遇。城市化的推進勢必導致城市土地范圍的擴大和土地的再利用,而我國是一個有著13億人口的大國,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新世紀能源、環境方面的約束等也同時給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一個城市土地利用的充分性、土地利用布局和分類深刻影響人們的出行方式和特點,決定交通量的生成。從需求的角度考慮,交通需求來源與土地使用,從而受城市空間結構變化的影響,因此城市空間結構對于交通流量的空間分配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而城市交通系統反過來又會對城市空間產生一定的影響和制約。可以發現,一個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模式和交通系統一起影響著城市人們的日常出行。二者之間的一體化規劃、管理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2.2我國城市土地利用現狀
中國城市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為:工業用地比重偏大,住宅、交通、環境綠化和第三產業用地比重較低。根據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一般城市用地結構是生活居住用地占40%-50%,工業用地占10%-15%,道路廣場用地占8%-15%,綠地占8%-15%。而據中國55個城市調查,工業用地比例高出上述標準10個百分點以上,住宅、商業服務等生活用地低于上述標準3-10個百分點。
中國正處于工業化過程中,工業產出與占地面積的相關性較高,導致工業用地過快增長。城市交通用地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用地占比例過小,導致城市交通不暢和整體運營效率降低。目前大多數城市都是在城市總體發展規劃擬定的用地布局來進行城市土地分類建設,城市交通系統依據土地布局分類進行供給配置。
2.3我國城市交通發展現狀
伴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城市人口的數量的急劇增加和工業技術的進步,我國城市交通一直處于供給不足的狀態。近年來政府不斷加大對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包括軌道交通、輕軌、市內高等級環路、高架橋、交通樞紐等。
交通供給的不斷增加,一定程度上支持和發展了城市活動,但由于我國大部分城市是一種被動的交通供給,是在土地利用布局的基礎上提供的運輸服務。城市的居住密度、就業密度、可達性、鄰里設計和城市居民的整體人口特征、社會經濟狀況、私人小汽車擁有量一起作用于道路網絡和交通服務系統,決定著人們平時的活動地點和出行方式的組合。我國城市土地開發利用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發展布局,沒有考慮其與交通系統的互動性,
三、 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的相互關系
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之間的相互關系是一種循環的作用與反饋的關系。在認識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的關系時,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3.1 土地利用結構決定交通運輸需求
城市土地開發方式對城市交通的發展有著能動作用,當然,隨著城市的發展,這種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在對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關系的研究中可以知道,城市內部居民的出行方式以及交通量等,基本上是利用空間分布的一個函數。城市中當有新的土地開發時,必然會產生新的交通需求,當然也就改變了原有的平衡,則建設新的交通設施等成為必要。城市交通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狀況,城市土地的利用不僅決定了城市交通源,而且也決定了城市交通量以及城市交通方式。這也就使城市土地利用狀況要求不同的城市交通模式與之對應。
3.2 城市交通的建設影響土地利用結構
交通作為城市的骨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的空間結構。同時城市交通發展的狀況也決定了城市自身的形態以及城市發展方向,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因此,在對城市交通進行規劃時要有長遠的規劃以及眼光。特別是在以往的研究理論像土地規劃和經濟地理中就有提到,地租理論是土地利用量評價的主要方式,規劃依賴于地租價值。
3.3 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之間的相互協調
城市交通與城市土地利用的關系實質上反映了土地利用與交通設施的關系。土地利用決定著出行生成活動,這就使土地利用決定著交通設施的需求。當然,對于城市交通設施的供給,在很大程度上也改變了土地承載的活動,從而改變城市土地利用的狀況。
四、結束語
正確認識以及理解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的相互關系,從而解決城市中的交通問題,同時也要進一步發展以及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的交通機制,保證城市土地充分高效利用的同時,保證城市交通與城市土地利用的協調發展。當然,這需要建立在對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有著正確認識的基礎上,而在對其關系的認識時可以從土地利用結構決定交通運輸需求,城市交通的建設影響土地利用結構以及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之間的相互協調三種關系著手,從而對城市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兩者有著正確的認識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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